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款支付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款支付管理制度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单位: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基建科责 任 人:承办人A 、承办人B 、科长、处长、主管副校长、校长、相关单位工作人员(财务处、纪检监察审计处)。
二、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款支付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甲乙双方签定的合同约定、相关(补充)协议及相关工程审计报告。
三、工程款支付基本要求(一)施工单位应确定专人负责办理相关款项支付,领款人应持以下证件及资料到指定财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1、中标通知书、项目合同或(补充)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2、企业开户行及帐号。
(二)施工单位变更领款人时,应重新到基建和财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四、工程款支付程序(一)工程款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进行支付。
在支付工程款时,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到基建科办理相关支付手续。
(二)施工单位到基建科办理工程款支付款手续时,应携带工程专用发票办理签字支付手续。
(三)财务部门确认手续完整后,方可办理工程款支付手续。
(四)在支付工程尾款时,须由学校审计处审定,财务部门核对无误后,基建科再按规定办理结算款支付手续。
(五)工程保修款依据合同或(补充)协议规定的期限及金额进行留置;保修期结束后,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经使用单位、基建处核准在保修范围内报修工程全部修复后,办理工程最终结算手续。
五、公开公示本管理制度在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公网(网址:http ://10.10.10.10)上公布。
六、监督检查执行《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试行)》。
七、责任追究执行《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附件: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款支付管理工作流程图附件: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款支付流程图责审计处)。
二、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合同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三、合同的管理办法(一)基建合同的范围学校授权基建科为一方当事人与社会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之间订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工程款拨付管理实施办法》
制度编号:****市****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款拨付管理实施办法(2024修订稿)编制:2024年02月工程款拨付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工程款支付管理,规范工程款的支付行为,做到工程款的支付适时、合理,维护工程参建各方的经济利益,保障项目顺利推进建设,根据**国资办〔2019〕4号文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对《****市****集团工程款拨付管理实施办法》(******[2019]179号)进行修订。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各代建公司建设工程项目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及工程尾款的支付,都应遵循本实施办法。
第三条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应在落实建设单位部**预算或年度建设资金后开工建设,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
第四条工程款拨付应严格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比例、预付款扣回办法等约定执行,确保工程资金的适时、合理使用,确保工程进度的有序管理。
第五条工程款审批及拨付流程(一)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格式和内容向监理单位提交工程款申报完整材料,监理单位应在接受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施工单位应将经监理单位审核通过的工程进度款申报完整材料(详见附件一:工程款窗口申报材料清单,附件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报集团窗口统一收件,工程进度款申报材料由集团窗口统一收件,窗口设置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二)集团收件窗口即时核对资料清单,开具受理回执单或将问题一次性告知,并于受理当天或补件重新报审当天在 OA系统登记**起“工程进度款收件审批单”流程,书面申报材料转送相应的代建公司项目负责人受理(即时办理);(三)集团收件窗口收件后,同步将OA流程分配给相应项目负责人审核,项目负责人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报送部**经理,部**经理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报送代建公司分管领导,代建公司分管领导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工作;(四)代建公司分管领导审核通过后,咨询公司在4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款审核工作,并报代建公司主要领导审批;(六)工程款集团内部审核流程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在1个工作日内将审批通过的“工程进度款收件审批单”OA 