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亿元地产项目烂尾8年 上市公司鄂尔多斯实控人被指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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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政府失灵案例——鄂尔多斯房地产泡沫

浅析政府失灵案例——鄂尔多斯房地产泡沫

浅析政府失灵案例——鄂尔多斯房地产泡沫一、政府失灵的简介政府失灵,是指个人对公共物品的需求在现代化议制民主政治中得不到很好的满足,公共部门在提供公共物品时趋向于浪费和滥用资源,致使公共支出规模过大或者效率降低,政府的活动或干预措施缺乏效率,或者说政府做出了降低经济效率的决策或不能实施改善经济效率的决策。

二、鄂尔多斯房地产概况随着呼包鄂城市群申请列入国家战略,依托丰富的自然资源,作为城市群的中心城市之一的鄂尔多斯具备了快速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其房地产市场在近几年呈现一种蓬勃发展的态势。

无论是房屋施工面积、新开工面积还是商品房销售面积都处于全国前列,2010 年鄂尔多斯各旗镇总人口只有 160 万,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10 年底鄂尔多斯市中心区常住人口 66. 8 万人。

若按照 67 万人口计算,仅 2010 年施工的房产就够为每个人提供 47 m2的住房。

同年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 535. 54 万 m2 , 这就意味着平均到市民,人均购买了约 8 m2 的住房,而同期北京的人均销售面积只有 0. 78 m2 。

鄂尔多斯是新兴城市,市区人口较少,住房空置率居高不下。

三、鄂尔多斯房地产泡沫现状2011年5月,一则出自鄂尔多斯政府的消息称,2009年和2010年投资额分别完成219.4亿元和280.5亿元。

5年来,累计完成房地产开发766.3亿元,是“十五”时期的22.2倍,年均增长47.2%,建筑规模也在不断扩大。

有数据显示,2011年前11个月,鄂尔多斯市新开工1005.9万平方米住宅,加上前两年的续建项目,共有2225.3万平方米。

房价却一直在下滑,鄂尔多斯目前房价以从高位迅速回落到3000/平方米上下。

而此前,鄂尔多斯最贵的房子单价曾经高达2万/平米。

2012年8月之后的鄂尔多斯,到处是停工的烂尾楼和焦急的讨债着。

滞销之中,房价纷纷下降,而降价成为许多房地产商的选择。

但是连降价都不能收回当初投资时,资金链就会断裂,市场面临崩溃。

由于资金链断裂而造成房地产项目开发延期的情况

由于资金链断裂而造成房地产项目开发延期的情况

由于资金链断裂而造成房地产项目开发延期的情况【李沧宝龙被指遇资金困境致房屋延期开发商辟谣】 (1)【资金链断裂直接导致开发商跑路】 (2)【安徽一开发商资金链断裂暂停售房或已成烂尾楼】 (5)【夏斌:今年金融暗藏大变数防房地产资金链断裂】 (6)【烂尾楼相续出现二三线城市频报开发商"跑路"】 (8)【房地产信托:资金链断裂的第1张多米诺骨牌?】 (10)【浅析我国房地产公司资金链断裂问题及其解决方法】 (11)【房产商资金链断裂黄金雨后满地萧索】 (11)【房企的融资渠道及如何防范资金链断裂】 (13)【警惕房地产企业资金链断裂引发“蝴蝶效应”】 (13)【今年房企资金缺口或超万亿卖项目将成常态】 (14)【房产开发商资金链断裂风险增大】 (16)【房地产风险集中爆发中小房产商资金链断裂】 (17)【哪些房地产商资金链会最先断裂?】 (18)【房地产信托:房企资金链断裂的第一张多米诺骨牌?】 (21)【房地产企业资金链断裂引起的连锁反应】 (25)【部分地产商资金链断裂】 (26)【尹中立:企业资金链断裂是楼市泡沫破灭的标志】 (28)【温州资金链断裂是房地产泡沫破灭的标志】 (29)【房企资金链可能断裂房地产行业或进入洗牌周期】 (30)【M2 机制和资金链断裂房地产有点关联】 (31)【申银万国:房地产业资金链大面积断裂概率不大】 (34)【资金链断裂长沙多个地产开发商卷款逃跑】 (35)【资金链断裂部分中小房企深陷“高利贷”泥潭】 (35)【房地产信托将集中到期中小开发商资金链或断裂】 (37)【严弘:房产企业倒闭原因是资金链断裂】 (38)【叶檀:资金链断裂,房地产要崩盘了!】 (39)【中富房地产老板自杀公司的资金链断裂】 (41)【开发商资金吃紧交房延期北京实地房地产开发公司无答复】 (43)【北京开发商集体推迟开盘时间半数项目降一成】 (45)【楼盘延期交房如何正确面对开发商此违约行为】 (46)【李沧宝龙被指遇资金困境致房屋延期开发商辟谣】2011-08-18楼市严控政策持续,市场延续低迷态势,许多房产大鳄都出现了资金链吃紧的问题,近日有网友在半岛网爆料称,城阳宝龙住宅项目疑因开发资金断裂,施工受影响,一期项目还未到交房期,已经确定延期。

《2024年上市公司股权质押下的“隧道挖掘”——明星电力资金黑洞案例分析》范文

《2024年上市公司股权质押下的“隧道挖掘”——明星电力资金黑洞案例分析》范文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下的“隧道挖掘”——明星电力资金黑洞案例分析》篇一一、引言随着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成为了许多企业筹集资金的重要手段。

