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消费者权益属民事违法吗
部编《道德与法治》八(上)第五课《做守法公民》知识点归纳
部编《道德与法治》八(上)第五课《做守法公民》知识点归纳1、法律的作用?(1)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明确告知人们可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应当做什么、不应当做什么,为人们的行为提供一个模式、标准或方向,它是评价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的准绳。
(2)法律是最刚性的社会规则,不违法是人们行为的底线。
2、违法行为的含义、分类:违法行为是指出于过错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危害社会的行为。
根据违反法律的类别,违法行为分为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和刑事违法行为。
民事违法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相对较轻微,称为一般违法行为。
刑事违法行为是最严重的一种违法行为,是犯罪。
二者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违法的种类一览表含义触犯法律法律责任常见违法现象(事件)民事违法行为违反民事法律法规的行为民法通则、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物权法承担民事责任如民事赔偿、借贷不还、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侵犯他人民事权利或者撕毁合同行政违法行为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条列、交通管理法规、义务教育法、劳动法、环境保护法受到行政制裁,包括行政处分与行政处罚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殴打他人、谎报险情、破坏铁路封闭网、污染环境、使用童工、不让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等刑事违法行为(犯罪)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对社会危害很大,触犯刑法,应受到刑法处罚的行为刑法应受到刑罚处罚(主刑与附加刑)抢劫、盗窃、故意杀人、绑架、投毒、贩卖毒品等重大刑事犯罪3、警惕身边的违法行为(1)谎报险情、破坏铁路封闭网、殴打他人等行为都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政违法行为。
(2)侵犯他人民事权利或者没有依法履行合同的义务,都是典型的民事违法行为。
4、遵章守法是社会和谐的保证/遵章守法,怎么做?(1)我们要认识一般违法行为的危害,自觉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2)在社会生活中,我们要分清是非,增强守法观念,严格遵守治安管理的法律规定。
(3)在社会交往中,我们要依法从事民事活动,积极防范民事侵权行为和合同违约行为,既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又要尊重他人的权益,促进社会健康和谐发展。
消费者权益保护民法典的违法行为惩罚
消费者权益保护民法典的违法行为惩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消费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对于商品和服务的质量、安全以及售后服务等方面的需求也越来越高。
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国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最近出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民法典》更是对违法行为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和相应的惩罚措施。
本文将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民法典中的违法行为惩罚进行探讨。
一、虚假宣传和欺诈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是消费者遭受经济损失的主要原因之一。
《消费者权益保护民法典》对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并采取了严厉的惩罚措施。
根据该法典的规定,如果企业或商家进行虚假宣传,夸大商品或服务的价值,误导消费者的判断,将会面临罚款、行政处罚等处罚措施。
同时,对于欺诈行为,法律明确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返还货款,同时对欺诈者进行处罚。
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不利于经济的健康发展。
《消费者权益保护民法典》针对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做出了严格限制和相应处罚。
根据该法典的规定,如果企业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一经发现将面临巨额罚款,甚至有可能撤销相关的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
此外,消费者还可以要求返还购买商品的款项,并有权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
三、强制交易和不公平条款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消费者常常会遭遇到一些强制交易和不公平的条款,这直接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民法典》中对于强制交易和不公平条款明确规定了禁止性要求,并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对于强制交易行为,法律规定消费者可以自由选择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并且禁止对消费者实施不公平的限制。
如果企业违反上述规定,将会面临行政处罚和经济赔偿等处罚措施。
四、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随着网络的普及和发展,个人信息保护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
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被滥用或泄露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隐私权,也可能导致经济损失和个人安全问题。
《消费者权益保护民法典》中对于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行为有明确的规定,并规定了相应的惩罚。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解读
第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 求; (二)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 (三)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
产日期的商品;
(四)销售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 (五)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
第十三条 从事服务业的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从事为消费者提供修理、加工、安装、装饰装修 等服务的经营者谎报用工用料,故意损坏、偷换零部件或材 料,使用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或者与约定不相符的零部件或 材料,更换不需要更换的零部件,或者偷工减料、加收费用, 损害消费者权益的; (二)从事房屋租赁、家政服务等中介服务的经营者提 供虚假信息或者采取欺骗、恶意串通等手段损害消费者权益 的。 第十四条 经营者有本办法第五条至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 之一,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 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消 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六条予以处罚。
经营者有本办法第五条第(七)项至第(十)项、第六 条和第十三条规定行为之一的,属于欺诈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
