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难点及对策
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小作坊、小摊贩的食品安全监管现状与建议
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小作坊、小摊贩的食品安全监管现状与建议第一篇: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小作坊、小摊贩的食品安全监管现状与建议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小作坊、小摊贩的食品安全监管现状与建议食品小作坊、小摊贩非常广泛地分布在人们周围,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便利的服务和美味的食品。
近年来,在政府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努力下,管理逐步规范,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也大幅降低,但是, 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由于经营体量大、规模小、地方散、经营环境乱等因素,导致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仍然教委突出。
各相关职能部门对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的监管,任然是困难重重。
一、我区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的特点及监管现状我区目前存在着大量的从事食品生产和加工销售的小作坊、小摊贩,大都分布在城乡结合地带、学校周边、居民聚居区及人流量较大的区域。
他们大都从事的是特色的传统食品生产加工行业或快餐类的行业,来满足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的需要。
(一)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的特点小作坊、小摊贩主要是指生产、加工和销售人员低于 10人的食品从业单位和个人。
小作坊、小摊贩在我区大量存在着, 目前在食药监部门主要从事豆制品、白酒、酱卤肉、面条、食用油加工,大多规模较小,从业人员较少,其中数量最多的为豆制品加工小作坊,仅梁平区礼让镇从事豆筋加工的小作坊约有500多家(包括没有在食药监管部门登记的);从这些摊贩的经营形式看,主要经营早点、小吃、快餐、水果、蔬菜等。
从经营场所看,一般在学校周边、市场周边、小区周边、建筑工地周边、闹市中心隐蔽处、以及人流量较大的叉路口、马路边等城乡结合部,有些还沿街兜售。
从经营人员来看,大多为进城务工人员,还有部分城镇下岗职工,这些人员流动性大、文化素质低、卫生意识淡薄,经营者多抱有投机心理。
从经营时间看,多集中在上下班前后、学生放学、节假日等人流量大的时间段。
同时,小作坊、小摊贩的生产规模和销售规模很小,主要是对居民提供现时的食品服务,因此,生产经营的门面、从业人员等规模较小,但是,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的分布范围及其广泛。
政府对中小型食品加工企业监管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政府对中小型食品加工企业监管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中小型食品加工企业在市场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这些企业不仅可以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还可以为消费者提供更多样化的选择。
随之而来的是政府对这些企业监管的问题。
本文将探讨政府对中小型食品加工企业监管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对策。
政府对中小型食品加工企业监管存在的问题之一是监管资源不足。
由于中小型食品加工企业数量众多,加之政府资源有限,监管人员勤务不足,使得政府监管效率不高。
这就为一些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了空间,为食品安全隐患埋下了隐患。
政府对中小型食品加工企业监管存在的问题之二是监管手段不足。
传统的监管手段无法满足现代食品产业的需求,难以有效监管食品加工企业的各个环节。
一些企业利用现代科技手段进行违法行为,使得政府监管形同虚设。
政府对中小型食品加工企业监管存在的问题之三是监管制度不健全。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完善,监管责任主体不明确,责任划分不清晰,导致监管权责不明确,效果不明显。
加大监管力度。
政府应该增加监管人员,加大对中小型食品加工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食品安全。
可以通过引入社会力量、建立第三方监督机构等方式,提高监管资源的利用效率。
更新监管手段。
政府应该与时俱进,引入现代科技手段,开发食品溯源系统、大数据监管系统等,提高监管的精准度和有效性。
可以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方式,加大对中小型食品加工企业的监管力度。
完善监管制度。
政府应该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健全的监管制度,明确监管责任主体,强化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
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违法企业依法严惩。
政府对中小型食品加工企业监管存在的问题是多方面的,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来解决。
只有政府加大对中小型食品加工企业的监管力度,更新监管手段,完善监管制度,才能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中小型食品加工企业也应该积极配合政府的监管工作,自觉遵守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自身生产质量和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对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困境的分析与建议
对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困境的分析与建议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三鹿”奶粉事件过去仅10余年,食品安全必须警钟长鸣,不可懈怠。
当前,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特别是小作坊,因其数量多、规模小、分布散、条件差等特点,成为现阶段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的重点、难点问题。
因此,深入研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科学监管,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是现阶段乃至今后长期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XX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现状截止2022年11月18日,XX县持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证共有239家,(5家小作坊有多个食品类别),从生产品种上看:蔬菜制品1家,糕点4家,豆制品15家,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家,肉制品5家,酒类145家(其中醪糟1家),食糖11家,淀粉及其制品2家,粮食加工品54家(其中挂面48家,大米5家,米粉制品1家),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家,蛋制品2家,薯类和膨化食品1家。
主要集中在酒类、粮食加工品(挂面)两类产品,占总数的80.75%。
从地理分布上看:仅有30家小作坊位于街道社区,其余209家均位于农村地区,占比达到87.5%。
二、食品生产小作坊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一)相关法律法规有待完善。
