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事故问责管理制度(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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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事故问责管理制度(附完整表格)

质量事故问责管理制度(附完整表格)
不良质量 失败损失 总额
质量事故问责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版本号 修订号 页码
QW-QA-0011 A 0 3/3
部门 责任
主要责任部门:70%/60%/50% 次要责任部门:40%/30%/20% 次次要责任部门:20%/10% 次次次要责任部门:5%
部门

金额比

≤300*100% >300≤10万*10% >10万≤20万*5% >20万≤50万*3% >50万*1%
文件类型 三级文件
编制部门 质量管理部
1. 目 的:
通过 建立 质量 事故 问责 机制, 追究 质量 事故 各级 当事 人或 当事 部门 的责 任,提 升各 岗位 人员 的责 任
2. 编号 版本号 修订号 页码
QW-QA-0011 A 0 1/3
适用 于公 司所 有经 营活 动中 产生 的产 品不 良, 导致 的质 量事 故的 责任 追究 。
5. 内 容:
5.1
5.1


技术支

持部


系统销

售部


人力行

政部
文件分发范围
质量 管理 部 管理 者代 表 营运 管理 部
文件类型 三级文件 编制部门 质量管理部
5.1 5.1 5.1 5.1 5.1 5.1 5.1 5.1 5.1 5.1 5.2 5.2 5.2 5.2 责 5.2 可 5.3 5.3 实 5.3 的 5.3 5.3 上 5.4 5.4 所 任
4.1 质 量 管 理 部 : 负 责 质 量 事 故 发 生 后 的 成 因 分 析 与 查 找, 划 分 质 量
并 上 报 责 任 承 担 划 分 比 例 方 案 给 上 级 主 管 部 门 批 准 (如 给 总 经 理 批

质量事故问责管理制度

质量事故问责管理制度

质量事故问责管理制度质量事故作为一种严重的质量问题,对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都会产生重大影响。

因此,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质量事故问责管理制度是保障质量安全、维护企业形象的必要举措。

下文将从制度的基本内容、问责原则和具体措施三个方面来论述质量事故问责管理制度的相关问题。

一、制度的基本内容(1)责任体系。

明确企业内部以及各级管理层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建立明确的责任追究机制,确保事故责任人承担应有的责任;(2)责任人范围。

明确质量事故的责任人范围,包括项目负责人、质量主管、质检人员等,并规定责任人权益保护机制;(3)问责程序。

制定质量事故问责的程序和流程,包括事故调查与鉴定、责任追究、问责决策等环节,确保问责程序的公正和透明;(4)问责标准。

明确质量事故问责的标准和衡量指标,包括责任程度、事故后果等,以便对责任人进行合理公正的问责;(5)问责措施。

制定具体的问责措施,包括警告、记过、降级、撤职、追究刑事责任等,以实现对质量事故责任人的有效问责。

二、问责原则(1)公正原则。

质量事故的责任人在被问责前有权自行陈述申辩,并且有权知悉对自己质量事故问责的理由和依据;(2)依法原则。

质量事故问责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法乱纪,确保问责程序和决策的合法性;(3)事实原则。

质量事故问责应以客观事实为依据,注重事故调查和鉴定的准确性和科学性;(4)防范原则。

质量事故问责要及早发现、及早处理,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为提高质量管理水平起到警示作用。

三、具体措施为实现质量事故问责管理制度的有效运行,应采取以下具体措施:(1)建立事故报告制度。

要求企业内部及时报告发生的质量事故,提供详细的事故信息和调查材料,为事故的调查与鉴定提供依据;(2)加强事故调查与鉴定能力。

建立专业的事故调查与鉴定团队,提高质量事故的判定准确性和科学性;(3)加强问责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确立专门的问责决策机构,成立多学科、多部门组成的问责决策委员会,保证问责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4)加强问责结果的执行。

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三篇)

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三篇)

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在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建筑工程等领域中,为了保障公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对安全质量事故发生后的责任进行追究的制度。

这个制度的目的是通过明确责任、严格追究,提高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安全质量管理的落地和执行。

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对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我将从建立制度的必要性、追究责任的原则和方式以及监督执行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建立制度的必要性1.人身安全保障:安全质量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常常给受害者和社会带来严重的后果,甚至危及人们的生命安全。

建立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可以通过追究责任,强化相关单位和个人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提高安全质量管理水平,减少事故发生。

2.维护社会稳定和平衡: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会对社会稳定和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有助于增强公众信心,提高社会对各行业发展的认可度,促进社会的平衡和稳定。