第五十六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 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 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 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 执照: (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 商品的; (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 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 (七)拒绝或者拖延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对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警示、 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 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 得到保护的权利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 经营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处罚机关应当记 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侵害消费者知情权的具体行为表现
一、侵害消费者知情权的具体行为表现1、经营者不依法标明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情况。
主要指经营商品和服务的经营者没有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依法实行明码标价制度。
2、经营者对消费者的询问置之不理或者不作明确答复。
不同的消费个体,往往对有关商品或服务有不同的疑惑,对此特定的答复信息可能构成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决定性条件。
碰到有消费者不明白商品或者服务中的说明,请经营者予以解释、说明或者示范时,有的经营者对此冷嘲热讽,有的置之不理,甚至说一些有伤消费者人格尊严的话。
3、消费过程的欺诈行为。
欺诈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过程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
这种欺诈行为在实践中较为常见。
根据国家工商局发布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的规定,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4)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以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销售商品的;(5)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6)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7)采取雇用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8)做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9)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10)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11)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12)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13)以其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4、商品情况标示存在问题。
有的商品情况标示不全,即指示上的缺陷,是指生产者没有提供指示与说明,致使其产品在使用、储运等情形中具有不合理的危险。
侵害消费者权益有哪些责任
侵害消费者权益有哪些责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责任主要是两方面的,即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但是,针对不同的主体,消费者可以追究的责任不同。
例如对于商品的销售者,那么就只有违约责任。
要是生产者的话,则可以多半追究的是侵权责任。
对于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无论是国家还是法律都是给予了保护的。
要是有经营者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话,那么就要根据实际情况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不过话说回来,究竟侵害消费者权益都有哪些责任要承担呢?请阅读下文进行具体了解。
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原因不外乎两种:一种是违约,另外一种是侵权。
违约就是违反合同,所以,合同责任也叫违约责任。
因商品具有瑕疵而蒙受损害的消费者,如果与商品供应者具有合同关系时,就可以根据合同的规定请求损害赔偿。
所谓合同关系,包括买卖、租赁、加工承揽等,在实际生活中,以买卖为最多见,最重要。
买卖合同一经签订,合同双方当事人都负有积极履行合同的义务。
但是在有些买卖关系中,由于出卖人不积极履行合同,在交付合同标的物时,以次充好,以劣充优,从而给买受人带来财产上的损失。
这个问题在民法理论上叫做买卖合同标的物瑕疵责任。
合同责任对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关系而言,主要就是这种标的物瑕疵责任。
所谓标的物瑕疵,就是标的物质量上存在的缺陷,其责任一般应由出卖人承担。
出卖人承担标的物瑕疵责任,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标的物的瑕疵必须在所有权转移以前就存在;(2)标的物的瑕疵必须具有隐瞒的性质;(3)买受人必须在法律或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将标的物瑕疵通知出卖人;(4)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不存在免除出卖人对标的物瑕疵责任的约定。
凡具备以上条件,就会引起如下法律后果:(1)修补标的物瑕疵;(2)更换标的物;(3)减少价金;(4)解除合同。
综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责任主要是两方面的,即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但是,针对不同的主体,消费者可以追究的责任不同。
例如对于商品的销售者,那么就只有违约责任。
要是生产者的话,则可以多半追究的是侵权责任。
30个侵权类案例裁判观点集成《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
30个侵权类案例裁判观点集成《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民事审判是指依法对民事纠纷进行判决、裁定的司法活动。
侵权类案件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因侵害权益引发的纠纷,包括侵犯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知识产权等多个领域。
这些案件在民事审判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本文将从30个侵权类案例出发,集成《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旨在为民事审判提供参考和指导。
1.侵犯人身权益案例:(1)案例一:A因酒驾撞到行人B,导致B受伤。
裁判观点:酒驾行为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应承担侵权责任,并赔偿受害人的医疗费用、误工费等。
(2)案例二:A散布虚假信息,导致B名誉受损。
裁判观点:A构成侵权行为,应承担名誉侵权责任,公开道歉并赔偿B名誉损失。
2.侵犯财产权益案例:(1)案例三:A未经B许可非法侵入其住宅,盗取财物。
裁判观点:A的行为侵犯了B的财产权益,应承担侵权责任,并赔偿B的损失。
(2)案例四:A未经许可使用B的房屋,造成B无法正常使用。
裁判观点:A应承担侵权责任,赔偿B因无法正常使用房屋产生的相应费用。
3.侵犯知识产权案例:(1)案例五:A未经许可使用B的专利技术进行生产,销售。
裁判观点:A侵犯了B的专利权益,应承担侵权责任,并赔偿B的经济损失。
(2)案例六:A在产品包装上未经许可使用B的商标。
裁判观点:A构成商标侵权,应承担侵权责任,并赔偿B因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
4.侵犯环境权益案例:(1)案例七:A企业未经环保审批直接排放废气,造成B居民生活环境受到影响。
裁判观点:A企业违法排放废气,损害了B的生态环境权益,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并赔偿相关损失。
