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城改造中的相关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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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问题法律分析案例(3篇)

拆迁问题法律分析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拆迁问题日益突出,成为社会矛盾的焦点。

本案例以一起典型的拆迁纠纷为例,分析拆迁过程中的法律问题,旨在为解决类似纠纷提供参考。

二、案情简介某市A区某街道居民张某,因该街道要进行旧城改造,政府决定对其居住的房屋进行拆迁。

张某在拆迁过程中与拆迁方产生纠纷,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张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判决拆迁方赔偿其损失。

三、法律分析1. 拆迁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拆迁房屋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本案中,政府因旧城改造需要征收、拆迁张某的房屋,符合法律规定。

2. 拆迁补偿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拆迁补偿包括:被拆迁房屋的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其他因拆迁造成的损失。

”本案中,拆迁方应当对张某的房屋、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等进行补偿。

3. 拆迁补偿的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拆迁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本案中,拆迁补偿标准应参照当地政府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4. 拆迁纠纷的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拆迁当事人对拆迁补偿有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案中,张某与拆迁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张某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5. 拆迁纠纷的解决途径(1)协商解决:拆迁当事人可以就拆迁补偿事宜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2)调解解决: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寻求相关部门的调解。

(3)诉讼解决:如协商和调解均未果,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案例分析本案中,张某与拆迁方在拆迁补偿问题上存在争议,主要原因是拆迁方未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张某足额的补偿。

根据法律规定,拆迁方应当对张某的房屋、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等进行补偿。

然而,在实际情况中,部分拆迁方可能存在以下问题:(1)未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拆迁评估,导致补偿金额过低。

旧城改造模式及法律风险

旧城改造模式及法律风险

旧城改造模式及法律风险近期各地旧城改造规模逐渐扩大,社会资金正在大量涌入其中,企业投资旧城改造项目也越来越多。

但国家层面对旧城改造并无专项规定,各地规定并不统一,直接导致了旧城改造实践的混乱。

本文拟结合我省及郑州市现有法规及典型案例,总结出旧城改造中特点,梳理归纳企业参与旧城改造的途径、方式、操作流程和法律关系。

通过对企业参与旧城改造的投资模式的深入调研及探讨,为今后企业、政府进行旧城改造提供参考。

一.旧城改造的背景随着城市的发展,旧城无论是在功能上还是结构上都不再适于现代城市发展的要求,城市的老化是进行旧城改造的根本原因。

此外,以庞大的人口规模为背景而展开的城市化与现代化进程,对我国城市土地供给造成巨大压力,旧城改造成与“城中村”改造成为城市土地集约化利用的有效选择, 积极而有效的旧城改造与“城中村”改造工作将有利于提高城市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

鉴于此,我们各地大规模开展旧城改造,不断提升城市环境,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

二、旧城改造的定义与范围目前,我国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没有直接定义旧城改造的概念,但部分地区在进行旧城改造时所出台的一些地方规范性文件有明确定义。

《郑州市旧城改造暂行办法》规定,旧城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建设年代久远、基础设施不全、影响城市功能、建筑结构陈旧、存在安全隐患以及因公共利益需要拆迁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均纳入旧城改造范围。

旧城改造范围原则上控制在城市“三环”以内。

三、旧城改造的土地管理与供应我国法律对旧城改造的土地供应没有规定专门的法律规范。

郑州市规定,成片改造开发建设用地按照有关规定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

区政府建议安置区和配套开发区土地出让建议起始价(底价),报市旧改办审批。

投资开发整理土地的单位未竞得土地的,由区人民政府按实际投入成本加同期银行贷款利息退还。

退还费用计入土地拆迁安置成本。

四、旧城改造的模式从旧城改造的主体划分,旧城改造模式可以分为政府主导型和开发商主导型两类。

旧城改造工程中的难题与解决对策

旧城改造工程中的难题与解决对策

旧城改造工程中的难题与解决对策一、引言随着城市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许多城市都面临着旧城区建设及改造的问题。

旧城改造工程不仅涉及到旧建筑的拆除重建,还需要考虑土地利用、交通规划、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因素。

然而,在进行旧城改造工程时,经常会遇到各种难题。

本文将探讨旧城改造工程中常见的难题,并提供相应的解决对策。

二、经济困难1.1 更换老建筑成本高昂在旧城改造过程中,最常见的问题是更换老建筑。

这些老建筑往往具有历史价值和文化遗产意义,但拆除和重建这些建筑需要巨大的资金投入。

尤其是在修复古迹或传统风貌时,保持原有特色需要额外投入资金。

解决对策:- 寻求政府支持:争取政府资金来帮助重建项目。

- 引入私营部门合作:与开发商合作进行共同投资,以确保可行性。

1.2 居民迁移费用问题旧城改造通常需要对居民进行迁移,这可能涉及到支付其住房补偿和搬迁费等。

然而,由于资金有限,政府难以承担全部费用。

解决对策:- 制定合理的搬迁计划:提前与居民交流、商议合理的搬迁方案。

- 寻找替代住房选择:为居民提供良好的替代住房选择,以减轻部分搬迁费用。

三、法律与规定2.1 历史保护与开发平衡旧城改造中最重要的挑战之一是如何平衡历史保护和现代化开发的利益。

一方面,保护历史建筑和文化遗产是必要的;另一方面,推动城市发展也是不可或缺的。

解决对策:- 综合考虑:制定综合规划方案,兼顾历史遗产保护和经济发展。

- 提高意识:加强公众教育,提高人们对历史建筑保护重要性的认识。

2.2 城市规划调整困难旧城区已经形成了复杂的交通网络和社区结构。

改造过程中需要考虑交通规划、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周边环境等问题。

解决对策:- 制定全面计划:研究城市变化需要,在制定城市规划时进行充分考虑。

- 引入专业技术:聘请交通规划师、城市设计师和环保专家参与规划,确保全面考虑各方面因素。

四、社会问题3.1 社区稳定与改善居民生活旧城改造潜在的风险之一是对社区稳定性产生负面影响,特别是在大规模拆迁重建过程中。

拆迁安置房的法律规定(3篇)

