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7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的通知
临沂大学校长办公室文件
临沂大学校长办公室文件
临大校办发〔2017〕31号
临沂大学校长办公室
关于公布2017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
训练项目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7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7〕7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鲁教高处函〔2017〕9号)以及《关于2017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通过个人申报答辩、学院评审、学校审核同意,2017年共立项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34项,其中重点项目165项,一般项目50项,自筹经费项目19项。
现将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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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7年11月2日
临沂大学校长办公室2017年11月14日印
发。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7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7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评审结果的通知【法规类别】高等教育【发文字号】琼教高[2018]133号【发布部门】海南省教育厅【发布日期】2018.06.07【实施日期】2018.06.0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7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评审结果的通知(琼教高〔2018〕133号)各高等学校:我厅于近期组织有关专家对各校2017年度报送的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材料进行了评审。
本次共受理申请结题项目214项,经专家评审,同意206项结题,8项暂缓结题。
从本次结题评审的情况来看,绝大多数项目能够按预期目标完成研究任务,一些项目研究成果丰硕。
大部分学校结题管理工作严格规范,项目结题材料齐全、标注明确,结题工作程序到位。
但仍有部分高校把关不严,对报送的申请结题材料审核不仔细,存在个别不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也推荐上报,如项目负责人没有署名排第一的成果,发表的论文未标注,与研究内容不相关的成果挂靠项目等现象。
请各高校及时向项目负责人通报结题结果,暂缓结题的项目须在下一次结题时完成结题。
同时希望各高校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在研项目的中后期管理,严格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研究任务,提高项目的结题率和结题效果。
各高校要对已经取得的教改成果、科技成果开展成果和专利技术的转化和应用,使高校教改、科研更好地服务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
附件:1.2017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评审结果一览表2.2017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评审结果一览表海南省教育厅2018年6月7日附件1:2017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评审结果一览表。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我省入选教育部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名单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我省入选教育部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2.12.11•【字号】琼教信[2012]22号•【施行日期】2012.1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我省入选教育部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名单的通知(琼教信〔2012〕22号)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中学: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教育信息化试点工作的通知》(教技函〔2012〕4号)精神,经各市县教育局及学校积极申请、我厅组织专家审核推荐、教育部《关于公布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名单的通知》(教技函〔2012〕70号)评审确认,我省海南中学等16个单位被教育部确认为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现将我省入选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各市县教育局和试点单位要高度重视教育信息化工作。
各试点单位要在申请方案的基础上,根据教育部确定的试点工作重点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细化试点内容、试点目标,形成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并经逐级审核后,报送至我厅汇总。
实施方案要突出创新性、操作性、实效性,立足通过教育信息化解决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问题,着力创新体制机制,明确试点目标、进度安排、配套政策、保障措施、责任主体、预期成果等内容。
各市县教育局(学校)要加强对本地(学校)试点单位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并提供必要支持。
在试点过程中要及时出台政策措施、完善试点工作制度,落实具体工作措施,推广试点建设经验,推动本地(学校)试点工作科学、高效、有序开展。
各试点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以迎接教育部的验收和中期评估。
请各试点单位于2012年12月23日前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报送省电教馆,通信地址:海口市西沙路2号省电教馆吴清文,邮政编码:570206。
并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电子邮箱:hn66710365@,主题注明:某某单位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公布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
教学〔2014〕3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报送201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4〕24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华师教学〔2014〕18号)的工作安排,在各单位初评推荐申报基础上,教务处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评审专家组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了网络评审、会议评审和投票推荐立项,并对拟立项项目进行了公示。
最终确定我校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校级项目200项(见附件),省级项目150项,国家级项目60项。
现将立项结果予以公布。
请各项目管理单位为大创计划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利条件,营造创新创业文化氛围,并加强过程监管。
