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业银行的各类监管指标及内部管理指标总结大全
商业银行各类监管指标及计算公式
商业银行各类监管指标及计算公式总体而言,商业银行的运行高度受制于各项监管指标。
比如对于每一笔存款银行内部如何定价,要看流动性指标LCR和流动性匹配率,月末和季末看存款偏离度,一般存款和同业存款差异要看同业存款/总负债指标是否达标,总体上一般存款还需要缴纳10-12%不等的存款准备金。
对于每笔贷款,则要看对资本的消耗,授信集中度是否超标,狭义贷款额度是否够用,贷款占项目总投资比例是否超标,出现不良后是否导致不良指标过高,影响拨备覆盖率、不良率指标从而影响MPA和监管评级。
在完成小微指标压力之下,很多银行小微投放贷款的进度决定了本行其他类型贷款的额度。
因为如果普惠型小微贷款投放不足,银行和可能要被迫压制总体贷款规模。
房地产贷款也窗口政策,比例不能超过20%,也意味着想要做房企融资先做其他领域贷款基数。
总之,银行在实际运行中始终面临着非常复杂的监管指标框架,本文尝试只是做一点点粗浅的介绍。
一、贷款相关新政及指标(一)民营企业、制造业、信用贷款相关新政及指标背景:从2018年开始,监管层开始加大对民营企业、制造业和信用贷款的明确倾斜。
2019年6月低国常会要求5大行制造业、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增速明显超过往年。
2018年郭树清也曾经说过要制定民营企业贷款增速和存量占比指标,简称一、二、五,不过后续并没有真正落地。
相关数据:据各地银保监局工作汇报会议,截止2020年4月,北京地区:制造业平均贷款利率同比下降31BP;不良贷款率约0.61%;广东地区:制造业贷款余额 1.99万亿元,同比增长20.4%;基础设施行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2.6%。
不过2020年央行开始有一点改进,在最新MPA评估种,监管当局增加了“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制造业信用贷款、私人控股企业贷款”等评估指标。
凸显了监管当局对民营企业、制造业金融服务的重视。
以下三项在MPA评估种主要是体现在"信贷政策执行"模块,这个模块100分,此前的基本框架是信贷政策评估结果(40分);信贷政策执行情况(30分)央行资金运用情况(30分);但是在针对不同银行评估的时侯,信贷政策评估的内容不一样,比如对农村金融机构主要是评估涉农、小微和新增贷款用于当地贷款比例。
商业银行的监管机制
操作风险监管
操作风险监管概述
操作风险是指因商业银行内部管理和业务流程不完善导致的风险 。
操作风险监管措施
商业银行应建立完善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识别、评估、 监测和控制等方面。
操作风险监管指标
商业银行应定期评估操作风险水平,并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指标, 如内部欺诈率、外部欺诈率等。
流动性风险监管
商业银行的退出监管
破产清算程序
当商业银行出现资不抵债等严重财务问题时,监管部门将启动破 产清算程序,保护存款人利益。
并购重组引导
对于有潜在风险但尚可挽救的商业银行,监管部门可以引导其他 有实力的银行对其进行并购重组。
风险预警与处置
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对存在风险的商业银行进行早期识别和处置 ,防止风险扩散。
商业银行作为金融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其经营风险可能对 整个金融体系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对商业银行进行监管 是控制金融风险的重要手段。
维护金融市场秩序
通过有效的商业银行监管,可以防止市场操纵、欺诈等行 为的发生,维护金融市场秩序。
保障消费者权益
商业银行提供的金融服务涉及到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对商业银行进行监管可以有效保障消费者权益。
CHAPTER
03
商业银行的准入与退出监管
商业银行的准入监管
1 2 3
注册资本要求
商业银行设立时必须具备最低注册资本,确保其 具备必要的经营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股东资质审查
对商业银行股东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包括资本 实力、信用状况、管理经验等,以防止不良企业 或个人染指银行业务。
业务范围核定
根据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能力、资本充足率等指 标,对其业务范围进行核定,限制高风险业务。
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指标
技术和数据安全的风险
随着数字化银行的快速发展, 金融业对数字前沿技术的应用 增加,也增加了安全性风险。
监管政策的调整和变化
不断改变的风险管理政策和法 规会对银行的经营和决策产生 直接影响,增加银行管理的不 确定性。
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指标的未来发展趋势
数字化转型
人工智能和大数据
传统的风险管理手段将逐渐融入 到数字化转型的风险管理体系中。
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指标
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指标是保障金融市场稳定的重要工具,确保银行资产安全, 并减少对经济的不利影响。
什么是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指标?
