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维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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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房屋维修管理办法

医院房屋维修管理办法

医院房屋维修管理办法1.房屋维修管理1.1医疗用房的正常维修由总务科按照规定的程序审批和招标或竞争性报价(或谈判)后组织实施.1.2总务科每月必须安徘人员对各类建筑用房进彳旅养维护,定期检查建筑物是否存在问题(屋面海水.卫生间渗谣,墙体楼板雌等),发现问迤,及时解决。

1.3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在院内或建筑物内搭建违章建筑(如围墙、屋面棚架、封隔公共建筑等),否则,按每日每平方50元进行罚款处理,并责令其立即拆除.1.4住户区的管理由医院总务科统一管理,公用部分(楼悌间、屋面等)和公共设施(主给排水管道、主电缆线等)的维修保养由总务科负责,户内的一切设施的维修由住户自理,医院可安排维修人员,但费用自理。

1.5住户区住户圭新装修前必须经总务科同意,并提交装修设计图,装修全过程必须在总务科工程技术人员指导监督下进行.2.房屋安全管理1.1总务科必须加强对房屋安全的监督检查,依;去健全房屋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2.2房屋的使用者应当正确使用房屋,依法维护房屋内的给水、排水、供电、电悌、通讯、消防等设施的使用安全保持房屋原有结构的整体性。

2∙3任何科室和个人有责任对危害房屋安全的行为进行举报,医院将依法宣处。

三奖举报人.3.4房屋使用过程中发现安全酹患,应及时向总务科反映,总务科将及时派技术人员前往鉴定处理.2.5房屋使用中禁止下列行为:2.5.1拆除承束墙(含窗下墙);2.5.2拆除、破坏承函的梁、板、柱等;2.5.3在楼板上砌墙;2.5.4在屋面上打洞;2.5∙5随意超负荷增加用电设备;2.5.6利用房屋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3.房屋装修管理根据《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加强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保证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3.1凡室内装修,一律先申报,交纳装修押金后再行装修,新房每户在交钥匙前应向医院交纳100O元押金,旧房每户交纳500元押金,如有违章或造成渗、漏、堵等损坏现象,将从押金中扣除赔偿费用,不足部分在工资中扣除,并应恢兔原状.3.2装修施工时间定为上午8T2时,下午2-8时.3.3装修垃圾必须按医院指定地点堆放,统一清运,每户交纳100元垃圾;肯运费.3.4严禁改变或损坏原有房屋的结构,外貌及公共设施,不得改变房屋及配g设施的使用功能.3.5严禁改变或损坏房屋的梁、板、柱、承至墙体(含窗改门),上下水主管道,供电线路、屋面、防水隔热层等.3.6阳台防盗网宽度不得超过60cm,支撑系统应加密。

房屋检查维修管理制度

房屋检查维修管理制度

房屋检查维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房屋的检查和维修工作,维护房屋的安全和良好状态,保障居民的生活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房屋的检查和维修工作,具体负责实施的单位为物业管理公司。

第三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房屋检查维修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程序规定,并对房屋的检查和维修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四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配备专业的检查和维修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维修技术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五条居民应当配合物业管理公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工作,如实提供所需的信息和配合工作,确保检查和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居民发现房屋存在安全隐患或需要维修的情况,应当及时向物业管理公司报告,维修工作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统一安排。

第七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建立房屋检查和维修档案,记录每次检查和维修的情况,包括问题描述、维修方案和维修结果等信息,以备查阅。

第八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定期对房屋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房屋的安全和正常使用,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

第二章房屋检查第九条房屋检查是指对房屋的安全设施和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预防事故的发生。

第十条房屋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水电设备的安全性和正常运行状态;(二)通风设备的畅通情况和清洁度;(三)防火设施的完好性和有效性;(四)天然气管道的密封性和安全性;(五)楼梯扶手、窗户等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部位。

第十一条房屋检查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处理,例如更换损坏的设备,清理堵塞的管道等。

第十二条房屋检查应当定期进行,具体检查周期由物业管理公司根据房屋的具体情况确定,通常为每季度进行一次。

第十三条居民应当配合房屋检查工作,如实提供所需的信息和配合工作,确保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房屋维修第十四条房屋维修是指对房屋日常维护和突发问题进行处理,确保房屋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居民的安全居住。

第十五条房屋维修工作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水电设备的维修和更换;(二)门窗的维护和更换;(三)墙面地面的修补和保养;(四)防水防潮工作的处理;(五)其他突发问题的处理。

