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ISM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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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M规则与NSM规则1-7

ISM规则与NSM规则1-7
目标 1.2.1本规则的目标是保证海上安 全,防止人员伤亡,避免对环境, 特别是海洋环境造成危害以及对
财产造成损失 1.2.2公司安全管理目标应当包括 1提供船舶营运的安全做法和安全 工作环境 2针对已认定的所有风险制定防范 措施以及 3不断提高岸上及船上人员的安全 管理技能,包括安全及环境保护方 面的应急准备。 1.2.3安全管理体系应保证 1.符合强制性规定及规则 2.对国际海事组织主管机关船级社 和海运行业组织所建议的适用的 规则指南和标准予以考虑 1.3适用范围 本规则的要求可适用于所有船舶 1.4安全管理体系的功能要求 每个公司均应建立实施并保证包括 以下功能要求的安全管理体系 1.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 2.确保船舶的安全营运和环境保护 符合有关的国际和船旗国立法的须 知和程序 3.船、岸人员的权限和相互间的联 系渠道 4.事故和不符合规定情况的报告程 序 5.对紧急情况的准备和反应程序 6.内部审核和管理复查程序
1.1.2公司 系指中国籍船舶的所有人,或已承担船 舶所有人的船舶营运责任并同意承担本 规则规定的所有责任和义务的任何组织 如船舶管理人或光船承租人。
1.1.3主管机关 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管理机构 1.1.4安全管理体系 系指能使公司人员有效执行公司安全和 环境保护方针的结构化和文件化的体系
1.1.5符合证明 系指签发给公司,表明该公司符合本规 则要求的证明文件 1.1.6安全管理证书 是指发给船舶,表明其公司和船上管理 已按照认可的安全管理体系运作的证明 文件
法规、规定、规则和指南 6.5公司应当建立并保持有关程序 以便标识为支持安全管理体系可能 需要的任何培训,并保证向所有相 关人员提供这种培训 6.6公司应当建立有关程序,使船 上人员借此能够获得以一种工作语 言或他们懂得的其他语言获得有关 安全管理体系的信息 6.7公司应当保证船上人员在履行 其涉及安全管理体系的职责的职责 时能够有效地交流

ISM规则理解

ISM规则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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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文件
11.1 公司应当建立(jiànlì)并保持有关程序,以便控制与安全管理体系有关的所有文件和 资料。
11.2 公司应当保证: 1 各有关部门均能够获得有效的文件; 2 文件的更改应由经授权的人审查批准;
3 被废止的文件应及时清除。 11.3 用于阐述和实施安全管理体系的文件可称为“安全管理手册”。文件应当以公司认为
ISM规则目标包含三层意思,ISM规则总目标、公司的安全管理目标、安全管理体系目 标,试问安全管理体系目标是:
①提供船舶营运的安全方法及安全的工作环境 ②对所有已标识的危害建立防范措施
③持续提高岸上及船上人员的安全管理技能,包括安全及环境保护方面的应急部署 ④符合强制性规定与规则
⑤对有关机构、组织所建议的适用的规则、指南、及标准予以考虑。 A. ①+②+③ B. ①+④+⑤ C. ④+⑤ D. ①~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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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页,共113页。
B部分 审核发证 13 发证和定期审核
13.1 船舶应由持有与该船相关的“符合证明”或 “临时符合证明”的公司营运。 13.2 “符合证明”应由主管机关,主管机关认可的机构,或应主管机关的请求由另一缔约国政府签
发给符合本规则要求的公司。“符合证明”的有效期由主管机关确定,但不超过5年。 13.3 “符合证明”只对其载明的船舶种类有效。所载明的船舶种类以初次审核所认定的船舶种类为
从性质上区分,以前的强制性文件偏重于“硬件”管理;而ISM规则偏重于“软件”管 理,主要(zhǔyào)对公司涉及船舶安全和防止污染管理的船岸人员的责任、权力和各种 工作程序提出要求。
ISM规则采用了国际通用的过程控制原理,将船公司安全营运和船舶安全操作的各项 活动归纳成一套适合本公司和船舶的安全管理体系,达到“工作程序化,活动规范化, 行为文件化”。

6第6章 ISM规则与港口国监控

6第6章 ISM规则与港口国监控

免对环境,特别是海洋环境造成危害以及 对财产造成损失。 公司的安全管理目标尤其应该是:提供船 舶营运的安全做法和安全工作环境;针对 已认定的所有风险,制定防范措施;不断 提高岸上及船上人员的安全管理技能,包 括安全及环境保护方面的应急准备。
2.适用船舶
适用于所有船舶,不论它们是什么
时候建成的,也就是说,新船、旧 船都适用。但政府的非商业性用船 除外。
13.发证、审核和监督 12.公司审核、复查和评价
1.总则 2.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 3.公司的责任和权力 4.指定人员
11.文件
10.船舶和设备的维护
9.对不符合规定的情况、 事故和险情的报告和分析
8.应急准备 7船上操作方案
5.船长的责任和权力
6.资源和人员
安全和防污染管理环
1.目标
目标 : 保证海上安全,防止人员伤亡,避

近年来,配员越来越少,如有的十万吨 级的大船只配 15 人左右,甚至有的万吨 船只配 8 、 9 个船员,船员超时劳动严重。 据英国高级商船船员协会统计,该协会 会员中 62 %的成员每周工作 76 小时,平 均每天工作 13 小时,只有 23 %的成员每 周工作48小时。 尽管自动化程度提高了,但船员的劳动 强度却因裁员和船舶的周转加快而大大 提高。