定义
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指标是对商业银行风险所采 用的监管计量标准,是保证金融市场安全稳定 重要的指标体系。
解释
指标将银行总资产划分为几个不同的类别,如 信贷、资产质量和市场风险。对银行风险水平 进行评估,帮助银行更好地控制风险,维护金 融稳定。
建立完整的风险控制管理 体系,规范贷款业务,定 期调整风险防御策略。
2 加强内部监督
银行内部需设有独立的风 控职能部门,履行职责, 有效监督实施。
3 健全措施
建立评估和容错机制,定 期自查和整改业务流程与 操作手续,加强培训。
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指标的挑战
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
全球金融市场、货币市场,政 治、经济状况等因素,会对银 行的风险水平造成不确定性。
结合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更加准 确的预判和管理风险,减少人工 疏忽和建立偏差。
新兴领域的风险管控
加强对数据集成和新兴业务的风 险监控,提升风险管控能力。
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指标的分类
1
市场风险
利率风险、股票价格波动风险等对定价
信用风险
2
和收益产生的不利影响
《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口径说明
《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口径说明商业银行是金融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承担着资金中介、风险传导和金融稳定的重要职责。
为了有效监管商业银行的风险水平,国际金融监管机构和各国监管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监管指标,其中核心指标是衡量商业银行风险水平的重要工具之一、本文将介绍《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的口径说明。
首先,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是对商业银行风险水平的评估和监测工具。
核心指标可以分为资本和流动性两个维度,反映了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程度和流动性风险管理水平。
在资本方面,核心指标包括净资本充足率、资本杠杆率和资本缺口等指标。
净资本充足率是商业银行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之比,反映了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程度。
资本杠杆率是商业银行净资本与总资产之比,反映了商业银行杠杆风险水平。
资本缺口是商业银行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之差额,反映了商业银行资本缺口状况。
为了保障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的可比性和相对稳定性,国际金融监管机构和各国监管部门制定了统一的计算方法和口径。
指标的计算方法和口径主要依据国际公认的金融规则和行业最佳实践,如巴塞尔协议、国际会计准则和风险管理框架等。
同时,监管机构还要求商业银行按照一定的频率提交报告,明确报告的时间要求和报告的内容,以确保监管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的发布和公开透明度也是保障金融市场稳定的重要方面。
监管机构和政府部门通常会定期发布指标的统计结果和分析报告,向市场和公众披露商业银行风险状况和变化趋势,加强市场监督和舆论监督。
总而言之,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是评估和监测商业银行风险水平的重要工具。
指标涵盖了资本和流动性两个维度,可以帮助监管机构和银行业监管部门及时发现和应对商业银行的风险。
同时,指标的计算方法和口径在国际上具有一定的统一性和国际比较性,加强了跨国金融监管的协作和合作。
指标的发布和公开透明度也能提升市场和公众对商业银行风险状况的了解,增加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和健康发展。
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
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商业银行作为金融机构的一种,承担着金融中介的角色,为经济发展提供融资和风险管理服务。
然而,由于金融业务的特殊性,商业银行面临着各种不同的风险,如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为了规范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行为,各国监管机构普遍制定了一系列的风险监管指标,以确保商业银行能够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
我国央行也制定了一套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以加强对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监管。
该指标分为四大类,分别是资产和负债风险监管指标、市场风险监管指标、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和综合风险监管指标。
首先,资产和负债风险监管指标是商业银行风险监管的基础。
其中,资本充足率是最重要的指标之一,用于评估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程度。
资本充足率不足会导致商业银行无法承担风险,从而增加银行破产的风险。
此外,不良贷款率和拨备覆盖率也是评估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重要指标。
不良贷款率反映了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拨备覆盖率则衡量了商业银行覆盖不良贷款损失的能力。
其次,市场风险监管指标用于评估商业银行在金融市场运作中所面临的风险。
市场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股票和固定收益证券风险等。
商业银行应当根据各种风险组合情况,确定市场风险敞口,并进行相应的风险管理。
再次,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用于评估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程度。
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无法以合理的时间和成本获得足够的资金来履行债务和支付客户的提款要求。
货币净流入指标和流动性覆盖率是流动性风险监管的关键指标。
货币净流入指标用于衡量商业银行在一定时期内的资金溢出或流入情况,流动性覆盖率则用于评估商业银行覆盖预期现金流出的能力。
最后,综合风险监管指标用于综合评估商业银行的整体风险水平。
综合风险利润指标和风险敞口指标是综合风险监管的核心指标。
综合风险利润指标旨在评估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过程中取得的收益和效益,风险敞口指标则用来衡量商业银行各类风险的累积和交叉影响。
