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培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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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维护校外培训机构和学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省教育厅等12部门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以下统称举办者),在##市范围内,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从事以中小学学生为主要对象的文化课程培训服务的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文化课程培训服务,是指中小学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科学、政治、历史、地理等文化学科及其实施与学校文化教育课程相关或者与升学、考试相关的补习辅导等培训服务。

器乐、舞蹈、书画、摄影等艺术特长类培训服务,球类、棋类等体育竞技类培训服务,科技、研学类(不得开展学科类教育活动)培训服务,以及面向社会举办实施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技能等级培训等培训机构,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设立培训机构应符合当地社会发展需要,其数量和规模应当符合教育发展需求。

第四条培训机构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做到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同步设置、党的工作同步开展,确保正确的办学方向。

第五条培训机构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接受审批机关和有关管理部门的管理、监督、检查、评估。

第二章设置条件和标准第六条申请举办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有关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单位名单,无不良记录,法定代表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无犯罪记录,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公民个人办学,举办者应当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信用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联合举办者,应提交合作办学协议,明确各举办者的出资数额、出资方式、权利义务,举办者的排序、争议解决办法等内容,出资计入培训机构开办资金的,应明确各举办者计入开办资金的出资数额、方式及相应占比;中小学校和教职员工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校外培训机构。

外部培训管理办法

外部培训管理办法

1目的为规范外部培训操作流程,明确各层级、部门职责,加强外训人员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公司及下属各分/子公司、基地所有员工。

3职责3.1人资行政中心3.1.1负责公司外部培训制度的制定、修订和监督实施;3.1.2负责年度外部培训计划的审核、制定;3.1.3负责外部培训申请的审核与组织管理;3.1.4选择、评估外部培训供应商的资质;3.1.5负责总部全部人员和分/子公司、基地中层及以上人员《培训服务协议》的签订。

3.2二级人资部门3.2.1审核外部培训申请,并汇报至人资行政中心;3.2.2负责分/子公司、基地基层人员《培训服务协议》的签订;3.2.3收集外训员工的培训总结报告,并汇报至人资行政中心。

3.3各部门负责人3.3.1结合部门员工工作水平,提交及审核本部门培训申请;3.3.2协助人资部门选定外部培训课程和讲师。

4员工申请外训的条件4.1因工作岗位、能力提升、业务发展需要,并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4.2擅长传授知识和技能的主管领导或优秀业务骨干;4.3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履行期内;4.4参加学习后,可以达到预期的培训目标;4.5被纳入公司人才发展计划或公司指定委派的员工可不受以上条件限制。

5外训申请流程5.1参加外部培训人员需填写《教育培训需求申请表》,或人资行政中心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安排外部培训,审批流程依据下表进行:6外部培训机构的选择与确定6.1外部培训机构选择和确定程序:6.1.1机构寻找:人资部门根据培训需求寻找培训机构,通过业务部门与人资部门对培训机构共同进行评估,筛选出不少于3家培训机构;6.1.2商务谈判:单次培训费用不超过10000元(含)由人资部门与培训机构进行价格的商谈,单次培训费用超过10000元由采购中心协助人资部门进行价格的商谈;6.1.3机构确定:根据评估及商谈结果进行审批,最终确定机构;6.1.4审批流程:分/子公司、基地:人资部门列出机构信息及商务信息描述—业务部门会签—采购中心会签—分/子公司、基地负责人审批;总部:人资行政中心列出机构信息及商务信息描述—业务部门会签—采购中心会签—分管副总裁审核—总裁审批;6.1.5培训协议的签订:价格确定后,由人资部门与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协议的签订。

员工外派培训管理办法三篇

员工外派培训管理办法三篇

员工外派培训管理办法三篇篇一:企业员工外派培训管理办法第一章:目的利用外部资源,提高员工专业知识,技能,技巧;更新观念,提高员工思想综合素质,提高员工绩效;促进员工个人全面发展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规范外派培训管理制度,提高外派培训效果,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外派培训:是指根据公司工作需要,指定派遣员工参加公司外的一切培训、学习活动。

第三章:外派培训员工资格审核1、以下人员可以申请外出培训(1)在公司连续就职一年以上,并且有长期在公司服务的意愿;(2)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平均分在0.8以上;(3)在上年度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以及对公司作出重大贡献的;(4)根据公司的人才储备计划被列为公司储备人才的。

2、以下人员提出外出培训的申请一律不予接受(1)在公司就职不满一年的;(2)上一年度绩效考核评分连续两个月低于0.6的;(3)上一年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4)不愿意与公司签订外出培训协议的。