(2)案例八:A企业在违规区域非法倾倒废物,导致周围农田受到污染。
裁判观点:A企业侵犯了周围农田主体的环境权益,应承担侵权责任,并赔偿相关损失。
5.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例:(1)案例九:A企业以欺诈手段售卖伪劣商品,造成消费者B经济损失。
裁判观点:A企业欺诈行为侵犯了消费者B的权益,应承担侵权责任,并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民事违法案例
民事违法案例一、引言民事违法案例是指涉及民事纠纷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他人造成了损害或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通过具体案例,探讨民事违法案例的特点、影响以及解决办法,以期加深对民事违法案例的理解。
二、案例分析2.1 案例一:消费者权益侵害2.1.1 案情介绍在某电商平台购买了一款手机,但手机收到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无法正常使用。
消费者联系卖家要求退换货,但卖家拒绝了消费者的要求,并以消费者自己使用不当为由,不承担相应责任。
2.1.2 影响分析该案例涉及消费者权益的侵害,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享有合法权益,卖家应当提供合格的商品并承担售后责任。
然而,卖家的拒绝导致消费者权益无法得到保障,给消费者造成了经济损失和心理困扰。
这种消费者权益侵害的案例在现实生活中并不罕见,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购物体验和信心。
2.1.3 解决办法为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加强对电商平台的监管,建立健全的消费者维权机制。
对于类似案例,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对卖家的资质审核,保证卖家的信誉和产品质量。
2.建立消费者投诉平台,提供便捷的投诉渠道,并加强对投诉的处理和调解工作。
3.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消费者维权的权利和责任,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2.2 案例二:合同违约纠纷2.2.1 案情介绍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乙方提供某项服务,但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导致甲方遭受经济损失。
甲方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但乙方以自身困难为由拒绝了甲方的要求。
2.2.2 影响分析合同是约束双方行为的法律文件,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将给对方造成损失,并对合同的有效性和信用产生负面影响。
该案例中,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带来了经济损失,同时也破坏了合同的约束力,降低了合同的可靠性。
2.2.3 解决办法为了有效解决合同违约纠纷,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对合同的监管和审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建立专门的仲裁机构,提供快速、公正的仲裁服务,解决合同纠纷。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的法律责任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的法律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石,旨在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和保护。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的企业或个人将承担法律责任。
本文将探讨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所面临的法律责任。
一、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的行为与法律责任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的行为主要包括虚假宣传、欺诈销售、不合理条款、不履行售后服务等。
以下是这些行为所涉及的法律责任:1. 虚假宣传虚假宣传是指企业在产品广告、宣传资料等信息中故意夸大产品功效、效果或者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欺骗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虚假宣传行为将面临罚款、吊销广告发布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2. 欺诈销售欺诈销售是指企业或个人在商品销售过程中,采取欺骗、胁迫、威胁等手段让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以获得不正当利益。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欺诈销售行为将承担民事责任,包括赔偿消费者的经济损失、承担违约责任等。
3. 不合理条款不合理条款是指企业在消费合同中设置的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限制消费者的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可以要求修改或撤销不合理条款,并要求企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不履行售后服务不履行售后服务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后未能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包括保修、维修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企业履行售后服务,并要求企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加强违法违规行为的惩罚与保护消费者权益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对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我国法律已经做出了一系列的规定和举措。
首先,通过设立并完善投诉和举报渠道,消费者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违法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将对投诉举报进行调查和处理。
其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相关部门将对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并对违规企业或个人处以罚款、限制经营等相应的行政处罚。
违法强制消费行为该如何维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告诉你
近年来,随着消费市场的不断扩大和消费者意识的增强,违法强制消费行为时有发生。
这些行为极大地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对于维护消费者权益,我们可以借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维权。
首先,当我们遭遇违法强制消费行为时,我们应该及时保留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有权要求获取有关交易记录、收据、合同等相关凭证。
因此,在发现违法强制消费行为后,我们应该尽量保存相关凭证,包括购物小票、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等。
这些凭证将成为我们维权的有力证据。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寻求帮助和维权。
当我们发现自己受到违法强制消费行为的侵害时,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投诉。
这些部门和组织将会根据法律规定,帮助我们解决问题,并进行相应的调查和处理。
此外,消费者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可以通过起诉、申请仲裁等方式维权。
如果经过投诉后,问题仍未得到解决,我们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另外,对于一些小额纠纷,我们还可以选择申请消费者仲裁,通过仲裁程序解决争议。
除了以上措施,我们还可以通过舆论压力来维护消费者权益。
在社交媒体、论坛等平台上,我们可以分享我们遭遇的违法强制消费行为,并呼吁其他消费者关注和抵制相关企业。
舆论的力量可以促使企业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采取积极措施解决问题。
