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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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车辆使用管理办法细则

单位车辆使用管理办法细则

单位车辆使用管理办法细则一、背景介绍车辆是单位内部重要的运输工具,为了确保车辆的安全使用和合理管理,制定了本《单位车辆使用管理办法细则》。

本文旨在明确车辆使用的各项规定,规范单位车辆使用管理流程,确保车辆使用安全和财务的合理开支。

二、车辆使用范围1.公务用车: 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出行,包括会议接送、公务接待等。

2.差旅用车:用于单位员工公出、外出培训、业务交流等任务。

3.特定工作用车:用于特定岗位工作需要,如巡逻巡查、快递送货等。

三、车辆使用管理流程1.申请:单位员工需要提交车辆使用申请,明确出行事由、时间、地点等必要信息,并获取审批人签批。

2.审批:审批人对申请进行审核,确保使用合理与必要。

审批结果及时反馈给申请人。

3.分配:根据申请情况,由车辆管理员安排合适的车辆资源,并及时通知使用人员。

4.使用:车辆使用人员在使用前,需对车辆进行检查,确保安全性和正常运行。

使用期间需遵守相关交通规则,确保使用安全。

5.归还:使用人员需按时归还车辆,确保车辆可以及时调配给其他使用人员。

6.维修保养:车辆管理员负责及时进行车辆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四、车辆使用管理原则1.合理性原则:车辆使用必须符合单位工作需求,确保资源合理配置。

2.安全性原则:车辆使用人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安全行车。

3.节约性原则:车辆使用应节约能源和减少不必要的费用开支。

4.管理性原则:车辆使用应有明确的流程和责任划分,确保管理规范和高效。

五、处罚规定1.违章行为:如超速、占道行驶等违章行为,将视为严重违反车辆使用规定,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纪律处分。

2.财务违规:如私自加油、私用车辆等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将扣发相应款项并纪律处分。

3.车辆损坏:如因使用不当造成车辆损坏,责任人应承担维修费用,并承担相应纪律处分。

六、总结本《单位车辆使用管理办法细则》的出台,为单位车辆使用提供了明确的规定和流程,有助于规范车辆使用,保证车辆使用的安全和合理性。

公司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公司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公司公务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合理利用公司资源,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监督和保障员工出行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所有购置的车辆均为公司资产,使用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维护和保养良好,确保车辆安全和正常工作。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公务车辆的管理和使用,包括对车辆的保管、维修、保险等方面的规定。

第四条公司公务车辆分为专用车和共享车,具体管理和使用情况由公司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规定。

第二章公务车辆的故障处理第五条公务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故障,驾驶员应停车检查故障原因。

如果无法自行解决,应及时联系公司交通管理部门协调处理。

第六条公务车辆出现故障时,驾驶员不得擅自拖车或修理,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维修流程进行处理,确保车辆安全修复。

第七条公务车辆维修费用由公司承担,但如属于人为破坏或私自改装导致的故障,员工必须承担相应费用,并受到公司的处罚。

第三章公务车辆的保险管理第八条公司所有公务车辆必须购买保险,保险种类和金额由公司交通管理部门统一安排购买。

员工使用公务车辆时,应注意保险有效期,确保车辆在出行中获得充分保障。

第九条公务车辆事故发生后,驾驶员应第一时间报警,并及时向公司交通管理部门汇报事故情况,配合相关部门处理事故。

第十条公务车辆保险索赔事宜由公司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员工不得私自处理保险事务,以免造成公司利益损失。

第四章公务车辆的维护保养第十一条公务车辆定期保养和维护工作由公司交通管理部门安排,驾驶员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保养维护,确保车辆在良好状态下运行。

第十二条公务车辆保养费用由公司承担,但如属于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违章操作导致的损坏,应由责任人承担维修费用。

第十三条公务车辆维修工作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维修流程进行,不得私自更换零部件或找非法修理厂维修,否则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五章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第十四条公务车辆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公司业务需要,禁止员工将公务车辆用于私人目的或外借他人使用。

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务用车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和保障车辆的安全性,特制定本管理规章。

第二章车辆的配备1.各单位应根据自身工作需要,合理配置公务用车。

其中,单位数量在100人以上的,应至少配备一辆公务用车;单位数量在500人以上的,应至少配备两辆公务用车;单位数量在1000人以上的,应至少配备三辆公务用车。

2.公务用车的购置应按照政府采购规定进行,车辆型号需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保持车辆完好、安全驾驶的各项功能。

第三章车辆的使用1.公务用车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公务活动,不得用于私人事务或其他非工作性质的用途。