单据作为用印附件完成材料用印工作,并将审批单据及盖章后书面材料报送业主单位进行审核,原则上从集团窗口收件至工程款材料报送业主单位审核时限不超过8个工作日;(七)业主单位资料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应在1个工作日内向财务部**申请开具收据并向业主单位请款,原则上从材料报送至业主单位到工程款拨付至代建单位账户时限宜控制在12个工作日;(八)业主单位拨付工程款至代建单位账户后,项目负责人应通知施工单位开票并在1个工作日内将审批通过的“工程进度款收件审批单” OA 单据作为附件**起“合同付款申请表”流程(详见附件三)并填报付款申请单(详见附件五);部**经理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流程和付款申请单的审核工作;代建公司分管领导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工作。
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管理力度,规范所属工程的工程款支付行为,杜绝错付、超付现象,本着保障工程进度、控制成本的原则,根据山东黄金地产旅游公司《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建设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及工程尾款的支付。
第二章工程款支付申请第三条段结算编制完成后,由承包人填写【工程款支付申请表】(附表一)一式叁份,公司工程部、成本部、财务部各一份,并附报量的资料,先由监理单位造价工程师和总监审核、签署意见、盖章后,再报给工程部主管工程师。
第四条工程部主管工程师根据工程的质量和进度进行审核,检查签证及验收等所有资料、手续是否完整,签署明确的质量、进度及签证相关手续、验收等意见后,移交给成本部成本专业工程师。
第五条成本专业工程师审核已完工程量及价款,依据合同条款扣出相应预付工程款、甲供材料款等款项。
(每次付款前由项目公司材料主管提供书面甲供材款明细。
甲供材在每次付款时可按合同约定或同比例扣出,如发现甲供材超供的,要将超供部分在下次付款前全部扣出。
)第六条如果工程外委审计方式为跟踪审计,成本专业工程师应将相关资料及时提供给审计单位,由审计单位工程师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审定书。
第七条根据终审结果,由成本专业工程师负责填写《工程款支付申请单》中的“核定工程造价”、“已完成工作量应付金额”、“合同约定付款比例”。
第九条监理费、跟踪审计费和规划设计费、勘察费等的支付,由各合作单位在达到付款条件后提交《费支付申请单》(附表2),经主管工程师和成本工程师签字后,由成本部成本工程师填写《工程付款审批单》(附表3),并将发票、《费支付申请单》附后。
第八条在申请支付工程尾款时,必须先办理《工程尾款支付确认单》(附表4),该《确认单》作为支付工程尾款的前提条件,并附在《工程付款审批单》后。
第三章工程款的审批流程第九条由成本专业工程师填写、办理《工程付款审批单》(附表3),并将发票、《工程款支付申请单》附后。
无锡市建设工程款和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实施细则
关于印发《无锡市建设工程款和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无锡市建设局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锡建工[2005]17号★关于印发《无锡市建设工程款和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市(县)、区建设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民银行江阴市、宜兴市支行,各商业银行无锡分(支)行,无锡市商业银行,锡州、江阴农村商业银行,宜兴联社:现将《无锡市建设工程款和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
无锡市建设局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主题词: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支付管理通知抄报:省建设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抄送:各有关单位打印:李士杰校对:朱烨昕无锡市建设局办公室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印发共印:60份无锡市建设工程款和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建筑市场管理体系,保证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保障建设行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建立预防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建筑劳务工程款和建设施工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市建设行业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而发生的建设工程款和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是指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活动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作业分包企业。
本细则所称建设工程款是指建设单位应支付给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的工程承包款和总承包企业向专业承包企业支付分包工程款及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应支付给劳务作业分包企业的工程承包款。
建设工程结算管理办法解读重点内容及实施细则
建设工程结算管理办法解读重点内容及实施细则建设工程结算管理办法是为规范建设工程结算管理,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和合法权益而实施的。