由于我国地域差异、城乡差异巨大的特点,目前国家层面暂没有一部统一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法律法规。
现有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相关的法律法规中,《XX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未对食品加工小作坊作精确定义,《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通用卫生规范》虽明确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定义为:“有固定生产加工场所,从业人员少,生产规模小,从事食品生产加工(不含现场制售)的生产经营者。
”但并没有给出人员“少”,规模“小”的具体判定边界,《规范》条款5.1.3中对生产加工场所使用面积小于100平方米的表述,结合上下文来看,也并不足以作为判断标准。
上述情况导致了在实践中,市场监管部门通常采用“只要不符合食品生产许可的要求,就只能办小作坊”的标准,进而导致部分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者“自降规格”,拒绝申办食品生产许可证,从而降低运行成本,逃避监管压力。
食品安全监管的常见问题及改进方法
食品安全监管的常见问题及改进方法食品安全是现代社会中非常重要的问题,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方式也是非常复杂和多种多样的。
在实际生活中,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着很多的常见问题,如何改进这些问题也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入手,探讨食品安全监管的常见问题及改进方法。
一、食品生产环节中存在的问题食品安全的关键在于监管,而监管的核心在于生产环节。
因此在食品生产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必须得到改进。
1.1 食品生产环境不规范食品生产的环境非常重要,环境的好坏直接会影响食品的安全程度。
在我国,很多小作坊以及一些小型企业的食品生产环境非常不规范,很容易形成菌群和细菌,进而影响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改进方法:政府部门应该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
加大惩罚力度,对那些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实施停产整顿,甚至吊销营业执照。
1.2 食品添加剂使用不规范食品添加剂是指用于改善食品品质、提高食品色、香、味等感官特征及防腐、抗氧化、抗菌等物理化学作用的化学物质。
但如果使用不当,食品添加剂也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巨大的威胁。
改进方法:实行增值税抵扣政策。
政府应该推动食品生产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开发新型安全的食品添加剂,并采取财政和税收等方式为企业提供支持和鼓励。
二、食品销售环节中存在的问题食品的销售环节也是食品安全监管的前沿。
食品销售环节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2.1 伪劣食品屡禁不止伪劣食品是指食品中使用了不正常的成分或添加剂,导致了食品的质量和安全出现问题。
然而可以发现,即使一些食品被查获、处罚或公开持续追踪,还是有不少人对这些罪恶抱有侥幸心理,愿意去购买低价食品。
改进方法:增加罚款和监管力度。
加强对食品销售环节的监管和罚款力度,提高处罚严重性,对那些涉嫌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商家,实施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惩罚。
2.2 食品来源难以追溯目前,很多食品在销售后并不会的详细追溯其来源,以及具体的生产流程。
当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时候,很难快速定位罪犯和起始感染源。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难点及对策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难点及对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是我国长期形成的食品经营形式。
由于人文文化、消费习惯、体制机制上存在多头管理、无人愿管及交叉管理职责不清等原因,各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工作一直是个难题,本文结合工作实际就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工作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表现形式及特征一是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从业人员少、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但生产条件及设备较为简单,一般都是从事炒货、糕饼、酿酒、豆制品和卤制品作坊等,其生产加工是主要环节,生产的食品是否卫生,质量是否合格是监管的关键。
二是小餐饮,在固定场所通过即时制作加工和服务性劳动,向消费者提供现场餐饮和消费场所服务的经营户,多表现为早点店、小吃店、小餐馆等,提供现场餐饮和消费场所服务是显著特征,行业本质属餐饮。
三是食品摊贩。
一种是固定食品摊贩,指在当地政府允许或者临时指定的街巷或者其它公共场所有摊位(点)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经营者在相对固定的场所进行食品销售活动,以经营预包装为主、散装食品为次;另一种是流动食品摊贩,指以流动为主要经营形式,摆摊设点经营食品的经营户,没有固定场所,占用禁止摆摊设点的街巷和公共场所经营,不但食品的质量和卫生要求难以达到要求,而且影响交通、影响环境和城市秩序。
二、恩平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难点(一)大部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呈现脏、乱、差特点。
食品生产小作坊大多都在农村、城乡结合部和城区的背街小巷、居民住宅区,大部分经营规模小、分布散、卫生条件差、设施简陋,从业人员多数是农民和下岗职工,文化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比较淡薄,以谋生为主要目的,流动性比较大。
消费人群主要是低收入者、学生及卫生意识差的群众。
(二)部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处于无证无照状态。
《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国家对食品活动实施分段监管,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年末岁初食品安全监管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年末岁初食品安全监管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工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近年来,老百姓餐桌上的食品安全问题屡屡亮红灯,年末岁初是聚会就餐、购物消费的黄金季,当前食品安全在监督执法、安全意识等方面仍存在一些薄弱短板,亟待关注解决。
一、存在问题一是经营主体缺乏行业自律。
部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法律法规意识淡漠,只注重经济利益,对食品安全重视不够,对员工的安全意识、食品安全知识、操作程序等培训工作流于形式,内部管理不规范,有的不配备或者虽配备了餐具消毒、保洁设施,但不经常使用,有的由于客户数量多不能满足实际需要而形同虚设,存在较大卫生安全隐患。
一些农村小作坊经营者、食品摊贩年龄偏大,文化素质普遍偏低、经营场地简陋,难以掌握市场政策信息和食品安全知识,对食品原料购进把关不严,很多食品购货票据内容简单,达不到票据与所购食品一一对应的要求,食品无法溯源,质量安全难以有效保障。
二是基层执法监管力量不足。
机构改革后食品监管许可等事权下放给县级,但技术支撑资源随之下沉不够,受资金制约,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装备配备不足,专业技术人员紧缺,监管力量比较薄弱。
一些无证经营的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由于流动性大、隐蔽性强,加上农村季节性食品生产,监管难度较大。