3.改善市场环境和企业竞争力:安全质量事故会导致企业形象受损,消耗公众对企业的信任,进而影响企业的市场地位和竞争力。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可以强化企业对安全质量的管理,提升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水平,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二、追究责任的原则和方式1.追究责任的原则:责任追究应当遵循从严追究、有序追究、合理追究和公正追究的原则。

即对于安全质量事故,无论是事故直接责任人还是间接责任人,都应当进行追究,追究过程应当是有序和合理的,追究结果应当公正公平。

2.追究责任的方式:责任追究的方式包括行政责任追究、刑事责任追究和民事责任追究。

行政责任追究主要是指由相关行政部门对事故造成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和问责;刑事责任追究主要是指对事故造成的刑事犯罪行为进行刑事追究,追究犯罪责任;民事责任追究主要是指对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追究侵权责任。

三、监督执行为了确保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有效执行,需要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和措施。

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2篇)

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2篇)

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质量事故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件,往往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

为了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利益,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对质量事故责任的追究成为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为此,制定一套完善的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下面是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工作,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适用于生产、经营、使用、管理和监督质量事故的相关主体。

第三条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应当依法公正、严肃、及时进行,确保责任人按照法律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第四条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面监管的原则,做到追究责任与事故防范相结合。

第二章质量事故责任追究的原则第五条审慎原则: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应当基于客观事实和权益平衡原则,慎重对待证据,确保追究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第六条追溯原则:质量事故责任追究从事故发生时开始计算,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第七条一罚到底原则:对质量事故责任人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罚,坚决杜绝逃避责任、逍遥法外的行为。

第八条泄露严重原则:质量事故涉及商业秘密的,应当依法保护,防止泄露给非法竞争对手,但不得影响事故责任的追究和公众利益的保护。

第三章质量事故责任追究的主体第九条质量事故责任追究的主体包括:企业、质量监督机构、监察机关、执法机关、审判机关等。

第十条企业是质量事故责任的直接责任主体,对质量事故负有全面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质量监督机构、监察机关、执法机关等是质量事故责任追究的监察、检查和执法机构,有权对企业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后及时追究责任。

第四章质量事故责任追究的程序第十一条质量事故责任追究的程序包括:接报、立案、调查、认定、处理、通报等环节。

第十二条接报环节:接到质量事故报告后,相关机构应立即组织力量到现场进行调查。

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集团公司为强化质量责任,降低质量损失,提高全员质量意识,特制定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质量事故责任追究的范围、原则、处理和追究措施。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承建的所有工程项目。

第二章质量责任第三条集团公司实行质量责任制,工程质量实行全方位、全过程和全体工作人员参与的“三全”模式,分级管理,层层落实工程质量责任。

第四条集团公司生产副总经理为工程质量管理主要责任人,质量安全部为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项目经理为质量管理主要责任人,总工程师为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质检工程师、工程科长为质量管理直接责任人,各工区和专业分包队负责人、专兼职质量管理人员为现场直接责任人。

第三章质量事故等级划分第六条工程质量事故,系指由于施工、试验、检测等责任过失而使工程在下述时限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及其分级标准: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分质量问题、一般质量事故及重大质量事故三类。

(一)质量问题:质量较差,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万元以下(二)一般质量事故:质量低劣或达不到合格标准,需加固补强,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万元至300万元之间的事故。

一般质量事故分三个等级:1、一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50至300万元之间。

2、二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至150万元之间。

3、三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20至50万元之间。

(三)重大质量事故: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报废和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质量事故分为三个等级: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重大质量事故;(1)死亡30人以上;(2)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3)特大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重大质量事故;(1)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2)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不满1000万元;(3)大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三级重大质量事故;(1)死亡1人以上,9人以下;(2)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3)中小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

公司施工生产安全质量事故隐患问责办法

公司施工生产安全质量事故隐患问责办法

√司施工在声名全场最事故C急崽向责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空公司施工生产管控红线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强化项目部施工生产安全质量全过程管理,从根本上遏制施工生产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在分公司机关施工生产安全质量稽查考核中,依据本办法对项目部主要负责人以及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第二章问责范围第三条项目施工生产安全质量事故隐患分为:I类、∏类。

(一)I类问责1.发生责任死亡、火灾、铁路交通一般C类及以上事故,相关主管部门介入事故调查和处理,对企业造成不良影响的;2.施工现场出现安全质量环保等问题隐患,被行政主管部门公开通报处罚或列入不良记录,对企业造成不良影响的;3.触碰“安全质量管控红线30条”或“铁路质量安全管控红线”,施工现场存在严重安全质量隐患或施工管理严重失控的。