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的制定和落实,有助于强化商业银行的风险管控能力,促进金融机构的稳健运营。
商业银行监管评级内部指引[完整版]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监管评级内部指引(试行)》的通知-银监发〔2005〕88号2005年12月30日各银监局:现将《商业银行监管评级内部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内部指引》)。
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内部指引》于2006年1月1日起试行,对于各类商业银行2005年度的评级,仍然沿用原来的风险评级办法。
二、试行阶段,需要对定量指标的选择、权重系数的设定、标准值和分值区间的设置进行更加充分的数据测试,必要时对有关定量指标和定性因素及其标准进行修订和完善,以保证各项评价标准在“打分”体系中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因此,请各银监局认真执行,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及时报告银监会。
三、《内部指引》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分析评价方法,其中定性因素的评价是难点,对于评级人员要求较高,评级人员须具备良好的监管业务素质和丰富的监管工作经验,并且充分了解和熟悉监管评级的所有要素以及评级原理和方法,能够依据定性评价因素及其细化的评价标准对银行做出客观、准确的分析预测和判断评价。
监管人员的专业素质、工作经验、收集评级信息的情况、对监管评级的理解和认识等方面的差异,很容易造成评级尺度不一,严重影响评级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因此,请各银监局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相关培训工作,确保《内部指引》的顺利实施。
四、监管评级有效的推行和使用,还有赖于规范的评级程序和工作制度。
因此,《内部指引》规定了严密规范的评级操作规程和清晰明确的职责分工,请各银监局结合银监会监管业务流程再造和监管资源整合等工作,严格按照监管评级的流程和职责分工做好评级工作,以确保评级工作质量。
五、按照“1104工程”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的规划,《内部指引》试行后,银监会将据此开发“商业银行监管评级子系统”,实现定量指标评价的自动化,定性因素评价的规范化,并通过该系统对评级工作进行质量控制,提高评级工作的效率。
六、各级监管机构及其参与评级工作的监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防止监管评级结果的误用和滥用。
金融机构主要监管指标
金融机构主要监管指标一、偿付能力指标1、资本充足率=(资本-扣除项)/(风险加权资产+12.5倍市场风险资本)*100%=(核心资本+附属资本-贷款损失准备未提足部分-入股联社资金)/(风险加权资产+12.5倍市场风险资本)*100%2、核心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核心资本扣除项)/风险加权资产+12.5倍市场风险资本)*100%=((核心资本-贷款损失准备未提足部分-入股联社资金*50%)/(风险加权资产+12.5倍市场风险资本)*100%注:核心资本=所有者权益合计数(包括当期损益)贷款损失未提足部分=应提贷款损失准备-已提贷款损失准备应提的贷款损失准备=关注类贷款*2%+次级类贷款*25%+可疑类贷款*50%+损失类贷款*100%加权风险资产=金融机构的债权+贷款风险资产+其他资产-资本扣减项对金融机构的债权=对商业银行债权*20%+对其他金融机构债权*100%对商业银行的债权=存放其他同业款项+存出保证金对其他金融机构的债权=存放联社款项-联行存放款项+拨付营运资金+调出调剂资金+入股联社资金+拆放银行业贷款风险资产=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50%-呆账准备余额+其他对公司和个人的债权(剩余贷款)*100%其他资产=待处理抵债资产-变现利息+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清理+在建工程+递延资产资本扣除项=贷款损失准备未提足部分+入股联社资金核心资本扣除项=贷款损失准备未提足部分+入股联社资金*50%3、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贷款损失准备余额/应提贷款损失准备*100%二、资产质量指标1、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余额/各项贷款*100%2、拨备覆盖率=贷款损失准备/不良贷款余额*100%主要财务指标一、存贷比例=各项贷款余额/各项存款余额*100%二、应付利息备付率=应付利息余额/定期存款月平均余额*100%三、备付金比例=备付金/各项存款*100%备付金=现金+业务周转金+准备金存款+存放其他同业款项+存放联社款项-中央银行法定存款准备金-借入中央银行款项中央银行法定存款准备金=各项存款*中央银行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四、资产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资产/流动性负债*100%五、拆入资金比例=拆入资金/各项存款*100%六、不良贷款预计损失抵补率=(呆账准备+呆账准备借方发生额)/(不良贷款预计损失额+呆账准备借方发生额)*100%七、最大一户贷款比例=最大一户贷款余额/资本总额*100%资本总额=实收资本+股本金+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八、最大十户贷款比例=最大十户贷款余额/资本总额*100%九、资产利润率=实际利润总额/资产平均余额*100%实际利润总额=税前利润总额+本期呆账准备借方发生额-本期呆账准备少提金额-本期应付利息少提数-本期应收利息增加数-本期折旧少提额全年资产平均余额=(年初资产余额/2+一季度末资产余额+二季度末资产余额+三季度末资产余额+四季度末资产余额/2)/4十、固定资产比例=(固定资产净值+在建工程)/资本总额*100% 十一、利息回收率=(利息收入-表内应收利息增加额)/(利息收入+表外应收利息借方发生额)*100%十二、实付利息=利息支出-应付利息较年初增加数十三、扎差收入=营业收入+营业外收入-金融机构往来支出纳税调整一、纳税的调减1、国债利息收入2、企业安置残疾人员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商业银行流动性监管指标
“商业银行流动性监管指标”专题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颁布,存贷比在当时作为我国商业银行调节银行信贷和控制流动性风险方面简洁且较为有效的指标,使银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获得了更大的经营自主权。
2014年7月1日,银监会对存贷比考核口径进行了调整。
然而,存贷比近年来受争议的一些缺点仍旧存在,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第一,中国商业银行存贷款的期限、性质、类型都已高度多元化,存贷比已经无法全面反映流动性结构。
第二,存贷比将加剧银行的存款波动,提高银行的付息成本,并不利于利率定价机制的形成和完善。
最后,中国金融市场发展到今天,金融“脱媒”已经开始,存款增速下降更为明显和不可逆;而贷款规模和存贷比则受地区经济发展阶段的影响(包括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法律因素以及政策因素等),并非微观主体自身能够改变。