第四章:外派培训员工资格审批1、公司综合办:由行政部审核推荐外派人员,报总经理批准。

2、乌海子公司:由三名行政帮手与各店店长审核推荐外派培训人员,报子公司经理批准。

3、银川子公司:由三名行政帮手与各店店长审核推荐外派培训人员,报子公司经理批准4、配送中心:由执行经理审核、审批外派培训人员。

5、被批准外派培训人员要填写《外派培训申请表》(申请表由培训部制作)。

第五章:外派培训的计划、实施、管理1、外派培训计划由公司综合办培训部拟定。

根据培训时间、地点,安排被培训人员的日程与行程。

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被培训人员。

外派培训人员与行政办公室主任签订《培训协议》此协议一式两份,培训人员和公司各执一份。

2、培训费用:(1)包括培训费、资料费、食宿费、交通费等。

由公司一次性预借报销的方式,参加培训前,公司预先支付其预算范围内的所需费用;培训期间,若发生其他费用,采取培训人员预先垫付,培训后凭发票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培训申请表、培训证书、培训协议)报销。

外派培训学习管理制度

外派培训学习管理制度

外派培训学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外派培训学习,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派培训学习活动。

第三条外派培训学习包括国内外培训、学习交流等形式。

第四条本制度要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倡导“自愿、平等、公正、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各级领导要提高外派培训学习的重要性,加强对外派培训学习的组织和管理,提高员工学习积极性和效果。

第六条公司要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合理分配外派培训学习资金,优先支持重点岗位和重点员工。

第七条公司要建立健全外派培训学习管理制度,确保人力资源学习开发计划的有效实施。

第八条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外派培训学习管理制度,确保培训学习质量和效果。

第九条外派培训学习管理工作由人力资源部门具体负责。

第十条公司要加强外派培训学习工作宣传,提高员工对外派培训学习的认识和重视。

第二章培训需求评估第十一条公司各部门要结合业务发展需要,及时评估员工的培训需求。

第十二条评估内容包括员工现有技能和知识水平、未来职业发展需求等。

第十三条评估结果由部门主管审核确认后,向人力资源部门报告。

第十四条人力资源部门要定期收集员工培训需求信息,制定培训计划。

第十五条培训计划要根据不同岗位和级别的员工需求,合理安排培训形式和内容。

第十六条培训计划要经公司领导审核确认后,组织实施。

第三章培训方式选择第十七条外派培训学习方式包括组织内部培训、委托培训机构培训、网络学习等。

第十八条公司要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和培训需求,选择适合的培训方式。

第十九条组织内部培训通常由公司内部专业人员或领导组织,针对性强。

第二十条委托培训机构培训,公司要选择具有一定规模和专业水平的培训机构,确保培训质量。

第二十一条网络学习可以灵活安排学习时间,但要注意认真学习,保证学习效果。

第四章学习记录和评价第二十二条公司要建立员工学习档案,记录培训学习情况。

第二十三条学习档案包括培训计划、学习证书、学习成绩、总结报告等。

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最新版】

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最新版】

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省校外培训机构发展,保护受教育者和培训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校外培训机构,是指在我省行政区域内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适龄儿童)设立或招生,开展非学历文化教育的培训机构,具体包括:(一)招收幼儿园、中小学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与学校文化教育课程相关或者与升学、考试相关的补习辅导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

(二)招收幼儿园、中小学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开展语言能力、艺术、体育、科技、研学等有助于素质提升、个性发展的教育教学活动,以培养中小学生兴趣爱好、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的校外培训机构。

由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青少年活动中心等事业单位,招收幼儿园、中小学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开展前述学科知识培训和素质教育培训活动的,需遵守本办法相关规定。

第三条鼓励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在我省举办高水平的校外培训机构。

国外教育机构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的,应与我国教育机构合作,并应遵守中外合作办学以及外商投资的各项规定,依法享有各项优惠鼓励政策。

第四条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做到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同步设置、党的工作同步开展。

第五条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坚持立德树人,对在培学生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增强受教育者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开展的各项培训活动,应当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第六条省、市、县(区)政府及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日常监管,实行省(市)统筹、以县(区)为主的管理模式,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

省、市、县(区)政府要建立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监管责任体系和工作协调机制。

公司外派培训管理制度

公司外派培训管理制度

公司外派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公司员工的业务能力和适应能力,提高公司整体的竞争力,制定本制度。

第2条公司外派培训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员工外派参加培训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培训计划第3条公司每年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员工的个人发展要求,制订外派培训计划,并将计划列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

第4条外派培训计划应当明确培训的目的、内容、人员、时间、经费来源等,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五章培训选拔第5条外派培训的选拔对象应当是符合公司发展需求和个人发展要求的员工,选拔应当经过个人申请、部门推荐、公司培训委员会审查等程序确定。

第6条外派培训的选拔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表现优秀、未参加过外派培训或外派培训时间间隔较长、具备所需的专业能力和语言能力等。

第七章培训承诺第7条公司外派培训的员工应当签署培训承诺书,承诺服从培训安排,恪守培训纪律,认真学习培训课程,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8条外派培训的员工在未获得公司批准的情况下不得私自延长培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培训地点,否则将被取消培训资格。

