侗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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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概况:
侗族主要分布在贵州省的黎平、从江、榕江、天柱、锦屏、三穗、镇远、剑河、玉屏,湖南省的新晃、芷江,靖州、通道,广西壮族自治区的三江、龙胜、融水以及湖北恩施、宣恩、咸丰等县。根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侗族人口数为2960293。
侗族的名称,最早以"仡伶",见于宋代文献。明、清两代曾出现"峒蛮"、"峒苗"、"峒人"、"洞家"等他称。新中国成立后统称侗族。民间多称"
侗家"。
侗族使用侗语,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侗水语支,分南、北部两个方言。原无文字,沿用汉文,1958年设立了拉丁字母形式的侗文方案。现在大部分通用汉文。
主要从事农业,兼营林木。林业以产杉木著称。以生产鱼粳稻为主,善用稻田养鱼。有自己的民间戏曲——侗戏。鼓楼、风雨桥、风雨亭是侗族的主要标志。风雨桥因桥上建有长廊式,可遮蔽风雨的桥屋而得名.三江著名的程阳风雨桥,被定为国家级重点文物.桥上建有五座多脚宝塔,通道两侧有栏杆,形如游廊.桥梁结构不用一根铁钉,只在柱子上凿穿洞眼衔接,斜穿直套,结构精巧,十分坚固,令人叹为观止。侗族的箫与笛是中国传统的乐器之一。侗族还以建筑艺术见长。每个寨子都有造型别致的木楼。这种不用一钉一铆的木结构建筑吸收了中国古代亭台、楼阁建筑的部分精髓。
形成历史:
秦、汉时期,在今广东、广西一带聚居着许多部落,统称之为“骆越”(“百越”的一支)。魏晋以后,这些部落又被泛称为“僚”。明代邝露所著的《赤雅》中说,侗族也是属于“僚”的一部分。现在侗族的分布和属于“百越”系统的壮、水、毛南等民族的住地相邻,语言同属壮侗语族,风俗习惯也有很多相似之处。侗族可能是由“骆越”的一支发展而成。侗族经过原始社会发展阶段,于唐代由原始社会直接向封建社会过渡;有的人认为经过奴隶社会发展阶段。从唐至清,中央王朝在侗族地区建立羁縻州、土司制度,
社会处在早期封建社会。清初实施“改土归流”,清朝对侗族人民进行直接统治,土地日益集中,进入封建地主经济发展阶段。但是,侗族社会内部某些氏族组织残余,例如以地域为纽带具有部落联盟性质的“合款”,仍普遍存在。每个氏族或村寨,皆由“长老”或“乡老”主持事务,用习惯法维护社会秩序。“合款”分大小。“小款”由若干毗邻村寨组成;“大款”由若干“小款”联合。“小款首”由寨内公推,“大款首”由“小款首”商定。共同议定的“款约”必须遵守,款民大会是最高权力组织,凡成年男子均须参加,共议款内事宜。这种组织一直保存到清朝末期和中华民国初期。
【民族建筑】
侗族擅长建筑。结构精巧、形式多样的侗寨鼓楼、风雨桥等建筑艺术具有代表性。
侗寨古楼在贵州、广西的侗乡,有许多久负盛名的鼓楼和风雨桥。因桥上建有廊和亭,既可行人,又可避风雨,故称风雨桥。这些兴时于汉末至唐代的古建筑,结构严谨,造型独特,极富民族气质。整座建筑不用一钉一铆和其它铁件,皆以质地耐力的杉木凿榫衔接,全长64.4米,宽3.4米,高16米,五个石墩上各筑有宝塔形和宫殿形的桥亭,逶迤交错,气势雄浑。
侗寨鼓楼,外形像个多面体的宝塔。一般高20多米,11层至顶,全靠16根杉木柱支撑。楼心宽阔平整,约10平方米见方,中间用石头砌有大火塘,四周有木栏杆,设有长条木凳,供歇息使用。楼的尖顶处,筑有宝葫芦或千年鹤,象征寨子吉祥平安。楼檐角突出翘起,给人以玲珑雅致,如飞似跃之感。
文化艺术:
侗族的文化艺术丰富多彩、有“诗的家乡,歌的海洋”之美誉。侗族诗歌的韵律严谨,题材广泛,情调健康明朗,比喻生动活泼。其中抒情诗歌优美细腻,真挚热情。;叙事诗歌委婉曲折,含意深长,是侗族民间文学的一项极为珍贵的文化遗产。诗歌歌词多以人类起源、民族迁徙和习惯法为题材,具有史料价值。以《珠郎娘嫫》、《莽岁》、《三郎五妹》、《蝉之歌》等
