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题报告论劳动合同的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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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论文题目论劳动合同的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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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题的理论意义与实际意义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在符合法定的条件下,用人单位单方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有效或者无效的劳动合同,以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正是因为用人单位是社会中利用劳动力最主要的主体,我国《劳动合同法》赋予了用人单位这一重要的权利以确保用人单位通过对用工自主权的调节,使得劳动力资源得以的自由流动和合理配置,最终实现国家劳动力政策的预定目标,促进经济的稳定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实践中用人单位在行使法律赋予的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权利时存在诸多问题,一方面表现为我国《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文本身存在不足,另一方面主要是因为用人单位出于自身经济利益的考虑可能会滥用单方解除权,而相关法律对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性条款本身也存在较多的不足。针对于此对于该课题进行了相关的研究,以期能够完善完善我国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能够更好的保障员工的合法的权益,具有一定的现实的意义。

二、论文综述

国内外有关的学者对于劳动合同的解除进行了相关的研究,并且取得了一定的研究的结果,具体的研究的结果如下所示:

(一)国内研究现状

范艳(2018)认为:雇佣单位仅仅是名义上的雇佣方,并不使用劳动者的劳动力,劳动者与派遣单位之间处于分离的关系,在劳动者完成了自身的劳动工作后,如果产生关于劳动的争议,需要和派遣单位以及用工单位协商进行处理。因为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只是单纯的用工关系,而无实质的用工协议,所以不能进行单方面的合同解除。

李王超(2018)协议解除的对象,应当包括之间解除的合意,也应当包括用工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的考虑,用工单位从自身扮演的角色出发,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本无可厚非,但是用工单位滥用这种合同的解除权,会使被派遣劳动者利益遭受损失。从派遣劳动者的角度进行考虑,实现这种利益的均衡,必须考虑到协议解除主体的责任,在用工单位行使这种权利的时候,需要进行考虑。

刘珊(2018)用人单位的原因而产生争议,需要支付相应的补偿。协议解除的动议应该是用工单位进行协商来执行的,代表的是用工单位的单方意志,协议解除的提出应该考虑的是劳动者的利益。

(二)国外研究现状

Karsten Giese(2015)认为:防止用工单位任意地利用自身的优势地位来实现对于劳动者的使

用,也防止用工单位利用信息的不对称来实现对于劳动者的使用。将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中的地位进行衡量,找出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表现的真实信息,通过被派遣劳动者的真实表现,进行被派遣劳动者的真实表现评分。

Becky Roselius Haney(2008)认为:企业形式改革的过程中,内部劳动关系也更加复杂化和多样化,用工制度也在原有的基础上产生重要变化,劳动雇佣以及用工制度等领域中均出现各种新问题和新情况,如果劳动合同的总体签订率低,则容易造成合同短期化,用人单位无法有效地巩固劳动关系,并且劳动者自身的合法权益也无法得到有效保障,长此以往,则严重影响劳动合同稳定性与和谐行。

虽然国内外有关的学者对于劳动合同的解除问题进行了相关的研究,虽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研究的成果,但是在从单位方面进行研究比较匮乏,所以对于该课题进行了相关的研究。

三、论文提纲

1引言

1.1研究背景

1.2研究意义

2相关理论概述

2.1解除劳动合同的涵义

2.2解除劳动合同的特征

2.3劳动合同解除的程序

2.4劳动合同解除的方式

2.4.1当事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2.4.2劳动者自行解除劳动合同

2.4.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3解除劳动合同中存在的问题

3.1用人单位滥用法定解除条款

3.2用人单位不当行使单方解除权

3.3缺乏对解除异议制度及其救济条款的规定

4解除劳动合同问题的完善建议

4.1完善情势变更制度的规定

4.2完善用人单位单方解除权行使的规定

4.3完善劳动者解除异议制度

总结

参考文献

致谢

四、与选题相关的主要参考文献

[1]范艳.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与完善[J].法制博览,2018(21):189.

[2]李王超.劳动合同的解除以及离职补偿问题的思考[J].现代国企研究,2018(12):160.

[3]刘珊.劳动合同协议解除制度的漏洞及其填补——以黄彩嫦诉日广电子厂案为例[J].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19(02):92-97.

[4]徐骥. 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立法完善[D].江西财经大学,2018.

[5]雷蕾.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研究[D].安徽大学,2018.

[6]刘镇.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赔偿金支付要件之“违法性”[J].中国劳动,2017(12):68-74.

[7]梁振宇.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认定[J].中国劳动,2017(11):74-76.

[8]余朝阳.劳动者行使单方解除权之法律责任[J].中国劳动,2017(07):35-39.

[9]毛亚枫.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合同解除事由的法律效力[J].天津市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7,31(01):24-27.

[10]龚琪. 小微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与对策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17.

[11]The psychological contract in Chinese-African informal labor relations[J] . Karsten Giese,Alena Thiel. The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 . 2015 (14)

[12]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Labor Market Structure and Clergy Compensation in Protestant Denominations[J] . Becky Roselius Haney. Atlantic Economic Journal . 2008 (1)

五、论文写作进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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