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员工请假休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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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员工请假休假管理制度

医院员工请假休假管理制度

医院员工请假休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员工请假休假的管理,保障医院工作的正常运行,维护医院良好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人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正式员工。

第三条员工请假休假应遵循合法、合理、合规的原则,确保医院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请假类型和审批程序第四条员工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年休假、探亲假等类型。

第五条事假:员工因个人原因需临时离开工作岗位,可申请事假。

事假最长不超过3天,无需审批,但应提前向所在科室主任或部门负责人报告。

第六条病假:员工因疾病或受伤需休息治疗,可申请病假。

病假最长不超过15天,需提供医生证明,经所在科室主任或部门负责人审批。

第七条婚假:员工结婚可申请婚假,婚假最长为3天,需提供结婚证明,经所在科室主任或部门负责人审批。

第八条产假:女员工生育可申请产假,产假最长为98天,需提供生育证明,经所在科室主任或部门负责人审批。

第九条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可申请丧假,丧假最长为3天,需提供死亡证明,经所在科室主任或部门负责人审批。

第十条年休假:员工根据工作年限和工龄可享受年休假,年休假最长为5天,需提前向所在科室主任或部门负责人报告。

第十一条探亲假:员工因家庭原因需临时离开工作岗位,可申请探亲假。

探亲假最长不超过7天,需提前向所在科室主任或部门负责人报告。

第三章请假审批程序第十二条员工请假应提前向所在科室主任或部门负责人报告,填写请假申请单,注明请假类型、时间、原因等。

第十三条科室主任或部门负责人根据请假申请单,对请假情况进行审批,并签字确认。

第十四条员工请假审批通过后,需将请假申请单提交给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五条员工请假期间,所在科室或部门应合理安排工作,确保医院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四章休假管理第十六条员工休假期间,应遵守医院相关规定,不得无故缺勤、擅离岗位。

医院请假制度管理规定

医院请假制度管理规定

医院请假制度管理规定一、请假类型及要求:1.事假:包括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病假证明无效等情况,需要提前3天以上向上级主管提交请假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2.病假:如实填写病假事由及病症,需提供疾病证明。

连续请假超过3天的,要提供院外医院的诊断证明,并按时更新病情。

3.调休:根据岗位需要,员工须提前1个月递交调休计划,经主管审核批准后方可调休。

二、请假程序:1.请假申请:员工应提前填写请假申请表,并在上级主管确认后提交给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2.审批流程:上级主管应在24小时内审核请假申请,并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汇报。

3.请假期间的工作交接:请假人员在离岗前要做好本岗位工作的交接,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顺利进行。

三、请假批准原则:1.合理性原则:对于请事假、病假等正当理由的申请,应在保证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尽量予以批准。

2.公平性原则:请假申请应平等对待,不得以性别、种族、年龄等为由拒绝或有其他不当歧视行为。

3.紧急情况原则:如遇紧急情况,员工可先请假,然后在24小时内向上级主管和人力资源部门报备原因和预计请假时间。

四、请假期限:1.病假:根据具体病情,员工可请假1天至7天不等,超过7天的需提供合理的请假理由和医生证明,并经过人力资源部门的审核。

2.事假:婚假、丧假、产假等具体请假天数应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员工提交请假申请时,应提前与人力资源部门沟通。

五、请假管理限制:1.员工不得无故缺岗,请提前申请请假。

2.员工须严格按时返岗,如需延期请假,应向上级主管和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合理的请假理由。

六、请假政策奖惩:1.按规定请假的员工,不影响年假、节假日等福利待遇。

2.违反请假制度的员工,将面临不同程度的纪律处分,严重者可能会解除劳动合同。

七、请假制度改进建议:1.员工可通过内部反馈渠道反映请假制度的不足,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改进意见。

2.医院可视情况而定,对请假制度进行定期评估和改进,以适应员工需求和医院工作的实际情况。

医院销假管理制度

医院销假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内部管理,规范医院员工请假及销假行为,确保医院正常运营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在职员工。

