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产权视角的小产权房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
“小产权房”的相关问题研究
【 关键词】 , J 、 产权 房; 问题研 究
1 . 什么是“ 小产权房”
所谓的“ 小 产权房 ” 其 实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 . 是人们在社会实践 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 成的称谓 。 所谓 “ 小产权房 ” 是指在农 民集体土地 上建设 的房屋 . 未缴纳土地 出让金等费用 。 其 产权证不是 由 国家房管 部 门颁发 . 而 是 由乡政 府或村委 会颁发 。 所 以叫做 “ 乡 产权房 ” . 又叫 “ 小产权房” 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 小产权房产 . 实际上没有真正 的产 权 。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 和预售许 可证 . 购房合 同国土房 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 。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 法有效 的产权证 。 2 . “ 小产权房” 的性 质 国家发产权证的 叫 “ 大产权 房” .国家不发产权证 的叫 “ 小产权 房” 。“ 小产权房” 、 “ 乡产权房” 有 两种 : 一种 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 成 的, 即“ 宅基地 ” 上建成 的房子 . 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 , 外村农 民 根本不能够购买 : 另一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 占 用耕地违法建设的。 和一般意义上的商品房相 比. “ 小产权房”没有土地 出让金概念 . 也没有开发商疯狂的利润攫取 , 所以 , “ 小产权房” 的价格 , 一般仅 是同 地区商 品房价格 的 1 , 3 甚至更低 “ 廉价” 是大量城镇居民顶着产权风 险购买“ 小产权 房” 的根本原 因。
而是说 其转让 或销售 的对象是有 限制 的. 只能在集体 成员内部是可以 转让 、 置换 。 国务院《 关 于继续积极稳妥地进行城镇住宅制度 改革 的通知》 . 职 工购买公有住 宅 , 在国家规定 的住房 面积 内, 可 以按标准价 出售 。 职工 购房后另外拥有部 分产权 . 可 以继承和 出售 . 但出售要在 购买 5 年以 后才能进行 . 原售房 的产权单位 有优先购买权 . 售房 的收入 在扣除相 关税费后 . 按个 人与单位 或政府各 自 所 占的产权 比例进行分配 从这 里可以看出部分产权和全部产权 的一些 区别 部分产权 与全部产权 的 不 同之处在于 . 部分产权是 强调永久使用权 和继承权 . 而对收益权和 处分权 的行使则限定在一定 范围之 内。
小产权房的合法化问题研究
农业 建设 民对 于其 占有 的宅 基地 只享有 使用 权 . 、村
没有 处 分 的权利 ” 为 当今兴 建 的小产 权 房 占用 的 农 村 集体 士 地 没 有 向 国家 缴 纳 土 地转 让 金 和 相 关 的
税 费 . 1 此 类 房 屋 不 享 有 闰 家 颁 发 的 房 产 证 和 土 地 1而 夫 使 用 证 、 就 足 说 此 类 房 屋 不 享 有 完 全 的 产 权 根 据 也
律 的禁 止仍 然 出让 集体 所有 的土 地 的原 农 村 的上
地 如 果想 要 通 过 正 当 的途 径 进 入 市场 流 通 就得 向 家 缴 纳土地 出 金 和相 关 的税 费 . : 国家通 过低 价 征收
集 体 土地 . 又通 过 高价卖 给 开发 商 这样 村 集体 和农
重 庆科技 学院学报 ( 社会科学版) 21年 期 01 第5
Ju , o C og ig U i r t o S i c n eh o g (c a S i cs E i n o m' f h n qn n e i f c n e a d T c nl y S +l c n e d i ) d v sy e o x e t o
《2024年小产权房问题及对策研究》范文
《小产权房问题及对策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住房问题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小产权房作为一种特殊的住房形式,在中国城市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
然而,由于小产权房在法律地位、产权归属、市场交易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其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本文旨在通过对小产权房问题的深入研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为解决小产权房问题提供参考。
二、小产权房的现状及问题小产权房是指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未经国家批准的住房。
其现状及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法律地位不明确小产权房在法律上存在较大的争议,其法律地位不明确。
一方面,小产权房的产权归属往往与集体土地的使用权紧密相关,导致其产权归属存在争议;另一方面,小产权房在市场交易中往往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如未办理相关手续、违规转让等。
2. 安全隐患严重由于小产权房的建设往往缺乏有效的监管,其建筑质量、消防安全等方面存在较大的隐患。
