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M规则与NSM规则1
Ism规则相关问题
1、什么是ISM规则?ISM规则是指由国际海事组织(IMO)大会通过的,并可由该组织予以修正的“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
2、ISM规则产生的背景有哪些?1 ISM规则作为一项安全管理的国际标准,其出台不是偶然的,而是有着一定的时代背景和历史条件的。
海难事故多和船舶造成的严重污染是产生ISM规则最重要的原因。
发生于80年代前后的几起震惊世界的重大海事案例,几乎全部是由人为因素造成的,沉痛的教训,使IMO认识到加强公司管理对船舶安全营运的重要性。
过去IMO制定的公约、规则,主要是针对船舶、设备和船员的技术标准做出的,而对已暴露出的公司管理问题却很少涉及。
因此,迫切需要IMO采取有力措施,制定一个针对公司安全和防止污染活动的国际性管理标准。
2 80年代前后,随着船舶开放登记国的增加,悬挂方便旗的船舶急速增多。
因方便旗国缺乏管理能力,船检标准低,再者,船舶管理公司低薪招募船员,配备低水平或多民族船员,导致语言交流困难,均给航运安全带来严重的威胁,造成方便旗船的事故率高。
此外,船舶老龄化,船体结构有不同程度的损伤,发生海难事故逐年增加。
船舶方便旗化和老龄化,对船舶检验和保险界产生巨大压力,社会公众舆论强烈,如任其发展,将导致海事率的急剧增加,船公司就难以在国际航运市场上生存与发展。
在航运业实施ISM规则,强化安全管理,满足IUMI和IACS的更加严格地要求,是一种有效的措施。
3 高新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改变了生产模式和传统的管理方式,也必然要求与之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水平。
传统的管理方式有许多弊端:一是对公司管理本身缺乏规范要求;二是安全管理与营运管理脱节,在实际中矛盾突出;三是存在管理职能交叉、关系不顺及船岸衔接不畅等管理体制问题;四是船岸人员的安全业务和管理素质跟不上;五是忽视信息反馈的动态管理,始终处于被动的事后管理的落后状态。
总之,要改变这种状况,只有实行安全管理方式从反应型向预防型的根本转变,通过管理的系统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才能实现安全管理的现代化。
国内航行船舶实施公司SMS须知
国内航行船舶实施公司SMS须知1.目的根据国际安全管理规则(ISM)实施的要求,我司编制和实施了国际航行船舶(入级船舶)安全管理体系(SMS),由于国内安全管理规则(NSM)将于07年7月1日全面实施.我司又把国内航行船舶也纳入了该体系实施的范畴。
鉴于ISM和NSM实施的对象和要求有所区别,为避免国内航行船舶实施该体系产生要求过高的想法,特别制定本须知,目的是对国内航行船舶实施该体系的一些适用法律、法规及通常的做法进行调整,使该体系更适用于国内航行船舶。
2.ISM和NSM区别2.1 NSM规则1.2.1“水域环境”代替ISMC1.2.1“海域环境”,理解为“需适用航行于内河和湖泊的船舶。
2.2 NSM规则1.4.2“有关规定和标准”代替ISMC1.4.2“有关的国际和船旗国立法”,因为:国内航行船舶不必要符合“国际立法”;“有关规定和标准”比“立法”更具体,更具备可操作性。
2.3 NSM规则1.4.2“工作程序和须知”代替ISMC1.4.2“须知和程序”,表明“程序”和“须知”的关系。
2.4 NSM规则1.4.6“内部评审、有效性评价”代替ISMC1.4.6“内部评审”,分清“内审和有效性评价”两项管理活动。
2.5 NSM规则3.1要求船东和船舶管理人双方都必须“向主管机关报告”(ISMC仅船东有此报告责任),并将“船舶管理协议”及其内容由ISMC的审核规则提升为管理规则。
2.6 NSM规则3.2“执行以及审核监控”代替“从事和审核”,分工更为合理。
2.7 NSM规则3.3明确规定了“提供足够的资源和岸基支持”的途径:公司提供给(“对其”)指定人员—指定人员提供给船舶;ISMC未规定提供途径,只要求“提供足够的资源和岸基支持”,可直接提供给船舶。
2.8 NSM规则4 设置指定人员的目的是“直接同最高管理层联系,提供公司与船舶的联系渠道”,不再包括ISMC“保证各船舶的安全营运”;同时增加了指定人员“对岸上机构安全管理活动的监控”的职责和权利。
国内ISM规则讲解
国内安全管理规则讲义一、ISM规则的产生1、机构简介:●国际海事组织(IMO)原名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IMCO),1948年联合国在日内瓦如开第一次会议,讨论建立一个新组织,专门负责国际海上运输特别是航行安全方面的事务,通过了《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公约》来建立这一组织,即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1958年海事组织公约生效,组织正式运转。
1982年5月22日更名为国际海事组织。
●国际海事组织机构设置:大会、理事会、海上安全委员会(MSC)、法律委员会、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技术合作委员会、便利委员会、秘书处。
2、SOLAS公约产生背景:●国际海事组织成立后,围绕着海上航行安全、海洋环境保护、技术合作交流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制定了一系列的国际公约。
在这些国际公约中,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一直被认为是有关商船航行安全最重要的国际条约之一。
●SOLAS公约的产生背景:1912年由英国驶往美国纽约港的豪华邮轮“泰坦尼克”号在处女航中由于种种原因沉没,1512人丧身于大海之中。
这次灾难性的事故引起了国际社会对航海安全的广泛关注。
1913年底,在英国伦敦召开了首次国际海上人命安全会议,13年国家代表参加了会议并于1914年1月20日签订了第一个有关海上航行安全的国际条约——《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
在通过之后相当一段时间内,对公约进行了多次修下,又通过了1929年、1948年和1960年三个SOLAS公约,但于两次世界大战和其它一些原因,效果不好。
直到1974年公约的出现,1974年SOLAS公约采用了默认接受程序(规定某个修正案将在某个日期生效,除非在此期间有一定数量的缔约国明确表示反对),才使这一公约在促进海上航行安全方面发挥了作用。
●《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简称《国际安全管理规则》,也称ISM规则)是国际海事组织第18届大会于1993年11月4日通过的A.741号决议的附件,1994年6月由《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新增第IX章规定为强制性规则,于1998年7月1日起适用于客船、高速客船、500总吨及以上油船、化学品船、气体运输船、散货船和高速货船;于2002年7月1日起适用于移动式近海钻井装置和500总吨及以上其他货船。
ISMNSM规则要点解读
5(一Βιβλιοθήκη ISM规则的产生背景 2、海上安全管理思维的转变—内因 IMO在成立以来,因为各方面的原因一直将自己的职权限制 在纯技术领域。这虽然促进了现代科学技术在航海上的推广 应用,但是却没能有效的防止事故的发生。 痛定思痛之余,IMO意识到以往“事故发生-修改公约-事故 再发生-再修改公约”的模式根本就解决不了事故频繁发生 的现象,海上安全单靠提高船舶技术和船员技能是实现不了 的,要加强对公司和船舶管理中人为因素的控制,把海上安 全管理的触角从船上延伸到岸上,才能抓住问题的关键,才 能堵住事故发生的源头。 因此,海上安全管理包含技术因素和管理因素两方面,绝不 可偏废,否则就会顾此失彼,安全的目标无法实现。 我国:事故查处(四不放过、两法衔接)、隐患治理(重大 隐患入刑)、风险管控
