青岛经济适用房继承后可以马上交易吗?
民法典规定经济适用房可以遗嘱继承吗
民法典规定经济适⽤房可以遗嘱继承吗现实社会中⼈民政府为了保障⼈们的居住需求,推出了经济适⽤房,对于经济适⽤房是属于保障性住房之⼀,给⼈们的⽣活带来了⼀定的保障。
但是有⼀个问题,经济适⽤房是否可以遗嘱继承呢?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的解答。
⼀、民法典规定经济适⽤房可以遗嘱继承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民购买经济适⽤房后,取得了经济适⽤房的所有权,所以经济适⽤房是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
《民法典》第⼀千⼀百⼆⼗⼆条遗产是⾃然⼈死亡时遗留的个⼈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经济适⽤房能不能出租(⼀)⾸先肯定的是出租经济适⽤房是违法的经济适⽤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向城市低收⼊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对于经济适⽤房这⼀保障措施,我国政策法规有相关规定:个⼈购买的经济适⽤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于出租经营。
(⼆)经济适⽤住房购房⼈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平等因素进⾏回购。
购买经济适⽤住房满5年,购房⼈上市转让经济适⽤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住房差价的⼀定⽐例向政府交纳⼟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例由市、县⼈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以上就是⼩编整理的内容,按照规定公民购买经济适⽤房取得了经济适⽤房的所有权之后是可以作为继承继承的,这个也是属于公民的合法财产,作为合法财产可以按照法定的继承⽅式继承。
需要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店铺相关律师。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
经济适⽤房可以买卖吗?1、经济适⽤房可以买卖。
2、经济适⽤住房房产登记满5年需上市交易,经住房保障部门审查。
3、对已列⼊3年城市旧房改造、基础设施、公益设施建设计划范围的住房,经市政府批准,按当期市场价格扣除相关费⽤后回购。
4、政府不回购的住房,产权⼈补缴⼟地出让⾦和收益所得后可上市交易。
⼀、可以买卖吗?登记满5年,⽅可上市交易。
1、经济适⽤房是可以买卖的,不过要看经济适⽤房是否满5年。
2、经济适⽤住房房产登记满5年需上市交易,经住房保障部门审查,未满5年的经济适⽤房是不允许按照市场价出售的,需要出售此类经济适⽤房的业主,只能以不⾼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者由政府相关的部门收购,⼈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3、对已列⼊3年城市旧房改造、基础设施、公益设施建设计划范围的住房,经市政府批准,按当期市场价格扣除相关费⽤后回购。
4、政府不回购的住房,产权⼈补缴和收益所得后可上市交易。
了解了这些后,我们还要了解买经济适⽤房时应该注意什么,因为只有明确这⼀点,我们才能买到合适的经济适⽤房。
⽐如我们要结合⼯作单位、居住习惯、⽣活⽅式等各⽅⾯进⾏⼀个综合考虑,然后再决定购买哪个区域的经济适⽤房,其次我们还要到现场进⾏考察,了解经济适⽤房周围的配套设施,然后结合⾃⾝的需要进⾏购买。
⼆、经济适⽤房可以吗?经济适⽤房可以⽤于抵押贷款,但经济适⽤房必须满5年才能⽤于抵押贷款。
⼀般情况下经济适⽤房有四种贷款⽅式:抵押贷款、、保证贷款、加保证贷款。
现在采⽤较多的就是以所购的经济适⽤房作为抵押物的抵押贷款⽅式。
以上就是⼩编为⼤家整合的关于经济适⽤房可以买卖吗的相关信息,经济适⽤房在市场上还是有着⼀定的交易价值以及⼈⽓,只要经济适⽤房等级满5年以上就能够上市进⾏出售,了解清楚相关经济适⽤房的信息,对于买卖是⾮常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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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如何办理过户手续
经济适⽤房可以买卖吗,如何办理过户⼿续现在有很多的⼈都在买房以及卖房,有很多的但会会给⾃⼰分配房⼦,⾃⼰却不想要住就会选择出售,但是是否能出⼿呢?⼀般很多单位分配的都是经济适⽤房,所以是否可以买卖是⼀个问题,所以下⾯就由店铺⼩编就为⼤家搜集了相关知识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家!经济适⽤房可以买卖吗经济适⽤房⼀般分两种情况处理:⼀种是已经住满5年,另⼀种是尚未住满年的。
“住满5年”是以购房家庭取得的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者经济适⽤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
可由业主提供两个证件中的任⼀个来确定经济适⽤房买卖政策的居住时间。
1、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房⼆⼿经济适⽤房出售⽅可依照市场价格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房。
淡也只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按市场价出售经济适⽤房买卖政策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2、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房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房,只能以不⾼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以原购价出售已购经济适⽤房的,出售⽅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