传统的安全管理有许多弊端,如:对公 司管理本身缺乏规范要求;安全管理与 营运管理脱节;管理职能交叉;船岸人 员的安全业务和管理素质尚待提高;忽 视信息反馈的动态管理等。 总之,要改变这种状况,只有实行安全 管理方式从事后型向预防型的根本性转 变。通过管理的系统化、标准化和规范 化,才能实现安全管理的现代化。
6.发证
凡是通过和实施符合 ISM 规则的安全管 理体系的船公司,在规定日期前,通过 船旗国主管机关或其认可机构的审核, 船舶取得“安全管理证书(SMC )”, 公司取得“符合证明(DOC)”。 在规定时期后,世界各港口国将按照 “SOLAS74公约”的规定,对船上所持 的SMC 和 DOC 副本进行监督检查。

ISM

ISM
第六条 资源和人员 第七条 船上操作方案的制定
ISM规则
第八条 应急准备 第九条 对不符合规定情况、事故和险 情的报告和分析 第十条 船舶和设备的维护
ISM规则
第十一条 文件 第十二条 公司审核、复查和评价
第十三条 发证、审核和监督
安全管理体系概念



第一、安全管理体系 以使公司人员有效实 施公司的安全和环保 方针为总体目标。 第二、安全管理体系 必须是文件化的。 第三、安全管理体系 必须是结构化的。不 是一简单的文件汇编。
ISM规则 一.ISM规则概述
全称: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及 防止污染管理规则 简称:国际安全管理规则
ISM规则
英文全称:International Management
Code for the Safe Operation of Ship and
for Pollution Prevention 英文简称: ISM CODE
船岸 职责 手册
岸上 应急 计划
船舶 操作 手册
船舶 维护 手册
船舶 应急 手册
安 全 管 理 手 册 的 编 写


目录 公司简介 安全和环保方针 公司机构描述和权责规定 指定人员介绍 船长职责规定及船长权力的声明
安全管理手册的编写



资源与人员 制定船上操作方案的程序 应急准备概要 事故和不符合规定情况的报告原则 船舶和设备维护规定概要 文件控制程序要点 内审复查和评价和相关文件介绍等
实施ISM规则的 港口国监督指南
2.详细检查 当“明显依据”(Clear Grounds)存在时,应对 其SMS进行详细检查,通过对体系文件进行的核查 确认其具有《ISM规则》要求的文件化程序,并有 效实施。 “明显依据”包括下列各项:没有证书或证书无 效、存在其他可导致滞留的缺陷、存在较多非滞 留性质的缺陷。 详细检查(查验有关记录、询问船上有关人员) 的内容。

ISM规则(最新版)

ISM规则(最新版)

《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及防止污染管理规则》(ISM规则)目录前言A.部分实施l 总则1.1 定义1.2 目标1.3 适用范围1.4 安全管理体系的功能要求2 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3 公司的责任和权力4 指定人员5 船长的责任和权力6 资源和人员7 船上操作方案的制定8 应急准备9 不符合规定情况、事故和险情的报告和分析l0 船舶和设备的维护11 文件12 公司审核、复查和评价B.部分审核与发证13 发证和定期审核14 核发临时证书15 审核16 证书格式前言1 本规则旨在提供船舶安全管理、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的国际标准。

2 大会通过的第A.443(XI)号决议,敬请各国政府采取必要措施,以保证船长在海上安全和保护海洋环境方面正当履行其职责。

3 大会通过的第A.680(17) 号决议,进一步认识到需要建立适当的管理组织,使其能够对船上的某些需求做出反应,以达到并保持安全和环境保护的高标准。

4 认识到航运公司或船舶所有人的情况各异以及船舶操作条件的大不相同,本规则依据一般原则和目标制定。

5 本规则用概括性术语写成,因而具有广泛的适用性。

显然,无论是岸上还是在船上,不同的管理层次对所列条款需要有不同程度的了解和认识。

6 高级领导层的承诺是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

就安全和防止污染而言,各级人员的责任心、能力、态度和主观能动性将决定其最终结果。

7 本规则中添加的脚注旨在提供参考与指导,不作为本规则的要求。

然而,按照第1.2.3.2段要求,所有相关指南、建议等均应予以考虑。

考虑到该文献可能已经被修改或更新的资料所取代,任何情况下读者都应使用文件脚注中提到的参考文献的最新版本。

⑤A部分实施○11 总则1.1 定义以下定义适用于本规则的A和B两部分。

○11.1.1 “国际安全管理(ISM)规则”系指由国际海事组织大会通过的,并可由该组织予以修正的“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

1.1.2 “公司”系指船舶所有人,或已承担船舶所有人的船舶营运责任并在承担此种责任时同意承担本规则规定的所有责任和义务的任何组织或法人,如管理人或光船承租人。

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ISM规则)及解释

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ISM规则)及解释

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ISM规则)及解释前言1 本规则旨在提供船舶安全管理、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的国际标准。

2 大会通过的第A.443(Ⅺ)号决议,敬请各国政府采取必要措施,以保证船长在海上安全和保护海洋环境方面正当履行其职责。

3 大会通过的第A.680(17)号决议,进一步认识到需要建立适当的管理组织,使其能够对船上的某些需求作出反应,以达到并保持安全和环境保护的高标准。

4 认识到航运公司或船舶所有人的情况各异以及船舶操作条件的大不相同,本规则依据一般原则和目标制定。

5 本规则用概括性术语写成,因而具有广泛的适用性。

显然,无论是在岸上还是在船上,不同的管理层次对所列条款需要有不同程度的了解和认识。

6 高级领导层的承诺是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

就安全和防止污染而言,各级人员的责任心、能力、态度和主观能动性将决定其最终结果。

A部分实施1 总则1.1 定义以下定义适用于本规则的A和B两部分。

1.1.1 “国际安全管理规则”系指由国际海事组织大会通过的,并可由该组织予以修正的“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

【理解】这是对《国际安全管理规则》的界定,特指由国际海事组织大会A.741(18)号决议通过且由该组织修正的《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亦称ISM规则。