一些小产权房甚至存在违法改建、加层等现象,给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3. 市场秩序混乱小产权房在市场交易中往往存在价格不透明、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导致市场秩序混乱。
一些不法开发商和中介机构利用小产权房的特殊性质进行欺诈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三、小产权房问题的成因分析小产权房问题的成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土地政策不健全土地政策是小产权房问题的根本原因之一。
由于土地供应不足、土地价格高涨等原因,一些开发商和居民选择在集体土地上建设小产权房,以规避高昂的房价。
2. 监管不力监管不力也是小产权房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
一些地方政府对小产权房的建设和交易缺乏有效的监管,导致市场秩序混乱、安全隐患严重等问题。
3. 社会需求驱动小产权房问题的产生也与社会的需求驱动有关。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住房需求不断增加,而高昂的房价使得一部分人无法承受,从而选择购买小产权房。
四、对策与建议针对小产权房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对策与建议:1. 完善土地政策政府应加强土地供应,完善土地政策,增加土地的有效供给,缓解土地供需矛盾。
小产权房现状研究及对策分析
小产权房现状研究及对策分析从2007年开始,小产权房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小产权房出现是中国城乡土地二元制下各方利益博弈的产物,它既给消费者带来了实惠,但也存在着很多问题。
本文以中牟县城关镇的小产权房为研究对象,通过实地调研分析该镇小产权房的产生原因、存在的问题并试提出解决小产权房问题的对策。
标签:城关镇;小产权房;城乡土地二元制一、研究目的及意义小产权房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购买的,没有依法取得由县级以上的房屋管理部门所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屋。
〔1〕近年来小产权房作为一个社会热点屡屡被提及,而其作为一个历史遗留问题又一直未得到妥善解决。
小产权房自身作为一个多方利益博弈的产物存在诸多不合理性,比如它的占地与我国现行土地使用制度相违背,存在不合法性、建设存在安全隐患、交易过程中可能产生经济纠纷、业主的权益得不到法律保护等问题。
小产权房问题能否妥善解决事关国家、农村村集体、村民个人及小产权房业主等多方利益,因此要十分审慎地对待。
本文以此为出发点,研究小产权房问题的合理解决。
二、研究内容及方法本文在研究内容上以郑州市中牟县城关镇的小产权房为例,分析小产权房的产生原因、存在的问题、影响,从而研究出小产权房的解决对策。
本文的研究方法主要采用文献法和访谈法。
笔者对当前学界关于小产权房的研究成果、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进行搜集和分析,从而在学理上充分把握和认识小产权房的研究现状,找到突破口。
此外,本文采用访谈方式,通过对小产权房利益相关者进行相关问题的访谈,以获悉他们对小产权房的理解与认识,以及他们所能接受的小产权房问题的解决途径等内容。
文章访谈对象均为中牟县城关镇中小产权房的所有者、以及小产权房所在地的管理者等利益相关者。
访谈内容包括受访者姓名、住址、家庭收入情况、对小产权房的认识、是否明晰国家关于小产权房的政策及态度、理想的小产权房的解决对策。
本文中的统计数据来自河南省统计年鉴及郑州市、中牟县政府网站。
小产权房问题研究
小产权房问题研究摘要:小产权房是在实践中约定俗成的一个称谓,本文着重从小产权的房的概念、以及在日常生活中小产权房发生纠纷的种类,小产权房买卖中合同是否有效力,本文从合同有效和无效两个方面的观点进行分析,同时笔者也阐述了自己对小产权房争议的合同效力的看法,关键词:小产权房;商品房;合同效力中图分类号:d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118(2011)-04-00665-01一、小产权房概述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它只是人们在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
而所谓的“小产权”或“乡产权”是指由乡镇或村出具的认可买受人购买房屋的文件。
根据小产权房占用集体土地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未取得任何审批手续,擅自在农用地或其它集体用地上修建的房屋。
由于此类房屋没有取得任何审批手续,有的还占用了农用地,其房屋本身不合法,属于违章建筑之列,对此类房屋上的任何权益,法律均不予以保护。
第二类是集体经济组织经过其所在县级人民政府合法批准后,在非农用地上修建的房屋。
此类房屋由于经过了合法的审批,是合法建筑物,只是其流转受到了限制。
本文所述小产权房即为此类。
此类房屋又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在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另一种是在用于非农建设的农村集体建筑用地上建设的房屋,其中包括兴办乡镇企业用地、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上建成的房屋等等。
二、法律实践中有关小产权房纠纷的种类近年来,随着小产权房的热销,有关小产权房的纠纷呈现出直线上升的趋势,人民法院受理的有关小产权房纠纷的案件也越来越多,大体上可分为以下几类:(一)房屋买卖纠纷。
目前发生纠纷最多的就是这一类,出现这类纠纷的原因主要有两点:第一是房屋无法过户登记。
根据现行的政策,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的房屋不能过户登记,而买受人购买房屋就是要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不能进行过户登记。