综上所述,面对违法强制消费行为,我们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维权。
保留证据、向有关部门投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以及利用舆论压力,都是有效的维权手段。
只有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和保护意识,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消费者权益,推动社会诚信建设。
最终,我们期待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消费者权益,构建公平、诚信的消费环境。
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法律后果
一、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法律后果(一)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经营者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民事责任作了具体规定,除了消费者与经营者另有约定以外,这些责任形式主要有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赔偿损失。
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了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
所谓其他重大损失,实际上是其他间接损失,包括可得利益的损失。
例如,因空调漏电引起火灾,烧毁了房屋和家具,空调制造商就应给受害者再造一幢原样的房子、一套原样的家具。
如果无法恢复原状也可以按照现行价格将房子和家具折为现金赔偿。
如果被烧毁的房子是间饭馆,空调制造商还须赔偿饭馆停业的经济损失。
(二)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赔偿根据《消法》第四十一条、《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支付下列费用:1、医疗费这包括治疗费、检查费、医药费、手术费、住院费等。
医疗费必须是受害人因消费事故造成身体伤害、疾病而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2、治疗期间的护理费这是指受害人受害的程度比较严重,需要专人护理所支付的费用。
什么情况下需要专人护理,应由医院决定。
3、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这是指因伤不能正常工作而得不到收入,误工日期应按其实际伤害程度、恢复情况并参照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等认定。
其赔偿标准可依照受害人工资标准或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
4、其他费用这包括去医院所支付的交通费、根据伤情而必须支付的营养费等。
营养费应根据医生的诊断而定,对于不需要特殊营养的,所支付的营养费不列入赔偿范围。
(三)造成消费者残疾的赔偿造成消费者残疾的,除赔偿上条所列几种费用外,还应当支付以下费用:1、残疾者生活自助器具费这是指受害者购买功能辅助性器具的费用,如假肢、轮椅、助听器等。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73号令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工商总局令第73号)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15-01-16 15:03 来源:工商总局网站【字体:大中小】打印本页分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73号《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3月15日起施行。
局长张茅2015年1月5日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一条为依法制止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保护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权益,对经营者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第三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应当依照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综合运用建议、约谈、示范等方式实施行政指导,督促和指导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
第四条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与消费者的约定履行义务,不得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有下列行为:(一)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二)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三)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的商品;(四)销售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五)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六)销售伪造或者冒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七)在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八)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九)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十)骗取消费者价款或者费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73号《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3月15日起施行。
局长张茅2019年1月5日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一条为依法制止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保护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权益,对经营者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第三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应当依照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综合运用建议、约谈、示范等方式实施行政指导,督促和指导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
第四条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与消费者的约定履行义务,不得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有下列行为:(一)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二)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三)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的商品;(四)销售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五)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六)销售伪造或者冒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七)在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八)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九)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十)骗取消费者价款或者费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第六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准确,不得有下列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一)不以真实名称和标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二)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现场说明和演示;(四)采用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虚假评论或者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五)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或者服务;(六)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体验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七)谎称正品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八)夸大或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九)以其他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方式误导消费者。