(二)Il类问责1.触碰“安全质量管控红线30条”或“铁路质量安全管控红线”的;2.项目存在重大管理缺陷或现场存在其他方面较严重问题的;3.在上级公司稽查中,被列为“不达标项目或被责任追究”的;4.涉及业主投诉,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三章问责办法第四条问责方式:经济处罚、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开除,涉及行政处罚,由分公司施工生产安全质量稽查组提出处理意见,报分公司安全生产(质量)委员会或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问责经济处罚标准I类标准:项目主要负责人:不低于5000元。

项目分管领导:不低于3000元。

主要责任部门负责人:不低于IOOo元。

相关责任人:不低于500元。

∏类标准:项目主要负责人:不低于IoOo元。

项目分管领导:不低于800元。

主要责任部门负责人:不低于500元。

相关责任人:不低于200元。

第六条XX公司施工生产安全质量稽查组,下达事故隐患问责通知书,项目部接到问责通知书后,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隐患整改“五定”原则,进行责任认定和整改落实,形成书面报告,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告及整改回复上报分公司稽查组,按规定要求由项目财务部向分公司财务部上缴处罚金,并附上项目部财务现金收款凭证印鉴。

质量问责管理制度文件范本

质量问责管理制度文件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司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提高产品竞争力,维护消费者权益,加强质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研发、采购、销售、售后服务等部门及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质量责任追究,强化全员质量意识。

第二章质量责任第四条公司产品质量责任由公司、部门、岗位和个人共同承担。

第五条公司质量责任:(一)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体系有效运行;(二)制定和实施产品质量目标,确保产品质量满足客户需求;(三)组织质量培训,提高员工质量意识;(四)加强质量监督,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第六条部门质量责任:(一)严格执行公司质量管理制度;(二)负责本部门产品质量的管理与监督;(三)组织本部门质量改进活动,提高产品质量。

第七条岗位质量责任:(一)按照岗位职责,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二)发现质量问题时,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三)参与质量改进活动,提高产品质量。

第三章质量问责第八条质量问责对象为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产品质量不合格或质量事故的责任人。

第九条质量问责原则:(一)责任追究原则;(二)公平公正原则;(三)教育与惩罚相结合原则。

第十条质量问责方式:(一)通报批评;(二)罚款;(三)停职检查;(四)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质量问责程序:(一)发现质量问题时,由质量管理部门进行调查核实;(二)根据调查结果,提出问责建议;(三)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问责措施;(四)对问责结果进行通报,并纳入员工绩效考核。

第四章质量改进第十二条公司应定期开展质量改进活动,提高产品质量。

第十三条部门和个人应积极参与质量改进活动,提出改进建议。

第十四条公司应设立质量改进奖励基金,对在质量改进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文(3篇)

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文(3篇)

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文一、背景和目的为了加强对安全质量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工作,明确责任主体及其责任,依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在建立健全安全质量管理体系的基础上,制定本责任追究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责任追究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社会组织等。

三、责任主体及其责任1. 单位:(1)单位是安全质量事故的主要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并落实安全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2)单位领导者是安全质量事故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质量工作负总责,并要求下级负责人依法履行安全质量管理职责。

(3)中层管理人员应当执行单位领导者的安全质量工作要求,并及时报告安全质量风险和问题。

(4)一线员工应当按照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安全质量操作规程,发现安全质量隐患和问题,及时报告并配合处理。

2. 个人:(1)个人应当具备安全质量意识,自觉遵守安全质量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确保个人行为不对他人和公共安全构成危害。

(2)个人参与安全质量事故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依法接受追究。

四、责任追究的原则1. 事故责任追究无论单位还是个人,都应当依法依规进行,不得随意扩大追究范围或漠视事实和证据。

2. 追究责任应当坚持严格与公正相结合的原则,对于违法行为和过失行为,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处理和处罚。

3. 追究责任应当明确责任界限,对于领导者和工作人员,应当依据其职责和失职的程度,分别给予相应的处理和处罚。

五、责任追究的程序1. 事件发生后,单位应当及时启动事故调查程序,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调查工作。

2. 调查组应当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责任进行调查,做出客观、公正的结论。

3. 调查结论应当及时上报单位领导者,由单位领导者根据调查结论确定责任并做出处理决定。

4. 对于因个人违法行为或过失导致的安全质量事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移交给相关执法机构进行处罚。

2024年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范文(四篇)

2024年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范文(四篇)

