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监察系统标准与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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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监察系统标准与规范
目录
前言 (2)
第一章适用范围与引用文件 (3)
1.1 本标准和规范适用对象 (3)
1.2 规范引用文件 (3)
第二章数据交换规范 (4)
2.1 文件组成结构 (4)
2.1.1 Package结点 (5)
2.1.2 Head结点 (5)
2.1.3 body结点 (5)
第三章行政审批系统数据标准 (8)
3.1 行政审批业务流程规范和数据采集事项 (8)
3.1.1 行政审批业务流程规范 (8)
3.1.2 审批过程采集事项分类 (9)
3.2 业务事项中具体的数据采集项 (9)
3.2.1 数据类型及格式说明 (9)
3.2.2 具体的数据表结构 (10)
3.2.3 数据采集的要求 (20)
第四章电子监察系统监察数据 (22)
4.1 事前监察 (22)
4.2 事中监察 (22)
4.3 事后监察 (25)
4.3.1 监察数据项 (25)
4.3.2 事后监察数据表结构 (26)
第五章数据交换标准规范样例 (30)
5.1 请求 (30)
5.2 结果 (30)
第六章附件 (32)
前言
电子政务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国家信息化建设的重要领域,标准化与规范化是支撑电子政务的重要手段。佛山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是佛山市电子政务的重要项目。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是采用信息化手段对政府部门行政审批等行为实施同步监察,以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可以加强对佛山市一市五区行政审批事项的监察力度,完善市、区两级行政审批业务,推动佛山市电子政务的建设,为以后构建全市统一的“一站式”审批服务平台打造基础。
佛山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标准与规范由业务规范和数据标准两部分组成:——业务规范。即用来确定行政审批事项办件流程的规则。业务规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为主要依据,按照国家对行政审批事项管理的要求,结合佛山市行政审批事项改革清理的结果制定。通过业务规范,各单位能够以规范科学的程序处理各行政审批事项,同时能够顺利生成电子监察数据,并将电子监察数据通过一定的途径上传至电子监察系统数据中心。
——数据标准。即用来确定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所需要监察数据的标准,包括数据总表、数据定义以及与数据有关的代码集的定义。根据佛山市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规划,行政服务数据中心与电子监察的数据中心(以下简称数据中心)将统一建设,因而该数据标准既是数据中心数据库设计的基础,同时也是行政审批事项业务规范的重要依据。各行政单位的业务规范和系统改造,最终目的是为电子监察系统提供符合数据标准要求的监察数据。
本标准完全基于XML规范,实现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对佛山市监察数据的采集与交换。
本标准由佛山市监察局、佛山市信息产业局、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广州市信佰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共同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