三、请假及销假流程1. 请假申请(1)员工因工作需要或个人原因需请假时,应提前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

(2)请假申请应包括请假原因、请假时间、请假期间工作安排等。

2. 请假审批(1)科室负责人对请假申请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请假条件的,签署同意意见。

(2)请假时间超过一周或涉及重要工作任务的,由科室负责人报请分管领导审批。

3. 请假批准(1)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的请假申请,由科室负责人通知员工。

(2)请假批准后,员工应按时参加请假手续办理。

4. 销假手续(1)员工请假结束后,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2)销假手续包括填写销假申请、提交请假期间的考勤记录等。

5. 特殊情况处理(1)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销假的,员工应提前向所在科室负责人说明情况,并办理续假手续。

(2)请假期间,因病情变化需延长休假的,员工应重新办理请假手续。

四、销假管理1. 销假审核(1)科室负责人对员工提交的销假申请进行审核,确保销假手续齐全、真实。

(2)对请假期间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解,确保员工请假期间工作不受影响。

2. 销假登记(1)科室负责人将销假申请及请假期间的考勤记录登记在册。

(2)销假登记作为员工请假及销假的凭证。

3. 销假通报(1)科室负责人每月对销假情况进行汇总,向分管领导汇报。

(2)分管领导对销假情况进行审核,确保销假手续规范、真实。

五、奖惩措施1. 严格执行销假制度的员工,给予表扬和奖励。

2. 违反销假制度的员工,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为准。

医院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医院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医院员工请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医院员工的请假行为,提高医院工作效率,保障医院正常运转,依据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员工,请假类型包含病假、事假、产假、丧假、婚假等。

第三条请假申请流程1.员工请假前,应提前向所在部门填写请假申请表并交给上级主管审批。

2.上级主管依据员工的工作布置、请假原因等因素综合考虑,并在请假申请表上签字审批。

3.员工请假申请表需经过所在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审核,并在请假记录中登记备案。

4.员工请假期间,需及时向所在部门报备请假期限、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四条请假类别和天数1.病假:员工因身体疾病需请假时,应供应相关医疗证明。

病假不得超出5天,如需连续请假,应向所在部门供应医院或医生的书面证明,经过人力资源部审核同意后方可连续请假。

2.事假:员工因个人事务需请假时,应提前向上级主管申请,并予以合理解释。

事假一般不得超出3天,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向上级主管说明情况,并征得其同意。

3.产假:女性员工依据国家相关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时间依据医院福利制度或国家法律规定执行。

4.丧假:员工因近亲属失去,依照国家规定享受丧假,丧假时间依据医院福利制度或国家法律规定执行。

5.婚假:员工结婚,享受婚假,婚假时间依据医院福利制度执行。

第五条请假审批的原则1.请假审批原则遵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员工的请假权利。

2.上级主管在审批请假申请时,应依照工作需求、员工职务级别、请假原因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3.请假期间,员工应确保工作布置不受严重影响,并提前布置好工作交接事宜。

第六条员工弥补1.员工病假、事假的工资、社会保险缴费等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产假、丧假、婚假等特殊假期的工资和相关福利依照医院福利制度或国家法律规定执行。

第七条违纪处理1.员工擅自请假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岗、不按规定请假且未供应有效证明料子的,将视情况取消其请假资格。

医院请休假制度

医院请休假制度

医院请休假制度一、请假申请流程员工需要请假时,应提前向直属上级提交书面请假申请,说明请假事由、时间、类型等。

直属上级收到请假申请后,应在24小时内进行审批,并签署意见。

若直属上级同意请假,员工需将请假申请提交至人力资源部门备案;若不同意,需及时告知员工并说明理由。

对于特殊情况下的紧急请假,员工应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及时通知直属上级和人力资源部门,并在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二、休假类型与规定事假:员工因私事需要离开工作岗位的,应申请事假。