此类⼆⼿经济适⽤房的购买者必须符合经济适⽤房的购买条件⽅可购买。
经济适⽤房买卖条件1、经济适⽤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2、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地出让⾦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3、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经济适⽤房过户流程1、买卖双⽅按照约定成交价格、交房⽇期、过户时间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并且在合同上签署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盖私章,另外还要将房屋的详细信息(按房产证填写)填写完全;2、申请交易,在房产交易咨询台领取⽹签号;3、⽹签。
在服务窗⼝领取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成交的交易),并进⾏填写。
这个过程需要注意合同中房屋的成交价款,因为过户契税缴纳的依据就是成交价;4、⽹签后,在⼯作窗⼝领取房屋买卖合同资⾦划转声明、购房涉税申报核定(5年以上家庭唯⼀住房证明)表等资料,为契税的缴纳做准备;5、财政部门窗⼝缴纳契税、印花等相关过户费⽤,并取得税费完税证明;6、携带契税完税证明到咨询台领取登记过户号;7、交⼟地出让⾦,也就是上市补交⼟地收益;8、持相关资料办理房产过户⼿续。
经济适用房处理什么特别规定
经济适用房处理什么特别规定小何,1993年出生,爷爷名下有一套经济实用房,面积53平方米,此房位于市区。
爷爷2007年出售给别人,但没有产权证没有办理过户手续。
爷爷去世几年,奶奶健在,共同生育5个子女,其中1叔子去世。
本人现在想赎回此房,咨询是否可以?经济适用房处理什么特别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的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以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其次,从合同角度讲,爷爷生前于2007年出售房屋,钱也拿了,房也交了,这么多年下来,奶奶及其他家庭成员,不可能不知道卖房事实,也没有任何人提出异议,所以此合同是合法有效,应当得到全面履行。
但在办理过户时得向政府补交土地收益。
如果想赎回此房,只能和对方协商,对方同意则可,如果不同意很难办理。
相关阅读:经济适用房的具体程序:因每地都不一样,所以我们以北京为例: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厅京政办发〔1999〕4号文件,开发建设单位预售经济适用房应当到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许可证》,开发商销售经济适用房,实行政府限价的政策,开发建设单位只可在最高限价以内调整不同楼层和朝向房屋的价格。
具体的程序是:(1)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凭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的证明文件、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卡、居民身份证,到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
(2)需要贷款的,由购买人凭登记后的经济适用住房预售(买卖)合同,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应在登记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
经济适用房能够 数次交易吗 交易有哪些限定
经济适用房能够数次交易吗交易有哪些限定经济适用房和商住楼一样,都是会授予《中国人民共和国房子权》,因而不论是购买或是是交易都是会有一定的法规限定,那么实际经济适用房能够数次交易吗?它的交易又有哪些限定?下面让我们为您解释。
经济适用房能够数次交易吗依据相关要求:1、已购经济可用住房的家中获得了房产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子所有权证没满五年的,不可按销售市场价格开展发售出售,须经出售的,产权人应该向户籍所在地的住房确保管理方法机构提交申请,由所在城市住房确保管理方法机构根据摇号申请等方法明确满足条件的购房者(购房者要根据相关要求,已申办其经济可用住房的购买资质审批办理手续),由购房者按售价购买或由县区住房确保管理方法单位按售价认购。
2、已购经济可用住房家中获得的房产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子所有权证满五年后,能够按市场价格开展出售所买住房。
产权人应按原买房价格和出售价格差价的百分70补缴土地资源的等合同款。
同样价格标准下,已购经济可用住房的产权人户籍所在地住房确保管理方法机构能够首先认购。
总的来说不满意5年的,不可以以市价出售,并且是政府部门认购,而且本人购买的经济可用住房在获得彻底产权之前不可用以租赁运营。
交易有哪些限定一般是分成2种状况:一种是定居已满5年,另一种是定居不满意5年。
1、定居已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针对早已住够了5年的经济适用房,小区业主现在可以按照现阶段市面的价格开展出售,但出售后小区业主需按房子成交量的百分10补缴综合性地价款。
按销售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可用住房的,需凭房产契税完税凭证、房子所有权证及其住房出让合同书等有效证件到房子所在城市国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申请办理交易、产权产权过户办理手续就可以。
2、定居不满意5年的经济适用房:因为现行政策要求而不允许按销售市场价格出售。
因而,需出售该类经济适用房的小区业主,只有以不高过购买时的价格开展出售,而且只有出售给合乎的经济可用住房购买标准的家中或由政府机构有关部门回收。
央产房遗产继承公证后能出售么?怎么定价?