房屋维保管理规定(3篇)

房屋维保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房屋维保管理工作,保障房屋安全,延长房屋使用寿命,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所有住宅小区、公寓、别墅等房屋的维保管理。

第三条房屋维保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保障居民合法权益;(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三)依法管理,科学养护;(四)分工负责,协同配合。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维保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维保责任第五条房屋产权人应当对其所有房屋的维保工作负责,确保房屋结构安全、设备设施正常运行。

第六条房屋产权人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专业机构进行房屋维保的,应当签订维保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专业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按照合同约定和行业标准,履行房屋维保职责。

第八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保责任由以下单位承担:(一)房屋产权人:负责房屋主体结构、装修部分的维保;(二)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专业机构:负责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保;(三)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公共设施、绿化、消防等公共部分的维保。

第九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章维保内容第十条房屋维保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房屋主体结构:地基基础、主体承重墙、梁、板、柱、楼梯、电梯等;(二)装修部分:门窗、墙面、地面、天花板等;(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电梯、消防设施、给排水系统、供电系统、燃气设施、供暖设施、通风设施等;(四)公共设施:绿化、照明、消防通道等;(五)其他需要维保的内容。

第十一条房屋维保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定期检查: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专业机构应当定期对房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二)及时维修:对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进行维修,确保房屋安全和使用功能;(三)预防性维护:对共用设施设备,应当进行预防性维护,延长使用寿命;(四)定期保养:对房屋主体结构和装修部分,应当定期进行保养,保持美观和整洁。

公司维修房屋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维修房屋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维修房屋管理制度范本一、制度目的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房屋的维修保养工作,确保房屋结构安全、功能齐全,为员工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办公场所、员工宿舍以及其他企业所属房产的维修管理工作。

三、责任主体1. 资产管理部负责统筹房屋维修管理工作,制定维修计划,审核维修预算,并监督实施过程。

2. 各部门负责上报所辖区域内房屋的维修需求,并协助资产管理部进行维修工作的执行。

3. 财务部负责维修费用的审核、支付及后续的费用核算工作。

四、维修分类与程序1. 日常维修:包括小型修补、清洁保养等日常维护工作,由各部门自行处理,并做好记录。

2. 定期维修:按照预定周期进行的常规检查和维护,由资产管理部组织实施。

3. 大修项目:涉及结构性维修或大规模翻新的项目,需由资产管理部提出方案,经公司高层审批后实施。

五、报修流程1. 发现房屋损坏或需要维修的情况,员工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报告。

2. 部门负责人汇总维修需求后,填写《房屋维修申请表》,提交给资产管理部。

3. 资产管理部收到申请后,应及时评估情况并安排维修工作。

六、维修实施1. 对于紧急维修需求,资产管理部应迅速响应,并在最短时间内组织人员进行修复。

2. 对于非紧急维修,资产管理部应根据维修计划和资源情况合理安排维修时间。

3. 选择合格的维修供应商,签订维修合同,并明确维修标准、费用及完成时间。

七、监督与验收1. 资产管理部负责监督维修过程,确保维修质量符合要求。

2. 维修完成后,资产管理部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八、费用管理1. 维修费用应预先估算,并由财务部审核。

2. 维修完成后,相关费用凭证应由资产管理部提交给财务部进行结算。

九、资料归档所有维修记录、合同、费用凭证等资料应由资产管理部统一归档保存,以便查询和审计。

十、制度的修订与完善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遇特殊情况或实际运行中发现需要改进的地方,由资产管理部提出修订建议,经公司高层批准后进行调整。

房屋本体维修资金管理规定办法

房屋本体维修资金管理规定办法

房屋本体维修资金管理规定办法前言为了规范房屋本体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业主权益,促进房屋的安全和持久使用,制定了本规定办法。

适用范围本规定办法适用于已成立业主委员会并在物业管理范围之内的小区、楼栋、单元等使用共同产权的住宅小区。

基金征缴1.每年业主大会按照小区房屋建筑面积的实际情况,制定维修基金的收取标准和缴纳方法,并经物业服务公司或相关机构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5天。

2.维修基金的征缴由物业服务公司或者业主委员会收取,并且应开具正规发票;维修基金的征收应当在业主大会决议生效后的 30 日内开始执行,业主应该在 30 天内按照决议规定的缴纳标准足额缴纳维修基金。

3.建筑物内产权所有人因故无法缴纳维修基金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物业服务公司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合法的证明材料。