1.1.2 “公司”系指船舶所有人,或已承担船舶所有人的船舶营运责任并在承担此种责任时同意承担本规则规定的所有责任和义务的任何组织或法人,如管理人或光船承租人。

【理解】本规则中所称“公司”是实施ISM规则并申请“符合证明”(D OC)的“公司”,有以下三种情况:1、船舶所有人,拥有并管理所属船舶;2、船舶经营人,承担船舶经营和管理责任,其中包括ISM规则规定的公司的所有责任和义务;3、船舶管理人,负责船舶的管理但不负责其经营。

所承担的船舶管理责任,包括ISM规则规定的公司的所有责任和义务。

就船舶管理人而言,这里所称“承担船舶营运责任”应理解为是与安全和防污染有关的责任,与经营有关的责任不属于本规则所调整的范畴。

船舶管理 - ISM规则

船舶管理 - ISM规则
国际船舶安全营运 与防污染管理规则
ISM Code
一、ISM规则产生背景
1、船舶老龄化 2、船员素质下降,配员减少 3、方便旗船、单船公司、无船公司与非标准管理 4、保险界、船级社、社会舆论对事故频发的反应 5、缺少对船公司的管理法规 6、通信现代化及其影响
二、ISM规则的形成
1993年,国际海事组织在第十八届大会上 通过了《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 规则》(简称《国际安全管理规则》ISM CODE)的第A.741(18)号决议。1994年5 月,IMO《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 (SOLAS)》缔约国大会又通过了SOLAS 第Ⅸ章“船舶安全营运管理”,使该规则成 为强制性规则。
三、ISM规则的原理
ISM规则采用了国际标准组织ISO9000体系的质 量保证的过程控制原理,将航运公司的安全营运 和船舶安全操作的各项活动归纳为一套适合于本公 司和船舶的安全管理体系,达到“工作程序化、活
动规范化、行为文件化”,并根据过去经验教训制
定预防措施。
通过内部定期评审和外部审核、监督,不断改
明显依据
包括下列各项:没有证书或证书无效、存在 其他可导致滞留的缺陷、存在较多非滞留性 质的缺陷
详细检查
详细检查的内容:PSCO实施详细检查时,除应查 验有关记录外,还应询问船上有关人员下列内容: (1)船员是否熟悉船公司的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 (2)船舶的安全和防污染由谁负责? (3)“指定人员”是谁?谁可与其联系?如何联系? (4)船长能否出示有关其职责的文件?能否解释 其职责? (5)船长能否说出并解释其绝对权力?
2001年7月,交通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 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简称《国内安全管理规 则》),并于2003年1月1日起对第一批船舶,包括载 客定额50人及以上的跨省航行的客滚船、旅游船、高速 客船和150总吨及以上的气体运输船和散装化学品船生 效。《国内安全管理规则》自2004年7月1日起将对第 二批船舶,包括载客定额50人及以上所有跨省航行的客 船(内河客渡船除外)和500总吨及以上的油船(港内 作业的除外)生效。500总吨及以上的散货船和其他货 船于2007年7月1日起实施。

ISM Code简介

ISM Code简介

ISM Code简介佚名【期刊名称】《交通建设与管理》【年(卷),期】2001(000)002【摘要】ISM Code亦称ISM规则,全名为《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简称国际安全管理规则,IMO依照风险程度将船舶分为两类:第一类为客船,包括载客高速艇、500总吨及500总吨以上的油船、化学品船、气体运输船、散货船和载货高速艇列为第一阶段受检船舶,并于1998年7月1日起实施ISMCode;第二类为500总吨以上的其他货船和移动式近海钻井装置,列为第二阶段受检船舶,将于2002年7月1日起实施。

依照ISM Code的规定,凡列入实施期限的船东或其船舶经营人,其公司必须通过ISM审核,取得符合证明(DOC),而其经营的船舶则必须同时取得安全管理证书(ISM)。

【总页数】1页(P11-11)【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996.19【相关文献】1.JAKARTA CHANNEL: UPHOLDING MULTILATERALISM--New mechanism poised to enhance cooperation on regional governance, improve codes of conduct and nurture shared values [J], Huang Xilian2.A Comparative Analysis between the Spanish and Portuguese Seismic Codes: Application to a Border RC Primary School [J], María-Victoria Requena-Garcia-Cruz;Antonio Morales-Esteban;María-Luisa Segovia-Verjel;Emilio Romero-Sánchez;Jaime De-Miguel-Ro dríguezand João Manuel Carvalho Estêvão3.Seismic performance of high-rise buildings in selected regions in Saudi Arabia according to different seismic codes [J], SayedMahmoud;Mohamed Alsearheed;Waleed Abdallah4.“BELNOR”轮ISM code管理模式简介 [J], 朱仓满;陈勇5.Seismic resilience assessment of corroded reinforced concrete structures designed to the Chinese codes [J], Yu Xiaohui;Dai Kuangyu;Li Yushi;Li Bing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国际海事组织ISM规则

国际海事组织ISM规则

国际海事组织《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及防污染管理规则》(国际安全管理ISM规则)目录前言A.部分-实施l 通则1.1 定义1.2 目标1.3 适用范围1.4 安全管理体系(SMS)的基本要求2 安全与环境保护方针3 公司的责任与权限4 指定人员5 船长的责任与权限6 资源与人员7 船上操作计划的制订8 应急部署9 不合格、事故与险情的报告及分析l0 船舶与设备的维护11 文件管理12 公司验证、评审与评估B.部分-发证与验证13 发证与定期验证14 临时审核15 验证16 证书格式前言1 本规则旨在提供一个船舶安全营运及防污染管理的国际标准。