拆迁安置房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拆迁安置房的概念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旧城区改造、土地征收等原因,政府为被拆迁人提供的一种住房保障措施。

拆迁安置房的法律规定,旨在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二、拆迁安置房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是我国房地产领域的根本大法,其中关于拆迁安置房的规定如下:(1)拆迁单位应当依法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和安置;(2)拆迁单位应当优先保障被拆迁人的居住权益;(3)拆迁单位应当与被拆迁人协商确定补偿和安置方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是我国土地管理领域的根本大法,其中关于拆迁安置房的规定如下:(1)征收土地应当依法补偿;(2)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安置。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是我国关于城市房屋拆迁的专门法规,其中关于拆迁安置房的规定如下:(1)拆迁单位应当依法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和安置;(2)拆迁单位应当优先保障被拆迁人的居住权益;(3)拆迁单位应当与被拆迁人协商确定补偿和安置方案。

三、拆迁安置房的法律规定1.拆迁安置房的补偿标准(1)拆迁安置房的补偿标准应当遵循公平、合理、合法的原则,确保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2)拆迁安置房的补偿标准应当包括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结构、用途、装修等情况。

(3)拆迁安置房的补偿标准应当参照市场价格,并根据被拆迁人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拆迁安置房的安置方式(1)拆迁安置房的安置方式包括原地安置、异地安置、货币补偿等。

(2)原地安置是指拆迁单位在原址重新建设安置房,为被拆迁人提供住房。

(3)异地安置是指拆迁单位在异地建设安置房,为被拆迁人提供住房。

(4)货币补偿是指拆迁单位按照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值,向被拆迁人支付货币补偿。

3.拆迁安置房的安置期限(1)拆迁安置房的安置期限应当根据被拆迁人的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两年。

拆迁案例及法律分析报告(3篇)

拆迁案例及法律分析报告(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某区某街道某小区因城市规划需要进行旧城改造,政府决定对该小区进行拆迁。

该小区共有居民1000户,其中80%的居民同意拆迁,20%的居民因各种原因不同意拆迁。

不同意拆迁的居民中有部分居民因房屋面积、安置补偿等问题与开发商产生纠纷,部分居民因个人原因拒绝拆迁。

以下是其中一个典型拆迁案例及法律分析。

二、案例概述(一)案情简介居民张先生是该小区的业主,拥有该小区一套100平方米的住房。

张先生因房屋面积、安置补偿等问题与开发商产生纠纷,拒绝拆迁。

经多次协商未果,张先生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决开发商赔偿其损失。

(二)争议焦点1. 张先生的房屋面积是否符合拆迁政策规定?2. 开发商是否应赔偿张先生的损失?3. 法院应如何判决?三、法律分析(一)房屋面积问题根据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房屋面积应按照实际测量面积计算。

张先生的房屋面积为100平方米,符合拆迁政策规定。

因此,张先生的房屋面积问题不属于争议焦点。

(二)安置补偿问题1. 安置方式:根据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人应当为被拆迁人提供安置住房或者货币补偿。

本案中,开发商提供了安置住房,张先生对此无异议。

2. 补偿标准:根据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补偿标准应按照被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值、被拆迁人的实际损失等因素确定。

本案中,张先生认为开发商的补偿标准低于市场价值,要求法院判决开发商赔偿其损失。

(三)赔偿问题1. 开发商是否应赔偿张先生的损失?根据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人应当依法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本案中,开发商提供的补偿标准低于市场价值,存在违法行为。

因此,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赔偿金额如何确定?赔偿金额应根据以下因素确定:(1)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值:根据房地产市场评估机构评估的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值确定。

(2)被拆迁人的实际损失:包括搬迁费用、临时安置费用、停产停业损失等。

城市旧城改造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城市旧城改造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城市旧城改造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我国很多城市由于历史发展等的原因,存在很多的⽼城区,⽽⽼城区的建筑物⼀般是⽐较破旧的,并且基础设施建设会⽐较落后,旧城改造是⾮常有必要的,那么城市旧城改造中存在哪些问题及对策?下⾯由爱⼟⽹律师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城市旧城区改造中存在的问题(⼀)旧城改造缺乏科学指导与总体规划不论是旧城改造还是新城建设,都应遵循统⼀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的基本原则。

实际上,⼀些零星插缝的违章建筑不仅不美观,还影响着城市各项职能的协调性,妨碍城市的发展,导致城市格局不规范、不合理,基础配套设施⽆法完善,使旧城的改造不彻底。

(⼆)急功近利,忽视城市特⾊不同的城市由于处于不同的地理位置,长时间的⽂化积淀⽽拥有⾃⼰的特⾊,但旧城区改造受时间和资⾦的影响,使得⼀些地区⽼旧的社区和⾃建住房与⾼楼林⽴的城市有些格格不⼊。

此外,还包含⼀些历史悠久、具有当地特⾊的传统建筑,但这种“城中村”格局尚未被城市融合,许多处于⽭盾中的城市往往为了⾃⾝的发展,使得这些传统建筑⽂化流失。

但值得思考的是“千城⼀⾯”的情况与城市⾼密度的建筑是否真的是⼈性化的美好家园。

所以,科学、合理地对旧城进⾏改造应创造出城市的特⾊,尝试更多风格迥异的城市建筑,展现独特的美。

(三)资⾦问题影响⼯作进程对原本的地区进⾏投资改造是实现⼟地增值的过程,但“旧改”的成本显然受拆迁规模、⼈⼝密度等因素影响,成为影响旧城改造成本的关键因素,资⾦⼀旦跟不上就很容易影响整体⼯作的进展,同时,对该地区的⼈们也会造成⼀定的⼲扰。

