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50688-2011局部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国家标准《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国家标准《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
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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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布日期】2023.12.13
•【分类】征求意见稿
正文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国家标准《城市道路交通设
施
设计规范(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
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同意开展<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局部修订工作的函》(建标综函〔2019〕241号),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修订了国家标准《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见附件)。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
2.通信地址:上海市杨浦区中山北二路901号;邮政编码:200092。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
附件: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3年12月13日。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局部修订稿(版)
UDC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CJJ P CJJ37 - 2012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urban road engineering(2016年版)2012-01-11发布2012-05-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修订说明本次局部修订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5]274号)的要求,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对《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进行修订而成。
本次局部修订依据海绵城市建设对城市道路提出的相关要求,对原有条文中道路分隔带及绿化带宽度、道路横坡坡向、路缘石形式、道路路面以及绿化带入渗及调蓄要求、道路雨水排除原则等相应修改或补充规定。
本次局部修订条文合计9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补充了需要在道路绿化带或分隔带中设置低影响开发设施时,绿化带或分隔带的宽度要求,以及各种设施间的设计要求。
2.增加立缘石的类型和布置型式。
3.细化了道路横坡的坡向规定。
4.按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补充道路雨水低影响开发设计的原则和要求。
5.按《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修订的内容,调整了道路排水采用的暴雨强度的重现期规定。
6.补充了低影响开发设施内植物的种植要求。
本规范中下划线为修改的内容,用黑体字表示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3号楼(市政总院大厦),邮政编码:100082)本次局部修订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员、主要审查人员:主编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重庆市设计院主要起草人员:和坤玲王晓华杨斌盛国荣审查人员:张辰包琦玮李俊奇赵锂白伟岚任心欣5 横断面横断面组成及宽度路侧带可由人行道、绿化带、设施带等组成(图),路侧带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图5.3.4 路侧带1 人行道宽度必须满足行人安全顺畅通过的要求,并应设置无障碍设施。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要求规范》GB50688-2011局部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子)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50688-2011局部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7.1.3【原条款】不能提供足够路侧安全净距的快速路路侧,必须设置防撞护栏;当路基整体式断面中间带宽度小于或等于12m时,快速路的中央分隔带必须连续设置防撞护栏。
【修订】快速路路侧无足够的路侧安全净距时,必须设置防撞护栏;快速路的中央分隔带宽度小于或等于12m,或者中央分隔带12m范围内有墩、柱或墙等车辆不能安全穿越的障碍物时,必须设置防撞护栏。
【原条文说明】…本规范借鉴以上研究成果规定当路基整体式断面中间带宽度小于或等于12m时,快速路的中央分隔带必须连续设置防撞护栏。
【修订】…中央分隔带防撞护栏是为了防止车辆越过中央分隔带闯入对向车行道或撞击中央分隔带内的墩、柱或墙等障碍物而设置的。
各国在规定中央分隔带护栏设置标准时,主要以中央分隔带宽度、设计速度和交通量为依据。
根据国外研究,可能发生对撞事故的道路,行车速度约为70km/h,因此由于城市快速路,车辆行驶速度高,如果中间带宽度小于或等于12m时或者中央分隔带内有障碍物时,如果不设置护栏,则容易出现车辆闯入对向车道或者撞到分隔带内障碍物,产生严重后果,因此这种情况下必须设置防撞护栏,其中墩、柱主要是指照明设施、交通信号设施、监控设施、交通标志支撑结构、上跨桥梁的桥墩等;墙是指构筑物的墙体。