2 大会通过的A.443(XI)决议,请所有政府采取必要步骤保障船长在海上安全及保护海洋环境问题上正当履行其职责。

3 大会还通过A.680(17)决议,进一步认识到需要有适当的管理组织,以满足船上为达到和保持安全和环境保护高标准的需要。

4认识到没有两家航运公司或船东是相同的,而且船舶在处于差异很大的情况下营运,本规则系依据总的原则和目标制订。

5 本规则用概括性术语写,具有广泛的适用性。

显然,不同层次的管理,无论是岸上还是海上,对所列事项将要求不同的知识和了解水平。

6 良好的安全管理基础是领导层的承诺。

安全及防污染方面的最终结果取决于各级人员的承诺、能力、态度和动力。

A.部分-实施1 通则1.1 定义1.1.1国际安全管理(ISM)规则:系指国际海事组织大会通过的,并可由该组织予以修改的《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及防污染管理规则》。

1.1.2公司:系指船舶所有人或任何其他机构或个人,诸如管理者或光船租赁人,他们已从船舶所有人处承担船舶经营的责任,并同意承担本规则规定的所有义务和责任。

1.1.3主管机关:系指悬挂该国国旗的国家政府部门。

1.1.4 安全管理体系(SMS):系指能使公司人员有效实施公司的安全及环境保护方针所建立并文件化的体系。

1.1.5 符合证明(DOC):系指颁发给符合ISM规则要求的公司的证明文件。

ISM规则与NSM规则完整版

ISM规则与NSM规则完整版

有关规定,为每艘船舶配备合格 船舶配备合格并健康的船员
持证并健康的船员
6.3公司应当建立有关程序,以便 保证涉及安全和环境保护工作的
6涉.3及公安司全应和当环建境立保有护关工程作序的,新以聘便和保转证 岗
新聘人和转岗人员适当熟悉其职 人员适当熟悉其职责凡需在开航前发
责凡需在开航前发生的重要指令均 出的重要指令均应当标明并以书面形式
应当标明并以文件形式下达
下达
6.4公司应当保证与其安全管理体 系有关的所有人员充分理解有关 法规、规定、规则和指南
6的.4所公有司人应员当充保分证地与理其解安有全关管规理定体,系标内 准和相关指南
6以.5便公标司识应为当支建持立安并全保管持理有体关系程可序 6支.5持公安司全应管当理建体立系有可关能程需序要,的以任标何识培为
2.充分考虑对国际海事组织主管机关 船 舶检验机构和行业组织所建议的规则 指南和标准
1.3适用范围
1.3适用范围
本规则的要求可适用于所有船舶 本规则的要求可适用于所有船舶
1每.4个安公全司管均理应体建系立的实功施能并要保求证包 括以下功能要求的安全管理体系 1.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 2.确保船舶的安全营运和环境保 护符合有关的国际和船旗国立法的 须 知和程序
6.7公司应当保证船只在履行其涉及安 全管理体系的职责时能够有效地交流
7船上操作方案的制定
对涉及船舶安全和防止污染的 关键性船上操作,公司应当建立制 定有关方案和须知包括必要的检查 清单的程序。对与之有关的各项工 作应当明确规定并分配给适任人员
7船上操作方案的制定
对涉及船舶安全和防止污染的关键 性船上操作,公司应当建立如何制定有 关方案和须知(包括需要的检查清单) 的程序。与之相关的各项工作,应明确 规定由适任人员承担

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及防止污染管理规则

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及防止污染管理规则

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及防止污染管理规则1. 前言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及防止污染管理规则(简称ISM Code)是联合国国际海事组织于1993年颁布的一项海事安全规范,旨在确保海上航行的安全性、防止环境污染并保护船员健康。

该规则主要适用于所有搭载12名以上船员的商业性质船舶,并要求船舶所有人及船舶管理机构必须制定安全及防止污染的计划、程序及标准,确保船舶的安全及健康。

2. ISM Code的核心内容ISM Code的核心包括了以下几个方面:2.1 管理级别ISM Code要求每个船舶都必须设立一个管理级别,负责实施ISM规则和该船舶的安全管理体系。

管理级别的成员必须接受反应和应急处置培训,并定期更新培训内容。

2.2 规定安全管理的目标规定船舶的安全管理目标,是ISM Code要求的一个核心。

该规定要求船舶管理机构,以及船员必须遵守这些目标并贯彻在每一项决策和行动中。

通过设定安全管理目标,船舶可以更好地为危险作出风险评估,并采取措施防范和处理异常情况。

2.3 赋予船员参与职责ISM Code鼓励并赋予了船员参与职责,使其更加积极和有责任心地参与到船舶管理的实施中。

船员必须成为安全文化的一部分,以确保安全和防止环境污染。

2.4 记录和文件要求ISM Code要求记录和文件必须按照规定进行维护,以便随时展示监管机构。

此外,记录和文件维护标准的要求也必须符合ISM规则。

这些记录和文件包括:每个员工的培训记录,每个员工的工作协议和工作合同,每个员工的工作清单、船舶检查记录和维护记录。

2.5 段落ISM Code还规定了一些特定的要求,如电视系统的安全、维修和使用规程,其中包括每个MEMO项的信息、安全和健康考虑的内容、赋予船员自主权、设备操控的培训等。

3. ISM Code的实施ISM Code的实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3.1 制定安全管理体系计划ISM要求船舶所有者要在船上制定安全管理计划(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Plan),并在其船舶承包人或管理人中指定ISM系统负责人。