2024年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范文一、质量事故的范围。

凡在施工(调整试运前)过程中,由于现场存储、装卸运输、施工操作、完工保管等原因造成施工质量与设计规定不符或其偏差超出标准允许范围,需要返工且造成一定经济损失者;由于上述原因造成永久性缺陷者。

凡是工程质量不合格,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低于____万元的称为质量问题;直接经济损失在____万元以上的称为工程质量事故。

二、质量事故的分类。

1、重大质量事故。

(1)建筑物的主要结构倒塌。

(2)超过规范规定的基础不均匀下沉、建(构)筑物倾斜、结构开裂或主体结构强度严重不足。

(3)影响结构安全和建(构)筑物使用年限或造成不可挽回的永久性缺陷。

(4)严重影响设备及其相应系统的使用功能。

(5)一次返工直接经济损失在____万元以上。

2、普通(一般)质量事故。

一次返工直接经济损失在____万元—____万元。

三、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立即停止进行质量缺陷部位和与其有关连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施工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现场。

同时迅速按类别和等级向相应的主管部门上报,并在____小时之内写出书面报告。

普通(一般)质量事故发生后,班组长应立即向项目部报告,项目部应立即组织调查分析,并于____日内写出质量事故报告报公司领导及质量部。

重大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随即向司领导及质量部报告。

形制特别严重的事故,公司及其项目部应在____小时内同时报告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重大事故发生后,各级领导应采取措施维护补救,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组织调查、分析。

分析后____日内有质量管理部门写出《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报审表》。

质量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事故发生的单位名称,工程名称、部位、时间、地点。

(2)事故概况和初步估计的直接损失。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分析。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

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2篇)

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2篇)

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第一条目的(一)为了贯彻落实公司的安全质量生产管理制度规范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集团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对已发现质量问题或发生的事故事件进行跟踪处理和学习、改进,防止其扩散和再次发生(二)严肃工作纪律,明确事故责任处罚。

第二条范围(一)各类定性为施工责任的质量问题和事故。

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者包括事故单位、事故主要责任人、事故次要责任人及直接管理责任人、管理责任人。

(二)对于安全、质量事故的责任人若有触犯刑律、涉及犯罪的交由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三)若事故责任划分以直接和间接责任定论的则对直接责任人和间接责任人分别按本办法中的主要责任人和次要责任人条款进行处罚。

第三条责任(一)对发现安全、质量问题或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责任;(二)综合办公室负责实施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直接交由司法机关处理;第四条事故责任分类(一)领导责任:针对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就有关建章立制、宣传贯彻、培训指导、督促检查、审批论证、____指挥、决策计划等管理方面的过失引发的事故应追究的责任;(二)直接责任。

责任人的过失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最主要的原因,是诱发事故的必要条件。

如错误操作、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规违纪等;(三)相关责任。

与事故责任人或单位出现的事故有联系的部门,由于配合、支持、反馈、保障、服务等出现过失而不利于事故的预防、控制的责任。

第五条事故管理(一)对发生一般以上级事故所调查明确的隐患,各项目部在涉及时应建立预警机制,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无预案或预案不当者,酌情对项目经理作出处罚;(二)对于检查过程中对各种隐患提出的纠正措施,检查____者要及时____论证,限定合理的完成日期(三)____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纠正措施实施的跟踪验证,并对落实效果进行评价,不符合要求的、效果不明显的,重新制定、论证、实话和验证,直至消除隐患为止;(四)所有事故处理的均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调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未制定整改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及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五)工程部要建立与本职责相关事故的台帐,对已发生的事故的产生原因、对生产财产人身的影响及程度、处理措施、措施验证情况等进行记录,并定期进行分析,总结事故教训,积累处理经验,并进行趋势分析,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

质量事故问责制度1

质量事故问责制度1

5 建材有限公司文件编号质量事故问责制度 起 草 版号/状态审 核 生效日期批 准1目的为了提高产品质量和工作质量,明确质量事故的性质、范围和处理办法,以确保客观、公正、及时处理质量事故,并对责任人作出相应的问责处理。

2范围及流程2.1 本制度适用于对各部门发生的质量事故的处理。

2.2 问责流程:3管理职责3.1 事故发生部门负责质量事故的处理。

3.2 生产办核准。

4质量事故的范围4.1 未经检验合格的原材料擅自进仓。

4.2 未经批准,擅自更改配方造成损失的。

4.3 釉料未经检验合格而投入使用或不按工艺要求使用的,造成色差或色号多的。

4.4 没有按试制通知要求配错料或入错箱的。

4.5 应进行均化要求的未进行均化。

4.6 水分、颗粒级配、配比合格率小于85%。

4.7 由于生产环节造成产品污染、产品降级300m 2的。

4.8 由于工艺控制不当,造成色号超标(2、3、4、5、6、7、8、9系列产品8个色未达到85%,1系列产品12个色未达到85%,25个色未达到85%,仿古砖12个色未达到85%,瓷片8个色未达到85%)。