2010年底通过的巴塞尔协议III的一揽子监管改革框架中,除了大家熟悉的一系列资本监管指标外,还包含了两项流动性监管指标:流动性覆盖比率(LCR)和净稳定资金比率(NSFR)。
引入这两项监管指标的意义非比寻常,标志着金融监管史上第一次拥有了全球统一的流动性监管指标。
2014年2月,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借鉴了2013修订后的巴III流动性覆盖率标准。
而且,待巴塞尔委员会完成对净稳定资金比例的修订后,《办法》会再适时将其纳入。
“商业银行流动性监管指标”专题,首先分析了今年7月存贷比完善的短期经济效果以及改善商业银行经营条件的长期目标,并提出了未来改革方向;然后介绍巴塞尔协议III流动性监管内容,调整原因,对实体经济和金融机构的可能影响,以及各国的实施情况;随后基于对英国流动性监管经验的总结,提出对我国银行流动性管理的启示及对我国流动性监管的建议;最后,对照《巴塞尔协议III》,对今年初颁布的《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详细解读,并梳理了我国当前银行体系流动性风险管理的三个主要指标:法定存款准备金率(RRR)、流动性覆盖比(LCR)和存贷比(LD)的相互关系。
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指标
未来发展趋势及挑战应对
• 国际化合作:随着全球金融市场的不断融合,各 国监管部门将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共同应对跨 国金融风险。
未来发展趋势及挑战应对
完善监管体系
01
建立健全商业银行风险监管的法律法规体系,完善监管制度,
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02
培养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监管人才队伍,提高监管人员的业
预警和监控功能
监管指标能够实时反映银行的风险水平, 为银行管理层提供预警信号,以便及时采 取措施防范和化解风险。
保障金融安全
监管指标作为金融安全网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于维护整个金融系统的稳定和安全具 有重要意义。
02
CATALOGUE
资本充足率监管指标
资本充足率的定义与计算
资本充足率定义
资本充足率是指商业银行持有的符合规定的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之间的比率,用于衡量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
04
CATALOGUE
市场风险监管指标
市场风险的定义与分类
市场风险定义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 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市场风险存在于银行的交易和非交易业务 中。
市场风险分类
市场风险可以分为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包括黄金)、股票价格风险和商品价格 风险,分别是指由于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所带来的风险 。
07
CATALOGUE
总结与展望
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指标的意义与价值
1 2 3
评估银行风险水平
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指标能够全面、客观地评估银 行的风险水平,为监管部门提供决策依据,确保 银行业稳健运行。
防范金融风险
商业银行经营绩效评价指标
商业银行经营绩效评价指标
1.净资产收益率(ROE):是衡量商业银行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的核心指标,它反映了银行利用出借资金创造价值的能力。
2.资本充足率:商业银行经营稳健性的重要指标,反映了银行经营风险承受能力。
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越高,其经营风险也越小。
3.不良贷款率:是银行信用风险的重要指标,反映了银行贷款风险的承受能力。
不良贷款率越低,银行信用风险越小。
4.息差和手续费收入:息差是银行利润的主要来源,手续费收入反映了银行在提供各种服务时所收取的收益。
5.成本收入比:反映银行的经营效率,成本收入比较小表明银行拥有较高的经营效率。
6.贷款增长率、存款增长率等:反映银行经营规模的增长情况。
7.客户满意度和员工满意度:反映银行的服务质量和员工满意度,对于银行的长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指标
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指标商业银行作为金融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资金融通、支付结算、风险管理等多方面的职责。
为了确保金融体系的稳定运行,监管机构引入了风险监管指标,以评估和控制商业银行的风险水平。
本文将介绍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指标的背景和重要性,以及常见的风险监管指标。
一、背景和重要性近年来,金融业的高速发展和金融创新带来了更加复杂的风险形态。
金融危机的爆发使得监管机构和市场参与者对金融风险的关注程度大幅提升。
商业银行作为金融体系的核心机构,其风险管理水平直接影响到金融系统的稳定性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为了提高商业银行的风险管控能力,监管机构制定了一系列风险监管指标,用于监测和衡量商业银行的风险暴露和风险管理水平。
这些指标通过量化和标准化的方法,帮助监管机构和市场参与者更好地识别、评估和控制风险。
二、常见的风险监管指标1. 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是衡量商业银行资本实力的重要指标。
它指的是商业银行的核心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之比。
风险加权资产是根据不同类型的资产和业务风险,按照一定比例给予不同的风险权重,从而计算出资本充足率。
资本充足率的高低反映了商业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和偿付能力的稳定性。
2. 流动性指标流动性是商业银行运作的重要基础。
监管机构关注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要求商业银行保持足够的流动性以应对日常运营和市场冲击。
常见的流动性指标包括现金流动比率、净稳定资金比率和流动性覆盖率等,用于评估和监测商业银行的流动性状况和风险暴露。
3. 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率是衡量商业银行信用质量的指标。
不良贷款率反映了商业银行贷款资产中出现违约或逾期的情况。
较高的不良贷款率意味着商业银行面临较大的信用风险,可能导致损失的增加和业绩下滑。
4. 杠杆率杠杆率是衡量商业银行债务水平和财务稳定性的指标。
杠杆率表示商业银行总资产与核心资本之间的比例关系。
较高的杠杆率意味着商业银行对债务的依赖程度较高,承担的风险也相应增加。
5. 流动性风险指标流动性风险指标主要用于监测商业银行面临的流动性风险水平。
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及口径说明