消费维权的基本途径和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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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理论上看,消费者与经营者就产品购销或服务提供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双方的权利都应得到平等地、充分地尊重和保障。
但现实中消费者的权利却屡屡遭到侵犯,根本原因是消费者是一个个分散的个体,与作为实体的经营者相比,无论从信息、实力等各方面分析,皆处于劣势。
我们消费时随时可能遇到假冒伪劣、无耻欺诈、强买强卖、一卖了之、拒绝售后服务等等侵权现象,此时,作为消费者、作为经营者的上帝,我们应该利用合法途径和程序,理直气壮地切实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找回上帝的尊严!根据我国目前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消费者主要有以下几种维权的途径。
一、协商解决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发生争议后,就与争议有关的问题进行协商,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的活动。
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协商和解是一种快速、简便的争议解决方式,无论是对消费者还是对经营者,它都不失为一种理想的途径。
事实上,日常生活中大量的消费者权益争议都是通过这种方式解决的。
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和解的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4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条第1项规定,即"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便是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和解的法律依据。
在协商和解时,消费者应注意以下问题:针对经营者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协商和解建议的行为,消费者应立即采取措施,用其他途径解决争议问题。
即可用投诉、申诉或仲裁、起诉手段解决纠纷。
侵害消费者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我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法律,旨在规范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屡见不鲜。
本文将探讨侵害消费者的法律后果,以警示商家,维护消费者权益。
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1.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假冒伪劣商品是指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侵犯他人专利权、假冒他人企业名称或者姓名的商品、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掺杂使假等商品。
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虚假宣传虚假宣传是指商家利用各种手段,对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价格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使其购买到不符合预期的商品。
3.价格欺诈价格欺诈是指商家以虚构原价、虚假优惠、虚假折扣、虚假赠送等手段,诱导消费者购买商品。
价格欺诈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是指商家非法收集、使用、泄露、出售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行为。
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隐私权。
5.服务不到位服务不到位是指商家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未能履行服务承诺,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
如:商家未按约定时间提供服务、服务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等。
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后果1.民事责任(1)赔偿损失: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商家应当赔偿消费者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2)支付违约金:商家因侵害消费者权益而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
(3)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商家侵害消费者权益,给消费者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2.行政责任(1)责令停止侵害:行政机关责令商家停止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2)没收违法所得:行政机关没收商家因侵害消费者权益所获得的违法所得。
(3)罚款:行政机关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商家处以罚款。
3.刑事责任(1)假冒注册商标罪:商家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情节严重的,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2)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商家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情节严重的,构成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的处罚办法
The busy life is exhausting, almost suffocating.(页眉可删)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的处罚办法第十八条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规定对经营者予以行政处罚的,应当记入经营者的信用档案,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及时向社会公布。
为了使得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保障,我国相关机构,制定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办法,对于民事主体个人来说,在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之后,能提供相关的证据,就可以向当地的有关机构,提出赔偿请求,一般来说,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会按照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的处罚办法进行处罚。