7.2.1【原条款】防撞护栏等级分为五级,各等级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表7.2.1的规定。
表7.2.1 护栏防撞等级【修订】防撞护栏的防护等级按照设计防护能量划分为八级,见表7.2.1。
表7.2.1 防撞护栏的防护等级【原条文说明】…根据对我国不同区域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现状的调研,通过对道路状况、车辆行驶状况、事故车辆以及发展趋势的分析,依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原则,制定我国城市道路防撞护栏的防撞等级,共分五级。
【修订】…原规范防撞护栏的防护等级共分五级。
但是随着城市公共交通和物流的不断发展,大型公交车与货车不断增多,譬如大型铰接客车总重可达25t,集装箱卡车总重可达55t,碰撞能量大幅提升,出现了大型客车或大型货车越出护栏的交通安全事故,同时实车碰撞试验表明,33t重的大型货车碰撞速度为65km/h时,碰撞能量大于600kJ,超过了SS级碰撞能量520kJ。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局部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局部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50688-2011局部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7.1.3【原条款】不能提供足够路侧安全净距的快速路路侧,必须设置防撞护栏;当路基整体式断面中间带宽度小于或等于12m时,快速路的中央分隔带必须连续设置防撞护栏。
【修订】快速路路侧无足够的路侧安全净距时,必须设置防撞护栏;快速路的中央分隔带宽度小于或等于12m,或者中央分隔带12m范围内有墩、柱或墙等车辆不能安全穿越的障碍物时,必须设置防撞护栏。
【原条文说明】…本规范借鉴以上研究成果规定当路基整体式断面中间带宽度小于或等于12m时,快速路的中央分隔带必须连续设置防撞护栏。
【修订】…中央分隔带防撞护栏是为了防止车辆越过中央分隔带闯入对向车行道或撞击中央分隔带内的墩、柱或墙等障碍物而设置的。
各国在规定中央分隔带护栏设置标准时,主要以中央分隔带宽度、设计速度和交通量为依据。
根据国外研究,可能发生对撞事故的道路,行车速度约为70km/h,因此由于城市快速路,车辆行驶速度高,如果中间带宽度小于或等于12m时或者中央分隔带内有障碍物时,如果不设置护栏,则容易出现车辆闯入对向车道或者撞到分隔带内障碍物,产生严重后果,因此这种情况下必须设置防撞护栏,其中墩、柱主要是指照明设施、交通信号设施、监控设施、交通标志支撑结构、上跨桥梁的桥墩等;墙是指构筑物的墙体。
7.2.1表7.2.1 护栏防撞等级【修订】表7.2.1 防撞护栏的防护等级【原条文说明】…根据对我国不同区域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现状的调研,通过对道路状况、车辆行驶状况、事故车辆以及发展趋势的分析,依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原则,制定我国城市道路防撞护栏的防撞等级,共分五级。
【修订】…原规范防撞护栏的防护等级共分五级。
但是随着城市公共交通和物流的不断发展,大型公交车与货车不断增多,譬如大型铰接客车总重可达25t,集装箱卡车总重可达55t,碰撞能量大幅提升,出现了大型客车或大型货车越出护栏的交通安全事故,同时实车碰撞试验表明,33t重的大型货车碰撞速度为65km/h时,碰撞能量大于600kJ,超过了SS级碰撞能量520kJ。
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11-2011)局部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
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11-2011)局部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3.0.12【原条款】根据桥梁结构在施工和使用中的环境条件和影响,可将桥梁设计区为以下三种状况:1.持久状况:在桥梁使用过程中一定出现,且持续期很长的设计状况。
2.短暂状况:在桥梁施工和使用过程中出现概率较大而持续期较短的状况。
3.偶然状况:在桥梁使用过程中出现概率很小,且持续期极短的状况。
【修订】根据桥梁结构在施工和使用中的环境条件和影响,可将桥梁设计区为以下四种状况:1.持久状况:在桥梁使用过程中一定出现,且持续期很长的设计状况。
2.短暂状况:在桥梁施工和使用过程中出现概率较大而持续期较短的状况。
3.偶然状况:在桥梁使用过程中出现概率很小,且持续期极短的状况。
4.地震状况:在桥梁使用过程中经历地震作用的状况。
3.0.13【原条款】桥梁结构或其构件:对3.0.12条所述三种设计状况均应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对持久状况还应进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对短暂状况及偶然状况中的地震设计状况,可根据需要进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对偶然状况中的船舶或汽车撞击等设计状况,可不按进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
…【修订】桥梁结构或其构件:对3.0.12条所述四种设计状况,应分别进行下述极限状态设计:1.持久状况应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值状态设计。
2.短暂状况应作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可根据需要进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
3.偶然状况应作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
4.地震状况应做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
…【原条文说明】…偶然状况是指桥梁可能遇到的偶发事件如地震、撞击等的状况,适用于结构出现的异常情况。
对此状况除地震设计状况外,其他设计状况只需作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
【修订】…偶然状况是指桥梁可能遇到的偶发事件如地震、撞击等的状况,适用于结构出现的异常情况。
地震状况可视为一种特殊的偶然状况,但与撞击等偶然状况相比,地震作用能够进行统计,并有统计资料,可确定标准值。
