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市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
建筑起重机械监督检验工作有关规定
铁岭市建筑起重机械监督检验工作(暂行)规定一、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监督检验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本规定是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使用单位接受监督检验的指导性文件。
进行建筑起重机械监督检验工作的部门(检验室)也应按照本规定实施。
二、监督检验范围本规定所称建筑起重机械,是指纳入特种设备目录,在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安装、拆卸、使用的起重机械。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铁岭市行政区域内,建筑起重机械中各类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安装过程的监督检验。
塔式起重机在使用过程中顶升不实施监督检验,使用单位应该负责其安全性能。
三、检验机构在铁岭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建筑起重机械安装过程的检验工作原则上由铁岭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承担。
四、检验依据及收费标准国家质检总局《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规则》(TSG Q7016-2008)(以下简称《规则》);辽宁省物价局、财政厅文件:辽价发(2003)43号。
五、安装单位基本要求1、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安装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2、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和安装单位应当在签订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合同中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与安装单位签订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安全协议书。
3、安装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一)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建筑起重机械性能要求,编制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二)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及现场施工条件;(三)组织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四)制定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五)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房屋建设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基本要求
两工地检验检测机构基本条件申请核准的两工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申请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有独立法人资格。
从事监督检验的机构应当具有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事业法人资格;(二)有与其承担的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检验检测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负责人具有特种设备检验师(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资格;(三)有与其承担的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场地、装备和检测试验手段;(四)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并且有效运转;(五)有与其承担的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标准,并且认真执行。
有一定的规模。
1.人数:不少于20人。
2.固定资产总值:不低于100万元,其中检验仪器设备、设施总值不低于50万元。
(六)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力量1.机构负责人:具有较强的管理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熟悉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和检验业务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
2.技术负责人:有相关项目检验师以上资格,从事特种设备相关工作5年以上,熟悉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检验业务,具有岗位需要的业务水平和组织能力。
3.质量负责人:有相关项目检验师以上资格,从事特种设备相关工作5年以上,熟悉质量管理工作,具有岗位需要的业务水平和组织能力。
4.检验责任工程师:有相应项目的检验师以上资格(国家尚未组织检验师考试的项目除外),具有岗位需要的技术业务水平。
5.持证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比例满足以下要求:持证人员数量占机构职工总数的比例不小于75%,工程技术人员数量占机构职工总数的比例不小于70%。
各类人员配备与申请项目相适应,具体要求见表1。
(七)具有与申请项目相适应的检验仪器设备及设施,具体要求见表1。
(八)具有以下场地、设施:1.建筑面积不少于200m2的固定办公场所;2.使用面积分别不少于10m2的档案室、图书资料室;4.满足存放要求的专用仪器设备室;5.每5人至少拥有1台计算机,并且能够满足出具检验报告的需要;6.必要的交通、通信工具及办公设施。
浅析两工地起重机械检验检测
民营 科技2 0 1 3 年第8 期
浅析两 工地起重机械检验检 测
武 利 宇
( 安 徽 省特 种 设 备 检 测 院, 安 徽 合肥 2 3 0 0 0 0 )
摘 要: 对房屋建筑工地和 市政工程工地( 简称 两工地 ) 所使 用的起 重机械进行 日常的现场检验检 测 , 是保证机械使 用安全 的核心 环节 。介 绍了在对起重机械进行检验检测 的过程 中所积 累的 经验和体会。 关键词 : 起 重 机械 ; 检验检测 ; 经 验 体 会
