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标煤矿作业场所粉尘接触浓度管理限值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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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容许浓度国家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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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粉尘标准是:一般工作场所粉尘浓度不得超过10mg/m3,车间空气中一般粉尘的最高允许浓度为10毫克/立方米,含1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则为2毫克/立方米。

法律依据
《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建设施工和运输的管理,保持道路清洁,控制料堆和渣土堆放,扩大绿地、水面、湿地和地面铺装面积,防治扬尘污染。

住房城乡建设、市容环境卫生、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第七十条
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并按照规定路线行驶。

装卸物料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防治扬尘污染。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道路、广场、停车场和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管理,推行清洁动力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防治扬尘污染。

国标煤矿作业场所粉尘接触浓度管理限值判定标准

国标煤矿作业场所粉尘接触浓度管理限值判定标准

国标:煤矿作业场所粉尘接触浓度管理限值判定标准如下:粉尘种类游离SiO2含量(%)呼吸性粉尘浓度(mg/m3)煤尘≤5 5.0岩尘5~10 2.510~30 1.030~50 0.5≥500.2水泥尘<10 1.5煤尘(游离SiO2 含量<10%) Coal dust(free SiO2<10%)总尘 4 6呼尘 2.5 3.5小型水全气动止回阀:[推荐]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试行)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试行)(90)中煤总安字第171号文附件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中关于防治粉尘危害的各项规定,消除井下粉尘危害,防止煤尘爆炸事故发生,珍惜职工的安全和身体壮健,杀青安全分娩,特制定《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矿务局、矿在防治粉尘危害及粉尘检测处事中必需执行本规范。

第2条矿务局局长,矿长是防治粉尘危害的第一责任者,矿务局及矿的总工程师(包括主任工程师、主管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对粉尘的防治处事负技术责任,矿务局透风防尘治理部分对各矿的粉尘防治处事负业务治理责任。

第3条创立防尘齐抓共管制度。

采煤、掘进、机电、通防各职能部分都要在本职处事范围内对防治粉尘危害实行岗位责任制度,重点是采掘颖匦氚巡汕陀纺防尘装备管好用好、充足发挥效?SPAN lperg=EN-US>,把粉尘浓度降到规定目标以下;机电部分要保证所负责维护的防尘机电设施的完好率;运输部分要负责运输道内防尘设施的完好率和使用率,并把粉尘浓度降到规定目标以下;要有分析防尘岗位责任制,并有正经的赏罚制度和考核想法。

第4条矿透风科(区)必需创立防尘专业队伍,配备专职测尘员,负责本矿的粉尘防治设施的安装和测尘处事。

第5条安全监察部分负责监视本规范的执行,并行使监察权即有权对粉尘防治设计措施及其计划进行查察;有权对技术措施的实施情状进行检查;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提出办理私见。

第6条矿务局每季度、矿每月必需分别由局长、矿长负责组织有关职员参加对《矿井分析防尘标准》的执行情状进行一次全体大检查,凡分析防尘未达标准的矿井,同期不得评为特级矿井,并在矿井总平均分数中扣除10分;分析防尘未达标准的采掘处事面,同期的工程质量等级降低一级。

煤矿粉尘浓度标准范围

煤矿粉尘浓度标准范围

煤矿粉尘浓度标准范围煤矿粉尘是指在煤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颗粒物悬浮在空气中的混合物,是煤矿生产中的一种常见污染物。

煤矿粉尘不仅会对矿工的健康造成危害,还可能引发火灾和爆炸等安全事故。

因此,对煤矿粉尘浓度进行监测和控制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煤矿粉尘浓度的标准范围,以及相关的监测和控制措施。

煤矿粉尘浓度的标准范围是指在煤矿生产过程中,粉尘浓度允许的最高和最低范围。

根据国家相关标准,煤矿粉尘浓度的标准范围通常为每立方米空气中的粉尘质量浓度。

煤矿粉尘浓度的标准范围的确定,是为了保障矿工的健康和安全,防止粉尘对环境造成污染。

煤矿粉尘浓度的标准范围的确定,首先要考虑煤矿生产的特点和矿井的实际情况。

一般来说,煤矿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不同程度的粉尘,包括煤尘、岩尘等。

因此,煤矿粉尘浓度的标准范围需要根据具体矿井的情况进行确定。

同时,还需要考虑矿工的健康和安全,以及对环境的影响等因素。

煤矿粉尘浓度的标准范围一般由国家相关部门或行业标准制定机构进行制定和修订。

在确定煤矿粉尘浓度的标准范围时,通常会进行大量的实地调研和数据分析,以及专家评审和论证等工作。

通过科学的方法和手段,确定煤矿粉尘浓度的标准范围,保证了标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煤矿粉尘浓度的标准范围的确定,对于煤矿生产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面,煤矿企业需要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粉尘浓度的监测和控制,保障矿工的健康和安全。