2.在使用公务用车时,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车辆和乘车人员的安全。

3.在长途出差或接待活动中,驾驶员应按规定休息,保证安全驾驶。

4.公务用车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洗车和保养,确保车辆的良好状态。

第四章车辆的保险1.公务用车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购买车辆保险,并保证保险的及时缴纳。

2.在事故发生时,应立即报警并按照程序进行处理,保障车辆和人员的安全。

第五章车辆的维护1.公务用车的日常维护应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2.定期检查车辆的机油、刹车、轮胎等部位,确保车辆的安全。

3.发现车辆存在问题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不得因疏忽而导致事故发生。

第六章车辆的管理1.单位应建立健全公务用车台账,记录车辆的每一次使用情况,并对各项费用进行核实。

2.驾驶员应定期参加相关培训,提高安全驾驶意识和技能。

3.单位领导应定期检查公务用车的管理情况,并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第七章处罚措施1.对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单位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包括扣减工资、警告甚至解除劳动合同。

2.对因违规行为导致车辆损坏或人员受伤的,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由单位承担相应赔偿。

第八章附则1.本管理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并由单位负责宣传和执行。

2.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单位领导机关,如有争议将由单位领导机关作出解释。

公司用车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用车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用车使用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公司内部车辆的使用,提高管理效率,确保车辆的安全运营,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如下: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机动车辆,包括公务车、接送车等。

二、车辆的管理:1. 公司应购置公务车辆,保证车辆性能良好、保养及时。

2. 公司应对车辆进行统一编号、制定车辆档案,做好车辆的档案管理,及时更新和维护车辆信息。

3. 每辆车辆应设定日常使用范围和归还规定,车辆使用情况应在日常车辆使用记录中体现,详细记录车辆使用信息。

三、车辆使用的规定:1. 公司车辆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办事、送货等与公司业务相关的活动,不得私用。

2. 公务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应按规定行驶路线,注意遵守交通规则,保障乘车人员的安全。

3. 公务车辆的驾驶人员应持有效驾驶证,且具备一定的驾驶经验,不得酒后驾驶,禁止超载行驶,如需加班驾驶需提前经领导批准。

4. 公司车辆需按时保养、维修,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5. 公务车辆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洁内外,保持整洁。

6. 公务车辆在外出办事过程中,遇到意外事故或故障,应及时向公司负责人报告处理,并按照公司规定处理。

四、车辆使用的记录:1. 车辆使用人员需填写车辆使用申请表,注明用车目的、使用时间和路线等信息,经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车辆。

2. 出车前需要对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车辆正常运行,出车时应填写车辆出车记录表,记录相关信息。

3. 归还车辆后需填写车辆归还记录表,记录使用情况、里程数等信息。

4. 公司应定期对车辆使用记录进行检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违规处理:1. 对违反公司车辆管理制度的人员,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扣减奖金等处理。

2. 对于因私用公司车辆造成事故或损坏的人员,公司将要求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并依法处理。

六、其他规定:1.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调整、补充,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2. 公司领导应向员工宣传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引导员工自觉遵守,共同维护公司的车辆资产。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为加强车辆使用和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业务工作正常运转,节省车辆使用开支,结合我办(公司)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一、车辆调派使用、用油管理、维修管理、车辆管护,统一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具体负责实施。

二、调派车辆的原则就是先急后急,先关键后通常,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和行车安全。

三、关于车辆使用管理(一)每天上班时间,本筹办(公司)的车辆统一分散在单位门前停车场,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根据用车计划展开调派并搞好用车备案工作。

(二)因工作需要用车的,必须做好用车登记手续,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调派车辆;离开市辖区用车的由单位领导审批,未经批准调派的车辆不得擅自出车。

(三)单位车辆原则上不外借,特定情况须要租借时,必须经单位领导核准;租借期间,车辆的用油和司机的补助金,由借车方分担。

(四)车辆调派使用时,原则上由专职司机驾驶,专职司机不够安排时,可安排具有合法驾照的人员驾驶,其他人擅自驾车发生事故的,一切责任由其承担。

专职司机和有合法驾照人员因违反交通规则由其承担责任发生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五)司机行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保证行车安全。

例如出现意外事故,司机必须积极主动采取措施,帮助处置,并及时向单位领导和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报告。

四、关于车辆用油管理(一)市内行车助威,原则上持卡至加油站助威,特定情况经单位领导同意才可以现金助威。

市外行车须要助威时,须凭盖存有税务、加油站单位印章的正式宣布发票缴费。

(二)润滑油更换按规定里程报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核准后进行更换,登记工作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负责。