随着 中国经济的发展 , 房屋建筑工 地和市政工程 工地越来越 地起重机械检验检测 的第一步 ,为后续 的检 验提供 了技术信息 , 多 。伴 随技 术的进步 , 工地上越来越多 的人工劳动被机械代替 , 其 检验员需要认真审查 。 中, 起重 机械 就是其 中之一 , 起重机械属于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是 2 现场 检 验 条 件 确 认 般情况 下 ,两工地 的检验在 下雨或 大风 的情 况下不 能进 指涉及 生命安 全 , 危 险性 较大 的锅炉 、 压力容 器 ( 含气瓶 , 下 同) 压力 管道 、 电梯 、 起 重机械 、 客 运索道 、 大 型游乐设施 和场 ( 厂) 内 行 。但是 , 除了天气原 因, 具体现场 的情况还需要检验员在工作之 因为这关系到 自身安全。具体 的有 : 现场满足检 专用机动车辆 。起 重机械 , 是指用于垂 直升降或者垂 直升降并水 前进行详细确认 , 工作 电源 , 以及 必要 的检验 辅助 工具 平移动重物 的机电设 备 , 其 范围规定为额定 起重量大 于或者等 于 验 和安全需 要的安全 照明 、 需要 固定后方可 进行检验 的可转动部件 ( 包 括可 动结 0 . 5 t 的升降机 ; 额定起重量大 于或者等于 l t , 且提升高度大 于或者 或者器械 ; 等于 2 m的起重机 和承重形式 固定 的电动葫 芦等 。符合两工地用 构 ) , 固定牢靠 ; 需要进行现场射线检测 时 , 隔离 出透照区 , 设 置安 的特种起重机械设 备包括桥式起重机 、 门式起 重机 、 塔式起重机 、 全标 志 ; 防爆设备现场 , 具有 良好的通风 , 确保环境空气 中的爆炸 流动式起重机 、 升 降机 、 旋臂式起重机等。 性气体或者可燃性粉尘物质浓度低于爆炸下限的相应规定等 。此 为 了加强特种 设备 的安全监察 , 防止和减 少事 故 , 保 障人 民 外 , 为了节省检验 的时 间, 使用单 位应该提前 委托维保 单位拆 卸 群 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 促进 经济发展 , 国家制定 了《 特种设 备安全 需要拆卸才 能进行检 验的部件 、 零部件 、 安全保护 和防护装置 , 拆 监 察条例 》 、 《 起重机 械安全 监察规 定》 、 《 建筑起 重机 械安全 监督 除受 检部位妨 碍检验 的部件 或者其他 物品 ;需 要进行 载荷试 验 配备 满足载荷试 验所规定 重量 的重物 ; 起重 机械 主要受力 部 管 理规 定》 等一系列条例规定 , 配套《 起重机设计规 范( G B T 3 8 1 1 — 的, 主要 焊缝 、 严重腐蚀 部位 , 以及检验 人员指定部位 、 部件清 理 2 0 0 8 ) 》 、 《 起 重机械使 用管理规则( r I . S G Q 5 0 0 1 — 2 0 0 9 ) 》 等一系列规 件 、 范规则 , 从 而保障起重机械 的安 全使用 。作 为保 障安全 的方法之 干净 , 露出金属表面等 。 国家规定 的检验 检测机 构所从 事的检验 检测工 作 , 就显 得很 3 现 场 检 验 重要 。而对于两工地用起 重机械 的委托检 验 , 其 中的核心 环节之 现场检验主要包 括 : 1 ) 技术资料 审查 ; 2 ) 基础 轨道检查 ; 3 ) 外 就是 检验员 日常 的现场检 验。现场检验 的结果 , 在一定 程度上 观金 属结构检查 ; 4 ) 主要机械零 部件与机 构 的详 细检查 ; 5 ) 电气 保证 了起重机械使用 的安全 。本人作 为一 名起重机 械检验员 , 经 设备 和主要 电器 元件检查 ; 6 ) 液压 系统检查 ; 7 ) 安全装 置及 防护 常对 两工地用起重机械进行 实地检验 , 总结 出了一些关于 检验过 措施检查 ; 8 ) 性能试验 。关 于各项 的详细检查方法 , 每个检测单位 程 和方法 的经验 , 以下按照检验检测 的具体过程进行汇总。 会有详细 的规定 和记 录, 检验员可 以根据具体 检验规则和技术规 1 文 件 审查 范进行现场检验 。下 面, 根据我个人在 日常现 场检验过程 中的情 在 实际的检验过程 中 , 第一 步一 般都是 到工 地项 目部 审查 技 况 , 总结 出实际具体 的检验程序。 . 1 外观周边检查 术文件 、 安装 资格 文件 、 施工作业 文件 、 操作人员证 件 。资料 主要 3 包括 : 1 ) 产 品质量合格 证明 ; 2 ) 安装及其使 用维护说 明 ; 3 ) 型式 试 检验员到达现场 , 首先就能看到起重机械 的整体外观及周边 验 合格证 明 ; 4 ) 制造 监督 检验证 书 ; 5 ) 施工 方 案 ; 6 ) 安 全 管理 手 情况。比较常见 的有 : 1 ) 整机大体的锈蚀情况 , 判断是否要 除锈刷 册 。产 品质 量合格证明真实 的反 应了产 品出厂年限 , 设备使用 必 漆 。一般起重机械都在室外 , 锈蚀是很 正常 , 并且一般也不会影 响 须未超过规 定出厂年限 ( 塔 式起重机 : 6 3 0 K N. m 以下型号不超 过 到整机 机构性能 , 但为 了避免后期锈 蚀加速 , 对 能够看 出明显锈 1 0年 、 6 3 0 — 1 2 5 0 K N . m型号不超过 1 5年 ;施工升 降机 : s c型不 超 蚀的构件 , 还是要求刷漆 或更换 。 2 ) 周边输 电线和变压器。 对 于处 过 8年 、 s s型不超过 5年 ) , 施工升 降机 的防坠器最近一次检测 时 于塔机起 重臂 以下 的输 电线 和变 压器 , 需要做 防护 ; 对 于距 离塔 间都未超过 1年。通过说 明书 , 我们 可以确定起重机 械的详细技 机大于要求但在附近 的高压输 电线 , 则需要做好塔 机司机室绝缘 术参数 , 包括额定起重量 、 起升高度 、 起升 速度 等。其 中, 塔式起重 和基础接地 防护 。3 ) 起重机械下 的工棚 、 工地 临时办公 室 、 建筑 机说 明书中的力 矩曲线图很重要 , 它可 以帮助我们对起 重机力矩 物。规定要求塔机起重臂运 动范 围以下不允许 有办公居住等人员 试 验是否符合做 出判断 。两工地用起 重机械 的制造监督检验 , 各 聚集 的临时建筑物 。 个 省开始实行 的时间不 同,比如 安徽省到 2 0 0 8年才 真正开始实 3 . 2 空 载运 行 情 况 检 查 施, 对之前 的比较 旧的起重机械 , 就没有制造监督检验证书 。还有 日常检验 过程 中, 检验员 到达一个工 地后 , 一般 在查 阅登记 部分两工地用起重 机械就一直没有 实行制造监督 检验 , 比如高 完 资料后 就立即进入起重机械检查 。在这种情况 下 , 如果 机械本 处 作业 吊篮 。随着城 市高层建筑工地越来 越多 , 吊篮在 两工地检 身有严 重的问题 ,盲 目进 入内部进行检查就存在 很大的风 险, 严 验 检测 的业务量越来越 大。对于塔式起 重机和施工 升降机 , 施工 重影 响检验员 自身安全。例如 , 施工升 降机上限位 、 极 限位挡板脱 方案是 我们要查 的重 点资料。方案 中必须 明确周边外 电防护措施 落 或安装错位 ( 使 用单位 日常使 用不需要 到达顶层 , 无 法发 现问 和 作业半 径 内障碍 物 的防碰撞措 施 , 建筑起 重机械 基础 、 结 构附 题 ) , 无法限位 , 则会导致升降机冲顶。所 以, 在进入起重机械 内部 墙 预埋 件等隐蔽工程必须 符合要求 。此外 , 方 案 中会有安拆 资质 详 细检查前 , 检验 员首先应该让 它空载运 行一个动作 周期 , 观察 和安拆 过程等 ,这些都是 我们判断设备安 装正确性 的重要资料 。 整机 机构稳定性 , 听听运行机构 声音是否 正常 , 远距离 观察 限位 对 于安 全管理手册 , 则是检验员在 现场检验之 前对起重机 械具 体 是否有效等 。总之 , 空载运行情况检查是 在两工地起重机械检验 信息 的了解 。起重机械 的检验 , 是在 起重机械使 用单位进行 经常 检测工作中容易被 检验员忽视 的重要安全保 障。 性 日常维护保养和 自行检查 的基础上 的检验 。一般工地上很少会 3 I 3 整机各机构详细检查 单独 出一份关 于 自检 的记 录 , 而安全 管理手册里 就有设备首次 安 对于详细检查 , 各种 技术规范和检验单 位的细则都有详细 的 装和后期安装 的详细参数记录和 自检项 目记 录。文件 审查 是两工 规定 , 检验员应 该严格执行 , 此 处不再赘述 。 ( 下转 1 0 9页 )