第二是房屋的买卖已经完成,有的还经过了数年的时间,但由于城市发展的需要,房屋将被拆迁,而房屋拆迁补偿远高于房屋当时的出售价格,出卖人感觉吃了亏,遂以政策规定城镇居民不得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原房屋买卖合同违返法律强制性规定为由,要求确认原买卖合同无效,并要求买受人归还房屋。
小产权房法律问题研究
Legal S ys t em A nd Soci et y 豳圈箧麓豳鬯&i誊i:.竺竺!型圭!f叁型圭塾盒¨J I~-产权房¨:去律问题研究李龚摘要本文通过对小产权房定义的深入探讨,客观的剖析了小产权房的形成原因。
当然由于小产权房自身特殊的性质导致小产权房包含有一系列的法律风险。
文中通过对小产权房包含的法律关系的阐述得出如下结论:一方面小产权房的物权关系无效是一定的,另一方面本文主张其债权关系成立,以维护交易安全。
在此基础上,本文从未建和已建两个角度对小产权房问题的解决提出了相关的建议。
关键词小产权房城乡二元土地所有制建设土地使用权中图分类号:D92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0)1l一062—02一、“小产权房”的定义(一)什么是“小产权,妒它具体足指由城市周边的农村集体或村民在本村的耕地或经过旧村改造后的空闲宅基地上修建的用于向城市居民出售商品房,这一所有权建立在村民是该村的一员从而享有合法的宅基地使用权的基础之上。
但是城市居民购买此类房屋地无法拿到房管部门正式颁发的房产证,因此购房存在极大的隐藏风险,一旦出现纠纷,购房人的权利不易得到法律的保护和救济。
(二)“小产权房”成因分析城乡二元土地所有制及相应的土地管理制度是“小产权房”产生的根源。
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我国形成了城乡二元土地所有制度,其又被称为二元结构。
以二元土地所有制度为基础,又形成了二元士地管理制度,即国有土地和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不同管理。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无论是耕地还是集体建设用地,都必须通过征收转为国有后才能转变为建没用地这一途径。
但这样只能获取有限的土地增值收入。
如果冒着不受法律保护的风险,主动流转集体土地则可以提前并最大化实现土地增值。
于是不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选择后者,从而导致了“小产权房”的大量出现。
不断上扬的高房价是小产权房的催生剂,直接推动了“小产权房”市场的持续升值。
小产权房问题的经济分析与对策思考——以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为视角
文 献标 识码 : A
文章 编号 : 1 0 0 3 — 0 6 7 0 ( 2 0 1 4 ) 0 3— 0 0 9 0— 6
一
、
引 言
或非法都是不可取 的。本文将 以实地调研 的重庆市江津
随着我国城市化、 工业化进程不 断加快 , 城市建设用 地需求量 E l 益增加 。在城镇土地资源越来越紧张的同时,
题 的对 策— — 即建立 农村 集体 建设 用地 流转 制度 , 通过 复 垦平 整和 集 中安 置 回 迁 , 集约化 发 展 农村 集体 建设 用
地 上的 房地 产开 发 。
[ 关键词] 小产权房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流转 复垦 集 中安置
中图分 类号 : F 2 9 3 . 3 3
然转 向了价格低廉 的小产权房。这是住房消费者在对房 子的无限需求和有限的消费能力矛盾下的次优选择 。
( 三) 小产 权房利 润丰 厚 的诱 惑
对于房地产开发商来说 , 在国家加大城市房地产市场
房项 目, 位于昌平区郑各庄村的天价小产权房项 目“ 水城 御墅” 曾以每栋 2 O O O万元 至 5 1 3 0 0万元 的价格被热炒 。北
高。利用国家对集 体建设用地 的管 理漏洞 , 绕过审批手
续, 无疑具有极大的诱惑力。只需要乡镇政府或村委会同 意即可开工建设 , 而且无需缴纳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 , 在建筑成本差别无几的情况下 , 小产权房开发无疑具有丰
涨, 城市化进程 中住房 刚性需求高涨 , 开发小产权房利润 丰厚 , 是造成小产权房产生并不断扩大的直接原因。而当
权房的整治也提上 了 日程。小产权 房问题 的出现既有现 实的制度原因, 也有复杂的历史渊源 , 将其一概认为合法
浅析小产权房的法律症结及改革方法
浅析小产权房的法律症结及改革方法发表时间:2018-07-16T17:11:51.687Z 来源:《知识-力量》2018年7月上作者:黄静[导读] 尽管现有法律政策禁止小产权房入市流转,但在商品房价不断上涨的背景下,小产权房不仅未在政策严令禁止下退出房地产市场,反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友邦保险江苏南通分公司,江苏南通 226000)摘要:尽管现有法律政策禁止小产权房入市流转,但在商品房价不断上涨的背景下,小产权房不仅未在政策严令禁止下退出房地产市场,反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但由于小产权房缺乏法律保护,未进行产权登记,与小产权房买卖相关的纠纷也开始凸显,各级法院通常判定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无效。
不过从法理上讲,小产权房的违法性并不表示小产权买卖协议的无效,从长远看,应当逐步承认小产权房的合法性,允许其自由流转。
关键词:小产权房法律政策小产权房买卖一、小产权房的尴尬现状与司法困境相比商品房,小产权房往往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等税费,因此价格便宜得多,这也正是购房者宁愿冒其权利缺乏法律保护也要购买的重要原因。
但由于小产权房缺乏法律保护,在小产权房买卖发生纠纷并诉至法院时,法院无法适用商品房买卖的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通常会认定该买卖合同无效,购房人只能要求开发商退还购房款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而无法获得房价上涨带来的好处。