(二)ISM规则的历史发展
1、ISM规则的诞生
(1)IMO A.441(Ⅺ)号决议和A.443(Ⅺ)号决议 1979 年第 11 届大会因为“阿莫科·卡地兹”事故,通过了 《船旗国对船东的管理》( A.441(Ⅺ) 号决议)以及《关于 船长在海上安全和海上环境保护方面的决定》( A.443(Ⅺ) 号决议)。这两个决议是IMO首次意识到对公司管理的重要 性和对公司管理的首次介入。 (2)IMO A.596(15)号决议 1987 年 IMO 第 15 届大会总结了“自由企业先驱”号滚装渡 轮倾覆事故的教训,通过了《客滚船安全》(A.596(15) 号)决议。决议吸取本次事故的教训,要求海上安全委员会 (MSC)制定有关船上和岸上管理的指南。这是IMO首次对 公司管理部门提出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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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ISM规则概述
(一)ISM规则的适用范围及目标 (二)ISM规则基本原理 (三)ISM规则基本原则 (四)ISM规则与ISO9000系列的区别 (五)NOSA体系简介
ISM规则与NSM规则1
2.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 2.1公司应当制定安全各环境保护 2.2公司应当保证船岸各级机构能 执行和保持此方针。 3公司的责任和权力
1.2目标 1.2.1本规则的目标是保证海上安 全,防止人员伤亡,避免对环境, 特别是海洋环境造成危害以及对
财产造成损失 1.2.2公司安全管理目标应当包括 1提供船舶营运的安全做法和安全 工作环境 2针对已认定的所有风险制定防范 措施以及 3不断提高岸上及船上人员的安全 管理技能,包括安全及环境保护方 面的应急准备。 1.2.3安全管理体系应保证 1.符合强制性规定及规则 2.对国际海事组织主管机关船级社 和海运行业组织所建议的适用的 规则指南和标准予以考虑 1.3适用范围 本规则的要求可适用于所有船舶 1.4安全管理体系的功能要求 每个公司均应建立实施并保证包括 以下功能要求的安全管理体系 1.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 2.确保船舶的安全营运和环境保护 符合有关的国际和船旗国立法的须 知和程序 3.船、岸人员的权限和相互间的联 系渠道 4.事故和不符合规定情况的报告程 序 5.对紧急情况的准备和反应程序 6.内部审核和管理复查程序
1.1.7客观证据 是指基于观察衡量或测试并能被核实的 有关安全或安全管理体系条款存在和实 施与否的量或质的信息记录或事实声明
1.1.8不符合规定的情况 系指已发现的客观证据表明不满足某一 具体规定要求的情况。 1.1.9重大不符合规定的情况 是指已发现的对人员或船舶安全构成严 重威胁或对环境构成严重危险,并需要 立即采取纠正措施的事项或情况,包括 未能有效和系统地实施本规则的有关要 求 1.1.10周年日 系指对应于有关证明文件有效截止日期 的每年的该月该日
1.1.7客观证据 是指基于观察衡量或测试并能被核 实的,有关安全或安全管理体系条 款存在和实施与否的量或质的信息 记录或事实声明 1.1.8陈述 是指在安全管理审核过程中做出的 并由客观证据证实的事实声明。 1.1.9不符合规定的情况 系指已发现的客观证据表明不满足 某一具体规定要求的情况
NSM规则解析介绍
幻灯片1NSM规章内容及理解幻灯片2NSM规章的主要内容及理解•NSM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治理规章(《国内安全治理规章》)。
•NSM规章源于ISM规章。
NSM规章是结合我国国内航运安全治理的实际状况,由ISM规章改写而成,二者的原理、思路、构造、形式、内容和要求等各方面根本一样。
•NSM规章于2023年公布,并分别于2023年、2023年、2023年对三批船舶实施,2023年对第四批船舶实施。
幻灯片3NSM规章的主要内容及理解•规章是为了供给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的治理标准。
•考虑到航运公司及其船舶状况各有不同,本规章依据安全和防污染要求的一般原则和总体目标制定。
•规章用概括性术语写成,船岸不同层次的治理人员应当对所列条款具有适应其岗位需要的理解和生疏。
•高级领导层的承诺是做好安全治理工作的根底,各级人员的责任心、力气、态度和主观能动性则对船舶的安全和防污染起打算性作用。
幻灯片4NSM规章的主要内容及理解•规章共分两局部,16章。
•第一局部实施,是规章的主要内容;其次局部审核发证。
幻灯片5NSM规章的主要内容及理解•1总则• 1.1定义•公司:系指船舶全部人,或已担当船舶全部人的船舶营运责任并在担当此种责任时同意担当本规章规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的任何机构或个人,如治理人或光船承租人。
•安全治理体系:是指能使公司人员有效实施公司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的构造化和文件化的体系。
•不符合规定状况:系指客观证据说明不满足某一具体规定要求的可见状况。
•*从公司的定义可以看出,可以建立安全治理的公司包括船舶全部人、治理人或光船承租人。
幻灯片6•NSM规章的主要内容及理解• 1.2目标• 1.2.1本规章的目标是保障水上交通安全,防止人员伤亡,避开对环境,特别是水域环境造成危害以及造成财产损失。
幻灯片7NSM规章的主要内容及理解• 1.2.2公司的安全治理目标应包括:∙.1供给船舶营运的安全做法和安全工作环境;•.2针对已认定的全部风险制定防范措施;∙.3不断提高船、岸人员的安全治理技能以及安全与环境保护应急反响力气。
国内航行船舶实施公司SMS须知
文档收集于互联网,已重新整理排版.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国内航行船舶实施公司SMS须知1.目的根据国际安全管理规则(ISM)实施的要求,我司编制和实施了国际航行船舶(入级船舶)安全管理体系(SMS),由于国内安全管理规则(NSM)将于07年7月1日全面实施.我司又把国内航行船舶也纳入了该体系实施的范畴。
鉴于ISM和NSM实施的对象和要求有所区别,为避免国内航行船舶实施该体系产生要求过高的想法,特别制定本须知,目的是对国内航行船舶实施该体系的一些适用法律、法规及通常的做法进行调整,使该体系更适用于国内航行船舶。
2.ISM和NSM区别2.1 NSM规则,理解为“需适用航行于内河和湖泊的船舶。
2.2 NSM规则,因为:国内航行船舶不必要符合“国际立法”;“有关规定和标准”比“立法”更具体,更具备可操作性。
2.3 NSM规则,表明“程序”和“须知”的关系。
2.4 NSM规则,分清“内审和有效性评价”两项管理活动。
2.5 NSM规则3.1要求船东和船舶管理人双方都必须“向主管机关报告”(ISMC仅船东有此报告责任),并将“船舶管理协议”及其内容由ISMC的审核规则提升为管理规则。
2.6 NSM规则3.2“执行以及审核监控”代替“从事和审核”,分工更为合理。
2.7 NSM规则3.3明确规定了“提供足够的资源和岸基支持”的途径:公司提供给(“对其”)指定人员—指定人员提供给船舶;ISMC未规定提供途径,只要求“提供足够的资源和岸基支持”,可直接提供给船舶。
2.8 NSM规则4 设置指定人员的目的是“直接同最高管理层联系,提供公司与船舶的联系渠道”,不再包括ISMC“保证各船舶的安全营运”;同时增加了指定人员“对岸上机构安全管理活动的监控”的职责和权利。
2.9 NSM规则6.2“合格并健康的船员”代替ISMC 6.2“合格、持证并健康的船员”。
