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新区调研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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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合肥高新区学习心得体会
2月14日,安庆市高新区管委会组织一行五人,赴合肥市国家级高新区学习。现就此次学习的情况,谈谈自己一些心得体会。
一、合肥高新区的发展状况及先进做法
合肥高新区1991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为安徽第一个国家级高新区成立,经过20多年的发展,目前其综合创新实力在全国114家国家级高新区中排名第十位。
通过对合肥高新区的深入学习,我认为合肥高新区的成功经验主要有几点:
(一)行政体制精简高效、灵活实用
合肥高新区采取的是工委和管理委员会体制,高新区管委会是由国务院批准成立的行政机构,但它不是一级政府,而是准政府:管委会拥有全面的社区管理权力,可以通过制定区域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来约束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拥有一级财政权,有掌管税收权力;拥有一定的行政审批权;同时,管委在机构设置、规划建设等领域可以进行全方位的改革,管委会可以根据需要自行设置下属机构,因此,合肥高新区管委会管理模式是一种扁平化的管理体制,机构和人员编制比地方行政区管理体制要精简得多。
(二)实行企业化管理
1、合肥高新区内部实行全员聘用制,其人员来源有主要两种:一种是从市直各单位调入,调入后改变其公务员身份,变为事业单位编制;一种是自行招聘人员,不进编制。
2、人员薪酬为浮动制,人员薪酬的组成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其中绩效工资由每季度的考核结果决定,总体上来说调入人员的薪酬为原来的1.8倍。
3、对所有人员实行季度考核,在考核方面对员工实行分层考核,考核会反应出部门员工、部门之间、分管领导、园区领导及市委市政府各方面意见,能够充分反应出日常工作表现。
(三)高新投公司独立运作
合肥高新建设投资集团公司是合肥高新区管委会直属国有企业,由管委会领导,但运作独立,下设专业化公司:合肥高新城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合肥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创业园管理公司、合肥高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涉及基础设施建设、风险投资、金融担保、公用设施运营、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与投资、餐饮、园林绿化、物业管理等领域。
二、合肥高新区对安庆的借鉴意义
安庆高新区刚刚成立,高新区的体制、机构、人员等方面的管理尚在摸索阶段,通过对合肥高新区的学习,我认为其行政体制、管理模式、高新投的运作方式方面十分有借鉴意义,安庆高新区要高速发展,应学习合肥的经验做法,突破现行体制的制约:(一)在行政体制上学习合肥高新区的做法,报省政府核准机构,采取工委和管理委员会体制,高新区工委、管委会是准政
府。管委会拥有一级财权,有掌管税收权力;拥有一定的行政审批权;同时在机构设置、规划建设等领域可以进行全方位的改革,管委会可以根据需要自行设置下属机构。
(二)在人员管理上学习合肥高新区的方式,采取两种方式引进人才:一种是市直单位调入、一种是自行招聘,对于这些人员管理方式有两种方案:
1、比照合肥高新区的做法,实行全员聘用制,从市直各单位调入的人员改变其公务员身份,变为事业单位编制;高新区自行招聘人员,不进编制。
2、市直单位人员以借调方式进入高新区,为期三年,期间原单位保留其编制及职位,停发其工资福利。进入高新区后,县级干部由市委市政府管理、县级干部以下由高新区管理,期满后由其自主决定去留。高新区自行招聘人员,不进编制。
(三)在薪酬设定上仿照合肥高新区,人员薪酬为浮动制,人员薪酬的组成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其中绩效工资由每季度的考核结果决定,总体上来说调入人员的薪酬为原来的1.8倍。
(四)实行季度考核,学习合肥高新区的绩效考核办法,定期对部门、个人进行目标考核,同时注重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将考核成绩记入档案,绩效考核的结果与员工薪酬进行对接,对考核不称职的人员予以解聘,公务员遣回原单位。
三、安庆高新区机构设置方案
安庆高新区机构设置,根据安庆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独立运行与否有两种设置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