五、关于车辆修理管理(一)车辆需维修、更换零配件的,先由司机提出申请,小故障由司机检查确诊,大的故障由二名以上司机会诊,能自己处理的故障尽量自己处理,不能处理的,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经领导审批后,到定点的维修站(厂)进行处理维修。

(二)在市辖区外车辆出现故障须要修理的,必须及时向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报告,根据实际情况就地修理,但事后必须齐广君《车辆修理申请表》,按程序上报审核。

公务用车管理规定(3篇)

公务用车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地区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工作人员的公务用车管理。

第三条公务用车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透明原则。

公务用车采购、使用、维修、报废等环节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二)厉行节约原则。

严格控制公务用车数量,提高使用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三)规范管理原则。

建立健全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规范公务用车使用行为。

(四)责任追究原则。

对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章公务用车范围和标准第四条公务用车分为以下几类:(一)领导干部用车。

包括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一定级别以上的工作人员的公务用车。

(二)公务用车。

包括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使用的公务用车。

(三)特种车辆。

包括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

第五条公务用车标准:(一)领导干部用车。

按照职务级别、工作性质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确定公务用车车型、排量和价格标准。

(二)公务用车。

按照工作性质、工作任务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确定公务用车车型、排量和价格标准。

(三)特种车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确定。

第三章公务用车采购和配备第六条公务用车采购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执行,实行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

第七条公务用车配备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确因工作需要,无其他交通工具替代。

(二)符合公务用车标准。

(三)不得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

第八条公务用车配备程序:(一)单位提出公务用车配备申请,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二)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

(三)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

关于公车管理规定

关于公车管理规定

关于公车管理规定
公车管理规定是指对公共汽车的使用、管理和监督等方面的规定,旨在确保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保障公共交通运输的正常进行。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公车管理规定:
1. 公车使用范围:公车只能用于公务活动,不能用于私人活动。

严禁私家车、出租车等非公务车辆擅自使用公车。

2. 公车使用权限:只有拥有特定职务或特殊需要的人员才有使用公车的资格,需要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并办理相应手续。

3. 公车使用时限:公车使用时间应当限制在公务活动期间,严禁私人使用。

4. 公车保养维修:公车的日常保养和维修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营。

5. 公车使用记录:公车的使用情况应当做好详细记录,包括使用时间、使用地点、使用人员等,以备查验。

6. 公车使用监督:公车使用应当接受监督,相关部门应当定期对公车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 公车违规处理:对违反公车管理规定的人员,应当依法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经济处罚、停职、调离等。

8. 公车改革措施:为了更好地管理公车资源,一些地区实行了公车改革措施,如推行公车制度,减少公车数量等。

这些改革措施旨在提高公车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公车管理规定,具体规定应当以当地相关政策法规为准。

公务车辆管理规定(2篇)

公务车辆管理规定(2篇)

公务车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务车辆管理,规范公务车辆使用,提高公务车辆的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保障公务车辆的安全和合理使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公务车辆是指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所拥有的用于公务出行的车辆,包括轿车、商务车、客车等各类机动车辆。

第三条公务车辆的使用范围包括公务出行、公务接待、公务差旅、公务培训等,并以公务需要为基础。

第四条公务车辆管理应遵循便民、高效、节约的原则,并建立健全责任制、制度化和信息化的管理体系。

第二章公务车辆配备和投用第五条公务车辆的配备和投用应按照公务需要进行,不得超标配备、超标投用。

第六条公务车辆的配备和投用应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节能环保要求,鼓励优先选择新能源汽车。

第七条公务车辆的配置和数量应符合公务需要,经批准后投入使用,并按规定进行登记和备案。

公务车辆的登记和备案应及时更新,对报废、调离等情形,应及时办理注销手续。

第八条公务车辆的管理部门应及时了解公务车辆的使用情况和需求,并加强和公共交通等部门的协调合作,促进公务车辆的合理调配和使用。

第三章公务车辆的使用第九条公务车辆的使用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保护公共设施和环境,禁止违章行驶和滥用职权等行为。

第十条公务车辆的使用应以公务需要为基础,具体使用事项应按规定进行审批,严禁私人利益和违法违纪行为。

第十一条公务车辆的使用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得以任何方式擅自将公务车辆提供给他人使用。