2.10 NSM规则6.6 不涉及语言,“及时获得”要求更高。
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发证规则
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发证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以下简称“ISM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以下简称“NSM规则”)的实施,规范公司和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发证行为,明确审核方及被审核方的权利、责任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等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是实施本规则的主管机关(以下简称“主管机关”)。
主管机关全面负责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发证工作;主管机关指定的海事管理机构、委托的机构及授杈的认可组织按照主管机关确定的审核发证杈限开展审核发证工作。
第三条本规则适用于主管机关及其指定的海事管理机构、委托的机构(以下统称为“审核发证机构”)对公司和船舶进行的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发证及其管理活动。
经主管机关授权的认可组织可参照本规则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发证办法,并报主管机关备案。
第四条实施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的人员应当具有经主管机关认定的审核员资格。
第五条审核发证机构对公司的审核种类包括:临时审核、初次审核、年度审核、换证审核、跟踪审核、附加审核;对船舶的审核种类包括:临时审核、初次审核、中间审核、换证审核、附加审核。
第二章公司审核发证第六条公司应当向注册地海事管理机构提交公司审核发证申请材料。
第七条公司注册地海事管理机构收到审核发证申请材料后,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公司不属于本机构管辖范围的,应当即时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公司其管辖机构。
申请材料审查未通过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一次性书面告知补充材料。
第八条申请材料审查通过后,审核发证机构应当及时安排审核组对公司进行审核。
第一节临时审核与发证第九条申请临时审核的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法人资格;(二)新建立或重新运行安全管理体系,或者在“符合证明”上增加新的船舶种类;(三)已做出在取得“临时符合证明”后6个月内运行安全管理体系的计划安排;(四)申请人如为“(临时)符合证明”因故失效的公司,则还应当满足距前一“(临时)符合证明”失效日巳超过6个月。
ISM规则理解.ppt
方便旗船:方便旗船管理较松,使管理严的国家的船队处于非平等 竞争地位,因而尽管有些方便旗船事故发生率较非方便旗船事故 发生率明显要多,仍有许多船东去买方便旗。虽然方便旗政策遭 到许多国家的强烈反对,状况至今没有明显改变
目录(共五方面)
三、ISM/NSM规则的理解 –ISM/NSM规则的特点 –ISM/NSM规则规定的目标 四、ISM/NSM规则的核心内容——安全管理体系 –安全管理体系的定义、特点及文件的层次结构 –如何正确理解安全管理体系文件 –SMS的功能要求、运行条件 五、NSM规则理解指南和案例分析
一、ISM/NSM规则概述
SOLAS1974缔约国大会通过的该公约新增第IX章规定为强制性规则。 生效 –公约规定 •1998年7月1日起,适用于客船、高速客船、油轮、化学品船、气体运输船、散货船和
高速货船; •2002年7月1日起,适用于移动式近海钻井装置和500总吨及以上其他货船。
一、ISM/NSM规则概述
生效(ISM) –我国规定
– 最终实现保证海上安全、防止人员伤亡、避免对环境特别是海洋 环境造成危害及对财产造成损失的目标;
- 建立、实施和保持安全管理体系。
二、ISM规则的产生背景(四方面)
一、世界海运四大现象与海事的关系 1、船舶老龄化 l状况:1993年,全球80655艘100总吨及以上
商船平均船龄近18年。原因:船东延长船舶服 务年限。 船多货少,效益下降。 l结果: 船东为压缩营运成本 减少维修保养预算 延长老船使用年限 l影响:事故发生率上升
•近期的所有海事中,约80%与人为因素有关;
•在人为因素有关的事故中,约80%与公司岸
ISM规则与NSM规则完整版
有关规定,为每艘船舶配备合格 船舶配备合格并健康的船员
持证并健康的船员
6.3公司应当建立有关程序,以便 保证涉及安全和环境保护工作的
6涉.3及公安司全应和当环建境立保有护关工程作序的,新以聘便和保转证 岗
新聘人和转岗人员适当熟悉其职 人员适当熟悉其职责凡需在开航前发
责凡需在开航前发生的重要指令均 出的重要指令均应当标明并以书面形式
应当标明并以文件形式下达
下达
6.4公司应当保证与其安全管理体 系有关的所有人员充分理解有关 法规、规定、规则和指南
6的.4所公有司人应员当充保分证地与理其解安有全关管规理定体,系标内 准和相关指南
6以.5便公标司识应为当支建持立安并全保管持理有体关系程可序 6支.5持公安司全应管当理建体立系有可关能程需序要,的以任标何识培为
2.充分考虑对国际海事组织主管机关 船 舶检验机构和行业组织所建议的规则 指南和标准
1.3适用范围
1.3适用范围
本规则的要求可适用于所有船舶 本规则的要求可适用于所有船舶
1每.4个安公全司管均理应体建系立的实功施能并要保求证包 括以下功能要求的安全管理体系 1.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 2.确保船舶的安全营运和环境保 护符合有关的国际和船旗国立法的 须 知和程序
6.7公司应当保证船只在履行其涉及安 全管理体系的职责时能够有效地交流
7船上操作方案的制定
对涉及船舶安全和防止污染的 关键性船上操作,公司应当建立制 定有关方案和须知包括必要的检查 清单的程序。对与之有关的各项工 作应当明确规定并分配给适任人员
7船上操作方案的制定
对涉及船舶安全和防止污染的关键 性船上操作,公司应当建立如何制定有 关方案和须知(包括需要的检查清单) 的程序。与之相关的各项工作,应明确 规定由适任人员承担
ISM规则
13.5.1如果收回“符合证明”,所有相关的“安全管理证书”、“临时安全管理证书”也应当收回。
13.6 船上应当保存一份“符合证明”的副本,以便船长被要求时出示给主管机关或主管机关认可的机构查验,以及用来接受公约第IX/6.2条规定的监督检查。该副本不必是签发的原件。
1.1.5 “符合证明”系指签发给符合本规则要求的公司的文件。
1.1.6 “安全管理证书”体系运作的文件。
1.1.7 “客观证据”系指通过观察、衡量或测试获得并能被证实的有关安全或安全管理体系要素存在和实施的量或质的信息、记录或事实声明。
12.6 负有责任的管理人员应当对所发现的缺陷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B部分 审核发证
13 发证和定期审核
13.1 船舶应当由持有与该船相关的“符合证明”或符合14.1要求的“临时符合证明”的公司营运。
13.2 “符合证明”应由主管机关,主管机关认可的机构,或应主管机关的请求由另一缔约国政府,签发给符合本规则要求的公司。“符合证明”的有效期由主管机关确定,但不超过5年。该证明应当被视为该公司能够符合本规则要求的证据。