第九章培训费用第9条公司对外派培训的员工,除支付培训费用外,还应当支付员工的食宿费用、往返交通费用等,相关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10章培训管理第10条公司外派员工参加培训时,应当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培训的内容、时间、地点等,确保培训的顺利进行。

第11条外派培训的员工应当服从培训导师的管理,认真学习培训内容,积极参与培训活动,努力提高自身职业技能。

第12条外派培训的员工在培训结束后,应当及时向公司汇报培训情况,并提出个人的学习感悟和对培训效果的评价。

第13章奖惩措施第13条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加外派培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公司将给予优秀员工表彰和奖励。

第14条对于在培训过程中敷衍塞责、擅自离开培训地点等行为的员工,公司将给予批评教育甚至追究责任。

第15章附则第15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16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员工参加外部培训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参加外部培训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参加外部培训管理办法1 目的:为了规范管理公司员工参加外部培训,特制定此管理办法2 范围:全公司3 权责人资部:制定并监督实施此办法总经办:审批此办法4 定义外部培训是指员工书面申请,自愿参加公司联系的外部培训或公司出资邀请知名讲师至公司内部组织的培训。

5 内容5.1制定外部培训计划5.1.1年度外部培训计划:人资部每年下半年与各部门、培训合作方沟通协商后制定下一年度的外培训计划提交总经办审批5.1.2月度外部培训计划:人资部每月底按照年度外部培训计划和培训合作方沟通后制定下一月度的外培训计划5.2 确定人员及签订培训协议5.2.1确认参加外训的资格:由人资部按照月赴外培训计划在培训课程开课前7天与各部门、总经办确认员工的资格条件、并发布培训通知5.2.2员工自愿申请参加外部培训:符合资格条件的员工自愿书面申请选择参加外部培训课程5.2.3签订培训协议:由人资部负责制定培训协议并代表公司与所有确定参加外部培训的员工于外部培训课程开课前签订培训协议5.3 培训期间的管理要求5.3.1指定培训负责人:每次外部培训,由人资部指定培训负责人,由培训负责人负责协调与培训所产生的对内、对外所有事宜,包括出差单、费用申请和报销、培训纪律、培训会前会、培训考勤监督等5.3.2培训期间的反馈:培训负责人组织参加培训的员工在培训期间进行每日签到,培训结束后由培训负责人上交签到表至人资部并将培训期间的情况向人资部进行详细汇报5.3.3培训资料管理要求:参加外部培训的员工接受培训后按照培训制度的要求将培训教材资料(含PPT)、结业证书上交人资部存档,结业证书于培训协议约定的服务期满后返还本人5.3.4 培训行动计划:所有参加外部培训的员工都必须于培训结束3天内,按照公司的模板书写培训报告并制定培训后的行动计划上交人资部5.4培训费用5.4.1外部培训费用包括以下费用:培训费、教材资料费、讲师费、证书费、因培训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补贴等5.4.2以上5.3.1未列但属因外部培训而产生的其他费用5.5培训协议服务期管理要求5.5.1员工参加外部培训产生的费用在1000元以内(含1000元)的,人资部必须与参加培训的员工签订3个月的服务期5.5.2员工参加外部培训产生的费用在1000元以上不满3000元的,人资部必须与参加培训的员工签订0.5年的服务期5.5.3员工参加外部培训产生的费用在3000元以上(含3000元)不满6000元的,人资部必须与参加培训的员工签订1年的服务期5.5.4员工参加外部培训产生的费用在6000元以上(含6000元)不满10000元的,人资部必须与参加培训的员工签订2年的服务期5.5.5员工参加外部培训产生的费用在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的,人资部必须与参加培训的员工签订3年的服务期5.5.6培训协议约定的服务期开始时间自培训课程结束后的第一天算起,如果签有多个培训协议,最后一次的培训协议终止时间为当事人在公司的培训协议终止日期5.5.7单次外部培训结束后约定的培训协议服务期与上一次签订并约定的培训协议服务期可能会重合,公司允许可重合的服务期为6个月(合约期限不足1年的允许重合2个月,合约期限2年以下的可重合3个月,2年以上的可重合6个月)5.5.8约定的培训协议服务期超过了与参加外训员工的劳动合同期限,则参加外部培训的员工必须继续履行培训协议约定的服务期,其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培训协议期满为止5.6培训违约金5.6.1参加外部培训的员工在培训开始前(公司已支付相关培训费用),要求提前终止培训,或者被公司按规章制度取消培训资格的,或者培训刚结束后拒绝继续在公司工作的,都应按照已产生的培训费用全额向公司支付培训违约金5.6.2外部培训结束后,无论参加培训的员工是何种原因而离职导致未能履行培训协议服务期的都必须给公司支付违约金5.6.3本条第二条款的培训违约金按如下公式计算:培训违约金=(培训总费用-员工已承担的费用)÷约定的服务期限×未履行的服务期限5.6.4违约员工必须按照公司的《离职管理制度》要求办理好离职交接手续,包括履行支付培训违约金的义务5.6.5公司可以从违约员工离职当月的薪资或奖金中扣除违约金5.6.6如果违约员工离职无薪资或薪资不足以抵扣违约金,则必须在解除合约后20天内将违约金等款项缴纳至公司,延期将按违约金的数额每日按5‰加收滞纳金5.7 培训考核5.7.1员工的培训行动计划由其部门负责人和人资部培训专员跟进并考核5.7.2未完成行动计划的,公司将给予其负激励300元和扣除绩效考核10分并取消下一次参加外部培训资格5.8 执行日期:2022年12月1日起,若需调整将另行通知。