下面将重点解读该管理办法的内容,并梳理实施细则。
一、结算范围和标准的确定根据建设工程结算管理办法,结算范围主要包括合同价款、工程变更、工程索赔、工程补偿、工程保险、工程质量、工程差错等相关费用。
结算标准应符合施工合同中的约定,并依法合理确定。
实施细则:1. 结算范围的确定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划分,避免模糊不清的情况发生。
2. 结算标准的确定需要充分考虑工程质量、工期、资金投入等因素,确保公正合理。
二、结算程序和要求按照建设工程结算管理办法,结算程序主要包括申请结算、结算资料审查、结算报审、审核和批准等环节。
结算要求包括结算期限、结算方式、结算依据等。
实施细则:1. 结算程序的执行应严格按照法定流程进行,确保各环节的顺利衔接。
2. 结算要求需要确保结算的准确性和合法性,避免重复申请或虚假报销等情况。
三、结算价款和支付方式建设工程结算管理办法明确了结算价款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
结算价款的计算主要考虑施工工程的实际完成情况,支付方式则与工程进度和资金安排相关。
实施细则:1. 结算价款的计算应当以实际完成情况为依据,确保依法合理支付。
2. 支付方式应根据工程进度和资金安排,采取合理灵活的方式进行。
四、结算记录和归档根据建设工程结算管理办法,结算记录和相关资料应当及时归档保存,并在必要时提供给有关方面进行审查。
实施细则:1. 结算记录和相关资料的归档保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进行,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可查性。
2. 提供审查时应积极配合,确保审查的顺利进行。
五、违约责任和法律救济建设工程结算管理办法明确了违约责任和法律救济的相关规定,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和争议纠纷有明确的处理方式和救济途径。
实施细则:1. 违约责任和法律救济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确保公正公平。
2. 强调合同的重要性,加强法律意识和规范意识。
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
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为加强工程施工的成本分析和控制,更好地加强工程风险的防范,根据国家和地方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自2011年5月份执行。
一、所有建设单位拨付的工程款必须由公司财务科统一办理,存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任何项目部及个人均不得私自从建设单位领取工程款,否则公司一律不予承认,且按非法侵占集体财产论处。
二、工程款拨付后由项目部负责人结合公司财务科按内部经济责任书约定核算应支付工程款(扣除公司应扣税金、管理费、欠款、罚款等),由项目部负责人组织编制填写工程款计划支付统计表(后附),经审核后凭已备好的支付领取凭证(材料供应人提供)和计划预留款项的领取凭证(项目负责人提供),分别或集中支付。
三、工程款支付凭证:1、不再使用公司原工程款结算单,一律使用通用的收款收据一式二联或三联,项目部留存一联或两联,报公司财务一联做为付款凭证的封面,后附付款发票、领款人领条,并备注附件数量。
领款人领条做为临时或预留支付部分,下次付款前补齐相应发票或工资单,发票总额不得少于总工程款的70%(劳务工程不得少于30%),否则公司财务预留其相应款项的5%的押金。
2、付款凭证的封面由项目部会计员填写并签字,项目部负责人签字,公司分管领导签字,方为有效凭证。
付款发票或工资单上应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公司财务人员应负责审核其发票、工资单等付款凭证。
不符合规定的付款凭证一律无效,不得支付相应款项。
3、公司相关科室主管人员、分管领导必须经常询问了解工程相关情况,及时审核办理工程款支付手续,每个办理人员均应在得知需要签字审核后半个工作日内办结完毕,不得影响工程项目款项支付,否则将扣罚其半天的工资。
,四、本办法及附表在签订内部经济责任书书同时下发给项目负责人。
菏泽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2011年4月29日。
工程结算工程款支付管理制度
工程结算工程款支付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结算及工程款支付工作,明确和落实相关部门责任,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节工程结算人员组成及结算工作范E第二条结算小组成员由公司相关的工程负责人、工程造价人员或技术人员、公司聘请的造价咨询公司人员组成。
参与审计的施工单位结算人员须在承诺书内认可,或者是施工单位的工程负责人本人。
第三条结算工作范围:已经全部施工结束的单项独立工程,并且已经整理好由施工单位上报工程结算资料,并进行了汇总和初审的所有工程。
工程可以为总包工程,也可以是总包工程里面的有分包合同的单项工程。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工程,由下次结算审计时在进行复核。
)第三节结算工作时间安排第四条工程负责人要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照附表一(结算资料上报统计表)中的内容开展工作,通知施工队上报竣工验收结算资料,按统计表内要求进行对照上报资料是否齐全,组织预算人员对结算资料进行预审,并对资料进行汇总,做好与造价咨询公司人员的资料交接。
第五条已完成资料汇总、内部审计的工程结算项目,及时上报电子版结算资料,每个工程建立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内包括工程签证单扫描件、软件版结算书、电子版竣工图(如果有)等结算内容(详见本办法第三条主要竣工结算资料内容,尽可能齐全)签证单必须依次进行编号并与结算书中编号相对应。
第六条公司安排审计小组,对收到的结算资料进行全面复核,计划时间为2天,在复核期间甲方及监理方应积极配合,配合造价咨询公司人员复核交接工作,同时要对移交资料进行登记记录。
第七条造价咨询公司应委托相应专业的造价工程师进行审计,每项工程结算时间约为20工作日,并组织施工方进行核对。
第八条造价咨询公司对审计结束的工程结果,先报公司进行复核,没有异议后形成最终完整的结算审核报告,计划时间3天。
