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用地平衡表
城市分批次地耕地占补平衡分析表
城市分批次用地耕地占补平衡分析表单位:公顷、公斤填表说明:1.本表应依据最新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和耕地质量等别年度变更数据进行填报。
2.“耕地质量等别”栏的面积之和均应等于面积“合计”。
3.占用耕地产能指标Zc=[(Zm1*(16-1)+Zm2*(16-2)+……+Zm15*(16-15)]*1500,,即占用耕地产能指标等于项目占用各等别耕地产能指标的总和。
4.耕地占补平衡分析:采用直接对比的方法,计算公式是H=B-Z,当H均≥0时,表明落实了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
5.面积保留四位小数,单位为公顷。
6.“结论”中,根据对比分析结果,在对应的□中打“√”。
7.示例:某城市分批次用地,占用耕地10公顷,其中水田3公顷,占用耕地质量等别情况为:1等地1公顷,2等地2公顷,3等地2.5公顷,4等地4.5公顷。
拟补充耕地数量指标10公顷,补充水田规模3公顷,补充标准粮食产能194250公斤。
则通过计算可知占用耕地的标准粮食产能=[1*(16-1)+2*(16-2)2.5*(16-3)+4.5*(16-4)]*1500=194250公斤;通过分析对比可知,H1=3+7-10=0,H2=3-3=0,H3=194250-194250=0,表明实现了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
单独选址项目耕地占补平衡分析表单位:公顷、公斤填表说明:1.本表应依据最新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和耕地质量等别年度变更数据进行填报。
2.“耕地质量等别”栏的面积之和均应等于面积“合计”。
3.占用耕地产能指标Zc=[(Zm1*(16-1)+Zm2*(16-2)+……+Zm15*(16-15)]*1500,,即占用耕地产能指标等于项目占用各等别耕地产能指标的总和。
4.耕地占补平衡分析:采用直接对比的方法,计算公式是H=B-Z,当H均≥0时,表明落实了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
5.面积保留四位小数,单位为公顷。
6.“结论”中,根据对比分析结果,在对应的□中打“√”。
台州市黄岩区北洋镇城镇总体规划
台州市黄岩区北洋镇城镇总体规划(2007-2020)规划文本规划图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北洋镇上一轮总体规划完成于2004年,由湖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
从几年的实施情况看,该规划对城镇的健康发展起了重要作用,黄岩区委、区政府关于建立中部扶贫工业功能区、发展黄岩西部地区经济、保护西部水源地生态环境的战略决策,为北洋镇打造生态型工业城镇提供了广阔前景。
原规划所确定的城镇性质、规模、用地形态、道路交通方式与功能布局已经不能适应新背景下的城镇发展的要求,需要进行修编。
第二条本规划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规定,按照《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要求,并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规定而编制。
第三条本期总体规划的期限为2007年至2020年,近期规划期限到2010年,远景为2020年以后。
第四条本规划遵循区域性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城乡一体化原则、动态性原则和特色化原则。
规划指导思想:1、将北洋镇作为区域城镇网络中的一个节点,从区域整体着眼来制定北洋镇的发展规划。
2、合理规划用地,节约土地资源,倡导紧凑、科学的城镇空间布局。
3、城镇发展应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整体战略的指导下,谋求产业发展、人口分布、居民点建设、生态环境改善的城乡整体有机考虑,通过强化区域基础设施和社会设施网络化和整体性建设,逐步缩小城乡差别,实现乡村城镇化,达到区域整体的持续协调发展4、规划应具有弹性和灵活性,便于和未来发展相协调,体现较强的可操作性。
5、规划应通过适当方式,在环境和城乡居民点之间建立适合人类生活的和谐关系,构筑可持续发展的有一定乡土特征的社会与文化发展模式。
第五条北洋镇城镇规划区范围界定为全镇镇域,总面积66.98平方公里(6698公顷)(不包括长潭水库水域面积)。
第六条本规划是指导北洋镇镇域内各项建设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北洋镇域各城区、乡村进行的各项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执行本规划。
第二章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第七条发展战略1、区域超前战略:以科技进步和制度创新为手段,以市场为动力,以接轨市区为先导,强化工业发展,推动旅游、农业等优势资源的产业化,谋求区域的超前发展,提升在市域的经济贡献与区域地位,推动镇域社会经济的全面进步,在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建设的基础上争取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用地标准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用地标准
4.0.1城市建设用地应包括分类中的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和特殊用地九大类用地,不应包括水域和其他用地。