公司外训管理制度

公司外训管理制度

公司外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公司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岗位技能,公司特制定本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外训管理工作。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外部培训活动。

第二章培训计划1. 公司每年将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及员工个人发展情况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包括培训主题、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培训内容等。

2. 员工应根据个人发展需求及工作岗位需求选择参加相应的培训课程,并经主管领导审批。

3. 员工如需参加超出规定的培训活动,需提前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交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

第三章培训管理1. 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培训计划安排相应的培训课程,确保培训活动的有效性和实效性。

2. 培训期间,员工不得请假、旷工或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需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请假。

3. 员工需按时参加培训,如因故不能参加培训,需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说明原因。

4. 参加培训的员工需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讨论、完成培训作业,并在培训结束后提交培训反馈报告。

第四章培训评估1. 每次培训结束后,公司将组织员工进行培训效果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讲师等。

2. 培训评估结果将作为公司下一次培训计划的参考依据,用于优化培训内容和方式。

3. 培训效果评估结果将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参考依据,对培训效果好的员工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对培训效果差的员工将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五章奖惩措施1. 对于参加培训且培训效果良好的员工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奖励方式包括奖金、荣誉证书、晋升等。

2. 对于不参加培训或培训效果差的员工将给予相应的惩罚,惩罚方式包括扣减绩效工资、降级、辞退等。

第六章其他规定1. 公司将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心理健康培训等,以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2. 公司将鼓励员工参加外部培训课程,扩展知识视野,提高综合素质。

3. 公司将建立完善的培训档案管理系统,对员工的培训情况进行记录和跟踪。

第七章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员工外派培训管理办法

员工外派培训管理办法

员工外派培训管理办法1. 背景为了提高公司员工的职业素养,加强企业文化的传播,拓宽员工的视野,促进员工的个人成长与发展,公司决定对部分员工进行外派培训。

对于这种员工外派培训,需要制定统一的管理办法,确保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2. 外派培训的定义“外派培训”是指公司将员工派遣到国内或国外的相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等,以接受培训和学习为主要目的的活动。

3. 外派培训的范围和方式3.1 外派培训的范围(1)与公司业务相关的技能类培训,如技能提升、管理培训、行业会议等。

(2)参加各类外部公共课程、开发课程,如大学特训班、国内外名校EMBA、MBA等课程。

(3)受邀参加行业内各种活动、交流、论坛等。

(4)参加各类成功案例学习、研讨班等。

3.2 外派培训的方式(1)专项培训:公司在内部制定计划,根据员工的岗位需求,安排员工参加特定的培训活动。

(2)简外培训:员工自行申请参加外部培训机构举办的课程,公司审批后同意派遣员工参加。

(3)依托外部机构:公司委托外部机构提供特定领域的培训项目,公司员工参加。

4. 外派培训的管理4.1 拟派人员的评选(1)公司内部教育部门按照员工本身素质、绩效表现、个人职业规划等情况进行评选,形成推荐名单。

(2)推荐名单经过公司领导层正式审批后,确定参加培训人员的名单,制定详细计划。

4.2 外派培训的计划制定(1)依据培训的目的和计划,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和安排。

(2)与外派培训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确定培训的内容、时间和费用等。

(3)管理员工的签到、考勤等问题,保证员工遵守培训纪律和规范。

4.3 外派培训的经费管理(1)培训经费由公司内部财务部门按照公司年度经费预算进行统筹管理,定期向公司领导层汇报。

(2)外派培训的经费由外派培训机构或企事业单位承担的部分,公司内部进行核算和报销处理。

4.4 培训反馈和总结(1)外派培训结束后,安排员工进行反馈和总结,汇总培训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收获。

(2)根据员工反馈和总结的结果,提出改善和完善的措施和建议,持续优化外派培训的内容和方式。

公司员工外派培训学习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外派培训学习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外派培训学习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员工的外派培训管理,保证外派培训质量,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

店铺为你整理了员工外派培训管理制度,希望你喜欢。

员工外派培训管理制度篇一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外派培训管理,保证外派培训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派及私请外出培训学习员工。