“两工地”起重机械检验检测质量控制分析
“两工地”起重机械检验检测质量控制分析发布时间:2023-04-19T08:34:32.785Z 来源:《新型城镇化》2023年6期作者:官庆猛[导读] 随着“两工地”建设的持续推进,起重机械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身份证号:4306021984080XXXX摘要:随着“两工地”建设的持续推进,起重机械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合格的起重机械不仅关系到工程安全,而且直接关系到人身安全,因此对起重机械的检验检测质量控制具有重要意义。
本研究旨在探讨“两工地”起重机械检验检测质量控制分析的方法和过程,为提高起重机械的验收合格率提供技术支持和方法参考,并为减少起重机械事故提供有力的保障。
本文提出的质量控制和管理策略,可有效提高起重机械验收合格率,保障“两工地”建设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未来的研究中,可以进一步探索起重机械的智能化检验检测方法,提高其效率和准确性。
关键词:市场化;“两工地”起重机械;质量;监督前言:“两工地”起重机械检验检测质量控制分析的研究旨在探究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情况以及检测公司的检测质量和设备安装质量。
目前,“两工地”起重机械的检验检测规定较为含糊,对检验检测机构及检验方法缺乏明确规定,这直接影响到对设备安装质量的验收把关。
因此,理顺两工地检验检测关系已成为安全监管的当务之急。
同时,随着民营企业的进入,“两工地”起重机械第三方检验市场逐步走向市场化,但市场竞争机制下,价格战、检测行为不规范等行为,为安全生产埋下了重大隐患,事故时有发生。
针对“两工地”起重机械的事故高发性、施工环境的不可控性给检验工作带来的难度,如何提高“两工地”起重机械检验质量成为当前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起重机械检验检测质量控制的重要性起重机在当代的高层建筑中作为一个必要的设备,其运行对于人类而言产生了相当的好奇性与便捷性,但是同时又怀揣着戒备心与不安,所以只要产生了相对重大的安全事故,就会引发一系列的负面影响。
从最近几年所发生的事故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工作人们不注意对起重机械实施检验检测管理和维护,将会对人类的生命财产带来很大的危害,甚至产生经济损失与人员伤亡。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日期】2011.07.20•【字号】苏建质安[2011]514号•【施行日期】2011.07.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工作的通知(苏建质安〔2011〕514号)各市、县建设局(委)、质监局,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局:为了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166号令)要求,现就加强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开展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核准工作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是确定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设备安全运行的一项重要技术把关工作,关系到建筑业安全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监部门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工作,认真按照有关规定抓好落实。
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由省质监局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核准。
省质监局在进行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核准前,应当结合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布点规划,征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意见。
二、加强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工作的管理(一)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取得省质监局核准的资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在其核准的资质范围内开展检验检测工作,并出具真实、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在使用前,应当委托具备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在监督检验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时,对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单位或使用单位提交的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报告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核实,不符合要求的不予使用登记。
房屋建筑工程“塔式起重机”区域安全检查清单
房屋建筑工程“塔式起重机”区域安全检查清单一、检查区域:基础区域1、检查项目:基础围栏1)检查内容:1、塔吊基础应设置连续围栏;2、围栏高度不低于1.8米;3、围栏顶部不能做成尖锐状;4、围栏应有门锁;5、塔吊水平封闭应预留人员检查通行的洞口。
2)规范依据:JGJ305-2013:表D-14施工升降机应设置高度不低于1.8m的地面防护围栏,并不得缺损,并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要求;2、检查项目:塔吊基础1)检查内容:1、基础应无积水,有排水设施;2、基础杂物应清理干净;3、基础应无沉降、倾斜。
4、塔吊定位应合理。
2)规范依据:JGJ 196-2010:3.1.2 塔式起重机的基础及其地基承载力应符合使用说明书和设计图纸的要求、安装前应对基础进行验收。
合格后方可安装。
基础周围应有排水设施。
3、检查项目:电气安全1)检查内容:1、开关箱:a应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b塔吊电源开关箱与照明灯开关箱应分开;c开关箱应符合相关规范规定。
2)规范依据:JGJ 46-2005:1.0.3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机构,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三级配电机构;2、采用TN-S接零保护机构;3、采用二级漏电保护机构。
4、检查项目:结构件1)检查内容:1、严禁采用普通标准节作为预埋节;2、连接螺栓、销轴、紧固件的紧固、连接应符合规范要求;3、底架、标准节应无明显塑性变形、裂纹和严重锈蚀,焊缝应无明显可见的焊接缺陷。