另一方面,煤矿粉尘浓度的标准范围也为监管部门提供了依据,对煤矿企业进行监督和管理。

为了保证煤矿粉尘浓度在标准范围内,煤矿企业需要采取一系列的监测和控制措施。

首先,需要建立健全的粉尘监测系统,对煤矿生产过程中的粉尘浓度进行实时监测。

其次,需要加强对煤矿生产过程中粉尘的控制,包括采取湿法降尘、喷雾降尘、局部排风等措施。

此外,还需要加强对矿工的健康监测和防护,提高矿工的健康意识和安全意识。

总之,煤矿粉尘浓度的标准范围的确定是非常重要的,对于保障矿工的健康和安全,防止粉尘对环境造成污染具有重要意义。

矿井粉尘浓度标准

矿井粉尘浓度标准

矿井粉尘浓度标准
矿井粉尘浓度标准是指矿井内粉尘浓度的法定限制。

根据国内外矿井安全标准的规定,矿井粉尘浓度标准通常分为不同等级,如下所示:
1. 超限标准:矿井粉尘浓度超过超限标准即为超标,需要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 中国矿业安全标准规定的超限标准为:可燃性粉尘浓度>
5kg/m³,非可燃性粉尘浓度>10mg/m³。

2. 一级标准:一级标准是指矿井内可容许的最高粉尘浓度。

- 中国矿业安全标准规定的一级标准为:可燃性粉尘浓度
≤2kg/m³,非可燃性粉尘浓度≤6mg/m³。

3. 二级标准:二级标准是指矿井内次高的粉尘浓度标准。

- 中国矿业安全标准规定的二级标准为:可燃性粉尘浓度
≤3kg/m³,非可燃性粉尘浓度≤9mg/m³。

此外,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矿井安全标准,矿井粉尘浓度标准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

因此,在进行矿井作业时,应根据当地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来确定具体的矿井粉尘浓度标准。

同时,为了保障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矿井应采取相应的粉尘防控措施,如加强通风、使用湿法降尘等。

煤矿井下粉尘浓度标准

煤矿井下粉尘浓度标准

煤矿井下粉尘浓度标准煤矿井下粉尘是指在煤矿井下工作面、巷道和其他作业场所中悬浮的煤尘、岩屑尘、矿物尘及其它固体颗粒物质的总称。

煤矿井下粉尘是煤矿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产物,但高浓度的煤尘会对矿工的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因此有必要对煤矿井下粉尘浓度进行监测和控制。

为了保障矿工的健康和安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煤矿井下粉尘浓度标准。

首先,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粉尘浓度标准分为两个等级,即一级粉尘和二级粉尘。

一级粉尘指的是每立方米空气中悬浮粉尘的质量不得超过4mg,二级粉尘指的是每立方米空气中悬浮粉尘的质量不得超过3mg。

煤矿井下粉尘浓度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障矿工的健康和安全,减少煤尘对矿工呼吸系统和肺部的损害,降低矿工职业病的发生率。

其次,煤矿井下粉尘浓度的监测是非常重要的。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煤矿井下粉尘监测系统,对煤矿井下粉尘浓度进行实时监测和记录。

监测结果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以便采取及时有效的控制措施。

同时,煤矿企业还应当定期对矿工进行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和治疗因粉尘引起的职业病。

此外,为了控制煤矿井下粉尘浓度,煤矿企业应当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

首先,要加强通风系统的建设和维护,保证煤矿井下空气的流通和清新。

其次,要采取湿法喷雾、封闭作业、降尘剂喷洒等技术措施,减少煤矿井下粉尘的产生和扩散。

最后,要加强对矿工的防护,提供符合标准的防尘口罩和防护装备,降低矿工吸入煤尘的风险。

总之,煤矿井下粉尘浓度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是保障矿工健康和安全的重要举措。

煤矿企业应当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加强对煤矿井下粉尘浓度的监测和控制,保障矿工的健康和安全。

同时,相关部门和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矿工对煤矿井下粉尘危害的认识,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容许浓度标准

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容许浓度标准

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容许浓度标准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粉尘容许浓度标准。

粉尘容许浓度标准是指在作业
场所空气中,粉尘的浓度不能超过一定的限制值,以确保工作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这些限制值通常由国家相关部门制定,并根据不同的作业环境和粉尘类型进行调整。

在制定粉尘容许浓度标准时,需要考虑多种因素。

首先是粉尘的种类和来源,
不同的粉尘对人体的危害程度不同,因此需要对不同类型的粉尘进行分类和限制。

其次是作业环境的特点,不同的作业环境对粉尘的扩散和浓度有着不同的影响,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最后是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一些特殊的工作人员可能对粉尘更为敏感,需要对其进行特殊的保护和限制。

在执行粉尘容许浓度标准时,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确保其有效性。

首先是
对作业场所进行定期的检测和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粉尘超标的问题。

其次是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对粉尘危害的认识和防护意识。

最后是加强对作业场所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粉尘容许浓度标准得到有效执行。

总的来说,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容许浓度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是一项重要的工作。