第三条权责单位1.办公室负责此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工作。

2.总经理负责此制度发布、修改和废止的核准工作。

第二章外派培训需求申请第四条培训人选确定1.部门经理、公司领导或办公室,视实际需要可提议指派受训人员。

2.各部门结合部门发展的需要与员工的实际工作表现,推荐合适人员参加外派培训。

3.员工个人根据工作的需要,也可以向公司提出参加外派培训的申请。

第五条外派培训申请参加公司外派培训学习的人员应事先填报“外派培训申请表”,提交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外派培训需求,报总经理审批通过后组织实施。

“外派培训申请表”见附录一。

第三章外派培训形式第六条外派培训可选择大专院校进修交流、参加专题讲座和交流会、赴国外参观或考察、到其他公司或工厂进行访问交流等方式,如下图所示。

第四章外派费用管理第七条外派培训费用参训员工与企业签订“培训协议”,双方签字后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执行。

“培训协议”一式两份,参训员工和企业各执一份(培训协议模板见附录二)。

第五章外派培训人员的管理第八条员工参加外派培训期间,视同正常上班,其工资与各项福利待遇正常计发。

外派培训的方式到大专院校进修交流派赴国外参观或访问考察参加专题讲座和交流会到其他公司参观或访问第九条受训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外部培训机构的各项规定与要求,凡因违规违纪受到培训机构处分的,公司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相应的处分。

第十条受训学员需在学习结束的五天内,对学习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并交办公室备案,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第十一条培训期满,受训学员必须按时回公司报到,如逾期不归,按旷工处理。

第十二条参加外派培训的人员应将所学知识整理成册,列为培训教材,并担任相关讲座的讲师,将培训所学的知识、技能传授给相关人员。

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维护校外培训机构和学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省教育厅等12部门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以下统称举办者),在##市范围内,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从事以中小学学生为主要对象的文化课程培训服务的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文化课程培训服务,是指中小学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科学、政治、历史、地理等文化学科及其实施与学校文化教育课程相关或者与升学、考试相关的补习辅导等培训服务。

器乐、舞蹈、书画、摄影等艺术特长类培训服务,球类、棋类等体育竞技类培训服务,科技、研学类(不得开展学科类教育活动)培训服务,以及面向社会举办实施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技能等级培训等培训机构,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设立培训机构应符合当地社会发展需要,其数量和规模应当符合教育发展需求。

第四条培训机构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做到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同步设置、党的工作同步开展,确保正确的办学方向。

第五条培训机构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接受审批机关和有关管理部门的管理、监督、检查、评估。

第二章设置条件和标准第六条申请举办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有关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单位名单,无不良记录,法定代表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无犯罪记录,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公民个人办学,举办者应当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信用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联合举办者,应提交合作办学协议,明确各举办者的出资数额、出资方式、权利义务,举办者的排序、争议解决办法等内容,出资计入培训机构开办资金的,应明确各举办者计入开办资金的出资数额、方式及相应占比;中小学校和教职员工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校外培训机构。

校外培训机构设置与管理办法

校外培训机构设置与管理办法

校外培训机构设置与管理办法校外培训机构设置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校外机构设置和管理,促进我市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2〕78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校外培训机构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审批,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学科培训、艺术培训、体育培训、科技普及、社会实践活动等各类形式的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以下统称为“校外培训机构”),不包括3周岁以下婴幼儿早教机构、托管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及特殊行业或相关主管部门有特定准入规定的培训机构。

第三条市教育局负责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的宏观管理与监督指导,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依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工作,统筹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做到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同步设置、党的工作同步开展。

校外培训机构党组织实行主管部门与属地管理相结合,以主管部门管理为主,同时接受机构所在地党组织指导和管理。

第五条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育公益属性。

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质量,培养合格人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政府部门的管理、监督检查、评估。

第二章设置条件及标准第六条申请举办校外培训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一)举办者应为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个人(国家公职人员除外)。

(二)拟任校外培训机构校长年龄,男不超过70周岁、女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专职主持日常工作,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的相关教育教学经验。

(三)有一定数量与开办专业和办学规模相适应的教师。

公司外派培训管理制度

公司外派培训管理制度

公司外派培训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提高公司的国际竞争力,公司制定了《公司外派培训管理制度》。

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境内外派培训行为的管理,在外派期间,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相关要求,确保培训的效果和安全。

二、外派培训的管理1. 外派培训的目的公司外派培训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管理能力,增加员工的国际视野和语言能力,促进企业与国际合作伙伴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2. 外派培训的程序(1)员工提出培训需求:员工应当向公司提出外派培训的申请,包括培训项目、时间、地点、经费等相关信息。

(2)部门审核:员工所在部门应当对员工的培训需求进行审核,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来确定是否同意外派培训。

(3)公司审批:经部门审核后,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对外派培训的申请进行最终审批,并确定培训的具体安排。