国际安全管理规则

国际安全管理规则

⑵全面的相关性:规则从管理角度提出的要求覆盖了公司及船舶安全和防止污染所有工作,将航运公司的人事管理、机务管理和海务管理三大部分全部包括,对船舶安全和防止污染活动做出了系统的规定。
⑶完整的系统性:规则把航运公司及其船舶的安全和防污染管理作为一个完整的系统看待,再按照系统管理方法明确规定。第一,它强调在组织结构上的系统性,不仅要有从公司最高管理层至船舶的安全和防污染的运作系统,同时还要有一个对运作系统实施监控的监控系统,公司就依靠这两个系统,来确保SMS的有效运行。第二,规则要求公司实行程序化管理,对安全和防污染管理过程实施全面的系统控制,避免了管理行为的随意性。第三,规则要求航运公司要建立文件化和结构化的SMS。文件化和结构化本身就是这个系统管理的一部分。公司不仅要制定安全和环保方针,还要有管理程序、须知内容和记录,且这些文件之间要做到层次分明、相互关联、接口清晰、逻辑性强。这样就使得文件化和结构化的安全管理体系具有完整的系统性。
近代对IMO(国际海事组织)的立法产生直接影响的六起重大海难。(IMO——国际海事组织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
⑴“TITANIC”号——《铁达尼克》号沉没。(英国籍)
1912年4月10日,这艘英国建造的大型豪华客船在她的处女航中撞上了大西洋的冰山而沉没。死亡船员和旅客达1500余人。电影“冰海沉船”就是以这次海难为题材拍摄的。这次海难发生的原因主要是:
⑵“TORRY CANYON”——《托里凯尼昂》油轮触礁断裂溢油事故。(利比里亚籍)
1967年3月8日,该油轮在英国东南沿海因舵机失灵,船长要求船东施救,但船东为了省钱要求船上自救,结果船在失控中触礁破裂,断成四截,溢出约10万吨原油。由于风浪很大,围油栏难于围住全部溢油,对海域造成了严重污染。最后动用飞机轰炸断裂的油轮,将溢油烧掉。英、法两国为清除污染付出了1000万英镑的巨额费用。本次海难的教训是:船长无权处理紧急情况。由此国际上制定了《1973年国际船舶造成污染公约》,后来经1978年议定书修正,成为《MARPOL 73/78》和《STCW 1978》两个公约。

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及防止污染管理规则

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及防止污染管理规则

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及防止污染管理规则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海洋贸易越来越重要。

船舶成为连接不同国家和地区、进行国际贸易的重要工具之一。

但是,船舶在航行过程中也面临着种种安全问题和污染问题,如何保证船舶的安全运营和防止污染成为了全球性的重要问题。

因此,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及防止污染管理规则也应运而生。

本文将介绍相关规则以及对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的作用。

SOLAS公约由于船舶在航行过程中经历了风浪、潮汐以及可能遭遇海盗等极端情况,为了保证船舶和船员的安全,国际海事组织(IMO)于1974年制定了《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SOLAS公约作为全球最重要的海事法规之一,是规范船舶建造、维修和航行相关的安全标准。

SOLAS公约对船舶的所有方面产生着深远的影响,包括船舶结构的规定,船舶的维护、船员的培训和管理以及航行过程中的安全措施等。

此外,SOLAS公约还针对特定类型的船舶采取了特殊的规定,例如在2002年通过的《国际海洋油污染预防公约》(MARPOL)规定了加油船运输对沿海地区和港口环境必须要采取的措施。

ISM规则虽然SOLAS公约已经规定了船舶的安全管理和操作标准,但是并没有明确说明如何实现这些标准。

因此,为了确保船舶更好地遵守SOLAS公约的规定,IMO于1998年制定了《国际安全管理规则》(ISM规则),ISM规则强调了管理方式、船员培训及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提升了船舶安全和操作方面的标准。

ISM规则的实施要求船东或船舶管理公司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并对全部航行船队实行有效的监管和控制,以达到保证船舶安全的目的。

同时,ISM规则还要求船舶管理公司建立与海上安全有关的流程和程序,包括证明船员的培训水平、检查船舶安全设备的有效性、保证船舶与岸上通讯等。

MARPOL公约除了安全管理外,船舶污染问题也是一大难题。

1973年,IMO制定了《国际海上避碰规则》(COLREG)作为减少船舶碰撞事故的标准。

国际船舶安全管理规则

国际船舶安全管理规则

国内安全管理规则讲义一、ISM规则的产生1、机构简介:●国际海事组织(IMO)原名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IMCO),1948年联合国在日内瓦如开第一次会议,讨论建立一个新组织,专门负责国际海上运输特别是航行安全方面的事务,通过了《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公约》来建立这一组织,即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1958年海事组织公约生效,组织正式运转。

1982年5月22日更名为国际海事组织。

●国际海事组织机构设置:大会、理事会、海上安全委员会(MSC)、法律委员会、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技术合作委员会、便利委员会、秘书处。

2、SOLAS公约产生背景:●国际海事组织成立后,围绕着海上航行安全、海洋环境保护、技术合作交流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制定了一系列的国际公约。

在这些国际公约中,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一直被认为是有关商船航行安全最重要的国际条约之一。

●SOLAS公约的产生背景:1912年由英国驶往美国纽约港的豪华邮轮“泰坦尼克”号在处女航中由于种种原因沉没,1512人丧身于大海之中。

这次灾难性的事故引起了国际社会对航海安全的广泛关注。

1913年底,在英国伦敦召开了首次国际海上人命安全会议,13年国家代表参加了会议并于1914年1月20日签订了第一个有关海上航行安全的国际条约——《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

在通过之后相当一段时间内,对公约进行了多次修下,又通过了1929年、1948年和1960年三个SOLAS公约,但于两次世界大战和其它一些原因,效果不好。

直到1974年公约的出现,1974年SOLAS公约采用了默认接受程序(规定某个修正案将在某个日期生效,除非在此期间有一定数量的缔约国明确表示反对),才使这一公约在促进海上航行安全方面发挥了作用。