然而,在股权质押的背景下,部分企业却出现了资金黑洞的现象,其中明星电力就是典型的案例。

本文将通过对明星电力股权质押下资金黑洞的案例进行分析,探讨其成因、影响及防范措施。

二、案例背景明星电力是一家在国内外享有较高知名度的上市公司,近年来却因股权质押而陷入了资金困境。

据报道,该公司为了筹集资金,将其股权进行了大量质押,然而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这些质押股权的价值大幅缩水,导致公司无法及时偿还债务,形成了资金黑洞。

三、资金黑洞的成因分析1. 股权质押的过度使用:明星电力过度依赖股权质押筹集资金,忽视了风险控制,导致质押股权的价值大幅波动。

2. 市场环境的变化: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尤其是股市的波动,使得明星电力质押股权的价值大幅缩水。

3. 公司治理结构问题:公司治理结构的不完善,导致内部监管不力,无法及时发现和解决资金问题。

4. 投资者信心丧失:由于公司频繁出现资金问题,投资者信心丧失,进一步加剧了资金困境。

四、资金黑洞的影响1. 损害公司声誉:资金黑洞事件严重损害了明星电力的声誉,影响了公司的形象和信誉。

2. 股价下跌:资金问题导致股价大幅下跌,投资者损失严重。

3. 经营困难:资金短缺使得公司经营困难,可能面临业务萎缩、项目停滞等困境。

4. 法律风险:公司可能面临法律诉讼和监管机构的调查,增加了法律风险。

五、防范措施建议1. 合理使用股权质押:上市公司应合理使用股权质押筹集资金,避免过度依赖,加强风险控制。

2.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公司内部监管,完善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3. 加强信息披露:上市公司应加强信息披露,及时向投资者公开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增强投资者信心。

4. 多元化融资渠道:上市公司应积极开拓多元化的融资渠道,降低对单一融资方式的依赖,以降低资金风险。

榆林市横山区建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白治军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榆林市横山区建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白治军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榆林市横山区建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白治军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审理法院】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7.20【案件字号】(2021)陕08民终418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惠东东白成钰杨文智【审理法官】惠东东白成钰杨文智【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榆林市横山区建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白治军【当事人】榆林市横山区建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白治军【当事人-个人】白治军【当事人-公司】榆林市横山区建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胡永生陕西海内律师事务所;张雄飞陕西纳智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胡永生陕西海内律师事务所张雄飞陕西纳智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胡永生张雄飞【代理律所】陕西海内律师事务所陕西纳智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榆林市横山区建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白治军【本院观点】虽四证人证言不完全一致,但可以证明在同一楼盘中存在出具首付款收据但当时并未足额收款的情况。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白治军是否实际交付首付款232083元。

【权责关键词】撤销代理违约金支付违约金合同约定诚实信用原则第三人证人证言关联性质证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变更诉讼请求增加诉讼请求反诉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查明的事实除不能确认是否实际交付首付款外其余与一审查明的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白治军是否实际交付首付款232083元。

建新房地产公司上诉称被上诉人白治军称已交购房款,但白治军在前后五次庭审中对该笔款项的来源、交付时间、地点、收款人是谁陈述前后矛盾,且明显不合常理,如此大额款项一般应以转账方式交付,在上诉人不认可收到该现金的情况下,应当由被上诉人对缴付首付款进行证明,但白治军未尽到证明责任。

云南建投龙瑞房地产公司王凡刑事案件判决书

云南建投龙瑞房地产公司王凡刑事案件判决书

云南建投龙瑞房地产公司王凡刑事案件判决书一、案件背景1.1 云南建投龙瑞房地产公司简介云南建投龙瑞房地产公司是一家位于云南省的知名房地产开发企业。

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房地产项目的开发、销售和管理。

多年来,该公司积极参与云南省的城市建设,为当地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1.2 王凡个人简介王凡,男,1978年出生,云南籍。

曾任云南建投龙瑞房地产公司的高级经理,负责公司的销售与市场拓展工作。

王凡在房地产行业有着丰富的经验,被认为是该公司的核心骨干之一。

二、案件概述2.1 案件起因2019年,云南建投龙瑞房地产公司在云南省开发了一处大型住宅小区项目。

在项目销售过程中,王凡涉嫌违法行为,被控以非法获取巨额利益的罪名。

2.2 案件调查与审理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对王凡的行为展开了调查。

经过调查,发现王凡在项目销售中存在虚报销售数据、收受回扣等违法行为。

随后,云南建投龙瑞房地产公司对王凡进行了内部调查,并将调查结果移交给公安机关。

经过审理,法院认定王凡的行为构成非法获取巨额利益罪,并依法作出了相应的判决。

三、案件关键问题3.1 虚报销售数据根据调查结果显示,王凡涉嫌虚报销售数据,将未售出的房屋计入销售额,以获取更高的业绩和奖励。

这种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公司的声誉。

3.2 收受回扣王凡还被指控收受回扣,违反了廉洁行为规定。

他利用自己在公司的职务之便,从房地产商处获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

四、法院判决4.1 罪名认定法院认定王凡的行为构成非法获取巨额利益罪。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法获取巨额利益罪是指利用职务之便,非法获取特别巨额的财物或者非法索取巨额财物的行为。