(4)培训准备:公司应当为外派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资料和准备工作,确保员工在外派期间顺利进行培训。

3. 外派培训的安排公司应当根据员工的具体需求和实际情况来安排外派培训的时间、地点和内容,选择合适的培训机构或者合作伙伴,确保培训的效果和质量。

4. 外派培训的培训机构公司应当选择合法合规的培训机构或者合作伙伴来进行外派培训,确保培训机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专业水平,提供优质的培训服务。

5. 外派培训费用公司应当为外派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费用和补贴,包括交通费、住宿费、餐费、培训费等相关费用,确保员工在外派期间的生活和培训都能得到保障。

6. 外派培训的安全公司应当对外派员工的安全进行保障,包括提供必要的保险和应急措施,确保员工在外派期间的身体和财产安全。

7. 外派培训的效果评估公司应当对外派员工的培训效果进行评估,确定培训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并根据评估结果对培训进行总结和改进。

8. 外派培训的管理责任公司领导、人力资源部门、部门经理等相关部门和人员应当共同配合,对外派培训的管理和执行负责,并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外派培训管理办法完整版

外派培训管理办法完整版

外派培训管理办法一、目的与原则1. 外派培训有助于拓宽员工视野,提高专业技能和业务素质,培养复合型人才。

2. 外派培训应以企业发展为导向,注重实效性与针对性。

3. 外派培训应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优先考虑具有发展潜力和发展需求的员工。

二、组织与分工1. 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外派培训政策和规划,并监督执行情况。

2. 各部门负责组织筛选符合条件的外派候选人,并为他们提供必要支持和协助。

3. 外派培训机构负责提供优质的课程内容和教学资源,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三、资格与条件1. 员工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a. 具备较强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高的职业素养和工作表现。

b. 有意愿并有潜力成为公司业务骨干的员工。

c. 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创新思维,能够积极参与公司和组织的各项活动。

2. 员工在外派培训期间的待遇参照公司相关政策执行。

四、报名与选拔程序1. 报名阶段:人力资源部发布外派培训的通知,各部门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员工报名参加。

2. 选拔标准:人力资源部和相关部门共同讨论决定最终名单,并报请主管领导批准。

3. 培训协议签订:被选中的员工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五、培训内容与时间安排1. 培训内容应与员工职业发展需求和公司发展战略相结合。

2. 培训时间由人力资源部统筹安排,并在征求员工同意的基础上予以实施。

六、培训后的跟进与评价1. 参加过外派培训的员工回到公司后,需分享所学知识与经验,传授给其他同事,提高团队的素质和竞争力。

2. 人力资源部需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以便于今后更好地开展培训工作。

七、保密条款1. 参加外派培训的员工有责任保护公司的机密信息安全,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

2. 违反保密协议的,将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八、附件:《外派培训申请表》、《外派培训协议书》等相关表格模板。

九、解释与修订本管理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属于人力资源部,并根据实际需要不断调整和修订。

员工外培管理制度

员工外培管理制度

员工外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员工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本公司制定了《员工外培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的外培培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参加外部机构组织的培训班、课程、研讨会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全面、有序地开展员工的外培培训活动,为员工提供学习和发展的机会,促进个人成长和事业发展。

第四条员工外培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自愿参加、依法合规、学用结合、实效导向。

第二章外培申请与审批第五条员工如需参加外培活动,应当提前向所在部门提交外培申请,包括外培计划、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费用等。

第六条部门领导应当审核员工的外培申请,确认申请内容是否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和员工的职业规划,并根据情况予以批准或否决。

第七条领导批准外培申请后,应当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供相关信息,由人力资源部门进行记录和备案,并通知员工参加培训的具体安排。

第八条员工应当根据外培的安排参加培训班、课程等活动,不得私自更改或取消培训计划。

第三章外培管理与考核第九条员工参加外培活动应当积极学习,认真完成培训任务,按时按量提交培训成果,并通过公司规定的考核评估。

第十条员工在外培过程中,不得影响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任务,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十一条外培结束后,员工应当及时向领导汇报外培的收获和成果,将培训的知识和技能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提高工作效率和业绩水平。

第十二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外培表现和成绩,进行评优奖励和晋升提拔,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荣誉称号。

第四章外培费用与报销第十三条员工参加外培活动的培训费用由公司承担,包括培训费、住宿费、交通费等,员工不得私自报销或收受来自培训机构的费用。

第十四条员工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报销凭证,按照公司规定的报销流程和标准,及时报销外培费用。

第十五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报销情况和培训反馈,定期对外培费用进行审核和汇总,确保费用的合理有效使用。

员工外派培训管理制度范本

员工外派培训管理制度范本

员工外派培训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拓宽其知识和技能,并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员工因工作需要而外派参加培训的管理。