1.1.2 “公司”系指船舶所有人,或已承担船舶所有人的船舶营运责任并在承担此种责任时同意承担本规则规定的所有责任和义务的任何组织或法人,如管理人或光船承租人。
1.1.3 “主管机关”系指船旗国政府。
1.1.4 “安全管理体系”系指能使公司人员有效实施公司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的结构化和文件化的体系。
5.2 公司应当保证在船上实施的安全管理体系中包含一个强调船长权力的明确声明。公司应当在安全管理体系中确立船长的绝对权力和责任,以便做出关于安全和防止污染事务的决定并在必要时要求公司给予协助。
NSM规则理解
理解要点
第四条:规则的理解和认识存在层次 性。要学习、理解、熟悉规则才能实 施规则—需要各管理层不同程度了解 和认识; 第五条:规则的核心内容,企业安全 文化。 高层的承诺—基础,各级人员 的责任心、能力、态度和主观能动 性—决定实施规则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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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SM规则条文
1.总则
1.1 定义 1.1.1 “本规则”系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颁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 则”。 1.1.2 “公司”系指中国籍船舶所有人,或已承担船舶 所有人的船舶营运责任并在承担此种责任时同意承 担本规则规定的所有责任和义务的任何组织,如船 舶管理人或光船承租人。 1.1.3 “主管机关”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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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1.1.8、1.1.9的理解要点
1.1.8 “不符合”的理解要点 --有事实; --可以证明的或见证的; --背离具体规定的(判定标准)。 1.1.9 “重大不符合规定情况”简称为重大不符合 的理解要点: ---性质—对船舶、人员、环境构成严重威胁; ---需要立即采取措施; ---表现形式—可辨别背离、未能系统、有效实施 规则; 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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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SM规则条文
1.4 安全管理体系的功能要求
公司应建立、实施并保持包括以下功能要求的安全 管理体系:
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
保证船舶的安全和防污染操作符合有关规定和标 准的工作程序和须知; 船、岸人员的职责、权限和相互问的联系渠道; 事故和不符合规定情况的报告程序;
对紧急情况的准备和反应程序;
1.2 目标
1.2.3 公司的安全管理体系应保证: 符合强制性规定和标准; 充分考虑国际海事组织、主管机关、船舶 检验机构和行业组织所建议的规则、指南 和标准。 1.3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国内航行船舶及其公司。
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发证规则
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发证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以下简称“ISM 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以下简称“NSM 规则”)的实施,规范公司和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发证行为,明确审核方及被审核方的权利。
责任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等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是实施本规则的主管机关(以下简称“主管机关”)。
主管机关全面负责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发证工作;主管机关指定的海事管理机构、委托的机构及授权的认可组织按照主管机关确定的审核发证权限开展审核发证工作。
第三条本规则适用于主管机关及其制定的海事管理机构、委托的机构(以下统称为“审核发证机构”)对公司和船舶进行的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发证及其管理活动。
经主管机关授权的认可组织可参照本规则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发证办法,并报主管机关备案,第四条实施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的人员应当具有经主管机关认定的审核员资格。
第五条审核发证机构对公司的审核种类包括:临时审核、初次审核、年度审核、换证审核、跟踪审核、附加审核;对船舶的审核种类包括:临时审核、初次审核、中间审核、换证审核、附加审核。
第二章公司审核发证第六条公司应当向注册地海事管理机构提交公司审核发证申请材料。
第七条公司注册地海事管理机构收到审核发证申请材料后,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公司不属于本机构管辖范围的,应当即时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公司其管辖机构。
申请材料审查未通过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一次性书面告知补充材料。
第八条申请材料审查通过后,审核发证机构应当及时安排审核组对公司进行审核。
第一节临时审核与发证第九条申请临时审核的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法人资格;(二)新建立或重新运行安全管理体系,或者在“符合证明”上增加新的船舶种类;(三)已做出在取得“临时符合证明”后6个月内运行安全管理体系的计划安排;(四)申请人如为“(临时)符合证明”因故失效的公司,则还应当满足距前一“(临时)符合证明”失效日已超过6个月。
船舶安全管理名词解释
船舶安全管理名词解释船舶安全管理名词解释1.ISM规则:《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2.NSM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3.方便旗船:是指在实行开放登记的国家进行船舶登记,从而取得该国国籍,并悬挂该国国旗的船舶4.PSC港口国监督,是指港口当局根据有关国际公约规定的标准,对进入其港口的外国籍船舶实施的一种监督与控制,以确保船舶及其设备符合国际公约要求,船员配备和操作符合使用的国际标准5.FSC船旗国检查:海事管理机构根据本国的法规对在本国港口的本国籍船舶所实施的安全检查6安全管理体系(SMS),是指能使船公司人员和船上人员有效地实施船公司安全和环境方针的结构化和文件化的体系。
7符合证明(DOC):签发给符合本规则要求的公司的文件。