4.2 刑罚决定根据案件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了刑罚决定。

王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

五、案件影响与启示5.1 对云南建投龙瑞房地产公司的影响王凡的违法行为给云南建投龙瑞房地产公司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公司的声誉受损,市场信任度下降,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了不良影响。

北京第一烂尾楼:假按揭骗贷款6.6亿元

北京第一烂尾楼:假按揭骗贷款6.6亿元

北京第一烂尾楼:假按揭骗贷款6.6亿元被媒体广泛称为“北京第一烂尾楼”的东华金座,是排名中国富豪榜第163位的谢根荣留下的标志性建筑。

涉案10亿元的谢根荣因犯贷款诈骗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后,2010年9月,随着谢根荣上诉案在北京市高级法院的审理,谢根荣和他的烂尾楼也成为剖析中国房地产富豪犯罪被媒体广泛称为“北京第一烂尾楼”的东华金座,是排名中国富豪榜第163位的谢根荣留下的标志性建筑。

涉案10亿元的谢根荣因犯贷款诈骗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后,2010年9月,随着谢根荣上诉案在北京市高级法院的审理,谢根荣和他的烂尾楼也成为剖析中国房地产富豪犯罪的一个另类标本。

【审计把关】揭开超级富豪神秘面纱2008年2月,国家审计署在审计建设银行北京开发区支行核销9亿多元的呆坏账贷款时,发现其中大量资金都与北京华尔森集团有关。

2008年2月26日,审计人员进驻建设银行北京开发区支行进一步调查,很快查清20多家单位的100多个账号和巨额资金的流向。

从中发现华尔森集团下属单位办理虚假个人按揭贷款共555笔,金额为6.6261亿元。

另外,开发区支行还发放银行承兑汇票给华尔森资金,46次滚动开出票面价值共计人民币4.56亿元的承兑汇票。

仅从账面上,两项相加的涉案金额高达10.1861亿元。

由于涉案数额巨大,审计署将审计结果上报国务院。

经过中央领导亲笔批示后,公安部证券犯罪侦查局北京分局成立了专案组,专门查办此案。

2008年 3月 22日到24日,北京华尔森集团董事局主席谢根荣、建设银行北京开发区支行行长颜林壮等人相继被逮捕。

随后,位于广安门内大街上盖了将近10年的东华金座揭开了神秘面纱,露出了京城第一烂尾楼的真相。

那么,这个华尔森集团董事局主席谢根荣何许人也?竟能在天子脚下如此胆大妄为?数亿元的贷款去了哪里?在此前媒体的报道中,谢根荣是个超级富豪。

在2003年《新财富》杂志的“中国400富人榜”上,谢根荣名列第163名。

首例地产破产案,假戏真做

首例地产破产案,假戏真做

首例地产破产案,假戏真做作者:崔晓红来源:《新财经》2009年第05期新《破产法》实施快两年了,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仍然没有出台。

诸如如何遏制破产欺诈行为等问题,我国《破产法》及《民事诉讼法》仍没有明确规定,使得案件在实际处理过程中遇到了很多问题北京兴昌达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昌达博)的破产案又一次成为媒体热议的话题。

两年前,它因为“首例地产破产案”的名头占据了报纸的头条;今天的新闻更有冲击力,这桩“首例地产破产案”或将成为“首例地产虚假破产案”。

一桩看似并不复杂的破产案2007年6月4日,新《破产法》实施后的第三天,一份破产申请书递到了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是北京兴昌高科技发展总公司(以下简称兴昌高科),被申请人是北京兴昌达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昌达博)。

由于是新《破产法》实施后的第一起房地产公司破产案,此案被称为“房企破产第一案”。

法院经过审查受理此案,并于2007年9月正式宣布兴昌达博破产。

2002~2007年,中国房地产市场如火如荼,开发商们赚得盆满钵满,兴昌达博却缘何愁得揭不开锅,走上了破产这条不归路?事情还得从2001年说起。

2001年初,兴昌达博成立,股东分别为:东方达博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达博)持股70%,兴昌高科持股10%股份,余下的20%为自然人投入。