此外,由于小产权房不受法律认可,也无法在房管部门备案,不在政府机构监管范围内,因此遇到房屋质量问题、公共设施维护问题、乃至房屋建设资金周转出现问题成为难尾楼时,其救济途径就非常有限。
同时,由于小产权房没有得到国家房地产主管部门的批准,无法办理合法的产权手续,购买后难以转让过户。
由于小产权房权利本身的不清楚、不充分,小产权房买卖协议的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在农村土地(房屋)大幅度增值的背景下,许多已出售小产权房的农民纷纷反悔,诉至法院要求判决买卖合同无效,收回原有房屋。
这也使得小产权房纠纷成为全国性的司法难题。
“小产权房”合法化问题研究开题报告
“小产权房”合法化问题研究开题报告一、选题背景与意义“小产权房”是指建设单位未在规划法定期限内取得有关土地利用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等手续而擅自开发、建设的房屋。
由于“小产权房”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建设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因此其合法性常被置于争议中。
在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中,“小产权房”作为一种非法建设却被广泛存在的现象,与城市土地供应紧张、住房需求旺盛等因素密切相关。
进一步研究和探讨“小产权房”合法化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二、研究目的和意义本课题旨在研究“小产权房”的合法化问题,明确其合法性和非法性,并探讨其解决方式以及相关政府政策,为城市土地利用、住房建设等方面提供参考。
具体来说,本研究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1. 对“小产权房”的现状和问题进行分析,探讨“小产权房”的特点、存在的问题和影响。
2. 就“小产权房”的合法性问题进行讨论,深入剖析“小产权房”的合法性和非法性的因素与影响。
3. 探讨解决“小产权房”问题的方式,分析政府的政策和措施,并提出可行的解决杠杆。
4. 展开“小产权房”合法化的研究,研究它是何种情况下可以被视为合法的,并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
通过对“小产权房”合法化问题的研究,可以在落实“供地即房、房子是用来住的而不是用来炒的”等政策的基础上,提出更恰当的房地产开发和住房政策,进而服务于中国城市化进程。
三、研究内容和方法1. 研究内容本研究将分析“小产权房”的特点、类型、现状和问题,探究“小产权房”的合法性问题,研究政府解决“小产权房”问题的方式与政策,并探究“小产权房”合法化的可能性和影响。
2. 研究方法本研究将采用文献调研、案例分析、问卷调查等多种方法。
具体来说,将从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学术期刊、国内外先进经验等角度,采集与“小产权房”有关的资料,借鉴和分析有代表性的案例,其次,对相关专业人士和居民进行问卷调查,收集分析社会对“小产权房”问题的看法和态度。
四、预期成果及研究结论本研究的预期成果是:明确“小产权房”的问题、特征和类型,探究“小产权房”的合法性问题,研究政府解决“小产权房”问题的方式和政策,探究“小产权房”合法化的可能性和影响,并提出在中国城市化进程中关于住房建设和土地资源利用等方面的相关政策建议。
“小产权房”现象的法律分析
山东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术沙龙第七期实录“小产权房”现象的法律分析主持人:刘晓蕾山东大学民商法硕士研究生时间:2008年5月11日下午2:00 地点:山东大学法学院101学术报告厅主持人:各位老师,各位同学,下午好!欢迎大家来到我们民商法沙龙第七期。
今天是母亲节,在此我们向在座各位所有的母亲送去一份节日的祝福,愿天下母亲健康平安。
本次沙龙活动主要分几个阶段,首先由赵萃萃师姐对我们的民商法沙龙的基本情况和今天我们有幸邀请到的几位嘉宾进行介绍。
第二个阶段是主题发言时间,本次活动的主题发言人有五位,之后会有一个点评环节。
第三阶段是互动环节。
最后将由秦伟教授作最终的点评总结。
首先就欢迎赵萃萃师姐对我们的沙龙做一个简单的介绍。
(掌声)赵萃萃:今天是我们的学术沙龙规模最大的一次,我们的沙龙是从2006年3月份开始的,由刘保玉老师发起。
对象以研究生为主,现在已经成功举办了六期,对于这个活动我们是有着长远的打算的,希望我们的活动以后能够办大、办好,办成一个校际交流的平台,走出山大、走出山东。
由于我们每次活动的选题都很新颖,因此每次活动的具体内容都有机会在中国民商法律网上定期全文转载,以后我们还可以将每次活动的发言和讨论的相关内容集结出版,有条件的话还可以找一些比较合适的赞助。
就是说我们这个活动是有着长远的规划目标的,希望大家以后能继续关注与支持。
刘保玉老师由于现在在北京,无法参加此次活动,特别叮嘱我向大家表达歉意,那下面呢,就让我来介绍一下此次活动的嘉宾。
今天我们有幸请到了山东省内很多的知名学者、律师,让我们这个法学院二层小楼熠熠生辉。
首先是山东经济学院副院长,宋焱教授(掌声),非常的年轻漂亮啊!接下来是郭松海教授,郭教授是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省政府参事,同时也是山东经济学院房地产研究所的所长,(掌声)郭松海教授是在房地产领域曝光很高的、非常受媒体关注的一位著名学者。
下面是我们法学院的秦伟教授。
(掌声)还有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王明华法官,(掌声)还有钟淑健法官,她同时也是山大法学院民商法学专业的博士研究生。
《2024年小产权房问题及对策研究》范文
《小产权房问题及对策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住房问题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