第四节主要竣工结算资料内容第八条主要竣工结算资料内容包括:1.施工合同及附件、协议书、补充协议2.中标通知书(如果通过招标程序的需提供)3.图纸会审纪要(签字盖章手续齐全且清楚)4.开、竣工报告及工期延期联系单(签字盖章手续齐全且清楚)5.竣工验收记录(签字盖章手续齐全且清楚)6.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及电子盘、招标答疑纪要、招标补遗(如果通过招标程序需提供)7.投标文件商务标及电子版(如果通过招标程序需提供)8.投标文件技术标(如果通过招标程序需提供)9.承包人编制的结算书及电子版(盖承包人公章和造价编制人员资格章,并由建设单位签字同意送审,共叁套文字版,一套电子版。
工程款的支付管理的制度
工程款的支付管理的制度一、总则为确保工程款支付过程的合规、规范和安全,维护企业和政府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有开展工程项目并涉及到工程款支付的企业单位。
二、工程款支付的程序1. 工程款支付流程包括:工程款支付申请、支付审批、支付实施、支付核销等环节。
2. 工程款支付申请:工程负责人在工程款支付前填写工程款支付申请书,注明支付事由、金额、收款单位等必要信息,并加盖企业公章。
3. 支付审批:工程款支付申请书由财务主管审核,并报财务总监审批,获得批准后可以执行支付程序。
4. 支付实施:经过审批的工程款支付申请书由财务部门负责人按程序进行实施,支付给收款单位。
5. 支付核销:支付完毕后,财务部门进行核销操作,核销金额必须与实际支付金额一致,凭证齐全、清晰。
6. 工程款支付一般通过银行转账、支票等方式,不得擅自使用现金支付。
三、工程款支付的控制1. 工程款支付必须符合相关财务制度和政策,遵循“谁使用、谁审批、谁备案”的原则,确保支付环节的合规和规范。
2. 工程款支付必须严格履行财务管理程序,收支明细齐备,凭证真实有效,核销记录清晰明了。
3. 工程款支付过程中必须进行严格的审计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4. 工程款支付必须严格遵守企业内部的资金权限分配及账务核实程序,不得违规擅自支付或冒领工程款项。
5.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紧急支付工程款,必须符合公司内部相关规定,并由企业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执行。
6. 工程款支付记录必须及时归档并妥善保管,按照相关规定保存时间,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四、工程款支付的风险控制1. 工程款支付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主要包括:财务人员操作不当、内部人员舞弊、外部款项泄露等。
2. 为了降低风险,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财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每一个环节的安全可控。
3. 财务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不得私自使用工程款进行其他用途,保护好企业和政府的财产安全。
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
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中心工程款的支付管理,保证工程款的安全和合理使用,确保管委会投资建设工程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大连市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支付的有关文件及长兴岛临港工业区财政局相关文件,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是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工程建设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工程建设事务中心”)组织实施的建设工程项目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工程款包括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国家贷款资金和其它资金。
第四条合同预算部负责工程款的管理,申请及支付,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工程部配合。
第二节支付的依据与程序第五条工程款的支付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第六条年度管委会投资建设工程项目计划和工程项目合同是合同预算部办理支付工程款的基本依据。
第七条支付程序(一)工程预付款。
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预付款额,合同预算部负责填制工程预付款支付审批表(附件1,下称审批表),报资金管理部门审批,工程预付款应按合同约定在工程进度款中抵扣。
(二)前期费用。
未招标项目,由综合技术部提供前期资料,合同预算部负责填制前期费用计划审批表,报资金管理部门审批,并根据审批意见签订合同,填报前期费用拨款审批表,支付前期费用;招标项目,合同预算部按照合同约定填制前期费用拨款审批表,报资金管理部门审批,支付前期费用。
(三)工程进度款。
按照合同的约定,工程进度款具备支付条件后,合同预算部负责填制审批表,并报资金管理部门支付进度款。
月进度款按当月实际完成工程价款70%—90%(合同约定)计算,累计月进度款付至合同约定比例时应停止支付,待完成结算审计后再行付款。
(四)工程结算款。
按照合同的约定,工程结算款具备支付条件后,合同预算部负责填制工程结算款支付审批表(附件1),并报资金管理部门审批,支付结算款。
需要预留工程(设备)质量保修金的项目,工程(设备)结算款分别付至合同总价的95%时应停止支付,待质量保修期满后付清。
(五)零星工程费用。
用于工程的且属于一次性支出的零星费用,合同预算部或相关部门申请用款时填制零星工程费用审批表(附件2),报资金管理部门审批,支付工程费用。
项目工程进度款支付管理方案计划办法
项目工程进度款支付管理方案计划办法一、背景介绍在项目工程的实施过程中,为确保项目按时完成并保证各参与方的利益,支付管理方案计划办法至关重要。
本文针对项目工程进度款支付管理提出了具体的方案和计划,以确保项目进度的顺利推进和资金的合理分配。
二、支付条件1.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条件(1)以项目合同为依据,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条件应当明确列出,以确保支付的公正和合法。