只有通过科学合理的标准制定和有效的执行措施,才能有效保护工作人员的健康和安全,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希望相关部门和企业能够重视这一问题,加强对粉尘污染的防治工作,为工作人员营造一个更加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作业场所粉尘浓度标准

作业场所粉尘浓度标准

作业场所粉尘浓度标准
作业场所粉尘浓度标准是指在生产作业中,针对粉尘浓度所制定的标准,其目
的是为了保护工人的健康,减少粉尘对人体的危害。

粉尘是指悬浮在空气中的固体颗粒,包括矿物粉尘、金属粉尘、有机粉尘等。

在生产作业中,粉尘是一种常见的污染物质,对工人的健康造成严重威胁,因此有必要制定相应的标准来规范粉尘浓度。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不同作业场所对粉尘浓度有着不同的标准
要求。

一般来说,作业场所粉尘浓度标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允许浓度,即在一定时间内允许的粉尘浓度上限;二是防护标准,即对于超过允许浓度的作业场所,应采取何种防护措施以减少粉尘对工人的危害。

在制定作业场所粉尘浓度标准时,需要考虑多种因素。

首先是作业场所的特点,不同的作业场所产生的粉尘种类和浓度都有所不同,因此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标准制定。

其次是工人的健康状况,不同的粉尘对人体的危害程度也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危害程度来确定相应的标准要求。

最后是防护措施的可行性,有些作业场所可能很难达到规定的粉尘浓度标准,因此需要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来减少粉尘对工人的危害。

在实际生产作业中,作业场所粉尘浓度标准的执行至关重要。

一方面,作业场
所需要定期对粉尘浓度进行监测,确保其符合标准要求。

另一方面,作业场所需要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通风换气、佩戴防护口罩等,以减少粉尘对工人的危害。

总的来说,作业场所粉尘浓度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护工人健康至关重要。

只有严格执行标准要求,才能有效减少粉尘对工人的危害,保障工人的健康。

因此,作业场所粉尘浓度标准不仅仅是一纸文件,更是对工人健康的有力保障,应得到重视和执行。

作业场所粉尘容许浓度国家标准

作业场所粉尘容许浓度国家标准

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容许浓度标准
44 珍珠岩粉尘(93763-70-3)
总尘
呼尘
8
4
10
8
45 蛭石粉尘(总尘) 3 5
46 重晶石粉尘(7727-43-7)(总尘) 5 10
47 ** 其他粉尘8 10
*指该粉尘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的接触上限值。

**“其他粉尘”指不含有石棉且游离SiO2含量低于10%,不含有毒物质,尚未制订专项卫生标准的粉尘。

注: 1)总粉尘(Total dust)简称“总尘”,指用直径为40mm滤膜,按标准粉尘测定方法采样所得到的粉尘;
2)呼吸性粉尘(Respirable dust)简称“呼尘”。

指按呼吸性粉尘标准测定方法所采集的可进入肺泡的粉尘粒子,其空气动力学直径均在7.07μm 以下,空气动力学直径5μm粉尘粒子的采样效率为5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 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容许浓度(mg/m3)
TWA :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8小时)。

MAC :最高容许浓度,指在一个工作日内任何时间都不应超过的浓度。

STEL :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15分钟)。

作业场所职业接触限值标准

作业场所职业接触限值标准

作业场所职业接触限值标准
作业场所的职业接触限值标准,具体来说,以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40小
时计,工作场所空气中苯含量不得超过6mg/m³,短时间内不得超过
10mg/m³。

这些标准是按照我国2019年发布的国家标准《工作场所有害
因素职业接触限值》来制定的。

在已知的情况下,职业接触限值包括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和最高容许浓度三类。

具体标准如下:
1. 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C-TWA):以时间为权数规定的8小时工作日、40小时工作周的平均容许接触浓度。

2. 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PC-STEL):在遵守PC-TWA前提下容许短时间(15分钟)接触的浓度。

3. 最高容许浓度(MAC):工作地点、在一个工作日内、任何时间有毒化
学物质均不应超过的浓度。

请注意,这些标准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和行业有所不同,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应参考当地的标准和规定,并确保作业场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国标煤矿作业场所粉尘接触浓度管理限值判定标准共12页

国标煤矿作业场所粉尘接触浓度管理限值判定标准共12页

国标:煤矿作业场所粉尘接触浓度管理限值判定标准如下:粉尘种类游离SiO2含量(%)呼吸性粉尘浓度(mg/m3)煤尘≤5 5.0岩尘5~10 2.510~30 1.030~50 0.5≥500.2水泥尘<10 1.5煤尘(游离SiO2 含量<10%) Coal dust(free SiO2<10%)总尘 4 6呼尘 2.5 3.5小型水全气动止回阀:[推荐]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试行)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试行)(90)中煤总安字第171号文附件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中关于防治粉尘危害的各项规定,消除井下粉尘危害,防止煤尘爆炸事故发生,珍惜职工的安全和身体壮健,杀青安全分娩,特制定《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矿务局、矿在防治粉尘危害及粉尘检测处事中必需执行本规范。

