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顶板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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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顶板安全管理制度

矿井顶板安全管理制度

矿井顶板安全管理制度
是指为保障矿井生产中顶板的安全稳定,保护矿工的生命安全,制定的一套安全管理制度。

以下是一个矿井顶板安全管理制度的示例:
1. 建立顶板监测系统,监测矿井顶板的状况,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2. 定期进行顶板巡检,发现有问题的顶板区域及时进行处理,如加固、支护等。

3. 矿井进入前,对工作面顶板进行详细检查,确保其稳定可靠。

4. 严禁在有顶板危险区域工作,必要时设置警示标识和隔离设施。

5. 密切关注顶板下沉和裂缝等变形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防止发生顶板塌落事故。

6. 进行顶板支护工作时,使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支护材料和设备,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技术规范操作。

7. 对顶板支护设备和材料进行定期检测和维修,确保其良好的使用状态。

8. 建立矿井顶板事故的报告与调查制度,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认真调查分析,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措施。

9. 进行顶板安全培训,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他们能够正确应对顶板安全事故。

10. 加强顶板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落实顶板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

2024年顶板事故预防制度

2024年顶板事故预防制度

2024年顶板事故预防制度引言:顶板事故是指在采煤过程中,煤矿井巷内的煤岩压力超过其承受能力而发生的事故。

此类事故不仅会造成矿工生命财产的损失,还会给煤矿企业和社会带来巨大的影响。

为了提高矿工的安全保障水平,减少顶板事故的发生,制定一套完善的预防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本文旨在探讨2024年顶板事故预防制度,从机械设备、技术手段、管理制度三个方面进行具体阐述。

一、机械设备1. 新一代顶板支护设备的研发与推广与传统的木塞式支护相比,新一代的顶板支护设备具有更好的抗压性能和更高的稳定性。

在2024年,煤矿企业应该加大对新一代顶板支护设备的研发和推广力度,为矿工提供更安全的工作环境。

2. 自动化监测系统的应用通过科技手段,煤矿井巷内顶板的变化情况能够实时监测到,从而及时预警。

煤矿企业应当在2024年配备和使用自动化监测设备,并建立一套科学的监测管理系统,以帮助矿工及时评估顶板的稳定性。

3. 质量监控体系的建立顶板事故的发生往往与设备的质量有关。

因此,在2024年,煤矿企业应建立和完善顶板支护设备的质量监控体系,确保设备达到国家标准,并进行定期的检测和维护。

二、技术手段1. 适当的矿山覆岩厚度控制2024年,煤矿企业应在采煤工作面的规划中,合理控制矿山覆岩的厚度,以防止顶板过度压力。

通过科学的测量方法和合理的规划,确保煤矿井巷内的煤岩压力在可承受范围之内。

2. 确定合理的采煤工艺和支护措施合理的采煤工艺和支护措施是预防顶板事故的重要手段。

在2024年,煤矿企业应制定出一套科学且适用的采煤工艺和支护措施,以最大程度地减少顶板事故的发生。

3. 人工智能在顶板事故预警中的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在矿山安全领域有较大的应用潜力。

煤矿企业应在2024年加大对人工智能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力度,利用人工智能算法对顶板变形进行实时监测和预警,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三、管理制度1. 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对于提高矿工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至关重要。

煤矿顶板安全管理制度

煤矿顶板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保障矿工生命安全,防止顶板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2.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顶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3. 强化责任,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制。

4. 加强技术管理,提高顶板管理水平。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矿成立顶板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矿顶板安全管理工作。

2. 矿总工程师负责顶板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

3.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顶板安全日常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本制度的执行。

4. 采掘区队负责本区队顶板安全管理,落实责任制。

四、顶板安全管理措施1. 顶板调查及评估(1)定期开展顶板调查,了解顶板情况。

(2)对采掘工作面顶板进行评估,确定顶板等级。

2. 顶板支护设计(1)采掘工作面必须编制顶板支护设计,报矿总工程师审批。

(2)支护设计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标准要求。

3. 顶板支护施工(1)严格按照支护设计进行施工,确保支护质量。

(2)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顶板观测及监控(1)建立顶板观测系统,实时监测顶板变化。

(2)对顶板变化进行预警,及时采取措施。

5. 顶板事故处理(1)发生顶板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

6. 顶板安全管理培训(1)定期开展顶板安全管理培训,提高矿工安全意识。

(2)加强对新入职矿工的顶板安全培训。

五、责任追究1. 对未严格执行顶板安全管理制度的单位或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 对发生顶板事故的单位或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本制度由矿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顶板安全管理制度

顶板安全管理制度

顶板安全管理制度1. 引言顶板是矿井开采作业中最重要的安全屏障之一。

为了确保顶板安全,减少事故和人员伤亡的发生,制定了本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的目标是规范和管理顶板的安全措施,确保矿井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2. 适用范围本顶板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矿井开采作业过程中顶板管理的全过程。

3. 安全责任3.1 矿井管理层矿井管理层负有最终安全责任。

他们应确保顶板管理程序的执行,并提供必要的资源和培训,以确保矿井人员有能力有效地执行顶板管理措施。

3.2 领导人员领导人员在矿井中具有关键作用。

他们应带头执行并推广安全管理制度,并且要时刻关注顶板管理情况,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安全问题。

3.3 矿工每位矿工都应具备顶板安全的基本知识,并按照规定执行顶板安全措施。

他们有责任及时报告顶板变形、裂缝等异常情况,并参与矿井安全管理的改进。

4. 顶板评估和检测4.1 顶板评估在进行顶板管理之前,必须对顶板进行评估。

评估应包括但不限于顶板的厚度、强度、岩层倾角等指标,并结合历史数据进行综合分析,确定合理的顶板支护方案。

4.2 顶板检测顶板应定期进行检测,以及在特定情况下进行特别检测。

检测方法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地质雷达、超声波检测、岩层测量等,以确保顶板的稳固性和安全性。