(2)支付条件应包括工程进度完成情况、完工质量合格验收、相关文件和报告的提交等。
2.支付金额计算方式(1)支付金额的计算应根据工程进度完成的比例和实际工程量来确定。
(2)支付金额的计算方法应公开透明,确保各方利益的平衡。
三、支付管理机制1.明确支付责任和流程(1)确定责任方,并编制明确的支付责任清单。
(2)明确支付的流程和时间节点,确保支付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合同履约证明和支付申请(1)工程承包商应提供合同履约证明和相关资料,以便支付管理方核实。
(2)支付申请应按照约定的格式和要求提交,确保支付申请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3.支付审批和监督(1)设立支付审批机构,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确保支付依据合法有效。
(2)加强对支付过程的监督,防止出现舞弊和违规支付行为。
四、支付管理的风险控制1.风险预警机制(1)建立工程进度款支付的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应对可能发生的支付风险。
(2)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支付风险发生时能够迅速应对和解决。
2.分阶段支付原则(1)将工程进度款支付分为不同阶段进行,确保每个阶段的支付与实际工程进展相对应。
(2)按照工程进度完成的比例和质量验收情况,合理划分支付阶段和支付金额。
五、支付管理的监督与评估1.独立第三方监督(1)引入独立第三方机构对支付管理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支付的公正和透明。
(2)定期对支付管理方案进行评估和改进,提高支付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2.成果评估和支付激励(1)对工程进度款支付管理的成果进行评估,发现和弘扬优秀的支付管理经验。
工程进度款支付管理办法
1.负责对工程进度款申请的特殊情况进行把关和决策,避免超付 风险。
2.负责权限内工程进度款流程终审。 (七)集团成本管理中心 1.负责工程进度款管控制度修编。 2.负责定期排查工程进度款管控问题,进行排名通报和预警。 3.负责工程进度款承责扣罚的执行。 4.负责权限内工程进度款流程终审。 (八)集团运营管理中心 负责定期排查工程进度款申报的现场形象进度的真实性。
(一)施工单位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和原则,报送工程进度 款申请资料至项目部,具体资料提交要求详见附件 2-1-1《Ⅰ、Ⅱ类
/
(除桩基类外)进度款资料表格》、附件 2-1-2《桩基类进度款资料 表格》、附件 3《其他类进度款资料表格》。
(二)项目部收到施工单位报送的付款资料后,核实送审资料的 齐备性和真实性(特别注意:申请进度款请款的,项目须确认现场实 际进度是否与申报进度相符,不得虚报)。
①经核实未超付:区域须提供证明反馈给集团成本管理部并在 15 个工作日内调整线上数据以闭合。
②经核实超付,但可以扣回:按超付金额全额进行预扣回金额冻 结,由集团成本管理中心提供预扣回金额冻结台账至财务资金管理中 心,由财务资金管理中心从对应项目成就共享奖金中预扣回冻结,若 该项目的成就共享不足扣时,从区域奖金池中补扣,待超付金额扣回 及线上数据闭合后方可解冻此部分金额。
(六)区域需加强合同包干管理,通过包干锁定合同金额,确保 精准支付工程进度款。在合同包干前,严控工程款支付比例。
(七)区域需加强合同动态金额管理,预算包干/结算初审等关 键成本管控动作完成后,需及时变更合同金额并签订补充协议,系统 将强控不得超合同动态金额请款,具体为:
1.合同结算未归档:累计应付工程款+累计待扣金额≤合同动态 金额(即合同签约金额(含补充协议))
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
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为加强xx集团公司工程款支付的规范性、合理性、及时性,明确各部门参与人员的工作职责及应尽义务,确保工程款按合同约定及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支付,为公司开发项目提供资金保障,进而促进公司新建、扩建项目的顺利开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xx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有子公司新建以及扩建的工程。
第三条工作职责1、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监督管控工程前期手续办理费用(补偿款)、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及质保金等相关支付手续。
2、集团财务部为工程进行做好资金准备,按照子公司的申报流程提供需要资金。
为给集团各个审批环节预留出足够的审批时间,要求各子公司的资金申报资料必须在每月25日前,财务部在每月底汇总资金计划,上报领导审批。
3、集团法务部对整个资金支付情况的合法性进行监督、检查。
4、子公司按照工程预付、进度、结算、质保编制资金计划,安照流程上报,进行资金审批。
未按以上时间节点办理相关手续,逾期当月不予办理,次月重新申请上报。
第四条工作要求根据集团公司要求,为严肃工程款支付的管理工作,现将各项目支付款的要求进行明确规定:(一)建设前期费用1、由子公司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总体规划、项目管理规划、项目总进度计划、项目实施用款计划及执行预算;集团工程管理部、财务部、法审部按照OA系统流程对子公司编制的项目实施用款计划和工程中的预算进行审批。
(二)预付款1、项目招标结束,各子公司应根据招投标及合同约定的支付节点,编制资金计划。
如果工程有预付款,填写工程预付款申请单。
2、工程无预付款的,工程施工进行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出具根据施工进度及现场签证单编制的工程预算书,由子公司工程管理部及相关部门对工程质量及工程预算书进行审核。
子公司工程管理人员审核是否依据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工程预算书进行申请进度款,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