第2条矿务局局长,矿长是防治粉尘危害的第一责任者,矿务局及矿的总工程师(包括主任工程师、主管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对粉尘的防治处事负技术责任,矿务局透风防尘治理部分对各矿的粉尘防治处事负业务治理责任。

第3条创立防尘齐抓共管制度。

采煤、掘进、机电、通防各职能部分都要在本职处事范围内对防治粉尘危害实行岗位责任制度,重点是采掘颖匦氚巡汕陀纺防尘装备管好用好、充足发挥效?SPAN lperg=EN-US>,把粉尘浓度降到规定目标以下;机电部分要保证所负责维护的防尘机电设施的完好率;运输部分要负责运输道内防尘设施的完好率和使用率,并把粉尘浓度降到规定目标以下;要有分析防尘岗位责任制,并有正经的赏罚制度和考核想法。

第4条矿透风科(区)必需创立防尘专业队伍,配备专职测尘员,负责本矿的粉尘防治设施的安装和测尘处事。

第5条安全监察部分负责监视本规范的执行,并行使监察权即有权对粉尘防治设计措施及其计划进行查察;有权对技术措施的实施情状进行检查;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提出办理私见。

第6条矿务局每季度、矿每月必需分别由局长、矿长负责组织有关职员参加对《矿井分析防尘标准》的执行情状进行一次全体大检查,凡分析防尘未达标准的矿井,同期不得评为特级矿井,并在矿井总平均分数中扣除10分;分析防尘未达标准的采掘处事面,同期的工程质量等级降低一级。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一)为加强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保护煤矿从业人员的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各类煤矿及其所属地面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

(三)本规定煤矿职业危害(以下简称煤矿职业危害)主要指以下职业危害因素:粉尘:煤尘、岩尘、水泥尘等;化学物质:氮氧化物、碳氧化物、硫化氢等;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等。

(四)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五)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实行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制度,按照源头治理、科学防治、严格管理、依法监督的要求开展工作。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负责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的监察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煤矿企业是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的责任主体。

二、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六)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七)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领导机构,负责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规划、年度计划和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经费落实等工作,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领导。

(八)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负责职业危害防治日常管理工作。

(九)煤矿企业应建立职业危害防治院所,负责企业职业危害因素监(检)测与评价、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治疗康复等工作;不具备建立条件的,必须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为其提供职业危害防治技术服务。

(十)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下列职业危害防治制度:1.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2.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3.职业危害告知制度;4.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5.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制度;6.从业人员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7.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8.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9.职业危害申报制度;10.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11.职业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12.职业卫生档案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13.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矿井粉尘规定

矿井粉尘规定

矿井粉尘规定矿井粉尘是指在矿井作业过程中产生的一种细小颗粒物质,由于其微小颗粒大小和高度浮尘性质,对矿工的健康和安全构成了一定威胁。

为了保护矿工的健康和安全,世界各国都实行了矿井粉尘限制规定。

本文将介绍一些矿井粉尘规定的主要内容。

首先,关于矿井粉尘浓度的限制。

大多数国家规定矿井粉尘限制浓度为每立方米不超过2毫克,实施分级监测和限制。

根据矿井粉尘浓度不同,将矿井分成低、中、高三级。

低级矿井粉尘浓度不得超过1毫克/立方米,中级不得超过1.5毫克/立方米,高级不得超过2毫克/立方米。

矿井企业应采取相应的控尘措施来达到规定的粉尘浓度限制。

其次,关于矿井通风系统的要求。

矿井通风系统是防止粉尘扩散和积聚的重要手段。

规定要求矿井通风系统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保证矿井空气流通,减少粉尘在矿井中的滞留时间。

通风系统设计应考虑到矿井个别区域的粉尘浓度限制。

矿井企业应定期检查和维护通风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此外,矿井作业过程中的个人防护措施也是必不可少的。

规定要求矿工在进行作业时必须佩戴适当的呼吸防护设备,如防尘面罩、防毒面罩等。

这些设备能有效过滤和吸附粉尘颗粒,保护矿工的呼吸系统。

另外,矿工还应穿戴防尘工作服、手套和防护眼镜等,以减少粉尘对皮肤和眼睛的刺激。

最后,规定要求矿井企业应制定和实施相应的粉尘防治措施。

这些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控制矿井爆破、钻孔、运输等作业过程中的粉尘产生;加湿作业区域,减少粉尘的扬尘飞散;定期检查和清洁作业区域的粉尘,确保矿井清洁;提供员工培训,加强对粉尘危害的认识和防护意识。