5. 顶板支护5.1 支护方案根据顶板评估结果和工作条件,制定合理的顶板支护方案。

方案中应包括支柱种类、大小、布置以及固定和加固措施等内容。

5.2 支护材料和设备选择合适的支护材料和设备,并确保其质量符合相应标准。

支护材料和设备应经过质量检测,并在使用前进行检查和维护。

5.3 支护施工支护施工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

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和安全知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6. 员工培训为了保证员工对顶板安全管理制度的理解和应用,必须进行培训。

培训内容应包括顶板评估、检测方法、支护方案、应急处理等方面的知识和操作技能。

7. 事故应急处理在发生顶板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适当的措施保护人员的安全。

顶板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顶板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顶板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一、背景与目的顶板作为煤矿生产中极为重要的部分,其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为了保障矿工的人身安全,提高生产效率,减少事故风险,制定顶板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至关重要。

二、责任与权利1. 煤矿企业负有顶板安全管理的责任,应保障矿工的人身安全。

2. 煤矿企业应制定顶板安全管理制度,并确保其得到有效落实。

3. 煤矿企业应派出专人负责顶板安全管理工作,并给予其必要的权力和资源支持。

4. 煤矿企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顶板安全管理工作,并确保其合法合规。

三、顶板安全评估1. 煤矿企业应定期进行顶板安全评估,确保煤矿顶板的稳定。

2. 顶板安全评估应包括顶板地质学调查、实地勘探、模拟试验等内容。

3. 顶板安全评估结果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四、顶板支护1. 煤矿企业应根据顶板安全评估结果,科学设计顶板支护方案,并确保其落实。

2. 顶板支护包括钢支撑、锚索等技术手段,煤矿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支护方式。

3. 煤矿企业应加强对顶板支护材料和设备的质量监控,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五、顶板检测与监测1. 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顶板检测与监测系统,及时发现顶板安全隐患。

2. 顶板检测与监测应包括人工巡视、无损检测、远程监测等多种手段,并确保其准确可靠。

3. 煤矿企业应制定顶板检测与监测计划,并按计划进行检测与监测工作。

六、顶板排水与防渗1. 煤矿企业应确保井下排水系统的畅通,及时排除积水,减少顶板的水负荷。

2. 煤矿企业应采取措施防止地下水渗透,如加密喷浆、封闭矿井等。

3. 煤矿企业应及时排查和修复顶板渗水点,防止渗水导致顶板失稳。

七、顶板事故应急处理1. 煤矿企业应制定顶板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2. 顶板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应包括事故报警、救援措施、伤亡事故处理等内容。

3. 煤矿企业应确保应急救援队伍的人员熟悉预案,能够熟练应对各种顶板事故。

八、顶板安全培训1. 煤矿企业应定期组织顶板安全培训,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煤矿企业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煤矿企业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煤矿企业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1、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开工前班组长必须对掘进工作面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准人员进入掘进工作面。

2、严禁冒险作业,空顶作业。

爆破后最大空顶距离不得超过1.9m,空顶距离超过0.3m时,必须使用好临时支护。

3、打锚杆眼前,班组长要组织职工首先敲帮问顶,详细检查工作地点顶帮岩石及支护情况,用不短于 1.2m的长柄工具摘除活石,加固支架。

处理活石时,必须在可靠的临时支护掩护下进行,不准空顶作业和冒险作业。

够棚距(锚距)时要及时使棚(打锚杆),不够时要使好临时支护。

临时支护使好后,必须对施工地点10m范围内的支护再进行全面加固,确实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并对所使用的钻眼设备进行检查。

4、在顶板破碎、压力大或地质变化带下作业时,缩小锚杆间排距为0.6m,打眼深度不超过0.8mo5、锚杆必须用机械或力矩扳手拧紧,确保锚杆的托盘紧贴巷壁。

6、每班安装的锚杆要在交接班时,由验收员用测力计进行测力验收,当班测定合格的锚杆必须由验收员记录于原始记录本中,存好备查,凡是锚固力达不到75KN/根的锚杆应当班补打,重新安装。

7、顶板锚杆在做拉力试验时,在被拉锚杆周围打设2〜3棵点柱顶牢顶板方可做拉力试验,做完拉力试验紧固好锚盘后方可回掉点柱。

8、安装的托盘要与围岩、煤帮接触严密,严禁在托盘后充填木片、罐子等杂物,托盘、螺母要上紧上牢,锚杆外露长度30〜50mm。

9、安装锚杆只能使用锚杆钻机进行安注,严禁直接采用砸投的方法将锚杆砸入锚固剂内。

10、锚固剂固化前,不要使杆体移位或晃动,尤其是在安装顶眼时更应该注意,锚杆安注后12min前不得给锚杆预紧力,更不能拧紧。

11、锚网喷支护巷道当过断层或顶板破碎严重、有冒落险情时,要首先在迎头外顶板完整处支设三架棚,使上前探支架和防倒铁路锹子后,方可采用架棚支护向前掘进,现场要备足不少于5架棚的物料。

12、施工现场应备好测力扳手或测力计,并正确进行拉力试验,施工过程中要保护好器材。

煤矿预防顶板冒顶的安全技术措施

煤矿预防顶板冒顶的安全技术措施

煤矿预防顶板冒顶的安全技术措施预防顶板事故使我矿平安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依据我矿井下实际平安状况,为了确保矿井生产平安,实现平安生产,正规生产和文明生产,特制定如下平安技术措施:(一)煤壁区的平安管理技术措施煤壁区是指采煤工作面靠煤壁的第一排支柱到煤壁之间的范围。

煤壁区常常因镶嵌或破裂顶板而发生局部冒顶。

尤其当煤壁留有伞檐发生片帮加大空顶后,更简单引起局部冒顶。

煤层的直接顶中,经常存在多组交裂隙,这很简单将直接顶分割成游离岩块,极易发生脱落。

在采煤机采煤或爆破落煤后,假如支护不准时,这类游离岩块简单突然冒顶,造成局部冒顶事故。

预防煤壁区局部冒顶应实行的措施主要包括:(1)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在开工前,班(组)长必需对工作面平安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认无危急后,才准工人进入工作面。