●《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简称《国际安全管理规则》,也称ISM规则)是国际海事组织第18届大会于1993年11月4日通过的号决议的附件,1994年6月由《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新增第IX章规定为强制性规则,于1998年7月1日起适用于客船、高速客船、500总吨及以上油船、化学品船、气体运输船、散货船和高速货船;于2002年7月1日起适用于移动式近海钻井装置和500总吨及以上其他货船。

船舶管理(驾驶)ISM

船舶管理(驾驶)ISM

ISM规则
政府代表主管机关签发《符合证明》 (DOC),该《符合证明》则被作该公司符 合ISM规则要求的证据予以接受。《符合证 明》副本存放在船上,以便向检查机关出示 或被验证。 主管机关及其授权的认证机构(我国交 通部授权中国船级社)对船上管理符合认可 的“SMS”时,应当签发给船上一份《安全管 理证书》(SMC)。
ISM规则
不断改进,不断完善,从而将一切安全和防 污染管理活动置于严格控制之下,实现安全 与防污染管理的总目标。
ISM规则
四.ISM规则适用范围、对象和实施日期 • 适用范围、对象 ISM规则适用于一切船舶,即各种商用船 舶、专用船舶(但政府用于非商业目的的船 舶除外),同时也适用于船舶所有人、管理 人和船舶经营管理人及光船承租人。
ISM规则
ISM规则所提供的是船舶安全管理、安 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的国际管理标准。该规则 有IMO第18届大会通过,并被列入《SOLAS
74公约》附则新增的第IX章而成为强制执行
的规则。
ISM规则
二.ISM规则的产生 •安全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发展经历 的三个阶段: •基本阶段——惩罚文化; •第二阶段——符合文化; •高级阶段——安全自我管理文化。
ISM规则
一.ISM规则概述
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及防止污染管理规则 简称:国际安全管理规则
ISM规则
英文全称:International Management Code for
the Safe Operation of Ship and for Pollution Prevention 英文简称: ISM CODE
安全管理手册的编写


目录 公司简介 安全和环保方针 公司机构描述和权责规定 指定人员介绍 船长职责规定及船长权力的声明

交通部安全监督局通告1998年第1号——关于实施《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的通告

交通部安全监督局通告1998年第1号——关于实施《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的通告

交通部安全监督局通告1998年第1号——关于实施《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污染管理规则》的通告⽂号:交通部安全监督局通告1998年第1号颁布⽇期:1998-01-01执⾏⽇期:1998-07-01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各有关国际航运公司:《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污染管理规则》(简称“国际安全管理规则”或“ISM规则”)将于今年7⽉1⽇起对第⼀批船舶(即从事国际航⾏的客船、⾼速客船、500总吨及以上油船、化学品船、散货船、液化⽓船、⾼速货船)及其船东或管理公司⽣效。

为了确保该规则如期实施并⽅便船东或船舶管理公司做出安排,现通告如下:⼀、1998年7⽉1⽇零时起,凡中华⼈民共和国籍上述各种船舶,⾮持有适⽤于本船的“符合证明”(DOC)副本和“安全管理证书”(SMC)的,港监机关将禁⽌其离境;⼆、各国港⼝国检查当局届时将要求船舶进港前申报持有上述证书的情况并对包括我国船舶在内的到港船舶进⾏检查。

凡不持有上述证书的将被禁⽌进港;检查发现不持有上述证书或证书与实际不符的将被禁⽌离港。

另外,我国政府已经决定:⼀、就国际航⾏船舶⽽⾔,ISM规则从2000年7⽉1⽇起对管理第⼆批船舶(500总吨及以上其他货船和移动式近海钻井装置)的公司⽣效,即管理第⼆批船舶的公司必须在2000年7⽉1⽇前按ISM规则要求建⽴、实施安全管理体系并取得“符合证明”(副本配船)和代表船的“安全管理证书”;2002年7⽉1⽇前所有第⼆批船舶必须取得“安全管理证书”。

⼆、就航⾏⾹港的我国内地⾼速客船⽽⾔,交通部已宣布实⾏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发证制度,从1999年1⽉1⽇起,这类船舶及负责其安全环保管理的公司必须分别持有“安全管理证书”和“符合证明”。

特此通告。

1998年1⽉1⽇备注:本条例⽣效时间为:1998.07.01,截⾄2022年仍然有效最近更新:2021.02.06。

ISM规则与NSM规则1

ISM规则与NSM规则1

2.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 2.1公司应当制定安全各环境保护 2.2公司应当保证船岸各级机构能 执行和保持此方针。 3公司的责任和权力
1.2目标 1.2.1本规则的目标是保证海上安 全,防止人员伤亡,避免对环境, 特别是海洋环境造成危害以及对
财产造成损失 1.2.2公司安全管理目标应当包括 1提供船舶营运的安全做法和安全 工作环境 2针对已认定的所有风险制定防范 措施以及 3不断提高岸上及船上人员的安全 管理技能,包括安全及环境保护方 面的应急准备。 1.2.3安全管理体系应保证 1.符合强制性规定及规则 2.对国际海事组织主管机关船级社 和海运行业组织所建议的适用的 规则指南和标准予以考虑 1.3适用范围 本规则的要求可适用于所有船舶 1.4安全管理体系的功能要求 每个公司均应建立实施并保证包括 以下功能要求的安全管理体系 1.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 2.确保船舶的安全营运和环境保护 符合有关的国际和船旗国立法的须 知和程序 3.船、岸人员的权限和相互间的联 系渠道 4.事故和不符合规定情况的报告程 序 5.对紧急情况的准备和反应程序 6.内部审核和管理复查程序
1.1.7客观证据 是指基于观察衡量或测试并能被核实的 有关安全或安全管理体系条款存在和实 施与否的量或质的信息记录或事实声明
1.1.8不符合规定的情况 系指已发现的客观证据表明不满足某一 具体规定要求的情况。 1.1.9重大不符合规定的情况 是指已发现的对人员或船舶安全构成严 重威胁或对环境构成严重危险,并需要 立即采取纠正措施的事项或情况,包括 未能有效和系统地实施本规则的有关要 求 1.1.10周年日 系指对应于有关证明文件有效截止日期 的每年的该月该日
1.1.7客观证据 是指基于观察衡量或测试并能被核 实的,有关安全或安全管理体系条 款存在和实施与否的量或质的信息 记录或事实声明 1.1.8陈述 是指在安全管理审核过程中做出的 并由客观证据证实的事实声明。 1.1.9不符合规定的情况 系指已发现的客观证据表明不满足 某一具体规定要求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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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ISM 规则)[£2007 年10月、、.1本规则旨在提供船舶安全管理、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的国际标准。