物业服务公司或者业主委员会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进行审核,并作出审批决定。

4.产权所有人未按照规定缴纳或者严重不按照规定使用维修基金的,应当由物业服务公司或者业主委员会向有关部门申请强制执行。

维修基金管理1.物业服务公司或者业主委员会应当对维修基金管理建立完善的会计帐簿,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财务制度做好维修基金的管理工作。

2.物业服务公司或者业主委员会应当把每年的维修基金用于本小区的房屋本体修缮、管道设施、电气设备及公共设施的维修和更新等必备工程上,严禁将维修基金用于其他非法渠道。

3.物业服务公司或者业主委员会应当将小区每年的维修基金台帐及支出明细公示并向业主大会作出解释,同时让业主委员会对公示情况进行监督。

4.物业服务公司或者业主委员会每五年应当通过有关权威机构对小区的房屋、设施及物业用品等进行全面检测,明确存在的风险点及维修项目等,并妥善安排有限的维修基金,优先处理房屋外观、管道设施、防盗、消防设备等重要工程。

结语以上是房屋本体维修资金管理规定办法,旨在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屋安全和长久使用,要求物业服务公司或业主委员会做好维修基金的管理工作,严禁将维修基金用于其他非法渠道,各业主及物业服务公司应留意并认真执行。

房屋管理及维修制度

房屋管理及维修制度

房屋管理及维修制度
1 .各单位拥有办公用房的使用权和维护管理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用途,不得随意改变办公用房原设计与建筑结构。

2 .各单位在使用时发现房屋门窗、锁具、水电等物业设备设施损坏,以及下水道堵塞等问题,请及时报修。

公共配套设施设备具体包含:电梯、给排水管道(井)、泵房、水泵、照明设备、供配电系统、空调(压缩机除外)、热水器、有关标志(标识、指示牌等)、门锁、门牌、窗户玻璃及把手、窗帘、给排水接头、开关、水箱、卫生洁具、淋浴房、管道设施等;消防设施设备、中央空调、排烟及送风系统、安防监控、会议音响系统及强弱电系统等。

如人为损坏,维修更换后其费用由该单位自行负责。

3 .各单位不得擅自雇请人员进行公共物业设施维修,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4 .各单位办公室门牌由机关事务局统一制作,如需在门牌中增加办公室信息(如主任办公室),请联系机关事务局统一制作样式规格。

5 .各单位原则上不得进行二次装修。

如因工作需要确需二次装修,请按相关程序报批,违规装修由违规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房屋维修队伍管理办法(物业)

房屋维修队伍管理办法(物业)

房屋维修队伍管理办法维修队伍管理办法1.目的:为了保证维修工作顺利进行,加强对各总包维修队伍的管理,进一步提高世茂公司已交付小区的维修质量及客户满意度,结合各小区现场实际情况及以往维修中存在的问题,特制定本办法。

2.维修范围:负责已交付区域业主的日常报修项目维修施工。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合同施工范围的事项、处理业主紧急事项、无法分清责任的事项、承建责任方不履行职责的事项、有偿服务事项及施工单位责任内需整改和维修的事项。

3.定义:3.1.甲方:房地产有限公司工程维保中心(以下简称甲方)3.2.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3.3.现场维修人员:属乙方安排在已交付小区现场,履行工程承包合同所规定乙方的保修责任的管理人员和维修工人。

4.基本要求:4.1.乙方对维修范围内的事项负有全面维修责任。

4.2.乙方专职维修队伍负责处理业主紧急事项、无法分清责任的事项、承建责任方不履行职责的事项、有偿服务事项及公司责任内需整改的事项。

4.3.乙方在维修过程中给甲方和业主造成的直接和连带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和修缮责任。

4.4.乙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派人准时赶到现场进行修理,并保证在对该维修项目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维修。

4.5.乙方必须按国家建筑强制性条文、相关技术规范和设计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4.6.乙方的现场维修人员必须接受甲方和小区物业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

4.7.乙方维修队伍所有成员必须准时参加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的各种会议、培训。

4.8.乙方维修人员服装须统一,且满足甲方的统一要求。

维修人员服装可以由乙方自行定制,也可委托甲方代为定制。

5.维修实施具体要求:5.1.人员管理要求:乙方应在集中交付前,编制好维修施工组织设计上报给甲方,组建相应的专职维修队伍,并保持人员相对固定,且每年的流动率不得超过15%,同时必须保证核心人员无变动。