每个工作人员必需常常仔细检查工作地点的顶板、煤壁、支柱等状况,必需根据作业规程的规定准时支柱,全部支柱都必需架设坚固,严禁在浮煤或浮矸上架设支柱。

(2)严禁空顶作业。

炮采工作面要准时挂梁,不得在悬壁上再挂悬臂梁,破裂顶板要使梁窝超前挂梁或支设超前托梁;机采工作面挂梁不得落后机组10米,停机后要准时紧跟挂梁,要求端面距≦300㎜,机道梁端至煤壁间冒顶高度不超过200毫米;(3)炮采工作面应采纳对顶板震惊较小的毫秒雷管爆破,同时合理布置炮眼,适当掌握装药量,缩小分段爆破距离,坚固架设支柱,严防崩倒支柱,崩倒支柱要马上重新架设好。

在正常状况下,贴帮柱的柱距不得大于基本柱柱距的1倍,顶板破裂时要加密贴帮柱。

翻打贴帮柱时,要严格根据先打后翻得原则进行,确保霍煤人员在支柱爱护下进行作业。

初次放顶及周期来压期间等状况下,贴帮柱应比正常状况加密。

(4)机采工作面支护形式宜采纳交叉梁直线柱布置,提高端面支护阻力,缩小梁端距宽度,必要时支设贴帮柱。

初撑力。

(二)上、下出口及端头的平安技术措施(1)工作面上、下顺槽在回采前已提前掘出,其顶板在掘进过程中已经受了初次松动,因此开头回采后,上、下出口及端头受采动影响,顶板进一步受到松动破。

矿井顶板安全管理制度模版

矿井顶板安全管理制度模版

矿井顶板安全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井顶板安全管理,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提高矿井生产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和非煤矿井的顶板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顶板安全管理是指对矿井顶板进行规范、科学、有效的监测、支护和治理,以及对矿工进行培训和管理的工作。

第四条顶板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以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辅,不断加强风险及隐患排查,实施早发现、早处理,确保矿井顶板的安全稳定。

第五条顶板管理工作应建立科学的制度,加强各级领导和职工的责任意识,提高矿井顶板安全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矿井顶板安全监测第六条矿井顶板安全监测应采用现代化的监测手段和技术设备,确保对顶板变形、裂隙、应力等进行可靠、准确、及时的监测。

第七条矿井顶板安全监测工作应按照监测计划进行,包括定期巡视、定点监测、现场观察等方式,确保监测结果真实可靠。

第八条监测数据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建立监测数据的管理系统,方便查询和分析。

第九条监测设备应定期检修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三章顶板支护和治理第十条顶板支护应根据煤层地质、顶板条件等因素,采用适合的支护方式和设备。

第十一条顶板支护设备的选择和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确保支护效果。

第十二条顶板支护工作应根据煤层变化及时调整,保持支护的稳定性。

第十三条顶板治理工作应定期进行,包括及时清理顶板垮落物,修复已经破损的顶板,防止坍塌事故发生。

第十四条顶板治理工作应以安全为前提,严禁在未确保顶板稳定的情况下进行其他工作。

第四章矿工培训和管理第十五条矿工培训应加强对顶板安全的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确保矿工对顶板安全有正确的认识和操作方法。

第十六条矿工人员应依法参加相关的培训,并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第十七条矿工管理应加强对矿工的监督和指导,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技术交流会议,及时传达有关顶板安全管理的信息。

第十八条矿工违反有关顶板安全管理制度的,应依法进行处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煤矿顶板安全管理培训教材

煤矿顶板安全管理培训教材

煤矿顶板安全管理培训教材第一章:煤矿顶板安全管理概述1.1 煤矿顶板安全管理的重要性煤矿顶板是指煤矿井下矿巷的顶部区域,其安全稳定对煤矿生产和工人安全至关重要。

本章将介绍煤矿顶板安全管理的背景和意义。

1.2 煤矿顶板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煤矿顶板安全管理涉及的法律法规不容忽视,这些规定为煤矿企业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和指导。

本章将介绍相关的法律法规。

1.3 煤矿顶板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煤矿顶板安全管理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以确保矿井内工人的安全。

本章将介绍煤矿顶板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煤矿地质条件与顶板控制技术2.1 煤矿地质条件对顶板稳定的影响煤矿的地质条件对顶板的稳定性有着重要的影响。

了解地质特征对于采取适当的顶板控制技术至关重要。

本章将介绍地质条件对顶板稳定的影响。

2.2 顶板控制技术的分类与应用煤矿中常用的顶板控制技术有很多种,根据不同的情况选择合适的技术对于保障矿工的安全非常重要。

本章将介绍顶板控制技术的分类与应用。

第三章:煤矿顶板安全管理措施3.1 顶板检查与监测顶板的检查与监测是保证顶板安全的重要手段,本章将介绍煤矿顶板的常见问题,以及检查与监测的方法与流程。

3.2 顶板支护与加固顶板支护与加固是确保煤矿顶板稳定的主要措施,本章将介绍常用的顶板支护与加固技术,并探讨其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3.3 紧急情况处理在煤矿顶板发生紧急情况时,正确有效的应急处理能够有效减少伤亡,并防止事态扩大。

本章将介绍煤矿顶板事故的紧急处理措施与方法。

第四章:煤矿顶板安全管理的培训要点4.1 煤矿顶板安全管理的培训目标煤矿顶板安全管理培训的目标是提高工人对顶板安全问题的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本章将明确煤矿顶板安全管理培训的具体目标与意义。