在计算建设用地标准时,人口计算范围必须与用地计算范围相一致。
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的分级应符合表的规定。
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分级表4.1.1
指标级别用地指标人(m2/人)
I~
II~
III~
IV~
4.1.3现有城市的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应根据现状人均建设用地水平,按表的规定确定。
所采用的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应同时符合表中指标级别和允许调整幅度双因子的限制要求。
调整幅度是指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比现状人均建设用地增加或减少的数值。
现有城市的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表4.1.3
现状人均建设用地水平人(vm2/人)
允许采用的规划指标
允许调整幅度
人(m2/人)指标级别
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
人(m2/人)
≤I~+~+~
I~>0
II~+~+
~100二、三、四可增、减0~10
~120三、四可减0~15
~150四、五可减0~20
>150五应减至150以内4.2.3.2地多人少的边远地区的村镇,应根据所在省、自治区政府规定的建设用地指标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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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规划原理课程第一节 居住区规划指标
第一节 居住区规划指标 第二节 居住区规划设计的内容与成果
第一节 居住区规划指标
居住区规划指标分为两大类: 综合技术经济指标 用地平衡指标
一、居住区综合技术经济指标
居住区综合技术经济指标的项目应包括必要 指标和可选用指标两类,其项目及计量单位 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50180-93)(2002年版)的规定。 (见下表10-1-1)
L≥1.5L2
L≥1.5L2 L≥1.5L2
L ≥ 50m
L≥ 30m L ≥ 50m
S1 ≥1800 ㎡ S1 ≥500 ㎡ S1 ≥1200 ㎡
S21 ≥1000 ㎡ S2 ≥2000 ㎡ S2 ≥600 ㎡ S2 ≥1400 ㎡
注:L——南北两楼正面间距(m); L2——当地住宅的标准日照间距(m); S1——北侧为多层楼的组团绿地面积(㎡); S2——北侧为高层楼的组团绿地面积(㎡)。
3、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范围的确定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一般称公建用地,是与居住 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的、为居民服务和使用的各类 设施的用地,应包括建筑基底占地及其所属场院、 绿地和配建停车场等。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一般按其所属用地范围的实际界 线来划定。
(1)当有明确用地界限的公共服务设施按基地界 限划定;
(2)居住区(级)道路,按红线宽度计算; (3)小区路、组团路,按路面宽度计算。当小区
路设有人行便道时,人行便道计入道路用地面积; (4)居民汽车停放场地,按实际占地面积计算; (5)宅间小路不计入道路用地面积。
7、其他用地面积的确定:
其他用地——指规划范围内除居住区用地 外的各种用地,应包括非直接为本区居民 配建的道路用地、其他单位用地、保留的 自然村或不可建设用地等。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问题解答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问题解答1、新、老标准在实际工作中如何过渡、衔接?2012年1月16日新标准正式实施,在新老标准执行的过渡期内总体上应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行。
首先,城市总体规划应按照不同工作阶段,区别对待。
已经正式批复实施的总规,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不向前追溯执行的原则,不必按照新标准重新修编。
在编的总规可以坚持有选择地执行的原则,对已经完成的规划纲要或成果进行必要的修改完善,尽量减少后续实施的不对接问题;但执行中对调整所有现状、规划数据、图纸较为困难且对编制审批进度存在重大影响的,可以不完全按照新标准重新进行技术处理。
2012年以后新启动的总规修改、新编应严格按照新标准执行。
其次,控制性详细规划同样应区别对待。
对于已经批准的控规,不必单纯为执行新标准而重新修编,可结合实施评估、动态维护,按照新标准逐步修改完善。
在编、新编的控规应全部按照新标准执行,保证后续规划和用地管理的协调一致。
再次,规划审批管理系统应坚持不影响正常的城市规划管理业务开展为前提,从易到难,由主及次地逐步推进与新标准的对接工作。
比如,城市规划数字化信息管理平台(“一张图”系统)中已经入库的现状、规划数据和管理程序相关接口等,可结合规划实施评估、动态维护、修改完善、修编修订等工作逐步更新调整。