8“安全管理证书(SMC)”:指签发给船舶,表明其公司和船上管理已按照认可的安全管理体系运作的文件9指定人员:为保证船舶营运安全,提供公司与船上之间的联系渠道,公司应当根据情况指定一名或数名能直接同最高管理层联系的岸上人员。
10关键操作:指其错误会立刻导致危机人员、船舶或环境的事故或险情的操作11特殊操作:指其错误仅在危险或事故已发生时才会明显看出的操作12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地方进行的作业 12舷外作业指在空载水线以上的船体外部进行工作。
13水面作业是指在漂浮于水面的浮具(艇筏)上进行的作业。
14驾驶台范围:船舶航行的指挥中心。
范围包括:操舵室、海图室、GMDSS设备室、两翼甲板和标准罗经甲板等处所15不符合规定情况”:指客观证据表明不满足某一具体规定要求的可见情况。
16 “重大不符合规定情况”:对人员或船舶或环境构成严重危险,并需要立即采取纠正措施的情况。
17最低安全配员原则确定配员时:种类、吨位、技术状况、主推进功率、航区、航程、航行时间、通航环境和船员值班、休息制度等因素。
18船舶签证:海事管理机构根据船舶或其经营人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对符合船舶签证条件的,准予其航行的行政许可行为19签证的补办船舶由于抢险、救生等紧急事由,不能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船舶签证的,应当在开行前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并在任务完成后24h内补办船舶签证20国际航行船舶:进出中国口岸的外国籍船舶和航行国际航线的中国籍船舶。
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发证规则
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发证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以下简称“ISM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以下简称“NSM规则")的实施,规范公司和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发证行为,明确审核方及被审核方的权利、责任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等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是实施本规则的主管机关(以下简称“主管机关”)。
主管机关全面负责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发证工作;主管机关指定的海事管理机构、委托的机构及授杈的认可组织按照主管机关确定的审核发证杈限开展审核发证工作。
第三条本规则适用于主管机关及其指定的海事管理机构、委托的机构(以下统称为“审核发证机构")对公司和船舶进行的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发证及其管理活动。
经主管机关授权的认可组织可参照本规则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发证办法,并报主管机关备案.第四条实施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的人员应当具有经主管机关认定的审核员资格。
第五条审核发证机构对公司的审核种类包括:临时审核、初次审核、年度审核、换证审核、跟踪审核、附加审核;对船舶的审核种类包括:临时审核、初次审核、中间审核、换证审核、附加审核。
第二章公司审核发证第六条公司应当向注册地海事管理机构提交公司审核发证申请材料.第七条公司注册地海事管理机构收到审核发证申请材料后,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公司不属于本机构管辖范围的,应当即时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公司其管辖机构。
申请材料审查未通过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一次性书面告知补充材料.第八条申请材料审查通过后,审核发证机构应当及时安排审核组对公司进行审核。
第一节临时审核与发证第九条申请临时审核的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法人资格;1(二)新建立或重新运行安全管理体系,或者在“符合证明”上增加新的船舶种类;(三)已做出在取得“临时符合证明”后6个月内运行安全管理体系的计划安排;(四)申请人如为“(临时)符合证明”因故失效的公司,则还应当满足距前一“(临时)符合证明"失效日巳超过6个月。
NSM规则
NSM规则前言1 为了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保护水域环境,应用《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ISM规则)的原理,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2 本规则是为了提供船舶安全和防止污染的管理标准。
3 考虑到航运公司及其船舶状况各有不同,本规则依据安全和防污染要求的一般原则和总体目标制定。
4 本规则用概括性术语写成,船岸不同层次的管理人员应当对所列条款具有适应其岗位需要的理解和认识。
5 高级领导层的承诺是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各级人员的责任心、能力、态度和主观能动性则对船舶的安全和防污染起决定性作用。
第一部分实施1 总则1.1 定义以下定义适用于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
1.1.1 "本规则"系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
1.1.2 "公司"系指中国籍船舶的所有人,或已承担船舶所有人的船舶营运责任并同意承担本规则规定的所有责任和义务的任何组织,如船舶管理人或光船承租人。
1.1.3 "主管机关"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管理机构。
1.1.4 "安全管理体系"系指能使公司人员有效执行公司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的结构化和文件化的体系。
1.1.5 "符合证明"系指签发给公司,表明该公司符合本规则要求的证明文件。
1.1.6 "安全管理证书"系指签发给船舶,表明其公司和船上管理已按照认可的安全管系运作的证明文件。
1.1.7 "客观证据"系指通过观察、衡量或测试获得并被证实的有关安全或安全管理体系要素的量或质的信息、记录或事实声明。
1.1.8 "不符合规定的情况"系指已发现的客观证据表明不满足某一具体规定要求的情况。
1.1.9 "重大不符合规定的情况"系指已发现的对人员或船舶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或对环境构成严重危险,并需要立即采取纠正措施的事项或情况,包括未能有效和系统地实施本规则的有关要求。
ISM规则与NSM规则1-14
是指发给符合ISM规则要求的公司 系指签发给公司,表明该公司符合本规
的文件
则要求的证明文件
1是.1指.6发安给全船管舶理表证明书其公司和船上 管理已按照认可的安全管理体系的 文件
1.1.6安全管理证书 是指发给船舶,表明其公司和船上管理 已按照认可的安全管理体系运作的证明 文件
1是.1指.7基客于观观证察据衡量或测试并能被 核实的,有关安全或安全管理体系 条款存在和实施与否的量或质的信 息记录或事实声明