小产权房作为一种特殊的住房形式,因其价格低廉而备受关注。
然而,小产权房在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系列问题,如产权不明确、质量安全等问题,给社会带来了诸多负面影响。
因此,本文旨在研究小产权房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以期为解决住房问题提供有益的参考。
二、小产权房的概述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住房,其产权归属较为复杂。
一般情况下,小产权房的产权归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合作社等组织,而非个人。
由于小产权房的价格相对较低,吸引了大量城市居民购买。
然而,由于政策法规的限制和产权不明确等问题,小产权房在发展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
三、小产权房存在的问题(一)产权不明确小产权房的产权归属较为复杂,往往存在多个产权主体,导致产权不明确。
这给房屋的转让、继承等带来了诸多困难,也容易引发纠纷。
(二)质量安全问题由于小产权房的建设缺乏有效的监管,存在质量安全隐患。
一些小产权房存在建筑质量不合格、消防设施不完备等问题,给居住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威胁。
(三)违法建设问题部分小产权房存在违法建设问题,如未经过规划、环保等部门的审批即进行建设,给城市规划和环境带来了负面影响。
四、对策研究(一)明确产权归属为了解决小产权房的产权问题,应明确产权归属,建立完善的产权登记制度。
政府应加强对农村集体土地的管理,明确土地的使用权和收益权,为小产权房的合法化提供法律支持。
(二)加强质量监管政府应加强对小产权房的质量监管,建立完善的建筑质量和安全监管体系。
对小产权房的建设过程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建筑质量合格、消防设施完备。
(三)规范建设行为政府应加强对小产权房的规划、环保等审批管理,规范建设行为。
对违法建设的小产权房进行严肃处理,维护城市规划和环境。
(四)推动多元化住房供应体系为了缓解住房问题,政府应推动多元化住房供应体系的建设。
除了小产权房外,还应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房等多元化的住房供应形式,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需求的住房需求。
小产权房问题的解决思路2
小产权房问题的解决思路2小产权房问题的解决思路(二)解决小产权房问题的主要原则1.坚持公平正义的原则小产权房问题不是一个简单的经济问题,也不是一个简单的法律问题,而是涉及政府、农民个人、农村集体、开发商、城镇购房者等多个利益主体,涉及农村土地产权、城镇住房保障等制度层面的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
解决小产权房问题,从短期来看需要区别对待、分类处置各类小产权房,从长期来看更需要一系列相关体制改革创新。
而这些都需要坚持公平正义,兼顾和平衡各方利益关系,这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
这就要求各地在治理小产权房过程中,既要严格依照法律和政策办事,也要考虑到广大农民和城镇购房者的现实利益,既要充分考虑到现行政策法规的刚性要求,也应多一些“以人为本”的灵活的处理方式。
也只有坚持公平正义,坚持“以人为本”,才能在解决小产权房问题中真正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1]2.坚持同地同权同价的原则在《宪法》中,“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和“城市土地国有制”是并立的两种土地所有制。
在目前我国城乡二元土地所有制框架下,对于其它条件完全相同的两块建设用地来说,若其中一块是农村集体所有土地,按照《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基本上只有自用的权利,转为国有土地需要相关部门审批才能进入二级市场流转,并且农民只能得到比例相对很低的补偿费用;但另一块若是国有土地,就可享有转让、出租、抵押等权利,并可以在市场交易中实现土地增值。
不难看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者并不真正具备出让自己所有的集体土地并获取出让收益的权利。
这就是所谓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残缺”和两种土地所有制的不平等。
小产权房之所以成为一个“问题”,根本在于这两种土地所有制“天生的”不平等。
在处理小产权房问题中,要正确对待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利,在土地用途管制和符合相关规划条件下,让农村集体土地享有与城市国有土地相同的抵押、出租、转让的权利,实现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的“同地、同价、同权”,尽快结束农民集体土地财产权上存在的“所有制歧视”状态。
现有农村宅基地流转制度下小产权房问题研究
现有农村宅基地流转制度下小产权房问题研究[摘要]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民享有的一项重要财产权。
由于我国当前对宅基地流转问题缺乏相应的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一直受到严格限制。
城乡结合部大量出现的小产权房,是对宅基地流转自由化、合法化需求的集中体现。
在现有宅基地制度下,充分还原宅基地使用权的用益物权属性,将宅基地流转问题归结到物权流转体系之下。
是解决小产权房带来的小产权房合法性、违规占地、户籍管理等一系列法律与社会问题的根本途径。