4.9 、砖吸水率大于0.2%,仿古砖吸水率大于0.6%,瓷片吸水率大于20%。

4.10 图案缺陷或颜色不均造成产品10%降级,连续一天不能解决。

4.11 产品变形造成10%降级,连续二个班未能解决。

4.12 产品出现后期反弹降级超过5%或500m 2以上。

4.13 抛光或磨边缺陷(尺寸偏差、对角线,边直度、倒角)大于5%降级或100㎡以上;4.14 发出整改通知书超过二个班未解决。

4.15 抛光后光泽度低于55度,连续两个班未能解决。

4.16 抛光或磨边后缺边角、磨花、划痕、对角差缺陷的抽检率大于10%。

信息收集 处理意见 审批 意见执行 界定责任4.17 产品漏检率大于4%。

4.18 产品的尺码、编号、色号与印章不符的。

4.19 产品混色、混码、混等级的。

4.20 产品严重不对版。

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5篇)

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5篇)

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停工通知单等,要求限期整改,施工员必须在期限内整改完毕并通知质量员。

对有严重危害,可能造成质量事故的,质量员有权立即发出警告,要求立即整改,同时报告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意见不一致时质量员应向工程公司技术质量科反映。

由工程公司技术质量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发给项目部的整改通知,施工员应按时整改,由质量员复查整改结果并反馈。

发生质量事故,项目部应立即向工程公司总工、技术质量科报告,同时应由事故人所在班组的班组长,分管施工员写出事故经过、原因、责任、损失的书面报告,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核实后,报工程公司总工,工程公司____有关部门评审处置,必要时请监理、设计单位、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参加。

(二)质量奖罚措施a、质量奖励1、在工程公司月度检查评比中受到通报表扬的项目部,项目部可按月评比制度给予有关人员予以奖励。

2、认真按规范、图纸、技术交底、质量标准操作施工,质量合格率____%的奖励施工队伍1000-____元。

3、认真进行技术交底,____施工班组进行质量自检,工程合格率____%时,奖励施工员500-____元。

4、严格按国家规范、标准、图纸____施工,认真执行质量“三检制”,认____持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当月工程质量受到监理业主表扬,奖质量员300-____元。

____一建集团第八工程公司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2)(____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地防范全省石油系统各类事故的发生,按照“四不放过”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追究安全事故的责任,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商品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____《____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____安全生产法》、《企业职工奖惩条例》、集团公司《事故管理制度》和《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重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试行)》而制定。

第三条事故责任的认定、调查和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质量事故问责管理制度(最新)

质量事故问责管理制度(最新)
*****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
/HR-011
版本号
A
修改状态
0
标题
质量增强员工质量意识,明确质量责任,减少质量事故的发生。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质量事故的分类:分为一般事故,严重事故,重大事故三大类,具体界定如下:
一般事故: 直接经济损失≤10000元
严重事故: 10000元˂直接经济损失≤30000元
重大事故: 直接经济损失˃30000元
4.质量事故的报告程序与时限:
4.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所在部门必须12小时内报总经理、品管部,由品管部一个工作日内查清原因后,再作书面汇报。
4.2一般质量事故和严重质量事故应于24小时内报品管部,并在三天内填好《质量事故调查处理表》交品管部处理。
6.3 对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者,除追究经济责任外,还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处理。
6.4 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报告应有详细的记录,并存档。
7.本制度自2017年11月1日起执行,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8.附表:《质量事故调查处理表》
4.3 出现质量事故,当事人(或所在部门)除立即按规定上报外,应积极参与质量事故的善后处理。若事故发生时,部门领导不在场,必要时,当事人可直接越级向上级部门报告,以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5.质量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5.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公司责成品管部或指定部门,负责对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报告。
6.1.2严重事故直接责任人承担70%,管理人员承担直接经济损失30%(即:组长承担10%,主管承担10%,中心负责人承担10%);
6.1.3重大质量事故直接责任人承担60%,管理人员承担直接经济损失40%(即:组长承担10%,主管承担10%,中心负责人承担10%,总经理承担10%)。

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公司建设工程质量,落实建设工程质量责任制,依法查处和追究造成质量事故(问题)的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是指由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养护等责任过失而使工程在施工期间和设计使用年限内因质量问题受损毁或产生不可弥补的本质缺陷,或因构造物倒塌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以及需加固、补强、返工处理的事故。