2大会通过的第A.443(幻)号决议,敬请各国政府采取必要措施,以保证船长在海上安全和保护海洋环境方面正当履行其职责。

3大会通过的第A.680 (17)号决议,进一步认识到需要建立适当的管理组织,使其能够对船 上的某些需求做出反应,以达到并保持安全和环境保护的高标准。

4认识到航运公司或船舶所有人的情况各异以及船舶操作条件的大不相同,本规则依据一般原则和目标制定。

5本规则用概括性术语写成,因而具有广泛的适用性。

显然,无论是在岸上还是在船上,不同的管理层次对所列条款需要有不同程度的了解和认识。

经MSC.104(73)号决议修正的大会A.741 (18)号决议12日6 高级领导层的承诺是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

就安全和防止污染而言, 各级人员的责任心、 能力、态度和主观能动性将决定其最终结果。

A 部分 实施总则1.1 定义以下定义适用于本规则的 A 和B 两部分。

1.1.1 “国际安全管理(ISM )规则”系指由国际海事组织大会通过的,并可由该组织予以修正的“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

1.1.2 “公司”系指船舶所有人,或已承担船舶所有人的船舶营运责任并在承担此种责任时同意承担本规则规定的所有责任和义务的任何组织或法人,如管理人或光船承租人。

安全管理体系”系指能使公司人员有效实施公司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的结构化和文件化的体系。

安全管理证书”系指签发给船舶,表明其公司和船上管理已按照认可的安全管理体系运作的文件。

1.1.3 主管机关”系指船旗国政府。

1.1.4 1.1.5 符合证明”系指签发给符合本规则要求的公司的文件。

1.1.6本规则的目标是保证海上安全,防止人员伤亡,避免对环境,特别是对海洋环境造成损害以及对财产造成损失。

1.2.2 公司的安全管理目标应当包括:.1 提供船舶营运的安全做法和安全工作环境;.2 针对已认定的所有风险制定防范措施;以及.3 不断提高岸上及船上人员的安全管理技能,包括安全及环境保护方面的应急准备。

1.2.3 安全管理体系应当保证:.1 符合强制性规定及规则;1.1.7 “客观证据”系指通过观察、衡量或测试获得并能被证实的有关安全或安全管理体系要素存在和实施的量或质的信息、记录或事实声明。

1.1.8评述”系指在安全管理审核过程中做出的并由客观证据证实的事实声明。

1.1.9 不符合规定情况”系指客观证据表明不满足某一具体规定要求的可见情况。

1.1.10 重大不符合规定情况”系指对人员或船舶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或对环境构成严重危险,并需要立即采取纠正措施的可辨别的背离,包括未能有效和系统地实施本规则的要求。

1.1.11 周年日”系指对应于有关文件或证书有效期届满之日的每一年中的该月该日。

1.1.12 公约”系指经修正的 1974 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

1.2目标 1.2.1.2 对国际海事组织、主管机关、船级社和海运行业组织所建议的适用的规则、指南和标准予以 考虑。

1.3 适用范围本规则的要求可适用于所有船舶。

1.4 安全管理体系的功能要求每个公司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包括以下功能要求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船舶的安全营运和环境保护符合国际和船旗国有关立法的须知和程序;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公司应当制定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说明如何实现 1.2 所述目标。

公司的责任和权力如果负责船舶营运的实体不是船舶所有人,则船舶所有人必须向主管机关报告该实体的2.2 公司应当保证船岸各级机构均能执行和保持此方针。

.1 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2 .3 船、岸人员的权限和相互间的联系渠道;.4 事故和不符合规定情况的报告程序;.5 对紧急情况的准备和反应程序;以及.6 内部审核和管理复查程序。

2.13.1全称和详细情况。

3.2 对涉及和影响安全和防止污染工作的管理、执行以及审核的所有人员,公司应当以文件 形式明确规定其责任、权力及其相互关系。

3.3 为使指定人员能够履行其职责,公司有责任确保提供足够的资源和岸基支持。

指定人员为保证各船的安全营运, 提供公司与船上之间的联系渠道, 公司应当根据情况指定一名或数名能 直接同最高管理层联系的岸上人员。

指定人员的责任和权力应包括对各船的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方面 进行监控,并确保按需要提供足够的资源和岸基支持。

船长的责任和权力5.1 公司应当以文件形式明确规定船长的下列责任:核查具体要求的遵守情况;并且复查安全管理体系并向岸上管理部门报告其存在的缺陷。

5.2 公司应当保证在船上实施的安全管理体系中包含一个强调船长权力的明确声明。

公司应当在安全管理体系中确立船长的绝对权力和责任, 以便做出关于安全和防止污染事务的决定并在必要.1 执行公司的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2 激励船员遵守该方针;.3 以简明方式发布相应的命令和指令;.4 .5时要求公司给予协助。

资源和人员6.1 公司应当保证船长:.1 具有适当的指挥资格;.2 完全熟悉公司的安全管理体系;以及.3 得到必要的支持,以便可靠地履行其职责。

6.2 公司应当保证根据本国和国际有关规定,为每艘船舶配备合格、持证并健康的船员。

6.3 公司应当建立有关程序,以便保证涉及安全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新聘和转岗人员适当熟悉凡须在开航前发出的重要指令均应当标明并以文件形式下达。