2、如何把握本标准与专项标准、地方标准的关系?本标准1.0.3条明确规定,编制城市(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这里包含了两层意思:一是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已加强了与土地、交通、园林、环保等相关技术法规的充分对接,避免本标准执行时与其他相关标准产生矛盾;二是城市(镇)总规和控规使用本标准时,还应遵守其他各项技术标准、规范、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本标准的适用对象为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和其他具备条件的镇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
用地平衡表
21.2 10.1 40.6 37.3 0.0 0.0 0.0 0.0 0.0 0.0 3.3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1.54% 3.83%
G14 带状公园 G15 街旁绿地 小计 G2 生产绿地 G3 防护绿地 G4 附 属绿地 G41 居住绿地 G42 公共设施绿地 G43 工业绿地 G44 仓储绿地 G45 对外交通绿地 G46 道路绿地 G47 市政设施绿地 G48 特殊绿地 小计 中计 G5 其 他绿地 G51 风景名胜区 G52 自然保护区 G53 水源保护区 G54 郊野公园 G55 森林公园 G56 风景林地 G57 生态农田 G58 湿地 G59 城市绿化隔离带 小计 合计
、 用地平衡表
用地类型 面积(ha) 绿地率 (绿地占建设用 地比例%) 1.20% 3.00% 0.13% 0.82% 0.39% 1.56% 1.44%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13% 62.7 35.6 210.8 6.6 174.8 18.6 21.5 0.0 2.3 4.1 8.6 4.3 0.0 59.4 451.6 0.0 0.0 0.0 0.0 0.0 0.0 86.4 76.2 0.0 162.6 614.2 6.26% 23.64% 7.99% 30.18% 2.29% 17.38% 6.26% 22.19% 7.99% 2.41% 1.37% 8.11% 0.25% 6.73% 2.29% 0.72% 0.83% 0.00% 0.09% 0.16% 0.33% 0.17% 0.00% 3.08% 1.75% 10.36% 0.32% 8.59% 2.92% 0.16% 绿地占城市总体规划 用地比例(%) 1.04% 0.50% 2.00% 1.8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16%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用地标准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用地标准 4.0.1 城市建设用地应包括分类中的居住用地、 公共设施用地、 工业用地、 仓储用地、 对外交通用地、 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和特殊用地九大类用地,不应包括水域用地。
4.0.2 在计算建设用地标准时,人口计算范围必须与用地计算。
4.1.1 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的分级应符合表 4.1.1 的规定。
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分级表4.1.1 指标级别 用地指标人( m2/人)I 60.1~ 75.0 II 75.1~ 90.0 III 90.1~ 105.0 IV 105.1~ 120.0 4.1.3 现有城市的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应根据现状人均建设用地水表 4.1.3 的规定确定。
所采用的规划人 均建设用地指标应同时符合表中指标级别和允许调整幅度双因子的限制要求。
调整指规划人均建设现状人均建设用地增加或减少。
现有城市的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 表4.1.3 允许采用的规划指标 现状人均建设用地 允许调整幅度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 指标级别 水平人 (vm2/ 人) 人( m2/人 )人 (m2/人) ≤ 60.0 I 60.1~75.0 +0.1~ +25.0I 60.1~75.0 > 0 60.1~75.0 II 75.1~90.0 +0.1~ +20.0II 75.1~90.0 不限 75.1~90.0 III 90.1~105.0 +0.1~ +15.0 II 75~1~90.0 -15.0~ 0 90.1~105.0 III 90.1~105.0 不限 IV 105.1~120.0 +0.1~ +15.0III 90.1~105.0 -20.0~ 0 105.1~120.0 IV 105.1~120.0 不限 ≥ 120.0 III 90.1~105.0 < 0IV105.1~120.0 < 04.0.3 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中地多人少的城市,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人 150.m2/人。
城市地规划设计地要求要求规范指标大全
建筑气候区划
Ⅰ,Ⅱ,Ⅲ,Ⅶ气候区
Ⅳ气候区
Ⅴ,Ⅵ气候区
大城市
中,小城市
大城市
中,小城市
日照标准日
大寒日
冬至日
日照时数(h)
≥2
≥3
≥1
有效日照时间带(h)
8 - 16
9 - 15
计算起点
底层窗台面
住宅不同方位间距折减系数
方位
0°-15°
15°-30°
30°-45°
45°-60°
>60°
2000-4000
300-700
人数
30000-50000
7000-15000
1000-3000
居住区用地平衡控制指标(%)
用地构成
居住区
小区
组团
1住宅用地(R01)
50-60
55-65
70-80