4.2 培训内容与方法培训的内容和方法直接影响培训的效果,本章将介绍煤矿顶板安全管理培训的内容安排和适宜的培训方法。

4.3 培训评估与反馈培训的作用只有通过评估与反馈才能得以确定,本章将介绍煤矿顶板安全管理培训的评估与反馈机制。

煤矿顶板安全风险评估

煤矿顶板安全风险评估

煤矿顶板安全风险评估
煤矿顶板是在矿井开采过程中,煤层上方的岩石层或覆岩层,它承受着来自上部岩石负荷、自重和矿井开采活动带来的应力。

因此,煤矿顶板安全风险评估是煤矿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以评估顶板的稳定性及存在的潜在危险,采取相应的措施保障矿工的安全。

煤矿顶板安全风险评估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工作面矿压评估:评估工作面的矿压状态,包括顶板、底板的变形和断层、岩层滑动等情况,以确定矿压大小及变形趋势。

2. 工作面开采影响范围评估:评估工作面开采活动对周围岩层的影响范围,包括岩层位移、断裂扩展等,以确定岩层的破坏程度和承载能力。

3. 顶板支护设计评估:对煤矿的顶板支护设计进行评估,包括支护材料、支护结构的合理性、支护参数的选取等。

4. 顶板监测评估:对煤矿的顶板监测系统进行评估,包括监测点布设、监测仪器的准确性、监测数据的及时性等。

5. 预警和应急处置评估:根据煤矿顶板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措施,以应对可能出现的顶板安全事故。

进行煤矿顶板安全风险评估有助于提高矿山的安全管理水平,
预防和减少矿山事故的发生。

同时,评估结果也为采取相应的安全预防和控制措施提供了科学依据。

煤矿顶板安全管理责任制

煤矿顶板安全管理责任制

煤矿顶板安全管理责任制
一、矿长:是对顶板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是采煤、掘进、维修等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技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具体负责顶板管理机构建立、人员配备、资金和装备的保障。

二、矿总工程师:对顶板管理在技术上负全部责任,是现场作业、技术指导的直接责任人。

三、生产副矿长:是现场作业、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实施的责任人,具体负责顶板管理的各项制度的建立,规程措施的制定和实施,组织有关人员对新工作面(投产前)进行验收和对回采工作初次放顶的组织管理工作。

四、安全副矿长:是现场管理安全监督、隐患排查、落实、复查的责任人,参与顶板管理方面的设计,规程措施的审查和现场实施方面监督和检查,按照规程要求经常深入现场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发现隐患时要切实履行职责、责令其停止作业、监督处理。

五、机电副矿长:是作业地点机设备管理的责任人。

六、其它工种人员:严格执行各工种岗位责任制,认真学习作业规程和补充措施,各工种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相关内容,严格按规程措施执行。

煤矿顶板事故预防措施

煤矿顶板事故预防措施

煤矿顶板事故预防措施煤矿顶板事故是指煤矿开采过程中发生的由于顶板松动导致的事故。

它是煤矿生产中常见的一种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往往会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为了有效地预防煤矿顶板事故的发生,煤矿企业应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提高煤矿工作者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并加强煤矿开采管理。

第一,加强煤矿顶板监测。

煤矿企业应配置专业的顶板监测设备,通过实时监测顶板的变形情况,及时发现和预警潜在的危险。

在矿井工作面和巷道等关键区域设置无线测力仪等设备,对顶板的支撑力进行实时跟踪和监控。

当顶板压力超过设定阈值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第二,加强煤矿顶板管理。

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科学的煤矿顶板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程序。

将煤矿顶板管理纳入日常生产管理之中,将顶板管理工作与安全生产管理相结合,形成科学、规范的工作流程和管理体系。

对煤矿巷道和工作面进行定期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同时,加强对煤矿工人的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三,合理设计和施工。

在煤矿开采过程中,应注意合理设计和施工,确保矿井的结构稳定性。

煤矿企业应委托专业的设计机构进行设计,确保矿井的支护结构能够承受预计的地压力和顶板压力。

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确保施工质量。

同时,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技术水平和质量意识。

第四,加强煤矿安全监管。

政府主管部门应加大对煤矿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煤矿企业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规范。

对于违规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严惩不贷,起到震慑作用。

政府还应加大对煤矿安全技术研究和推广的支持力度,推动煤矿安全技术的创新和应用。

总之,煤矿顶板事故的发生给矿山生产和工作者的生命财产带来巨大的危害。

为了避免这类事故的发生,煤矿企业需要从顶板监测、管理、设计和施工等方面采取一系列措施来预防事故的发生。

同时,政府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煤矿的监管和安全技术的研究推广,共同努力提高煤矿的安全生产水平,确保煤矿工作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煤矿顶板管理规定(4篇)

煤矿顶板管理规定(4篇)

煤矿顶板管理规定(____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煤矿顶板的管理,保障煤矿生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煤矿开采过程中的顶板管理,包括顶板的支护、巷道防治、检测和治理等内容。

第三条煤矿顶板管理应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手段。

第二章顶板支护第四条顶板支护是指对煤矿开采过程中的顶板进行支撑和加固,以防止顶板塌落和坍塌。

第五条煤矿在进行顶板支护时,应按照相关要求选择合适的支护材料和支护方式,保证支护的牢固和稳定。

第六条煤矿在进行顶板支护时,应加强顶板的预应力支护,提高支护的抗冲击能力。

第七条煤矿在进行顶板支护时,应采取适当的支护措施,保证支护的连续和密实。

第八条煤矿在进行顶板支护时,应注意选取合理的支护密度和支护方式,避免出现支护失效和周围岩体松散。

第九条煤矿在进行顶板支护时,应加强对支护材料的检测和验收,确保支护材料的质量和使用效果。

第十条煤矿在进行顶板支护时,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配合措施。

第三章巷道防治第十一条巷道防治是指煤矿开采过程中对巷道的支护和防治工作。

第十二条煤矿在进行巷道防治时,应根据巷道的大小、地质条件等确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第十三条煤矿在进行巷道防治时,应加强巷道的支护和加固工作,保证巷道的稳定和安全。