监管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不高,检测手段相对单一,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仍停留在眼观、手摸、询问等原始手段,对标志不清、过期、变质、证照不齐等简单问题还可以识别,而对食品造假、非法添加、成分含量等潜在安全隐患和违法经营行为难以精准检测,直接影响执法工作质量。
三是农村食品安全隐患突出。
农村红白事自家承办的集体聚餐宴席场所大多选择在家庭院落或临时搭建帐篷,加工和就餐场所缺乏防护和隔离措施,冷藏、保温、清洗、消毒等设备设施不完备,人员大多没有经过健康体检和正规培训,食材采购来源把关不严,作业工具生熟混用,极易造成交叉感染隐患。
浅谈“三小”监管难点及对策(食品安全)
浅谈“三小”监管难点及对策(食品安全)浅谈“三小”监管难点及对策(食品安全)2017年3月1日,《**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填补了我省对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等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业态监管的法律空白,对于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和食品安全监管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而随着“三小”管理的不断深化和推进,“三小”监管的实际操作中所存在的难点、痛点也随之浮现。
自条例实施以来至今年1月,**市依据《**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进行处罚的办结案件数量为312件。
其中查处使用过期原材料进行生产、经营过期食品93件;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及违法使用添加剂88件;查处未取得健康证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37件;查处以假充真9件;查处食品变质、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等85件。
(以上数据来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而笔者所在的**区,自条例实施以来至今年8月。
依据《**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进行处罚的一般案件共61件。
其中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及违法使用添加剂34件;查处使用过期原材料进行生产、经营过期食品18件;查处食品变质、以假充真等9件,占辖区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总数的27%。
从这一组组数据中我们不难发现,新条例的实施促进了对“三小”的监督管理,而“三小”业态中所存在的种种问题也越发明晰的呈现出来。
一、存在的问题(一)经营主体存在低、旧、隐、乱问题。
1.低,文化水平低法律认知低。
“三小”行业经营规模往往比较小,从业人员数量少,大部分经营者文化水平比较低。
且多以家庭式经营、家庭式作坊为主要形式。
这一点在小摊贩中表现得尤为突出,在检查过程中我们的执法人员常常遇到不知“健康证”为何物甚至不会写自己名字的经营者,就更不要谈食品安全意识了。
大部分的从业人员在进行经营活动前,都没有经过系统的学习,对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法规认识不清,食品安全意识薄弱。
2.旧,经营设备旧加工方法旧。
食品安全生产监管的实施难点
食品安全生产监管的实施难点背景食品安全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食品安全生产监管作为确保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手段,其实施面临着一系列难题和挑战。
本文将探讨食品安全生产监管的实施难点,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难点一:监管责任不清食品安全生产监管牵涉到多个部门,监管责任不清晰是导致监管工作难以顺利开展的重要原因之一。
不同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不畅,责任划分模糊,导致监管漏洞,给违法企业以可乘之机。
对策:清晰划分监管责任,建立部门间协调机制,加强信息共享,落实监管主体责任,形成监管工作的合力。
难点二:监管手段不足传统的监管手段面临效率低下、空白监管区域等问题。
随着科技的发展,新兴产业的兴起,监管手段的更新换代显得尤为迫切。
对策:借助科技手段,建立监管信息化系统,利用大数据分析、云计算等技术提升监管效能,加大监管手段的创新和应用。
难点三:执法力度不强监管中存在执法力度不足、处罚不严等问题,一些违法企业得过且过,严重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对策:加强执法力度,建立健全执法规范,完善处罚机制,对违法企业采取严厉措施,形成震慑效应,维护食品市场秩序。
难点四:监管资源不足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食品生产企业数量庞大,监管资源有限,导致监管覆盖面不足,监管效果打折扣。
对策:加大监管投入,提升监管机构能力建设,完善监管人员培训机制,加强对监管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监管效率。
结语食品安全生产监管是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重要保障,决不能有丝毫松懈。
面对各类困难和挑战,我们应该紧密团结,共同努力,提升监管水平,为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以上是食品安全生产监管的实施难点及应对措施,希望能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一些启示。
愿大家共同致力于构建食品安全的坚固屏障,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食品。
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立法几个问题的调研(精选2篇)
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立法几个问题的调研(精选2篇)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立法几个问题的调研「篇一」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立法几个问题的调研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频繁曝光,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作为一个重要的食品生产和销售环节,也备受关注。
然而,目前我国对于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管理立法仍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进行调研,探讨这些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首先,食品小作坊的行政管理问题凸显。
食品小作坊是制造和加工食品的场所,规模较小,但其食品安全问题却时有发生。
当前的管理制度对于食品小作坊实施不力,监管部门缺乏有效的执法手段和相应的制度支持。
由于管理不够严格,食品小作坊存在着生产过程不规范、原材料不合格、卫生条件欠佳等问题。
因此,我们迫切需要建立完善的食品小作坊管理立法,提升其生产环境和产品质量。
其次,食品摊贩管理立法方面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食品摊贩是街头巷尾常见的销售食品的个体经营者。
尽管他们为人们提供了便利和多样的选择,但监管问题也愈发突出。
由于监管力度不够,一些食品摊贩存在散乱管理、食品安全意识不足等问题。
因此,加强对食品摊贩的管理立法是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之一。
政府可加强对食品摊贩的培训和监管力度,明确其经营范围和卫生要求,制定相应的行业规范,提高食品摊贩的管理水平。
同时,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准入门槛问题也需要重视。
目前,一些食品小作坊和摊贩准入门槛过低,导致市场上的食品产品质量参差不齐。
一方面,没有严格的资质认证和培训机制,个别不具备生产能力的机构也可以进入市场。