要求指导老师认真履行指导职责,加强过程指导,定期组织学生讨论交流,指导学生撰写学术论文、创业训练报告、调研报告等研究成果。
要求各项目团队负责人及成员按照已签订的《项目任务书合同书》,充分利用暑假等课外时间积极开展项目研究,在导师指导下合理使用项目经费,确保研究进度,按期接受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完成项目预期目标。
项目经费资助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另行下达。
华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4年6月26日
本通知附件不随文印发,请自行在教务处主页下载。
附件: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汇总表
华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4年6月26日印发
附件1。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1.04.29•【字号】琼教高〔2021〕55号•【施行日期】2021.04.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21〕55号各本科高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1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要求,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1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立项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培育按照建立国家、地方、高校三级“大创计划”培育实施体系的要求,坚持“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
在项目培育的基础上,组织学生团队申报“国创计划”项目,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报名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项目管理“国创计划”实行项目制管理,在类型上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在类别上从2021年起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两类。
(一)项目类型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海南省中小
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海南省中小学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名额调剂和工作安排的通知【法规类别】职位职称【发文字号】琼教师[2018]29号【发布部门】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日期】2018.03.15【实施日期】2018.03.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海南省中小学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名额调剂和工作安排的通知(琼教师〔2018〕29号)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省教育研究培训院,厅直属中学:根据《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琼教师〔2017〕128号),现就2017年中小学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名额调剂和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关于正高级名额调剂全省共有54人申报参加2017年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经核对基本条件,共有43人通过资格初审。
其中:校长及教研机构领导24人,教师19人。
根据人社厅发〔2017〕67号文件“要加大对一线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的倾斜力度,评审通过的正高级教师中,担任学校和教研机构行政领导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30%”的硬性要求,结合通过资格初审的教师数进行核算,校长及教研机构领导最终通过评审人数不得超过8人。
为了充分利用好人社部、教育部分配给我省的正高级名额,确保落实人社部、教育部相关政策,决定将我省2017年中小学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名额分为教师和校长及教研机构领导两部分。
其中:教师评审名额不超过19人,按市县进行安排;校长及教研机构领导评审名额不超过8人,全省集中统筹使用。
为了体现向教育薄弱地区有所倾斜的政策要求,8个校长及教研机构领导评审名额中,县和县级市的校长及教研机构领导评审名额不少于2人,市辖区的校长及教研机构领导评审名额不少于1人,最终评审人数以评审专家委员会表决结果为准。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海南省首批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名单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海南省首批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2.12.24•【字号】琼教师〔2022〕65号•【施行日期】2022.1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海南省首批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名单的通知琼教师〔2022〕65号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各高职院校,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方案》(教师函〔2019〕4号)和《海南省教育厅关于遴选海南省首批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的通知》(琼教师〔2022〕22号)等文件精神,经有关单位自主申报,专家会议评审、网上公示,确定海南省首批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立项建设单位10个(其中高职团队7个,中职团队3个),培育建设单位20个(其中高职团队10个,中职团队10个)。
现将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
根据《海南省职业教育“十四五”规划》要求,结合高职和中职实际,我厅对遴选的10个立项建设项目在职业院校教师能力提升计划经费中给予一定支持,各职业学校应给予相应的配套建设经费。
各教学创新团队要按照《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方案》及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在强化“双师型”教师团队建设、推进教学模式与方法创新、深化教学内容与教材改革、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开展职业教育国际合作等方面做出积极探索和有效实践,更好发挥教学创新团队的辐射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我省职业教育助力海南产业发展,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为加快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