2公建用地(R02)
15-25
12-22
6-12
3道路用地(R03)
10-18
9-17
7-15
4公共绿地(R04)
>90
40
深根乔木
>150
40
城市等别
城市等别
分类指标
重要程度
城市人口(万人)
一
特别重要城市
>=150
二
重要城市
100 - 50
三
中等城市
50 - 20
四
小城市
>=20
注:1、城市人口是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
28
30
32
中高层
25
28
30
高层
20
20
城市用地平衡表(精品文档)
3.00
45.72
44.35
2.45
43.61
35.46
225.84
备注: __________年现状常住人口___________万人 __________年规划常住人口___________万人
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
现状
规划
40.50
3.28
1.03
0.00
1.23
0.00
0.87
0.00
0.00
用地代码 H 其中 E 其中
用地名称
建设用地 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 区域交通设施用地 区域公用设施用地
特殊用地 采矿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 非建设用地
水域 农林用地 其他非建设用地 城乡用地
城乡用地汇总表
用地面积(hm²)
现状
规划
225.84
225.84
0.00
0.00
0.00
0.00
0.00
9.28
9.28
文物古迹用地
外事用地
宗教用地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M
工业用地
W
物流仓储用地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其中:城市道路用地
U
公用设施用地
G
绿地与广场用地
其中:公园绿地
H11
城市建设用地
用地面积(hm²)
现状
规划
91.47
7.40
2.32
0.00
2.78
0.00
1.96
0.00
0.00
0.00
0.35
32.19
0.00
0.00
0.00
用地平衡表
新城建设用地平衡表(2020年)新城近期建设用地平衡表(2010年)近几年来,曹妃甸新区经济社会发展迅速,经济综合实力显著增强。
2006年新区GDP^值为77亿元,2007年达到111.6亿元,同比增长44.8%,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4.2万元;2006年新区财政收入为13.3亿元,2007年达25.5亿元,同比增长91.7%,整体经济呈高速发展态势。
随着工业发展在南堡开发区、曹妃甸工业区的带动下,正在向大型钢铁、化工、能源、物流和装备制造业等产业基地的方向发展。
新区宏观经济发展迅速,发展前景良好。
未来20年,曹妃甸新区人口的集聚,将随工业发展进程的加快,出现超出常规的发展态势,对曹妃甸新城的人口集聚特征的判断,拟采用非常规发展预测相结合的方法。
根据区域格局的变化、以曹妃甸新城、曹妃甸工业区作为典型案例研究地区对外来人口的吸纳特征。
1、国内类似地区案例分析案例分析首先收集了国内类似地区的相关资料,包括依靠矿业开发到冶炼最终形成综合性城市的大庆、东营、攀枝花等城市,也包括由大型企业的落户到上下游产业的集聚最终形成综合型城市的十堰市,也包括受到国家政策的影响,从边陲渔村发展成为综合型城市的深圳市等。
通过对这些城市发展的背景,人口聚集的历程、产业类型等方面的分析看,曹妃甸新城依托曹妃甸工业区拥有的港口、钢铁、石油、化工也发展的基础在十几年内有人口快速集聚的可能性。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地区的发展是否能够如预期目标,最终形成一定的人口集聚,将会不同层面地受到市场需求的影响。
注:根据“中国城市四十年”及“中国城市统计年鉴”数据整理。
(但应注意:因资料所限缺少比较城市最原始的数据。
目前掌握的最早人口数据是1965年的,不排除比较城市在“发展之初”已有一定人口基础,比较城市不一定是平地起家,从“零”开始的。
)2、主导产业带动人口规模预测曹妃甸工业区总体规划编制中,对工业区人口集聚的特征,采用了依据产业发展,及产业人口就业密度,同时考虑产业规模逐步扩大,将会新增人口规模的思路,对工业区产业直接就业人口的集聚进行了预测,在考虑配套产业、带眷人口等多种因素,提出了曹妃甸工业区依据产业引进的规模、速度的人口集聚规模预测。
城市用地平衡表
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备注:年现状非农业人口万人;年规划非农业人口万人规划词典1.环境、基础设施、交通运输环境设计( Environmental design )以物质环境的质量为基本点,以优良环境是人的基本权利与需要为前提的土地利用规划。
环境设计工作所包含的专业有建筑学、土木工程学、风景建筑学及城市规划学。
环境标准( Environmental standards )为了控制使用自然资源与财富并予以保护而制定的法律、规范或准则,例如为保护人类健康而制定的空气与水的质量标准的法规与规范,或保存园林绿地的法规与规范。
能源保护( Energy conservation )公家或私人自愿的或被迫地采取控制能源消耗的各种措施。
在美国,这种措施包括降低公路行车速度,采用节油汽车,降低建筑物内恒温装置的标准以及提高房屋的保温隔热性能等。
基础设施( Infrastructure )指城市地区中在地上或地下提供服务、通道或便利的实体结构,如道路、给排水管道、路边石和边沟、电话与电力线路等。
本词有时也泛指物质及社会性的基础结构。
包括社会服务与设施,它们是城市社区生活中的组成部分,如运输与通讯系统、购物设施、住房、学校和娱乐设施等。
主干道( Arterial road )城市道路网中的骨干道路。
辅助道路( Collector street )指美国居住区内的主要街道,用以疏导主干道之间的交通,承担着相当大的交通量,并有利于沿路小型商业设施的发展。