(完整版)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2019修订内容(简版)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 50688-2011局部修订条文(2019)7.2.1 防撞护栏防护等级分为六级,各等级的碰撞条件与设计防护能量应符合表7.2.1 的规定。
注:设计交通量中,大型货车(总质量大于或等于25t )自然数所占比例大于20%时,防撞护栏应符合公路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7.2.2 在综合分析城市道路线形、设计速度、运行速度、交通量和车辆构成等因素的基础上,当防撞护栏的设计防护能量低于70kJ 时,护栏可确定特殊的碰撞条件;当防撞护栏的设计防护能量高于640kJ 时,护栏应确定特殊的碰撞条件。
7.2.3 城市道路应根据环境、气候、城市景观及对视距的影响等因素,采用不同防护等级的混凝土护栏、波形梁护栏、金属梁柱式护栏或组合式护栏,并宜符合下列规定:1 大型车辆所占比例较大的路段,中央分隔带护栏宜采用混凝土护栏。
2 对景观有特殊要求的桥梁或城市道路宜选用金属梁柱式护栏或组合式护栏。
3 钢结构桥梁及需减小桥梁恒载时,宜采用金属梁柱式护栏。
4 当道路弯道、交叉口、出入口等处的防撞护栏影响驾驶员视距时,宜采用通透性较好的金属梁柱式护栏、组合式护栏或波形梁护栏。
5 冬季风雪较大地区,可选用少阻雪的护栏形式。
7.2.3A 防撞护栏的构造形式应采用实车足尺碰撞试验确定,并应满足安全性能要求。
7.2.4 路侧防撞护栏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快速路路侧防撞护栏防护等级的确定应符合表7.2.4-1 的规定;表7.2.4-1 快速路路侧防撞护栏防护等级注:表中50km/h、40 km/h、30 km/h 和20km/h 为匝道设计速度。
2主干路、次干路与支路特殊路段路侧防撞护栏防护等级的确定应符合表7.2.4-2 的规定。
3邻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铁路、轨道交通、危险品仓储、高压输电线塔及电站等需要特殊防护的路段,经综合论证应在表7.2.4-1 或7.2.4-2 规定的防护等级基础上提高1 个及以上等级。
完整版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50688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局部修订条文(年版)说明:•下划线标记的文字为新增内容,方框标记的文字为删除的原内容,无标记的文字为原内容。
•本次修订的条文应与《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中其他条文一并实施注:设计交通量中,大型货车(总质量大于或等于)自然数所占比例大于时,防撞护栏应符合公路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在综合分析城市道路线形、设计速度、运行速度、交通量和车辆构成等因素的基础上,当防撞护栏的设计防护能量需要采用的护栏碰撞能量低于时,护栏可城市道路应根据环境、气候、城市景观及对视距的影响等因素,采用不同防护等级的混凝土护栏、波形梁护栏、金属梁柱式护栏或组合式护栏,城市道路可采用刚性或半刚性或柔性护栏,并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采用不同的防撞等级和结构行驶。
并宜符合下列规定:大型车辆所占比例较大的路段,中央分隔带护栏宜采用混凝土护栏。
对景观,有特殊要求的桥梁或城市道路宜诜用金属梁柱式护栏或组合式护栏。
钢结构桥梁及需减小桥梁恒载时,宜采用金属梁柱式护栏。
当道路弯道、交叉口、出入口等处的防撞护栏影响驾驶员视距时,宜采用通透性较好的金属梁柱式护栏、组合式护栏或波形梁护栏。
冬季风雪较大地区,可选用少阻雪的护栏形式。
防撞护栏的构造形式应采用实车足尺碰撞试验确定,并应满足安全性能要求。
路侧防撞护栏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快速路路侧防撞护栏的防护防撞等级的确定应符合表的规定;表快速路路侧防撞护栏防护防撞等级的适用条件注:表中、、和为匝道设计速度主干路的路侧宜设置防撞护栏。
主干路、次干路与支路特殊路段路侧防撞护栏的防护防撞等级的确定应符合表的规定事故或严重二次事故的路段,宜设置防撞护栏。
次干路和支路路侧防撞护栏的防撞等级参照主干路设置;邻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干线铁路、轨道交通、水库、危险品仓储油库高压输电线塔及电站等需要特殊防护的路段, 经综合论证应在表或规定的防护等级基础上提高个及以上等级应对防撞护栏进行特殊设计。
桥梁防撞护栏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快速路桥梁车行道外侧应设置防撞护栏,其他等级道路桥梁车行道外侧应采用防撞护栏或高路缘石进行防护,高路缘石的设置要求应符合《城市桥梁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局部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局部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 B50688-2011局部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7.1.3【原条款】不能提供足够路侧安全净距的快速路路侧,必须设置防撞护栏;当路基整体式断面中间带宽度小于或等于12m时,快速路的中央分隔带必须连续设置防撞护栏。
【修订】快速路路侧无足够的路侧安全净距时,必须设置防撞护栏;快速路的中央分隔带宽度小于或等于12m,或者中央分隔带12m范围内有墩、柱或墙等车辆不能安全穿越的障碍物时,必须设置防撞护栏。
【原条文说明】…本规范借鉴以上研究成果规定当路基整体式断面中间带宽度小于或等于12m时,快速路的中央分隔带必须连续设置防撞护栏。
【修订】…中央分隔带防撞护栏是为了防止车辆越过中央分隔带闯入对向车行道或撞击中央分隔带内的墩、柱或墙等障碍物而设置的。
各国在规定中央分隔带护栏设置标准时,主要以中央分隔带宽度、设计速度和交通量为依据。
根据国外研究,可能发生对撞事故的道路,行车速度约为70km/h,因此由于城市快速路,车辆行驶速度高,如果中间带宽度小于或等于12m时或者中央分隔带内有障碍物时,如果不设置护栏,则容易出现车辆闯入对向车道或者撞到分隔带内障碍物,产生严重后果,因此这种情况下必须设置防撞护栏,其中墩、柱主要是指照明设施、交通信号设施、监控设施、交通标志支撑结构、上跨桥梁的桥墩等;墙是指构筑物的墙体。