[关键词]小产权房;农村宅基地流转制度;用益物权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在农村实行”一户一宅”严格的宅基地管理制度,宅基地仅供集体内部成员分配、使用,即农村宅基地只能在村集体内部流转,不允许城市居民或村庄以外的其他居民购买村庄的农民住房,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不能转让给城市居民。
然而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城市商品房价格也在逐步攀升,在城市居民购房的刚性需求与农村住宅交易的丰厚利润双重作用驱动下,城市周边地区出现了大量小产权房,也由此带来一系列的法律与社会问题。
在现有农村宅基地制度下,如何化解小产权房带来的城市与农村的利益冲突以及公民自身需求与国家法律的矛盾,是关系到农村发展、社会和谐的重要课题。
一、小产权房问题的由来(一)小产权房的概念界定关于小产权房的界定,当前主要有三种解释:第一种解释是基于购房人的产权由开发商的产权分割而来,将开发商代售商品房的产权叫做大产权,购房人已购商品房的产权叫做小产权;第二种解释是以房屋再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为划分标准,不需要再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普通商品房是大产权房,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经济适用房、军产房等是小产权房;第三种解释是以房屋产权证的发证机关为划分标准,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颁发产权证的是大产权房,由乡镇人民政府或村委会颁发产权证的叫小产权房。
对于前两类小产权房法律明确规定其享有合法产权,只要交足购房款或转让时补缴土地出让金,就可以自由买卖。
小产权房买卖的法律问题
小产权房买卖的法律问题小产权房是指未经国家批准,未经颁发不动产权证的房产,因此存在很多法律问题。
小产权房买卖的法律问题主要涉及产权归属、合同效力、担保问题等。
本文将围绕这些问题展开探讨,并附带三个相关案例。
一、产权归属问题小产权房产权的归属问题一直是小产权房买卖中的难点。
因为小产权房没有完成产权办理,所以其产权属于谁并没有明确规定。
可能存在多种情况,如房屋所有权人已故或失踪、建房者自己并未明确自己的产权、房屋由多人一起建造等。
因此,在购买小产权房时,需要审慎考虑产权归属问题,并核实房屋所有权的真实情况。
否则,会因产权纠纷导致购房权益受损甚至无法取得合法产权。
案例一:黄某购买了一套小产权房,并按照合同交付了所有款项。
但购房后却发现房屋产权归属不明,最终无法取得房屋产权。
二、合同效力问题小产权房买卖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也是需要考虑的问题。
在小产权房买卖的过程中,买卖双方常常采用的是“认房不认证”的方式。
这种方式并不符合相关法规,也不利于房屋所有权的转移。
所以,在购买小产权房时,必须要求通过法定程序转让产权。
案例二:李某购买小产权房时签订了购房合同,但由于合同未经过正式登记,无法起到法律效力,最终导致李某的购房权益受损。
三、担保问题小产权房买卖也存在着担保问题。
由于小产权房大都是未完成法定产权流转的房屋,购房者难以获取银行房屋抵押贷款。
所以,在小产权房买卖中,买方往往需要提供更高的首付款,或寻找其他担保方式。
案例三:张某购买了一套小产权房,但在申请银行房屋抵押贷款时遇到困难,最终只得选择了更高额的首付,增加了财务负担。
综上所述,小产权房买卖存在的法律风险不容忽视。
在购买小产权房时,产权归属、合同效力和担保问题需要认真考虑,并且核实信息。
这样才能在小产权房买卖中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针对小产权房买卖中出现的法律问题,政府也不断加强了监管和规范。
例如,各地对小产权房的管理和交易逐渐完善。
一些地方通过法规明确规定小产权房的权属、登记和法定程序,并提供相关依据的证明文件。
《2024年小产权房问题及对策研究》范文
《小产权房问题及对策研究》篇一一、引言小产权房,作为我国房地产市场中的一种特殊存在,其存在不仅涉及到广大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也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然而,小产权房因其特有的法律地位和复杂的利益关系,其产生和发展中伴随着诸多问题和争议。
本文将从小产权房的定义及发展背景出发,深入探讨其面临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二、小产权房的定义及发展背景小产权房是指在我国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住宅,其产权归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个人,而非国家所有。
由于历史原因和政策环境的影响,小产权房在特定时期内得到了快速发展,成为中低收入群体解决住房问题的重要途径。
然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房地产市场的变化,小产权房的合法性和管理问题逐渐凸显。
三、小产权房面临的主要问题1. 法律地位不明确:小产权房在法律上存在模糊地带,其产权归属和流转存在法律障碍。
2. 安全隐患:部分小产权房建设标准低、质量差,存在安全隐患。
3. 土地权益纠纷:小产权房涉及土地权益的分配和调整,容易引发社会矛盾和纠纷。
4. 市场风险:小产权房市场存在不规范的现象,房价波动大,投资风险高。
四、对策建议1. 明确法律地位: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小产权房的合法地位和产权归属,保障其合法权益。
2. 加强监管:政府应加强对小产权房的监管力度,确保其建设质量和安全。
同时,规范市场秩序,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3. 完善土地政策:调整土地政策,合理分配土地权益,减少土地权益纠纷。
同时,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参与房地产开发,提高其收益。