4、高强螺栓连接应按说明书要求预紧,应有双螺母防松措施且螺栓高出螺母顶平面的3倍螺距。
2)规范依据:JGJ 196-2010:2.0.16 塔式起重机在安装前和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安装和使用:(强条)1、结构件上有可见裂纹和严重锈蚀的;2、主要受力构件存在塑性变形的;3、连接件存在严重磨损和塑性变形的;4、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的;5、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失效的。
论我国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法律制度
论我国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法律制度作者:赵伟霞来源:《读写算》2013年第10期【摘要】本文阐述了我国现行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法律制度,分析了现行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就如何完善该项制度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法律制度本文在阐述我国现行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法律制度、分析现行制度执行中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就如何完善该项制度提出相关建议。
一、我国现行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法律制度(一)《条例》确立的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法律制度1.关于检验检测的管理体制《条例》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下同)、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应当遵守本条例,但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款规定,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使用起重机械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规定,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县以上地方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实施安全监察。
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安全监察。
按照上述规定,建筑起重机械的检验检测及检验检测机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2.关于检验检测的法律制度《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起重机械的制造过程和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
第二十八条规定。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
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按照上述规定.建筑起重机械应当实行制造、安装监督检验和使用定期检验制度。
3.关于检验检测机构的法律制度《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从事本条例规定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型式试验检验检测工作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两工地”起重机械检验检测管理的通知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两工地”起重机械检验检测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5.04.02•【字号】黔建建通[2015]132号•【施行日期】2015.04.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两工地”起重机械检验检测管理的通知黔建建通[2015]132号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规划建设局,仁怀市、威宁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贵州总部、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贵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七冶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各起重机械检验检测单位及有关单位:随着我省建设项目规模不断扩大,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地(以下简称“两工地”)使用的起重设备越来越多,由于对“两工地”起重机械检验检测制度不完善,部分检测行为不规范,为安全生产埋下了重大隐患,事故时有发生。
为加强我省“两工地”起重机械检验检测管理,规范起重机械检验检测工作,确保施工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贵州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黔建施通〔2009〕350号)等规定,通知如下:一、规范资质资格管理凡从事“两工地”的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必须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综合检验机构甲类、乙类或丙类)。
对入黔省外“两工地”检测机构的核准类别要求,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1-2004)第五条规定执行。
取消《贵州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黔建施通〔2009〕350号)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备案规定,起重机械安装检验机构不再实施备案管理。
二、规范检验检测行为(一)检验检测委托。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与《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与《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全文发布时间:2018-05-26 15:20:23 来源:《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起重机械安全监察工作,防止和减少起重机械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第二条起重机械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应当遵守本规定。