事假期间不享受工资待遇。

病假:员工因病需要休息的,应提供合法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假证明。

病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婚假、产假、丧假等法定休假:员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享有婚假、产假、丧假等法定休假,休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请假审批权限员工请假1天以内的,由直属上级审批。

员工请假2-5天的,需经直属上级同意后,报请部门负责人审批。

员工请假5天以上的,需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请医院分管领导审批。

四、请假期间待遇事假期间,员工不享受工资待遇。

病假期间,员工工资待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法定休假期间,员工工资待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五、请假证明材料员工申请病假时,需提供合法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假证明。

员工申请婚假、产假、丧假等法定休假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请假违规处理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视为旷工,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员工请假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医院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七、休假安排与调整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和员工工作需要,有权对员工休假进行合理安排和调整。

员工应服从医院的休假安排和调整,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八、请假统计与考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请假的统计和汇总工作,确保请假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请假情况将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一部分,对于频繁请假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员工,将对其绩效考核产生一定影响。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医院请假、休假管理制度

医院请假、休假管理制度

医院请假、休假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请假、休假管理,保障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请假分类医院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年假、产假、陪产假、婚假、丧假、哺乳假、计划生育假等。

三、请假程序(一)事假员工因个人原因需要请假,应提前向所在科室主任提出申请,填写请假申请表,经科室主任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事假最长不超过3天,如需连续请假,应提前向科室主任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请假。

(二)病假员工因疾病或受伤需要请假,应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填写请假申请表,经科室主任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病假最长不超过15天,如需继续请假,应提供医院出具的续假证明。

(三)年假员工根据工作年限享受年假,具体年假天数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员工如需请假,应提前向所在科室主任提出申请,填写请假申请表,经科室主任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年假不得跨年度使用。

(四)产假、陪产假女员工享受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可以增加产假15天。

男员工享受陪产假15天。

员工如需请假,应提前向所在科室主任提出申请,填写请假申请表,经科室主任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五)婚假、丧假、哺乳假、计划生育假员工享受婚假3天,丧假3天,哺乳假每天1小时,计划生育假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执行。

员工如需请假,应提前向所在科室主任提出申请,填写请假申请表,经科室主任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四、休假管理(一)休假时间员工休假时间应提前向所在科室主任提出申请,填写休假申请表,经科室主任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休假期间工作交接员工休假期间,应将工作交接给同事,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安全性。

(三)休假期间工资待遇员工休假期间,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

五、请假、休假纪律(一)员工请假、休假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不得无故旷工、迟到、早退。

(二)员工请假、休假期间,不得参与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影响医院正常工作秩序。

医院销假请假制度管理制度

医院销假请假制度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医院工作人员请假和销假行为,确保医院工作秩序和医疗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工作人员。

三、请假手续1. 事假、病假、产假、婚假、丧假等请假,须提前填写《请假申请表》,经所在科室负责人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 病假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婚假、丧假等特殊情况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请假时间以工作日计算,请假期间工资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四、销假手续1. 请假人员请假到期后,应及时向批准人销假,并填写《销假申请表》。

2. 请假人员销假时,应将《销假申请表》交至人力资源部备案。

3. 请假人员请假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批准人说明,并办理续假手续。

五、请假审批权限1. 事假、病假、婚假、丧假等请假,由科室负责人审批。

2. 科室负责人请假,由科室主任审批。

3. 科室主任请假,由医院院长审批。

4.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请假申请进行备案,并监督请假制度执行情况。

六、请假管理1. 请假人员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滥用请假权利。

2. 请假人员请假期间,如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销假,应提前向批准人说明情况,并办理续假手续。

3. 请假人员请假期间,如发生意外事故或突发疾病,应及时向批准人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4. 请假人员请假期间,如需更换请假时间,应提前向批准人说明情况,并办理请假手续。