附件:1.海南省首批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立项建设单位名单2.海南省首批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培育建设单位名单海南省教育厅2022年12月24日。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海南省2015―2016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海南省2015―2016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部级和省级优课名单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琼教基[2017]15号【发布部门】海南省教育厅【发布日期】2017.02.17【实施日期】2017.02.1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海南省2015-2016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部级和省级优课名单的通知(琼教基〔2017〕15号)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厅直属中学: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6〕5号)和《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实施方案》(琼教基〔2016〕59号)要求,经个人申报、学校推荐、市县择优推荐、省级专家评审,从各市县(单位)推荐的261节“优课”中评出135节省级“优课”(名单见附件2)。
省教育厅将本次活动的所有省级“优课”报送教育部参加“优课”评选,其中22节被评为部级“优课”(名单见附件1),请被评为部级“优课”的作者根据附件1指定的网址下载证书。
本次“优课”评比结果视同同级教学业务评比奖项。
希望各市县(单位)充分调动各学科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在中小学课堂教学中的常态化应用和深度融合。
附件:1.2015-2016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部级“优课”名单2.2015-2016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省级“优课”名单海南省教育厅2017年2月17日附件12015-2016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部级优课名单附件22015-2016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省级“优课”名单。
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8.08.31•【字号】琼教职成〔2018〕81号•【施行日期】2018.08.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财政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财政局,各有关高等院校,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为加强和规范我省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制定了《海南省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财政厅2018年8月31日海南省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海南省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国家和我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用于支持现代职业教育和终身教育改革发展的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管理遵循“中央引导、省级统筹,科学规划、合理安排,责任清晰、规范管理,专款专用、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专项资金的支持内容由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有关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有关决策部署,并结合我省职业教育和终身教育改革发展的实际情况予以确定。
现阶段重点支持:(一)支持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引导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
(二)在优化布局的基础上,支持中等职业学校改扩建校舍、实验实训场地以及其他附属设施,配置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等,建立健全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
临沂大学校长办公室文件
临沂大学校长办公室文件
临大校办发〔2017〕31号
临沂大学校长办公室
关于公布2017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
训练项目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7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7〕7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鲁教高处函〔2017〕9号)以及《关于2017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通过个人申报答辩、学院评审、学校审核同意,2017年共立项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34项,其中重点项目165项,一般项目50项,自筹经费项目19项。
现将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临沂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7年11月2日
临沂大学校长办公室2017年11月14日印
发。
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1.05.21•【字号】•【施行日期】2021.05.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21〕59号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各高等职业院校:为深入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对标《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遴选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一批有特色、高水平的职业院校,提升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质量,加强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为海南自贸港建设提供强有力职业教育人才支撑,省教育厅联合省财政厅决定组织开展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群)(以下简称省“双高”)建设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设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主动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对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应用技术服务需求,重点建设不超过5所高水平高职院校和15个高水平高职专业(群),进一步改善教育教学条件,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强化职业教育类型特征,大幅提升技术创新服务能力、实质性扩大国际交流合作、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提升学校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使之具有一流的专业、一流的师资、一流的管理、一流的条件、一流的社会服务和一流的国际交流合作,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效衔接。