快速干道( Freeway )在美国,指交叉路入口完全受到限制的多车道高速公路。
在日常用语中,“快速干道”与“高速公路”同义,但在理论上,前者的人入口控制较后者更为彻底。
在英国称为机动车路。
林荫公路( Parkway )在美国,指沿途景色宜人,限制入口的非商业性交通用公路。
一般处于公园或类似公园的地区中。
2.基本指标居住面积密度( Density of living floor area )在中国,指居住单元内居室面积总和与居住区、居住小区或住宅组团内土地总面积之百分比。
控制性详细规划 居住区用地平衡表及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与分析
控制性详细规划居住区用地平衡表及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与分析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定义、内容、成果、审批一.定义,内容:控制详细规划是城市规划管理和综合开发、土地有偿使用的依据。
主要内容包括:详细确定规划地区各类用地的界限和使用范围,提出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的控制指标:规定各类用地适建、不适建、有条件可建的建筑类型,规划交通出入口方位、建筑后退红线等;确定各级支路的红线位置、断面、控制点坐标和标高;确定工程管线的走向、管径和工程的用地界限;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细则。
这一阶段的城市景观、形象设计主要依照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的景观设计要求,提出各项景观建设标准和用于景观设计的各项控制指标,指导下一阶段景观设计。
二.成果:(一)位置图。
图纸比例不限;(二)用地现状图。
图纸比例为1/1000~1/2000,分类画出各类用地范围(分至小类),标绘建筑物现状、人口分布现状,市政公用设施现状,必要时分别绘制;(三)土地使用规划图。
图纸比例同现状图,画出规划各类使用性质用地的范围;(四)地块划分编号图。
图纸比例1/5000,标明地块划分界线及编号(和本文中控制指标相对应);(五)各地块控制性性详细规划图。
图纸比例为1/1000~1/2000,图纸标绘以下内容:1.规划各地块的界线,标注主要指标;2.规划保留建筑;3.公共设施位置;4.道路(包括主、次干道、支路)走向、线型、断面,主要控制点坐标、标高;5.停车场和其他交通设施用地界线;(必要时4、5两项可单独绘制)。
(六)各项工程管线规划图。
标绘各类工程管网平面位置、管径、控制点坐标和标高。
三.审批:应该由市人民政府审批。
编制分区规划的城市的详细规划,除重要的详细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审批外,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61.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指标体系确定的意义、如何确定、要考虑哪些因素、这些因素之间的关系规定性指标: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泊车位及配套服务设施,绿地率,交通出入口方位。
城市基准地价平衡研究——以广西地级市商业用地为例
基 准地 价 平 衡 统 一评 估 基 准 日为 2 0 年 1 1 0 6 月 日。 1 3 统 一容 积率 . 本次 基准地 价平 衡取 广西 各地级 市 商业 用地基 准地 价对应 的
容积 率 中 的 众数 作 为 相 应 用途 基 准 地 价 的标 准 容 积 率 , 1 0 即 .。
2 3 因素 分值 的计 算 . 对 各 因素对 应 的 因子指 标 按极 值标 准 化 方法 进行 处 理后 , 计
算各 因 子的 分值 。 12 统 一 评估 基准 日 . 由于广 西 各地 级 市的 基准 地价 评 估基 准 日不 同 , 使数 据 不具 24 因素权 重 值 的确 定 . 备可比性 , 因此 需 要将 评 估 基 准 日统 一 到 同一 个 时 间 点 。 次 本 本 文 借 鉴 《 西 土 地 分 等 研 究 》 文 中研 究 成 果 , 定 上 述 广 一 确
对广西各地 级市商业用地 基准地 价平衡 为例, 究 了 准地价平衡 的过 程, 研 基 将基 准地价 纳入 到同一个比较体 系中, 使各地扭市 问的基 准地价 具有可比性 , 以此促进 广西土地 市场的 均衡 发展 。 关键词 : 基准地价 平衡 广西 土地 分等
中图分类 号 :17 F 2
统一 内涵
最嬲
0 41 30 3 6 蕾1 l4 珂 0 盔 4 鲫 1 ; l2 1 3 6 2 60 1 0 : 7O o 芰0 6。 4  ̄
R g o a E o o i F r m 区域 经 济 论 坛 e in l cn m c o u
《 中国商贸》 ClA BS ̄S&RD l、 U1ESTAE - I ,
城市基准地价平衡研 究
— —
以广西地级市商业用地为例
城市绿地分类表
城市绿地分类表根据《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城市绿地分为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和其他绿地五大类,而参与城市总体规划用地平衡的城市绿地分为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三大类,而其他各类绿地均不参与城市总体规划用地平衡,城市建设用地以外的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也不参与城市总体规划用地平衡。
资料来源于2002年建设部批准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类别代号大类中类小类类别名称内容与范围向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兼具生态、美化、防灾等作用的绿地内容丰富,有相应设施,适应于公众开展各类户外活动的规模较大的绿地。