总之,矿井粉尘规定的出台是为了保护矿工的健康和安全。

通过限制矿井粉尘浓度、要求通风系统的有效运行、采取个人防护措施和制定科学的粉尘防治措施,可以有效减少矿工接触粉尘颗粒的机会,降低粉尘对矿工健康的危害。

矿井企业必须严格遵守这些规定,确保矿井粉尘在规定范围内,以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煤矿粉尘浓度标准

煤矿粉尘浓度标准

煤矿粉尘浓度标准煤矿粉尘是指在煤矿生产中产生的煤尘,它是煤矿事故的主要危险因素之一。

粉尘浓度是评价煤矿粉尘危害的重要指标,合理控制粉尘浓度对于保障矿工健康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制定和执行科学合理的煤矿粉尘浓度标准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之一。

一、煤矿粉尘浓度标准的制定依据。

煤矿粉尘浓度标准的制定应当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煤矿生产实际和技术水平,确保煤矿生产过程中粉尘浓度处于安全可控范围内。

同时,还应考虑煤矿工人的健康安全需求,最大限度地减少粉尘对矿工的危害。

二、煤矿粉尘浓度标准的主要内容。

1. 煤矿粉尘浓度的监测范围,应明确规定煤矿生产过程中需要监测粉尘浓度的区域和设备,确保监测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2. 煤矿粉尘浓度的限值要求,应确定煤矿粉尘浓度的允许浓度限值,包括总粉尘限值和呼吸性粉尘限值等,以及不同工作场所和作业方式下的特殊限值要求。

3. 煤矿粉尘浓度的监测方法,应规定煤矿粉尘浓度的监测方法和设备要求,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 煤矿粉尘浓度的控制要求,应明确规定煤矿粉尘浓度超标时的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减少粉尘的危害。

5. 煤矿粉尘浓度的评价和报告要求,应规定对煤矿粉尘浓度进行定期评价和报告,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煤矿粉尘浓度处于安全范围内。

三、煤矿粉尘浓度标准的执行和监督。

1.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煤矿粉尘浓度标准执行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标准的执行到位。

2.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煤矿粉尘浓度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标准的煤矿企业依法进行处罚,并督促其整改。

3. 煤矿工人应增强安全意识,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减少粉尘对自身健康的危害。

四、煤矿粉尘浓度标准的意义和作用。

科学合理的煤矿粉尘浓度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有利于保障煤矿工人的健康和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高煤矿生产效率,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作业场所粉尘浓度标准

作业场所粉尘浓度标准

作业场所粉尘浓度标准一、粉尘种类和来源1.粉尘种类:包括无机粉尘和有机粉尘两大类。

无机粉尘如煤尘、矽尘、石棉尘、滑石尘、水泥尘等,有机粉尘如棉尘、麻尘、皮革粉尘、木材粉尘等。

2.粉尘来源:粉尘主要来源于工业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如矿山开采、冶炼、化工、建筑材料的生产及矿山爆破、粮食加工等。

二、粉尘浓度限值1.不同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限值有所不同,具体可参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等相关标准。

2.在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浓度超过限值时,应采取相应措施降低浓度,确保符合卫生标准。

三、监测方法和仪器1.监测方法: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监测一般采用定点采样和个体采样相结合的方法。

定点采样多选择在作业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最高的地点,个体采样则需对接触有害物质的每个工人进行采样。

2.监测仪器:常用粉尘监测仪器有滤膜质量浓度采样器、压电晶体振荡式可携式粉尘仪、光散射式数字粉尘仪等。

四、监测周期和频次1.监测周期: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监测周期应根据生产工艺和岗位操作特点确定,一般为每季度或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监测。

2.监测频次:对于接触粉尘浓度较高的工人,应进行定期个体采样,频次视岗位而定。

五、监测记录和报告1.每次监测后应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包括监测时间、地点、采样方法、仪器型号、测定结果等。

2.监测报告应由专业机构或卫生部门出具,报告内容应包括监测目的、方法、结果及结论等。

六、防尘措施和效果评估1.企业应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包括改进生产工艺、密闭尘源与局部抽风相结合、湿式作业等措施,以及佩戴防尘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

2.防尘措施实施后,应对措施效果进行评估,确保防尘措施的有效性。

评估结果应记录存档,以便对防尘措施进行持续改进。

七、职业健康检查和医学监护1.接触粉尘的工人应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体格检查、五官科检查、呼吸系统检查等,以及时发现职业病症状。

2.对于已确诊为职业病的工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医学监护,确保其得到及时的治疗和康复。

煤矿粉尘浓度标准范围

煤矿粉尘浓度标准范围

煤矿粉尘浓度标准范围煤矿粉尘是煤矿作业中常见的危害因素之一,其对矿工健康和生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因此,对煤矿粉尘浓度进行有效监测和控制,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

煤矿粉尘浓度标准范围的确定,对于规范煤矿生产、保障矿工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煤矿粉尘浓度标准范围的确定,需要充分考虑煤矿作业环境、煤矿工人的健康状况以及煤矿生产的实际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煤矿粉尘浓度标准范围通常包括两个方面的指标,煤矿工作面粉尘浓度和煤矿井下通风流量。