到2023年,力争至少2所高等职业院校跻身国家“双高计划”建设行列,打造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品牌,成为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田”和海南教育创新岛“展示窗”,大幅提升全省高等职业院校整体办学实力和综合竞争力,增强高等职业院校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加快推进海南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打造新时代中国职业教育开放发展新标杆。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2017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
创业训练项 目 创业实践项 目 创业实践项 目 创新训练项 目 创新训练项 目
罗思佳
4
廖倩
经济与贸 易学院 经济与贸 易学院 经济与贸 易学院 信息科学 学院 信息科学 学院
省级
34 35 36
吴泽鹏 曹天星 郭恒溢
3 3 3
李海峰 杨宇帆 许冬梅 赵小蕾 邱泽敏 陈锦煌
省级 省级 校级
37
吕斯健
4
创新训练项 目 创新训练项 目 创新训练项 目 创新训练项 目 创新训练项 目 创新训练项 目 创新训练项 目 创新训练项 目 创新训练项 目 创新训练项 目 创新训练项 目
祝瑞奔
5
王凤 李卓熹 徐娟娟 陈锐娥 付裕 姚小丽 罗兰 刘琼 张韦深
信息科学 学院 药学系
校级
43
陈钧浩
4
校级
44
钟陆华
5
药学系
创新训练项 目 创新训练项 目 创新训练项 目
孙骜
5
唐波 张媛媛 刘秀珍 苏海洋 廖倩
资源与城 乡规划系 经济与贸 易学院 经济与贸 易学院
省级
21
杨浩明
4
省级
22
吕思颖
4
省级
23
201713902 023
创新训练项 目
罗曼婷
5
李安兰
会计学院
省级
24
201713902 024
创新训练项 目
吴圆
5
庄婉婷 林源
创新训练项 目
黄桂勇
3
曹颖男
药学系
省级
13
201713902 013
创新训练项 目
崔夏冰
4
金立伟 张素中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3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3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3.07.17•【字号】川教函〔2023〕242号•【施行日期】2023.07.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其他规定正文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3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的通知川教函〔2023〕242号各普通高等学校: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工作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精神,省内75所高校申报了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经审核,同意立项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0436项,其中创新训练项目7901项,创业训练项目2041项,创业实践项目494项,现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
各单位可登录教育厅官网进行查询。
各高校要遵循“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原则,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为载体,安排专项经费资助大学生开展项目式学习、科研训练和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
在项目培育的基础上,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报名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申报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切实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项目结束后,由学校组织项目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送我厅。
验收结果中,必需材料为各项目的总结报告,支撑材料为论文、设计、专利等相关材料,创业实践项目必须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我厅将对参加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高校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附件:2023年四川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四川省教育厅2023年7月17日。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海南省高校特色实验(实训)教学示范中心(第一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海南省高校特色实验(实训)教学示范中心(第一批)验收结果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琼教高[2018]93号【发布部门】海南省教育厅【发布日期】2018.04.26【实施日期】2018.04.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海南省高校特色实验(实训)教学示范中心(第一批)验收结果的通知(琼教高〔2018〕93号)各有关高等学校:2018年4月,我厅组织专家对我省高校特色实验(实训)教学示范中心(第一批)进行了验收。
经听取学校汇报、审核相关材料、实地考察、专家组评议及打分等环节,初拟了评审结果,经我厅审定,现将结果予以公布,相关情况通报如下:本次验收的10个教学示范中心有9个通过验收,其中优秀3个,良好5个,合格1个,1个未通过验收。
绝大部分实验(实训)教学示范中心依托学校的学科专业优势和办学特色,整合和优化学校实验(实训)教学特色资源,改善教学设备与教学环境,积极引进社会的优质教学资源,加强创新实验室和开放实验(实训)室建设,很好地完成了特色鲜明的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为学校学生实践操作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提供了优质平台。
特别是海南医学院、海南大学和海南师范大学,出色的完成了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
但检查中也发现以下问题:(一)硬件条件有待进一步完善虽然学校都划定专门场所建立了教学示范中心,但是仍存在部分中心面积不能满足需求,仪器设备陈旧、老化问题突出等问题。
(二)师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教学示范中心专职教师较少,特别是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不多,学缘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人才梯队建设有待加强。
(三)信息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大部分教学示范中心建立了网站,但是信息化管理程度不高,实验教学与现代信息技术融合还有待完善,信息化管理系统和信息平台建设还有待加强。
希望各有关高校高度重视,总结经验,对优秀、良好的教学示范中心予以表扬;对存在的问题加以改进,对未通过的示范中心要予以批评,于5月31日前向我厅提交整改计划,并在一年内完成整改,届时我厅将组织专家予以审核。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2.05.15•【字号】琼教研[2012]5号•【施行日期】2012.05.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琼教研〔2012〕5号)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各高等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学校: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现将《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附件: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完善我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管理,提高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研究水平和效益,更好地发挥教育科学研究对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促进作用。