组建好队伍后,及时将维修队伍的管理人员和维修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书面上报甲方,并提供一名公司级分管领导的联系方式(确保通讯畅通)。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城市规划区内,由业主共同拥有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维修资金的筹集应遵循业主自愿、专款专用、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维修资金的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一)业主按照规定比例交纳的维修资金;(二)住宅出售时,开发建设单位按照规定比例交纳的维修资金;(三)维修资金的利息收入;(四)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合法收入。

第五条业主应当在房屋交付使用前,按照规定的比例和方式交纳维修资金。

第六条维修资金应存入指定的维修资金专户,由业主大会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或者其他管理机构负责管理。

第七条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物业管理公司或者其他管理机构提出维修计划和预算;(二)业主大会审议通过维修计划和预算;(三)物业管理公司或者其他管理机构组织实施维修工程;(四)维修工程完成后,进行验收,并由业主大会确认。

第八条维修资金的使用范围限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第九条维修资金的管理应当建立账目,定期向业主公布维修资金的交纳、使用和管理情况。

第十条业主大会应当定期对维修资金的管理情况进行审查,确保维修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挪用维修资金或者不按规定交纳维修资金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如与上级法规冲突,以上级法规为准。

房屋整改维修管理制度

房屋整改维修管理制度

房屋整改维修管理制度一、维修管理目的和范围为了保障房屋的安全、维持房屋的使用功能、延长房屋的使用寿命,建立健全房屋维修管理制度,规范房屋维修活动。

本制度适用于房屋的维修管理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内部设施设备、外部建筑结构、电气设施、给排水设施等维修管理工作。

二、维修管理组织1. 维修管理委员会(1)由房屋所有者或物业管理公司成立的维修管理委员会,负责对房屋维修管理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协调安排、监督检查、成果评价。

(2)维修管理委员会成员为房屋所有者代表、物业管理公司代表和维修工程相关人员,其中房屋所有者代表为绝大多数。

2. 维修管理部门设立维修管理部门,专门负责房屋维修管理工作的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维修项目评估、维修计划编制、维修人员配备、维修工程管理、维修质量监督、维修成本控制等工作。

三、维修管理流程1. 维修项目评估(1)定期对房屋进行维修评估,明确维修项目范围、工程量及预算。

(2)根据维修项目的重要程度和紧急程度,确定维修优先级。

2. 维修计划编制(1)根据维修项目评估结果,编制维修计划。

(2)确定维修工程的施工方式、施工期限、维修人员配备等。

3. 维修工程管理(1)组织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勘察、图纸设计、材料采购等。

(2)严格按照维修计划进行施工管理,加强对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安全措施的监督。

4. 维修质量监督(1)设立专门的质量监督人员,对维修工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维修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对维修工程完成后进行验收,对存在质量问题的部分,要及时整改。

5. 维修成本控制(1)编制维修成本预算,控制维修成本在预算范围内。

(2)建立维修成本台账,记录各项维修支出情况,以便后续统计与分析。

四、维修管理责任1. 房屋所有者责任(1)保障维修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协助。

(2)要求租户遵守相关维修管理规定,保护房屋的设施设备,减少维修损耗。

2. 物业管理公司责任(1)全面配合维修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协助完成维修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物业项目房屋维修管理办法

物业项目房屋维修管理办法

物业项目房屋维修管理办法(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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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房屋维修保养规章制度

物业房屋维修保养规章制度

物业房屋维修保养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房屋的维修保养工作,提高物业管理的服务水平,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对所管理的房屋的维修保养工作。

第三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维修保养管理机构,明确维修保养人员的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

第四条业主有权了解物业房屋的维修保养情况,并对维修保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维修保养管理第五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制定完善的维修保养计划,包括定期检查、维修、保养等内容。

第六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设立维修保养管理档案,记录物业房屋的维修保养情况,及时更新和归档相关资料。

第七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建立维修保养资金管理制度,确保维修保养经费的合理使用和监管。

第八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严格执行维修保养标准,确保维修保养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九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加强对维修保养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技术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三章维修保养内容第十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根据房屋的使用情况和年限,制定相应的维修保养方案,包括房屋结构、设备设施、消防安全等方面。

第十一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定期检查房屋的结构和设备设施,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做好季节性维修保养工作,包括冬季防寒保暖、夏季防潮通风等内容。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定期清洁和保养房屋的公共区域,保持环境卫生和美观。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做好房屋的装修维护工作,防止装修污染和损坏。

