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准则财务报表部分科目列示规则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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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版财务报表部分报表项目的解释

--新增项目及已取消项目报表列示规则

新版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取消“待摊费用”、“预提费用”项目,现金流量表附表取消“待摊费用的减少(减:增加)”、“预提费用的增加(减:减少)”项目;利润表增加“十一、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十二、其他收益”项目。

具体核算及报表列示规则如下:

一、已取消报表项目的列示

核算口径仍存在上述报表项目的公司,按照年报披露口径,在上报报表时,核算科目对应报表项目如下:

1、资产负债表:

“待摊费用”在报表上列示为“预付账款”;

“预提费用”在报表上列示为“其他应付款”

2、现金流量表附表:

“待摊费用的减少(减:增加)”在报表上列示为“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

“预提费用的增加(减:减少)”在报表上列示为“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

二、新增报表项目的列示

1、资产处置收益

新增的“资产处置收益”报表项目,应根据“资产处置收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具体包括:

(一)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

(二)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

(三)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四)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2、其他收益

新增的“其他收益”报表项目,应根据“其他收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政府补助准则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

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此处列示的与企业日常经营相关的政府补助,威视公司主要涉及软件退税、专项项目补助(主要指原计入递延收益,结项后转为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等。

三、上年同期数列示

1、资产处置收益:上年同期数据应按新准则调整后数据填列;

2、其他收益:上年同期数不调整,仍按旧准则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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