其中,煤矿工作面粉尘浓度是评价煤矿粉尘污染情况的重要指标,而煤矿井下通风流量则直接影响着煤矿粉尘的扩散和浓度分布。

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煤矿工作面粉尘浓度标准范围通常为每立方米不超过5mg的限值。

这一限值的确定,既考虑了煤矿生产的实际情况,又充分保障了矿工的健康和安全。

同时,煤矿井下通风流量标准范围也是煤矿粉尘控制的关键环节。

通过合理设计和调整通风系统,控制煤矿井下通风流量,可以有效地降低煤矿粉尘浓度,保障煤矿作业环境的清洁和舒适。

煤矿粉尘浓度标准范围的确定,不仅需要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还需要结合煤矿生产的实际情况进行科学评估和调整。

在实际生产中,煤矿企业应加强对煤矿粉尘浓度的监测和控制,建立健全的粉尘防治体系,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确保煤矿粉尘浓度始终在安全标准范围之内。

同时,煤矿企业还应加强对矿工的健康监测和保护,定期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及时发现和处理煤矿粉尘引起的职业病,最大限度地保障矿工的健康和安全。

总之,煤矿粉尘浓度标准范围的确定,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关系到煤矿工人的健康和生产安全。

煤矿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加强对煤矿粉尘浓度的监测和控制,确保煤矿粉尘浓度始终在安全标准范围之内,最大限度地保障矿工的健康和安全。

同时,煤矿企业还应加强对矿工的健康监测和保护,建立健全的粉尘防治体系,共同营造安全、健康的煤矿作业环境。

掘进工作面粉尘浓度标准

掘进工作面粉尘浓度标准

掘进工作面粉尘浓度标准介绍如下:
掘进工作面是煤矿井下采煤作业的主要场所,由于采煤过程中煤粉、岩石粉尘、烟尘等物质的产生,会对工人的健康造成危害。

因此,掘进工作面粉尘浓度需要进行严格的控制和管理。

国家标准《煤矿井下通风与防尘规程》(GB/T 15706-2019)规定,掘进工作面粉尘浓度的限值应按以下要求控制:
1.一般掘进工作面:煤尘浓度不得超过10mg/m³,岩尘浓度不得超过6mg/m³。

2.特殊掘进工作面:如巷道顶板顶钻,煤尘浓度不得超过5mg/m³,岩尘浓度不得超过
3mg/m³。

此外,根据实际情况,还可以根据煤层性质、掘进工艺、掘进机具类型等因素制定更为严格的控制标准。

对于煤尘和岩尘超标的掘进工作面,需要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如增加通风量、湿法喷雾等,以降低粉尘浓度,保护工人的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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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煤矿作业场所粉尘接触浓度管理限值判定标准如下:粉尘种类游离SiO2含量(%)呼吸性粉尘浓度(mg/m3)煤尘≤5 5.0岩尘5~10 2.510~30 1.030~50 0.5≥500.2水泥尘<10 1.5煤尘(游离SiO2 含量<10%) Coal dust(free SiO2<10%)总尘 4 6呼尘 2.5 3.5小型水全气动止回阀:[推荐]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试行)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试行)(90)中煤总安字第171号文附件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中关于防治粉尘危害的各项规定,消除井下粉尘危害,防止煤尘爆炸事故发生,珍惜职工的安全和身体壮健,杀青安全分娩,特制定《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矿务局、矿在防治粉尘危害及粉尘检测处事中必需执行本规范。

第2条矿务局局长,矿长是防治粉尘危害的第一责任者,矿务局及矿的总工程师(包括主任工程师、主管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对粉尘的防治处事负技术责任,矿务局透风防尘治理部分对各矿的粉尘防治处事负业务治理责任。

第3条创立防尘齐抓共管制度。

采煤、掘进、机电、通防各职能部分都要在本职处事范围内对防治粉尘危害实行岗位责任制度,重点是采掘颖匦氚巡汕陀纺防尘装备管好用好、充足发挥效?SPAN lperg=EN-US>,把粉尘浓度降到规定目标以下;机电部分要保证所负责维护的防尘机电设施的完好率;运输部分要负责运输道内防尘设施的完好率和使用率,并把粉尘浓度降到规定目标以下;要有分析防尘岗位责任制,并有正经的赏罚制度和考核想法。

第4条矿透风科(区)必需创立防尘专业队伍,配备专职测尘员,负责本矿的粉尘防治设施的安装和测尘处事。

第5条安全监察部分负责监视本规范的执行,并行使监察权即有权对粉尘防治设计措施及其计划进行查察;有权对技术措施的实施情状进行检查;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提出办理私见。

第6条矿务局每季度、矿每月必需分别由局长、矿长负责组织有关职员参加对《矿井分析防尘标准》的执行情状进行一次全体大检查,凡分析防尘未达标准的矿井,同期不得评为特级矿井,并在矿井总平均分数中扣除10分;分析防尘未达标准的采掘处事面,同期的工程质量等级降低一级。