央产房遗产继承公证后能出售么?怎么定价?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央产房的全称是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允许上市的在北京的单位已购公有住房,指的是职工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央产房。
央产房遗产继承公证后就能上市出售么?央产房上市定价谁说了算?央产房遗产继承公证后就能上市出售么?1、首先遗产继承的房子是可以出售的,但是要先过户进行房产更名才能交易。
2、航天部的房子是有规定,要先在本单位进行公市,在一个月内没有人购买,然后在单位核实下房屋地址之类的,看看房产证和单位的底档信息相不相符,如果都没有问题就去蓝岛大厦办理央产房上市表,有了这表就能上市交易了。
3、流程: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书,到地税局核定税费后再到建委换新房产证。
4、时效:继承公证需要进行家庭成员核对,时效不确定,建委是即时办理,5个工作日出新房产证,央产房屋需办理《在京央产单位已购公房变更通知单》后再办理继承手续。
每个公证处需要的材料不一致。
5、因为情况复杂,提供的材料也不固定,建议直接去公证处咨询,按照公证员提出的资料来准备过户方法:持继承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等到财政局办理证明。
持以下资料到房产局办理继承转移登记:①申请表;②当事人身份证;③房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含共有证);④继承公证书、证明、查档结果、测绘结果、死亡证明或房产局要求出具的其他资料。
房地产继承中可能发生的费用:评估费:0.5%;公证费:2%;契税:免,其他的查档、测绘、登记、工本、印花和交易手续费用与正常交易的一样。
央产房上市定价谁说了算?1、您目前手里的房子已经是私产了,房价由您自行决定,可根据市场价进行定价。
2、如何对即将上市的央产房定价,是央产房业主关心的问题,出售价格过高,会影响销售速度;价格低了,对于业主来讲是一件很烦心的事情。
判定一个合理的价格,可以快速出售并能得到满意的回报。
3、通常欲上市出售房屋的业主运用市场比较法,结合区域因素、个别因素的内容进行修正,便可以大致知道欲出售的房屋价格,但是房屋价格评估是专业性很强的工作。
青岛经济适用房交易规则
青岛经济适用房交易规则
为了规范青岛市经济适用房交易,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制定
以下交易规则:
一、市场调节价交易原则
经济适用房在购买时实行市场调节价交易原则,即由市场主体通
过竞价等方式自主确定房屋交易价格。
具体操作方式由市场主体自行
商定。
二、竞买资格条件
(一)购房人需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购房资格条件,并提供真实
的购房人身份证明材料、家庭情况证明材料、收入证明材料等。
(二)购房人需在摇号过程中中签,并按照公示的购房顺序依次
参加竞买。
三、竞价方式
经济适用房交易可以采用竞价方式,竞买人应按照现场竞价要求
进行操作,提交有效报价,每次竞价递增幅度不得少于最低竞价幅度。
竞价结束后,按照竞价结果确定购房人。
四、交易过户
(一)竞价成功的购房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房屋交易款支付至经
办机构指定账户。
(二)经办机构收到购房款后,为购房人出具《房屋买卖合同》
和房屋所有权证书等相关证件。
(三)购房人应在签约前对房屋进行全面检查,一旦签约,不得
因房屋原因退房或要求解除合同。
以上就是青岛经济适用房交易规则的相关内容。
购房人在购买房
屋时需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确保购房过程合法、公正、透明,维护自
身权益。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交易吗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交易吗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经济适用房也是可以买卖的,但是有一定的限制条件。
一般来说,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
如果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值得注意的是,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
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仍应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经济适用房如何买卖1、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
2、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
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3、首先,结合工作单位、居住习惯、生活方式等综合因素,再决定购买哪个区域内的经济适用房项目。
如上班单位离项目的远近、周边的亲朋好友居住情况等都属于综合考虑因素。
其次,到项目现场考察,了解项目本身的配套设施,并结合自身的需要进行购买。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1、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家庭至少有一人具有申请地常住城镇居民户口5年以上;2、申请人是已婚的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申请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经济适用房产权多少年经济适用房没有具体的产权年限。