(三)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付款依据相应合同、发票、验收入库单、工程签证、工程进度预算书等支付1、子公司对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成本等各项进行全面控制、管理。
公司工程款支付管理制度
公司工程款支付管理制度为确保公司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资金的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程款支付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则1. 公正性原则:确保每一笔工程款项的支付都公开透明,避免任何形式的偏袒或不公。
2. 合规性原则:所有支付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确保合法性。
3. 效率性原则:简化支付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4. 安全性原则: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资金流失,确保资金安全。
二、支付条件1. 合同条件:工程款支付应基于双方签订的有效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2. 进度条件:根据工程进度和完成情况,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进行支付。
3. 质量条件: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方可进行款项支付。
4. 验收条件:工程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支付相应的款项。
三、支付流程1. 申请:施工单位根据工程进度向公司提交付款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 审核:公司项目管理部负责对提交的付款申请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合同和制度要求。
3. 批准:经审核无误后,由公司财务部门根据授权进行批准。
4. 支付:财务部门在批准后的规定时间内完成款项的支付工作。
四、支付方式1. 银行转账: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工程款项,确保资金流向清晰可追溯。
2. 支票支付:在特殊情况下,可采用支票支付方式,但需严格控制并做好记录。
五、监督与考核1. 定期审计:公司应定期对工程款支付情况进行审计,确保制度的执行和资金的安全。
2. 责任追究:对于违反支付管理制度的行为,应明确责任人并依法追究责任。
3. 绩效考核:将工程款支付管理纳入相关部门和个人的绩效考核体系,激励规范操作。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总结:。
工程项目支付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支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支付管理行为,加强财务监管,保障项目资金安全及合理利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工程项目的支付管理工作,所有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应严格遵守。
第三条工程项目指本公司承接的建设工程、装修工程、设备采购及其他与工程项目相关的支出。
第四条支付管理应遵循合规、审慎、透明、及时的原则,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二章资金支付流程第五条工程项目资金支出应按照预算执行计划及相关合同要求。
第六条工程项目的资金支付应由项目经理提出支付申请,经财务经理审核确认后,由财务进行支付。
第七条支付申请应包括支付金额、支付对象、支付理由、付款方式等信息,并需经过项目经理签字同意。
第八条财务部门审核支付申请时,应核对支付对象与合同约定一致,支付金额是否合理及足额,确保支付合规。
第九条财务部门应及时将支付情况通知项目经理,确保项目进度及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三章支付管理控制第十条工程项目支付管理需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包括资金支付流程、支付权限设置、审批流程等。
第十一条财务部门应加强对资金支付流程的监督和控制,确保支付审批程序的严密性和规范性。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支付需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进行,未经合同约定的支付不得擅自进行。
第十三条对于具有特殊性、风险性及金额较大的支付事项,需经集团领导层审批,确保其合理性和合规性。
第四章信息披露与监督第十四条工程项目支付情况需及时向项目组成员及相关部门通报,确保信息透明。
第十五条工程项目支付管理涉及的资金流动需要详细记录和留存相关证据,以备后续审计和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财务部门应建立支付管理档案,对每一笔支付进行详细记录,并留存相关文件,以备查证。
第十七条工程项目支付管理需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及外部审计,确保支付合规及财务风险的可控。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第十八条对于违反支付管理规定的行为,财务部门应及时纠正并予以处理,严肃追究责任。
工程款决算支付管理办法
工程款决算支付管理办法一、工程进度款决算第一条每月25日,施工队伍向监理提交当月进度、完成工作量、工程量清单,监理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分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
第二条施工队伍根据分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的工作量、工程量清单编制当月工程预(决)算书,预(决)算书中必须附当月进度、完成工作量、工程量清单和取费收费清单及相关变更签证手续,将工程预(决)算书上报预算负责人。
第三条预算负责人对预(决)算书进行认真审核,要求7天内完成。
第四条预算负责人完成审核后,通知施工单位,同时填写工程决算清单,预算负责人签字后,交技术负责人确认,并交项目经理签署付款意见。