7.2.1表7.2.1护栏防撞等级【修订】表7.2.1防撞护栏的防护等级【原条文说明】…根据对我国不同区域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现状的调研,通过对道路状况、车辆行驶状况、事故车辆以及发展趋势的分析,依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原则,制定我国城市道路防撞护栏的防撞等级,共分五级。
【修订】…原规范防撞护栏的防护等级共分五级。
但是随着城市公共交通和物流的不断发展,大型公交车与货车不断增多,譬如大型铰接客车总重可达25t,集装箱卡车总重可达55t,碰撞能量大幅提升,出现了大型客车或大型货车越出护栏的交通安全事故,同时实车碰撞试验表明,33t重的大型货车碰撞速度为65km/h时,碰撞能量大于600kJ,超过了SS级碰撞能量520kJ。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朱忠隆
国标国标《《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50688GB50688--20112011))重点讲解及实例分析参编人:朱忠隆20152015--6-7上海讲解大纲总体情况一、总体情况二、重点内容讲解三、实例分析实例分析四、思考与交流一、总体情况一总体情况一、总体情况任务来源yy 编制工作概况y 主要内容y 特点及技术水平y 需注意内容及强制性条文33.主要内容本规范正文部分共分十二章,即:1.总则;2.术语及符号;3交通调查;3.交通调查;4.总体设计;5.交通标志;交通标线6.交通标线;7.防护设施;8.交通信号灯;9.交通监控系统;10.服务设施;11道路照明及变配电11. 道路照明及变配电;12. 管理处所及设备。
补充部分包括《规范》用词说明、引用标准名录与条文补充部分包括规范用词说明引用标准名录与条文说明。
313.1总则(1)规定了制订《规范》的目的依据及适(1)规定了制订《规范》的目的、依据及适用范围,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应贯彻的国家有关法规和政令设计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有关法规和政令、设计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以及执行现行相关标准等要求。
(2)共计1节6条条文(101~106)(2)共计1节,6条条文(1.0.1~1.0.6)3.2术语及符号32(1)对《规范》中使用的专门的或特有的概念、(1)对《规范》中使用的专门的或特有的概念术语、符号做出明确的解释。
(2)共计3节,包含25条术语(2)共计3节包含25条术语(2.1.1~2.1.25),8个符号以及1个代号3.3 交通调查33(1)明确了交通调查应作为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必要的前期工作,规定了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工程以及道路设施改造工程开展交通调查的基本内容。
(2)共计1节,5条条文(3.0.1~3.0.5)(2)共计1节5条条文(301~305)3.4 总体设计34(1)强调了总体设计在道路交通设施设计的重要性,规定了总体设计的一般原则,包括总体设计目标要求、与道路主体工程设计的相互关系以计目标要求与道路主体工程设计的相互关系以及内部各专业的协调要求;规定了道路交通设施分级要求以及适用范围;提出了总体设计具体要求、各专业设计界面分工。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50688-20局部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50688-2011局部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7.1.3【原条款】不能提供足够路侧安全净距的快速路路侧,必须设置防撞护栏;当路基整体式断面中间带宽度小于或等于12m时,快速路的中央分隔带必须连续设置防撞护栏。
【修订】快速路路侧无足够的路侧安全净距时,必须设置防撞护栏;快速路的中央分隔带宽度小于或等于12m,或者中央分隔带12m范围内有墩、柱或墙等车辆不能安全穿越的障碍物时,必须设置防撞护栏。
【原条文说明】…本规范借鉴以上研究成果规定当路基整体式断面中间带宽度小于或等于12m时,快速路的中央分隔带必须连续设置防撞护栏。
【修订】…中央分隔带防撞护栏是为了防止车辆越过中央分隔带闯入对向车行道或撞击中央分隔带内的墩、柱或墙等障碍物而设置的。
各国在规定中央分隔带护栏设置标准时,主要以中央分隔带宽度、设计速度和交通量为依据。
根据国外研究,可能发生对撞事故的道路,行车速度约为70km/h,因此由于城市快速路,车辆行驶速度高,如果中间带宽度小于或等于12m时或者中央分隔带内有障碍物时,如果不设置护栏,则容易出现车辆闯入对向车道或者撞到分隔带内障碍物,产生严重后果,因此这种情况下必须设置防撞护栏,其中墩、柱主要是指照明设施、交通信号设施、监控设施、交通标志支撑结构、上跨桥梁的桥墩等;墙是指构筑物的墙体。
7.2.1【原条款】防撞护栏等级分为五级,各等级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表7.2.1的规定。
表7.2.1 护栏防撞等级【修订】防撞护栏的防护等级按照设计防护能量划分为八级,见表7.2.1。
表7.2.1 防撞护栏的防护等级【原条文说明】…根据对我国不同区域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现状的调研,通过对道路状况、车辆行驶状况、事故车辆以及发展趋势的分析,依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原则,制定我国城市道路防撞护栏的防撞等级,共分五级。
【修订】…原规范防撞护栏的防护等级共分五级。
但是随着城市公共交通和物流的不断发展,大型公交车与货车不断增多,譬如大型铰接客车总重可达25t,集装箱卡车总重可达55t,碰撞能量大幅提升,出现了大型客车或大型货车越出护栏的交通安全事故,同时实车碰撞试验表明,33t重的大型货车碰撞速度为65km/h时,碰撞能量大于600kJ,超过了SS级碰撞能量520kJ。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
局部修订I
Modified Revision I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
2049年第224号
现批准国家标准《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50688-2011)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19年9月1日起实施。