1.1.9重大不符合规定的情况 是指已发现的对人员或船舶安全构成严 重威胁或对环境构成严重危险,并需要 立即采取纠正措施的事项或情况,包括 未能有效和系统地实施本规则的有关要 求
1是.1指.1客0重观大证不据符表合明规不定满的足情某况一具 体规定要求的可见情况
1.1.10周年日 系指对应于有关证明文件有效截止日期 的每年的该月该日
7船上操作方案的制定 对涉及船舶安全和防止污染的关键性
船上操作,公司应当建立如何制定有关 方案和须知(包括需要的检查清单)的 程序。与之相关的各项工作,应明确规 定由适任人员承担
8应急准备
8应急准备
8公.1司对应船当上建可立能标出识现、的描紧述急和情反况应, 的程序
8.1对船上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并明 确对这些紧急情况如何做出反应
5.复查安全管理体系并向岸上管理部门
5.复查安全管理体系并向岸上管 理部门
报告其存在的缺陷
报告其存在的缺陷
6资源和人员
6资源和人员
6.1公司应当保证船长
6.1公司应当保证船长
1.具有适当的指挥资格
1.具有适当的指挥资格
2.完全熟悉公司的安全管理体系 2.完全熟悉公司的安全管理体系
3.得到必要的支持,以便可靠地 3.得到必要的支持,以便可靠地
NSM规则解析
NSM规则内容及理解幻灯片2NSM规则的主要内容及理解●NSM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国内安全管理规则》)。
●NSM规则源于ISM规则。
NSM规则是结合我国国内航运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由ISM规则改写而成,二者的原理、思路、结构、形式、内容和要求等各方面基本相同。
●NSM规则于2001年颁布,并分别于2003年、2004年、2007年对三批船舶实施,2020年对第四批船舶实施。
幻灯片3NSM规则的主要内容及理解●规则是为了提供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的管理标准。
●考虑到航运公司及其船舶状况各有不同,本规则依据安全和防污染要求的一般原则和总体目标制定。
●规则用概括性术语写成,船岸不同层次的管理人员应当对所列条款具有适应其岗位需要的理解和认识。
●高级领导层的承诺是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各级人员的责任心、能力、态度和主观能动性则对船舶的安全和防污染起决定性作用。
幻灯片4NSM规则的主要内容及理解●规则共分两部分,16章。
●第一部分实施,是规则的主要内容;第二部分审核发证。
幻灯片5NSM规则的主要内容及理解● 1 总则● 1.1定义●公司:系指船舶所有人,或已承担船舶所有人的船舶营运责任并在承担此种责任时同意承担本规则规定的所有责任和义务的任何机构或个人,如管理人或光船承租人。
●安全管理体系:是指能使公司人员有效实施公司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的结构化和文件化的体系。
●不符合规定情况:系指客观证据表明不满足某一具体规定要求的可见情况。
●*从公司的定义可以看出,可以建立安全管理的公司包括船舶所有人、管理人或光船承租人。
幻灯片6NSM规则的主要内容及理解● 1.2目标● 1.2.1 本规则的目标是保障水上交通安全,防止人员伤亡,避免对环境,特别是水域环境造成危害以及造成财产损失。
NSM规则的主要内容及理解● 1.2.2 公司的安全管理目标应包括:●.1 提供船舶营运的安全做法和安全工作环境;●.2 针对已认定的所有风险制定防范措施;●.3 不断提高船、岸人员的安全管理技能以及安全与环境保护应急反应能力。
国际船舶安全管理规则
国内安全管理规则讲义一、ISM规则的产生1、机构简介:●国际海事组织(IMO)原名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IMCO),1948年联合国在日内瓦如开第一次会议,讨论建立一个新组织,专门负责国际海上运输特别是航行安全方面的事务,通过了《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公约》来建立这一组织,即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1958年海事组织公约生效,组织正式运转。
1982年5月22日更名为国际海事组织。
●国际海事组织机构设置:大会、理事会、海上安全委员会(MSC)、法律委员会、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技术合作委员会、便利委员会、秘书处。
2、SOLAS公约产生背景:●国际海事组织成立后,围绕着海上航行安全、海洋环境保护、技术合作交流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制定了一系列的国际公约。
在这些国际公约中,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一直被认为是有关商船航行安全最重要的国际条约之一。
●SOLAS公约的产生背景:1912年由英国驶往美国纽约港的豪华邮轮“泰坦尼克”号在处女航中由于种种原因沉没,1512人丧身于大海之中。
这次灾难性的事故引起了国际社会对航海安全的广泛关注。
1913年底,在英国伦敦召开了首次国际海上人命安全会议,13年国家代表参加了会议并于1914年1月20日签订了第一个有关海上航行安全的国际条约——《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
在通过之后相当一段时间内,对公约进行了多次修下,又通过了1929年、1948年和1960年三个SOLAS公约,但于两次世界大战和其它一些原因,效果不好。
直到1974年公约的出现,1974年SOLAS公约采用了默认接受程序(规定某个修正案将在某个日期生效,除非在此期间有一定数量的缔约国明确表示反对),才使这一公约在促进海上航行安全方面发挥了作用。
●《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简称《国际安全管理规则》,也称ISM规则)是国际海事组织第18届大会于1993年11月4日通过的号决议的附件,1994年6月由《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新增第IX章规定为强制性规则,于1998年7月1日起适用于客船、高速客船、500总吨及以上油船、化学品船、气体运输船、散货船和高速货船;于2002年7月1日起适用于移动式近海钻井装置和500总吨及以上其他货船。
ISM规则的产生
,ISM规则的产生1,机构简介:国际海事组织(IMO)原名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IMCO),1948年联合国在日内瓦如开第一次会议,讨论建立一个新组织,专门负责国际海上运输特别是航行安全方面的事务,通过了《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公约》来建立这一组织,即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 1958年海事组织公约生效,组织正式运转.1982年5月22日更名为国际海事组织.国际海事组织机构设置:大会,理事会,海上安全委员会(MSC),法律委员会,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技术合作委员会,便利委员会,秘书处.2,SOLAS公约产生背景:国际海事组织成立后,围绕着海上航行安全,海洋环境保护,技术合作交流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制定了一系列的国际公约.