商 业 银 行 拨 备 覆 盖 率 为 182.4% , 桂 林 银 行 拨 备 覆 盖 率 141.80%,低于我国商业银行平均水平。
流动性比例:是指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比率。流动比 率是衡量企业财务安全状况和短期偿债能力的重要指标。流 动性比例是商业银行风险监管的核心指标之一。银监对我国 商业银行流动性比例指标应大于等于 25%。2020 年上半年末 我国商业银行流动性比例 58.19%,桂林银行流动性比例 64.74%高于我国商业银行平均水平。
净额×100% 指标释义: 最大一家客户贷款总额是指报告期末各项贷款余额最
高的一家客户的各项贷款的总额。 客户是指取得贷款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个体工商
户和自然人。 各项贷款的定义与不良贷款率指标中定义一致。 资本净额定义与资本充足率指标中定义一致。 6、全部关联度 计算公式: 全部关联度=全部关联方授信总额/资本净额×100% 指标释义: 全部关联方授信总额是指商业银行全部关联方的授信
资本充足率:是指银行自身资本和加权风险资产的比 率,代表了银行对负债的最后偿债能力。反映商业银行在存 款人和债权人的资产遭到损失之前,该银行能以自有资本承 担损失的程度。规定该项指标的目的在于抑制风险资产的过 度膨胀,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债权人的利益、保证银行等金融 机构正常运营和发展。银监对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要 求是 10.5%,2020 年上半年我国商业银行的整体资本充足率 的 14.21%。桂林银行资本充足率 12.17%,达到监管要求, 但尚未达到我国商业银行整体水平。
一、风险水平
(一)流动性风险
1、流动性比例 本指标分别计算本币及外币口径数据。 计算公式: 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资产/流动性负债×100% 指标释义: 流动性资产包括:现金、黄金、超额准备金存款、一个 月内到期的同业往来款项轧差后资产方净额、一个月内到期 的应收利息及其他应收款、一个月内到期的合格贷款、一个 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在国内外二级市场上可随时变现的债 券投资、其他一个月内到期可变现的资产(剔除其中的不良 资产)。 流动性负债包括:活期存款(不含财政性存款)、一个 月内到期的定期存款(不含财政性存款)、一个月内到期的 同业往来款项轧差后负债方净额、一个月内到期的已发行的 债券、一个月内到期的应付利息及各项应付款、一个月内到 期的中央银行借款、其他一个月内到期的负债。 2、核心负债依存度 本指标分别计算本币和外币口径数据。
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指标
• 不良贷款率=(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损失 类贷款)/各项贷款×100%
• 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最大一家集团客户授 信总额/资本净额×100%
• 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最大一家客户贷款总额/ 资本净额×100%
• 全部关联度=全部关联方授信总额/资本净额 ×100%
一、风险水平类指标
• 流动性负债包括:活期存款(不含财政性 存款)、一个月内到期的定期存款(不含 财政性存款)、一个月内到期的同业往来 款项轧差后负债方净额、一个月内到期的 已发行的债券、一个月内到期的应付利息 及各项应付款、一个月内到期的中央银行 借款、其他一个月内到期的负债。
一、风险水平类指标
5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 .2004年2号
准备金:又称拨备,是指金融企业对承担风险和 损失的金融资产计提的准备金,包括资产减值准 备和一般准备。
附:准备金
资产减值准备:是指金融企业对债权、股 权等金融资产(不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并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进行 合理估计和判断,对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现值低于账面价值部分计提的,计入金融 企业成本的,用于弥补资产损失的准备金。
一、风险水平类指标
信用风险资产是指银行资产负债表表内及 表外承担信用风险的资产。主要包括:各 项贷款、存放同业、拆放同业及买入返售 资产、银行账户的债券投资、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承诺及或有负债等。
一、风险水平类指标
信用风险指标
不良资产率
单一集团客户 授信集中度
全部关联度
单一客户贷款 集中度
一、风险水平类指标
标准≥4% 即一级资本占调整后表内外资产余额的比
例不低于4%
商业银行各类监管指标和管理指标汇总(终极版)-银行人必读干货总结
银行人必读干货总结-商业银行各类监管指标和管理指标汇总(终极版)2015-04-28 孙海波在一般客户或者银行员工眼里,银行似乎只是在吸收存款、寻求有融资需求的客户,管理信贷风险,并从中赚取手续费和利差。
但这只是表象,远没有真正体会到在如此简单的操作流程背后,银行要面临的各类监管和风险指标约束。
正如以下的情景案例。
某银行客户经理小明想帮客户申请一笔贷款,从银行角度除正常信用风险审核之外,还需审查以下内容:①是否有足够的个人或公司存款支撑,即是否符合存贷比(资产负债委员会负责);②是否有足够的信贷额度(由央行根据合意贷款规则核准);③是否有足够的银行资本支撑这样的风险资产扩张,即须符合资本充足率要求(计财办或巴办负责);④银行净资本是否足够大,确保该笔贷款占净资本比例不超过10%(单一贷款集中度,信审部负责);⑤需要审查该客户所在集团的整体授信是否超过银行净资本的15%;⑥如果该客户是关联方,对该关联方的授信不能超过银行净资本10%;⑦如果是并购贷款,则不能超过并购价款的60%,且单一借款人并购贷款余额不超过一级资本的5%;以上为贷款约束,如果吸收存款:⑧大额人民币存款在月末或季末,恰巧又是小银行,可能得问问财务这边的存款偏离度;⑨如果是外币,而且又是境外个人或公司的存款,需要首先看看本行有没有足够的短期外债额度,而且该额度通常使用率非常高,剩余空间非常小。
尽管上述只是一个假设案例,看得人有些眼花缭乱,实际管理过程中也并不是都像小明一样自己跑各个部门核对,笔者只是想借此表达银行管理的大致逻辑,这里稍作总结:1.银行是一个高度杠杆的资产负债管理机构,多数银行92-95%的资产是通过负债来支撑的;2.且银行也是一个流动性期限错配的部门,通过大资金池运作赚取流动性溢价也是重要利润来源之一(前提是正常利率曲线);3.当然银行作为信用中介以及货币创造者,其核心是赚取信用价差,即银行以银行信用吸收低息存款或发行债券,同时配置相对风险较高的信贷资产;4.从货币创造意义上,商业银行通过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的循环创造信用货币,即商业银行是现代意义上记账货币的载体,央行只能通过降低存准率、公开市场操作、定向给银行注入流动性等措施向市场提供基础货币,但最终能否转化为真正意义上的广义货币m2仍然需要商业银行参与程度。
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指标分析PPT课件
强化信贷风险管理
借鉴国际先进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管理实 践,我国商业银行应加强信贷审批和风险
控制,降低不良贷款率。
实施全面风险管理