七、销假管理1. 请假人员销假时,应如实填写《销假申请表》,并注明销假时间。

2. 请假人员销假后,应及时恢复正常工作状态,确保医疗工作不受影响。

3. 请假人员销假后,如需继续请假,应按照请假审批程序重新办理请假手续。

八、违规处理1. 请假人员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或请假期间违反工作纪律,将按照医院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 请假人员请假期间,如有严重违反请假规定的行为,将按照医院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相关规定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相关规定为准。

医院请销假管理制度

医院请销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内部管理,规范医院员工请销假行为,确保医院正常医疗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员工请销假程序,保障医院正常医疗秩序,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请假类型及审批权限第四条员工请假类型包括:病假、事假、年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护理假等。

第五条病假:员工因病需休息治疗,应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经科室负责人审批后,报人事部门备案。

第六条事假:员工因私事需请假,应提供相关证明,经科室负责人审批后,报人事部门备案。

第七条年假:员工符合国家规定的年休假条件,可享受年休假。

请假前应提前向科室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

第八条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员工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假期条件,可享受相应假期。

请假前应提前向科室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

第九条护理假:员工有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病重或需护理,可申请护理假。

请假前应提前向科室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

第十条科室负责人对员工请假申请进行审批,对符合请假条件的,签署意见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对不符合请假条件的,应说明理由,拒绝批准。

第三章请销假手续及时间要求第十一条员工请假应填写《请假申请表》,详细填写请假原因、时间等信息。

第十二条请假手续:(一)病假: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经科室负责人审批后,报人事部门备案。

(二)事假:提供相关证明,经科室负责人审批后,报人事部门备案。

(三)年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护理假:填写《请假申请表》,经科室负责人审批后,报人事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请假时间要求:(一)病假:病假期间,员工应按照医院规定,按时办理请假手续。

(二)事假:事假期间,员工应按时办理请假手续。

(三)年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护理假:请假前应提前向科室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时办理请假手续。

第四章销假手续及要求第十四条员工请假结束后,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医院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医院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员工管理,规范请假手续,保障医院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

第三条员工请假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合理请假的原则,不得无故拖延、隐瞒或伪造请假理由。

第二章请假类型及审批流程第四条请假类型:1. 事假:因私事需要请假;2. 病假:因疾病需要请假;3. 假期:法定节假日、年假、产假、陪产假、婚假、丧假等;4. 事出有因假:因突发事件或特殊情况需要请假。

第五条请假审批流程:1. 员工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请假申请;2. 部门负责人对请假申请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3. 将请假申请报医院人力资源部审批;4. 人力资源部对请假申请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5. 请假申请经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员工。

第三章请假期限及休假工资第六条请假期限:1. 事假:一般不超过3天,特殊情况经批准可适当延长;2. 病假:根据病假天数及病情严重程度,按照国家规定执行;3. 假期: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假期规定执行。

第七条休假工资:1. 事假:按照国家规定扣除相应工资;2. 病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病假工资政策;3. 假期: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假期工资政策。

第四章请假手续及注意事项第八条请假手续:1. 员工填写《请假申请表》;2.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病假证明、结婚证等);3. 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审批签字。

第九条注意事项:1. 员工请假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特殊情况需及时汇报;2. 请假期间,员工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工作联系;3. 请假期间,如因特殊情况需延长请假时间,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报告;4. 请假期间,如有工作需要,应尽量安排同事代为处理,确保工作连续性。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规:1. 无故拖延、隐瞒或伪造请假理由;2. 请假期间未按时报到,擅自离岗;3. 请假期间,未按要求处理工作事宜,影响工作进度。

医院考勤与请假管理制度

医院考勤与请假管理制度

医院考勤与请假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医院人力资源管理,规范医院员工考勤与请假管理,保障医院正常运营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患者得到及时、高效的医疗服务,特制定本考勤与请假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在编、合同制、临时工作人员。