第二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第三条:建设工程实行建设单位全面负责,施工单位保证:管理和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

第四条:发生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必须按照建设部《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并进行调查。

质量事故处理实行“四不放过”原则;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和大修的建设工程项目。

第六条:建设工程质量责任制建设工程项目必须建立工程质量责任制。

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质量管理机构。

第二章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文件、有关质量管理制度和措施。

第三章工程质量责任制1、项目法人责任制,各施工队第一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对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

2、工程质量终身制,施工队第一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对该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

凡发生质量事故,不论到哪里,都要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第五章、质量管理1、质量控制流程,各施工队要做好每个施工控制过程,要把质量控制细化到每道工序和每个分项工程控制流程。

2、施工队工程质量管理,施工队必须具备有效的施工、安全资质和营业执照,必须执行合同中明确的职责和义务。

对所施工工程的技术交底书、作业指导书和质量保证措施要进行交底并签认。

加强现场管理,现场人员必须由技术人员或有经验的领工员担任。

3、项目经理部对各施工队的工程实行质量保证金制度,每次从计价款中扣除5%的质保金,待工程交付两年后确保无任何质量问题的情况下予以返还3%,工程运营五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返还2%,各施工队所辖工程严格禁止非法分包、层层转包和以包代管。

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是指针对安全质量事故发生时的责任追究机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能够得到明确、公正的追究,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促使相关责任人履行其安全质量管理的职责。

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责任主体:明确安全质量事故的责任主体,包括事故组织单位、事故相关人员和其他可能承担责任的单位或个人。

2.责任追究程序:建立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的程序,包括事故调查、责任调查、责任认定、证据收集、听证程序等,确保整个追究过程的公正、透明和合法。

3.责任认定标准:制定明确的责任认定标准,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以事实和证据为依据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

4.追究方式:根据事故的性质和情况,确定相应的追究方式,包括行政处罚、刑事责任追究、民事赔偿等。

5.问责机制:设立相应的问责机制,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和纪律处理;同时鼓励干部、员工举报违法违纪行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6.预防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事故预防工作,提高责任主体的安全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

总之,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的安定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

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

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内部质量管理,保障产品质量和消费者权益,加强对质量事故责任的追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发生的所有与产品质量相关的事故,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过程中的缺陷问题、产品质量不符合标准等。

第三条企业内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分为主要责任人、次要责任人和相关责任单位的追究,依据事故的严重程度进行划分。

第四条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依法依规进行追究,并确保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责任追究程序第五条质量事故责任追究程序包括事故调查、责任认定、追究责任和处罚等环节。

第六条对发生的质量事故,企业应立即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调查组进行调查。

调查组应全面搜集事故现场证据、听取相关当事人陈述,并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和分析。

第七条根据调查组的评估和分析结果,企业应尽快将事故认定书送达涉事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并通知其享有申辩权利。

涉事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应在收到事故认定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辩意见。

第八条对于质量事故涉及的主要责任人,企业应在收到申辩意见后,组织专家进行独立评审。

评审结果将作为责任认定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对于质量事故涉及的次要责任人和相关责任单位,企业应根据调查结果和申辩意见,进行综合评估并做出责任认定。

第十条责任认定后,企业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相应的处罚手段,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追究刑事责任等。

第三章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分类和追究方式第十一条主要责任人是指对质量事故负有直接责任或重要领导责任的人员。

主要责任人不仅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次要责任人是指对质量事故负有间接责任或辅助领导责任的人员。

次要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十三条相关责任单位是指与质量事故有直接或间接关联,并对事故负有一定责任的单位。

相关责任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罚。

2024年工程质量问责及奖惩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工程质量问责及奖惩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工程质量问责及奖惩制度范文一、目标:为强化各层级员工的责任意识,降低工作失误对公司的负面影响,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从业务接收到成品出货,以及客户使用整个过程中,因工作失误造成的可见经济利益损失,以及对经营管理工作产生的潜在损失。

三、事故分类及损失计算:1、产品质量事故损失(金额超过____元):包括但不限于因工作疏忽导致的客户退货、生产过程中的批量不良、发货数量错误、操作不当造成的物料或产品损坏。

损失金额计算:外部客户退货或扣款按实际应收款价值计算;内部生产过程的不良按原料重量____元计算。

2、公司经济利益损失(金额超过____元):如工作失误造成公司财产损坏、遗失、额外成本浪费、重大决策失误导致的可见利益受损,或大型设备验收后____个月未投入使用等。