一般房屋产权年限要根据土地规划的用途和具体情况来确定,如商业用地最长40年,住宅用地最长70年,也有50年的。
而经济适用房大批都是划拔方式取得的土地,由国家无偿批付使用的,没有具体土地使用期限。
青岛经济适用房交易规则
青岛经济适用房交易规则1. 背景介绍青岛是中国东部沿海城市,经济发达,人口众多。
为了解决居民住房问题,青岛市政府实施了经济适用房政策,旨在提供合理的住房选择,并降低购房门槛。
为了规范经济适用房的交易行为,制定了一系列交易规则。
2. 经济适用房的定义和条件经济适用房是指由政府出资或者贷款建设的、销售给符合一定条件的购房人群的住房。
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居住本地:购买者应该是青岛市户籍或者在青岛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满5年。
•家庭收入限制:购买者家庭年收入应不超过当地平均工资的3倍。
•无自有产权住房:购买者及其家庭成员在青岛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年龄限制:购买者应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60周岁。
3. 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流程3.1 申请购买资格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第一步是申请购买资格。
购买者需要向青岛市住房保障管理机构提交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明、户口簿、收入证明等。
经过审核后,符合条件的购买者将获得购买资格。
3.2 查看房源信息获得购买资格后,购买者可以通过青岛市住房保障管理机构提供的渠道了解到当前可供选择的经济适用房房源信息,包括楼盘位置、户型、价格等。
3.3 缴纳认筹金认筹金是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意向金,也是确认购房意愿的表达。
购买者需要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认筹金,并签署认筹协议。
3.4 确定选房顺序根据缴纳认筹金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选房顺序。
一般采取公开摇号或者电子抽签的方式进行选房。
选房时,购买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心仪的房源。
3.5 签订购房合同选房后,购买者需要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并按照约定支付首付款。
购房合同是双方权益保障的法律文件,包括了购房者和开发商的权利和义务。
3.6 办理贷款手续如果购买者需要贷款购房,需要在签订购房合同后尽快办理贷款手续。
购买者可以选择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进行贷款申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还款方式和期限。
3.7 过户及交付贷款手续办理完成后,购买者需要办理过户手续,并按照约定时间交付剩余的房款。
青岛市经济适用房政策是什么?
青岛市经济适⽤房政策是什么?青岛市经济适⽤房政策是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房,业主是可以根据⽬前的市场价格来进⾏出售的⼲涉,事后出售完毕是需要按照10%来缴纳综合地价款项的,这是属于法律当中所明确规定的。
⼀、市政策是什么?青岛政策紧随国家的相关政策,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前市场价格进⾏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
确需出售的,只能以不⾼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对于这些出售经济适⽤房的购买者,青岛市相关法律规定: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后,原⼈仍符合经济适⽤住房购房条件者还可再次购买他处的经济适⽤住房。
⼆、经济适⽤房的买卖规定内容是什么?随着青岛经济的发展以及⼤量⼈⼝的涌⼊,青岛的⼟地迅速升值,房价⼀升再升,达到了市民承受的极限。
所以很多市民担⼼青岛经济适⽤房价格会不会也像那样,价格升到⾼让⼈⽆法承受的地步?据市政府公布的最新消息显⽰,青岛三环新城的基准价格是3670元/平⽅⽶,项⽬最低价格是3570元/平⽅⽶,最⾼价格是3780元/平⽅⽶,相较于商品房4000-6000/平⽅⽶的价格,还是优惠了不少。
随着国家对经济适⽤房建设的叫停,很多城市开始陆续退出经济适⽤房保障体系,曾经风光⼀时的经济适⽤房现如今也成了落⽇的余晖,⾛到了⽣命的尽头。
、等城市已经停建了经济适⽤房,⽽青岛也将于今年6⽉份开始退出经济适⽤房保障体系,下⼀个会是青岛?这⽅⾯青岛市政府并没有给出明确的回复,但是值得庆幸的是,青岛市⽬前经济适⽤房的储备量还是⾮常可观的。
不过就已经拥有了经济适⽤房的青岛市民来说,这些均不是他们关⼼的重点,他们的⽬光⼀直聚焦在青岛经济适⽤房买卖政策以及青岛经济适⽤房价格⽅⾯,以便他们及时能将经济适⽤房上市交易,然后购买他们现在有能⼒承受的商品房。
经济适用房买卖的最新法律政策
经济适用房买卖的最新法律政策1、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2、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3、目前还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4、如何出售已购买的经济适应房1、契税:买方缴纳房价款的4%;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减半即按2%收取;2、买卖手续费:120平方米含以下的每套房屋买卖交易的手续费为250元;12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500元;3、印花税:买卖双方各缴纳房价款的0.5%;4、公共维修基金:房价款的2%。