在这些国际公约中,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一直被认为是有关商船航行安全最重要的国际条约之一.SOLAS公约的产生背景:1912年由英国驶往美国纽约港的豪华邮轮"泰坦尼克"号在处女航中由于种种原因沉没,1512人丧身于大海之中.这次灾难性的事故引起了国际社会对航海安全的广泛关注.1913年底,在英国伦敦召开了首次国际海上人命安全会议,13年国家代表参加了会议并于1914年1月20日签订了第一个有关海上航行安全的国际条约――《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在通过之后相当一段时间内,对公约进行了多次修下,又通过了1929年,1948年和1960年三个SOLAS公约,但于两次世界大战和其它一些原因,效果不好.直到1974年公约的出现,1974年SOLAS公约采用了默认接受程序(规定某个修正案将在某个日期生效,除非在此期间有一定数量的缔约国明确表示反对),才使这一公约在促进海上航行安全方面发挥了作用. 《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简称《国际安全管理规则》,也称ISM规则)是国际海事组织第18届大会于1993年11月4日通过的A.741号决议的附件,1994年6月由《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新增第IX章规定为强制性规则,于1998年7月1日起适用于客船,高速客船,500总吨及以上油船,化学品船,气体运输船,散货船和高速货船;于2002年7月1日起适用于移动式近海钻井装置和500总吨及以上其他货船.3,ISM规则产生的背景:・船舶老龄化:平均船龄高,船多货少而收益减少费用增加导致投入费用减少・船员素质下降,配员大幅减少:低工资雇员(素质低)或配员减少(增加疲劳)・方便旗船,单船公司,无船公司与非标准管理・通信现代化及其影响・人为因素影响反思:关于海上安全和防污染公约不断制定出台和修改(仅海上安全公约达14个),要求增加了,技术标准提高了,但海事并没有减少,且重特大事故上升,后果越来越严重(船舶吨位及航线在变化:大,远).认识到:公约与技术标准不存在问题,但公约主要处理的是船舶和船员技术标准问题而涉及到公司管理特别少(公约存在的严重不足);公约缺乏管理标准对船旗国管理机关和船东履约方面存在困难,管理不到位;部分船东没有打算履行公约.4,ISM规则的特点:鲜明的针对性:从以下几方面提供了管理标准安全管理:要求公司制订安全和环保方针并为实现这一方针建立和实施安全管理体系,公司与船舶管理按认可的体系运行;安全操作和维护:要求船舶按体系规定的程序,方案和须知进行操作和维护,保证船舶操作和维护规范化,满足强制性规定的规则要求,并尽量符合建议性的要求.防止污染:要求公司在制定安全管理体系中包括防止污染的措施,准备方案(计划)和技能等方面的规定,使船舶在实现安全操作过程中同时实现防污操作.ISM规则与其它技术标准的区别:首先,规则作为管理标准以规范公司对船舶的管理为主要内容,把重点放在公司管理上,即通过规范公司的管理行为来保证船舶的安全和防污染管理(管理对象上发生改变,由海上扩展到陆上).其次,规则对船舶技术标准未作任何规定,而是通过要求公司建立并在船岸实施安全管理体系,来保证船舶操作符合强制性国际公约,规则和国内法规,规章所规定的船舶技术和操作标准(以往公约80%是技术标准).全面的关联性:完整的系统性:它强调组织机构的系统性――船舶到公司最高管理层之间的运作系统,监控系统它要求公司实行程序化管理,从而实现对管理过程的全面的系统控制. 文件化的管理依据本身就是一个系统:方针,程序和方案,须知和记录构成文件系统,文件进行控制.规则的逻辑结构为编写安全管理手册提供了一个系统的结构基础.不断的自我完善广泛的适用性5,ISM规则的内容:ISM规则由14个部分组成,具体包括:前言;总则;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公司的责任和权力;指定人员;船长的责任和权力;资源和人员;船上操作方案的制定;应急准备;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事故,险情的报告和分析;船舶和设备维护;文件,公司审核,评价和复查;发证,审核和监督.二,《国内安全管理规则》概要:1,NSM规则情况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简称《国内安全管理规则》,缩写为NSM规则.2001年交通部于下发"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试行)的通知"交海发〖2001〗383号文件发布该规则.交通部通知明确:2003年1月1日起对国内跨省航行载客定额50人及以上的客船(包括客滚船,旅游船,高速客船),150总吨及以上的气体运输船和散装化学品船生效.其他船舶的具体生效日期另行通知,但对于油船原则上不迟于2003年7月1日生效.2,NSM规则内容:前言第一部分实施总则・定义・目标・适用范围・安全管理体系的功能要求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公司的责任和权力指定人员船长的责任和权力资源和人员船上操作方案的制定应急准备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事故和险情的报告和分析船舶和设备的维护文件内部审核,有效性评价和管理复查第二部分审核发证发证和定期审核核发临时证书审核管理证书三,《国内安全管理规则》讲解:1,前言1 为了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保护水域环境,应用《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ISM规则)的原理,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2 本规则是为了提供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的管理标准.3 考虑到航运公司及其船舶状况各有不同,本规则依据安全和防污染要求的一般原则和总体目标制定.4 本规则用概括性术语写成,船岸不同层次的管理人员应当对所列条款具有适应其岗位需要的理解和认识.5 高级领导层的承诺是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各级人员的责任心,能力,态度和主观能动性对船舶的安全和防污染起决定性作用.《国内安全管理规则》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保护水域环境,体现了安全营运与防污染的主题思想,规则的制定是应用了《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ISM规则)的原理,是引用的国际公约的原理结合到我国航运与水路交通发展情况而出台,国内规则基本上全文引用ISM规则的原文,仅作了少量的调整.历年来,国际海事组织为了加强对船舶与船员的管理,减少各类海难事故与污染事故的发生,从航行安全和防污方面制定大量的国际公约,主要从技术角度上对船舶安全航行与船员管理提出了要求,但船舶公司以及各缔约国在执行公约时由于各方面原因使这些国际公约未能很好的完全的实施,各类海难事故与污染事故的并没有得到控制,国际海事组织进行反思,从主管机关与船舶公司对船舶的管理角度入手考虑,出台了提供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的管理标准,即ISM规则,用以区别于技术标准.国内规则是依据安全和防污染要求的一般原则和总体目标来制定的,它主要考虑到地区差异,行业特点,船舶状况等多个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别,而仅仅依照规则所要求的安全营运与防污染最一般的原则与规则所要达到的总体目标来制定,是一个纲要性的规则,具有较大的灵活性,便与各部门,各地区,各航运公司运用规则建立适用于自身要求的安全管理体系,以达到安全营运和防止水域污染的总体目标.