另一方面,食品摊贩的准入门槛过低,使得一些缺乏卫生意识的个体得以从事食品销售活动,并且没有相应的资质要求和监管措施。
因此,应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食品小作坊和摊贩准入制度,提高市场的整体水平。
此外,加强对食品小作坊和摊贩的日常监管也是必不可少的。
传统的食品监管手段难以适应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我们需要利用新技术来加强对食品小作坊和摊贩的监管。
食品加工行业中的监管不力问题及加强措施
食品加工行业中的监管不力问题及加强措施一、引言食品安全一直都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而食品加工行业作为保障人民饮食安全的重要环节,其监管不力问题愈发凸显。
本文将探讨食品加工行业中存在的监管不力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加强措施。
二、监管不力问题分析1. 法律法规不完善目前,我国对于食品加工行业的法律法规体系相对滞后,无法有效覆盖各个方面。
同时,由于科技的快速发展和市场需求的变化,现有法律无法及时跟进。
2. 技术水平低下部分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缺乏先进技术和设备,并且对于员工培训和操作规程编制等方面投入不足,导致生产流程不规范,质量控制难以实施。
3. 监督检查机制薄弱目前监管部门在食品加工企业日常检查方面存在缺陷,仅仅停留在表面检查阶段,并没有真正达到对企业生产全程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的程度。
同时,处罚力度不够,一些违法企业只受到轻微处罚或未被严肃处理。
三、加强措施提出1. 完善法律法规政府应积极推动相关部门建立更为完善的食品加工行业法律法规体系,确保其能够及时跟进市场需求和科技发展。
同时,加大对于食品加工领域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规成本。
2. 提升技术水平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引进先进的生产技术和设备。
同时,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员工的培训和操作规程编制等方面的指导,确保生产流程规范化。
3. 加强监督检查机制相关监管部门应制定详细的监督检查方案,并实施全程监督、检查和指导。
严厉打击各类违规行为,并发布公开通报曝光名单,倒逼企业依法经营。
4. 强化信息公开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建立有效沟通渠道,及时向消费者公布食品安全信息、召回信息等,增强消费者对食品加工行业的信任。
同时,完善消费者维权机制,加大对食品质量问题的追责力度。
四、加强措施的意义和挑战1. 意义通过加强监管措施,我国食品加工行业能够提高产品质量,保护消费者权益,提升行业形象。
同时,还能够增加企业自律意识,推动行业向健康可持续方向发展。
2. 挑战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克服一些困难和挑战。
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难点及对策(精选五篇)
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难点及对策(精选五篇)第一篇: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难点及对策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难点及对策长期以来农村的食品安全一直是食品监管工作中的难点,虽然通过多次大规模的专项整治,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部分假冒伪劣商品在农村依然存在,应该说农村食品安全确实存在不少问题,农村食品安全还是令人担忧,不能让农村成为食品安全的“洼地”!难点——商户:只重价格不重质量笔者认为农村食品安全状况,既有农村特殊环境和监管力量相对薄弱的原因,也有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滞后,质量安全意识跟不上的因素。
农村食品生产经营户点多面广,食品经营者素质良莠不齐,很多经营户缺乏必要的食品安全意识,不重视索票索证,哪个供货商的商品便宜,就进谁的货,往往不会过问是否属于合法经营。
只注重价格,不注重质量,出现问题无从寻根求源。
另外个别商户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守法经营观念,有的生产经营者只求经济利益,不管商品质量,不考虑人们食用不合格食品所造成的恶果,个别还为了有利可图或获取高额利润故意制售假冒伪劣食品。
农民:安全消费意识及法律意识淡薄不少农民食品安全消费意识淡薄,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知之甚少,买东西较多关注价格、颜色和分量,较少考虑是否会危害健康。
食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匮乏,消费水平和消费观念的影响,使农村群众的消费取向主要是“价格优先”,购买食品首选价格便宜,然后是数量、口感,一般不特别考虑食品安全问题。
虽然农村群众买东西也会“货比三家”,但往往是比价格、色泽、数量等,对购买的食品是否是正规合格企业产品、是否过量使用色素、防腐剂等添加剂,以及是否符合食品安全相关强制性标准等,往往不重视或并不知道如何识别。
农村群众的自我权益保护意识较差,遇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很多不知道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有的农村离申诉、投诉地点远,往返费用再加上检测、鉴定费用较高,为了几元钱的食品,既耗钱又耗时,维权成本高,也是农村群众不愿维护权益的原因之一。
监管:内外因素导致监管不力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困难。
关于食品小作坊存在的问题及监管建议
关于食品小作坊存在的问题及监管建议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升,食品产业呈现蓬勃发展的态势,随之而来的“舌尖上的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
食品小作坊是相对于食品生产企业而言,是从业人员较少,生产规模小,从事食品生产加工(不含现场制售)的生产经营者,是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必然产物,在服务人民群众生活,提供就业以及承载历史文化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就目前而言它是不可替代的,特别是在广大农村地区,老百姓的菜篮子离不开它。
但由于自身不足和市场竞争的复杂性导致其在实际生产经营中存在较多风险隐患。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生产设备老化残旧。
很多生产设备使用了十几年甚至更长时间,设备上布满了各种油污、铁锈、污迹。
很多设备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跑漏滴渗的情况,存在较大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生产场所环境恶劣,很多生产场所设置在农村发房屋中,场所狭窄拥挤,昏暗嘈杂,杂物乱放,地面潮湿阴暗,通风设施简陋,生产人员未穿戴工作服工作,个人卫生无法保障。
二是生产工艺落后。
电气化半自动生产设备在部分业主中有人使用,但尚未全部普及。
在农村使用柴火进行蒸煎炒煮的情况仍比较普遍,生产过程中水气腾腾,粉尘飞扬。
生产过程中还是以人力为主,使用人力驱动设备进行碾压打粉,挤压成型等情况比较广泛。
一些从业人员习惯使用脚踩身压等方式使半成品成型。
三是食品小作坊主的专业水平普遍不高,缺乏卫生管理意识。
很多食品小作坊主文化水平普遍不高,农村的食品小作坊主有相当大一部分人年龄在45岁及以上,虽然他们从事特定食品加工已有很多年,但他们由于年级较大,对食品法律法规知识知之甚少,食品小作坊技术规范行业标准更是他们的知识盲区,在食品安全方面缺乏预判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通常是抽检不合格之后才来想怎么解决问题。
从实际监管来看,很多食品小作坊主对人流物流分开基本上没有概念,在设计生产流程时更多考虑的是平时操作方便易上手。
一些小作坊主对有毒有害物质危害性认识不足,对原料把控重视程度不够存在侥幸心理,原料挑拣筛选等关键工序环节流于形式,习惯使用造价较便宜的胶桶竹筐作为盛放容器。