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的处罚办法第一条为依法制止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保护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权益,对经营者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第三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应当依照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综合运用建议、约谈、示范等方式实施行政指导,督促和指导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
第四条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与消费者的约定履行义务,不得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有下列行为:(一)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二)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三)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的商品;(四)销售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五)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六)销售伪造或者冒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七)在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八)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九)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十)骗取消费者价款或者费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民事与行政法律责任
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民事与行政法律责任作者:彭伟来源:《山东青年》2014年第11期摘要:我国《消法》规定消费者享有九项权利,经营者负有十项义务,使原本强弱悬殊的利益群体之间趋向平衡。
当消费者的权益因经营者的原因无法行使或受到损害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可采取相应的措施对违法者予以制裁。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章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区分不同情况,规定经营者应分别或者同时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本文以案例为指引,介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民事与行政法律责任。
关键词: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法律责任是指因违反了法定义务或契约义务,或不当行使法律权利、权力所产生的,由行为人承担的不利后果。
从功利关系的角度,法律责任方式可以分为补偿性方式和惩罚性方式,我国《消法》对两种方式都有规定。
从道义关系角度,可分为经济性赔偿和非经济性赔偿,如,我国《消法》对此亦都作了规定,如规定的赔礼、道歉就属后者等。
一、民事责任之完善——以“民事责任优先”为视角在第四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改前沿研讨会上,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教授就《消法》的民事责任提出两个观点,一是要高度重视民事责任在三大责任体系中的重要性;二是建立民事责任优先的原则。
关于前者,刘教授以为,在三种责任中,民事责任更能调动消费者的维权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并建议吸收近几年民事领域和经济领域在民事责任领域的新突破,特别是和侵权责任法、反垄断法、食品安全法相结合,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
就第二个观点,刘教授以为,在经营者受到行政罚没之后,再对消费者进行赔付,往往经营者已经无钱可赔,因此他刘建议,应当建立行政罚款的回收制度,以满足消费者赔偿需求。
所谓民事优先原则,即当经营者出现违法,有可能承担的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会受到国家的行政处罚和刑事追究,很多经营者如果承担了行政处罚的责任,接受了刑事追究,可能其民事赔偿能力受到很大的影响,有时候也许就没有民事赔偿能力了,因此,当财产不能完全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罚款、罚金时,如果罚款、罚金优先,而民事赔偿责任的受害者得不到赔偿的现象;当三者不能完全支付时,如果先支付罚款、罚金就等于让民事主体的受害者客观上承担罚款、罚金的主体,此时,虽然违法者受到了经济上的制裁,但是民事主体没有得到应得到的财产,民事主体的合法的权利没有得到保障。
民事违法行为实例
民事违法行为实例民事违法行为是指违反民事法律规定的行为,其违法程度较轻,主要以给他人造成损害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为主要特点。
下面将举例介绍几种常见的民事违法行为。
第一种是合同违法行为。
合同是民事行为中的一种重要形式,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权利和义务,并按照合同履行相应的法律责任。
当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侵犯了对方的合法权益,就构成了合同违法行为。
例如,甲方和乙方签订购房合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完成房屋交易,但是甲方未能按时履行合同义务,导致乙方无法按时享有房屋所有权,这就构成了合同违法行为。
第二种是侵权行为。
侵权行为是指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通常表现为侵犯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知识产权等。
例如,在行驶过程中,甲方的车辆与乙方的车辆发生碰撞,导致乙方受伤和车辆损坏,这就构成了甲方的侵权行为。
第三种是违法拍卖行为。
拍卖是一种民事行为,通过竞价方式将物品出售给最高出价者。
但是,在拍卖过程中,如果拍卖人或者竞买人存在欺诈、串通、抬价等不正当行为,就构成了违法拍卖行为。
例如,在一次艺术品拍卖中,拍卖师与参与竞拍的买家勾结,以虚高的价格将艺术品拍卖给某个买家,这就构成了违法拍卖行为。
第四种是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商业秘密是指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获得的具有商业价值的信息,如技术秘密、经营策划、客户资料等。
当他人未经授权获取、使用、披露商业秘密,侵犯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就构成了侵犯商业秘密的民事违法行为。
例如,甲方的员工离职后,将公司关键技术秘密泄露给竞争对手,导致公司的技术优势遭受严重损失,这就构成了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第五种是不正当竞争行为。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采取不合法、不道德的手段,损害其他企业的合法权益或者市场秩序。
例如,某企业为了迅速扩大市场份额,恶意诋毁竞争对手的产品质量和信誉,通过虚假宣传手段引导消费者选择自己的产品,这就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行为。
以上是民事违法行为的几种常见例子,不同的违法行为会导致不同的法律后果,相关当事人应当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并且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遵守法律法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侵犯他人的权益。
消费维权纠纷可以立案吗
消费维权纠纷可以立案吗一、消费维权纠纷可以立案吗1、消费维权纠纷可以立案。
作为消费者,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一定要毫不犹豫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
诉讼大致分为三种形式:(1)刑事诉讼;(2)民事诉讼;(3)行政诉讼。
消费者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提起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范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二、提起讼诉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符合以上条件的起诉,人民法院才会予以受理。
可以选择或者委托仲裁组织指定仲裁员;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三、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违反消费者知情权怎么处罚