6.4 公司应当保证与其安全管理体系有关的所有人员充分理解有关法规、规定、规则和指南。

6.5 公司应当建立并保持有关程序,以便标识为支持安全管理体系可能需要的任何培训,并保证向所有相关人员提供这种培训。

6.6 公司应当建立有关程序,以使船上人员能够籍此以一种工作语言或他们懂得的其它语言获得有关安全管理体系的信息。

6.7 公司应当保证船上人员在履行其涉及安全管理体系的职责时能够有效地交流。

船上操作方案的制定对涉及船舶安全和防止污染的关键性船上操作,公司应当建立制定有关方案和须知包括必要的检查清单的程序。

与之相关的各项工作,应当明确规定并分配给适任人员。

应急准备对船上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公司应当建立标识、描述和反应的程序。

公司应当建立有关程序,以便保证船舶按照有关规定、规则以及公司可能制定的任何附 加要求进行维护。

10.2 为满足这些要求,公司应当保证:.1 按照适当的间隔期进行检查;.2 任何不符合规定情况得到报告,并附可能的原因;.3 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以及8.18.2 公司应当制定应急训练和演习的计划。

8.3安全管理体系应提供措施,确保公司有关机构能在任何时候对其船舶所面临的危险、事 故和紧急情况做出反应。

不符合规定情况、事故和险情的报告和分析9.1 安全管理体系应当包括确保向公司报告不符合规定情况、事故和险情并对其进行调查和 分析的程序, 以便改进安全和防止污染工作。

9.2公司应当建立实施纠正措施的程序。

10船舶和设备的维护10.1.4 保存这些活动的记录。

10.3 公司应当在安全管理体系中建立有关程序,以便标识那些会因突发性运行故障而导致险 情的设备和技术系统。

安全管理体系应当提供旨在提高这些设备和系统可靠性的具体措施。

这些措施 应当包括对备用装置及设备或非连续使用的技术系统的定期测试。

10.2所述的检查和 10.3 所提及的措施应纳入船舶的日常操作性维护。

公司应当建立并保持有关程序,以便控制与安全管理体系有关的所有文件和资料。

.1 各有关部门均能够获得有效的文件;.2 文件的更改应由经授权的人审查批准;.3 被废止的文件应及时清除。

11.3 用于阐述和实施安全管理体系的文件可称为“安全管理手册”。

文件应当以公司认为最有效的方式予以保存。

每艘船舶均应配备与之相关的全部文件。

公司应当开展内部审核,以核查安全和防止污染活动是否符合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

公司应当根据建立的有关程序定期评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必要时还应当对安全管理体系进行复查。

10.4 11文件 11.111.2 公司应当保证:12公司审核、复查和评价 12.112.212.3审核及可能采取的纠正措施应当按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

船舶应当由持有与该船相关的“符合证明”或符合 14.1 要求的“临时符合证明”的公司符合证明”应由主管机关,主管机关认可的机构,或应主管机关的请求由另一缔约国 政府,签发给符合本规则要求的公司。

“符合证明”的有效期由主管机关确定,但不超过 明应当被视为该公司能够符合本规则要求的证据。

13.3 “符合证明”只对其载明的船舶种类有效。

所载明的船舶种类以初次审核所认定的船舶 种类为依据。

其它船舶种类, 只有在审核其公司的能力确已满足本规则关于此类船舶种类的要求时才 能被载入。

关于船舶种类,参阅公约第 IX/1 条的规定。

13.4 “符合证明”的有效性应当服从于由主管机关或主管机关认可的机构,或者应主管机关 的请求由另一缔约国政府,在周年日前或后三个月内实施的年度审核。

13.5 如果没有申请 13.4 所要求的年度审核, 或者有证据表明存在重大不符合规定情况时, 主营运。

12.4 除非由于公司的规模和性质不可能做到,实施审核的人员应当不从属于被审核的部门。

12.5 审核及复查的结果应当告知所有负有责任的人员,以提请他们注意。

12.6 负有责任的管理人员应当对所发现的缺陷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B 部分审核发证 13发证和定期审核 13.1 13.25 年。

该证管机关或应主管机关的请求签发证书的缔约国政府应当收回“符合证明”。

13.5.1如果收回“符合证明”,所有相关的“安全管理证书”、“临时安全管理证书”也应当收回。

13.6船上应当保存一份“符合证明”的副本,以便船长被要求时出示给主管机关或主管机关认可的机构查验,以及用来接受公约第IX/6.2 条规定的监督检查。

该副本不必是签发的原件。

13.7在审核该公司及其船上的管理确已按照经认可的安全管理体系运作后,主管机关或主管机关认可的机构,或者应主管机关请求的另一缔约国政府,应当向船舶签发有效期不超过5 年的“安全管理证书”。

该证书应当被视为该船舶符合本规则要求的证据。

13.8“安全管理证书”的有效性应当服从于由主管机关或主管机关认可的机构,或者是应主管机关的请求由另一缔约国政府实施的至少一次的中间审核。

如果只进行一次中间审核,且“安全管理证书”的有效期为5 年,中间审核应当在证书的第二和第三个周年日之间进行。

13.9除了13.5.1 的要求之外,如果没有申请13.8 要求的中间审核,或者有证据表明存在重大不符合规定情况时,主管机关或应主管机关请求签发该证书的缔约国政府应当收回“安全管理证书”。

13.10尽管有13.2 和13.7 的规定,当换证审核在所持“符合证明”或“安全管理证书” 有效期届满之前三个月内完成时,新签发的“符合证明”或“安全管理证书”应当自完成换证审核之日起有效,且有效期自原证书有效期届满之日起不超过 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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