三、工作时间1. 医院工作时间分为标准工作时间和弹性工作时间。

- 标准工作时间:每周工作5天,每天8小时,具体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 弹性工作时间:根据各部门工作特点,经医院批准,可实行弹性工作制,但每周工作时间不得少于40小时。

2. 各部门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加班工作。

加班需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申请,并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3. 员工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到岗履职,因病、事等原因不能按时到岗的,应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请假。

4. 特殊岗位(如急诊科、手术室等)的工作时间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另行规定。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 员工每日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签到,作为出勤记录。

签到采用电子考勤系统,员工需使用个人工号和密码进行签到。

- 签到时应确保个人信息无误,如有问题,需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反映。

2、签到次数和时间- 每日签到两次,分别为上班签到和下班签到。

- 上班签到时间为:上午7:50-8:10,下午13:50-14:10。

- 下班签到时间为:中午12:00-12:20,晚上18:00-18:20。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 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的,需在返回工作岗位后1小时内完成补签,并注明外出事由。

- 补签需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确认并在考勤记录上备注。

4、忘记签到处理- 忘记签到的,需在当天内向所在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并经负责人同意后,向人力资源部门申请补签。

- 补签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如工作记录、同事证明等。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考勤管理工作,确保员工按时签到,并对考勤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公立医院请销假管理制度

公立医院请销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内部管理,保障医院正常医疗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职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和临时工作人员。

第三条请销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请假审批程序。

第二章请假管理第四条请假类型1. 事假:因私事需要请假,如婚丧嫁娶、探亲访友等;2. 病假:因身体不适需要请假就医;3. 产假:女职工生育期间;4. 陪护假:因家庭成员病重需要陪护;5. 假期:法定节假日、年假、调休假等。

第五条请假程序1. 职工请假需提前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填写《请假审批表》;2. 科室负责人对请假申请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请假申请签字同意;3. 请假审批表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报送人事部门审批;4. 人事部门对请假申请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请假申请予以批准,并通知科室负责人。

第六条请假期限1. 事假:一般不超过三天,特殊情况需延长请假期限的,经科室负责人同意,报人事部门审批;2. 病假:根据实际情况,经医院批准,可按医院规定享受病假待遇;3. 产假:女职工生育期间,按国家规定享受产假待遇;4. 陪护假:根据实际情况,经医院批准,可按医院规定享受陪护假待遇;5. 假期:按国家规定享受假期待遇。

第三章销假管理第七条销假程序1. 职工请假结束后,应及时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销假情况;2. 科室负责人对销假情况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销假申请签字同意;3. 销假审批表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报送人事部门备案。

第八条销假期限1. 职工请假结束后,应在规定时间内销假;2. 超过规定时间未销假的,视为无故旷工,按医院规定予以处理。

第四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医院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十一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领导集体研究决定。

医院上下班请假管理制度

医院上下班请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员工上下班请假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医院正常运转,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在职员工。

第二章请假类型第三条请假类型分为以下几种:1. 因公请假:指因医院工作需要,需外出办事或参加会议等;2. 因私请假:指因个人原因,如家庭、健康等需要请假;3. 事假:指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上班,需请假处理的事务;4. 病假:指因员工本人患病,需休息治疗而请假。

第四章请假程序第五条请假流程如下:1. 员工因公或因私请假,需提前填写《医院请假单》,注明请假原因、时间、去向等信息;2. 请假单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送人力资源部;3. 人力资源部对请假单进行审核,并报请分管领导审批;4. 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人力资源部将《医院请假单》及请假人相关信息反馈给所在部门负责人;5. 部门负责人将《医院请假单》及请假人相关信息反馈给请假人。

第五章请假时间第六条请假时间按以下规定执行:1. 因公请假:原则上不超过三天,需提前三天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2. 因私请假:原则上不超过三天,需提前两天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3. 事假:原则上不超过三天,需提前一天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4. 病假:根据实际情况,由医院人力资源部与请假人协商确定。