⼆、不良旧城改造⽅式的弊端⼀是过于理想的单⼀终极规划⽬标,对现状的混乱⽆序多采取彻底否定态度,对城市社会的复杂问题视⽽不见,缺乏规划多⽬标的⽐对与平衡,从⽽造成阶级分化、治安犯罪等诸多⽅⾯的社会⽭盾;⼆是规划理念及⼿段的简单化、标准化。

以统⼀建设物质空间形态来确定城市的发展态势,却因忽视经济发展的内在规律⽽造成旧城社会经济活⼒的衰退与空洞化;三是“破旧出新”的规划模式过分追求功能的完美,⽣硬地将旧城有机社会⽹络割裂为单纯的功能社区,忽视了社会脉络的发展与内在联系规律;四是兼顾所谓公平的政策取向,规划⽅法较多地体现了政府部门的意志,较少反映地区现状及来⾃社会与个⼈的实际需求。

济南旧城改造用到的法律法规原文

济南旧城改造用到的法律法规原文

目录济南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2)《济南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13)济南市旧城区改造政策规定 (19)济政发[2000]15号 (19)济南市物价局、济南市财政局、济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人防办<关于规范人防建设费征缴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21) (21)23 (23) (25) (25)济南市国有土地收购储备办法 (26)济南市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 (30)济政发〔2003〕3号 (30)关于公布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履行改造拆迁安置房建设首批免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的通知 (33)济价房字[2008]111号 (33)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的意见 (35)济政办发〔2009〕8号 (35)38 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 (42)建保[2009]295号 (42)关于切实落实相关财政政策积极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 (47)财综[2010]8号 (47)山东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 (52)鲁财综〔2007〕29号 (52)济南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依照本办法规定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本办法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第四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被拆除房屋承租人以及其他占用被拆除房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第五条济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对本市市区内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城市房屋拆迁中的法律问题

城市房屋拆迁中的法律问题
. . . .

” 由此可 见 , 我们 国家的法 律也确 认 了国家在保 护私人 财产 方面的职 责

要的私人财产。也是人们人格权 ,生存权乃至
对于个体而言 房 屋不 仅构成 了人 们最 重要 的私人 财产 , 是人 们人格 也 其他人权的重要载体,理应得到国家最全面和 权 、 生存权乃至其他人权的重要载体 , 理应得到国家最全面和强力的保护 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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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侵 犯 。国家依 照法 律规定 保护 公 民的 私有财产 权和继 承权 。国家为 了公共 利益 的需要 , 以依 照法律 规定 对 公民 的私有财 产实 行征收 或 者征 用并给予 可 对于个体而言 ・ 房屋不仅构成了人们最重 补偿
行。 依照这一规定 , 行政裁决成为司法程序的前置程序, 当事人无法绕开。 被
拆迁 人如果 对拆 迂补 偿不 满 , 使选 择诉 讼 , 无法改 变被 强制 拆迁 的命运 。 即 也 在 房屋拆 迁过 程 中 ,政府 的角 色定 位不是 很 明确 ,政府 在行 使权 力的 同 时缺 乏承 担责 任的 约束机 制 ,表 现在 拆迁 行为 中 ,何时 拆迁 、怎 么补 偿 、如

强力的保护。 然而, 今天的城市房屋拆迁中, 被 而 , 今天的城市房屋拆迁中, 被拆迁人在处理 自己最根本的财产一 房屋时 , 拆迁人在处理 自己最根本的财产——房屋时 。 却不得不面对来 自政府行政权 力的干预 。 现在 , 大多数房屋拆迁的通行做法 ,
却不得不面对来自政府行政的干预。
定 , 不成拆迁 补 偿安 置 协议的 , 当事人 申请 ,由房 屋拆迁 管理 部门裁 决 , 达 经 或 是 由『 级 人 民政 府 裁决 ,当事 人对 裁决 不服 的 ,可以 自裁决 书送达 之 日起 占 1 3 月 内向人 民法院 起诉 ; 个 同时 , 拆迁 人如 果依 照本 条例规 定 已对被 拆迁 人给 予货 币补偿 或者 提 供拆迁 安 置用房 、周 转用房 的 ,诉讼 期 间不停止 拆迁 的执

关于城中村拆迁改造有关问题的思考

关于城中村拆迁改造有关问题的思考

关于城中村拆迁改造有关问题的思考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城市建设用地的供需紧张,各地都将旧城改造作为加快城市建设和发展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来抓。

但随着城市拆迁改造工作的不断深入,拆迁改造诱发的矛盾和纠纷也日益增多,拆迁改造也已成为城市建设的聚点,社会关注的焦点,工作中的难点,媒体关注的热点。

拆迁改造工作涉及面广,法律、政策性强,关系着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着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为此,我们在工作中急需寻找一条推动旧城改造和城中村改造工作顺利进行的新路子。

自己对目前拆迁改造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一些探索和思考。

一、目前临渭区城中村的现状和突出问题渭南中心城市规划区内有临渭区6个街道办事处26个城中村144个村民小组14534户50339人,其宅基地占地约6859亩,公共占地约3372亩,房屋建筑面积约360万平方米。