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全国起重机械安全监察工作,县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起重机械的安全监察工作。
第二章起重机械制造第四条制造单位应当依法取得起重机械制造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制造活动。
起重机械制造许可实施分级管理,制造单位取得制造许可应当具备相应条件,具体要求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执行。
第五条起重机械制造许可证有效期为4年。
制造单位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提出书面换证申请;经审查后,许可部门应当在有效期满前做出准予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起重机械制造许可证有效期届满而未换证的,不得继续从事起重机械制造活动。
第六条制造单位应当采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起重机械设计文件。
第七条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应当进行型式试验的起重机械产品、部件或者试制起重机械新产品、新部件,必须进行整机或者部件的型式试验。
第八条起重机械制造过程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的范围、项目和要求,由制造所在地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验。
第九条制造单位应当在被许可的场所内制造起重机械;但结构不可拆分且运输超限的,可以在使用现场制造,由制造现场所在地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进行监督检验。
第十条制造单位不得将主要受力结构件(主梁、主副吊臂、主支撑腿、标准节,下同)全部委托加工或者购买并用于起重机械制造。
主要受力结构件需要部分委托加工或者购买的,制造单位应当委托取得相应起重机械类型和级别资质的制造单位加工或者购买其加工的主要受力结构件并用于起重机械制造。
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起重机械检验检测统一表格
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起重机械检验检测统一表格(征求意见稿)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2017年1月目录一、塔式起重机检验报告 (2)二、塔式起重机检验记录 (9)三、桥(门)式起重机检验报告 (18)四、桥(门)式起重机检验记录 (25)五、施工升降机检验报告 (36)六、施工升降机检验记录 (42)七、防坠安全器检测报告 (50)八、防坠安全器检测原始记录 (53)九、物料提升机检验报告 (57)十、物料提升机检验原始记录 (66)核准证二维码防伪标识塔式起重机检验报告报告编号施工类别:报检单位:工程名称:安装地点:检验日期:年月日报告出具日期:年月日检验检测机构名称(检验专用章)注意事项1.本报告适用于塔式起重机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的检验。
该设备自本次检验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应重新检验;若在此期间出现重新安装、进行过改造、重大修理或者遭遇自然灾害导致设备主要受力零部件损坏的,应重新进行检验。
2.报告书应当由计算机打印输出,或者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要工整,涂改无效。
3.本报告无检验、审核、批准人员的签字和检验机构的核准证号、检验专用章或者公章无效。
4.报告一式三份,由检验机构(一份)和使用单位(两份)分别保存。
5.受检单位对本报告结论如有异议,请在收到报告书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向检验机构提出书面意见。
6.本报告是对申请检验方所申请的在检验时设备装设的各种安全装置、零部件和机构所进行的符合性判断,报告结论仅对所检项目负责,对设备检验时的状况负责。
7.塔式起重机的主要受力结构件、起升机构、零件是否达到报废标准,由安装单位在安装前后及使用单位在日常使用过程中进行定期维护检查时严格控制。
8.塔式起重机主要承载机构件的正常工作年限应按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规定进行确定。
检验机构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塔式起重机检验报告塔式起重机械检验报告附页注1:全封闭的防爆制动器、具有三合一机构的制动器和制动电机中的制动器,由使用单位负责检查、维护更换。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6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已于2008年1月8号经建设部第14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二○○八年一月二十八日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起重机械,是指纳入特种设备目录,在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安装、拆卸、使用的起重机械。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出租单位出租的建筑起重机械和使用单位购置、租赁、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应当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第五条出租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出租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安装前,应当持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到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第六条出租单位应当在签订的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中,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责任,并出具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和自检合格证明,提交安装使用说明书。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不得出租、使用:(一)属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二)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三)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四)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五)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