东方达博代表王宪平出任董事长。

其中,兴昌高科是北京市昌平科技园区的全属企业,它和昌平科技园是一套人马两个牌子,兴昌高科的法人代表王海岭是昌平科技园区副主任。

2001年3月,兴昌达博与兴昌高科达成合作协议,共同开发别墅项目——麓鸣花园。

合作方式是:兴昌高科负责提供土地,办理征地开工预售等相关手续,负责拆迁补偿等事宜,具体运作则由兴昌达博负责。

签订合同之后,土地的各项手续还不齐备,还不具备开工条件。

等待手续期间,兴昌达博通过“内部认购”开始预售房屋,由于项目依山傍水,认购情况非常好,很快就销售出了上千套。

鄂尔多斯的穷人们:抵工钱抵了六套房六辆车 卖不出去--20121213

鄂尔多斯的穷人们:抵工钱抵了六套房六辆车 卖不出去--20121213

鄂尔多斯的穷人们:抵工钱抵了六套房六辆车卖不出去--20121213鄂尔多斯的穷人们:抵工钱抵了六套房六辆车卖不出去对初来乍到者来说,夜晚的鄂尔多斯最美。

从位于伊金霍洛旗的机场出来(“旗”是内蒙古的一种行政区划,相当于县),一路上灯光闪烁夜景璀璨,比之白天,更能代表这个富裕之城的实力。

这里的夜景,比上海更大气,比北京更耀眼。

粗线条的现代建筑群配上中国传统美学里最喜欢的金色和赤红色,夜幕下轮廓清晰,一望之下,仿佛西亚童话故事里的宫殿,十分气势恢宏,十分—“体面”。

这种“体面”感,如果放在北京或者上海,大概不会让人在惊羡之外产生某种复杂的情愫:夹杂着少许怀疑和不屑。

可是这里是鄂尔多斯,一个十年前还带着贫穷落后标志的中西部城市。

于是,这种“体面”深深地刺激和鼓舞了人们辩驳的欲望。

多年来,关于鄂尔多斯的故事,被浓缩为两个字:“暴富”,这个词意味着简陋的获利方式、粗暴的消费习惯和荒诞的致富故事。

鄂尔多斯盛产富翁:据说市区人口不到70万的鄂尔多斯,有超过6000个亿万富翁,近10万个千万富翁。

但是想找到这些人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在中国,人们并不那么乐意承认自己是富人,被描述成暴发户之城的鄂尔多斯尤甚。

另一个重要原因是,一年前由民间借贷和房地产引发的经济危机使这个富裕之城笼罩着浓重的阴影。

“从去年到现在,跳楼自杀的老板至少有一百多,”一个在政府宣传部门工作的年轻人用“是朋友我才告诉你”的口吻对我们说:“要知道,富人、富裕,现在是我们这儿最敏感的词,所以有时候,鄂尔多斯政府并不那么欢迎记者。

”不只是现在,也不只是鄂尔多斯,富裕在中国早已不值得夸耀了。

对旁观者来说,富裕始终是一个性质模糊的词、交织着某些难以言说的秘密。

而对于当事人来说,这个词除了炫目之外,还隐含着某种不安全。

所以,在鄂尔多斯,那些我们能见到并且愿意跟我们聊天的人,都说自己是穷人。

抵工钱抵了六套房和六辆车11月的鄂尔多斯,第一场雪一下,温度骤降。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防范房地产项目“烂尾”风险工作方案的通知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防范房地产项目“烂尾”风险工作方案的通知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防范房地产项目“烂尾”风险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11.12•【字号】鄂府发〔2021〕309号•【施行日期】2021.1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防范房地产项目“烂尾”风险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府发〔2021〕309号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现将《鄂尔多斯市防范房地产项目“烂尾”风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2021年11月12日鄂尔多斯市防范房地产项目“烂尾”风险工作方案为有效防范和化解房地产领域潜在市场风险,预防房地产行业产生新的“烂尾”项目,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群众利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工作要求,以“防范风险隐患、稳定社会秩序、维护群众利益”为出发点,按照“属地管理、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原则,全面排查全市在建房地产项目,梳理存在问题,逐一制定解决方案,引导市场预期,防止在建房地产项目出现“烂尾”、延期交付等问题。

二、任务目标(一)排查范围。

此次排查的在建房地产项目是指全市行政区划范围内,开发企业正在建设、存在资金断链无法继续实施或项目建设进度缓慢存在较大社会矛盾的房地产项目。

(二)时限和目标。

从2021年10月至2022年4月开展集中排查行动,调查摸底全市所有问题项目,建立房地产项目风险台账,制定解决措施,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一企一策明确整改措施和办法,推动项目有序建设。

三、工作原则(一)政府主导,部门负责。

市人民政府统筹部署协调,各旗区人民政府履行属地责任,各相关部门全力配合,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好各自职责。

(二)依法依规,分类处置。

坚持从实际出发,摸清底数,客观研判问题形成原因,分类制定推动措施,优先解决位于城区主要区域、重要景观节点、主干道两侧等对城市形象影响较大和涉及购房户较多、信访压力较大的问题项目。

税务稽查案例

税务稽查案例

税务稽查案例二00八年六月前言为贯彻落实2007年7月召开的全国税务系统教育培训工作会议和2008年1月召开的全国税务稽查工作会议精神,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决定在全国国税、地税机关征集税务稽查案例,并组织人员进行编写,形成税务稽查系列培训教材,主要适用于税务稽查人员培训使用。

本书以行业为主线分十一章,共收集稽查案例61个,案例主要选自全国各地税务稽查机关2005年以来实际办理的兼具典型性和普遍性,并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的稽查实例。

希望通过学习案例,给税务检查人员的稽查实践带来一定裨益。

作为培训教材,本书首先满足于操作的实用性,其次总结各地积累的办案经验,作为个案突破,有指导的针对性,同时作为三本系列教材的一部分又与其他两本书的构成有机联系。

《税务稽查案例》是对《税务稽查管理》税务稽查规范的具体体现,是对《税务稽查方法》税务稽查基本方法、取证方法、行业方法的具体实践。

例如本书分章以行业归类编写有一定的特色,这与方法篇的行业检查构成一定关联,又如:在稽查执法权限、法律适用等方面又与管理篇相关联,在案例分析部分反映出“以查促查”、“以查促管”的重点、焦点问题,这与管理篇的稽查成果运用相呼应。