损失金额由财务部按实际发生额计算。

3、隐性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工作失误导致的客户投诉、任务延误、工作质量下降、潜在的公司利益受损,以及未按规定提交质量或安全事故检讨报告等。

损失无法量化,但对整体运营产生负面影响的情况。

四、责任赔偿规定:1、产品质量事故损失或经济利益损失:赔偿标准统一设定为损失总额的____%。

主要责任部门承担60%,次要责任部门承担40%(如存在两个次要责任部门,比例为4:3:3)。

2、个人责任赔偿上限为____元,对于实行集体计件工资制的责任单位(部门、车间、班组),赔偿上限为____元。

3、同一质量问题在一个月内连续发生____次,车间现场主管需承担连带责任,赔偿比例为此次损失的____%,最高不超过____元。

如问题长期存在,车间主管需承诺改善期限,改善期间暂不赔偿,最长不超过____个月。

4、隐性损失:当月内首次发生工作失误导致隐性损失,责任人需自愿捐赠____元/次;再次发生,责任人需捐赠____元/次。

请注意,以上金额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设定。

2024年工程质量问责及奖惩制度范文(二)责任追究制度第四条追究责任方式一、自我问责:涉及主动检讨、道歉、请求组织处理及请求辞职等行动。

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6篇)

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6篇)

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努力遏制恶性生产安全事故,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财产安全,根据《____特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____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东北分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办法》,规范东北分公司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分公司所属项目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各类人身伤亡事故和食物中毒、急性工业中毒、火灾等非伤亡事故的责任追究,适用本制度。

事故报告、应急、责任追究、事故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不得伪造事故现场,篡改与事故相关的原始资料。

事故追查处理必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追查处理事故直接责任者的同时,必须追究相关管理人员、有关领导及事故项目的责任。

对事故项目及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分为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两种。

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撤(降)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等;行政处罚包括黄牌警告、罚款、责令停工(局部停工)整顿等。

二、事故报告工程项目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应严格按照《企业职工伤亡报告和处理规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分公司领导及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事故报告内容:1.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2.事故简要经过(包括抢救情况);3.事故伤亡情况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经济损失;4.已经采取的措施;5.其它情况。

按要求填写事故报告书,进行事故统计、分析,编制事故统计报表。

三、事故应急救援第九条事故发生后,项目应立即启动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____现场作业人员紧急避险,防止事故扩大,同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抢救,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十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分公司主要领导,必须立即赶赴事故现场____抢险救援工作,不得擅离职守。

第十一条事故发生后,应保护好事故现场,任何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采取安全措施等需要挪动、改变事故现场状态的,应做出标记、绘出现场简图并作出文字或图片记录。

质量问责制度1

质量问责制度1

一、目的:督促公司品质方针政策的有效实施,监控公司ISO质量管理体系正常有效运作。

二、范围:与公司质量目标有关之所有质量事故追溯。

三、质量事故调查及处理程序:(1)发生质量问题后,现场责任人或广大职工,必须有着高度的质量责任意识,对发生的质量问题及时予以控制,即时向上级主管报告,也可直接通报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2)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接到质量投诉事件后,无论大小质量事件,高度重视,及时反应,(重大质量事故需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总经理,特别重大事故第一时间向总经理报告);(3)质量事故调查要做质量事故调查报告,本着质量事故“四不放过”之事故原因没有调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没有落实整改不放过、事故相关人员没有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调查处理;(4)对质量事故举报及时或质量事故控制及时,给公司挽回损失的人员,根据情节予以通报并经济奖励;(5)对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任人,根据给公司造成的影响和经济损失的情节轻重予以通报并经济处罚;对质量事故调查中,不配合事故调查人员调查或对质量事故故意隐瞒不报的人员,依情节轻重加重处罚。

四、责任诠释:1、生产实施过程中的由于各阶层管理者违规操作或渎职行为造成的产品质量隐患及质量问题追究为管理责任;2、由设计或生产制作工艺过程中因技术原因出现的质量隐患及质量问题追究为技术责任;3、各岗位操作人员不按公司流程擅自违规作业或作业中疏忽原因造成的产品质量隐患或质量问题追究为操作责任。

五、质量事故分类及诠释:质量事故分一般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特别重大质量事故三类。