第八条建筑起重机械有本规定第七条第(一)、(二)、(三)项情形之一的,出租单位或者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应当予以报废,并向原备案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检测规程.doc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检测规程DBJ13-67-20051总则1.0.1 为加强我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范有关检测机构的检测行为,确保检测客观、公正,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规定了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的安装质量检测和定期检测的要求、方法和判定规则。
1.0.3本规程适用于我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的安装质量检测和定期检测。
1.0.4 本规程引用的国家、行业标准规范主要有:GB 5144-199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T 5031-1994 《塔式起重机性能试验》、GB 10057-1996《塔式起重机检验规则》、GB/T 9462-1999《塔式起重机技术条件》、GB 10053-1996《施工升降机检验规则》、GB/T 10054-1996《施工升降机技术条件》、GB 10055-1996《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JGJ 88-92《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 33-200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 19155-2003《高处作业吊篮》等。
上述标准规范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程中引用而构成为本规程的条文。
本规程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规程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上述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1.0.5 除按本规程规定外,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质量检测和定期检测尚应执行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2术语2.0.1 原始记录对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质量检测和定期检测有关原始数据的记录或检测状态的描述。
2.0.2 检验报告由检测机构出具的对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的安装质量检测、定期检测的相关项目作出合格与否结论并符合规定格式的书面报告。
2.0.3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本规程所指的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是指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使用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井架物料提升机及高处作业吊篮等。
2.0.4 安装高度塔式起重机安装高度是指已安装的吊钩最大起升高度。
房屋市政工程使用建筑起重机械十个不准规定
房屋市政工程使用建筑起重机械“十个不准”规定(一)不准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安装拆卸(含附着、加节顶升,下同)作业委托给不具有相应施工专业承包资质或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实施。
(二)未重新签订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应包含附着、加节顶升作业内容)合同的,不准施工总承包单位擅自变更原安装拆卸单位。
(三)不准施工总承包单位未考虑作业条件实际,擅自强令安装拆卸单位违规作业,或擅自强令安装拆卸单位不按审批通过的安装拆卸专项方案实施。
(四)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组织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对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附着、加节顶升)作业进行验收的,设备不准投入使用。
(五)未通过特种作业人员信息系统等有效渠道审核的人员,不准上岗作业。
(六)未经施工总承包、监理、安装拆卸单位共同查验确认,并形成进场查验记录的建筑起重机械整机、构配件(包括分批进场的标准节、附着等)及安全保护装置等,不准进场使用。
(七)安装拆卸单位未委派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安装拆卸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内容与施工作业条件、专项方案不符的,或未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并签字确认的,或存在作业人员数量不能满足安装(特别是附着、加节顶升、拆卸阶段)作业需要的,不准实施安装拆卸作业。
(八)存在下列情形的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单位不准出租:属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或超过制造厂家规定使用年限,或经检验达不到相关技术标准规定,或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或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或擅自拼装设备。
(九)维护保养流于形式,或不按使用说明书及相关规定进行保养的,设备不准投入使用。
(十)凡检查发现建筑起重机械存在以下工况的,不准投入使用:1.未按照建筑起重机械使用说明书要求安装基础,或未做各项隐蔽验收,或安放在地下室顶板(或一般楼面)的建筑起重机械未提供设计复核加固方案和承载力计算书,或未按加固方案实施的;2.安装高度超过使用说明书或相关规定,不安装附着装置的;3.主要结构件的变形、开焊、裂纹、锈蚀等超过规范要求未及时处理,或主要结构件的磨损、变形、裂纹、锈蚀等达到报废标准不及时更换的;4.被随意调整和拆除安全保护装置,或使用不合格吊索吊具,钢丝绳磨损、变形、锈蚀达到报废标准不及时更换的;5.擅自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的;6.建筑起重机械停层平台搭设不规范、防护不严密的。