为全市居民活动,活动内容丰富、设施完善的绿地为市区内一定区域的居民服务,具有较丰富的活动内容和设施完善的绿地为全市居民服务,活动内容丰富、设施完善的绿地服务于一个居民区的居民,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为居住区配套建设的集中绿地为一个居住小区的居民服务,为居住区配套建设的集中绿地具有特定内容或形式,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绿地单独设置,为少年儿童提供游戏及开展科普、文体活动、有安全、完善设施的绿地在人工饲养条件下,移地保护野生动物、供观赏、普及科技知识,进行科学研究和动物繁育,并具有良好设施的绿地进行植物科学研究和引种驯化,并供观赏、游憩及开展科普活动的绿地历史悠久,知名度高,体现传统造园艺术并被审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园林位于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以文物古迹、风景名胜点(区)为主形成的具有城市公园功能的绿地具有大型游乐设施,单独设置,生态环境较好的绿地除以上各种专类公园外的具有特定主题内容的绿地。
如雕塑园、盆景园、体育公园、纪念性公园等沿道路、城墙、水滨等,有一定游憩设施的浃长形绿地位于城市道路用地之外,相对独立成片的绿地,包括街道广场绿地、小型沿街绿化用地备注参与城市总体规划用地平衡不包括居住组团绿地服务半径 0.5~1km 服务半径0.3~0.5km 绿地占地比例应≥65% 绿地占地比例应≥65% 绿地占地比例应≥65% G1-公园绿地 G11-综合性公园 G11 G111 G112 全市性公园区域性公园 G12-社区公园G12 G121 G122 居住区公园小区游园 G13-专类公园 G1 G131 G132 G133 G13 G134G135 G136 G137 G14 G15 儿童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历史名园风景名胜公园游乐公园其它专类公园 G14-带状公园 G15-街旁绿地 G2 G2-生产绿地为城市绿化提供苗木、花草、种子的苗圃、花圃、草圃等圃地 G3 G3-防护绿地城市中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的绿地。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问题解答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问题解答王凯徐颖1、新、老标准在实际工作中如何过渡、衔接?2012年1月16日新标准正式实施,在新老标准执行的过渡期内总体上应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行。
首先,城市总体规划应按照不同工作阶段,区别对待。
已经正式批复实施的总规,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不向前追溯执行的原则,不必按照新标准重新修编。
在编的总规可以坚持有选择地执行的原则,对已经完成的规划纲要或成果进行必要的修改完善,尽量减少后续实施的不对接问题;但执行中对调整所有现状、规划数据、图纸较为困难且对编制审批进度存在重大影响的,可以不完全按照新标准重新进行技术处理。
2012年以后新启动的总规修改、新编应严格按照新标准执行。
其次,控制性详细规划同样应区别对待。
对于已经批准的控规,不必单纯为执行新标准而重新修编,可结合实施评估、动态维护,按照新标准逐步修改完善。
在编、新编的控规应全部按照新标准执行,保证后续规划和用地管理的协调一致。
再次,规划审批管理系统应坚持不影响正常的城市规划管理业务开展为前提,从易到难,由主及次地逐步推进与新标准的对接工作。
比如,城市规划数字化信息管理平台(“一张图”系统)中已经入库的现状、规划数据和管理程序相关接口等,可结合规划实施评估、动态维护、修改完善、修编修订等工作逐步更新调整。
2、如何把握本标准与专项标准、地方标准的关系?本标准1.0.3条明确规定,编制城市(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这里包含了两层意思:一是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已加强了与土地、交通、园林、环保等相关技术法规的充分对接,避免本标准执行时与其他相关标准产生矛盾;二是城市(镇)总规和控规使用本标准时,还应遵守其他各项技术标准、规范、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本标准的适用对象为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和其他具备条件的镇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
从_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_看城市建设用地存在的问题
主要集中在东部经济发达地区 (占超标准规划样本 的73.5%)、以中小城镇为主 (占超标准规划样本 的85%,即使扣除建制镇,超标准规划的中小城市 也要占超标准规划样本的79%)、其中超过60%是 2000年以后承担的编制项目 (规划期限在2020年)。
2.规划人均居住用地。 经笔者分析,笔者搜集到的141个规划用地平 衡表样本中有61个规划的人均居住用地 (见表3) 超过30平方米,占样本总量的43.3%,如果按“标 准”人均居住用地上限28平方米的要求,则超标准 安排居住用地的规划项目还要更多。 在人均规划居住用地超过30平方米的61个样本 中,超标准的样本以东部地区城市 (镇) 为主 (占 超标准样本总数的63.9%)、中小城市 (镇) 居多 (占超标准样本总数的75.4%)。按规划期限一般为 20年计,超标准样本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编制的项