经此次修改得原条文同时废止。
局部修订条文及具体内容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公开,并将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刊登。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8月20日
国家标准《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
GB50688-2011局部修订条文及条文说明
(2019年版)
说明:1.下划线标记的文字为新增内容,方框标记的文字为删除的原内容,无标记的文字为原内容。
2.本次修订的条文应与《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50688-2011中其他
条文一并实施。
2019年第9期•工程建设标准化41。
(完整版)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2019修订内容(简版)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 50688-2011局部修订条文(2019)7.2.1 防撞护栏防护等级分为六级,各等级的碰撞条件与设计防护能量应符合表7.2.1 的规定。
注:设计交通量中,大型货车(总质量大于或等于25t )自然数所占比例大于20%时,防撞护栏应符合公路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7.2.2 在综合分析城市道路线形、设计速度、运行速度、交通量和车辆构成等因素的基础上,当防撞护栏的设计防护能量低于70kJ 时,护栏可确定特殊的碰撞条件;当防撞护栏的设计防护能量高于640kJ 时,护栏应确定特殊的碰撞条件。
7.2.3 城市道路应根据环境、气候、城市景观及对视距的影响等因素,采用不同防护等级的混凝土护栏、波形梁护栏、金属梁柱式护栏或组合式护栏,并宜符合下列规定:1 大型车辆所占比例较大的路段,中央分隔带护栏宜采用混凝土护栏。
2 对景观有特殊要求的桥梁或城市道路宜选用金属梁柱式护栏或组合式护栏。
3 钢结构桥梁及需减小桥梁恒载时,宜采用金属梁柱式护栏。
4 当道路弯道、交叉口、出入口等处的防撞护栏影响驾驶员视距时,宜采用通透性较好的金属梁柱式护栏、组合式护栏或波形梁护栏。
5 冬季风雪较大地区,可选用少阻雪的护栏形式。
7.2.3A 防撞护栏的构造形式应采用实车足尺碰撞试验确定,并应满足安全性能要求。
7.2.4 路侧防撞护栏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快速路路侧防撞护栏防护等级的确定应符合表7.2.4-1 的规定;表7.2.4-1 快速路路侧防撞护栏防护等级注:表中50km/h、40 km/h、30 km/h 和20km/h 为匝道设计速度。
2主干路、次干路与支路特殊路段路侧防撞护栏防护等级的确定应符合表7.2.4-2 的规定。
3邻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铁路、轨道交通、危险品仓储、高压输电线塔及电站等需要特殊防护的路段,经综合论证应在表7.2.4-1 或7.2.4-2 规定的防护等级基础上提高1 个及以上等级。
《城市道路交通工程项目规范》废止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
附件2废止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1.《预应力混凝土路面工程技术规范》GB 50422-2017第3.0.5、4.2.5、4.3.1条2.《盾构法隧道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446-2017第3.0.3、7.8.6条3.《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 50688-2011(2019版)第5.1.5、7.1.2、7.1.3、8.2.8、10.3.2(3)、11.1.1条(款)4.《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 51038-2015第3.1.1、4.1.6、12.9.6条5.《沉管法隧道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 51201-2016第8.1.7、10.1.4、14.1.4、14.2.3条6.《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2008第3.0.7、3.0.9、6.3.3、6.3.10、8.1.2、8.2.20、10.7.6、11.1.9、17.3.8条7.《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2-2008第2.0.5、2.0.8、5.2.12、6.1.2、6.1.5、8.4.3、10.1.7、13.2.6、13.4.4、14.2.4、16.3.3、17.4.1、18.1.2条— 3 —8.《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 11-2011(2019版)第3.0.8、3.0.14、3.0.19、8.1.4、10.0.2、10.0.3、10.0.7条9.《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 36-2016第4.2.7、4.4.1、10.4.1、11.1.1、11.1.6、11.2.1、14.1.1条10.《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 37-2012(2016版)第3.4.2、3.4.3、13.3.4条11.《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 45-2015第7.1.2条12.《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CJJ 69-95第2.3.1(1、3、4、5)、2.3.2(1、2)、2.3.3(1)、2.5.1(1)、2.5.2、2.5.4、2.5.7、2.6.1、2.6.4、2.6.6、2.6.8、3.1.11、3.4.5(1、2)、3.7.2、3.9.1、3.9.5、4.2.4(2)、4.5.1、5.1.2、5.1.4、5.1.5、5.1.6、5.2.1、5.2.2、5.2.5、5.4.2、5.4.3、5.5.4条(款)13.《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 89-2012第4.3.2、5.2.4、5.3.3、6.1.2、6.2.3、6.2.11、7.1.1、7.1.2、7.2.2、7.3.2、7.3.3、8.4.7条14.