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是立国之本,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的稳定发展。
近期江西鼠头鸭脖、焦作高校食堂吃烤鱼吃出蛆虫蠕动等事件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强烈谴责,也暴露出了食品安全领域的诸多问题和不足,因此要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任重而道远。
下面就我市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结合实际提出对策建议。
一、当前我市食品安全现状目前,全市共有食品经营单位*户,其中:食品生产企业*户,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户。
餐饮服务单位*户,学校食堂*户,其他单位食堂*户,食品小摊点*户;食品销售单位*户。
全市食品安全的形势总体来看,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责,各项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不断完善,食品安全工作基础不断夯实,食品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在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方面的力度不断加大,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但有关食品安全的问题还偶有发生,主要由于商家经营管理不当,缺乏社会责任意识,监管力量相对薄弱等原因,造成了食品安全监管的困难。
二、当前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一)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一是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我市现有A、B级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户,而C、D级小微生产经营主体为*户,占比*%,小微食品经营主体多数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有的甚至是六七十岁的老人,法律意识极端淡薄,观念老、思想旧,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安全管理能力较弱,很多不掌握基本的食品安全操作技能,不了解相应的法律知识,不了解应当履行的义务,生产经营行为多数凭经验,不规范,随意性大,真正有效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还存在一定难度。
二是管理制度还不健全,风险管控还不合理,一些企业没有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结合生产经营业态、规模大小、食品类别、原料风险、工艺流程、产品研发等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没有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内嵌于企业食品安全管理过程。
食品安全监管中的食品小作坊管理
食品安全监管中的食品小作坊管理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度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也成为了社会的热门话题。
在食品行业中,尤其是对于小作坊这一特殊群体,加强管理成为了重要课题。
本文将探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食品小作坊管理问题,并提出一些解决方案。
一、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性食品小作坊是指以小规模、局部生产食品的场所,具备一定的食品加工技术和设备。
然而,由于小作坊通常缺乏规范的管理制度以及检测设备,容易出现食品安全问题。
这不仅对消费者的健康构成潜在威胁,也损害了整个食品行业的信誉。
二、食品小作坊管理存在的问题1.管理意识薄弱:由于小作坊规模较小,经营者对于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科学管理的理念。
2.生产环境不符合要求:小作坊的场地通常狭小,难以满足食品加工的卫生条件,容易导致污染交叉。
3.原材料选购问题:部分小作坊使用劣质原材料,以降低成本,而这些劣质原材料往往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4.生产工艺不规范:小作坊缺乏规范的食品加工流程,容易导致工艺操作上的不规范,进而影响食品安全。
三、解决方案1.加强监管力度:政府部门应该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力度,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
2.提高管理意识:加强对小作坊经营者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管理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使其意识到合规经营的重要性。
3.改善生产环境:引导小作坊改善生产环境,提高设备设施的卫生水平,确保食品生产过程的安全和卫生。
4.加强原材料监管:建立一套完善的原材料溯源体系,确保小作坊使用的原材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5.推行规范生产流程:制定规范的食品生产工艺流程,推行标准化生产,降低操作造成的安全风险。
6.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小作坊的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问题严重、屡教不改的小作坊采取严厉处罚。
四、结语食品小作坊的管理是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加强对小作坊的管理,不仅能保障消费者的健康,也能提升整个食品行业的形象。
政府和社会各界应共同努力,加强监管力度,推动小作坊管理水平的提升,实现食品安全的可持续发展。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难点与对策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难点与对策食品安全一直是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和重视的问题,因为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的生命健康。
为了保障食品安全,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一直在不懈努力,但仍面临着一些难点。
本文将就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难点以及对策进行探讨。
一、食品安全监管难点1.企业多而分散:食品生产企业众多,分散在全国各地,涉及的食品品类繁多,监管难度相应增加。
2.监管力量不足:食品安全监管需要专业的人员进行检测、抽样、执法等工作,但由于相关技术门槛高、考核要求严,监管力量相对不足。
3.监管手段滞后:食品安全监管需要借助先进的设备和技术手段进行检测与监管,但在技术上仍存在一定滞后,无法满足快速变化的食品市场需求。
4.信息传递不畅:食品安全监管需要实时掌握相关信息,但信息传递渠道不畅,导致监管部门无法及时获取重要信息,影响监管效果。
二、食品安全监管对策1.加强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确保监管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流程的畅通。
同时,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实现监管信息的共享与传递。
2.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并加大处罚力度,以起到威慑作用。
3.加强技术支持:加大对食品安全监测技术的研发投入,推动监测手段的更新换代。
同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引进食品安全检测设备,提升自身管理水平。
4.加强宣传与教育:通过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鼓励消费者选择合格的食品,倒逼食品生产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标准。