第四章维修保养责任第十五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为业主提供维修保养咨询和技术支持,帮助业主解决问题和疑虑。

第十六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保证维修保养工作的及时和有效,确保业主的住房安全和舒适。

第十七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维修保养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和反馈业主的投诉和意见。

第十八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对违反维修保养规定的人员进行处理,确保维修保养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五章维修保养监督第十九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建立维修保养监督机制,加强对维修保养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房屋建筑质量维修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质量维修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 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已于2000年6月26日经第24次部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俞正声二○○○年六月三十日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一条为保护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房屋建筑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包括装修工程)的质量保修,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是指对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在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缺陷,予以修复。

本办法所称质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

第四条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双方约定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七条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五、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第八条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九条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

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到现场核查情况,在保修书约定的时间内予以保修。

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者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现场抢修。

房屋维修管理办法

房屋维修管理办法

xx房产集中维修期间内房屋维修管理办法
(讨论稿)
一、商品房交付使用时,由销售部门负责验房并认真填写验房交房记录,记录下存在的问题,并书面告知业主维修主管人电话和物业办公电话。

二、集中维修期间内房屋维修由各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交房后各项目负责人即转变为维修负责人。

三、各项维修原则上遵循谁施工谁维修:
维修负责人知晓业主提出的问题后即填写维修派出单,限定维修日期和维修期。

各施工单位积极主动在限定的维修期限内维修完毕,在业主填写满意意见后交回维修负责人。

在维修期内未完成维修或达不到业主满意的,由维修负责人另安排人员上门维修,直至业主满意。

期限最长不超过15日。

四、建立电话回访制度:
在维修派出单里写明的维修日期的次日,物业负责安排专人对业主进行回访,询问维修情况,做好书面记录或电话录音。

五、处罚办法:
1、在限定维修期内未完成维修或未将派出单完整交回维修负责人的每份处罚贰佰元。

2、由维修负责人另安排的维修项目所用费用由该项目施工单位负责,从质保金中扣除。

3、销售部门接同一业主三次以上投诉的处罚维修负责人壹佰元。

表一:
表二:
一式三份:施工单位、维修负责人、成本部。

室内维修管理规定范文

室内维修管理规定范文

室内维修管理规定范文一、修理申请1. 任何居民在发现室内有损坏或需要修理的设施时,应当立即向物业管理处提交书面修理申请。

2. 修理申请应注明具体问题的描述和所需维修的设施,以便维修人员能够准确理解问题和提供相应的修复方案。

3. 物业管理处应及时处理修理申请,根据维修工作的紧急程度,安排维修人员进行修复。

二、维修人员的资质要求1. 维修人员应具备相关技能和经验,能够熟练、安全地完成各类维修工作。

2. 维修人员应随时保持清洁和整齐的外观,穿着合适的工作服和安全鞋。

3. 维修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与业主和其他居民礼貌地交流,并解答他们对修理工作的疑问。

三、维修工具和材料的使用1. 维修人员应使用适当的工具和材料进行修理工作,确保修复的设施能够长期使用而不容易损坏。

2. 维修人员在使用工具时应当注意安全,避免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伤害。

3. 维修人员在使用材料时应考虑节约和环保,在不浪费材料的前提下完成修理工作。

四、维修工作的时限1. 物业管理处应根据维修工作的性质和紧急程度,合理安排维修人员的工作时间。

2. 维修人员应按时到达现场并尽快完成维修工作,确保居民的生活不受过多干扰。

3. 如遇特殊情况导致维修工作无法按时完成,维修人员应及时向物业管理处和居民说明情况,并尽量提供解决方案。

五、维修质量的监督和评价1. 物业管理处应对维修工作进行质量监督,确保修理后的设施能够正常使用。

2. 居民可以对维修工作进行评价,物业管理处应当认真对待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改进工作。

六、费用支付1. 维修产生的费用应当由居民承担,费用的支付方式可以根据物业管理处的规定进行。

2. 居民应及时支付维修费用,否则物业管理处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来催缴费用。

七、紧急情况处理1. 在发生火灾、水漏、电路故障等紧急情况时,居民应立即报警,并通知物业管理处进行相应处理。

2. 物业管理处应及时组织维修人员前往现场,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通知相关单位配合处理。