第十四条煤矿在进行巷道防治时,应做好巷道的防水、防火和通风工作,提高巷道的安全性和适用性。

第十五条煤矿在进行巷道防治时,应加强对巷道的检测和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巷道问题。

第十六条煤矿在进行巷道防治时,应建立健全巷道管理制度,加强对巷道设备和设施的维护和保养。

第四章检测与治理第十七条煤矿在进行顶板管理时,应加强对顶板的检测和治理工作。

第十八条煤矿在进行顶板检测时,应采用合适的检测方法和工具,对顶板的稳定性和安全性进行评估。

第十九条煤矿在进行顶板检测时,应重点关注顶板的裂隙和变形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置顶板问题。

顶板管理安全小常识

顶板管理安全小常识

顶板管理安全小常识顶板是煤矿中非常重要的地下设施,它是保证矿井安全和顺利生产的关键之一。

因此,顶板管理安全非常重要。

下面我将为大家介绍一些顶板管理的小常识,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顶板管理的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安全始终是顶板管理的最高准则,必须绝对重视。

2. 预防为主:通过科学合理的综合治理和预测预警等手段,预先排除顶板的安全隐患,避免事故的发生。

3. 综合治理:采取多种技术手段,包括地质预报、支护和加固等,全面提高顶板的稳定性和承载能力。

4. 依法治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顶板管理,确保各项管理措施的落实。

5. 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顶板管理机构和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力。

二、顶板管理的内容1. 地质预报:对矿井顶板进行详细的勘探和分析,预测顶板的性质和变化趋势,及时发现和预警顶板的不稳定性和危险隐患。

2. 支护与加固:根据地质条件和顶板的稳定性需求,采取适当的支护和加固措施,如锚杆支护、钢架支护、注浆加固等,强化顶板的承载能力。

3. 掌握煤层变形规律:了解煤层及顶板的变形规律,判断顶板的稳定性,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顶板失稳坍塌,造成事故。

4. 定期巡视检查:定期对矿井顶板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顶板的变形、开裂和松动等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隐患。

5. 改革施工方法:改变传统的开采方式,采用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减小对顶板的影响,降低顶板的变形和破坏。

6. 健全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突发情况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和应急措施,针对各种突发情况进行培训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三、顶板管理的常见问题及对策1. 顶板松动和裂缝: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顶板松动和裂缝等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支护措施,加强顶板的支撑能力。

2. 顶板垮落:对于发现的危险顶板进行紧急处理,提前采取支护措施,切断危险区域,确保人员安全。

3. 顶板冲击和突水:加强顶板下水检查和封堵工作,防止冲击和突水事故的发生。

4. 顶板下沉和凹陷:采取支护和加固措施,增强顶板的承载能力,减小顶板下沉和凹陷的发生。

顶板管理安全预想制度

顶板管理安全预想制度

顶板管理安全预想制度
顶板管理是煤矿安全管理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环,能够有效预防煤矿中的地质灾害事故。

为了保障顶板管理的安全,可以制定以下预想制度:
1. 顶板稳定评估制度:制定顶板稳定评估制度,根据不同地质条件和工作面进度要求,对顶板进行定期评估和检测,及时发现顶板变形、下沉等异常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固和支护。

2. 顶板监测制度:建立顶板监测系统,实时监测顶板的变形和应力变化情况,及时报警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可以采用现代化的监测设备,如测量仪器、传感器等,确保顶板的稳定性。

3. 预防性排查制度:建立定期的顶板预防性排查制度,对工作面上部的顶板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顶板的稳定。

4. 安全技术培训制度:制定完善的顶板管理安全培训制度,对矿工进行顶板灾害防范知识的培训,提高其顶板灾害防控能力和自救逃生技能。

5. 应急预案制度:制定完善的顶板灾害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分工和应急处置措施,在顶板灾害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应对和处置。

6. 定期演练制度:定期进行顶板灾害应急演练,提高矿工应对顶板灾害的应变能力和处置水平。

7. 顶板管理责任制度:明确各级负责人对顶板管理的责任,建立健全的顶板管理责任制度,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和顶板管理的有效性。

通过以上制度,可以提高顶板管理的安全预控能力,预防顶板灾害事故的发生,保障煤矿生产的安全。

煤矿顶板安全管理制度

煤矿顶板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顶板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顶板事故,保障煤矿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生产、辅助、地面设施及附属单位,所有从事与顶板安全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煤矿顶板安全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严格执行“监测监控、预报预警、防治结合、严格验收”的原则。

第四条煤矿顶板安全管理实行矿长负责制,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责任,加强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成立煤矿顶板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全矿顶板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顶板安全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负责制定煤矿顶板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负责组织顶板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3. 负责组织顶板事故的调查处理,总结事故教训,完善安全措施;4. 负责组织顶板安全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技能;5. 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顶板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职责:1. 通风区:负责通风系统管理,确保通风系统稳定,为顶板安全提供保障;2. 采煤区:负责采煤工作面的顶板管理,严格执行采煤工艺,确保顶板安全;3. 地测区:负责地质测量工作,为顶板安全管理提供依据;4. 机电区:负责矿井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5. 安监部门:负责顶板安全监督、检查、验收工作。

第三章顶板安全管理措施第八条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关于顶板管理的各项规定,加强对顶板状况的监测监控。

第九条定期对顶板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确保顶板安全。

第十条加强对采煤工作面的顶板管理,严格执行采煤工艺,确保顶板安全。

第十一条加强对矿井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减少设备故障对顶板安全的影响。

第十二条定期进行顶板事故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确保隐患消除。

矿体顶板的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矿体顶板的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矿体顶板的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矿体顶板的安全管理,保障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依据《煤矿安全法》、《矿山安全规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生产经营需要,适用于本矿体顶板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责任与义务1. 矿长是本矿体顶板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顶板安全管理制度,并确保其执行;2. 监理工程师负责矿体顶板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及监督工作;3. 项目经理是矿体顶板安全管理的具体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各项安全措施;4. 班组长是所带班组内的顶板安全责任人,负责组织和指导班组内的顶板安全工作;5. 矿工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矿体顶板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个人安全责任。

