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控股股东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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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
控股股东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0.03.23
•【文号】证监许可〔2020〕466号
•【施行日期】2020.03.23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关于核准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控股股东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466号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增加注册资本与股权结构重大调整的申请报告》(高盛高华〔2019〕第15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0号)《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证监会令第156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高盛集团有限公司(The Goldman Sachs Group,Inc.)成为你公司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对高盛集团有限公司(The Goldman Sachs Group,Inc.)依法受让你公司264,000,000元股权无异议;对你公司注册资本由800,000,000元变更为1,093,877,551元无异议;对高盛集团有限公司(The Goldman Sachs Group,Inc.)依法认购你公司新增293,877,551元股权无异议。
二、你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要求,完成注册资本变更工作,确保资本金足额到位,并聘
请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
三、你公司应当严格落实《网络安全法》《证券法》有关规定,加强对证券业务数据及投资者个人信息跨境流动的合规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重要信息系统及网络安全稳定运行。
四、你公司应当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工作。
五、你公司在变更注册资本和股权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须及时报告我会和公司住所地证监局。
附件: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和股权后股东出资情况一览表
中国证监会
2020年3月23日附件
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和股权后股东出资情况一览表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比例
1
高盛集团有限公司
(The Goldman Sachs
Group,Inc.)
557,877,55151%
2北京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536,000,00049%
合计1,093,877,5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