房地产质保期内《维修管理办法》

房地产质保期内《维修管理办法》

房地产质保期内《维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维护房地产集团的品牌形象,提高业主满意度,提高维修工作效率和维修质量,明确售后维修各方权责,解决售后维修问题,特制定了本《房屋维修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房地产集团所属全资开发新建项目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竣工可售项目按照此办法相关规定及施工承包合同中质保期内维修的相关条款,执行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内的维修工作。

房地产集团所属合资开发新建项目如与物业公司签订房屋维修管理委托合同并支付费用的,参照此办法执行。

第二章:相关定义业主:指物业所有权人。

物业公司:指房地产集团下属的XXX。

开发单位:指房地产集团下属的房地产开发公司。

原供方单位:指承包承建项目相关工程的原施工单位或材料设备供应商,对质量缺陷责任负有直接或间接维修义务的承包人。

质量保修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以《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书》或《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书》上的质保期限为准。

第三章:重要节点控制为确保维修质量,本章规定了重要节点控制的内容,包括施工质量控制、验收标准和维修验收等。

第四章:合同与资料管理本章规定了合同与资料管理的内容,包括维修合同、资料管理、工程款支付等。

第五章:会议管理本章规定了会议管理的内容,包括维修会议、工程进度会等。

第六章:原供方单位维修管理本章规定了原供方单位维修管理的内容,包括原供方单位维修责任、维修流程等。

第七章:第三方维修管理本章规定了第三方维修管理的内容,包括第三方维修责任、维修流程等。

第八章:考核与奖惩本章规定了考核与奖惩的内容,包括维修质量考核、奖惩措施等。

第九章:标准化文件、表单附件及支持性文件本章规定了标准化文件、表单附件及支持性文件的内容,包括维修标准化文件、表单附件等。

房屋维修管理办法根据《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施工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限从备案机关签署日期开始计算。

具体保修期限以开发单位、物业公司、原供方单位三方签字认可的期限为准。

第三方维修单位指的是受物业公司委托进行工程质量维修的其他工程维修单位。

房屋维修管理制度

房屋维修管理制度

房屋维修管理制度
房屋维修管理制度是指针对房屋维修工作的一套规范、制度化
的管理办法,旨在保障房屋的正常维修和管理,提高房屋使用寿命,维护住户的生活质量和安全。

1. 维修计划制定:定期制定维修计划,包括日常维护、定期检
修和重大维修等项目,确保维修工作的有序进行。

2. 维修预算编制:根据维修计划,编制维修预算,明确维修项
目的费用和资金来源。

3. 维修工程招标:对于重大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择具
有合适资质和经验的承包商进行维修工作。

4. 维修工程监督:成立专门的维修工程监督小组,负责对维修
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维修质量和进度符合要求。

5. 维修问题反馈:建立维修问题的反馈机制,住户可以提出维
修需求和问题,维修部门及时响应,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 维修记录保存:建立维修记录的档案,对每次维修工作进行记录和保存,包括维修项目、费用、材料和工期等信息。

7. 维修保修期管理:建立维修保修期管理制度,对维修工程进行保修期限的规定,并及时处理在保修期内的维修问题。

8. 维修费用分摊:制定维修费用分摊原则和规定,确保公平合理地分摊维修费用。

9. 维修验收和评估:完成维修工程后,进行验收和评估,确保维修工作符合要求和效果。

10. 维修资金管理:建立维修资金管理制度,对维修资金进行监管和管理,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

以上是一个简要的房屋维修管理制度的内容,具体制度的细节和操作流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建筑公司房屋维修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房屋维修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房屋维修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确保房屋维修工作规范、高效进行,提升客户满意度,维护公司品牌形象。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承接的所有房屋维修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商业、工业等各类建筑物的维修与维护。

三、管理原则1. 以客户为中心,提供优质服务。

2. 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建筑维修法规和标准。

3. 实行预防为主,定期检查,及时维修的原则。

4. 确保维修工程的质量,延长建筑物的使用寿命。

四、组织结构设立专门的房屋维修管理部门,负责维修项目的全面监督和管理。

部门内设项目经理、技术工程师、质量监督员等职位,明确各自职责。

五、维修流程1. 报修接收:设立统一的报修热线和服务窗口,接收客户报修信息。

2. 现场勘查:技术工程师应在接到报修后24小时内上门进行现场勘查,评估维修需求。

3. 制定方案:根据勘查结果,制定详细的维修方案和预算,提交给客户审核。

4. 签订合同:与客户签订维修合同,明确维修范围、时间、费用等条款。

5. 施工准备:准备所需材料、工具和人员,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6. 施工实施:按照维修方案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7. 质量检验:施工完成后,进行质量检验,确保达到维修标准。