依据城中村开发改造的成熟度,结合功能定位和分步实施的原则,我们将26个城中村分为三类,第一类为城市重要功能片区,涉及的城中村分别是人民办园里堡村、曙光村、尤西村,杜桥办五里铺村、车雷村、盈田村,站南办贠张村、李家堡村,双王办槐衙村、丰荫村、朱王村、罗刘村、梁村、八里店村、张刘村、双王村,向阳办农元村、保丰村等18个行政村107个村民小组;第二类为城市近郊片区,涉及的城中村分别是向阳办赵家院村、毕家村、翻身村、蒋家村、西张村,站南办韩马村、高田村等7个行政村33个村民小组;第三类为城市南塬片区,涉及的城中村是向阳办瓦塔村1个行政村4个村民小组。

面对工作实际,我们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在强化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的同时,按照“政府引导、规划引领、市场运作”的思路,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分步实施、先建后拆、稳妥安置”的原则,积极动员和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责任,努力形成强大的拆迁改造合力,推动拆迁改造工作稳步顺利开展,确保城市建设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旧城改造法律意见书范本

旧城改造法律意见书范本

旧城改造法律意见书范本尊敬的委托方:根据您的要求,我所提供的旧城改造法律意见书范本如下:***尊敬的委托方:我代表律师团队,向您提供以下关于旧城改造的法律意见。

一、背景1. 旧城改造是一项旨在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

针对我国多年来城市快速发展所带来的旧城区退化、环境污染、基础设施不完善等问题,政府对旧城改造提出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

2. 在旧城改造过程中,需要考虑的法律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征收与补偿、产权变更、施工合同与工程质量等。

二、土地征收与补偿1. 旧城改造涉及到土地征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可以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土地实施征收。

在土地征收过程中,需要遵守程序正当、征收补偿合理的原则。

2. 对于被征收的旧城区居民,应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处理征收补偿事宜,包括经济补偿和安置安居。

征收补偿应透明、公开,符合市场价值,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三、产权变更1. 在旧城改造中,由于部分土地被征收,旧城区居民的产权会发生变更。

产权变更的程序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公正、合法。

产权变更后,应办理土地台账、房屋登记等手续,确保产权记录的准确性。

2. 对于旧城改造中的保护性开发项目,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来确权,确保产权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四、施工合同与工程质量1. 对于旧城改造的工程项目,委托方与承包方之间应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合同中应明确工程的内容、工期、工程造价、质量标准等重要条款。

2. 对于旧城改造工程的质量问题,承包方应确保工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委托方应定期检查工程质量,并与承包方协商解决任何质量问题。

五、补救措施及争议解决1. 如果出现旧城改造中的法律纠纷,委托方可以采取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进行解决。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选择具备资质的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

2. 如需起诉,委托方应在法定时限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供相关证据,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城乡规划法律法规

城乡规划法律法规

城乡规划法律法规1、城市规划法:规定了城市规划的编制、审批、修改和实施程序,明确了城市规划的强制性原则和要求,如保护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城市生态环境、保障城市公共安全等。

2、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等行为,明确了土地利用的规划、保护和利用要求,如保护耕地、节约用地、合理利用土地等。

3、建筑法:规定了建筑物的设计、施工、验收、使用和维护要求,明确了建筑物的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要求,如保障建筑物的结构安全、节能减排、减少环境污染等。

4、城市管理法:规定了城市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明确了城市管理工作的原则和要求,如维护城市公共秩序、保障城市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等。

这些法律法规对于保障城市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它们规范了城市规划和建设行为,避免了城市规划的随意性和不合理性,保障了城市规划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它们明确了土地利用和建筑物的使用要求,避免了土地资源的浪费和不合理利用,保障了土地利用的合理性和可持续性。

它们规范了城市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保障了城市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维护了城市公共秩序和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

城乡规划法律法规是城市规划和建设的重要法律制度,对于保障城市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它们规范了城市规划和建设行为,明确了土地利用和建筑物的使用要求,并规范了城市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为城市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引言城乡规划法律制度是调整城乡规划活动中相关主体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乡规划法律制度在协调城乡发展、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社会公平等方面的作用日益突出。

然而,在实践中,城乡规划法律制度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亟待研究和改进。

本文旨在探讨城乡规划法律制度的相关问题,以期为完善该制度提供参考。

文献综述近年来,国内外学者针对城乡规划法律制度进行了广泛研究。

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城乡规划法律制度的内涵、特征和历史演变;2)城乡规划法律制度与城市化、可持续发展等宏观议题的关系;3)城乡规划法律制度的实施效果及其影响因素;4)城乡规划法律制度的国际比较与借鉴。

城中村改造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城中村改造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关于城中村改造中存在问题的思考摘要:青年人才论坛为了集约节约土地,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和品位,推进襄阳市的城市化进程,建设文明、生态、和谐、宜居城市。

本文是通过笔者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全面认真分析后,从襄州区城中城改造的现状和实际出发,从城中村问题成因、城中村改造的现状、改造的重要意义、改造中存在问题等方面进行了综合分析,并提出了个人的建议,以期推动城中村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关键词:襄阳青年人才论坛城中城改造问题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城市建设用地的供需紧张,政府将旧城改造作为加快城市建设和发展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来抓。

但随着城市拆迁改造工作的不断深入,拆迁改造诱发的矛盾和纠纷也日益增多,拆迁改造也已成为城市建设的聚点,社会关注的焦点,工作中的难点,媒体关注的热点。

拆迁改造工作涉及面广,法律、政策性强,关系着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着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为此,我们在工作中急需寻找一条推动旧城改造和城中村改造工作顺利进行的新路子。

作为一名基层城市规划管理人员,对当前襄州区城中村拆迁改造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一些探讨和思考。

一、城中村问题成因城中村问题是在快速城市化进程中产生的,是我国城乡二元化的管理体制对基于集体土地产权和集体经济属性的城中村地区,在户籍、土地、规划、建设、融资、就业、医疗、教育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管理不到位而造成的。