《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CJJ 99-2017第4.3.17、5.3.10、5.9.8、11.2.1、11.3.4条15.《城市快速路设计规程》CJJ 129-2009第3.0.5、3.0.9、5.4.1、9.3.1、9.3.4条— 4 —16.《快速公共汽车交通系统设计规范》CJJ 136-2010第4.3.3、5.1.8、5.2.1、7.1.4条17.《城市桥梁桥面防水工程技术规程》CJJ 139-2010第3.0.1条18.《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 152-2010第3.4.1、4.3.3、5.5.1、6.2.9条19.《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 169-2012第6.2.5条20.《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CJJ 193-2012第6.6.1、10.2.1条21.《城市道路路基设计规范》CJJ 194-2013第3.0.7条22.《城市地下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 221-2015第3.5.3、4.3.2、4.3.4、5.3.3条23.《城市道路与轨道交通合建桥梁设计规范》CJJ 242-2016第3.0.9、3.0.12条24.《城市梁桥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CJJ 248-2016第3.0.5、6.1.3条— 5 —。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506882011局部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doc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50688-2011局部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7.1.3【原条款】不能提供足够路侧安全净距的快速路路侧,必须设置防撞护栏;当路基整体式断面中间带宽度小于或等于12m时,快速路的中央分隔带必须连续设置防撞护栏。
【修订】快速路路侧无足够的路侧安全净距时,必须设置防撞护栏;快速路的中央分隔带宽度小于或等于12m,或者中央分隔带12m范围内有墩、柱或墙等车辆不能安全穿越的障碍物时,必须设置防撞护栏。
【原条文说明】…本规范借鉴以上研究成果规定当路基整体式断面中间带宽度小于或等于12m时,快速路的中央分隔带必须连续设置防撞护栏。
【修订】…中央分隔带防撞护栏是为了防止车辆越过中央分隔带闯入对向车行道或撞击中央分隔带内的墩、柱或墙等障碍物而设置的。
各国在规定中央分隔带护栏设置标准时,主要以中央分隔带宽度、设计速度和交通量为依据。
根据国外研究,可能发生对撞事故的道路,行车速度约为70km/h,因此由于城市快速路,车辆行驶速度高,如果中间带宽度小于或等于12m时或者中央分隔带内有障碍物时,如果不设置护栏,则容易出现车辆闯入对向车道或者撞到分隔带内障碍物,产生严重后果,因此这种情况下必须设置防撞护栏,其中墩、柱主要是指照明设施、交通信号设施、监控设施、交通标志支撑结构、上跨桥梁的桥墩等;墙是指构筑物的墙体。
7.2.1【原条款】防撞护栏等级分为五级,各等级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表7.2.1的规定。
表7.2.1 护栏防撞等级【修订】防撞护栏的防护等级按照设计防护能量划分为八级,见表7.2.1。
表7.2.1 防撞护栏的防护等级【原条文说明】…根据对我国不同区域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现状的调研,通过对道路状况、车辆行驶状况、事故车辆以及发展趋势的分析,依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原则,制定我国城市道路防撞护栏的防撞等级,共分五级。
【修订】…原规范防撞护栏的防护等级共分五级。
但是随着城市公共交通和物流的不断发展,大型公交车与货车不断增多,譬如大型铰接客车总重可达25t,集装箱卡车总重可达55t,碰撞能量大幅提升,出现了大型客车或大型货车越出护栏的交通安全事故,同时实车碰撞试验表明,33t重的大型货车碰撞速度为65km/h时,碰撞能量大于600kJ,超过了SS级碰撞能量520kJ。
(完整版)《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50688
(完整版)《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50688《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局部修订条⽂(年版)说明:.下划线标记的⽂字为新增内容,⽅框标记的⽂字为删除的原内容,⽆标记的⽂字为原内容。
.本次修订的条⽂应与《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中其他条⽂⼀并实施。
注:设计交通量中,⼤型货车(总质量⼤于或等于)⾃然数所占⽐例⼤于时,防撞护栏应符合公路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在综合分析城市道路线形、设计速度、运⾏速度、交通量和车辆构成等因素的基础上,护栏可城市道路应根据环境、⽓候、城市景观及对视距的影响等因素,采⽤不同防⼤型车辆所占⽐例较⼤的路段,中央分隔带护栏宜采⽤混凝⼟护栏。
对景观有特殊要求的桥梁或城市道路宜选⽤⾦属梁柱式护栏或组合式护栏。
钢结构桥梁及需减⼩桥梁恒载时,宜采⽤⾦属梁柱式护栏。
当道路弯道、交叉⼝、出⼊⼝等处的防撞护栏影响驾驶员视距时,宜采⽤通透性较好的⾦属梁柱式护栏、组合式护栏或波形梁护栏。
冬季风雪较⼤地区,可选⽤少阻雪的护栏形式。
防撞护栏的构造形式应采⽤实车⾜尺碰撞试验确定,并应满⾜安全性能要求。
路侧防撞护栏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快速路路侧防撞护栏的防护防撞等级的确定应符合表的规定;表快速路路侧防撞护栏防护防撞等级的适⽤条件注:表中、、和为匝道设计速度。
主⼲路、次⼲路与⽀路特殊路段路侧防撞护栏的防护防撞等级的确定应符合表的规定。
表主⼲路、次⼲路及⽀路特殊路段路侧防撞护栏防护防撞等级的适⽤条件邻近饮⽤⽔⽔源保护区、⼲线铁路、轨道交通、⽔库、危险品仓储油库、⾼压输电线塔及电站等需要特殊防护的路段,经综合论证应在表或规定的防护等桥梁防撞护栏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快速路桥梁车⾏道外侧应设置防撞护栏,其他等级道路桥梁车⾏道外侧应采⽤防撞护栏或⾼路缘⽯进⾏防护,⾼路缘⽯的设置要求应符合《城市桥梁设计快速路桥梁应设置中央分隔带防撞护栏。