第五条项目部将审核完的工程预(决)算书交分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核,财务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分公司经理签署意见,确定工程进度款支付。
二、工程竣工决算第六条工程通过验收后,由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上报工程决算书,经监理审核后报技术负责人审核,技术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分公司预算负责人。
决算书中必须附工作量、工程量、取费收费清单及所有变更签证手续。
第七条工程决算书审核完后通知施工单位,同时填写工程决算单,预算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技术负责人、材料负责人签署意见。
第八条工程决算资料须送交房地产公司核算部审核并签署意见,转物资部审核甲供材料明细及金额。
第九条核算部汇总相关结算资料,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工程审计部。
上报工程审计须附下列资料:签字手续齐备的决算单、队伍招投标手续、决算对比表、工程相关图纸、合同协议书、工程量计算书。
上报审计时六项资料每少一项罚核算部经理300元,由工程审计部负责人行使处罚权。
第十条工程审计部在规定的时间内,审查招投标手续、合同条款,并核查工程量及付款情况,发现不符合制度规定的或错误的地方,必须向核算部及时指正,要求整改。
审计中发现有严重不符合合同条款规定超付工程款或超算等,应立即查明原因,如属责任人主观问题,对责任人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并承担公司一切损失,如属过失的对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由监事会主席和工程审计部负责人行使处罚权。
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一、一般条款1、本细则是《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的细则。
2、本细则所称工程款支付是指针对工程项目所支付的费用,包括工程结算款、违约金、支付定金等。
3、本细则所称工程项目是指与工程项目签订的相关合同项目,包括设计、施工、政府采购、建设性租赁、公用事业建设等。
二、资金支付1、在工程实施期间,当事人应根据工程合同或签定的额外约定,依法缴付工程工程结算款。
2、工程结算款的支付方式和付款期限应严格遵循工程合同的约定,不得违反合同双方的约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付款。
3、当事人若无正当理由拖延付款,将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收取标准以及支付方式由双方当事人的约定确定。
4、当双方当事人发生纠纷时,应根据双方协商或裁判所作出的书面确定,确定工程结算款的支付余额,当事人应按此确定余额支付工程结算款及应付款项。
5、对于公用事业工程,可以依据有关规定向相关负责部门申请资金,资金发放完毕后,当事人应及时支付工程结算款。
三、政府采购1、政府采购项目的支付余额应按照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根据政府采购合同进行确定,不得超过政府预算的批准额度。
2、政府采购项目的最终支付余额,应由当事人按有关规定填报并根据财政部门审核为准,财政部门有权拒绝不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支出等信息。
3、政府采购工程,采购方有权要求承接方按照采购合同中约定的期限,缴付预付款、定金及按照施工进度等要求支付定期付款。
四、税务筹划1、购置工程工程施工承包及技术顾问等机构、个人应按照当地有关税务政策及规定缴纳各项税费。
2、工程款支付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后,应按照有关税务规定开具发票,由当事人完成税费筹划。
3、当地财政主管机关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入库单位、运输单位等投入工程的单位及人员,依据客观情况合理确定认证免税的余额及税收减免办法。
五、账务处理1、当事人应依据《办法》规定,建立全面健全的工程款支付报账制度,对账户内的收付款及其他财务科目进行记录、统计、审计和及时报告,保障财务事务的合理有效性。
工程项目工程款支付程序及管理办法
工程款支付程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所属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款支付程序,加快流转速度,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工程管理制度和办法,结合公司管理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的开发建设工程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包括但不局限于一切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合同付款、零星支付、材料以及设备采购付款等。
第三条管理原则工程款支付必须严格按照相关合同条款执行,严禁违反合同或者逃避合同管理的支付行为。
第二章付款流程第四条工程进度款的一般支付流程:1.施工单位根据实际完工情况及相关合同约定提出付款申请。
付款申请需包含付款事由(合同依据)、形象进度说明、工程量清单、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等原始资料(如果合同规定需在进度款中支付),并有项目经理的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付款申请表可使用施工单位制式表格。
2.施工单位每月25日后提交《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提供完整的工程清单资料送监理审核,同时报送工程费付款审核表。
3.请款单位将付款申请材料送交到现场工程监理处,由工程监理公司独立完成审核并出具意见。
公司提供统一内部使用的工程进度款付款审批表,现场监理工程师及总监理工程师在该付款审批表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将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材料及付款审批表移交公司专业工程师审核。