为更好地为一线检查人员服务,本书编写选用及编写案例侧重介绍案件查处过程和方法,同时兼顾税收法律法规适用问题。

案例的基本体例分为四个部分,同时对特殊案例,比如涉及复议、诉讼等法律适用方面案例在体例方面作出必要的特殊调整。

案例的基本体例为:案件背景情况、检查过程与检查方法、违法事实及定性处理、案件分析四个部分,此外又附加三部分内容:本案特点、思考题、考试练习题。

―“本案特点”主要是编者对办案机关查办案件的可取之处的理解把握。

―“案件背景情况”主要介绍与查办案件相关的案件来源和纳税人基本情况。

―“检查过程与检查方法”主要分为检查预案、检查具体方法和检查中遇到的困难阻力及相关证据的认定三部分。

―“违法事实及处理”主要反映被检查单位存在的违法事实和作案手段,以及税务机关对此的处理结果。

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县委书记贾伊生官商勾结侵吞巨额国有资产

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县委书记贾伊生官商勾结侵吞巨额国有资产

县委书记玩乾坤大挪移,侵吞国有资产欲高升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县委书记贾伊生官商勾结侵吞巨额国有资产,暗箱内定操作,出售国有资产给鑫融燊。

天大笑话,如此政绩欲高升!官商勾结打太极用乾坤大挪移,先将电站转出96%的股份,4%职工持股。

2013年3月17日官商已签买卖出售合同(有证据),到了2013年10月8日私自抬高竞买人条件,使得竞买人只有一家,另一家不具备资质并与其有相互持股的公司作为陪衬!堂而皇之的把水电站如此低劣公开拍卖。

事件背景是这样的:电站是60年代和80年建的水电站,评估是关键。

经过事前沟通,购买方鑫融燊找了一家评估公司参与评估,他们都是按建造60年代和80年代市价折旧评估的!(有证据)可想而知其价格低廉的程度!超低白菜价!!513亩水电站土地起拍价1149.5万元,加了一次价10万元,就以1159.5万元成功拍卖。

此公司只花了正常市价10%的价格购得该电站全部土地及其附属物!其中有85项没有算不在评估范围内,官商勾结如此豪爽友情大赠送,令人叹为观止!而水电站拍卖价格更惊人,恰普河两个水电站,装机14500千瓦,五台机组,目前的造价在一亿元以上,然而贾伊生却通过打招呼只拍卖了620多万,水电站只卖了市价5%的价格,相当于0.5折!(有证据)自认高明,于国法党纪惘然不顾,顶风犯纪,以权压法、巧取豪夺、拙劣肮脏的钱权交易。

幕后的故事,你懂得!如此骇人听闻的侵吞国有资产始作俑者却要到伊犁州当更大的官,高升了!历史浩浩荡荡,然总有人经不起时间的考验,重病上岗,继而继续祸患周遭百姓(因劣迹斑斑,祸害乡里,已有他人举报过)。

祸国殃民的县委书记贾伊生,你对得起党和人民对你的培育和信任吗?难道咱们党再也找不出德才兼备的党员吗?尽管面临种种威胁,在依法治国、捍卫党先烈鲜血成果、捍卫国家经济繁荣昌盛局面前,在严惩党内腐败分子的今天,作为党员我更不畏权势!我要实名举报这个丧失党性、道德败坏、权钱交易、唯钱是举的大苍蝇!我愿用我的党性和我的生命捍卫公平、正义!更多的详细证据请大家看下面的资料,其中树木有1929棵,三级电站的土地4088平米、四级电站37000平米、淀粉厂1089.61平米厂房等等都不在评估范围内,这些树、土地、房屋都是派送的,这些只是冰山一角….. 足以证明他们侵吞巨额国有资产!实名举报人:王庆民!身份证号码:372330************中共党员!电话:17097968608 以下是评估报告和相关文件:。

30亿元地产项目烂尾8年 上市公司鄂尔多斯实控人被指欺诈

30亿元地产项目烂尾8年 上市公司鄂尔多斯实控人被指欺诈

30亿元地产项目烂尾8年上市公司鄂尔多斯实控人被指欺诈在2010年的时候,赵永亮原计划3年内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将其拟总投资约30亿元的房地产项目“鄂尔多斯公园广场”(占地156亩,内蒙古大学原交通学院旧址)修建成功,由于另一合作方即上市公司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295 ,以下简称“鄂尔多斯”)实控人王林祥出现严重违约以及涉嫌欺诈的行为,致使该项目停工烂尾,500多户教职员工(拆迁户)至今8年都难以回迁。

迄今为止,除了赵永亮为此被背上15亿元的巨额债务外,他自己辛苦打拼且总资产超过30亿元的内蒙古东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达公司”),也被迫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

在双方合作开发“鄂尔多斯公园广场”项目之初,赵永亮一直与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鄂尔多斯集团”)的董事长王林祥以兄弟相称。

2017年6月,赵永亮向当地警方报案,他控告王林祥及其集团公司虚假出资及恶意欺诈,涉嫌构成“合同诈骗”。

但被立案受理后至今,警方称其还在调查之中。

日前,獬豸新闻(ID:zgsbfzzk)记者获得一份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内容显示,因“鄂尔多斯公园广场”项目烂尾8年,让东达公司负债累累。

于是,东达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向呼和浩特中院申请破产重整,拟通过重整启动项目建设,偿还项目负债,解决500名拆迁户回迁问题。

对此,该法院已受理其破产重整的申请。

此前,《中国之声》、《民主与法制网》等多家新闻媒体披露了这起两家资产上百亿集团公司因合作开发而引发“烂尾楼”纠葛的事件,引起社会关注,也得到了内蒙古自治区和鄂尔多斯市两地官方的高度重视。