尽管从1991年起开始施行了“标准”,但超标 准使用居住用地的现象却愈演愈烈,超标准使用居 住用地的现象已司空见惯,似乎不超标倒显得有些 不正常了。
建制镇普遍用地较大,也不在“标准”的适用 范围内。即使去除建制镇因素,只考察“标准”施
行以后编制的纯粹“城市”样本 (编制年限在1991 年以后,规划期限在2010年以后),其超标准使用 用地与超标准规划用地的现象依然严重 (见表8)。 纯粹考察20世纪90年代以后的城市,由表8可知即 使在用地标准施行以后,城市超标准使用建设用地 与超标准安排建设用地的现象仍带有普遍性 (起码 占样本数的1/4以上),而现状居住用地超标准现象 更为突出,占现状样本城市的75%,占规划样本城 市的比例也在35%以上。超标准现象主要发生在经 济发达的东部地区。现状违规超标准使用土地的以 小城市为主 (占超标准样本的60%以上),而超标 准规划用地则更多地发生在中等以上城市。
规划用地平衡表
万m 万m
2 2
— — —
2 2 2 2 2 2 2
— — — — — — — — — — — — — — — — — —
层 人/ hm 套/ hm
2 2 2 2 2
— — — — — — — — — — 不低于 不低于 不低于 — — — —
地面停车率
万 m / hm 万 m / hm 万 m / hm 万 m / hm 万 m / hm % % % % % % 辆 辆
3
附表六
地 块 编 号 楼 号
建筑面积明细表(修详与建筑单体方案一同申报)
户型 A B 配套 C d 配套 住宅 配套 A B 配套 C d 配套 住宅 配套 住宅 配套 套 内 面 积 公 摊 面 积 套 型 面 积 户 数 90m 以下 套型建筑 面积 (平方米)
2
90m2 以上 套型建筑 面积 (平方米)
附表一
规划用地平衡表
项目 面积 (公顷) 所占比例(%) — — 100 人均面积(m /人) — —
2
总用地 一、项目建设用地 1.居住用地 ①住宅用地 ②公建用地 ③道路用地 ④公共绿地 2.非配套建筑用地 二、城市公共用地 1.城市道路用地 2.城市河道用地 3.其他用地
— — — — —
— — — — —
附表三
公共服务设施配建表
类别 教育 编号 项目 数量 (处) 地上建筑 面积(m )
2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地下建筑 面积(m )
2
用地面积 (m )
2
备 注
医疗卫生 文化体育 商业服务 金融邮电 社区服务 市政公用 行政管理及其他 合计
说明:具体项目视规模参见《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2002 年版) 。
用地平衡表
用地平衡表第一篇:地平衡表的概述与作用地平衡表是指一种反映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统计工具,也是国民经济核算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
通过对各种经济活动所占地域范围及其转化、利用情况的系统统计,从而揭示各项经济活动的空间组成、方向和重心,为建立科学合理的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和政策提供依据。
地平衡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地区各类土地面积和其分布情况的基本情况2. 不同用途土地的规划、开发和利用现状3. 土地利用变化量和变化的时空分布规律4. 土地利用方式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评价5. 对土地利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6. 土地资源利用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地平衡表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监测和调整地区土地利用结构,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2. 为各级政府有关土地政策和规划决策提供数据支持3. 提供各类土地利用相关信息,为公众提供参考和决策帮助4. 促进农村经济转型,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区域经济平衡发展5. 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维护地平衡表的精度和可靠性是保证其发挥作用的前提条件,需要政府部门、科研机构和公众共同努力,加强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工作,提高数据质量、可比性和时效性,为各方面提供准确、详实、全面的土地利用信息。
第二篇:地平衡表的编制方法地平衡表的编制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方法,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以下是地平衡表编制的基本步骤:1. 地域划分和分类划分地域范围是建立地平衡表的首要任务。
通常以一个城市或县区为单位,对土地利用现状进行分类统计。
划分地域后,需要确定土地利用的详细类型和分类方法,以保证各项数据的可比性。
2. 数据收集和整理地平衡表的数据需要从各个相关部门和单位收集。
例如土地管理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等等。
其中包括土地基本信息、土地规划数据、土地利用变化数据等等。