国际先进商业银行通常实施全面风险管理 ,我国商业银行也应加强风险管理的全面 性和系统性,提高风险加权资产比例。
06
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指标 的优化建议
提高资本充足率水平
金融市场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创新,商业银行面临的风险越来越复杂和多
样化,需要进行有效的风险监管以保障金融稳定和安全。
02 03
维护投资者和存款人利益
风险监管是保护投资者和存款人利益的重要手段,通过对商业银行的风 险进行监控和管理,可以降低金融风险的发生概率,减少投资者和存款 人的损失。
风险加权资产比例
国际先进商业银行的风险加权资产比 例较低,表明其资产质量较高。
国际监管政策与实践的借鉴意义
加强资本充足率监管
借鉴国际先进商业银行的经验,我国商业 银行应提高资本充足率,增强抵御风险的
能力。
优化流动性管理
学习国际先进商业银行的流动性管理经验 ,我国商业银行应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 提高流动性覆盖率。
拨备覆盖率
总结词
拨备覆盖率是衡量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金计提情况的重要 指标,反映了银行对未来潜在风险的应对能力。
详细描述
拨备覆盖率是指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金与不良贷款余额的 比率,通常情况下,拨备覆盖率不得低于150%。拨备覆盖率 越高,说明银行对未来潜在风险的应对能力越强。
流动性比率
总结词
流动性比率是衡量商业银行流动性状 况的重要指标,反映了银行的资金运 用能力和偿债能力。
05
风险监管指标的国际比较与 借鉴
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一览表及说明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的通知各银监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现将《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以下简称《核心指标》)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核心指标》中涉及的数据报送工作,按照《关于印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现场监管报表指标体系〉的通知》(银监办发〔2005〕265号)执行.二、“操作风险损失率”指标对于衡量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很有意义,银监会将在试行期间进一步研究该指标后确定其计算公式和具体口径。
三、请各银监局将此文及时转发给辖内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外资独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四、2006年为《核心指标》试行期,请各银监局和商业银行将试行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及修改意见及时反馈银监会(联系人:银行三部郭武平;联系电话:010-********;电子邮件:guowuping@cbrc。
gov。
cn)。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商业银行风险的识别、评价和预警,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
第二条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
第三条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是对商业银行实施风险监管的基准,是评价、监测和预警商业银行风险的参照体系。
第四条商业银行应按照规定口径同时计算并表的和未并表的风险监管核心指标。
第五条银监会对商业银行的各项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进行水平分析、同组比较分析及检查监督,并根据具体情况有选择地采取监管措施。
第二章核心指标第六条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分为三个层次,即风险水平、风险迁徙和风险抵补。
第七条风险水平类指标包括流动性风险指标、信用风险指标、市场风险指标和操作风险指标,以时点数据为基础,属于静态指标。
中国商业银行新监管指标分析
中国商业银行新监管指标分析中国商业银行新监管指标分析1.引言1.1 背景1.2 目的2.监管指标概述2.1 什么是监管指标2.2 监管指标的重要性2.3 监管指标分类3.中国商业银行监管指标要求3.1 中国银监会监管指标要求概述3.2 各类监管指标要求详解3.2.1 资本充足率要求3.2.2 资产质量要求3.2.3 流动性风险要求3.2.4 利润稳定性要求3.2.6 资本分布要求3.2.7 杠杆率要求3.2.8 市场风险要求3.2.9 运营风险要求4.监管指标分析方法4.1 数据收集与整理4.2 数据分析方法4.3 监管指标分析流程5.监管指标分析实例5.1 选取具体银行作为案例 5.2 数据分析与解读5.2.1 资本充足率分析 5.2.2 资产质量分析5.2.3 流动性风险分析 5.2.4 利润稳定性分析 5.2.5 资本维持分析5.2.7 杠杆率分析5.2.8 市场风险分析5.2.9 运营风险分析6.结论与建议6.1 结论总结6.2 建议提出附件:附件1:相关数据表格附件2:案例银行财务报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监管指标:指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进行监管时,对其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方面要求的指标。
2.资本充足率:衡量银行资本充足程度的指标,用于评估银行的资本风险能力。
3.资产质量:衡量银行贷款和其他资产的质量,用于评估其信用风险和违约风险。
4.流动性风险:衡量银行偿付能力的指标,用于评估银行面临的流动性压力和风险。
5.利润稳定性:衡量银行盈利能力和稳定性的指标,用于评估银行的盈利可持续性。
6.资本维持:衡量银行维持正常运营所需资本的指标,用于评估银行的经营稳健程度。
7.资本分布:衡量银行资本分布情况的指标,用于评估银行资金的配置和风险分散程度。
8.杠杆率:衡量银行债务与资产的比率,用于评估银行的财务杠杆程度。
9.市场风险:衡量银行市场交易和投资风险的指标,用于评估银行面临的市场风险。
10.运营风险:衡量银行经营活动风险的指标,用于评估银行面临的运营风险。
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的制度变迁及特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指标
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的制度变迁及特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指标一、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制度变迁的历程我国最早以资本充足率指标监管商业银行机构的制度可以追溯到1992年《深圳市银行业资产风险监管暂行规定》,该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特区发布并于1993年1月起实施。
该规定主要是参照1988年巴塞尔协议Ⅰ的要求制定的。