分析城中村问题的原因,具体表现为四个方面:城市政府为节省开发建设成本,只征用农用地,绕开现有农村居民点;城乡发展缺乏统筹安排,未考虑外来人口的居住需求;城市规划编制不完善,造成城中村建设无据可依;管理部门执法不严,对违法建设行为查处不力。

二、目前襄州区城中村改造的现状襄州区辖1个办事处8个社区5个行政村,村(居)民总人数27485人,总户数6534户,村庄占地面积5483亩,耕地面积5916亩,其中:云湾、西湾、张湾、金华、航运、红星、潘台、洪山头等8个社区和朱庄村三、七、九组属襄阳市市区中心城区范围内的一级控制区,其它4个行政村和朱庄村部分组属襄阳市市区中心城区范围内的三级控制区。

旧城改造法律意见书怎么写

旧城改造法律意见书怎么写

旧城改造法律意见书怎么写尊敬的委托方:根据您的要求,我为旧城改造项目撰写一份法律意见书。

本文将重点关注旧城改造项目中可能涉及的法律风险,并提出建议以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顺利进行。

一、开展前期调研和规划工作旧城改造项目涉及到土地使用、建设用地规划、城市规划等多个方面的法律要求。

因此,在项目启动前,您应与相关部门、专业机构协商,开展前期调研工作,明确旧城改造的需求、规模和范围,并与相关机构协商制定合理的改造规划。

二、确保项目合法性旧城改造涉及征地拆迁、产权转让等程序和权益的重新配置。

在此过程中,您必须始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合法性,防止因违法行为导致的法律纠纷。

建议您开展以下工作:1.征收拆迁:在拆迁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采取公开、公正、公平的方式进行,妥善处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获得合理的补偿和安置。

2.产权转让:在转让旧城改造后的新建物产权时,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公正、透明地进行交易,确保交易过程和结果符合法律法规。

三、注重环境保护与文物保护旧城改造项目需要谨慎处理与环境保护和文物保护相关的事宜。

在规划和建设过程中,应遵守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确保项目不会对环境造成严重破坏。

同时,如旧城区内存在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物、文物,您需要依法申请相关审批手续,保护好这些文物遗产。

四、确保相关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旧城改造项目可能涉及到土地使用权出让、建设工程承包、物业管理等多个合同。

为了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您需要:1.明确合同的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并确保其状态合法、权利完整。

2.合同的订立应符合民法的要求,即自愿、平等、等价、合法,避免一方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利用其优势地位导致合同的不平等。

3.合同应明确约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条款应清晰明确,便于双方理解和执行。

4.与供应商、承包商、设计师、施工单位等签订合同前,应对其信誉、资质、业绩等进行严格审查。

五、加强项目监管和风险防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监管和风险防控是有效避免法律风险的重要措施。

国家对于旧城改造有哪些方面的政策

国家对于旧城改造有哪些方面的政策

国家对于旧城改造有哪些⽅⾯的政策城市都是慢慢发展起来的,城市在发展的过程中,就会出现⼀些⽼旧的建筑,⽽⽼旧建筑集中的地⽅⼀般是属于⽼城区,⽼城区往往与城市的发展不适应⽽⾯临改造,那么国家对于旧城改造的政策是怎样的?下⾯由爱⼟⽹律师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国家对于旧城改造有哪些⽅⾯的政策国家的旧城改造政策既反应了城市的发展有建⽴了⼈们完善的物质⽣活环境,不过这就涉及到⼀个旧城改造补助的标准问题了,不可能所有钱都是政府出也不可能说⽩拿⽼百姓的房,所以就出台了这样的⼀个政策。

那么下⾯是旧城改造补偿标准:1、永久性建筑按照拆除⼀平⽅⽶补偿⼀平⽅⽶住宅以此进⾏产权转换;2、(国道)⽤于商业⽤途的永久性建筑按照拆1平⽅⽶补偿0.7平⽅⽶新建筑;3、(村道)⽤于商业⽤途的永久性建筑按照拆1平⽅⽶补偿0.65平⽅⽶新建;4、如果上述情况的⽤于商业⽤途的永久性建筑按照拆1平⽅⽶补偿0.5平⽅⽶新建筑;5、⽡房补偿标准按照拆1平⽅住宅补偿1.5平⽅住宅进⾏产权转换补偿;6、临时建筑补偿标准楼顶砖墙铁⽪顶按每平⽅300元进⾏补偿,⽽楼顶钢架铁⽪顶按每平⽅200元进⾏补偿。

过渡期租⾦补助标准。

在房⼦建设过程中⼈们是需要居住的,⽽这段时间也是会有补助的,国家还是⽐较⼈性化的,⽽这个补助的标准就是住宅⽤户的话每⽉会给予每平⽅⽶20元的过度期间租⾦补助。

商业⽤户的话每⽉会给予每平⽅⽶70元的过渡期租⾦补助。

计补⽇期从被拆迁房屋交付开发商之⽇起⾄回迁安置房交付之⽇⽌,在每个季度第⼀个⽉的10⽇进⾏⽀付,按季度⽀付。

⼆、旧城改造的政策有优惠吗旧城改造旧是指的城区局部或者整个地区有步骤的改造或者更新⽼城市的全部⽼物质建筑,⼀次建⽴更好的⽣活环境,旧城改造能建⽴更好的劳动、⽣活、休息条件。

这既反应了城市的发展有建⽴了⼈们完善的物质⽣活环境,不过这就涉及到⼀个旧城改造补助的标准问题了。

1、个⼈补偿费免征所得税,只要是按照城市发展规划,在旧城改造过程中,单位和个⼈因⼟地被征⽤⽽取得的不动产拆迁补偿费,均不征收营业税,个⼈取得的补偿费,属于补偿性质的收⼊。