4. 推进城乡一体化:通过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缩小城乡差距,缓解小产权房市场的压力。
同时,加大对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力度,提高其居住条件。
5. 引导规范投资:政府应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小产权房市场,避免过度投机和炒作。
同时,加强市场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风险意识。
五、结论小产权房问题的解决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需要政府、社会和个人的共同努力。
小产权房确权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相关建议
小产权房确权方面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一、问题分析小产权房是指在城乡建设中产生的非正规性房屋,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取得合法的建房许可证和土地使用证,因此产权归属不明确。
小产权房一直是房地产市场的隐患和社会问题之一。
在小产权房确权方面存在以下问题:1. 归属不明确小产权房的建设者通常是村民或农民,因为没有土地使用权和合法建房手续,导致房屋归属权无法确立,买卖、继承、赠与等产权交易存在法律障碍。
2. 法律保护不完善小产权房属于非法建设房屋,对于小产权房的产权保护和维权,法律上存在很多限制和困难。
有些地区的法律法规对小产权房存在限制和处罚,难以得到有效的法律支持和保护。
3. 社会问题日益突出由于小产权房的特殊性,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小产权房进行非法活动,如毒品制贩、盗窃等,给社会治安带来了一定威胁。
此外,小产权房居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相对不完善,居住环境差,给居民生活带来了很大困扰。
二、建议针对小产权房确权问题,应采取以下措施:1. 完善小产权房的法律保障需要在国家层面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为小产权房确权提供法律依据和保护。
应明确小产权房的归属权和产权交易规则,为小产权房居民提供产权保护和维权的渠道和途径。
2. 加强政府监管和管理政府应加强对小产权房的监管,对于已经建成的小产权房进行合法化改造,并严格限制和管理新建小产权房的数量和规模。
政府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打击非法建设和利用小产权房从事违法活动的行为。
3. 增加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投入针对小产权房区域,政府应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供给,提供足够的教育、医疗、交通等基本公共服务,改善小产权房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
4. 推动产权登记和确权工作加大对小产权房的产权登记和确权工作力度,通过建立全面、统一的房地产登记信息系统,确保小产权房的产权归属能够得到明确和保护。
政府部门可以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小产权房居民主动登记确权,提供便捷的登记服务。
5. 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通过媒体、宣传教育等形式,加强对小产权房问题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的认识和理解。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法律社会学视野下的小产权房问题研究”课题调查问卷您好!我们是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法律社会学视野下的小产权问题研究”课题组成员,为使课题数据详实、准确,特进行此次匿名调查,专门为国家政策与立法服务。
谢谢您的真诚合作!(填表说明:本表格由小产权房房主填写)1.请问,您从事什么职业?()(了解购买小产权房房主的职业状况)A.公务员B.事业单位员工C.公司职员D.本市农民E. 其他(请注明)2.您的家庭年收入水平是多少?()(注:可直接填写收入水平)(了解小产权房购买者的家庭收入水平)A.2-4万元以下 B.4-6万 C. 6-8万 D.8-10万 E.10万以上3.您购买小产权房时当地的商品房价格大约是多少?()(价格以千元/M2为单位)(了解商品房与小产权房房价水平的数量关系)A.4千元以下 B.4-6千元 C.6-8千元 D. 8千-1万元 E.1万以上4. 您所购买的小产权房价格是多少?()(价格以千元/M2为单位)(了解小产权房与商品房的差价大小)A.2-4千元 B.4-6千元 C.6-8千元 D. 8千-1万元 E.1万以上5. 您所购买的小产权房建设年份是?()(了解各法规出台后,小产权房的市场反应,成交量是放大或缩小)A.1998以前B.1999 - 2007C. 2008D.2009E.20106. 您所购买的小产权房面积是多少平方米?()(了解小产权房户型比例)A.70平方以下B.70-90平方米以下C.90-140平方米D.140平方米以上7.您购买小产权房时对其相关法规了解吗?()(考察小产权房购买者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情况)A.不清楚 B.听说过 C. 基本了解 D.完全清楚8.您购买或取得小产权房途径是()(了解小产权房的出让主体,由此推断小产权产生原因等)A.直接从村集体购买 B. 原住民自建 C. 购买集体土地自建 D.房地产商开发后购买获得9.您认为,购买小产权房的动机是什么?()(了解小产权房购买者心理)A.价格相对很便宜 B.升值空间大 C. 