1、因产品质量原因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50元-1000元,或负责管理区域内管理紊乱给产品造成一定质量隐患未发生或者已经发生一次的质量问题为一般质量事故;2、因产品质量原因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10000元,或产品累次出现相同质量问题两次的、或因管理者渎职行为、技术、操作者原因已经造成的客户端产品质量隐患及质量问题未给客户造成损失的,为重大质量事故;3、因产品质量原因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或产品累次出现相同质量问题三次、管理者渎职行为、技术、操作者原因造成的客户端产品质量隐患及质量问题,并且已经给客户造成经济损失的为重大质量事故;六、质量安全奖罚规定:奖励1、对一般质量事故举报的人员或在事故中给公司挽回损失的人员,根据情节大小予以嘉奖一次或记功一次奖励;2、对重大质量事故举报的人员或在事故中给公司挽回损失的人员,根据情节大小予以嘉奖二次或记大功一次奖励;3、对特别重大质量事故举报的人员或在事故中给公司挽回损失的人员,根据情节大小予以小功一次或记大功二次奖励;处罚1、一般质量事故问责处理1.1负有管理责任的责任人依据情节严重情况,给予记警告一次或警告二次处分;1.2负有技术责任的责任人依据情节严重情况,给予记警告一次或警告二次处分;1.3负有操作责任的现场责任人依据情节严重情况,给予警告一次处分。

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5篇)

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5篇)

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一、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1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第八工程公司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质量事故处理及责任追究。

2引用标准gb/t50430—____《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

3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定义、划分、报告、调查与处理3.1定义凡质量达不到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的工程,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____元(含____元)以上的称为工程质量事故。

凡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工程,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____万元至____万元之间的事故。

直接经济损失在____万元之间。

直接经济损失在____万元之间。

直接经济损失在____万元之间。

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报废和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2)直接经济损失____万元以上(1)死亡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2)直接经济损失____万元以上,不满____万元____一建集团第八工程公司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2)是指对于发生在生产、制造、运输、销售等环节中的质量事故,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的一种制度安排。

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目的是保障产品质量和消费者权益,促进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

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责任主体确定:对于质量事故,责任主体包括企业、相关部门以及个人。

企业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相关部门应当承担监管责任,而个人在事故中的失职、玩忽职守或犯罪行为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2.责任界定:质量事故责任追究需要确定责任人的具体失职行为和责任范围。

根据追究对象的不同,责任可以分为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

刑事责任一般适用于故意犯罪行为或严重过失行为,行政责任主要适用于管理人员、监管部门等,民事责任则是指追究经济赔偿责任。

3.责任追究程序:质量事故责任追究采取行政程序或司法程序,由相关部门或法院依法进行调查、取证、听证,最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判决结果来决定责任人的处罚或赔偿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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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事故问责管理制度
页码第1Βιβλιοθήκη 页 共2页1.目的:增强员工质量意识,明确质量责任,减少质量事故的发生。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质量事故的分类:分为一般事故,严重事故,重大事故三大类,具体界定如下:
一般事故: 直接经济损失≤10000元
6.1.2严重事故直接责任人承担70%,管理人员承担直接经济损失30%(即:组长承担10%,主管承担10%,中心负责人承担10%);
6.1.3重大质量事故直接责任人承担60%,管理人员承担直接经济损失40%(即:组长承担10%,主管承担10%,中心负责人承担10%,总经理承担10%)。
6.2行政问责:重大质量事故的直接责任人,经查实,除处以经济处罚外,还将予以调岗、劝退或开除处理。
4.3 出现质量事故,当事人(或所在部门)除立即按规定上报外,应积极参与质量事故的善后处理。若事故发生时,部门领导不在场,必要时,当事人可直接越级向上级部门报告,以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5.质量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5.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公司责成品管部或指定部门,负责对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报告。
5.2质量事故的调查,其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相关部门和人员、事故经过、事故后果。调查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5.3事故调查完毕,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分析,确认事故发生的原因,明确有关人员的责任,提出整改措施。
5.4质量事故的处理,应执行“三不放过”的原则: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及时、慎重、有效地处理好质量事故。
6.3 对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者,除追究经济责任外,还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处理。
6.4 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报告应有详细的记录,并存档。
7.本制度自2017年11月1日起执行,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8.附表:《质量事故调查处理表》
严重事故: 10000元˂直接经济损失≤30000元
重大事故: 直接经济损失˃30000元
4.质量事故的报告程序与时限:
4.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所在部门必须12小时内报总经理、品管部,由品管部一个工作日内查清原因后,再作书面汇报。
4.2一般质量事故和严重质量事故应于24小时内报品管部,并在三天内填好《质量事故调查处理表》交品管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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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质量事故的问责:
6.1经济问责:公司承担直接经济损失的70%,个人承担直接经济损失的30%,其中个人承担直接经济损失的30%分摊如下:
6.1.1一般质量事故直接责任人承担80%,直接上级承担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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