4.公司工程项目部专业工程师进行实质性审核,再由公司成本控制部进行复核,分别提出意见及签字后,报公司工程总监签署意见。
5.付款申请材料连同上述审签意见一同递交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常务副总审核后给出支付意见,有疑问或者有理由拒付的由其组织相关部门重审并知会请款单位,同意支付的转送财务总监(或公司董事会特别指定的财务负责人)进行会签。
6.财务总监(或公司董事会特别指定的财务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呈报公司总经理最终审批。
审批完成后,由专业工程师按公司财务规定办理申请支付手续,财务部对以上过程资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支付,同时报公司董事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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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管理力度,规范所属工程的工程款支付行为,杜绝错付、超付现象,本着保障工程进度、控制成本的原则,根据山东黄金地产旅游公司《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建设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及工程尾款的支付。
第二章工程款支付申请
第三条段结算编制完成后,由承包人填写【工程款支付申请表】(附表一)一式叁份,公司工程部、成本部、财务部各一份,并附报量的资料,先由监理单位造价工程师和总监审核、签署意见、盖章后,再报给工程部主管工程师。
第四条工程部主管工程师根据工程的质量和进度进行审核,检查签证及验收等所有资料、手续是否完整,签署明确的质量、进度及签证相关手续、验收等意见后,移交给成本部成本专业工程师。
第五条成本专业工程师审核已完工程量及价款,依据合同条款扣出相应预付工程款、甲供材料款等款项。
(每次付款前由项目公司材料主管提供书面甲供材款明细。
甲供材在每次付款时可按合同约定或同比例扣出,如发现甲供材超供的,要将超供部分在下次付款前全部扣出。
)第六条如果工程外委审计方式为跟踪审计,成本专业工程师应将相关资料及时提供给审计单位,由审计单位工程师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审定书。
第七条根据终审结果,由成本专业工程师负责填写《工程款支付
申请单》中的“核定工程造价”、“已完成工作量应付金额”、“合同约定付款比例”。
第九条监理费、跟踪审计费和规划设计费、勘察费等的支付,由各合作单位在达到付款条件后提交《费支付申请单》(附表2),经主管工程师和成本工程师签字后,由成本部成本工程师填写《工程付款审批单》(附表3),并将发票、《费支付申请单》附后。
第八条在申请支付工程尾款时,必须先办理《工程尾款支付确认单》(附表4),该《确认单》作为支付工程尾款的前提条件,并附在《工程付款审批单》后。
第三章工程款的审批流程
第九条由成本专业工程师填写、办理《工程付款审批单》(附表3),并将发票、《工程款支付申请单》附后。
工程结算款及尾款须办理完《工程项目竣工结算管理办法》中的相关手续,方可支付。
第十条财务人员负责核对《工程付款审批单》中的“本项目已付款总额”一栏。
第十一条成本管理人员在办理过程中,负责做好解释工作,做到急事急办,绝不拖延时间、影响工期。
第十二条《工程付款审批单》办理完毕后,由财务人员统一扣除工程罚款、代缴水电费(由工程部或其它相关部门在每次付款前提交给财务)及营业税等各种由我方代扣的款项后,才能办理付款,成本管理人员应及时登记工程付款台帐。
第四章工程款的支付细则
第十三条在建设工程中,工程预付款要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仅用于承包方备料的周转金,并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预付工程款的时间、数额以及逐次扣回的时间和比例。
第十四条工程预付款金额不得超过当年工作量的15%,并在工程主体竣工前全部扣回。
如有政策、法规规定在施工前支付的费用(如安全文明措施费),应在单体结构封顶前,从工程进度款中逐次全部扣回。
第十五条在工程结算审结前,进度款的拨付不得超过工程完成总量的70%。
第十六条成本部成本专业主管应于每月十九日前做好下月支付工程款计划,报项目经理审核,将审核通过后的计划汇总到财务部,由财务部将全公司的付款计划汇总后于二十号前报地产旅游公司总部,由总部工程部确认工程的形象进度,总部成本控制部根据工程形象进度和施工合同审核工程资金计划,再汇总到财务部门向上逐级签批。
第十七条公司应严格按地产旅游公司总部签批后的工程资金计划专款专用,不得出现未批或超过计划支付工程款的现象。
由总部签批后的工程资金计划,仍需项目经理再次审核,最终付款额度以项目经理审批为准,并由成本部、工程部、财务部联签。
(附表5)
二〇一〇年一月一日附表1:工程款支付申请单
附表2:费支付申请表
附表3:工程付款审批单
附表4:工程尾款支付确认单
附表5:2010年月份付款计划明细
附表1:
山东金陵服务有限公司
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第次)工程名称:标段:
附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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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支付申请表(第次)序号: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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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付款审批单
附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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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尾款支付确认单
工程名称:施工单位:
注:1、签字人员必须签署意见,并注明签字日期;
2、交钥匙工程必须由物业公司签章;
3、可根据工程情况增减确认内容及相关人员;
4、该表适用于支付工程竣工结算后的尾款及质保金。
附表5
2010年月份付款计划明细
成本部经理:工程部经理:财务部经理:项目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