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2、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3、房屋赠与合同公证书原件;4、赠与方夫妻双方身份证、婚姻证明材料复印件并交验原件,未婚人员提供由街道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或户籍证明未婚和婚姻状况声明书;5、受赠方身份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6、其他共有人同意赠与书面意见;7、地名门牌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8、房屋测绘成果书表原件;9、契税完税凭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10、根据情况其他需提交的资料以及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各类申请表等资料;11、若当事人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委托公证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12、受赠人为未成年人的,由监护人代为办理,并提供监护关系证明材料,其中监护人为父母的,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家庭户籍证明或同籍户口本复印件并交验原件;除父母之外的监护人,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和监护关系公证书原件。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取得经济适用房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
虽然经济适用房尚未办理产权证,但只要夫妻支付全部购房款的,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一方婚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婚后双方共同支付购房款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3、一方婚前申请购买并支付部分购房款,婚后夫妻交足购房款的,婚前所支付的购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应当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就补交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4、一方婚前购买并已支付全部购房款的为个人财产,房屋应当归买受人所有,即此种情况下经济适用房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使用证满五年后才能交易吗
We cannot choose our origin, but our future is changed by ourselves.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使用证满五年后才能交易吗经济适用房土地使用证满五年后方可上市交易,如果未满五年不能办理过户手续。
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第二十六条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一定年限后,方可按市场价上市出售;出售时,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收益。
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使用证满五年后才能交易吗经济适用房需要在房产证取得5年之后方可上市交易,如果未满五年不能办理过户手续。
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第二十六条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一定年限后,方可按市场价上市出售;出售时,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收益。
具体年限和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
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未向政府补缴收益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经济适用房在上市交易时需要缴纳2%的土地出让金,其他税费标准和操作程序与普通房屋相同。
不满上市交易的只能卖给具有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人,此外,需要提醒您的是将经济适用房出售的家庭以后是不能再次申请经济适用房的。
二、经济适用住房取得房屋所有权满五年的交易的程序1、房屋权利人向住房保障中心提出申请,同时提交下列材料:(1)《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2)房屋所有权证书;(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申请家庭户口簿;(4)原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5)房屋买卖合同或赠与书;(6)申请该经济适用住房时的夫妇双方同意上市转让的书面证明。