第三条外派培训是指公司将员工派往外部培训机构、学校或其他地点参加专业培训、学习、交流或进修等活动的行为。

第四条公司将员工派往外部参加培训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增强员工的综合能力,并进一步推动公司的发展。

第二章培训计划和申请第五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岗位要求、工作需求和个人发展规划等因素,制定员工外派培训计划。

第六条员工可以根据自身的发展需求和个人意愿申请参加外派培训,但必须符合公司的规定和要求。

第七条员工申请外派培训时,需填写《员工培训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八条公司将根据培训计划和申请情况,结合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发展潜力,综合评估并确定是否同意外派培训。

第九条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和预算限额,确定每年拟派出员工外派培训的人数和名额。

第十条公司将根据不同的培训项目和内容,制定相应的培训费用预算,并由财务部门审核和批准。

第三章培训机构的选择和合作第十一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培训需求和培训计划,选择合适的培训机构进行合作。

第十二条公司将充分考虑培训机构的声誉、师资力量、课程设置和培训效果等因素,进行评估和选择。

第十三条公司将与选定的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合作协议,并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第十四条培训机构应保证提供高质量的培训服务,保障员工的学习效果和培训成果。

第四章培训费用和报销第十五条公司将按照规定的培训费用标准,负责支付员工的培训费用。

第十六条员工参加外派培训期间的交通费、食宿费和其他合理费用,由公司负责承担。

第十七条员工参加外派培训结束后,需向公司提供培训证书、学习报告或其他培训成果,以便进行评估和复核。

第十八条员工参加外派培训的期间,仍应履行公司的工作职责和义务。

第五章培训期限和考核第十九条员工参加外派培训的期限应根据实际需要和培训计划来确定,并经过公司管理层的批准。

校外培训管理制度

校外培训管理制度

校外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经营行为,保障学生的权益,提高校外培训教育质量,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校外进行各类培训教育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艺术、体育、学科等培训。

第三条校外培训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开展合法经营活动。

第四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防止乱收费、虚假宣传等违规行为。

第五条学生和家长有权根据本制度向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投诉举报。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校外培训机构应当设立管理机构和教学机构,确保管理与教学的有序进行。

第七条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培训机构的发展规划和业务流程,并对教学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第八条教学机构负责组织培训教育活动,制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并保障教学质量。

第九条管理机构和教学机构应当设立教学质量保障组织,为学生提供教学质量保障服务。

第十条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组织,包括但不限于财务、行政、宣传等部门。

第三章课程设置第十一条校外培训机构应当根据学科特点和学生需求,合理设置课程。

第十二条课程设置应当满足学生的个性化需求,培养学生的多元化能力。

第十三条课程设置应当与学校教学大纲相衔接,保障学生的学业发展。

第十四条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定期评估课程设置,调整和优化课程结构。

第四章教学管理第十五条教师资格:校外培训机构应当配备经过合格培训并具备相应资格的教师。

第十六条教学方式:校外培训机构应当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课堂教学、实践教学等。

第十七条教学评价: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教学评价体系,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定期评估。

第十八条教学效果: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关注学生的学习效果,制定相应的教学反馈机制。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九条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

第二十条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对教学场所、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安全。

第二十一条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安全预警机制,对可能发生的安全风险进行及时排查和处理。

对外培训管理办法

对外培训管理办法

对外培训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对外培训活动,提高教育培训质量,根据国家教育相关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培训计划编制1.按照教育部规定的课程体系,根据对外培训需求,制定一年的培训计划。

2.培训计划应包含课程名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培训人数、培训费用等内容,并向有关部门报备。

3.编制培训计划时需要考虑市场需求、教育资源、师资力量等因素。

三、培训机构资质1.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外培训机构应取得相关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2.培训机构应具有完整的管理制度、教学设施和师资力量,确保培训质量。

3.对外培训机构要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承担法律责任,合理定价,不得哄抬价格或变相收费。

四、师资力量1.培训机构应当招聘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教师进行教学。

2.培训机构应加强对教师的管理和培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3.培训机构应对教师进行考核,并建立师德考评制度。

五、培训课程设置1.对外培训机构应按照课程体系设置培训课程和内容,确保培训课程的质量。

2.培训课程设置应当符合市场需求,结合教学实践,体现现代教育理念。

3.培训课程定期进行审查和改进,以适应市场需求和时代发展。

六、培训过程管理1.对外培训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建立学员档案,完善教学过程管理。

2.培训机构应当加强对学员的沟通和交流,了解学员的教育需求和学习情况,提高培训效果。

3.培训机构应建立学员评估制度,了解学员对教学质量和服务满意度,为未来的培训工作改进提供参考。

七、培训成果核实1.培训机构应对学员的学习情况进行跟踪、核实和,确保培训效果。

2.培训机构应向培训学员发放证书或学习成绩记录,记录学员的学习成果,保障学员的合法权益。

3.培训机构应加强与用人单位的联系和沟通,了解用人单位的招聘需求和用人标准,为学员提供就业服务和推荐。

八、违反管理办法处理对外培训机构如果违反本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将视情节轻重进行以下处理:1.违规的培训机构将被责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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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S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层文件
培训协议
甲方: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乙方委派(先生/女士)作为讲师到甲方培训,培训内容为:
,由甲方指定(部门)负责讲师接待与培训的组织实施。

