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指导意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2
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指导意见
企业技术中心(下称技术中心)是企业建立在企业投资决策层的综合性研究开发机构,是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的核心和主要依托,推动企业建立以技术中心为主要形式的技术创新体系,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着力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树立科学发展观,建设创新型国家,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推动企业技术进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一项重要举措和有效途径。
一、技术中心的目标和任务
(一)企业技术中心的目标: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资源综合利用能力,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不断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发展后劲。
(二)技术中心的主要任务
1、参与制定和执行企业技术发展战略和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技术开发规划;
2、开展有市场前景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开发和应用,为企业产品更新换代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提供技术支撑;
3、对引进技术和设备进行消化、吸收和创新,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
4、开展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技术和产品的中间试验;
5、开展国际国内技术合作和交流,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长期、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
6、收集、分析与本企业相关的技术和市场信息,分析、研究行业发展动态,为企业产品开发和技术发展决策提供依据。
7、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吸引国内外技术人才为企业服务,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组织科技人员培训。
二、建立技术中心应具备的条件
(一)技术中心所在的企业经营管理状况良好,能为技术中心建设、运行提供经费、人才、组织等保障。
(二)基本上有完成赋予技术中心主要任务的能力,有一个具有较强市场竞争意识和创新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创造良好条件的领导班子;有一支结构合理、业务素质较高的技术人才队伍,有优秀的技术带头人。
(三)具备一定的进行研究、开发和中间试验所需要的仪器、设备和基础设施。
(四)初步建立了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并能有效地开展研究开发工作,有明确的技术中心发展规划和目标,并积极组织实施。
三、技术中心组建一般程序
建立技术中心是企业行为,其组建一般程序如下:
(一)筹建
1、企业根据发展需要,提出组建技术中心的规划。
2、成立技术中心筹备机构,建立技术中心组织体系,确定技术中心主任。
3、对照企业技术中心的组建条件,落实技术中心所需经费,完善技术中心所必需的研究开发场所、仪器、设备和设施。
4、建立技术中心运行机制,制定技术中心管理制度。
(二)挂牌成立。技术中心名称一般为“×××公司技术中心”
(三)登记备案:技术中心成立后一个月内,填报《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登记表》并附技术中心组织机构和发展规划等材料报市经贸局登记备案。
四、技术中心运行
(一)技术中心的组织机构依照高效、精干原则,结合企业具体情况合理设置,技术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由企业主要领导任技术中心主任。研究开发课题实行组长负责制或项目经理负责制。课题组人员可根据需要来自不同部门,只要有利于技术中心的建设与发展,技术中心可与企业生产部门、营销部门人员相互流动。
(二)技术中心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研究开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2%,技术中心开支实行专账管理。
(三)技术中心应设立由企业主要领导以及研究、生产、销售、财务等部门组成的技术委员会,负责研究开发方向、重点课题和经费预算等重大问题的决策,制定年度计划,并对技术中心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
(四)技术中心可聘请企业内外的有关专家、学者组成专家委员会,负责对技术中心开发方向、重大技术问题及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咨询和评估。
(五)技术中心应建立科学的课题立项程序,项目选择应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效益为中心的原则,选择有市场前景、技术先进、效益显著的研究开发项目。并合理安排好长中短期课题,适当增加中长期研究开发课题的比例,为企业长远发展提供技术储备。
(六)技术中心应重视开展产学研合作和技术交流,广泛吸纳国内外先进的科技成果和高技术人才,充分利用社会科技资源,提高技术中心的研究开发能力和水平。
(七)技术中心应与企业生产、营销、信息、规划、财务等部门紧密配合,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中发挥核心作用。
五、技术中心认定
(一)符合镇(区)级技术中心条件[镇(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办法由各镇区自行制定]的,可向镇(区)经贸办申请镇(区)级技术中心的认定。
(二)符合市级技术中心条件(详见市级技术中心认定办法)的技术中心,可向市经贸局申请市级技术中心认定。
六、技术中心的管理
(一)技术中心与经贸局建立信息沟通制度,经挂牌成立的企业技术中心每年向市经贸局报送中心运行、开发信息情况。
(二)经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运行效果由认定部门每年进行一次评价,每二年进行复审,条件不符的,取消资格。
附件: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登记表
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
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登记表
填表:电话:日期:
填表说明:1、新产品销售额从投产时起2年内的该新产品在统计年度内的销售。
2、附送材料:技术中心组织机构;技术中心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