5.强化监管合作:加强政府部门间、行业团体与企业之间的合作与协调,形成监管合力,共同保障食品安全。
结语:食品安全事关民众的切身利益,对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我们不能有一丝懈怠。
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相信通过加强监管力度、建设完善的监管体系、提供优质技术支持等措施,可以解决现有的食品安全监管难点,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食品安全监管中的重点领域与难点问题
食品安全监管中的重点领域与难点问题食品安全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保障食品安全不仅涉及人民健康,也事关国家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然而,食品安全监管面临着一些重点领域和难点问题。
本文将探讨这些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
一、生产环节食品的安全性首先取决于生产环节的控制。
然而,现实中存在着一些重点领域和难点问题。
1. 食品添加剂的合理使用添加剂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辅助物质,可以改善食品的色香味和质地等特性。
然而,滥用和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因此,监管部门需要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的审批和监测,制定更严格的使用标准,并加大对违规者的处罚力度。
2. 农药和兽药残留的监测农药和兽药在农业生产中广泛使用,但其残留物对人体健康有潜在风险。
监管部门需要加强对农产品中农药和兽药残留的监测力度,建立监测网络和技术手段,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二、加工环节1. 食品加工中的掺假问题食品加工过程中的掺假行为,使得原本正宗的食品变得不安全。
例如,奶粉中掺杂有毒有害物质,食用油中掺假掺杂劣质油等。
针对这一问题,监管部门需要加强对食品加工企业的监管和抽检力度,完善监督机制,确保加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2. 食品包装材料的安全性食品包装材料对食品安全具有重要影响,一些低质量或不符合标准的包装材料可能会释放有毒有害物质,对食品造成污染。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食品包装材料的审核和管理,推动相关标准的制定和落实,严格控制包装材料的质量。
三、流通环节1. 无证食品经营和小作坊问题一些小作坊和无证食品摊贩的存在,使得食品监管工作变得更加困难。
这些无证经营者往往无法提供产品质量和安全的相关证明,其生产过程也难以监督。
监管部门需要加大对无证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推动小作坊合法化,并加强对流通环节的监管。
2. 网络销售食品的安全随着网络销售的普及,越来越多的食品通过网络渠道进行销售。
然而,网络上存在着一些不法商家,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或者过期食品,给消费者的健康带来威胁。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现状和监管对策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现状和监管对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食品小作坊)是指固定从业人员较少、有固定生产场所、生产条件简易落后、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组织或个人。
食品小作坊不同于食品小企业、食品小摊贩。
虽然三者有相似之处,也容易混淆,但是还是可以界定的。
食品小摊贩没有固定营业场所,即便相对能够固定,一般都是露天经营的,没有生产经营用房,而且以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为主要特征,如果有生产加工的成分,也是与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一体化的。
食品小作坊有固定生产加工用房,销售方式包括零售或批发。
但是与食品小企业相比较,食品小企业有企业的主体资格,符合企业设立的最低条件,经过法定程序设立;而食品小作坊一般没有企业的主体资格,未经过法定的企业设立程序。
食品小企业相对正规,监管也容易些;食品小摊贩属于流通领域,一般处在公共场合,其生产经管过程经常处于公众的监督之下,监管相对也容易些。
而食品小作坊既具有流动性,又具有隐蔽性,监管难度较大,本文重点讨论小作坊的监管问题。
食品小作坊的存在具有现实合理性,客观上对方便城乡居民生活、促进就业、发展地方经济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但存在的问题很多,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难点。
如何加强对食品小作坊的监管,既保证食品安全,又促进食品小作坊健康发展,是需要深入研究的课题。
一食品小作坊现状分析(一)特点1.数量多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07年8月17日发表的《中国的食品质量安全状况》白皮书显示,全国共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44.8万家,10人以下小企业、小作坊35.3万家。
从该数据可以得出,食品小企业、小作坊占食品企业总数的78.8%。
食品小作坊的数量是动态变化的,各地的数量相差也较大,占全部食品企业的比例也不太一样。
例如,2005年上半年,济宁市质监局对全市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普查,发现6053家食品生产企业中10人以下的小作坊有5038家,占83.3%;[1]2008年江西省九江市有2367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户),其中小作坊2009家,占总数的85%;[2]2007年哈尔滨市呼兰区有269家食品企业,其中小作坊达到212家,占79%。
我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我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与
建议
我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有:
1.法律意识淡薄。
有些企业法律意识淡薄,企业质量安全意识不高,
在巡查中强调,但难以持续保持企业生产的条件。
2.责任意识不强。
小作坊多由家庭成员组成,文化水平普遍较低,
缺乏企业生产知识,生产工艺技术含量较低,普遍存在卫生环境差的现象。
3.缺乏有效的管理。
因《食品安全法》出台后,对食品小作坊的监
管各省还没有制定出台具体的管理办法,因此,对小作坊的监管目前只能是摸清底数,抽样检验,发现问题限期整改,造成监管力度不到位,小作坊目前存在的问题不能有效的根治。
建议如下:
1.建立政府引导的改革机制。
对现有食品加工小作坊进行整合。
2.完善法律法规。
制定出符合各地区的具体的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领域与难点问题
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领域与难点问题食品安全是一个关乎每个人健康的重要问题。
近年来,随着食品安全事件的频繁发生,食品安全监管也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重点探讨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领域与难点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管难点食品生产环节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中之重。
然而,由于食品生产环节庞杂复杂,监管难度较大。
首先,食品生产涉及众多环节,包括原料采购、生产加工、贮存运输等,监管部门需要全程跟踪监管,确保每个环节的合规性。
其次,食品生产涉及众多企业,其中不乏一些小作坊和小厂家,监管手段和资源相对有限,容易造成监管空白。
此外,食品生产技术不断发展,监管部门需要不断学习和更新监管知识,以跟上科技进步的步伐。
针对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管难点,应加强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环节的全程追溯体系。