设计速度为的城市主⼲路上的桥梁应设置中央分隔带防撞护栏或以上⾼路缘⽯,设置⾼路缘⽯时,中央分隔带宽度不得⼩于,路缘⽯⾼度宜为。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The Installation Specification for City Road Traffic Safety Facilities第1部分交通标志(征求意见稿)目次前言 (1)1范围 (2)2规范性引用文件 (2)3术语和定义 (2)4标志设置基本原则 (3)5标志设置要点 (3)6标志板、支撑方式及安装要求 (8)7一般道路指路标志的设置 (14)8城市快速路标志的设置 (21)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第1部分交通标志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道路交通标志的结构、尺寸及设置要求.本部分适用于中心城区内城市道路、各区县政府所在地建成区内城市道路的交通标志设置.本部分含有相关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基本要求、标志设置要点、标志板、支撑方式及安装要求、一般道路指路标志的设置、城市快速路标志的设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68.2—2009 道路交通标志GB 50007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17 钢结构设计规范GB/T 18833—2012 道路交通反光膜GB/T 23827 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51038-2015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DB510100/T 129.1—2013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1部分—总则DB510100/T 129.2—2013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2部分-一般城市道路DB510100/T 129。
3—2013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3部分-城市快速路DB510100/T 129.4—2013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4部分-一般公路DB510100/T 129.5—2013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5部分—慢行交通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道路交通标志road traffic signs在道路上用于交通管理目的并以颜色、形状、字符、图形等向道路使用者传递特定信息的设施。
《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站、场、厂工程设计要求规范》(征求意见稿子)
UDC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CJJ P CJJ/15-2011 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站、场、厂工程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urban road public transportation stop,terminus anddepot engineering(征求意见稿)2011-11-22发布 2012-06-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前言根据建设部建标函[2005]84号文件的要求,由武汉市交通科学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对1987年頒布的《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计规范》CJJ 15-1987进行修订。
编制组经调查研究、总结工程实践经验、参考国际和国内相关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程主要技术内容:1总则;2车站;3停车场;4保养场;5修理厂;6枢纽站;7调度中心。
本规范主要对以下技术内容进行了修订:1 在总结国内实践经验和借鉴国内外最新发展成果基础上,对旧版《规范》根据增删内容作适当调整、充实和完善。
如新增枢纽站和调度中心两个章节等;2 重点突出站、场、厂设施的功能和设计要求。
如首末站站房、停车坪,枢纽站停车、保养、抢修、调度、监控等功能得到强化;3 明确界定概念不清和已过时指标。
如停车场总用地规模不能重复计算,必须减去首末站和枢纽站停车用地面积等;4 增加发展新要求。
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施用地综合开发利用,站场设计用地指标弹性区间核定,强化公交枢纽站内容,针对公交规划的新技术、新方法,研究多样化的城市公交运输方式,增补电动汽车、智能交通(ITS)等内容;5 方式结构变化。
按照城市公共交通工程建设标准体系修订要求,将旧版《规范》更名为《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站、场、厂工程设计规范》,仅涵盖道路公共交通方式,删除城市水上公共交通内容。
本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内容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武汉市交通科学研究所(地址:武汉市发展大道409号五洲大厦A 座6楼;邮政编码:43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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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整理《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50688-2011局部修订条文
(征求意见稿)
7.1.3
时,
70km/h,
7.2.1