2、保障中心对该房屋的上市交易资格进行审核。
经审核同意,房屋权利人到税务部门办理契税核价等手续。
3、房屋权利人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4、房屋权利人和受让人到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青岛经济适用房出售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青岛经济适⽤房出售条件是怎么规定的青岛市规定的经济适⽤房的出售条件是取得房产证已满5年,补交差价,⼀般按照成交价格以购买经济适⽤房价格差价的50%缴纳,向政府交纳⼟地收益款,在完全取得经济适⽤房产权的情况下可以对外销售,并且在同等条件下,住房保障部是有优先购买权的。
⼀、出售条件是怎么规定的?《青岛市经济适⽤住房管理办法》第⼆⼗九条经济适⽤住房⾃房地产登记之⽇起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应当将时以经济适⽤住房价格购买的部分⾯积,按照成交价格与购买时经济适⽤住房价格差价的50%,向政府交纳⼟地收益等价款,取得完全产权。
经济适⽤住房上市交易时,在相同价格情况下,住房保障机构具有优先购买权。
⼆、青岛申请审查程序是怎么规定的?《青岛市经济适⽤住房管理办法》第⼆⼗条凡夫妇双⽅组成的家庭及离异或丧偶带⼦⼥的家庭和年满35周岁的未婚⼈员及或丧偶不带⼦⼥的⼈员(以下统称申请⼈),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申请⼈具有市内四区常住户⼝,其中⾄少⼀⼈达到5年以上;(⼆)申请⼈财产、⼈均收⼊和⼈均住房⾯积符合市政府批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的标准。
在申购经济适⽤住房之⽇前5年内,因离婚、、出售、赠与以及履⾏等原因,将家庭或个⼈住房所有权或使⽤权转移给他⼈的,应当计算原住房⾯积。
申请⼈只能购买⼀套经济适⽤住房。
已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在退出廉租住房保障后,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住房。
第⼆⼗⼀条申请⼈家庭或个⼈的财产、⼈均收⼊、住房困难标准,由市房屋、民政等⾏政管理部门,根据本市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住房价格⽔平、家庭⼈均可⽀配收⼊的⼀定⽐例和⼈均住房⾯积等制定,经市政府批准后公布。
第⼆⼗⼆条申购经济适⽤住房应当提交下列资料:(⼀)购买经济适⽤住房申请表;(⼆)户籍和明;(三)住房情况证明;(四)收⼊证明;(五)财产状况证明;(六)婚姻状况证明;(七)市房屋⾏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相关资料。
第⼆⼗三条经济适⽤住房的申请购买应当按照销售项⽬进⾏。
经济适用房可继承吗 继承房产要缴纳遗产税吗
经济适用房可继承吗继承房产要缴纳遗产税吗由于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性质,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也不受5年限制上市年限的限制,但继承后仍保持经济适用房的性质不变。
即再次上市仍需符合首次取得房产证之日起满5年的条件。
经济使用住房可以赠与,但必须在经济适用住房取得房产证之日起满5年后,方可赠与。
下文中律师365小编为你仔细分析经济适用房可继承吗。
由于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性质,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也不受5年限制上市年限的限制,但继承后仍保持经济适用房的性质不变。
即再次上市仍需符合首次取得房产证之日起满5年的条件。
经济使用住房可以赠与,但必须在经济适用住房取得房产证之日起满5年后,方可赠与。
下文中小编为你仔细分析经济适用房可继承吗。
▲一、经济适用房可继承吗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也不受5年限制上市年限的限制,但继承后仍保持经济适用房的性质不变。
即再次上市仍需符合首次取得房产证之日起满5年的条件。
经济使用住房可以赠与,但必须在经济适用住房取得房产证之日起满5年后,方可赠与。
赠与过户需提供的资料为: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2、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3、房屋赠与合同公证书(原件);4、赠与方夫妻双方身份证、婚姻证明材料(复印件并交验原件),未婚人员提供由街道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或户籍证明(未婚)和婚姻状况声明书;5、受赠方身份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6、其他共有人同意赠与书面意见;7、地名门牌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8、房屋测绘成果书(表)(原件);9、契税完税凭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10、根据情况其他需提交的资料以及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各类申请表等资料;11、若当事人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委托公证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二、继承房产要缴纳遗产税吗所谓遗产税,就是针对财产所有人去世以后遗留下来的财产而征收的一种税。