建设法律法规的案例分析(3篇)

建设法律法规的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XX市某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于2010年取得某地块的开发权,计划在该地块上建设住宅小区。

然而,在开发过程中,该公司违反了多项法律法规,包括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变更规划用途、拖欠工程款等。

这些违规行为引发了业主的强烈不满,并最终导致了该项目的停工。

二、案例分析(一)违规行为分析1.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建设单位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该公司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2. 擅自变更规划用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容积率等规划条件。

该公司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将原规划的住宅用地改为商业用地,违反了规划法规。

3. 拖欠工程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

该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拖欠工程款,导致施工单位无法正常施工,严重影响了工程进度。

(二)法律法规适用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该法规定,建设单位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罚款。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该法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

拖欠工程款,施工单位有权要求支付;逾期不支付的,施工单位可以依法采取诉讼或其他法律手段。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该法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

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三)案例分析结论该公司在开发项目过程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多项法律法规。

旧城改造拆迁中的法律问题

旧城改造拆迁中的法律问题

造 的工期长 、任 务艰 巨,而且其 中涉及 到 了诸 多利析 旧城 改造拆迁过 程 中存在 的法律 问题 ,并且制定切实可行 的措施 ,就成为摆在我 们面前的一项艰 巨任务 。
【 关键词 】旧城改造 ;城 市发展 ;法律 问题 旧城改造是指依据城市发展 的实际需求 , 有计划 、 有 步 骤 的对城 市的整体或者是局部进行改造 ,对城市 的物质生 活 环境进行更新 换代 ,为市民提供更为优质的生存环境 ,以及 为城市 的发展创造 良好 的发展环境 。 旧城改造拆迁 中存在的法律问题 ( 一) 政府 的角色定 位模 糊。房屋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讲 , 可 以称得 上是人生中最重要的财产 !因此 ,这项财产权利必 须要受 到法律的保护 ,如此才能够使百姓安稳 的生活 ,而政 府在这一过程 中 ,则需要肩负着保护人 民群众财产权利 的义 务 。除此 以外 ,政府对于城市房屋的拆迁工作还具有行政管 理权 ,政府 在行使 “ 行政管理权”时实际上处于一种第三方 的位置 ,也就 是说这是从政府的角度出发 ,对一个 民事 问题 加 以规范 。但 是在实际拆迁的过程 中,政府往往扮演 了拆迁 人 “ 后 台”的角色 ,甚至有些时候就是 以拆迁人 的身份 出现 的。这种 角色定位 的模 糊使政府在 旧城改造 的过程 中,既扮 演了 “ 运 动员”的角色 ,又扮演了 “ 裁判员 ”的角色 ,这 显 然是有悖初衷 的。 ( 二 )旧城 改造拆迁 中的法律关 系过于复 杂。旧城改造 拆迁是基 于这 样一个前提 ,即 : 要给予被拆迁人一定 的补偿 安 置 ,如此才 能获得拆 除被拆 迁人房屋 的权利 。这样 看来 , 仿佛其 中的法律关系应该是围绕拆迁 当事之 间而发生 的 , 但 实 际上却并非 如此 。我 国现行 的 《 城 市房屋拆 迁管理条 例 》 中规定 ,政府 在拆迁过程 中占据主导地位 ,负责发放相关许 可证 ,对拆迁 机构的资格进行审查 以及行使强制拆迁权力 等 等 ,也就是说 政府 的行政决定在其 中起决定性 因素 。这样一 来 ,拆迁 过程中存在着行政法律关系 ,同时又存在着 民事 法 律关 系 ,法律关 系是非 常复杂的。 ( 三 )补偿 的标准存在 偏低 的情 况。拆迁房屋 的补偿标 准是 由政府拟定的 ,属于单方定价 ,因而很容易造成 补偿 价 格 与市场价格不符的情况 。有些地方政府是按照 当地 的财 政

最高法十大拆迁案例

最高法十大拆迁案例

最高法十大拆迁案例最高法十大拆迁案例是指在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十个具有代表性的拆迁案例。

这些案例涉及到拆迁补偿、征收程序、权益保护等多个方面,对于拆迁领域的相关法律政策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以下是对这十个案例的详细描述:1. 案例一:A小区拆迁补偿纠纷该案例涉及一小区的拆迁补偿问题。

小区居民认为政府在拆迁过程中未按照相关政策进行合理补偿,最终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最高法认为政府应根据市场价格合理评估房屋价值,并给予适当的补偿。

2. 案例二:B村土地征收纠纷该案例涉及一村庄的土地征收问题。

村民认为政府在征收过程中未按照程序合法征收土地,并未提供合理的补偿。

最高法认为政府在征收前应进行民主程序,确保征收合法,并给予合理的补偿。

3. 案例三:C商业区拆迁补偿纠纷该案例涉及一商业区的拆迁补偿问题。

商户认为政府在拆迁过程中未提供合理的补偿,导致商业损失。

最高法认为政府应对商户的经济损失进行合理补偿,并保护商户的合法权益。

4. 案例四:D农民工拆迁补偿纠纷该案例涉及一农民工在城市拆迁中的补偿问题。

农民工认为政府在拆迁过程中未提供合理的补偿,导致他们失去了生活来源。

最高法认为政府应对农民工的生活困境给予特殊关注,并提供适当的补偿和帮助。

5. 案例五:E历史建筑拆迁纠纷该案例涉及一历史建筑的拆迁问题。

业主认为政府在拆迁过程中未充分考虑历史文化价值,导致重要的历史建筑被破坏。

最高法认为政府应在拆迁前进行充分评估,并保护历史建筑的合法权益。

6. 案例六:F城中心改造拆迁纠纷该案例涉及城市中心改造过程中的拆迁问题。

居民认为政府在拆迁过程中未提供合理的补偿,并未充分保护他们的居住权益。

最高法认为政府应充分考虑居民的合法权益,并提供合理的补偿和安置方案。

7. 案例七:G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纠纷该案例涉及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问题。