记者采访了解到,2017年12月11日,鄂尔多斯市仲裁委对上述双方合作纠纷作出了“鄂仲裁字(2015)404号”裁决书。

该裁决书显示:经过审计核算,鄂尔多斯集团在“鄂尔多斯公园广场”项目实际投资比例仅为11.91%,东达公司为88.09%。

东胜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刘杰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东胜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刘杰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东胜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刘杰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审理法院】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0.01【案件字号】(2020)冀01民终6066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周玉杰聂瑞强张楠【审理法官】周玉杰聂瑞强张楠【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东胜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刘杰【当事人】东胜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刘杰【当事人-个人】刘杰【当事人-公司】东胜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张玉光河北党育律师事务所;张荣博河北硕彦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张玉光河北党育律师事务所张荣博河北硕彦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张玉光张荣博【代理律所】河北党育律师事务所河北硕彦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东胜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被告】刘杰【本院观点】本案中双方签订的《石家庄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合同合法有效,本院予以确认。

【权责关键词】违约金合同约定证据不足新证据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中双方签订的《石家庄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合同合法有效,本院予以确认。

根据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和理由,双方主要的争议焦点在于:上诉人是否应承担逾期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的违约责任。

按照双方签订的《石家庄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第二十条及附件十一《补充协议》第一条的规定,被上诉人的不动产权属证书由上诉人代办,买受人需在出卖人指定的时间内提供办理房产证所需资料及相关费用,且应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480日内取得房屋不动产权属证书。

上诉人称未按时办理房屋不动产权属证书是因为被上诉人逾期提交完整的办证资料而导致。

饶毅、马兰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饶毅、马兰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饶毅、马兰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审理法院】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9.30【案件字号】(2021)鄂09民终2015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代绍娟汪书力张杨玉【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饶毅;马兰【当事人】饶毅马兰【当事人-个人】饶毅马兰【代理律师/律所】石清湖北梦云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石清湖北梦云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石清【代理律所】湖北梦云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原告】饶毅【被告】马兰【本院观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围绕当事人的上诉请求进行审理。

【权责关键词】无效撤销代理违约金过错证据交换关联性质证诉讼请求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二审经审理查明,一审查明的事实属实,本院依法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围绕当事人的上诉请求进行审理。

本案二审争议的焦点:案涉购房合同是否有效。

关于焦点问题,其一,饶毅进行房地产开发既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亦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故一审认定饶毅未履行房地产开发的相关审批手续并无不当。

其二,饶毅开发的房屋位于云梦县,马兰并非该村村民,不属于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饶毅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出售房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故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应认定为无效。

综上所述,上诉人饶毅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

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经合议庭评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100元,由上诉人饶毅负担。

慈利生活家广场是欺骗

慈利生活家广场是欺骗

慈利生活家广场是欺骗如何有效地管理时间时间是我们生命中最宝贵的资源之一。

然而,很多人常常感到自己没有足够的时间来完成工作、追求爱好或者和家人朋友相处。

在这个快节奏的社会中,有效地管理时间变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一些有效的时间管理技巧,帮助读者更好地利用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享受更丰富的生活。

首先,要制定一个明确的计划。

制定计划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管理时间。

计划可以是每天的、每周的、甚至是每月的,根据个人需要来安排。

在制定计划时,可以使用时间管理工具,比如日程表、提醒app等。

这些工具可以帮助我们记录下需要完成的任务和约会,提醒我们按时完成。

另外,制定计划时要考虑到实际情况和个人习惯,避免过分拥挤的计划,以免产生压力。

其次,要学会设定优先级。

在工作中,总有一些任务比其他任务更重要,更紧急。

学会设定优先级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分配时间和精力。

可以使用Eisenhower矩阵来帮助我们设定优先级。

这个矩阵将任务分为四个象限:重要且紧急、重要但不紧急、紧急但不重要、不紧急也不重要。

通过这个矩阵,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哪些任务需要优先完成,哪些可以推迟或者委托给他人。

此外,要学会拒绝。

在生活和工作中,常常会有各种各样的请求和诱惑,但我们并不是所有事情都要去做。

学会拒绝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管理时间。

在接受或者拒绝一个请求时,可以考虑自己的能力和时间,以及这个请求对自己的重要性。

拒绝不重要的请求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专注于重要的事情,提高工作效率。

最后,要学会休息。

合理的休息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管理时间。

在工作中,适当的休息可以帮助我们保持专注和精力充沛。

在生活中,合理的休息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调整自己,保持身心健康。

所以,不要忽视休息的重要性,合理安排休息时间,可以更好地管理时间。

总之,时间管理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

通过制定明确的计划、设定优先级、学会拒绝和合理休息,我们可以更好地管理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享受更丰富的生活。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苏永华任免职的通知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苏永华任免职的通知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苏永华任免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2.09.30
•【字号】鄂府任字〔2022〕15号
•【施行日期】2022.09.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苏永华任免职的通知
鄂府任字〔2022〕15号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
苏永华为鄂尔多斯皇冠假日酒店董事长人选(提名时间从2022年9月1日起算)。

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履行任职程序。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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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亿元地产项目烂尾8年上市公司鄂尔多斯实控人被指欺诈在2010年的时候,赵永亮原计划3年内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将其拟总投资约30亿元的房地产项目“鄂尔多斯公园广场”(占地156亩,内蒙古大学原交通学院旧址)修建成功,由于另一合作方即上市公司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295 ,以下简称“鄂尔多斯”)实控人王林祥出现严重违约以及涉嫌欺诈的行为,致使该项目停工烂尾,500多户教职员工(拆迁户)至今8年都难以回迁。