第十二条公务车辆的使用应有明确的事先计划和行程安排,尽量减少空驶和碎片化使用。

第十三条公务车辆的使用应按规定进行记录和备案,包括公里数、油耗等数据,以便于管理和监督。

第十四条公务车辆的使用应按规定进行维修和保养,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四章公务车辆的管理第十五条公务车辆的管理责任应明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公务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具体责任人应定期报告和交流工作情况。

第十六条公务车辆的管理应建立健全制度和规范操作流程,明确车辆使用、审批、保管、维修等各项工作的要求和程序。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3.08.26•【字号】豫交文[2013]574号•【施行日期】2013.08.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交文〔2013〕574号)厅机关各处室:为进一步规范厅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拟定了《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8月26日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厅机关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保障公务活动的正常运行,提高公务用车的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务用车本着从严控制、厉行节约的原则,按照公务用车节能减排工作的具体要求进行管理,最大限度的降低运行成本。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务用车是指厅机关在编的各种型号轿车、商务车。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四条公务用车必须用于公务活动。

第五条公务用车实行定点维修、专车专卡加油制度,按一车一档的要求建立车辆档案。

第六条厅机关公务用车由厅办公室统一管理。

第七条车辆必须由专业驾驶员驾驶,原则上定人定车,严禁非专业驾驶员驾车。

本单位和外单位驾驶员之间,不得私自交换车辆驾驶,严禁私自将车辆转借他人使用;不得将公务车停放在非公务活动场所。

第八条车辆按车位统一停放。

下班后,除确实有公务需要外,车辆必须停放在机关。

经批准自行停放的,要确保车辆安全。

第九条节假日指定专用值班车辆,其它车辆一律封存停驶。

第三章车辆使用第十条公务车辆的使用应整合车辆资源,提高车辆利用率。

合理调度,减少单独或重复派车,路线重合的要尽量合并用车。

第十一条公务车辆的使用实行派遣和登记制度。

1.因公务需要在郑州市内临时使用车辆的,用车部门向厅办公室提出申请,司机班根据情况调派车辆,并做好出车登记;2.因公务需要在河南省内使用车辆并不超过一天的,用车部门向厅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填写《用车申请单》(见附表1),办公室主任批准后,司机班根据情况调派车辆,并做好出车登记;3.因公务需要在河南省内使用车辆超过一天或出省使用车辆的,用车部门向厅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填写《用车申请单》,办公室主任审核,厅领导批准后,司机班根据情况调派车辆,并做好出车登记;4.厅机关公务用车不能满足各处室用车需要时(如:已全部出车无车辆可调派、现有车辆车况不能满足用车要求等),由各处室自行协调解决。

公务车管理制度(5篇)

公务车管理制度(5篇)

公务车管理制度是指对公务车的使用、配备、维修保养、运输和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的一套制度,旨在提高公务车管理水平,加强对公务车的监督,确保公务车的合理使用和运行安全。

下面详细介绍公务车管理制度。

一、公务车配备制度1. 根据本单位工作需要,科学确定公务车配备数量,制定公务车配备计划,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2. 公务车使用单位应编制公务车车辆配备证明材料,包括车辆数量、车型、发动机排量、座位数和购买或租赁公务车的依据等,备案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3. 公务车的配备应符合车辆国家标准和安全要求,车辆的配置应以提高工作效率为主要目标,满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出行需要。

二、公务车使用制度1. 公务车的使用应遵循公务需要和经济合理原则,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为目标。

2. 公务车的使用应按照预定的计划和安排,提前申请,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3. 公务车的使用应按照使用事由、时间、地点和人员等填写使用登记表,明确使用目的和用途。

4. 公务车的使用人员应按规定驾驶车辆,严禁超员和超速行驶,不得酒后驾驶。

5. 公务车的使用人员应爱护公务车,保持车辆清洁,不得擅自改装或私自使用。

三、公务车维修保养制度1. 公务车的维修保养应建立完善的维修保养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2. 公务车的维修保养应由专业的维修保养单位进行,不得委托非授权的单位进行维修保养。

3. 公务车的维修保养费用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报销,必须提供相关的维修保养发票和维修记录。

4. 公务车的维修保养信息应建立健全的档案记录,包括维修保养时间、项目和费用等,供查询和监督使用。

四、公务车运输制度1. 公务车的运输应遵循公务需要和节约用车原则,确保公务车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2. 公务车的运输应按照事先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严禁私自改变行程和路线。

3. 公务车的运输人员应具备驾驶证和驾龄要求,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五、公务车管理机制1. 公务车管理应建立完善的责任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的管理职责和监督责任。

运输车辆管理制度(五篇)

运输车辆管理制度(五篇)