第7条矿务局、矿在编制分娩建设深远规划和年度分娩建设计划的同时,局矿的总工程师必需组织编制防治粉尘危害的技术规划和技术措施的实施计划。

属防尘工程的用度由年度安全技措费中安排;属防尘原料消耗的用度必需划进分娩本钱中。

矿务局局长及矿长应按期检查防治粉尘危害的技术发展规划和技术措施计划的执行情状。

第8条新建矿井(包括改扩矿井)必需遵照本规范所规定的粉尘防治技术措施要求进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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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矿井验收中,矿务局要对粉尘防治设施、措施进行验收。

分娩矿井新水平、新采区移交分娩前,矿务局要对粉尘防治设施、措施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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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采处事面移交分娩前,要由矿组织粉尘防治设施和措施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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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规范规定者,不准投产。

第9条每一矿井必需制订防治粉尘的治理制度,并有反映当前现实情状的防尘管路系统图、粉尘防治设施及实施措施的分布图。

第10条矿务局每季度将所属各矿防治粉尘及测尘情状,如实上报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安全治理部及直管公司或各省(区)煤炭厅(公司)。

第二章防尘第一节一般规定第11条《规程》第155条:设计和建设矿井时,必需采取分析防尘措施,并创立完善的洒水系统,即:一、地面建设的永久性水池其容量不得小于200m3,并设有备用水池,贮水量不得小于井下连续2小时的用水量。

二、防尘用水管路应展设到所有能产生和堆积粉尘的地点,并且在需要用水冲洗和喷雾的巷道内,每隔100米或50米安设一个三通及阀门。

三、防尘用水系统中,必需安装过滤装置,保证水的清洁,水中悬浮物含量不得超过l50mg/l,粒径不大于0.3mm,水的pH值应在6-9.5的范围内。

第12条《规程》第156条:井上风速必需正经控制,增大风量或改变透风系统时, 必需相应地调节风速,防止煤尘飞扬,即:一、井巷中风骚速度应符合《规程》中第105条的规定。

分析机械化采煤处事面,当采取煤层注水湿润煤体和采煤喷雾降尘等措施后,经矿总工程师批准,能够适当加大风速,但不能超过5m/s。

二、回采处事面,当风速超过2.5m/s时,必需增强煤层注水或喷雾等防尘措施。

其它巷道,当接近最高风速时亦须增强防尘措施。

第13条《规程》第157条:产生粉尘的地点,必需采用有用的防尘措施,即: 一、掘进处事面必需符合《规程》第14条的规定;开凿井筒或掘进岩巷、半煤岩巷和煤巷时都必需采用湿式钻眼、洗擦井帮巷壁,采用水炮泥、放炮喷雾、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透风等分析防尘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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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结法凿井和遇水膨胀岩石不能采用湿式钻眼时,可采用干式钻眼,但必需采取捕尘措施,并使用个体防护用品。

二、回采处事面应采取煤层注水、水炮泥、喷雾、洒水或其它防尘措施。

分析机械化采煤处事面必需采取煤层注水;三、采煤机、掘进机都应安装有用的内外喷雾装置,无喷雾装置的采煤机、掘井机不得处事。

分娩矿井中,假如采煤机、掘进机不带有内喷雾装置,必需使用外喷雾装置;掘进机还必需采用除尘器。

新分娩的采煤机必需安装有用的内外喷雾装置;新分娩的掘进机必需安装有用的外喷雾装置并配有防尘器,否则不得出厂使用。

四、井下所有矿车都应保持完好,防止漏煤;五、井下煤仓、溜煤眼、翻罐笼、运输机、装煤机和其它转载地点,都应进行喷雾洒水或设置除尘器。

对于[推荐]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试行)。

喷雾、洒水、捕尘设备应指定专人治理和维护,不得任意拆除。

第二节采煤处事面防尘第14条预先湿润煤体一、煤层注水假如煤层厚度大于1.3m,煤层倾角稳定,没有或有较小的走向断层,顶底板吸水后不会影响分娩及煤的孔隙率大于4%时应采用长钻孔注水。

当煤层厚度小于1.3m,或围岩有紧要吸水膨胀性质,或地质情状复杂,煤层倾角变化大,或煤的孔隙率小于4%时,应采用短钻孔注水。

当煤层厚度小于1.3m,或者煤体的天然水分大于5%时,经矿务局总工程师批准后,能够不进行煤层注水。

二、采空区注水当采用下行陷落法分层开采厚煤层时,能够采取在上一分层的采空区内注水,对下一分层的煤体进行湿润。

开采近间隔煤层群时,在层间没有不透水岩层或夹肝的情状下,也可在上部煤层的采空区内注水,对下部煤层进行湿润。

三、预先湿润煤体效果的检查1.防尘效果的检查防尘效果表现为降尘率的高低,按下式计算:screen.width-333)this.width=screen.width-333" border=0>式中:c逐一降尘率,%G2逐一开采未预湿的煤层时,尘源上风侧风骚中的煤尘浓度,mg/m3G1逐一开采未预湿的煤层时,尘源优势侧风骚中的煤尘浓度,mg/m3G2/逐一开采预湿的煤层时,尘源上风侧风骚中的煤尘浓度,mg/m3G1/逐一开采预湿的煤层时,尘源优势侧风骚中的煤尘浓度,mg/m32.湿润煤体效果的检查观察法:观察注水孔两侧煤邦或煤壁“出汗”的位置,以此判定湿润范围。