迄今为止,除了赵永亮为此被背上15亿元的巨额债务外,他自己辛苦打拼且总资产超过30亿元的内蒙古东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达公司”),也被迫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

在双方合作开发“鄂尔多斯公园广场”项目之初,赵永亮一直与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鄂尔多斯集团”)的董事长王林祥以兄弟相称。

2017年6月,赵永亮向当地警方报案,他控告王林祥及其集团公司虚假出资及恶意欺诈,涉嫌构成“合同诈骗”。

但被立案受理后至今,警方称其还在调查之中。

日前,獬豸新闻(ID:zgsbfzzk)记者获得一份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内容显示,因“鄂尔多斯公园广场”项目烂尾8年,让东达公司负债累累。

于是,东达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向呼和浩特中院申请破产重整,拟通过重整启动项目建设,偿还项目负债,解决500名拆迁户回迁问题。

对此,该法院已受理其破产重整的申请。

此前,《中国之声》、《民主与法制网》等多家新闻媒体披露了这起两家资产上百亿集团公司因合作开发而引发“烂尾楼”纠葛的事件,引起社会关注,也得到了内蒙古自治区和鄂尔多斯市两地官方的高度重视。

记者采访了解到,2017年12月11日,鄂尔多斯市仲裁委对上述双方合作纠纷作出了“鄂仲裁字(2015)404号”裁决书。

该裁决书显示:经过审计核算,鄂尔多斯集团在“鄂尔多斯公园广场”项目实际投资比例仅为11.91%,东达公司为88.09%。

不过,裁决书只明确了违约方的“应得收益”,并没有明确违约方应当承担多少违约责任。

蹊跷的是,在双方均未请求仲裁利益分配的情况下,鄂尔多斯市仲裁委对该项目进行了利益分配。

裁定鄂尔多斯集团获得11.91%的投资比例,东达公司竟然还需向鄂尔多斯集团支付1.5亿元的“应得收益”。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应用研究中心就上述事宜出具的一份《法律意见书》认为,该仲裁虽裁定鄂尔多斯集团违约,但却没有裁决其应当承担哪些违约责任,涉嫌枉法裁决。

据了解,对该仲裁裁决书,东达公司已于2018年2月26日向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院已经受理并正式立案审查。

事实上,在上述涉嫌枉法仲裁的背后,记者调查发现,还涉及鄂尔多斯集团与鄂尔多斯市仲裁委员会的另一层不可忽视的关联关系。

“鄂尔多斯市仲裁委员会的高跃进主任,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就是鄂尔多斯集团的法律顾问,其妻子目前仍然是该公司顾问。

”一名知情者告诉记者。

不过对于这些质疑,鄂尔多斯市仲裁委员会仅向媒体回复称:“我委主任高跃进与副主任董敏两位同志不是鄂仲立字(2015)404号仲裁案的仲裁庭组成人员,并未参与该案的审理,均不存在法定的回避情形。

”纠纷双方都是百亿集团公司赵永亮是内蒙古东达蒙古王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超180亿元,以下简称“东达集团”)的董事长,集团旗下拥有53家公司成员,东达公司是东达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记者了解到,作为东达集团董事长的赵永亮,曾一度被誉为是中国沙漠产业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先锋人物。

2010年《胡润百富榜》公布的内蒙古19名富豪排名中,赵永亮以个人财富28亿元排名第7位,远超当时公布的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有限公司的杨志远(第11位)的排名,而王林祥并未在列。

直至2015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联发布的一份《2015年内蒙古民营企业100强》名单中,东达集团仍以33.51亿元的营业收入总额位列内蒙古民营企业前30强。

据资料显示,鄂尔多斯集团持有上市公司鄂尔多斯40.7%的股份,它是内蒙古鄂尔多斯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鄂尔多斯投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王林祥个人持有鄂尔多斯投资公司的35%股份,另4名自然人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18.46%、18.46%、14.03%、14.03%。

记者采访发现,2013年1月9日,鄂尔多斯发布公告,实际控制人内蒙古鄂尔多斯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鄂尔多斯投资公司”)的股权发生变更,原股权结构杨志远出资11329.4万元(持股26.15%)变更为王林祥出资11329.4万元(持股26.15%),其余4名股东持股比例不变,而杨志远消失在股东名单上。

但从此次公告来看,杨志远似乎一直在为王林祥代持股权。

此前,鄂尔多斯实际控制人一直披露为杨志远,他当时一直担任鄂尔多斯副董事长兼鄂尔多斯集团常务副总裁,王林祥则是鄂尔多斯集团董事局主席。

据了解,王林祥出身学徒工,1980年鄂尔多斯的前身伊克昭盟羊绒衫厂成立,当时只有30岁的王林祥受命出任厂长。

外界认为,王林祥是鄂尔多斯的创业核心。

此后,王林祥于1991年至今均任鄂尔多斯羊绒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总裁;1999年12月至今任鄂尔多斯集团董事局主席;1995年10月至2014年4月任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董事长。

另据媒体公开报道显示,2002年10月16日,鄂尔多斯公告称,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政府根据有关精神,决定对上市公司持股43.80%的第一大股东鄂尔多斯集团进行整体改制,实施国有股转让程序。