运输车辆管理制度一、车辆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车辆的保管及有效运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车辆系指土石方运输车辆。

第四条车辆由专职司机驾驶,专职司机应每周实行定期车辆检查及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第五条车辆的有关证件及保险资料随身携带,按车建立资料、费用档案。

第六条车辆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立即进行修理。

第八条车辆行前须进行安全检查,车辆行车途中应安全行驶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若有违规罚款,由驾驶员负担。

第九条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并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第十条应设置车辆使用表,由公司会计于每次加油及修养时记录,以了解车辆受控状况。

每月初连同行驶记录表一并转行政部稽核。

第十一条节假日或业余时间车辆的使用应呈请行政部负责人核准后方可调派。

第十二条车辆日作任务结束后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妥。

二、司机管理规定第一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

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司机应爱惜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三条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经常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和车外的清洁)。

第四条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

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第五条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

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负责人,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

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第六条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

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第七条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县交通运输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县交通运输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县交通运输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县交通运输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公务车辆管理,提高公务车辆使用效益,节约经费,确保运转有序和行车安全,按照省、州、县纪委关于公车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对原有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机关公务车辆,是指机关从事公务活动的用车。

第三条车辆管理的内容包括车辆日常管理、调度与使用、维修与保养、车辆费用管理、驾驶员管理等。

第四条机关车辆管理坚持有利工作,集中安排,统一调度,注重节约,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局办公室是机关公务车辆管理的职能部门,由专人负责管理;对机关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日常管理第六条严格车辆管理。

固定车辆驾驶人员,不得将车辆借与他人驾驶。

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自行承担,车辆行驶必需的相关随车证照(资料)由驾驶员负责妥善保管。

第七条严格控制车辆运行费用。

切实加强车辆用油管理,严格执行“一车一卡”加油办法。

驾驶员持本车加油卡到指定加油站加油,车辆管理人员根据加油站每月提供的加油记录,与驾驶员提供的数据进行核对,准确掌握每台车的耗油情况。

驾驶员要随时掌握加油卡的资金余额,需要补充时提前向办公室主任报告。

一般情况下不得用现金加油,否则不予报销。

第八条严格执行公车使用登记制度。

局办公室统一印制《机关公务车辆出车登记表》(以下简称《出车登记表》),每台车辆均要建立出行记录台账。

驾驶员根据安排的出车任务如实填写《出车登记表》(出车事由、地点、里程等),并经用车人签字确认。

驾驶员要妥善保管《出车登记表》,不得遗失。

车管人员每月负责对《出车登记表》进行审核,审核车辆行驶里程、油耗等情况,次月10日前汇总成册送相关领导。

第九条严格执行车辆回单位停放制度。

正常上班时间,未外派公出的车辆必须停放在单位;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单位停放的,需经因工作需要使用该车的局领导同意,但必须确保车辆的安全,如出现车辆损坏、丢失等情况,一切经济损失由驾车人员自负,同意该车在外停放的局领导承担相应责任;周五下午下班后至星期日,机关所有公务车辆必须回单位停放(局领导因工作需要用车时,驾驶员到单位开车,用完后立即将车开回单位停放);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除值班车辆和应急执法车辆外,其他车辆须封存停驶。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有效保障公务活动,根据公务用车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务用车,是指本单位(公司)配备的用于定向保障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退休干部用车。

(一)机要通信用车是指用于传递、运送机要文件和涉密载体的机动车辆。

(二)应急保障用车是指用于处理突发事件、抢险救灾或者其他紧急公务的机动车辆。

使用范围包括:1.应对处置本单位(公司)突发案件;2.办理涉及紧急、保密、资金安全、人身安全的公务(包括财务人员到银行存取公款活动、相关费用缴纳事项);3.参加市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常委会四大班子及其办公厅和纪委监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在其办公区召开的会议;4.经批准同意的本单位(公司)急需公务出行。

(三)离退休干部用车主要用于为离退休干部提供必要的服务工作用车。

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的走访慰问、丧葬、组织活动及突发事项等服务保障。

参与离退休干部服务的工作人员可随车进行服务保障。

第三条公务用车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公司)公务用车的日常管理、调度使用及保养维护。

第四条严格按规定使用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要严格落实“八个不得”的纪律要求:(一)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不得公车私用,不得私车公养;(二)本单位(公司)职工开展现场调查、调研、接送站、上下班不得使用公务用车。

(三)不得对外出租、出借公务用车;(四)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五)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其他单位和个人车辆;(六)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七)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机要、应急等公务用车;(八)不得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九)不得在车辆维修等费用中虚列名目或者夹带其他费用。

