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行业年审初审工作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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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行业年审初审工作总结报告
典当行业年审初审工作总结报告
文章导读:加强信息沟通、认真履行商务职责,引导我市6家典当企业树立依法经营,遵纪守法和防风险意识,促进我市典当企业健康有序发展,并以文化为内涵,开拓进取、与时俱进为精神,现代企业化为标准,打造娄底有影响力的品牌典当行,为娄底经济进一步健康稳定发展发挥典当应有的作用。
为规范典当经营活动,营造公平、诚信、守法的经营环境,保障和促进典当业安全平稳可持续发展,根据《湖南省商务厅关于20XX年度典当行年审工作通知》,我局于20XX 年3月3日—12日,对娄底市行政区域内属20XX年度年审初审范围的新化县金松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冷水江恒升典当有限公司、湖南腾飞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双峰县锦宏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娄底市信泰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所提交的自审相关材料和书面总结报告进行了实地审查,并按省厅提出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重点核查内容进行了初审,现就我市我5家典当行初审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初审组织与领导
年审初审是市商务部门依法对典当行业加强监督的一次重要职能、对规范典当企业依法规范经营,及时纠正典当
企业违规经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局根据《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典当行年审工作的通知》(湘商建设[20XX]9号文件,组成了由分管局长李争平任组长、市场建设办公室主任刘云华为副组长,市场建设办副主任毛宗科、邓金玲为成员的初审小组,专门负责我市典当行业的初审工作,局专门配备了检查工作用车,确保了我市典当行业初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典当企业的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6家典当企业,其中湖南东升典当有限公司已报省厅正在审批的过程中。属于20XX年年审范围的有5家,分别为湖南金松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XX年8月31日,注册资金1500万元,法人代表李劲松,该公司于20XX年7月16日取得商务部批准的《典当经营许可证》,编号为43097A1007,现有从业人员14人,20XX年典当总额为4665.4万元,上缴税金13.7万元,利润21.8万元。冷水江市恒升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XX年12月4日,注册资金1000万元,法人代表李晨阳,该公司于20XX年11月17日取得商务部批准的《典当经营许可证》,编号为43114A1008,现有从业人员14人,20XX年典当总额为5267.8万元,上缴税金12.16万元,利润13.08万元。湖南腾飞典当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2月26日,注册资金3000万元,法人代表李艺,该公司于20XX年2月2日取得商务部
批准的《典当经营许可
证》,编号为43152A1009,现有从业人员10人,20XX 年2月至12月典当总额为5245万元,上缴税金34.36万元,利润73.5万元。双峰县锦宏典当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3月9日,注册资金1000万元,该公司于20XX年2月2日取得商务部批准的《典当经营许可证》,编号为43148A10009,现有从业人员10人,20XX年典当总额为1911万元,上缴税金5.3万元,利润6.2万元。湖南娄底市信泰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XX年10月30日,注册资金1000万元,法人代表聂剑仙,该公司于20XX年10月11日取得商务部批准的《典当经营许可证》,编号为43042A10005,现有从业人员9人,20XX年典当总额为2916万元,上缴税金4.5万元,亏损6.86万元。五家典当企业业务主要涉及房地产、财产权利质押、动产质押、民品及股权质押等业务,经营业务和经营范围依法遵守《典当管理办法》的相关法律,各企业想尽一切办法拓展各企业的业务,讲的是人性化管理规避市场风险的原则,执行的理念是诚信、公正、公平及良好的跟踪服务态度,赢得了娄底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及融资者的肯定。特别突出的是新化县金松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在发放典当贷款时极力的给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及国家政策大力扶持的三农企业提供合理性的建议,符合典当企业科学发展新思路,在具体实施中处处为企业、个体经营户、融资者在科
学经营上规避风险,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为企业创造了应有的效益。赢得了中小企业和融资者的尊重与好评,同时内部管理规范,各项制度健全,该公司良好的服务理念,科学的发展思路为娄底的经济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稳定。
三、初审基本情况
1、五家典当企业注册资本未发生变化,无虚假出资、抽逃资金、违规对外投资、挪作他用的情况,净资产均高于注册资本的90%。
2、通过银行帐、现金帐核对,五家典当企业未出现境外资金流入,非法集资、吸收、变相吸收存款,亦未发现从单位、个人借款和从娄底以外的商业银行贷款等违法违规行为。
3、典当企业股东以股权经营抵押从典当企业贷款,典当余额均未超过股东本人入股金额,符合资金往来相关规定。
4、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余额均未超过注册资本的50%,房地产抵押典当余额未超过注册资本,单笔当金数额未超过注册资本的25%,对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的典当余额未超过1000万元,没有出现超范围经营情况。
5、绝当处理均未超过3万元,分别只有3000元和500元,均按绝当处理办法依法处理。
6、当票、续当票使用规范,未发现“帐外挂帐”情况,全部使用全国统一当票,
息费均在法定范围内,并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对综合费率进行了适度下调,未出现预扣利息情况。
7、典当企业经营地址均未发生变化。
8、典当行业务,财务数据真实。现金往来,财务状况未出现资金“借壳”等现象。
9、我市典当企业未出现出租、出借、倒卖《典当经营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的情况。
10、我市年审范围内的五家企业在上报20XX经营信息月报与年报都在每月初五前及时上报。
四、初审结论
经过我局检查组采取查看省厅指定的会计事务所提交的财务审计报告,抽查重点业务档案资料,现场听取汇报和查阅总帐、分类帐、银行帐、现金帐及相关资料所形成的业务发生链,并调取视频监控资料,我局初审认为娄底所属年检范围内的湖南金松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冷水江市恒升典当有限公司、湖南腾飞典当有限公司、双峰县锦宏典当有限公司、湖南娄底市信泰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五家企业,均能较好的加强内控管理,依法依规依程开展经营,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因此,我局对五家企业20XX年度的年审初审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