分析法:随着处事面的促进,在处事面的煤壁上采取煤样,分析水分,由预湿煤体前、后的水份变化求出煤体的湿润范围及湿润程度。

第15条机采防尘一、采煤机截齿必需尖锐,对磨损的截齿,在前角减到零之前必需更换新齿。

二、各种滚筒采煤机在肯定的截割深度条件下,采煤机的牵引速度与滚筒转速之间,存在着一个产量最低的、最佳匹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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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开采煤层通过考查找出并采用这个最佳匹配值进行采煤。

一般次序是滚筒转速增高或降低时,牵引速度也随之而增高或降低。

三、采煤机割煤必需喷雾并满足以下要求:1.进进采煤机喷雾及冷却系统的水必需经过高压截止阀型号大全净化,确保水质清洁。

2.内外喷雾的喷雾参数必需与采煤机要求的喷雾参数相匹配。

3.采煤机上原有的喷雾系统假如降尘效果达不到要求时,必需采用适当的抑尘器进行喷雾降尘。

4.增强喷雾系统的治理和维修,除计划班必需对喷雾系统进行全?**尥?在割煤过程中必需随时更换破坏的喷嘴和疏通被梗塞的喷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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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静压供水的水压达不到喷雾要求时,必需设置喷雾站,其供水压力及流量必需与采煤机或包括液压支架的喷雾参数相匹配。

6.泵站需备两台喷雾泵,一台使用,一台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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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自移式液压支架防尘1.新分娩的自移式液压支架应装有移架时能自动控制开关水阀的喷雾系统,并满足以下要求:(1)喷雾系统各部件的设置,应能可*地防止砸坏,并便于从处事面一侧进行安装和维修;(2)进进喷雾系统的水必需经过有用的过滤净化。

2.撑持式液压支架的喷雾系统,应安设向顶梁上的岩屑喷雾的喷嘴及下放顶梁时向采空区喷雾的喷嘴;撑持掩护式液压支架的喷雾系统,应安设向相邻支架之间的顶梁、采空区乃空间进行喷雾的喷嘴,喷雾压力到达0.8-1.5MPa。

3.己投人使用而无喷雾系统的自移式液压支架,应装有自动式或手动控制水阀的喷雾系统,在此之前,可在控制区内每10m左右安设2个伞形喷嘴,移架时掀开上风骚侧的控制水阀,造成净化风骚的水幕。

第17条炮采防尘1.打眼工序必需采取湿式作业,供水压力0.2一lMPa,耗水量为5-6L/min,使排出的煤粉呈糊状。

2.炮眼填塞自封式水炮泥,水炮泥的装填方式采用外封式,即在孔口一端紧贴****包装填一个水炮泥,然后用黄泥梗塞剩余的炮眼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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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炮泥应充足水的容量为200-250mL,处事面顺槽内应安设水炮泥注水器。

3.放炮时采用射程较远,水滴较粗的扁头喷嘴进行喷雾。

4.在放炮前后要分别冲洗一次煤壁、顶板,并浇湿底板和落煤,在出煤过程中,边出煤边洒水。

第18条采面巷道防尘1.运输顺槽的转载点、溜煤眼上口及破碎机处必需安装喷雾或密闭罩、防尘器等防尘装置,并有专人负责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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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自溜运煤时,应向溜槽中的煤上喷雾。

2.回风顺槽应在距处事面50m内设置净化风骚水幕,并确保正常使用。

3.上下顺槽必需按期清扫或冲洗煤尘,并铲除堆积的浮煤。

清扫或冲洗周期由矿总工程师确定。

第19条透风防尘在煤层倾角小于12度的采煤处事面,或大于12度,但能满足《规程》118条规定要求的采煤面,可采用下行透风。

第三节掘进处事面的防尘第20条湿式作业一、机掘作业的防尘1.掘进机的截齿必需保持完整、尖锐,破坏或磨损后应立即更换。

2.进进掘进机喷雾系统的水必需先经刀闸阀净化。

一般要求的供水压力应到达1-1.5MPa,供水量应到达吨煤30一40L。

二、炮掘作业防尘 (一)打眼工序必需采取湿式作业,供水压力以0.3MPa左右为宜,但应低于风压0.1-0.2MPa;耗水量以2-3L/min为宜,以钻孔流出的污水呈乳状岩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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