表7.2.1护栏防撞等级
【修订】…原规范防撞护栏的防护等级共分五级。
但是随着城市公共交通和物流的不断发展,大型公交车与货车不断增多,譬如大型铰接客车总重可达25t,集装箱卡车总重可达55t,碰撞能量大幅提升,出现了大型客车或大型货车越出护栏的交通安全事故,同时实车碰撞试验表明,33t重的大型货车碰撞速度为65km/h时,碰撞能量大于600kJ,超过了SS级碰撞能量520kJ。
因此有些城市道路已经不满足SS级碰撞能量要求,从安全角度出发,规范增加HB与HA两个防护等级,碰撞能量分别为640kJ与760kJ。
目前国外道路护栏设计防撞能量的最高值分别为:美国548kJ、
欧盟724kJ、日本650kJ,增加两个等级后的城市道路防撞能力要求已经高于国外标准了,也符合目前我国重载车辆较多的现状。
次干路、支路常规路段一般不设置防撞护栏,但是在高边坡、桥头引道、隧道洞口连接线等路段,从安全角度,需要设置防撞护栏,但是车速较低,撞击能量不大,增加低等级防护C级,碰撞能量为40kJ。
因此在原规范五个等级的基础上,增加了低等级防护C级、高防护等级HB与HA共三个等
【修订】防撞护栏的试验碰撞条件是以碰撞能量满足相应防护等级的设计防护能量为原则制定。
碰撞能量计算公式为:
(7-1)
式中:E —碰撞能量; m —车辆总质量;
v—碰撞速度;
θ—碰撞角度。
7.2.3
【原条款】城市道路可采用刚性或半刚性或柔性护栏,并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采用不同的防撞等级和
主要是通过基础、立柱、钢板的变形来吸收碰撞能量,代表形式是波形梁护栏、金属梁柱式护栏;柔性护栏是具有较大缓冲能力的韧性护栏,主要是通过车辆碰撞时缆索的变形能力来吸收碰撞能量,代表形式是缆索护栏、高分子材质带有填充物的护栏。
增加了护栏最小高度的规定,护栏高度为护栏顶面距设计基准线的高度,以护栏面与路面的相交线为设计基准线。
7.2.4
【原条款】路侧护栏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3次干路、支路的路侧一般不设置路侧护栏,当车辆越出路外可能发生严重事故或严重二次事故的路段,宜设置防撞护栏。
次干路和支路路侧防撞护栏的防撞等级参照主干路设置。
4邻近干线铁路、水库、油库、电站等需要特殊防护的路段,应对防撞护栏进行特殊设计。
【修订】路侧防撞护栏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快速路路侧防撞
防撞护栏防护等级的适用条件
【原条文说明】…防撞护栏等级的选择不仅应考虑车辆越出路外的危险程度,也应该考虑车辆碰撞护栏的碰撞能量大小。
在车辆构成相类似的情况下,车速越高,碰撞能量一般也越大。
由此,根据需设置护栏路段的设计速度和道路等级,以及越过护栏的危险程度,确定了护栏防撞等级的选取办
法。
【修订】防撞护栏等级的选择应该考虑车辆碰撞护栏的碰撞能量大小和产生的直接危害,还应考虑车辆越出路外的危险程度。
在车辆构成相类似的情况下,车速越高,碰撞能量也越大。
由此,根据需设置护栏路段的设计速度和道路等级,以及越过护栏的危险程度,确定了护栏防护等级的选取办法。
原第2款和第3款,主要表述主干路宜设置防撞护栏,次干路、支路一般不设置路侧护栏,
7.2.5
【修订】中央分隔带防撞护栏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快速路中央分隔带防撞
防撞护栏防护等级的适用条件
2
7.2.7
【原条款】桥梁护栏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供机动车行驶的桥梁外侧应设置防撞护栏,桥侧护栏宜设置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的两侧分车带上,双幅式桥梁中央分隔带护栏与桥侧护栏的防撞等级相同,单幅式桥梁中央分隔带护栏的设置参照路基段中央分隔带护栏设置原则设计。
表7.2.7城市道路桥涵护栏防撞等级的适用条件
高路
3因桥梁线形、桥梁高度、桥下水深、车辆构成、交通量或其他不利现场条件等因素易造成更严重碰撞后果的路段,经综合论证,,其中跨越大型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轨道交通的桥梁,以及特大悬索桥、斜拉桥等缆索承重桥梁,防护等级宜采用HA级别,跨越高速铁路的桥梁应按照相关行业标准设置防撞护栏。
4
5
需
第1款对设置防撞护栏或高路缘石进行了分类,快速路桥梁设计车速高,且无非机动车和人行通道,应通过防撞护栏进行防护,如图7-1所示;其他等级桥梁,机动车道与人行道之间可以设置防撞护栏(如图7-2),或者设置高路缘石(如图7-3),路缘石设置要求应符合《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11的相关规定。
图7-1快速路防撞护栏示意
图7-2机动车道与人行道之间设置高路缘石
图7-3机动车道与人行道之间设置防撞护栏
第2款,通常情况下,桥梁路侧危险程度明显比路基段高,护栏防护等级高于路基段。
根据道路等级、设计车速与车辆越出桥梁产生二次事故严重性,选择相应防护等级的桥梁护栏,一般情况下,较高的防护等级适用于设计速度高的高等级道路或需要特别防护的桥梁,如跨越高速公路、铁路、轨道交通或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等路段的桥梁。
第
7.2.9
1
2
如果它们之间的过渡处理不当,不但会对护栏的美观效果产生影响,发生车辆碰撞过渡段护栏,还有可能发生严重事故。
因此,应对该衔接处护栏做专门的设计,使其刚度逐渐过渡并构成一个防护能力连续的整体。
【修订】根据现有护栏设置现状,不同路段的防护等级和结构形式往往不同,如果它们之间的过渡处理不当,不但会对护栏的美观效果产生影响,发生车辆碰撞过渡段护栏,还有可能发生严重事故。
因此,应对该衔接处护栏做专门的设计,使其刚度逐渐过渡并构成一个防护能力连续的整
体。
根据美国道路交通事故统计资料,车辆碰撞路侧护栏的事故中有50%发生在路基护栏与桥梁护栏的过渡段上,车辆碰撞桥梁护栏的事故中有50%是发生在桥梁护栏段部,因此桥梁护栏的过渡段设计需要特别重视,按照国内外的研究和实践成果,规定路基护栏与桥梁护栏无论是防护等级不同还是护栏的刚度及样式不同,均要进行过渡设计,如果路基未设护栏时,桥梁护栏端部应进行处理,以避免构成行车障碍物。
同样隧道出入口是事故多发点,尤其是隧道入口,进一步强调了护栏的过渡设计。
7.5.2
1
…
1
2
…
【原条文说明】7.5.2人行护栏设计的一般规定:
1人行护栏高度从可踏面算起,不低于1.1m,是为了避免了行人翻越,一般不应低于此值。
…
【修订】桥梁人行护栏的设置目的是保护行人安全,避免行人意外翻出护栏,人行护栏的高度从可踏面算起,要求不低于1.10m,为了避免行人翻越产生较大安全事故。
如果桥梁外侧为人非混行道或非机动车道时,护栏净高要高于1.40m,避免骑行人翻出护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