违反消费者知情权怎么处罚在当前社会中,消费者在购买、使⽤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对商品和服务的有关真实情况进⾏全⾯和充分地了解,也就是我们常听到的知情权。
那么,违反消费者知情权会怎么处罚?为了回答这个问题,下⾯由店铺⼩编为⼤家进⾏相应的解答,以供⼤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违反消费者知情权怎么处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简称为知情权。
也就是说消费者在购买、使⽤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对商品和服务的有关真实情况进⾏全⾯和充分地了解。
对消费者来说,知情权是消费活动中必不可少的,它是消费者决定购买某种商品、接受某项服务的前提。
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责任:(⼀)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民事责任,是指经营者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或者其与消费者约定的义务,侵犯消费者的民事权利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民事责任⼀般发⽣在商品或服务的交易过程中。
(⼆)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政责任,是⾏政责任在消费领域的具体体现,严格地说,它既包括⾏政机关及其⼯作⼈员违反法定职责⽽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也包括经营者违反国家有关保护消费者的⾏政管理法规定义务,违法经营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但后者⽆疑是其中最主要的部分。
经营者的违法⾏为在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往往也违反了国家的⾏政管理法规,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对于经营者违法经营的⾏政责任,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品卫⽣法》、《⼴告法》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三)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刑事责任,主要是经营者违反消费领域的刑事法律规定,构成犯罪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情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简称为知情权。
也就是说消费者在购买、使⽤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对商品和服务的有关真实情况进⾏全⾯和充分地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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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侵权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侵犯消费者权益属民事违法吗在现实生活中生产者或者经营者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是经常出现的,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犯时,可以向消委会、工商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向法院起诉,那么侵犯消费者权益属民事违法吗?下面由赢了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侵犯消费者权益是不是属于民事违法在实践中侵犯消费者权益多数是属于民事违法行为,但如果侵犯消费者权益情节严重的,有可能构成犯罪。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一)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五十七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F二、消费者的权益有哪些(1)知情权。
是指消费者所享有的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知悉的情况具体包括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
(2)自由选择权。
即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服务的权利。
包括两方面含义:一是对商品的品种、服务及其提供者应有充分选手的余地;二是对于选择商品、服务及其提供者应有自由选择的权利而不受强制。
(3)安全权。
即消费者享有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4)公平交易的权利。
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准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
(5)求偿权。
是指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有要求经营者依法予以赔偿的权利。
(6)参与和监督的权利。
即时消费者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7)接受消费教育的权利。
即消费者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8)建立消费者组织的权利。
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有权要求国家建立代表消费者利益的职能机构;二是有权建立自己的组织,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三、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法律责任(一)发布虚假广告的法律责任针对一些商业促销广告中严重存在的对产品(服务)质量的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现象,《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在广告中对产品质量作出虚假宣传的,依照广告法追究法律责任。
从产品质量法角度对广告法的相应规定作出呼应,为打击以虚假广告宣传欺骗消费者的行为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武器。
广告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同时,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第三条(见本书附录),消费者还可依照《消法》第四十九条,向发布虚假广告的广告主索取加倍赔偿。
(二)经营者要为欺诈行为付出加倍赔偿《消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这是《消法》对欺诈性损害行为规定的惩罚性赔偿金制度。
惩罚性赔偿金是指由侵害人向受害人支付超过其实际损失的赔偿费。
这对受害人来说具有充分弥补其损失的作用,对于侵害人来说具有惩戒功能。
在我国《民法通则》等有关的民事法律规范中实行的是实际赔偿制度,没有关于惩罚性赔偿的规定。
《消法)所确立的惩罚性赔偿制度,是对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的进一步丰富和完善。
(三)《消法》规定的加倍索赔的适用范围根据《消法》的规定,加倍赔偿适用于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时有欺诈行为的场合,也就是说,凡是经营者以欺诈行为损害消费者的利益,都要承担加倍赔偿的责任。
那么欺作行为如何认定呢?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采用捏造虚假情况、歪曲事实、掩盖真实情况等手段实施欺骗他人的行为。
欺诈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构成刑法上的诈骗罪。
这里所指的欺诈行为,属于民事法律范畴内的欺诈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侵犯消费者权益是不是属于民事违法”问题进行的解答,在实践中侵犯消费者权益多数是属于民事违法行为,但如果侵犯消费者权益情节严重的,有可能构成犯罪。
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赢了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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