同时,监管部门可以加强对食品生产技术的研发和培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重点食品流通环节是食品安全监管的另一个重点领域。
食品在流通环节中容易受到掺假、串货等问题的影响,给消费者带来食品安全隐患。
而且,食品流通环节涉及多个环节,包括批发、零售、餐饮等,监管起来非常复杂。
在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中,应加强对食品流通企业的许可和日常检查,严把食品安全关。
此外,建立健全流通环节的监测体系,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品安全问题,是非常重要的。
三、食品标签的诚信与规范食品标签是食品安全信息的重要来源,对消费者做出购买决策起到重要作用。
然而,部分食品标签存在虚假宣传、不规范等问题,给消费者带来误导,也给监管带来困难。
这主要包括虚假营养成分宣传、不明示添加剂等问题。
为解决食品标签问题,监管部门应加大对食品标签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食品标签信息公示平台,提供消费者查询食品信息的途径。
同时,加强对食品标签的规范和培训,提升食品生产企业的标签意识和诚信意识。
四、食品安全监管的技术支持与创新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食品安全监管也应加强技术支持与创新。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难点及对策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难点及对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是我国长期形成的食品经营形式。
由于人文文化、消费习惯、体制机制上存在多头管理、无人愿管及交义管理职责不清等原因,各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丄作一直是个难题,本文结合工作实际就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工作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表现形式及特征一是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从业人员少、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但生产条件及设备较为简单,一般都是从事炒货、糕饼、酿酒、豆制品和卤制品作坊等,其生产加工是主要环节,生产的食品是否卫生,质量是否合格是监管的关键。
二是小餐饮,在固定场所通过即时制作加工和服务性劳动,向消费者提供现场餐饮和消费场所服务的经营户,多表现为早点店、小吃店、小餐馆等,提供现场餐饮和消费场所服务是显著特征,行业本质属餐饮。
三是食品摊贩。
一种是固定食品摊贩,指在当地政府允许或者临时指定的街巷或者其它公共场所有摊位(点)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经营者在相对固定的场所进行食品销售活动,以经营预包装为主、散装食品为次;另一种是流动食品摊贩,指以流动为主要经营形式,摆摊设点经营食品的经营户,没有固定场所,占用禁止摆摊设点的街巷和公共场所经营,不但食品的质量和卫生要求难以达到要求,而且影响交通、影响环境和城市秩序。
二、恩平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难点(一)大部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呈现脏、舌L、差特点。
食品生产小作坊大多都在农村、城乡结合部和城区的背街小巷、居民住宅区,大部分经营规模小、分布散、卫生条件差、设施简陋,从业人员多数是农民和下岗职工,文化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比较淡薄,以谋生为主要□的,流动性比较大。
消费人群主要是低收入者、学生及卫生意识差的群众。
(二)部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处于无证无照状态。
《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国家对食品活动实施分段监管,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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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难点及对策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是我国长期形成的食品经营形式。
由于人文文化、消费习惯、体制机制上存在多头管理、无人愿管及交叉管理职责不清等原因,各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工作一直是个难题,本文结合工作实际就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工作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表现形式及特征
一是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从业人员少、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但生产条件及设备较为简单,一般都是从事炒货、糕饼、酿酒、豆制品和卤制品作坊等,其生产加工是主要环节,生产的食品是否卫生,质量是否合格是监管的关键。
二是小餐饮,在固定场所通过即时制作加工和服务性劳动,向消费者提供现场餐饮和消费场所服务的经营户,多表现为早点店、小吃店、小餐馆等,提供现场餐饮和消费场所服务是显著特征,行业本质属餐饮。
三是食品摊贩。
一种是固定食品摊贩,指在当地政府允许或者临时指定的街巷或者其它公共场所有摊位(点)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经营者在相对固定的场所进行食品销售活动,以经营预包装为主、散装食品为次;另一种是流动食品摊贩,指以流动为主要经营形式,摆摊设点经营食品的经营户,没有固定场所,占用禁止摆摊设点的街巷和公共场所经营,不但食品的质量和卫生要求难以达到要求,而且影响交通、影响环境和城市秩序。
二、恩平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难点
(一)大部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呈现脏、乱、差特点。
食品生产小作坊大多都在农村、城乡结合部和城区的背街小巷、居民住宅区,大部分经营规模小、分布散、卫生条件差、设施简陋,从业人员多数是农民和下岗职工,文化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比较淡薄,以谋生为主要目的,流动性比较大。
消费人群主要是低收入者、学生及卫生意识差的群众。
(二)部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处于无证无照状态。
《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国家对食品活动实施分段监管,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
1
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
同时,省工商局粤工商企字[2011]37号文也明确了蛋糕加工、馒头加工、制售卤菜等食品生产行业不由工商部门流通许可证。
但目前,恩平市质监部门以行业未达到标准和规模,属于“小作坊”不予办理生产许可证,导致部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处于无证无照的监管盲区。
(三)政府协调分工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近日,恩市府办召开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糕点生产加工企业(作坊)质量安全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会议,并形成了[2011]23号《关于我市糕点生产加工企业(作坊)质量安全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会议纪要》,该会议纪要第一条关于“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的糕点生产加工企业(作坊),由市工商部门依法取缔”的决定与相关法律法规冲突。