三、顶板管理要求1. 在矿体顶板工作区域,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明确警示矿工注意顶板安全;2. 若发现矿体顶板有异常迹象,如龟裂、下沉等,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做好标识,确保人员远离该区域;3. 矿工在作业过程中,发现移动性大、龟裂严重等危险情况应停止工作,并向班组长报告;4. 禁止私自拆除或撤离顶板支护装置;5. 严禁在矿体顶板下方堆放大量杂物,防止增加顶板负荷;6. 矿体顶板工作区应保持干爽,严防雨水浸泡,防止因水分进入导致的顶板负荷增加;7. 禁止使用对顶板具有破坏性的设备和工具。

四、顶板安全检查1. 项目经理应每班分派专人进行矿体顶板安全检查,确保检查的全面性和及时性;2. 安全检查人员应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检查,包括矿体顶板的稳定性、顶板支护装置的完好性等;3. 如发现顶板存在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临时限制人员进入该区域,并将情况报告给上级负责人;4. 安全检查结果应及时记录并上报,对存在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并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性。

五、事故应急处理1. 在发生矿体顶板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人员安全疏散;2. 不得私自行动,应按照预案组织疏散、抢救等工作;3. 矿长、监理工程师和项目经理应立即到达现场,指挥事故处理工作,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4. 对事故责任人要依法严肃追责,并进行事故原因的调查和分析,做好事故教训的总结和整改工作。