能更快实现有房梦想 D其他(请注明)10.您认为,本地乡(镇)政府或村委会对小产权房的态度是()(了解乡、村委会在小产权房问题形成中的角色)A.积极推进B.听任默认C. 遏制D.制止11.您认为小产权房在当地形成及蔓延的主要原因是什么?()(综合了解小产权房的产生原因)A.大产权房价格太高B.大产权房与小产权房价差大C.收入太低D. 当地村镇积极推动E. 其他(请注明)12.了解国家相关法规后,如果有大产权房与小产权房让供您选择,您更愿意购买哪类房屋?()(了解公民在熟知法规禁止后,利益驱动下的守法意愿)A.购买大产权 B. 小产权房C. 两类房价格差距很大时买小产权房D. 两类房价格相差不大时买正式产权房13.您购买小产权房的用途在于()(了解购买小产权房的用途)A.自住B.出租C.投资D. 其他(请注明)14.您对现有“小产权房”的态度是()(主要考察受访者对小产权房如何处理的态度)A.属违法建筑,应一律拆除B.应将其合法化,进入商品房市场C.应由政府统一收购,纳入保障住房体系D.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区别对待E. 其他(请注明)15.您认为造成“小产权房”问题至今久拖不决的主要原因或障碍是什么?()【可多选】A. 市场需求B.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行政不作为,执法不力C. 牵涉利益群体众多D. 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性障碍E.其他(请注明)16.您认为解决“小产权房”问题最需要考虑的因素是( ) 【可多选】A.购房者利益B.村民利益C.村集体利益D.政府利益E.维护法律及政策的权威性F.社会稳定G.节约社会资源H.其他(请注明)17.您认为禁止“小产权房”存在的主要理由是()【可多选】(主要考察受访者对禁止小产权房理由的认知状况)A.滥占农地,威胁国家粮食安全B.未纳入城乡建设规划,且违反土地的总体利用规划C.配套设施跟不上,建筑质量较差D.不受法律保护,无产权易引发法律纠纷,如遇拆迁,很难得到补偿E.防止财税收入流失F.土地利用规划失控G.其他(请注明)18.2009年9月1日国土部下发《关于严格建设用地管理促进批而未用土地利用的通知》,再次向地方政府重申,坚决叫停新建小产权房,对在建在售的小产权房坚决叫停管住并予以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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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产权视角的小产权房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
一、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我国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城市建设过程中房地产市场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也带来了小产权房等问题。
小产权房是指未获得国家法律法规的授权和认可、未经过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部门审批的房屋建设和销售,因此未能获得土地证、房产证等一系列权属证明,隐藏着很大的权属风险。
当前,小产权房问题已成为我国房地产市场重要的社会问题之一,给居民的合法权益保护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本研究旨在从产权的角度出发,探究小产权房问题的权属本质及其解决之策,为我国城市规划和住房建设提出可行的政策建议,具有一定的实践和理论意义。
二、研究目的
1. 系统分析小产权房问题的定义、产生原因和发展趋势;
2. 借助产权理论,探究小产权房的产权本质;
3. 探讨当前小产权房问题存在的风险和社会影响;
4. 提出解决小产权房问题的政策建议。
三、研究方法
1. 实证分析法:从不同城市、不同类型小产权房的实际情况出发,分析小产权房成因、发展态势、权属进化及背后的原因;
2. 比较分析法:将国内外城市的小产权房现状、管理机制、法规体系及政策措施进行比较分析,从而归纳出其背后的产权变化过程及其影响;
3. 实地调研法:通过调研现有小产权房的实际情况,深入了解小产权房问题的产生与发展,探究其治理及规范的可行性和路径;
4. 理论探讨法:从产权视角出发,探讨小产权房产权的本质定义及其带来的问题,从理论上为解决小产权房问题提供有益思路。
四、论文结构
第一章绪论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1.3 研究方法
1.4 论文结构
第二章小产权房产权基础
2.1 小产权房概念及产生原因
2.2 小产权房的产权本质
2.3 小产权房的特点及其产权的演进进程
第三章小产权房治理现状与问题
3.1 小产权房市场现状
3.2 小产权房问题的主要问题
3.3 小产权房问题的社会影响
第四章小产权房治理主张及建议
4.1 小产权房规范化治理的路径
4.2 小产权房市场化去库存的对策
4.3 小产权房风险管控的政策建议
4.4 小产权房税费优惠的措施
第五章结论与展望
5.1 本文研究的主要结论
5.2 未来小产权房治理的展望
5.3 研究缺陷和改进方向。
五、预期研究成果
本研究意在解决小产权房问题所带来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对理论和实践上的研究都有所贡献。
预期研究成果为:
1. 对小产权房产权本质及其产生和发展趋势的探讨,将有助于规范小产权房市场,改善房屋销售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
2. 对风险管控机制、管理政策、规划与土地利用制度等方面做出系统考察和探究,为小产权房治理提供可行建议;
3. 为完善我国城市规划、土地管理及住房安排政策提出建议,为城市化建设及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理论与实践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