为此,依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从我省实际出发,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研究,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纲领,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积极探索,开拓创新,为海南教育改革和发展实践服务,为教育重大决策服务,为科学实施新课程服务,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服务。
第三条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面向全省,公平竞争,择优立项,保证重点。
实行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重点管理和一般管理相结合,集中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
第二章组织第四条海南省教育厅组建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行使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工作的各项职责,统筹管理全省教育科学规划工作。
主要职责是:编制全省教育科学研究的发展规划和课题指南;组织申报并协助管理我省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按照分层管理的原则,承担对全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进行归口管理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和综合性的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立项,以及立项课题的协调、检查、指导、评审、奖励、成果推广、经费管理等方面的日常工作;开展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信息服务和经验交流等。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普通高级中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普通高级中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1.06.01•【字号】琼教规〔2021〕5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普通高级中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的通知解读文件:《海南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政策解读海南省教育厅文件琼教规〔2021〕5号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普通高级中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的通知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三沙市社会工作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中学:根据教育部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和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对2017年3月20日印发的《海南省普通高级中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琼教基〔2017〕30号)进行了修订,重点对学生转学、学籍新建等有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并经省教育厅党委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
请你们做好修订后实施细则的贯彻执行工作。
在执行工作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至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附件:海南省普通高中学生转学联系表海南省教育厅2021年6月1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入学与学籍建立第三章考勤与评价第四章转??学第五章休学与复学第六章留级、跳级与退学第七章奖励与处分第八章毕业与结业第九章保障措施第十章附??则(此件主动公开)海南省普通高级中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普通高中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校科学化管理水平,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海南省行政区域内所有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完全中学高中部、独立建制的普通高级中学(以下简称学校)和在这些学校就读的学生(以下简称学生)。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7年海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结果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7年海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结果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琼教高[2017]194号【发布部门】海南省教育厅【发布日期】2017.10.10【实施日期】2017.10.1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7年海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结果的通知(琼教高〔2017〕194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海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17〕130号)精神,我厅组织开展了2017年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活动。
经审核,根据各高校的推荐,我厅决定授予海南大学朱晓鹏的《α-芋螺毒素LvIA突变体的合成及其功能研究》等4篇博士学位论文为2017年海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授予海南大学王雨晴的《木薯膜联蛋白家族基因的克隆及功能分析》等46篇硕士学位论文为2017年海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希望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以本次优秀学位论文评选为契机,在研究生中大力倡导科学严谨的学风和勇攀高峰的精神,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勇于创新。