8. 客户验收:邀请客户进行验收,确认维修效果。

9. 售后服务:提供一定期限的售后跟踪服务,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六、质量控制1. 采用合格的材料和配件,禁止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2. 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

3. 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

4. 建立质量监督机制,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控。

七、安全管理1.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2. 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消防设备。

3. 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操作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八、信息反馈建立客户信息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客户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九、监督与考核设立监督小组,对维修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确保制度的执行力度。

(优化版)集中交付期房屋维修管理办法

(优化版)集中交付期房屋维修管理办法

集中交付期房屋维修管理办法编制审核复核审批xx集团有限公司二零二二年xx月xx日1. 目的规范项目集中交付后的集中维修服务流程,快速、高效地处理房屋维修事宜,确保维修及时率、合格率,提升维修满意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开发项目在集中交付后集中维修期的室内维修整改。

3.定义3.1 集中维修期:指集中交付后移交物业公司之前由地产项目部负责的工程维修时间段。

3.2 非集中维修期:指在《房屋质量保证书》规定范围内但不在集中维修期内的工程维修时间段。

3.3 整改关闭率:已关闭的业主报修事项/业主报修总事项。

3.4 维修及时率:在规定维修时限内完成的维修事项总数/业主报修事项总数。

3.5 一次性维修合格率:业主报修事项总数-维修后不合格业主二次报修总数)/业主报修事项总数。

3.6 一次报修:指业主首次提出的维修事项。

3.7 二次报修:指业主在复验时提出的属已报修问题需重新整改事项,且经工程客服部复核按国家标准确需整改的事项。

3.8 超标准问题:指业主提出的,经工程客服部复核按国家标准不在保修范围内的报修问题。

3.9 维修时限:指各类型维修规定的维修完成时间,详见附件。

3.10 保修服务中心:项目交付前6个月事业部/区域公司工程客服部推动成立保修服务中心,负责集中维修期的工程维修整改事宜。

保修服务中心设维修主管、维修工程师、信息员,由事业部/区域公司客户管理部总协调。

4. 职责4.1 事业部/区域公司客户管理部4.1.1 负责统筹集中交付维修工作,确保流程顺畅。

4.1.2 负责保修服务中心和保修仓库的组建、选址、装修、办公用品采购工作。

4.2. 保修服务中心4.2.1 负责集中维修期的维修信息收集、登记、派单、维修跟进、复检、过程管控。

4.2.2 负责达到交付条件但未移交客户的空置房维修整改事宜。

4.2.3 协助工程客服部处理因房屋维修整改引发的客户投诉。

4.2.4人员配置:4.2.5 维修组长:4.2.5.1 负责监督维修小组各岗位人员的日常工作;4.2.5.2 负责维修方案的制定与实施,方案需包含维修完成时间、一次性维修合格率目标、施工单位人员安排等;4.2.5.3 负责重点客户、拒收户、维修期间突发事件、疑难重点问题的跟进;4.2.5.4 负责业主超标准问题的判定,协调工程管理部提供技术支持;4.2.5.5 负责维修任务的分配与落实,对维修结果负责;4.2.5.6 负责施工单位、第三方维修队伍的监督、协调。

房屋本体维护管理制度

房屋本体维护管理制度

房屋本体维护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屋本体维护管理工作,维护房屋本体的安全和完好性,提高房屋使用寿命,保障住户的生活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房屋所有者、房屋管理员和相关维护管理人员,包括住宅、商业、公共建筑等各类房屋。

第三条所有房屋关联方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确保房屋本体维护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二章房屋本体维护管理职责第四条房屋所有者有权和责任对自己的房屋本体进行维护管理,负责房屋本体的安全和完好性。

第五条房屋管理员应当结合法律法规,组织和协调房屋本体维护工作,做好房屋维护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房屋维护管理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做好房屋维护保养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房屋本体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房屋本体维护管理内容第七条房屋外墙、屋顶、窗户等外部构件的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外部构件的完好性和稳固性。

第八条房屋内部设施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包括水电设备、管道等,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第九条房屋公共区域的定期清洁和维护,保持公共区域的整洁和舒适。

第十条房屋绿化、景观等相关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环境整洁和美观。

第四章房屋本体维护管理流程第十一条制定房屋维护计划,包括定期维护和突发维护,明确维护的时间节点和内容。

第十二条实施维护计划,按照计划对房屋本体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第十三条建立维护记录,记录房屋维护的过程和结果,形成书面报告,并保存备查。