二、本次培训日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培训总时数为小时,具体上
课时间和上课地点由甲方安排,乙方及其委派人应遵守。

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提前通知乙方的前提下,延长或缩短培训时间。

三、培训费用的计算标准与支付办法:
1、培训费用指培训期间的讲师授课费及差旅费。

2、培训费用的计算:授课费按每小时人民币元的标准计算;讲师培训期间的差旅费按甲方出差管
理办法相关规定计算。

3、培训费用的支付:培训费用在培训结束后七天内,由甲方指定的培训组织实施部门负责计算培训费用,填写
付款通知书,报人力资源本部审核,经总裁批准后,由财务本部转帐到乙方提供的帐户,乙方应在收到转帐款三天内开具正式发票给甲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根据实际需要编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的和预期效果。

乙方应根据该计划选择合适的师资担任培训
讲师,并事先对课程安排、教材选定作出计划报甲方备案。

2、甲方可根据培训目的需要,随机对乙方委派讲师的教学效果进行评估,如效果评估结果不理想,甲方有权要
求讲师改进,直至要求乙方另派他人作为讲师,由此造成的培训费用增加由甲、乙双方根据各自过错共同承担。

3、甲方为乙方委派讲师的教学提供充分的支持。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要求委派讲师在培训期间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按时参加培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应至少提前
一天通知甲方。

2、乙方及其委派的讲师不得将甲方的技术、商业秘密向外透露,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及其委派人的法律责任。

六、甲、乙双方的任一方不得单方面违反本协议规定,否则违约方将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如发生任何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甲、乙双方约定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双方约定的其它事宜: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文件编号:版次:A/0
SBS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层文件
培训合同
(编号:)
甲方: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指派乙方外出培训,乙方愿意接受甲方指派参加以下培训。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培训内容:
二、培训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培训地点:
四、培训费用的支付:
1、培训费用指在培训期间支付给培训单位的费用及培训期间的差旅费。

2、培训费用在培训前由甲方替乙方预付。

3、乙方在培训期满后,若成绩合格,则甲方为乙方报销培训费用。

4、乙方在培训期满后,若成绩不合格,则必须承担所有的培训费用,即向甲方支付原由甲方为乙方预付的培训费用。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培训期间,甲方按公司规定发给乙方薪资。

2、甲方因工作或技术需要,有权要求乙方延长或缩短培训期限,但如果是由于甲方要求乙方缩短培训时间而造成乙方培训成绩不合格,则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3、乙方在培训期间成绩不合格,甲方有权予以相应的行政处分。

4、乙方在培训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学习情况进行跟踪调查。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的安排参加培训学习。

2、乙方在培训期间必须遵守培训单位的规定。

3、乙方不得将甲方的技术、商业秘密向外透露,否则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4、乙方在培训期必须致力于学习,不得在此期间内从事其它的工作,否则从事其它工作的利益归属甲方所有。

七、违约赔偿责任:
1、在职培训期间,乙方因违法或严重违反培训单位制度等重大错误被开除,或乙方中途自动放弃培训,乙方必须全额赔偿甲方为其预付的培训费用。

2、培训期满后,乙方在公司服务期间,因违纪等重大过错被辞退,或乙方提前离职,根据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相应的费用:
(1)培训费用200元(含)以下,服务期限为两个月。

若乙方每少服务一个月则必须赔偿甲方总培训费用的1/2。

(2)培训费用200元(不含)~500元(含),服务期限为三个月。

若乙方每少服务一个月则必须赔偿甲方总培训费用的1/3。

(3)培训费用500元(不含)~1000元(含),服务期限为六个月。

若乙方每少服务一个月则必须赔偿甲方总培训费用的1/6。

(4)培训费用1000元(不含)~3000元(含),服务期限为一年。

若乙方每少服务一个月则必须赔偿甲方总培训费用的1/12。

(5)培训费用3000元(不含)~5000元(含),服务期限为二年。

若乙方每少服务一个月则必须赔偿甲方总培训费用的1/24。

(6)培训费用5000元(不含)以上,服务期限为三年。

若乙方每少服务一个月则必须赔偿甲方总培训费用的1/36。

注:本合同中的“服务期限”指乙方在培训结束之日起必须为甲方提供服务的时间,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与劳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不同,分别按各自规定执行。

3、若因甲方经营或其它非乙方过错原因提前辞退乙方的,乙方不承担本条第2款约定的赔偿责任。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如发生任何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如不服仲裁裁定,甲、乙双方约定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双方约定的其它事宜: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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