同时,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认真总结经验,加强领导,深化改革,完善质量保证和监督机制,确保学位授予质量,努力培养更多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附件:2017年海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一览表海南省教育厅2017年10月10日附件2017年海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一览表1HNB2017-01海南大学朱晓鹏男2016.6.17α-芋螺毒素LvIA突变体的合成及其功能研究罗素兰博士2HNB2017-02海南大学安晨曦男2016.6.17司法政策文件论王琦博士3HNB2017-03海南大学杨卫国男2015.12.16案外第三人撤销之诉研究王琦博士4HNB2017-04海南大学石冠彬男2016.6.17认缴登记制改革背景下的股东出资责任研究彭真明博士2017年海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一览表101大学晴女2016.6.17及功能分析春硕士2HNS2017-02海南大学闫栋男2016.6.17巴西橡胶树WRKY转录因子HbWRKY47的基因克隆与功能分杨礼富硕士析3HNS2017-03海南大学龙萄女2016.6.17狗牙根核心种质构建与评价刘国道硕士4HNS2017-04海南大学张凯星男2016.6.17香蕉果实直链淀粉合成关键酶基因MaGBSSI-3的功能及表达调控机制解析徐碧玉硕士5HNS2017-05海南大学夏立琼女2016.6.17基于TALE的病原菌诱导表达启动子的应用研究夏志辉硕士6HNS2017-06海南大学赵天靖女2016.6.17牛乳头状瘤病毒13型L1基因的表达研究王凤阳硕士7HNS2017-07海南大学王茜茜女2016.6.17海南岛热带云雾林植物多样性及环境因子与地上部分生物量关系研究龙文兴硕士8HNS2017-08海南大学张燕女2016.6.17苦瓜种质资源遗传多样性和苗期几个主要性状的遗传分析田丽波硕士9HNS2017-09海南大学廖格女2016.6.17人工沉香中2-(2-苯乙基)色酮类化合物的分离鉴定与动态宋希强硕士10HNS2017-10海南大学杨洋。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3.11.12•【字号】鄂教高办[2013]14号•【施行日期】2013.1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鄂教高办〔2013〕14号)各普通本科高校: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湖北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鄂教高〔2012〕7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省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办函〔2013〕5号)精神,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申报参加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高校的工作方案、项目管理办法及项目进行了审定,确定湖北大学“甲醇氧化羰基化反应催化剂合成与性能研究”等1412个项目(其中,创新训练项目1097项,创业训练项目186项,创业实践项目129项)为2013年度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经教育部审核通过的我省高校1980项(其中部委属高校1235项,省属高校745项)2012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一并认定为2012年度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予以公布。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方式,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方面,是提升大学生综合能力的重要途径。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对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理顺校内管理机制,加强项目过程管理,保障经费投入,切实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
已入选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要按照教高函〔2012〕5号要求开展科学研究和创业训练,切实落实经费投入,确保按期完成研究内容。
项目结束后,由学校组织项目验收。
各高校应对本校实施计划的整体工作情况进行年度总结,连同验收结果于每年12月报我厅。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十年大事记
1999年学院大事记5月31日省政府常务副省长王厚宏在省政府8楼会议室主持召开省长办公会议,研究筹建海南职业技术学院的有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省教育厅对创办学院的背景与方案的汇报,并就有关办学问题进行了研究,形成会议纪要《研究筹建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有关事宜》,议定由省政府、海南广播电视大学及有实力的公司共同作为出资人,组成办学的主体,由省教育厅牵头,按照产权股份化、动作企业化、后勤建设社会化的方式筹办和经营学院(省长办公会议纪要[1999]45期)。
7月28日中共洋浦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复函省教育厅党组,同意借调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局长林虎同志到海南职业技术学院筹备组负责学院的筹建工作(浦函[1999]3号)。
9月30日省政府办公厅复函省教育厅,同意成立海南职业技术学院筹备组,组长:符鸿合,副组长:黄国泰、吴伟雄,成员:陈洪清、黄守超、温习文、林虎,筹备办公室主任由林虎同志兼任(琼府办函[1999]73号)。
12月14日海南职业技术学院筹备组代表林虎与海口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吴伟雄签订了《人才培养协议书》。
12月24日海南省教育厅厅长符鸿合、海口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吴伟雄、海南广播电视大学校长陈洪清分别代表各方发起人签订《联办海南职业技术学院协议书》。
办学首期总股本3883万元,近期罗牛山再次扩股1800万元(含徐自力转让300万元)。
2000年学院大事记1月16日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海南职业技术学院,并明确指出:“学院隶属于省政府,由政府、企事业单位联办,按照‘产权股份化、运作企业化、后勤建设社会化’的方式运作,……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学院属高职专科层次,学制二至三年”(琼府函[2000]3号)。
3月1日海南职业技术学院首届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在海口召开。
首届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海南职业技术学院章程》,《海南职业技术学院办学方案》等8个决议。
首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定:聘任张国有为海职院院长,聘任林虎为海职院执行院长。
2017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一览表
创业训练项目
胡心莲
张学谦
20
2
“徽韵”地域产品设计工作坊
创业训练项目
代立康
汪惟宝、王炳江
21
2
大学生社会实践O2O应聘服务平台
创业训练项目
许凌峰
唐叶剑
22
2
医疗美容咨询平台
创业训练项目
汪慧敏
谢鹏
23
2
“大家好”学生自营超市
创业训练项目
赵俊
朱小丽、周淑芳
24
2
私有衣橱·电子商务工作室
创业训练项目
教学团队
孙亮
一般项目
9
2017sjjd095
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芜湖市安徒生幼儿园实践教育基地
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
吴成龙
一般项目
10
2017jxcgj113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bapc模块化教学平台构建探索与实践
教学成果奖
孙亮 刘玉龙 刘力 李智 项雯
一般项目
11
2017jxcgj569
特色舞蹈表演专业的建设与研究
叶婷婷
32
2
“小饭桶”外卖分拣机
创新训练项目
时海波
33
2
“轻”生活畅游吧
创业训练项目
李斌
34
2
众创艺术设计广告公司
创业训练项目
陈祝
2017年省级优秀拔尖人才培育资助项目一览表
序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项目负责人
项目级别
1
gxfx2017154
国内访学
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国内外访学研修项目
李茜
省级
2
gxfx2017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