第七章请假待遇第八条请假待遇按以下规定执行:1. 因公请假:不影响工资及奖金;2. 因私请假:按照国家规定及医院相关规定执行;3. 事假:按照国家规定及医院相关规定执行;4. 病假:按照国家规定及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违规处理第九条员工未按本制度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按以下规定处理:1. 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按旷工处理,扣除当月工资;2. 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连续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五天,予以警告;3. 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连续五天或一个月内累计十天,予以记过;4. 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连续十天或一个月内累计十五天,予以降级或解除劳动合同。

医院请假销假管理制度

医院请假销假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内部管理,规范职工请假销假行为,确保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职工。

三、请假类型及审批程序1. 请假类型:职工请假分为事假、病假、产假、婚假、丧假、探亲假等。

2. 请假审批程序:(1)职工因私事请假,需提前一天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填写《请假审批单》。

(2)职工因病请假,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按上述程序申请。

(3)职工请假超过三天或特殊情况,需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领导审批。

(4)职工请假期间,如需延长假期,应在假期到期前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填写《续假审批单》。

四、销假手续1. 职工请假结束后,应在上班第一天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2. 职工销假时,需在《请、休假条》的存根联上签字,并注明销假时间。

3. 职工在休假期间提前返回工作单位的,销假时需注明休假时间。

五、请假待遇1. 职工在批准的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事假、探亲假和路程假期内,工资保险福利待遇不变。

2. 职工在批准的病假期内,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基本工资照发;病假超过2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2019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

3. 职工探亲的往返路费按财务有关规定报销。

六、违反规定的处理1. 职工未按规定请假或请假后逾期不归,按旷工处理。

2. 职工隐瞒病情,冒充病假,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 职工不按规定办理销假手续,视为旷工。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 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医院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医院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员工管理,保障医院正常医疗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

第三条员工请假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审批程序,确保医院工作不受影响。

第二章请假类型第四条请假类型分为以下几种:1. 事假:因个人原因需要暂时离开工作岗位的请假。

2. 病假:因身体原因需要休养的请假。

3. 婚假:员工本人结婚的请假。

4. 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去世的请假。

5. 产假:女员工生育的请假。

6. 陪产假:男员工陪护妻子生育的请假。

7. 调休假:因工作需要调换岗位或地区工作的请假。

8. 培训假:因工作需要参加培训的请假。

第三章请假程序第五条员工请假需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第六条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等请假类型,员工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条部门负责人应在接到请假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

第八条请假批准后,员工应按时提交请假手续,包括请假申请书、相关证明材料等。

第九条请假期间,员工应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关注医院工作动态,如有特殊情况需及时与部门负责人沟通。

第四章请假期限及待遇第十条请假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具体请假天数如下:1. 事假:一般不超过3天,累计不超过6个月。

2. 病假:根据实际情况,一般不超过6个月。

3. 婚假:一般不超过3天。

4. 丧假:一般不超过3天。

5. 产假:一般不少于98天。

6. 陪产假:一般不少于30天。

7. 调休假:根据实际情况,一般不超过3个月。

8. 培训假:根据实际情况,一般不超过3个月。

第十一条请假期间,员工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二条员工未按规定程序请假,或请假后未按时提交相关手续的,视为违规。

第十三条违规请假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扣发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第十四条员工在请假期间,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医院规章制度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医院员工请假制度管理规定[1]

医院员工请假制度管理规定[1]

医院员工请假制度管理规定第一节总则本规定是为规范医院员工请假行为,提高请假效率和管理水平,保障医院正常运转,确保员工的健康权益和工作积极性。

第二节请假类型及限制1.病假:员工因疾病需要请假时,应提供相关医疗证明(如病历、诊断证明等),请事假不得超过连续三天,如需继续请假,须由医院指定医生出具请假证明。