村民认为政府在征收过程中未按照相关政策进行合理征收,并未提供合理的补偿。

最高法认为政府应明确征收程序,并给予合理的补偿和安置。

城市更新项目中重大法律风险及对策研究

城市更新项目中重大法律风险及对策研究

城市更新项目中重大法律风险及对策研究关键词城市更新项目重大法律风险应对措施城市在发展中需要更新项目,具有投资大、周期长、复杂性的特点,在实际开展中会遇到一系列问题。

每个城市的基本情况不一样,缺乏统一法规,在更新项目中会涉及到多个主体利益,所以容易引发纠纷。

加强对城市更新项目的研究,清楚了解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并制定有效应对策略,保证更新项目顺利进行,推动城市经济发展。

一、城市更新项目中重大法律风险(一)项目原权利人毁约的风险A公司在某城市中有工业区块地的使用权,这块地被例如更新项目中,主要是用来建设住宅、商业楼、办公楼、保障性住房等,为经济发展提供支持。

为了保证项目活动顺利开展,A公司和B公司进行合作,并签订了相关协议,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

但是后期由于资金的问题导致无法按时推进,最终解除了签订的协议。

在城市更新项目中,违约情况已经屡见不鲜,成为了发展的阻碍性因素。

通常情况下,城市更新项目所用时间都比较长,受到房地产市场情况、人为因素及外部环境的影响,一方提出终止或者解除合同的情况经常发生。

不确定性因素比较多,导致投资人签订合同后会担心出现毁约的情况,投资人会被要求抬价加码,在后期中签订各类补充协议。

一旦毁约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使得城市更新项目被搁置,很难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所以要加强对原权利人毁约风险的研究,有更加全面认识,才能更好去控制,确保合作顺利开展,推动城市的发展[1]。

(二)交易文件瑕疵引发的法律风险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合作开发协议》,对一处老旧工业区进行联合开发,期间B公司要筹措到一定资金,在建成之后收益按照合同中的规定来分配。

但是在A公司董事会换届之后,新成立的董事会解除了和B公司合作的关系,主要原因在A公司在签署协议的时候没有召开股东代表大会。

这个案例具有特殊性,城市项目更新的交易文件有问题的时候,是非常容易引发纠纷的,所以要特别注意。

主要原因是文件量大,如果不慎重考虑,就会出现一些问题。

商业性质拆迁法律规定(3篇)

商业性质拆迁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商业性质拆迁问题日益突出。

商业性质拆迁涉及到众多法律法规,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出发,对商业性质拆迁的法律规定进行梳理和分析,旨在为从事商业性质拆迁的各方提供参考。

二、商业性质拆迁的定义商业性质拆迁,是指因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旧城改造等原因,对商业性质建筑物进行拆除,重新进行规划和建设的活动。

商业性质拆迁包括拆除现有建筑物、搬迁经营商户、重新规划商业布局等环节。

三、商业性质拆迁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节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因国家建设需要征收土地的,应当依法进行征收,给予补偿。

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应当根据土地用途、地类、土地等级、地理位置等因素确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城市规划应当根据城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功能布局、空间结构、历史文化保护等,保障城市可持续发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5.《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四、商业性质拆迁的程序1.拆迁项目立项拆迁单位应当向城市规划部门提出拆迁项目立项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拆迁工作。

2.拆迁方案编制拆迁单位应当编制拆迁方案,包括拆迁范围、拆迁对象、拆迁方式、补偿安置方案等内容。

3.拆迁公告拆迁单位应当在拆迁范围内张贴拆迁公告,告知拆迁对象拆迁原因、拆迁范围、补偿安置方案等事项。

4.拆迁补偿安置拆迁单位应当按照拆迁方案,对拆迁对象进行补偿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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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城市房屋拆迁估计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规定,各个地方政府应 当每年队当地的各类房屋的价格进行估计,并且将估价公布于世。同 时,相关部门要根据这些数据,来拟定拆迁补偿标准,除此之外,政 府还应当完善相关制定,增强诶拆迁人对补偿标准的抗辩机制。这是
由于通常情况下,被拆迁方在整个拆迁过程中往往处于相对弱势的地
位,拆迁行为将会对被拆迁人构成利益影响,因此,政府需要增强拆
迁人对补偿标准的抗辩机制,如此才能保证诶拆迁人能够抵抗一些不
利因素的侵害。
经验
由于旧城改造拆迁中的法律关系是非常复杂的,其中既有民事法律关系,又有行政 法律关系,再加上一些不合理的行政权的介入,非常容易出现政府机构权力寻租的 情况。为了有效处理上述情况,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相关经验。在英、美、法等发 达国家中,为了防止政府机构出现权力寻租的情况,他们制定了公共开发制,即: 政府委派一个名为”开发公社“的非盈利性机构来负责实施拆迁工作。比如德国负责旧 城改造的单位是社会公共部,负责承办具体事务的单位则是以公益法人为核心的公 有制企业;日本也有类似的组织名为”城市、住宅建设工团“,城市改建工作则是由这
房屋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讲,可以称得上是人生中最重
要的财产!因此,这项财产权利权利必须要受到法律
的保护,如此才能使百姓安稳的生活,而政府在这一 过程中则需要肩负着保护人民群众财产权利得义务 。
除此以外,政府对于城市房屋的拆迁工作还具有行政
管理权,政府在行驶“行政管理权”时实际上处于一 种第三方的位置,也就是说这是从政府的角度出发, 对一个民事问题加以规范。但是在实际拆迁的过程中, 政府往往扮演了拆迁人“后台”的角色,甚至有些时 候就是以拆迁人的身份出现的。这种角色定位的模糊 使政府在旧城改造的过程中既扮演了“运动员”的角 色又扮演了“裁判员”的角色,这显然是是有悖初衷 的。
解决方案
01
正 确 定 位 政 府 角 色
02
03
04
完 善 法 律 法 规
对 补 偿 标 准 进 行 公 开
借 鉴 国 外 的 相 关 经 验
能 够 维 护 国 家 的 公 信 力 。
保 护 弱 势 群 体 的 合 法 权 益 , 另 一 方 面 。 则