第十四条对于房屋本体维护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及时处理。

第五章房屋本体维护管理的监督检查第十五条相关部门应当定期对房屋本体维护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六条房屋所有者、管理员等应当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配合和支持。

第六章房屋本体维护管理的奖惩制度第十七条对于维护管理工作出色的房屋所有者、管理员和维护人员,应当给予嘉奖和奖励。

第十八条对于违规不当的房屋维护管理行为,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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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5.外墙粉刷计划检修周期,可以5年左右一次。
6.水电暖设备计划检修周期,可以2年一次。
7.室内一般项目(如室内装饰、卫生间等)的计划养护、检修周期,可以6—8年一次。
8.应急维修项目、隐患救灾项目可立刻安排维修,不受维修周期影响。
㈡房屋维修规划
1.每年年初要编制年度房屋维修计划
2.建立“病历卡”和维修“治疗记录”等房屋维修长期档案
㈥房屋维修报账流程
房屋维修管理员申请的单次维修项目立项审批确定后,即刻将立项审批报给市公司综合部专人做当月合同预提单处理,待工程竣工验收后审计确定最终结算款后,由合同(或协助)履行人启动报账流程;房屋维修项目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及时做好报预提、工期质量管理、报审、报账和存档工作,不得出现年底集中突击报账情况。
1.综合部专人负责全地区房屋维修供应商施工服务采购的具体工作;
2.采购结果和采购框架协议由综合部分发至县公司,县公司专业管理人员及相关领导实施合同履行、验收、报审及报账等管控工作;
㈢房屋维修立项审批流程
1.市公司综合部按照丹东联通【2013】165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大额成本费用支出签报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文件要求分规模实施立项审批,通过本地办公形式描述维修项目内容、相关预算、维修起止日期和维修必要性说明等,由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批准或修改;
五、房屋维修管理流程
㈠房屋维修成本预算分解:
1.根据年度总体成本及上级公司要求,财务部和综合部分解房屋维修成本预算至市内及三县;
2.市公司综合部专人负责记录管控全地区房屋维修合同发生成本支出的情况;
3.市、县公司分别在各自辖区和成本范围内使用房屋维修成本。
㈡房屋维修服务供应商公开招标采购:
按照物资管理部传〔2016〕3号《关于进一步明确物资(包括工程和服务)采购流程及系统操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
㈠房屋的维修周期
1.瓦屋面及外墙粉刷损坏取决于屋脊、泛水和外粉刷砂浆的强度和耐水性。目前一般使用水泥砂浆,可保持在15年左右。
2.平屋面的损坏决定于防水层的材料和施工质量以及水泥砂浆的强度,目前沥青油毡的防水层可保持5-8年。
3.坡屋面和平屋面的计划养护或中修可以3年一次。
4.外门窗计划检修保养周期,可以5—6年一次。
丹东联通公司房屋维修管理办法(讨论稿)
一、本办法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自有自用房产、合同中明确了由我公司负责维修的租赁房产或维修项目、提供给代理商和代维商使用的房产中明确由我公司负责维修的部分。
二、房屋维修的基本原则
房屋维修工作实行管养合一,优先保障机房和自有营业用房、人员密集的办公生产用房。有计划地安排房屋大、中修和周期性维修;集中力量改造安全隐患房屋;及时做好房屋应急维修;有步骤地轮流搞好以改善员工办公环境和公共环境为目标的综合维修;
本通知自2016年4月1日期执行。
三、房屋维修的责任分工
1.市公司综合部是公司房产使用和维修的管理部门,负责全公司房产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市分公司房屋维修的具体工作。
2.房屋使用单位对相应房屋承担使用管理责任,发现问题及时向房屋管理部门汇报。
3.县(市)分公司在市公司统一指导下开展所辖区域的房产使用和维修管理工作。
四、房屋维修周期和规划
2.县公司应建立相应的房屋维修立项审批流程,不得出现无审批、无合同或无订单的房屋维修项目。
㈣房屋维修工程验收
1.竣工验收的标准
符合维修设计或维修方案的要求,满足合同的规定。使用部门及其他相关专业部门验收。
㈤房屋维修报审流程
按照公司审计室对于房屋维修工程报审材料具体要求,由房屋维修项目管理人员负责报审材料的收集和协助审计工作,县公司维修项目审计报告一式四份,留存县公司、综合部、财务部、审计室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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