一是该决定违反了《食品安全法》中关于食品按生产、流通、餐饮分段分部门实施监管许可的规定。
二是该决定违反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长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按照粤府办〔2007〕8号、恩府办〔2008〕38号文关于“谁发证、谁监管,谁审批、谁负责”的监管原则,工商部门负责牵头查处无须取得许可证但应当取得营业执照,或已经取得许可证但未依法领取营业执照,或已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
所以,对于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的糕点生产加工企业作坊的监管,应有质监部门依法查处。
三、各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工作做法
(一)第一种做法: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划分为食用初级农产品加工小作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流通小作坊、餐饮服务小作坊四种类型,分别由农业、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分段监管。
同时,对学校周边食品摊贩的监管作出了别规定,要求加强对幼儿园、中小学校周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坚决制止影响儿童、中小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对专门为中小学生提供餐饮服务的经营者(即学生“小饭桌”),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商部门负责办理登记。
(二)第二种做法:一是以食品加工为主,有异处销售食品行为的食品加工企业、小作坊,如熟肉制品加工店、豆制品加工店、糕点加工店等由质监部门负责监管。
二是加工食品有固定店面、加工的食品仅限于在店销售并提供就餐服务的食品店,如早点店、小餐馆等(提供简单就餐座位的蛋糕店除外),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监管。
三是采取前店后坊形式生产加工食品并仅限于本店销售
的食品店(餐饮服务除外),按照分段监管的原则,由质监部门负责“后坊”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工商部门负责“前店”食品销售环节的监管。
四是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内所有的食品加工经营户,按照分段监管的原则,由质监、工商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分别负责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
五是无固定门店的食品摊贩,由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三)第三种做法:一是糕饼店、面包房、炒货店等前店后坊加工、销售预包装、散装食品为主的食品经营行为,由工商部门受理申请,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并负责日常监管。
二是冷热饮品店、甜品店、熟食店、快餐外卖服务、干式点心(油条、烧饼、包子等简易小吃服务)和湿式点心(面条、馄饨等)餐饮类现场制售食品行为及即时加工、当餐供应的集体用餐配送企业,以及连锁集中加工、配送半成品,在各门店作简单加工后提供餐饮服务的,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申请,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并负责日常监管,工商部门发放营业执照。
对食品生产与销售相分离的,其生产加工小作坊(如豆制品加工作坊、熟食加工场、糕点面包作坊、集中加工中西式点心外送的作坊等)由质监部门受理申请,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并负责日常监
管,工商部门发放营业执照。
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对无固定门店的流动食品摊贩的监管。
四、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工作的对策
(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分段监管的原则。
由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主要由质监部门监管,小餐饮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监管,固定食品摊贩属流通领域监管范畴和要求,由工商部门负责监管,并负责食品加工小作坊工商营业执照的核发以及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内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餐饮类以外的食品摊贩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二)完善立法,积极促进出台地方性法规。
在实际工作中,食品经营主体经营方式灵活多样,“现做现卖”、“前店后厂”等方式实质上将生产、加工、销售及餐饮等几个环节混在一起,在《食品安全法》分段监管的原则下,各部门职能不清,互相推诿,监管盲区必然凸显。
各级政府虽然可以对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进行组织协调,但从立法效力和效果来看,县级政府出台的工作意见、会议纪要等文件效力问题有待商榷,实际操作性不强。
对此,省立法部门要加强调研,积极出台地方性法规,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作明确细化的规定,如对“现做现卖”、“前店后场”的经营模式和作坊生产加工性质、特点基
本相同,完全适用《食品安全法》,工商部门既没有技术力量,又没有品生产管理经验,无法对“前店后坊”或“现做现卖”的食品加工经营进行食品安全监管,由质监部门全程监管更为妥当。
(三)严格执法监管,着力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行业健康发展。
一是严格执法。
对食品生产小作坊、食品摊贩监管“盲区”一直存在,加大执法力度,对不符合经营条件的予以取缔,对处于社会弱势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业主进行处罚,很容易引起社会的同情和矛盾,执法难度较大,因此,各职能部门必须明确认识,依法行政,在大力提供指导和帮助的同时,对屡教不改的食品经营者,我
们必须依法严查,确保辖区食品消费安全。
二是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市场监管工作。
根据食品经营行业特点,突出重点,提出不同的具体要求。
如对糕点类加工作坊,着重加强对超标准加“着色剂”、“保鲜剂”等进行监管;对早点油条小作坊着重加强对“地沟油”的监管。
三是充分发挥专项整治行动的作用,职能部门的监管运行机制要适应不同的经营特点和市场运行规律。
如节日期间重点加强对粮油、节日食品类的监管,夏季要重点加强对饮料制售类的监管等。
(四)政府给力,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协调组织作用。
一是政府规划建设特色饮食一条街。
恩平特色小食品种多样,在江门乃至广东都也有一定的影响,发展恩平旅游业,建设恩平特色的饮食一条街无疑可以成为促进恩平旅游业发展的一个有利条件,且流动食品摊贩,历来是监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建设恩平特色饮食一条街,积极引导流动摊贩入场,通过采取低价出租、免收税费等优惠措施,解决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散、乱、差的问题。
二是建立健全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数据库。
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工商、质检、卫生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商品摊贩的普遍建档。
并认真落实信息通报制度,加强数据的分析和汇总,引导帮扶和督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改善经营条件,依法取得相关证照。
(办公室吴炳琼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