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起重机械
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方案为了加强我公司对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以下简称两工地)建筑起重机械(主要指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初次安装后的检验及使用超过一年后所进行的定期检验的检测质量,规范检验检测人员的检验行为,确保检验客观、公正,特编写此检验检测方案。
本方案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编写。
一、检验检测流程:1、申报单位将所报检设备的资料送到资料室,由资料员进行受理(含告知手续),资料员根据江苏省建设厅颁发的DGJ32/J65-2008《建筑工程施工机械安装质量检验规程》中相关设备的资料部分的内容要求进行审核。
2、资料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到财务室缴费并签订检测合同。
3、申报单位将检测合同缴到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检测时间。
4、检验人员根据任务单到现场对所报检设备进行检测后(检测主要依据为DGJ32/J65-2008):⑴、全部合格,则在2~4个工作日内出具合格检测报告。
⑵、①塔吊:保证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塔吊≤4项;②施工升降机:保证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3项;③物料提升机:保证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2项。
则检测人员在现场开出整改通知单,安装及使用单位根据整改通知单上的内容进行整改或采取相应的有效整改措施后,将整改回复单送到我公司(根据现场检验人员的要求,必要时提供相应不合格项整改后的照片),我公司收到回复单后1~3个工作日内出具合格或复检合格报告。
⑶、①保证项目有一项不合格或一般项目塔吊≥5项、施工升降机≥4项、物料提升机≥3项。
②检验人员在现场写出整改报告,使用或安装单位根据整改报告内容进行整改,整改自认为符合要求后,报检单位到我公司签订复检合同,缴纳复检费用,办公室安排该设备原检测人员在1~3个工作日内到现场进行复检。
若检测人员复检时继续出现上述①的情况,则重复进行上述②的工作;若整改后达到⑴和⑵的要求,则在复检后1~3个工作日内出具复检合格报告。
二、现场检测:(一)、每次检测不得低于两人;每个检测小组配备一只专用检测工具箱。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和加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检验检测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和加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
检验检测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械设备产品与质量
【发文字号】豫建建[2014]72号
【发布部门】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14.07.25
【实施日期】2014.07.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和加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检验检测工作的通知
(豫建建〔2014〕72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原建设部《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塔式起重机管理预防重大事故的通知》,为了切实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地(以下简称“两工地”)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检验检测行为,保障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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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市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
监管情况调查问卷
填写人姓名: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单位所在地:省市
1.单位类别:
①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②建筑施工企业
③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租赁企业
④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
2.据您单位了解,您所在地区房屋市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的保有数量为台,预计年均的增长比例为 %。
注:建筑起重机械,是指纳入特种设备目录,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地安装、拆卸、使用的起重机械。
包括: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含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轻小型起重设备等。
3.您地区房屋市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监管的现状是(可多选)
①由技术监督局系统检验检测机构(如当地特检中心机构)进行统一检验
②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优选有限数量的具备相应资质能力条件的检验检测机构,进入本地域服务;检验工作统一标准、方法、判定准则;统一服务要求、统一考核内容、统一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示;建立检验质量监督抽查和市场淘汰机制
③准许具备能力和资质的机构自愿进入,进行充分市场竞争;不限数量,不统一检验标准、检验方法、判定准则,不统一服务要求、不统一考核内容、不统一收费标准;建立检验质量监督抽查和市场淘汰机制
④不限数量,但统一检验标准、检验方法、判定准则;统一服务要求、统一考核内容、并向社会公示;建立检验质量监督抽查和市场淘汰机制
⑤其他情况。
简要说明:
4.目前您所在地区,房屋市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检验工作由完成。
①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机构(数量:家)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数量:家)
③其他机构
④以上机构共同完成
以上机构的检验工作能否满足工程需要?