迄今为止世界上已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征收遗产税。
继承的房产能马上就卖吗
继承的房产能马上就卖吗
房屋是属于⾮常重要的财产,⽽在现实⽣活中对房屋进⾏继承的情形是⾮常多的,⽽继承房屋的时候,继承⼈是需要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登记后取得房屋所有权,那么继承的房产能不能马上就卖?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继承的房产能马上就卖吗
继承⼈继承房屋后办理了过户登记的,拥有房屋的所有权,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是可以马上出售继承房屋的,但需要交税。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百⼆⼗⼀条 【预告登记】当事⼈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物权效⼒。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能够进⾏不动产登记之⽇起九⼗⽇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第⼆百四⼗条 【所有权的定义】所有权⼈对⾃⼰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以上知识就是⼩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的解答,继承⼈继承房屋后办理了过户登记的,拥有房屋的所有权,依据物权法的规定,继承⼈是可以马上出售继承房屋的,但需要交税。
读者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欢迎到店铺进⾏法律咨询。
经济适用房是否可以继承
经济适⽤房是否可以继承经济适⽤房的设⽴是⽤于解决低收⼊者的居住问题的,所以有限的产权中是不包含赠予的权利,同时从经济适⽤房的⽤途来看,经济适⽤房可以继承吗,对于继承是不是应该有所限制的呢,办理经济适⽤房继承过户⼿续费多少呢?⼀、经济适⽤房可以继承吗?1、只有有使⽤权的房⼦是能继承的,既然你们原是⽤产权房换的现在这个120的,应该就可以补交⼀些钱后就可办产权证了。
建议先办理产权证最好。
2、如果没有任何书⾯的协议,将出现有继承权的都可继承分割该遗产。
继承份额按法定继承规定。
3、如没有书⾯的协议来说明后⾯的钱是你们借你⽗亲交的话,在法律上视为你⽗亲⾃⼰拿钱交的。
4、房产证没下来公证处不可能给你公证的。
如房产证下来后,可由你公婆直接亲笔书写⼀个遗嘱,内容是他们死后这个房⼦由谁继承等问题。
5、办理公证必须亲⾃到公证处去,如⽼⼈确实年⾼,可请公证处的⼯作⼈员到你家办理。
但建的指导下进⾏最好。
在房屋使⽤权继承⽅⾯,是不分什么央产房和普通房的,对于部队经济适⽤房继承问题,《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九条由⼀⽅婚前承租、婚后⽤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建议申请法院确认使⽤权的归属,再进⾏继承的认定。
⼆、经济适⽤房继承过户⼿续费多少?1、继承⼈的不管是第⼏位都是不⽤向税务部门缴纳任何税费的,也可以说是⼀个更名⼿续,只有⼯本费。
但是前提是不在买卖。
如果进⾏了买卖,缴纳的税费要⾼出⼀半左右,因为只是缴纳的个⼈所得税有房屋总价的20%之多。
2、进⾏正常的买卖⼿续的话,缴纳的费⽤就没有那么多了,主要有:⼯本费100元;契税,房屋评估出来的总价值的1.5%;印花税,评估值的0.05%;房屋评估费⽤,评估出来的价值的1%,还有公证的费⽤。
3、在缴纳的税费⾥,契税是视继承⼈位置的,如果是⾸位位法定继承⼈就不⽤缴纳契税。
经济适⽤房继承过户⼿续讲的是继承⼈地位与税费的关系,通过上⾯对经济适⽤房继承过户⼿续费的了解,您也了解了不少了吧,同时也希望您的家⼈能够安享晚年,希望那⼀天晚点的来到。
经济适用房子女继承是否可以
经济适用房子女继承是否可以经济适用房购买者的使用权受到了一定的限制,即只能用于有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本人使用,无权转于他人使用。
对于经济适用房的继承,不论是所有者生前立下遗嘱,还是没有立遗嘱,都要看继承人是否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为了让更多的人能够住上房,很多地区的政府都推出了一系列的政策性房屋,其中供租赁的主要是公租房、廉租房,而供买卖的则就是经济适用房了,也被称之为经适房。
但在不同的地区,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不一样。
不过人们也比较好奇,这个经济适用房子女继承是否可以呢?下文中小编就来为你解答疑惑。
一、经济适用房子女继承可以吗经济适用房应该不存在不能继承的问题。
并没有具体规定说明经济适用房不能继承,因此经济适用房是可以继承的。
二、经济适用房继承条件是什么?1、上海(1)2011年4月7日,上海出台《关于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成员死亡后相关事宜的处理意见》。
(2)《意见》规定,如果继承人不属于经适房申请家庭成员,则不享有经适房居住使用权,仅享有按照规定发生回购或者转让后,主要分割所得价款的权利;如继承人属于经适房申请家庭成员,当经适房申请家庭成员在完成房地产转移登记后死亡,则享有经适房房地产权利继承权。
2、沈阳(1)在家庭成员能否继承经适房问题上,沈阳和上海有所不同。
“沈阳市民购买经济适用房,属于利用货币补贴方式购买,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2)沈阳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工作人员介绍,近两年,市内七区市民申请经济适用房,可获得每户5.5万元的货币补贴,所以经济适用房申请者在居住期间,只要产权变更,就需要补齐5.5万元的货币补贴,待拥有完全产权后,方可进行继承、转让等行为。