流传最广。音乐曲调既多又美。一领众和、多声合唱的“大歌”声音宏亮,气势磅礴,节奏自由。琵琶歌,因以琵琶或加“格以琴”(侗语称ki212,俗称牛罢腿)伴奏而得名,曲调欢快流畅,为侗族所特有。民间的故事传说,题材广泛,形式多样,情节曲折,引人入胜,表现手法富于浪漫性,体现了侗族人民丰富的想象力和追求光明、战胜邪恶的善良愿望。侗戏是由原有的叙事说唱发展起来的,始于19世纪初,相传是黎平侗族吴文彩(约1798~1845)所创。台步简单,动作纯朴,曲调唱腔多样。演唱时,用胡琴、“格以琴”伴奏,击锣钹鼓闹场,着侗装,不画脸谱,富有浓厚的民族色彩。侗族民间舞蹈,有“哆耶”、芦笙舞和舞龙、舞狮等。“哆耶”是群众性的集体歌舞,或男或女,彼此互相牵手搭肩,围成圆圈,边走边唱。芦笙舞是由舞者吹奏芦笙边吹边舞的集体舞蹈。乐器除上述者外,还有侗笛、唢呐等。手工艺品有挑花、刺绣、彩绘、雕刻、剪纸、刻纸、藤编、竹编。刺绣是侗族妇女擅长的工艺,她们有服饰上刺绣各种图案花纹、人物、禽兽、花卉、草虫,形象生动,色彩绚丽而调和。银饰有颈圈、项链、手镯、耳环、戒指、银簪、银花。纺织品有侗锦、侗帕、侗布。先用靛染,后涂蛋白的“蛋布”,颜色鲜亮,为侗族固有衣料。
侗族擅长石木建筑,鼓楼、桥梁是其建筑艺术的结晶。鼓楼为木质结构,以榫头穿合,不用铁钉。有三、五层以至十五层,呈4面或6面8面倒水,高4~5丈,飞阁重檐,形如宝塔,巍峨壮观,是族姓或村寨标志,也是公众集会的议事场所。风雨桥是石墩木桥,长廊桥道,桥亭重瓴联阁,雄伟壮丽,以三江县的程阳桥最负盛名,已列为国家重点保护的文物单位。
风俗习惯:
“月也”,是这一村群众到另一村作客,并以吹芦笙或唱歌、唱戏为乐的社交活动。农闲斗牛,是集体娱乐之一。届时老少咸集,人山人海,欢声四起,锣鼓喧天,铁炮震动山谷。有外寨客人途经本寨,则阻之于寨边,以歌对答,谓之“塞寨门”。“行歌坐月”又称“行歌坐夜”,是青年男女进行社交和谈情说爱的通称。北部侗族地区称为“玩山”,青年男女在劳动之
余,三五成群,相约在山坡上对唱情歌。南部侗族地区称“走寨”,或称“走姑娘”,晚上姑娘们结伴在屋里作针线活,客寨男青年携带乐器前来伴奏对唱,互相倾诉爱情,深情时男女互相“换记”(送礼物)定情,约为夫妻。三江县富禄等地侗族群众常于夏历3月3日或2月2日汇集于广坪上,用一特制火包冲一铁环腾空而起,降落时,让大家抢夺,获得者受重奖,叫做“抢花炮”。
侗族婚姻为一夫一妻制。姑舅表婚较为流行,姨表兄妹和辈分不同的不能通婚。女子婚后有“坐家”(即“不落夫家”)的习俗。解放前,侗族的社会基本单位是封建家长制的父系小家庭。妇女在社会和家庭中的地位低于男子,妇女禁触铜鼓;男人或长辈在楼下,不准上楼。侗族姑娘在婚后才能享受父母和自己积累的“私房”以及分得少量的“姑娘田”、“姑娘地”。男子继承家业,无继承人的可招赘养子。
丧葬一般同汉族,行土葬。个别地区还有停葬习俗,人死入殡后将棺材停放在郊外,等本族与死者同年同辈的都死亡以后,才一同择日安葬。
宗教信仰:
信仰多神,崇拜自然物,古树、巨石、水井、桥梁均属崇拜对象。以女姓神“萨岁”(意为创立村寨的始祖母)为至高无上之神,每个村寨都建立“萨岁庙”。以鸡卜、草卜、卵卜、螺卜、米卜、卦卜测定吉凶。有的地方受汉族影响,还信汉族的一些神。相信灵魂不死。佛教也有流传,有庵堂寺庙,但信奉的人不多。基督教、天主教也曾传入,但信奉者也不多。
民族服饰:
男穿对襟短衣,有的右衽无领,包大头巾。
女子上着大襟、无领、无扣衣,下穿裙或裤。惯束腰带,包头帕。用黑、青(蓝)、深紫、白等四色。黑青色多用于春、秋、冬三季,白色多用于夏季,紫色多用于节日。
女裙不分季节,多用黑色。讲究色彩配合,通常以一种颜色为主,类比色为副,再用对比性颜色装饰。主次分明,色调明快而恬静,柔和而娴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