1994年中国人民银行结合我国的实际和深圳银行业的实践情况,参照国际银行业资本充足率标准,颁布了《资产资本成分和资产风险权重的暂行规定》,明确了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定义和资产的风险权重,并规定了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计算方法和标准。
1995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从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同年颁布的《中国人民银行法》在法律上确立了中国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保险和信托业的监管地位,中国人民银行强调要把对银行业的监管的工作重心转移到以银行风险监管为核心的系统性监管和依法管制上来,并首次提出降低国有独资银行不良贷款的要求。
1996年,中国正式加入巴塞尔协议成员国,同年人民银行发布的《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监控、检测指标和考核方法》中对资本充足率的计算方法进行了细化,提出了具体要求。
2002年1月,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贷款风险五级分类法在商业银行全面实施。
2003年4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监会”)成立,承担起中国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的监管职责,中国银行业监管体系由以人民银行为单一核心的分业监管体系过渡至以人民银行为货币政策制定为核心、以中国银行监会为监管主体的多元化分业监管体系,标志着货币政策职能和银监管职能的分离与完善。
2003年12月颁发《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正案)》、《中国商业银行法(修正案)》以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需要说明的是,这三部法都充分吸收和借鉴了1998年巴塞尔委员会公布的《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等框架,其中《中国商业银行法(修正案)》增加了商业银行违反资本充足率要求的惩罚条例,标志着监管当局对实施资本充足率监管的实质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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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信讲堂]中国商业银行的各类监管指标及内部管理指标总结大全2016-05-11 农信之声在一般客户或者银行员工眼里,银行似乎只是在吸收存款、寻求融资需求客户,管理信贷风险,并从中赚取手续费和利差。
但你看到的只是表象,远没有真正体会到在如此简单的操作流程背后,银行要面临的各类监管和风险指标约束。
正如以下的情景案例。
某银行客户经理小明想帮客户申请一笔贷款,从银行角度除正常信用风险审核之外,还需审查以下内容:①是否有足够的个人或公司存款支撑,即是否符合存贷比,资产负债委员会;②是否有足够的央行根据合意贷款规则核准的信贷额度;③是否有足够的银行资本支撑这样的风险资产扩张,即须符合计财办或巴办的资本充足率要求;④银行净资本是否足够大,确保该笔贷款占净资本比例不超过10%(单一贷款集中度,信审部);⑤需要审查该客户所在集团的整体授信是否超过银行净资本的15%;⑥如果该客户是关联方,对该关联方的授信又不能超过银行净资本10%; (商业银行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商业银行资本净额的50%。
)⑦如果是并购贷款,则不能超过并购价款的60%,且单一借款人并购贷款余额不超过一级资本的5%;⑧如果吸收存款,大额人民币存款在月末或季末,恰巧又是小银行,可能得问问财务这边存款偏离度;(3%)⑨如果是外币,而且又是境外个人或公司的存款,需要首先看看本行有没有足够的短期外债额度,而且该额度通常都是使用率非常高,剩余空间非常小。
尽管上述只是一个案例,看得有些眼花缭乱,实际管理过程中并不是都像小明一样一个个跑部门自己核对,但总体管理逻辑大致如此。
鉴于这些基础概念的重要性,且近期网上一份严重过时的“100个银行有关会计指标及其计算公式汇总”广为流传,里面信息错误百出,借此文希望能够给予纠正。
1、存款准备金率:存放央行款项÷各项存款余额×100%存款准备金,分为法定存款准备金和超额存款准备金(主要构成是存放央行及现金,不包括存放同业资金)。
目前法定存款准备金是:5大行最高,其次一般商业银行(股份制、外资),最后涉农涉小微银行(农商行,城商行)。
大额清算系统在工作日17:00关闭以后,账户余额超过法定存款准备金(银行总行法人所在地央行开立)的部分就是超额备付金,如果清算账户和法定存款准备金账户是分开管理的,则还包括法定存款准备金账户余额超过应缴部分。
目前银行业超额备付金率平均在1.5%-2%之间,一般大行最低,城商行最高,主要因为超额备付金是银行短期流动性管理工具,用于日常清算必要头寸,具有一定刚性。
大行的支付体系发达,多数支付甚至可以行内系统轧差,相对预留的支付头寸比例较低。
超额备付金率反应一家银行流动性管理的效率,也是银行间支付系统必不可少的润滑剂,或初始资金。
但需要注意超额准备金和法定存款准备金实质是央行和商业银行之间的资产负债关系,也称基础货币,但不属于一般我们熟悉的“货币”(m1,m2)统计范畴。
2、资本充足率: (总资本-资本扣减项)/(风险加权资产)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资本扣减)/(风险加权资产)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对应资本扣减)/(风险加权资产)×100%资本充足率指标,要求银行为其经营行为产生的风险按比例配备股权性质或类似股权性质的自有资金,能够在危机时刻吸收损失。
所谓吸收损失,是指一旦发生偿付危机,可以不用承担偿还或付息责任(如普通股,优先股,减记型次级债等),这里所说的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
国内主要法规依据是2012年6月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一级当年12月份补充的关于实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过渡期安排相关事项的通知。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基本反映了巴塞尔三的要求,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5%。
但还得加上缓冲资本2.5%,非系统性重要银行资本充足率实际为10.5%要求,系统重要性银行(至少中工农建交+招商银行)资本充足率还得再加1%额外资本要求,即实际要求为11.5%;缓冲资本和系统性重要性资本充足率额外要求都必须为核心一级资本(即股东权益)。
但后来因为各家银行实际资本压力和支持实体经济宏观环境下,银监会放松了执行口径,制定了6年过渡期计划。
资本充足率监管可以说是整个银行业监管体系中最为重要的指标,是银行持续经营的基本保障,即如果资本充足率低于监管要求,面临的是较为严重的监管措施,如果持续恶化,核心一级资本低于5.125%,则会触发其他一级资本工具(一旦触发如优先股会被强制转为普通股),直至银监会启动认定其生存问题启动二级资本工具转股,或重组,以致强制资产出售等。