3、郑州(1)父母留下的经济适用住房,子女不能直接继承,要看其是否符合购买经适房的条件。
2011年10月1日起,因继承、离婚等原因需要转移经济适用住房权的,被转移人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需缴纳差价款取得完全产权后方可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不缴纳差价款的,由政府回购。
继承过户所得房产多久能买卖
继承过户所得房产多久能买卖我们知道房产是⼈们很重要的财产,很多时候⼈们的房产是通过继承的⽅式得来了,但是打算去卖掉。
那么对于继承过户所得房产多久能买卖呢?下⾯就由店铺⼩编为⼤家解释⼀下相关内容,供⼤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家有帮助。
⼀、继承过户所得房产多久能买卖继承取得房产的,房产过户后即可以百出售,继承的房产不需要交税。
下⾯具体介绍⼀下:1、法律上没有限制,只要继承的房产过户后,权利⼈就有权利进⾏处置,可以⾃由买卖交易;2、继承取度得的房产,需要办理过户⼿续,才能最终确定房屋所有权。
将房屋⼈被继承⼈名下过户到继承⼈名下后,该房屋在法律上即属于继承⼈所有。
继承⼈可以依法⾏使所有权。
可根据个⼈意愿对房屋进⾏占有、使⽤、收益、处分;3、相关法律:《民法典》(2021.1.1⽣效)第⼆百三⼗条【因继承取得物权】因继承取得物权的,⾃继承开始时发⽣效⼒。
第⼆百三⼗⼆条【处分⾮因民事法律⾏为享有的不动产物权】处分依照本节规定享有的不动产物权,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物权效⼒。
⼆、关于如何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问题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是遗嘱继承,⼆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
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证明。
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母、⼦⼥的姓名和死者的⽗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4、如果法定继承⼈不只⼀个,⽽房产只过户给其中⼀⼈的话,需要其他⼈的书⾯同意,表⽰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继承⼈的⾝份证件。
通过⼩编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对于继承得来的房产过户之后就可以买卖了,⽽且并不需要缴税的,这个在法律上也有相关的规定,希望⼤家明⽩。
以上这些店铺⼩编为⼤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店铺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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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经济适用房继承后可以马上交易
吗?
经济适用房是为中低收入人群提供的保障性住房。
法律规定了家庭在购买到经济适用房之后在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同时,经济适用房是可以继承的,那青岛经济适用房继承后可以马上交易吗?律师365小编在下文中为您提供了相关的内容,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经济适用房是为中低收入人群提供的保障性住房。
法律规定了家庭在购买到经济适用房之后在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同时,经济适用房是可以继承的,那青岛经济适用房继承后可以马上交易吗?小编在下文中为您提供了相关的内容,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青岛经济适用房继承后可以马上交易吗?
经济适用房是可以作为遗产来继承的,而且不受5年的上市年限的限制,但是在继承之后仍是保持着经济适用房的性质不变的。
那么如果再次上市的话仍是需要符合头次取得房产证之日起满5年的条件。
经济使用住房也可以赠与,但是必须在房屋取得房产证之日起满5年之后才可赠与。
▲二、经济适用房继承的政策有哪些?
因为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性质,所以在房屋产权发生变更的时候是受到一定的限制的,而关于经济适用房继承的有关
政策有如下几点:
1、申请人的资格在审核阶段时,申请人家庭成员有人死亡,那么将对其余申请家庭成员的资格重新审核。
若是在审核已经完成的时候的,则无须重新审核,申请的其余家庭成员仍是保留有住房保障的资格。
2、在保障房的租赁合同签订之后,若有申请家庭成员中有人死亡的,租赁的合同则是继续是有效的,若死亡者的是主申请人的,那么需重新更改主申请人的,并且要重新签订新的合同。
3、若是在合同期满的时候申请的家庭成员中有人死亡的,住房保障的机构将会重新审核该家庭是否仍然是符合准入的标准。
4、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而且继承的时候是不需要房产证满5年的。
5、若对于在完成了房屋产权的登记之后,房屋权利人的死亡问题在办法中有提及,即是不属于申请家庭成员的也是可以继承该房屋的。
6、如果房屋的权利人死亡的,那么继承人之间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决,申请的家庭成员向非申请的家庭成员支付现金,非申请的家庭成员放弃房屋的继承权来办理房屋权属的登记,这样也可以回避该经适房是否符合上市交易条件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