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与鄂尔多斯市东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民投资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国有股全部转让给东民投资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前身),转让价格为4亿元。

而东民投资公司的董事长正是鄂尔多斯集团常务副总裁杨志远,对应的五位出资人也都由集团管理层组成。

但从当时资料看,似并无王林祥的身影。

截至2010年底(股权转让8年后),集团拥有总资产逾350亿元,拥有成员企业132家,员工3万余人。

公开资料显示,鄂尔多斯(600295)成立于1995年,于2001年4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

2011年6月10日,公司全称由“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现在的“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23日,鄂尔多斯法定代表人由王林祥变更为张奕龄(其女婿),2015年6月3日,法定代表人由张奕龄又突然变更为王臻(其女儿)至今。

2018年4月27日,鄂尔多斯(600295)发布2017年年报。

公司2017年1月-12月实现营业收入221.27亿元,同比增长33.37%;石油矿业开采行业平均营业收入增长率为24.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1亿元,同比增长96.12%,石油矿业开采行业平均净利润增长率为190.70%,公司每股收益为0.50元。

虚假土地出资“对冲”东达集团与鄂尔多斯集团合作开发的“鄂尔多斯公园广场”,它位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的大学西路与建华路之间,地处呼和浩特市的黄金地段。

记者在现场看到,几栋五六层高的烂尾楼下,地面上荒草丛生,裸露在外的钢筋锈迹斑斑。

一位在看管工地的工人说,已经停工4年。

赵永亮告诉记者,由于王林祥在双方合作的时候就开始玩“套路”而处处刁难他,甚至恶意违约、虚假出资,以图霸占整个项目,致使双方在合作期间就内耗不断,“建筑总面积为10万平方米的房地产项目仅建成一栋刚刚封顶的商业综合楼。

”记者采访发现,这起“烂尾工程”缘于2010年年初,东达集团获得了内蒙古大学原交通学校(156亩)以及内蒙古艺术学院(68亩)的两块土地开发——这是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在对东达集团垫付巨资援建内蒙古大学南校区而予以土地置换的补偿。

赵永亮准备利用这两块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因此,很多客户听闻消息后都找赵永亮洽谈合作。

这时候,鄂尔多斯集团的董事长王林祥亲自上阵找到赵永亮,提出双方合作共同开发的意愿。

由于赵永亮曾与王林祥共事多年,加上鄂尔多斯集团在当地的影响,赵永亮拒绝了其他人合作而选择了王林祥,但就此陷入绝境。

2010年,东达集团旗下的东达房地产公司与鄂尔多斯集团旗下的内蒙古鄂尔多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鄂尔多斯房地产公司)、鄂尔多斯多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达公司”)签订了原交通学校土地《呼和浩特鄂尔多斯广场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

双方约定,项目以东达公司立项,土地使用权人为东达公司;总投资30亿元,双方共需投入资本金约9亿元,前期鄂尔多斯集团以现金出资51%,东达公司以土地和现金出资49%。

其中,东达公司以获得交通学院与艺术学院的两块土地作价5.74亿元出资。

双方约定不注册新公司,共同委托双方合资成立的多达公司全权负责工作,同时约定多达公司的董事长为鄂尔多斯集团董事长王林祥。

开发项目拟名为“鄂尔多斯公园广场”,具体由鄂尔多斯集团方面操盘,拟三年内完成,预计可实现净利润近30亿元。

根据《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约定,两大集团应先期完成资本金的缴纳。

此后,若遇资金问题,由鄂尔多斯集团房地产公司对外进行融资。

不过,当东达集团将作为出资的两块土地在约定期限内交付后,鄂尔多斯集团的出资发生了变化。

王林祥向赵永亮提出,要求位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的内蒙古东乔建筑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乔陶瓷公司”)的一宗490余亩土地(以下简称“东乔土地项目”),与东达集团在原交通学校项目中实际投入的土地进行“对冲”。

记者了解到,事实上,鄂尔多斯集团隐瞒了东乔土地项目根本不具备“对冲”条件的真实情况。

据了解,东乔土地项目的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并不能用于房地产项目的商业开发,而工业用地的价格和商业用地的价格有着天壤之别。

互相担保被恶意撤保据了解,东达公司自从与鄂尔多斯集团合作开发“鄂尔多斯公园广场”项目后,鄂尔多斯集团及关联公司和项目施工方,对东达集团及关联公司的股东提起的诉讼、仲裁、执行案件多达14件。

其中,借款合同纠纷案8件、商品房买卖合同案1件、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纠纷仲裁案3件、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1件、撤销仲裁裁决案1件。

赵永亮告诉记者,从2009年至2015期间,东达集团与鄂尔多斯集团有过四五次的合作,因在合作过程中存在互相担保的行为。

“内蒙古艺术学院从内蒙古大学独立出来,其80多亩土地就不能划为鄂尔多斯公园广场开发的范围。

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为了宽慰我,加上东达集团多年来投入了几十亿元资金,为当地的扶贫工作出巨大贡献,同意将部分煤炭资源分配给我们两大集团共享。

”赵永亮说。

“时任自治区政府主席的巴特尔曾当面问过王林祥,说煤炭资源的股权比例如何分配?王林祥说,给东达集团30%的股权。

”赵永亮向记者透露:“离开巴主席的办公室后,王林祥给我说,给东达集团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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