煤矿顶板安全管理规定正式版

煤矿顶板安全管理规定正式版

山西省煤矿顶板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煤矿顶板管理水平,有效预防顶板事故发生,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根据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巷道锚杆支护技术规范(GB/T35056-2018)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政策,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山西省境内从事井工煤矿生产和建设活动,应遵守本规定.第三条煤矿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顶板安全管理工作(de)第一责任人,对顶板管理工作负总责,负责建立健全顶板管理机构、配备相应(de)管理人员、制定顶板管理制度和顶板管理年度计划;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具体负责本单位顶板管理、技术管理工作.第四条煤矿应全面掌握本单位各煤层及顶底板岩性特征、矿压技术参数及其变化情况,分析其动态规律,不断总结学习顶板管理经验,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第五条煤矿要委托有资质(de)部门对开采煤层(de)围岩物理特性、岩石力学性质(抗拉、抗剪、抗压、岩性等)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检验报告,作为编制支护设计(de)依据.第六条采掘工作面必须编制有完善(de)作业规程,作业规程必须包含顶板管理相关内容,由煤矿总工程师组织会审并签字后贯彻执行.遇到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补充制定相应(de)安全技术措施.施工队组要组织对作业规程(de)学习、考试,所有作业人员要在学习记录表上签字,未经作业规程学习并考试合格者,不得安排作业.第七条煤矿编制(de)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必须包含顶板管理内容,并根据实际变化情况及时修改,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组织实施.第八条煤矿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顶板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理知识及方法(de)安全教育和培训,培训不合格(de),不得上岗作业.第九条煤矿顶板管理工作接受群众监督.从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当工作地点出现顶板险情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当险情没有得到处理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有权拒绝冒险作业.从业人员必须遵守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第十条煤矿必须建立顶板监测、巡查制度,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及围岩观测制度.第十一条煤矿发生顶板事故后,煤矿相关负责人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第二章掘进第一节一般规定第十二条掘进巷道作业规程编制前,地质部门应提供经矿总工程师批准(de)地质说明书,说明煤层赋存状况、顶底板岩性以及影响巷道施工(de)地质构造、应力情况,上下层对照关系及四周开采情况,水、火、瓦斯、煤尘等情况.第十三条井巷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会审.巷道支护形式应根据地质条件、巷道断面和形状、运输及通风要求、服务年限等合理选择.施工巷道地质条件发生变化难以确保安全施工时,要停止掘进,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技术人员重新确定支护形式并编制相应设计,必要时应由有资质(de)单位进行支护专项设计,根据设计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后,再进行施工.第十四条巷道开口、分岔、拐弯段、三角区及贯通处应避开构造及应力集中区,并采取加强支护措施.第十五条巷道贯通前必须制定贯通专项措施,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m前、其它巷道在相距20m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并且实行单头作业,保持停掘工作面支护完好和通风正常.贯通时,必须由专人现场统一指挥.贯通后必须停止采区内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第十六条煤矿要把好支护材料质量关,所用支护产品必须取得产品质量合格证,其中纳入安全标志管理(de)产品,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和强度检验报告,严禁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de)支护材料.第十七条严格按正规循环作业,禁止超循环作业.第十八条新掘巷道及硐室,应优先选择锚网(喷)支护.当存在围岩破碎、过断层、陷落柱等锚网(喷)支护不能发挥正常支护效用(de)地段,可采用其它支护形式.第十九条架棚巷道(de)支架与顶帮之间(de)空隙必须塞紧背实;砌碹巷道(de)碹体与顶帮之间必须用不燃物充填密实.遇顶板破碎、淋水,过断层、过老空区、高应力区等情况时,应加强支护.第二十条掘进工作面必须有可靠有效(de)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临时和永久支护距掘进工作面(de)距离,必须根据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和施工工艺在作业规程中明确,并制定防止冒顶、片帮(de)安全措施.第二十一条巷道永久支护严禁采用木棚或木支柱支护,特殊区段在锚网支护基础上,可采用木棚或木支柱临时补强支护.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de)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第二十二条在松软(de)煤(岩)层、流砂性地层或者破碎带中掘进巷道时,必须采取超前支护或者其他针对性(de)安全技术措施.第二十三条井巷揭煤前,应当探明煤层厚度、地质构造、瓦斯地质、水文地质及顶底板等地质条件,编制揭煤安全措施.第二十四条矿井主要井巷工程(井底车场巷道、机电硐室、主要运输大巷、总回风巷道)开工前,所编制(de)支护设计必须由煤矿总工程师组织论证并审批.第二节锚网(喷)支护第二十五条岩石巷道或半煤岩巷道优先采用综掘或光面爆破,巷道要成形规整,轮廓尺寸符合设计要求.第二十六条锚固形式应根据围岩条件合理选择.锚杆(索)必须根据设计进行施工,其施工工艺必须按锚杆支护技术规范进行,施工结束,由当班(de)验收员进行验收.第二十七条锚杆(索)(de)形式、规格、安设角度,混凝土强度等级、喷体厚度,挂网规格、搭接方式、联网形式,以及围岩涌水(de)处理等,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规程中明确.第二十八条锚索长度应根据巷道顶板煤岩层情况确定,必须把锚索锚固到稳定(de)顶板岩层中.当稳定岩层与巷道顶板距离过大时,锚索长度应超过自然平衡拱2m以上,锚固段长度不小于1m.第二十九条钻孔、锚杆、锚固剂直径要“三径”匹配合理,保证锚固力达到设计要求.第三十条锚杆(索)(de)安装必须按要求进行,锚固剂、锚杆(索)、托盘和螺母等构件(de)性能、强度、结构必须与设计锚固力相匹配.第三十一条支护时必须在完好有效(de)临时支护下进行,条件允许时顶、帮同时进行支护,否则,按先顶板,后两帮,先上帮后下帮(de)顺序进行支护.使用掘锚一体机等设备快掘施工时,顶帮可同时支护.第三十二条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对锚杆(索)进行逐根预紧,对于炮掘巷道,爆破后必须对工作面10米范围内(de)锚杆(索)进行查验,确保达标.发现有松动现象时进行二次预紧.第三十三条煤矿必须按要求进行锚杆拉拔试验,锚杆(de)拉拔力试验必须有安全措施并在永久支护下进行,且应设置安全距离,人员撤退到安全范围内,防止因锚杆杆体断裂或失效造成伤人.第三十四条锚喷巷道喷射混凝土前应检查帮、顶,撬掉浮石,并用水冲洗煤(岩)面,严格掌握混凝土配比和速凝剂(de)掺入量,喷层(de)厚度不得小于设计值(de)90%.第三十五条锚杆锚固力、锚索预紧力必须符合设计.对喷体必须做厚度和强度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第三十六条大断面巷道、硐室、交叉点应尽可能布置在稳定煤岩层中,保证锚固端锚入稳定岩层.