3、信用风险比例主要有不良贷款率、贷款拨备率、拨备覆盖率1)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贷款总额在《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中要求不应高于5%,但其实该比例要求并非硬性要求,实际中一家银行的不良其实也是一个商业行为的结果,除不良资产转让外,银行难以像控制存款准备金率和资本充足率那样准确管理不良率,目前银行业的不良率大约在1%-2%之间。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每家银行的5级分类标准不完全相同,虽然都需要符合2001年发布的《关于全面推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管理的通知》关于贷款分类的一些原则标准,银监会在2007年发布了《贷款风险分类指引》银监发[2007]54号,给出了一些定性考量因素和需要考虑的维度,但具体分类并不是完全量化的过程,而是依赖于风险官综合诸多非量化因素综合评估结果,所以不同银行风险官和高管层偏好不同也会导致跨银行可比性下降。
2)贷款拨备率:贷款损失准备/各项贷款余额《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1年第4号)正式引入贷款拨备率和拨备覆盖率指标,要求重要性银行于2013年底达标,对非系统重要性银行则放宽至2018年底达标即可。
贷款拨备率基本标准为2.5%,拨备覆盖率基本标准为150%。
该两项标准中的较高者为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的监管标准。
一般来讲,拨备是为了覆盖预期损失,资本金用来应付非预期损失,或者说发生概率较小但损失较大的情形,称肥尾。
所以拨备应该对应着一定的风险较高的贷款。
贷款拨备率有别于其他几项贷款损失监管指标,因为分母为各项贷款余额(包括正常类贷款),所以实质上是监管机构对银行贷款分类没有充分信息,或者说为应付对贷款分类的周期性,用2.5%的硬性指标来弥补150%拨备覆盖率的不足。
但2.5%指标对银行而言在经济景气上升周期比较难以达到,因为不良率较低,所以银行被迫额外提取。
3)拨备覆盖率:(贷款损失专项准备金+贷款损失特种准备金+贷款损失一般准备金)/(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损失类贷款)×100%对于超过150%的拨备可以计入二级资本,从而有助于提升银行的资本充足率。
拨备覆盖率最早是对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制之后,为进一步让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真实体现其资产状况而提出。
《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及相关监管指引》中要求国有商业银行在财务重组完成当年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应不低于60%,之后在确保财务稳健的前提下逐年提高该比例,争取在五年内达到100%。
每家银行上市的先后顺序基本上也是其不良率和拨备覆盖率达标的先后顺序。
拨备覆盖率分子贷款损失的三项构成其实差异非常大。
贷款损失一般准备:根据人民银行《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是指按全部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计提的、用于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的准备。
需指出的是,央行定义的贷款损失一般准备,有别于财政部(财金[2012]20号文《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定义的一般准备,后者要求金融企业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计提一般准备。
金融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内部模型法或标准法对风险资产所面临的风险状况定量分析。
对于潜在风险估计值高于资产减值准备的差额,计提一般准备。
当潜在风险估计值低于资产减值准备时,可不计提一般准备。
一般准备余额原则上不得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1.5%。
如果采用标准法,则潜在风险估计值=正常类风险资产×1.5%+关注类风险资产×3%+次级类风险资产×30%+可疑类风险资产×60%+损失类风险资产×100%。
贷款损失专项准备: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引》对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后,按每笔贷款损失的程度计提的用于弥补专项损失的准备;金融企业可参照以下比例计提专项准备:关注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次级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5%,可疑类贷款计提比例为50%,损失类贷款计提比例为100%。
其中,次级和可疑类贷款的损失准备计提比例可以上下浮动20%。
此外,需要区分财政部为税收目的而定义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和银监会这里为计算拨备覆盖率而定义的贷款损失准备。
财政部关于税前扣除的最新法规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9号)明确准予当年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 本年末准予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贷款资产余额×1%-截至上年末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的余额。
并没有区分贷款质量,只是按照1%比例允许银行税前计提。
4、流动性风险相关指标1)存贷比= 各项贷款/各项存款 <=75%存贷比,源于《商业银行法》,是流动性管理中最为古老的一个指标,其局限性在于只考量银行资产和负债当中的一种来衡量,排除了负债中其他项,比如拆借、债券,也排除了银行其他资产,同时也不考虑期限因素。
后来经过一些小的演化,主要是2011年对小微专项债券对应的小微贷款可以从分子中扣除,此后是2014年6月的银监会《关于调整商业银行存贷比计算口径的通知》(简称3号文)有较大调整。
目前,存款一般仅包括企业和个人存款,以及极少数的同业存款(保险公司协议存款,外资行母行存放),贷款也只包括对个人和企业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和转贴现例外,实质上贴入行面临同业风险,但被纳入了贴入行的贷款统计)。
银监会从2010年后陆续将分子中对小微企业的贷款扣除,去年34号文进一步将银行1年以上未偿的债券从分子中扣除(银行发行的未偿债券实质一种负债,但从从分子资产“贷款”中扣除,是一种抵消的概念。
)同时将外币存贷比只作为检测指标,并没有监管要求。
所以目前只有人民币存贷比需要符合75%,而且其构成已经经过多个调整项目。
在谈及存贷比的时候,必须要提及央行在2015年1月中旬发布了《关于调整金融机构存贷款统计口径的通知》银发[2015]14号(包括2014年12月份的387号文),央行的存贷口径调整在弄清楚上述金融机构分类后就非常简单,一句话概括:存款口径新增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款;贷款口径新增非存款类金融机构拆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