第五条各部门有公务用车需求的,由公务用车管理部门进行统一调派,具体方式为:(一)机要通信用车由公务用车管理部门登记后安排车辆。

公车使用管理制度(2篇)

公车使用管理制度(2篇)

公车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车使用,加强公车管理工作,提高公车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的各级部门、办事处、单位和员工,包括所有的公务车辆和一切归公司管辖的用车活动。

第三条公车使用目的主要为了开展公务活动,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节省时间和人力资源,同时减少环境污染。

第四条公车使用必须坚持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严禁滥用公车,严厉打击公车私用和其他违规行为。

第五条公车使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不得违法乱纪,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规定,一经发现,必须按照相应的纪律和法律责任追究相应的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条公车的管理工作由公司的财务部门和车辆管理部门共同负责,并由总经理亲自抓总。

第七条公车使用管理工作应当做到保证安全、便捷、高效、优质,并严格控制公车使用的成本。

第二章公车使用的权限和范围第八条公车使用的权限和范围应当按照公司的实际需要来确定,有必要的人员可以使用公车进行公务活动。

第九条公车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领导干部出差或参加会议;2. 公司组织的业务考察或培训活动;3. 公司的物资采购、运输和配送活动;4. 公司的市区间交通和其他公务活动。

第十条公车使用活动必须按照公司的规定程序进行申请和报备,并得到车辆管理部门的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一条公车使用的具体权限和范围由公司的领导决定,并以文件形式下达到各级部门和单位,并向全体员工公告。

第三章公车使用的程序和要求第十二条公车使用的程序主要包括:申请、审批、派车、安全检查、公示等。

第十三条公车使用的要求主要包括:遵守法律法规,合理安排时间、路线和行车速度,做到文明驾驶,节约用车,保护环境,确保安全。

第十四条公车使用的程序必须按照以下要求进行:1. 使用公车的单位或部门必须提前3个工作日向车辆管理部门提交公车使用申请;2. 公车使用申请应当明确填写公车使用人、目的地、出发时间、预计返回时间、返回里程等信息;3. 公车使用申请必须得到车辆管理部门的审批后,才能进行下一步的安排;4. 公车使用人在使用公车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的正常使用;5. 公车使用完成后,必须填写公车使用情况报告,并向车辆管理部门报备。

县交通运输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县交通运输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使用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车辆管理,规范用车秩序,根据有关法规和本局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车辆购置、调配由办公室提出意见报请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三条车辆管理遵循“规范管理、安全第一”的原则,实行“分散管理与集中管理”相结合。

机动车辆配备到具体所、站、队的,车辆指定驾驶人为第一责任人,局分管领导为配车部门车辆监督管理责任人,由分管领导负责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派车第四条派车按照“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配备到各部门的车辆由分管局领导调度,出车县外,应报局长批准。

因工作需要,经局领导批准,办公室可以调度配备到部门的车辆。

第五条严禁非公务用车,已配备车辆的部门工作用车,原则上由部门保障;没有配备车辆的部门用车,经请示局领导后,由办公室负责调度。

第六条法定节假日及工作时间以外,车辆原则上全部停放在局院内指定停车位,实行封闭式管理。

因特殊情况需要用车的,需经局长批准。

第三章行驶第七条严禁无证驾车和酒后开车;严禁超速等违规行为。

第八条在执行公务时,不得擅自搭乘非工作人员。

除指定驾驶员外,其他任何人均不得随意驾驶本局车辆。

不得外租外借。

第九条驾驶员驾车超速、闯红灯、逆行、乱停乱放等违反交通法规被交警部门处罚的,全部由驾驶员承担。

第四章停放第十条不得将车辆停放在娱乐场所周边,不得擅自将车辆停放在院外过夜,如违反规定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第十一条所有车辆必须统一停放在指定的车位,大门保安对大院内的车辆安全和车辆停放秩序负责,实行工作时间外逐日检查登记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向局办公室汇报,由局办公室向局分管领导汇报。

第五章加油第十二条车辆凭IC卡在中国石化公司所属加油站加油,费用由局财务逐月充值,因特殊情况前往非指定加油点的用油发票,凭带车人员和分管领导签字证明后按程序逐级审批报销。