2.事假:员工因私事需要请假时,应提前至少三个工作日向上级主管提交请假申请书,经批准后方可请假,事假不得超过连续五天,如需继续请假,应在每次假期结束前再次申请。

第三节请假的申请和批准1.请假申请流程–员工应提前至少三个工作日向上级主管书面提交请假申请,注明请假事由、请假天数和休假时间。

–上级主管应在提交申请的24小时内进行审批并书面回复员工,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合理的请假申请。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突然请假,员工应在请假事由发生后的24小时内向上级主管书面提交请假申请,并在请假期满后48小时内补充相关证明材料。

2.请假批准原则–请假事由合理、合法、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请假申请应得到批准。

–对于长期的病假申请,医院将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和岗位需求进行评估,经医院人力资源部及相关部门确认后进行批准。

第四节请假补充规定1.请假统计和管理–医院将对员工的请假情况进行统计和管理,每季度向各科室及员工反馈请假次数和时间,以便科室管理者了解员工的请假情况,并对高频次或长时间请假的员工进行跟进。

–医院将保护员工的隐私,不对外公开员工请假原因和具体请假事由。

2.请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员工在病假期间享受病假工资,病假期满后,如未能恢复工作能力,将根据医院的规定进行调整。

–事假期间,员工不享受带薪工资。

3.假期遗失及补偿–员工如病假期限内未能及时提供医疗证明,视为自动放弃病假,不予补偿。

–事假期限内如未能提供请假申请书,视为自动放弃事假,不予补偿。

第五节请假的监督与考核1.监督–上级主管应对员工的请假申请进行及时审批,并保证审批程序的公正性,不得出现滥用职权的行为。

医院请假 销假管理制度

医院请假 销假管理制度

医院请假销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员工请假和销假行为,加强对员工工作情况的监管,提高医院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在职员工的请假和销假行为。

第三条请假和销假应严格按照本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确保员工请假和销假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及时性。

第四条医院头领应严格落实本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请假和销假的监督和指导工作,确保医院的正常运转。

第二章请假管理第五条医院员工如需请假,应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交书面请假申请,说明请假原因、请假时间和请假事由。

第六条请假事由应真实可靠,不得虚构理由请假。

第七条请假时间应提前至少24小时提交请假申请,如有特殊情况需突发请假的,应立即向上级汇报并获得批准。

第八条请假申请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生效。

否则请假申请无效。

第九条请假期间需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回应医院工作需要。

第十条请假期间如需延长请假时间,应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交延长请假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生效。

第十一条请假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需提供相应证明,经部门负责人核实后可予以确认。

第十二条不得以请假为借口偷懒、逃避工作,一经发现情节严重者,将面临相应的处罚。

第三章销假管理第十三条请假期间如需销假,员工应在返回工作岗位当天,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交销假申请并说明请假事由和时间。

第十四条销假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生效。

第十五条销假后员工需立即回到工作岗位并履行工作职责,不得因销假而拖延工作。

第十六条销假后员工需做好请假期间工作的交接,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十七条销假后如需恢复加班,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报备并获得批准。

第十八条销假后如有未尽事宜,应按时向上级主管报告,以便及时解决。

第四章处罚措施第十九条对违反本管理制度进行恶意请假、违规销假的员工,医院将采取如下处罚措施:1.口头警告:第一次违规,给予口头警告,并告诫其严肃工作纪律。

2.书面警告:第二次违规,给予书面警告,并通报上级主管。

医院关于规范请休假通知

医院关于规范请休假通知

医院关于规范请休假通知
为加强医院管理,进一步规范员工的请休假管理制度,特制定并重申员工的请休假制度如下:
一、请假:
1、①、3天以内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同意,报备分管院长;
②、请假3天以上部门负责人同意后,需经分管院长批准同意。

批准同意后,请假人员持《请假条》到院办公室备档,否则请假不做生效;
2、请假条应规范填写,字迹清晰,写明请假原因、时间;
3、特殊原因无法事先请假,应请代理人代为请假,并在假后说明原因,第一时间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
4、请假期扣除当日工资,医院不予承担,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未请假旷工者,按双倍工资扣除,请假未批准私自休假按工资3倍罚款。