管理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需要处于管理链上的每一个环节对与自已相关的管理要求,管理标准,管理职责能充分熟悉与了解,只有每一个管理环节上的管理者熟悉了解了与其所属层次与岗位相关的管理标准,管理者才能将管理级级推进,层层落实,才能保证管理所涉及的过程顺利展开,才能达到总体目标.国内安全管理规则的制定本身就是为了解决船舶营运与防污染安全事项中的管理问题,要保证船舶安全营运与防止污染,就必须要上至公司领导层,下至船舶水手每一个处于船舶管理链中的人能根据自身所处的管理层次与岗位来对照理解与自已相关的管理要求,而且由于规则是用概括性术语所描述的,要做到理解与认识也必须与其相对应的岗位来逐步深入理解.国内安全管理规则的推进与实施过程中最重要的是根据规则所建议的管理标准与要求,建立并实施一套与公司,船舶安全有关安全管理体系,用来指导公司及船舶如何展开对营运与防止污染工作的管理.由于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实施是以公司及公司船舶为基础建成的,建立时需要大量人力,物力与财力的支持,需要公司,部门,船舶不同管理层的人员(包括公司决策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参与进来才能保证建立的体系适合于公司自身的情况,而且因为是一个新生事物,建立并推进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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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客观证据 是指基于观察衡量或测试并能被核 实的,有关安全或安全管理体系条 款存在和实施与否的量或质的信息 记录或事实声明 1.1.8陈述 是指在安全管理审核过程中做出的 并由客观证据证实的事实声明。 1.1.9不符合规定的情况 系指已发现的客观证据表明不满足 某一具体规定要求的情况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1.1.10重大不符合规定的情况 是指客观证据表明不满足某一具体 规定要求的可见情况 1.1.11周年日 系指相应于有关证明文件有效期届 满之日的每一年中的该月该日 1.1.12公约 是指经修正的1974国际海上人命 安全公约
1.1.7客观证据 是指基于观察衡量或测试并能被核实的 有关安全或安全管理体系条款存在和实 施与否的量或质的信息记录或事实声明
1.1.8不符合规定的情况 系指已发现的客观证据表明不满足某一 具体规定要求的情况。 1.1.9重大不符合规定的情况 是指已发现的对人员或船舶安全构成严 重威胁或对环境构成严重危险,并需要 立即采取纠正措施的事项或情况,包括 未能有效和系统地实施本规则的有关要 求 1.1.10周年日 系指对应于有关证明文件有效截止日期 的每年的该月该日
2.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 2.1公司应当制定安全各环境保护 2.2公司应当保证船岸各级机构能 执行和保持此方针。 3公司的责任和权力
1.2.3安全管理体系应保证 1.符合强制性规定及规则 2.充分考虑对国际海事组织主管机关船 舶检验机构和行业组织所建议的规则指 南和标准 1.3适用范围 本规则的要求可适用于所有船舶 1.4安全管理体系的功能要求 公司应建立实施并保持包括以下功能 要求的安全管理休系 1.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 2.确保船舶的安全和防污染操作符合有 关规定和标准的工作程序和须知 3.船、岸人员的权限和相互间的联系渠 道 4.事故和不符合规定情况的报告程序 5.对紧急情况的准备和反应程序 6.内部审核和管理复查程序
ISM规则 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 规则 A部分 实施 1总则 1.1定义 以下定义适用于本规则A和B两部分 1.1.1国际安全管理规则系指由国 际海事组织大会通过,并可由该 组织予以修正的“国际船舶安全营 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 1.1.2公司 系指船舶所有人,或已承担船舶所 有人的船舶营运责任并在承担此种 责任同时承担本规则规定的所有责 任的义务的任何机构或个人,如管 理人或光船租承人。 1.1.3主管机关 系指船旗国政府 1.1.4安全管理体系 是指能使公司人员有效实施公司安 全和环境保护方针的结构化和文件 化的体系 1.1.5符合证明 是指发给符合ISM规则要求的公司 的文件 1.1.6安全管理证书 是指发给船舶表明其公司和船上管 理已按照认可的安全管理体系的文 件
1.2目标 1.2.1本规则的目标是保证海上安 全,防止人员伤亡,避免对环境, 特别是海洋环境造成危害以及对
财产造成损失 1.2.2公司安全管理目标应当包括 1提供船舶营运的安全做法和安全 工作环境 2针对已认定的所有风险制定防范 措施以及 3不断提高岸上及船上人员的安全 管理技能,包括安全及环境保护方 面的应急准备。 1.2.3安全管理体系应保证 1.符合强制性规定及规则 2.对国际海事组织主管机关船级社 和海运行业组织所建议的适用的 规则指南和标准予以考虑 1.3适用范围 本规则的要求可适用于所有船舶 1.4安全管理体系的功能要求 每个公司均应建立实施并保证包括 以下功能要求的安全管理体系 1.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 2.确保船舶的安全营运和环境保护 符合有关的国际和船旗国立法的须 知和程序 3.船、岸人员的权限和相互间的联 系渠道 4.事故和不符合规定情况的报告程 序 5.对紧急情况的准备和反应程序 6.内部审核和管理复查程序
1.1.2公司 系指中国籍船舶的所有人,或已承担船 舶所有人的船舶营运责任并同意承担本 规则规定的所有责任和义务的任何组织 如船舶管理人或光船承租人。
1.1.3主管机关 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管理机构 1.1.4安全管理体系 系指能使公司人员有效执行公司安全和 环境保护方针的结构化和文件化的体系
1.1.5符合证明 系指签发给公司,表明该公司符合本规 则要求的证明文件 1.1.6安全管理证书 是指发给船舶,表明其公司和船上管理 已按照认可的安全管理体系运作的证明 文件
2.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 2.1公司应当制定安全各环境保护 2.2公司应当保证船岸各级机构能 执行和保持此方针。 3公司的责任和权力
NSM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 染管理规则 第一部分 实施 1总则 1.1定义 以下定义适用于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 1.1.1本规则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 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
1.2目标 1.2.1本规则的目标是保证水上交通安 全,防止人员伤亡,避免对环境,特别 是水域环境造成危害以及造成财产损失
1.2.2公司安全管理目标应当包括 1提供船舶营运的安全做法和安全工作 环境 2针对已认定的所有风险制定防范措施 3不断提高船、岸人员的安全管理技能 以及安全与环境保护应急反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