第六章保养第十三条车辆的日常保养由各车辆使用部门负责,车辆使用部门应定人员搞好车辆的日常保养维护。

车辆的保险、年审由车辆驾驶员及时报局财务人员统一办理。

交通运输安全知识:公务用车车辆使用及管理办法

交通运输安全知识:公务用车车辆使用及管理办法

公务用车车辆使用及管理办法总则第1条为加强公司车辆及司机的管理,提高公司车辆的使用效率,确保安全行车和车辆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内蒙古华粮粮食物流有限公司、康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第3条车辆管理职责、权力范围和使用范围1. 公司指定一名车队队长,车队队长可根据工作需要对车辆调度情况进行临时调整;2. 行政部负责公司全部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车辆年检、车辆出险后的保险协调和维修处理及车辆清洁;3. 车辆使用人每周对车辆进行常规检查(见附件1);4. 车队队长为车辆第一责任人,对分配给各部门使用的车辆,有调度权和日常监管权;5. 分配给各部门使用的车辆,部门负责人为第二责任人;6. 行政部负责公司全部车辆的总体监控和调度。

7. 公司车辆必须为公司业务服务,各部门公务用车,由部门经理先向行政部报告,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行政部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派车。

第4条车辆使用细则:1、办公用车使用细则:办公用车:瑞丰、捷达、金龙、2030(1) 办公用车主要以接送公司员工上下班主,其次为部门办工用车;(2) 办公用车使用前必须提前半天向行政部进行预订,并详细填写《用车申请表》(见附件3)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提交给车队队长,由车队队长按事情的轻重缓急进行统一安排,包括行政经理的临时调度;(3) 司机及用车人无特殊情况应准时出车,如出车时间发生变化,应提前通知行政部以便安排后续工作,10分钟后用车人未能到达出车地点,视为取消此次出车;(4) 办公用车晚间必须停回公司或公司指定位置,不得私自改变停车位置,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到达指定位置,需要告知车队队长并取得同意,方可改变;(5) 对超出预定里程部分,司机及使用人必须说明原因,(允许范围10公里)。

附则对司机或使用人处以单位油耗200%的罚款。

2、其他用车使用细则:其他用车:皮卡、装载机、自卸车、三轮车(1)其他用车主要以生产用车为主。

(2)其他部门需使用,必须经过行政部协调方可使用。

交通运输安全知识: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交通运输安全知识: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车辆使用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为加强集团车辆的有效管理,确保行车安全,维护公司利益,提高车辆的合理使用率,降低车辆使用成本,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1、集团总部、各分公司所有公务车辆。

2、集团董事长、总裁用车除外。

第三条:车辆管理公司对车辆实行统一管理和调配,任何人不得擅自出车、用车。

用于办理公务的车辆(小汽车或商务车)由行政部门负责管理,行政部门按机动车辆牌号设册登记运行状况。

其他特殊车辆(如货运车辆、工程车辆等)由使用部门负责使用、管理。

第四条:派车管理用车人出车前应主动告知司机具体的行车路线,以便顺利行驶。

公司积极为员工办理各项公务提供车辆,用车部门或员工应按规定办理用车审批手续。

派车的原则:1、按时间顺序2、业务优先 3、职位优先 4、人数优先 5、情况紧急优先 5、尽可能节省费用公司用车遵循有计划申请、报批制度。

部门或员工因业务活动情况确实需要用车的,必须提前半个工作日(4小时)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详细填写出车事由、出发时间、地点、计划返回时间等,并按公司规定的派车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行政部根据用车人活动范围及活动规格,决定派车与否,再安排司机出车。

下列情形不能用车:1、乘公共汽车在10分钟内可直接到达者。

2、非代表公司与对公司人员商洽公司业务者。

3、非紧急处置事项者。

第五条:车辆驾驶各种车辆由专职司机负责驾驶。

如因工作需要,可由行政部门临时安排驾驶人员。

未经行政部门允许,其他非专职司机的员工不得擅自驾驶公司车辆。

专职司机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应待命执行任务。

出车完毕,驾驶人员应向行政部门主管领导报告。

第六条:保养与检查行政部门应建立车辆保养管理制度,由专职司机应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洁、保养,并负责车辆维修。

每次出车前,专职司机应对车辆的状况进行检查,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如发现损坏或不良情况,应及时向部门主管领导反映,否则视为驾驶人所损坏。

第七条:违规处理对因车辆驾驶人员违反交通规则而造成的违章罚款由驾驶人员自行负责,指定驾驶人未经许可而交由他人驾驶而发生的交通违章、车损或损修由责任驾驶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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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1条为加强公司车辆的维修保养管理和费用控制,规范用车流程和驾驶人员行为,特制订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公务车辆的管理、驾驶人员的行车管理和乘车人员的管理。