数据整理需要符合规范标准,并且数据格式应统一,以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3. 土地利用分析土地利用分析包括检测现有土地利用情况,分析土地利用趋势,评估土地利用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等,都是地平衡表编制中需要的重要步骤。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用地标准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用地标准4.0.1城市建设用地应包括分类中的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和特殊用地九大类用地,不应包括水域和其他用地。
4.0.2在计算建设用地标准时,人口计算范围必须与用地计算范围相一致。
4.1.1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的分级应符合表 4.1.1的规定。
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分级表4.1.1均建设用地指标应同时符合表中指标级别和允许调整幅度双因子的限制要求。
调整幅度是指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比现状人均建设用地增加或减少的数值。
现有城市的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表4.1.5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中地多人少的城市,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不得大于人15O.m2/人。
421编制和修订城市总体规划时,居住、工业、道路广场和绿地四大类主要用地的规划人均单项用地指标应符合表4.2.1的规定。
4.3.1编制和修订城市总体规划时,居住、工业、道路广场和绿地四大类主要用地占建设用地的比例应符合表 4.3.1的规定。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 - 933.0.2.2居住区内各项用地所占比例的平衡控制指标,应符合表 3.0.2规定。
居住区用地平衡控制指标(%)表人均居住区用地控制指标(m2/人)《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 —934.1.3村镇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应为规划范围内的建设用地面积除以常住人口数量的平均数值,人口统计应与用地统计的范围相一致。
4.2.1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应按表 4.2.1的规定分为五级。
4.2.3对已有的村镇进行规划时,其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应以现状建设用地的人均水平为基础,根据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级别和允许调整幅度确定,并应符合表423的规定。
423.2地多人少的边远地区的村镇,应根据所在省、自治区政府规定的建设用地指标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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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建设用地 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 区域交通设施用地 区域公用设施用地 特殊用地 采矿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 非建设用地 水域 农林用地 其他非建设用地 城乡用地 用地面积(hm²) 现状 规划 225.84 225.84 0.00 0.00 0.00 0.00 0.00 9.28 9.28 0.00 0.00 235.12 占城乡用地比例(%) 现状 规划 96.05 96.05 0.00 0.00 0.00 0.00 0.00 3.95 3.95 0.00 0.00 100.00
H
其中
E
其中
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用地代码 R 用地名称 居住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行政办公用地 文化设施用地 教育科研用地 体育用地 其中 医疗卫生用地 社会福利用地 文物古迹用地 外事用地 宗教用地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工业用地 物流仓储用地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其中:城市道路用地 公用设施用地 绿地与广场用地 其中:公园绿地 城市建设用地
__________年现状常住人口___________万人 __________年规划常住人口___________万人
用地面积(hm²) 现状 规划 91.47 7.40 2.32 0.00 2.78 0.00 1.96 0.00 0.00 0.00 0.35 32.19 0.00 3.00 45.72 44.35 2.45 43.61 35.4规划 40.50 3.28 1.03 0.00 1.23 0.00 0.87 0.00 0.00 0.00 0.15 14.25 0.00 1.33 20.24 19.64 1.09 19.31 15.70 100.00
A
B M W S U G H11
备注:
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M²) 现状 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