矛 盾 与 冲 突 进 行 协 调 , 这 样 , 一 方 面 能 够
旧城改造中的相关法律问 题
于淼
2015.12.11
C o nt ents
基本概念 产生背景 存在问题 解决方案
目录
01 02
03 04
基本概念
旧城改造是指局部或整体地、有步骤地改造和更新老城市
的全部物质生活环境,以便根本改善其劳动、生活服务和
休息等条件。既反映城市的发展过程,城市空间规划组织 以及建筑和社会福利设施的完善过程;又表示物质成果, 反映当时的建筑和福利设施状况。旧城改造是个不间断的 过程,取决于城市的发展方向和速度。
法律关系复杂
旧城改造拆迁是基于这样一个前提,即:要给予被拆迁人一定的 补偿安置,如此才能获得拆除被拆迁人房屋的权利。这样看来, 仿佛其中的法律关系应该是围绕拆迁当事人之间而发生的,但实 际上却并非如此。我国现行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规定, 政府在拆迁过程中占据主导地位,负责发放相关许可证,对拆迁 机构的资格进行审查以及使强制拆迁权力等等,也就是说政府的 行政决定在其中起决定性因素。这样一来,拆迁过程中存在着行 政法律关系,同时又存在着民事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是非常复杂 的。
如此才能做到有法可依,使旧城改造工程有序进行的同时,还能
够协调各方面的利益,现阶段所执行的拆迁办法虽然也是由法律 法规所拟定的,但是效力低、缺乏细节、不利于执行。因此,想 要从根本上解决拆迁中的法律问题,就必须要我国政府制定专门 的征收、征用法规,并以此为依据对拆迁行为进行有效规范。
补偿
LOREM
一集团来负责的。我国政府可以借鉴这一经验,制定”公共开发制度“,组建负责公共
开发的非盈利性机构,从而防止政府寻租行为的出现。
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 化进程不断加快。旧城改造的过程中,出现了很 多法律问题,影响了和谐社会的构建,需要我们 从正确定位政府角色、完善法律法规、对补偿标 准进行公开、借鉴国外的相关经验等方面入手, 加以解决。
的 角 色 , 这 种 双 重 身 份 将 会 导 致 社 会 对 政
作 用 , 既 扮 演 了 运 动 员 : 又 扮 演 了 裁 判 员
由 于 政 府 在 整 个 拆 迁 过 程 中 起 到 的 是 主 导
” “

DRAGON BOAT FESTIVAL
政 府
“ ”
“ ”

法律
旧城改造拆迁问题,涉及到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与出让、房 屋所有权的征收等等,整个过程必须以完善的法律法规为依据,
迁 是 土 地 与 房 屋 等 不 动 产 的 使 用 权 人 与 所
社 会 公 众 的 关 注 。 我 们 知 道 , 旧 城 改 造 拆
寻 租 , 这 就 使 得 政 府 的 角 色 定 位 日 益 受 到
在 拆 迁 的 整 个 过 程 中 , 其 权 力 与 利 益 易 于
府 裁 决 的 公 正 性 表 示 怀造的作用
旧城改造可以适应居民提高生活质量的强 烈要求,增强政府对城市形象美化的决心, 满足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结构调整的需求,
符合城市自身现代化快速发展的内在趋势,
满足资金流向的需求,实现土地的有偿使 用。
产生背景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 快,我国很多城市都进行了大规模的旧城改造。旧城
补偿标准偏低
现实状况
拆迁房屋的补偿标准是由政府拟定的,属于单方定 价 ,因而很容易造成补偿价格与市场价格不符的情 况。有些地方政府是按照当地的财政承受能力来拟 定补偿标准的,甚至会在对拆迁价格评估的过程中 进行直接干预;有些地方政府颁布的拆迁补偿标准 没有随着市场的变化而变化,几乎多年不变,这与 近几年来房价的大幅上涨小幅下落的形势完全脱节; 有些地方政府甚至故意制定很低的拆迁补偿标准, 而回迁房的定价却很高,致使被拆迁户“流离失所”。
改造的工期长、任务艰巨,而且其中涉及到了诸多利
益关系,从而使整个工程项目充满了复杂性与艰巨, 分析旧城改造拆迁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并且制定
切实可行的措施,就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艰巨任
务。
法律问题
A B
C
政府的角色定位模糊
旧城改造拆迁中的法律关系过于复杂
补偿的标准存在偏低的情况
政府角色定位模糊




现 , 对 涉 及 到 拆 迁 问 题 的 各 个 主 体 之 间 的
也 就 是 说 政 府 应 该 以 公 共 服 务 者 的 姿 态 出
因 此 政 府 最 应 该 扮 演 的 角 色 就 是 协 调 者 ,
行 为 , 而 这 种 行 为 又 涉 及 到 了 诸 多 主 体 ,
有 权 人 在 行 使 各 自 的 物 权 时 所 产 生 的 一 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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