二、休假:
1、实行每周休息一天半,具体休息时间由科室负责人安排调休,各科室负责人每周星期五将下一周排班情况以纸质版形式交予院办公室存档备查;
2、各科室需严格按排班表班次上班,若有调休、请假、补休等变动,请提前告知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并做好记录备查。

医院请假休假管理制度

医院请假休假管理制度

医院请假休假管理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二、请假和休假的类型1.病假:员工因病需要请假时,需提前向所在科室主任或人事部门请假,并提供有效的病假证明材料,病假可根据疾病情况的轻重而给予相应的批准时间。

2.事假:员工因私人原因需请假时,需提前向所在科室主任或人事部门请假,事假时间不得超过2天。

3.年假:员工在入职满1年后即享有年假,员工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向人事部门申请年假,并提前协商好休假时间。

三、请假和休假的流程1.员工需提前向所在科室主任或人事部门递交请假申请,申请时需明确请假原因、请假时间和请假时间段。

2.科室主任或人事部门负责审核请假申请。

病假需提供有效的病假证明材料。

审核通过后,科室主任或人事部门将请假申请表写明申请时间和批准时间,加盖单位公章后交给员工保存。

4.请假结束后,员工需向所在科室主任或人事部门提交请假报告,报告中需详细说明请假事由和请假时间。

四、请假和休假的注意事项2.员工在请假期间,应尽量不参与体力劳动和高风险工作,确保休息和康复。

3.员工需按照医院规定的请假时间进行请假,不得随意延长或提前结束请假时间。

4.员工请假期间不得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工作,违者将面临相应的纪律处分。

五、请假和休假的权益保障1.员工请假享有合法合规的权益保障,医院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2.员工请假时应提前与所在科室主任或人事部门做好沟通,确保请假的合理性和符合规定。

六、制度的执行和违约处理1.医院将依法依规对请假和休假制度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于不按规定请假的员工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扣发相应的工资和津贴。

2.对于虚假请假的员工,医院将严肃处理,包括开除员工、追究法律责任等。

七、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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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员工请假休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员工的请假休假行为,合理调度员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员工指医院正式聘用的全日制劳动合同制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员工请假休假管理。

第四条请假休假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医院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五条认真做好员工请假休假管理是医院良好人际关系、积极工作态度和诚信文化建设的重要体现。

第六条医院将确保员工休假权益,保障员工合法休假,合理安排员工请假休假事宜。

第二章请假休假的种类及条件
第七条请假分为病假、事假、公假和年假。

第八条病假是指因疾病需要住院治疗或者休息的假期,凭医院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才能批准。

第九条事假是指员工因私人原因无法工作的假期,必须提前3天书面申请并得到上级审批方可批准。

第十条公假是指员工因公务需要请假的假期,必须提前5天书面申请并得到上级审批方可批准。

第十一条年假是指员工年度内享有的带薪休假,年假的申请应提前
15天书面申请并得到上级审批方可批准。

第十二条请假时,员工应提前告知所属科室领导,申请表经领导签字后,提交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三条请长期请假(超过7天)的员工,应提前30天书面申请,
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章请假休假的管理流程
第十四条员工请假休假需经过以下流程:
1.员工填写请假申请表。

2.请假申请表经上级领导签字同意。

3.员工将请假申请表提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4.人力资源部审批后,告知员工是否批准请假,以及具体请假时间。

5.员工请假结束后,须向人力资源部提供请假期间的工作情况总结。

6.完成请假手续后,员工须按照规定的时间返回岗位工作,如需延期
须提前申请并得到批准。

第四章其他规定
第十六条员工请假期间,不得参与任何与工作有关的活动。

第十八条请假期间的工资、津贴、奖金等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医院将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
措施。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归医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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