第3条主要职责。

1.集团领导:负责车辆购置、报废、事故处理等重大事项的决策与审批。

2.集团行政管理中心:负责总部所有公务车辆的年检、保管、保养、维修、调度、出车服务、车辆费用管理、事故处理及理赔工作。

3.集团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审核、报销车辆费用。

4.驾驶人员:负责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安全行车。

第二章
用车申请与车辆调度第4条公司公务车辆本着“集中管理,统一调用,确保重点,安全服务”的原则。

公司保留车辆主要用于长途(指100公里以上的路程)派车和接待用车。

公司员工外出办事以公共交通工具为主。

公司员工长途出差,原则上以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为主,所发生的交通费用按《出差管理办法》报销。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公务用车。

1.长途公务出行(单向100公里以上路程)及公务接待。

长途派车原则上限于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以总裁签名同意的出差单为依据。

2.因公集体出差,如工程管理中心的大检查、经营管理中心的现场查勘、财务管理中心的现场督查等。

3.公司举办活动需要接送大量人员的,组织活动的部门可以申请公务用车。

4.公司员工急需外出办理公司重大紧急事务的,可以申请公务用车。

5.有外部单位人员一起协助办理公司重要事务的,可以申请公务用车。

6.其他特殊情况,需行政副总以上领导批准。

第5条公务用车流程。

各用车部门、人员处理可预见的业务时应提前至少一天通过OA流程向行政管理中心申请用车,由行政管理中心统一调度。

申请用车流程(OA):用车人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附件1)→部门负责人审批→行政管理中心主任审批→驾驶员按时出车。

第6条出车任务。

1.驾驶员一律凭《用车申请单》(OA)出车。

2.驾驶员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行政管理中心负责人,并说明原因。

第7条调度原则。

1.系统计划。

行政管理中心主任根据公务用车申请情况,做好车辆调度安排计划,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2.统一指挥。

公司所有公务车辆的使用审批属行政管理中心,原则上,由行政管理中心主任指挥驾驶员。

特殊情况下,驾驶员接受行政副总、总裁、董事长的调度和指挥。

3.合理调度。

依据用车事务的重要性进行调度;本着以节约用车成本的原则,进行合理有效的调度,同一方向、时间相近的安排合用,选择最佳行车线路,不重复调度。

4.信息掌控。

行政管理中心主任应定时确认车辆信息,确保任何时候都能准确了解所有车辆的状态(在库、出行、维修、保养等),以便安排调度。

5.外派车辆。

必要时,可租用外部车辆或调用区域公司和子公司车辆。

第三章
公务车辆的保管、维护、检查及出车统计第8条保管、保养与出车检查。

1.公务用车的驾驶员实行定人定车保管,车辆钥匙与保养由配属到该车的驾驶员负责;驾驶员应交一套车辆备用钥匙到行政管理中心主任处。

2.驾驶员每天做好出车前的准备(油、水、胎及主要机件)与清洁工作,保证车辆性能良好,内外明亮,车厢内无
异味。

3.驾驶员回单位后要对车辆保养确认,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4.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5.每天执行任务完成后,车辆必须统一停放在公司停车场,因车辆停放不当,而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停车人负全部责任。

第9条车辆的维修。

1.驾驶员应熟知车辆的技术状况,发现故障及时修复。

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行政管理中心主任,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

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违者费用不予报销。

维修费用在1000元以上的需事先报行政副总审批。

2.车辆应到公司指定的修理厂或4S店修理,严禁人为的各种机械事故出现。

3.司机对所驾驶车辆负有保管责任,车辆除正常耗损或保养外,其他维修、配件等费用均由司机负责支付。

4.车辆进行维修保养的,应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附件2)。

第10条出车统计。

1.每辆公务车上固定放置出车记录本,驾驶员每次执行出车任务时应及时将出车信息记录在《随车记录表》(附件3)上,内容包括出车时间、接送对象、接送事由、始发地、目的地、返回时间、行驶公里数、过路费、停车费、油费、保养费、维修费等项目。

2.驾驶员每月应将集团总部各车辆的使用情况以及重大事项报行政管理中心主任。

第四章
公务车辆手续办理及费用管理第11条各类手续办理。

行政管理中心指定驾驶员负责办理公司新车上牌、行驶证、保险、税费缴纳、车辆年检等事务,并参与旧车处置与报废处理工作。

第12条车辆费用报销范围。

1.公司批办的购置新车所发生的的各类手续费;2.车辆年检费、相关税费、保险费;3.经批准的车辆大额维修费、保养费;4.一般的维修费、保养费;5.因公发生的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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