①能满足需要
②不能满足需要。
原因是:
以上机构性质为(可多选)
①依法设置的机构(如:特检中心)
②依法授权的单位或机构(如:原建设部所属的检验机构)
③民营企业(检测公司)
④股份公司(检测公司)
⑤通过招标等方式引进的非本地、跨地域检验机构
⑥指定的其他机构
5.您所在地区房屋市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类别有:(可多选)
①特种设备检验资质
②通过国家CNAS实验室认可的通过国家计量认证的检验资质
③通过省级及以上计量认证的检验资质
④其他检验资质
您认为以下哪类机构检验的质量较好:(可多选)
①当地特检机构
②当地通过国家CNAS实验室认可的检验机构
③当地通过省级及以上计量认证的检验机构
④通过招标等方式引进的非本地的跨地域检验机构
⑤指定的其他检验机构
您认为以下哪类机构服务态度较好:(可多选)
①当地特检机构
②当地通过国家CNAS实验室认可的检验机构
③当地通过省级及以上计量认证的检验机构
④通过招标等方式引进的非本地的跨地域检验机构
⑤指定的其他检验机构
您认为以下哪类机构服务及时性较好:(可多选)
①当地特检机构
②当地通过国家CNAS实验室认可的检验机构
③当地通过省级及以上计量认证的检验机构
④通过招标等方式引进的非本地的跨地域检验机构
⑤指定的其他检验机构
6.您所在地区对于房屋市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质量和及时性如何监管:(可多选)
①主管部门监督抽查
②用户意见反馈
③在主管部门组织下检验机构互查
④其他方式。
简要描述:
7.您所在地区对房屋市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执行的检验标准、检验方法、判定准则是:
①地方标准
②《起重机械监督检验规程》(质监系统2002版)
③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Q7015及TSG Q7016等
④检验机构形成检验细则,报主管部门备案
⑤其他。
简要描述:
8.您所在地区,对房屋市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目前采用的监管方式是(可多选)
①派员定期巡视各个工地,一般每工地巡视间隔天
②人手和交通工具有限,只能不定期巡视
③听取监管对象汇报,检查工地工作记录
④派员到现场抽查
⑤实现视频监控,在工地实时集中了解设备作业场景
⑥委托检验检测机构对“两工地”设备进行安装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
⑦委托检验检测机构对“两工地”进场设备进行作业过程抽检
⑧建立或拟建立设备远程监管平台,实现本区域远程安全监管信息化
⑨其他监管方式或合理化建议。
请填写:
9.您认为,是否应统一房屋市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的检验标准、检验方法和判定标准?
①是。
简述理由:
②否。
简述理由:
10.您认为下列房屋市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检验检测管理模式,哪种最适合您所在地区(可多选)
①集中模式:由技术监督局系统(如当地特检中心机构)进行统一检测
②有限社会化模式:(如,北京/上海/河北/长沙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内优选两家以上(含两家)有限数量的具备相应资质能力条件的检验检测机构,进入本地域服务;检验工作统一标准、方法、判定准则;统一服务要求、统一考核内容、统一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示;建立检验质量抽查和市场淘汰机制,控制竞争强度
③市场化模式:不限数量,准许具备能力和资质的机构自愿进入,不统一收费标准,实行充分的市场竞争。
但须统一检验标准、方法、判定准则;统一服务要求、统一考核内容、并向社会公示;建立检验质量抽查和市场淘汰机制
④报备监管模式:(如,香港、新加坡等):由起重机安装完毕后,产权所有人向政府主管机构备案;政府主管部门向报备者提供可选择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名单;产权人与选定的安全工程师及其所在服务机构签定合同;安全工程师按照政府规定的统一的标准为产权人提供全流程检验与检查服务,定期将检验结果向政府报备,并承担检验责任;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安全工程师具有否决权。
注册安全工程师只能服务于一家独立的检验机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质必须经过政府组织的系统培训,考试后由政府认定;政府对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质量实施动态监督管理
⑤报备制+过程监管+附加抵押金模式:在报备制基础上,增加了区域/辖区信息
化监管系统,实现了实时动态过程安全管理;在经济上增加了起重机产权人和安全工程师所在服务机构均必须向政府主管机构预交“风险抵押金”的条款;“风险抵押金”在起重机安全退场后,由政府全额返还抵押金本息
⑥其他更好的模式。
简要叙述:
11.您认为,房屋市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及人员资格的核准由哪个部门负责更加有利于工作?
①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核后,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证
④其他方式。
简要叙述:
12.您认为,您所在地区目前房屋市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检验检测监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对改进工作的合理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