同时,尽可能避开地质构造、应力集中等区域.第三十七条巷道出现失效(de)锚杆(索)时,要及时进行补打.第三十八条登高作业时必须设有牢固可靠(de)工作台,并有防止坠落(de)安全措施,施工人员作业前必须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第三节砌碹支护第三十九条砌体厚度、灰缝、砌筑砂浆配比、壁后充填均应符合设计要求.砌体基础必须找到实底上且基础深度不得少于单层砌体(de)高度.砌体工程不能一次施工完毕(de),在施工技术措施中必须明确砌体交接部分(de)具体施工方法.第四十条顶板破碎时应先挑掉危石并加前探支护.第四十一条若顶部出现高顶冒落,碹顶应先充填至顶,打紧背牢,严禁空帮空顶.处理高顶冒落要事先准备好充填材料,处理前应选好撤离路线.第四节架棚支护第四十二条掘进巷道接顶材料(de)数量、质量、排列、材料规格尺寸、网(de)搭接方式均必须在作业规程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中明确规定.第四十三条背板和充填材料(de)材质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第四十四条巷道架棚时,支架腿应当落在实底上;支架与顶、帮之间(de)空隙必须塞紧、背实.支架间应当设置牢固(de)撑杆或者拉杆,可缩性金属支架应当采用金属支拉杆,并用机械或者力矩扳手拧紧卡缆.倾斜井巷支架应当设迎山角;可缩性金属支架可待受压变形稳定后喷射混凝土覆盖.第四十五条支架腿窝深度在作业规程中要明确,施工时遇特殊情况必须采取防止支架腿滑移(de)措施.第四十六条设有永久水沟(de)巷道,掘砌水沟时,必须有防止棚腿失效(de)措施.第四十七条爆破前,靠近掘进工作面10m长度内(de)支架必须有防倒装置.放炮后,必须对放炮崩倒、崩坏(de)支架先行修复,修复支架时必须先检查顶、帮,并由外向里逐架进行;迎头作业必须在超前支护或临时支护下作业.第五节井筒第四十八条井筒支护设计必须以井筒检查孔地质资料为依据.第四十九条开凿平硐、斜井和立井时,应避开可能发生围岩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de)区域,井口与坚硬岩层之间(de)井巷必须砌碹或者用混凝土砌(浇)筑,并向坚硬岩层内至少延深5m.在山坡下开凿斜井和平硐时,应避开可能发生围岩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区域,井口顶、侧必须构筑挡墙和防洪水沟.第五十条位于地震烈度为7度及以上地区,或处于表土段不稳定岩层时,风硐及安全出口和井筒上段30m以内井壁必须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第五十一条新掘(de)立井井筒,当井筒直径大于3.5m时,基岩段初次支护优先采用锚喷支护,永久支护采用混凝土砌碹或钢筋混凝土砌碹(de)支护方式,混凝土砌碹厚度不得小于300mm.第五十二条立井井筒穿过冲积层、松软岩层或者煤层时,必须有专门措施.采用井圈或者其他临时支护时,临时支护必须安全可靠、紧靠工作面,并及时进行永久支护.建立永久支护前,每班应当派专人观测地面沉降和井帮变化情况;发现危险预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进行处理.第五十三条立井井筒穿过预测涌水量大于10m3/h(de)含水岩层或者破碎带时,应当采用地面或者工作面预注浆法进行堵水或者加固.注浆前,必须编制注浆工程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第五十四条延深立井井筒时,必须用坚固(de)保险盘或者留保护岩柱与上部生产水平隔开.只有在井筒装备完毕、井筒与井底车场连接处(de)开凿和支护完成,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保险盘或者掘凿保护岩柱.第五十五条立井锁口施工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采用冻结法施工井筒时,应当在井筒具备试挖条件后施工.(二)风硐口、安全出口与井筒连接处应当整体浇筑,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三)拆除临时锁口进行永久锁口施工前,在永久锁口下方应当设置保护盘,并满足通风、防坠和承载要求.第五十六条立井永久或者临时支护到井筒工作面(de)距离及防止片帮(de)措施必须根据岩性、水文地质条件和施工工艺在作业规程中明确.第五十七条斜井、平硐基岩段优先采用锚喷支护,局部围岩破碎地段可采用架设U型棚等支护形式.第五十八条斜井 (巷)施工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明槽开挖必须制定防治水和边坡防护专项措施.(二)由明槽进入暗硐或者由表土进入基岩采用钻爆法施工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三)施工15°以上斜井 (巷)时,应当制定防止设备、轨道、管路等下滑(de)专项措施.(四)由下向上施工25°以上(de)斜巷时,必须将溜矸(煤)道与人行道分开.人行道应当设扶手、梯子和信号装置.斜巷与上部巷道贯通时,必须有专项措施.第五十九条采用反井钻机掘凿暗立井、煤仓及溜煤眼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扩孔作业时,严禁人员在下方停留、通行、观察或者出渣.出渣时,反井钻机应当停止扩孔作业.更换破岩滚刀时,必须采取保护措施.(二)严禁干钻扩孔.(三)必须制定处理堵孔(de)专项措施.及时清理溜矸孔内(de)矸石,防止堵孔.严禁站在溜矸孔(de)矸石上作业.(四)扩孔完毕,必须在上、下孔口外围设置栅栏,防止人员进入.第六节主要巷道及硐室第六十条开拓巷道不应布置在软弱地层和富水性较强(de)地层中,不宜沿断层布置,并应避开活动断层和应力集中区.第六十一条近水平多煤层矿井各分组大巷宜垂直重叠布置,避开应力集中区域.第六十二条布置在自燃、容易自燃煤层中(de)开拓巷道,应采用封闭式不燃性材料支护.第六十三条围岩条件差或巷道断面大,采用单一支护不合适时,应采用联合支护.第六十四条底板松软、有底鼓(已阻碍运输和行人、妨碍矿井通风)(de)巷道,应采用全断面支护.第六十五条硐室支护需充分考虑其服务年限,对于井底永久硐室,服务年限大于20年(de)硐室,必要时采用联合支护方式.第六十六条大断面(S>15m2)硐室施工、交岔点施工时必须有专门安全技术措施,措施中对顶板管理要有专项规定.第六十七条矿井应根据水仓服务年限、围岩特性等,科学合理(de)选择水仓(de)支护方式.第七节特殊条件下(de)顶板管理第六十八条掘进工作面过断层、陷落柱等地质构造时,应遵守下列规定:(一)掘进工作面过断层、裂隙带、陷落柱等地质构造段前,必须加强掘进地段(de)地质调查工作,根据所掌握(de)地质资料,及时制定具体(de)施工方法和安全措施.(二)在破碎带中掘进,尽可能缩短围岩暴露时间,减小顶板出露后(de)挠曲离层,提高顶板(de)稳定性.(三)掘进工作面临近断层或穿断层时,巷道支护应采用锚网(喷)联合支护方式.必要时要配合架棚支护,并编写专项措施.(四)在顶板岩性突变地段,要及时采取可靠措施支护突变带顶板.对离层伞檐状围岩要及时敲掉.(五)掘进工作面过断层期间,施工人员必须仔细检查顶板和帮部围岩支护情况,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及时凿掉顶帮(de)危矸活岩,严禁空顶作业.第六十九条掘进工作面过空巷时,应遵守下列规定:(一)掘进工作面在过空巷以及与空巷贯通前(后)10~15m范围内必须采取加强支护措施,缩小循环进度,减小空顶距,降低顶板垮落和煤壁片帮(de)危险.(二)掘进工作面过空巷期间,要切实采取安全、可靠、有针对性(de)临时支护方式,并在安全技术措施中详细进行规定.(三)掘进工作面从空巷下方通过时,若空巷底板与掘进巷道顶板之间煤岩体较薄,不能满足正常锚网支护时,可采用架金属棚或浇筑混凝土等其它安全可靠(de)支护方式通过.(四)若掘进巷道沿着空巷掘进,应先将空巷维护好,确保巷道安全使用.若掘进巷道与空巷小角度相交贯通,应对空巷和掘进巷道贯通点附近变薄(de)煤壁进行刷扩并加固处理,避免薄煤壁压力增大引起支护体失效.(五)掘进工作面跨过下层空巷时,若掘进巷道底板与空巷顶板之间煤岩体较薄,没有足够底板承压强度,必须加强支护或采用合理(de)方式填满、填实,保证底板强度满足掘进机组等设备安全通过.(六)掘进工作面过空巷前,必须提前查明空巷内积水、积气情况.第八节井巷维修和报废第七十条矿井必须制定井巷维修制度,加强井巷维修,保证通风、运输畅通和行人安全.第七十一条井筒大修时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维修井巷支护时,必须有安全措施.严防顶板冒落伤人、堵人和支架歪倒.扩大和维修井巷时,必须有保证人员撤退(de)出口.独头巷道维修时,必须保证通风安全并由外向里逐架(排)进行,严禁人员进入维修地点以里,严禁分段同时作业.撤掉支架前,应当先加固邻近作业地点(de)支架.架设和拆除支架时,在一架未完工之前,不得中止作业.撤换支架(de)工作应当连续进行,不连续施工时,每次工作结束前,必须接顶封帮.维修锚网井巷时,施工地点必须有临时支护和防止失修范围扩大(de)措施.维修倾斜井巷时,应当停止行车;需要通车作业时,必须制定行车安全措施.严禁上、下段同时作业.更换巷道支护时,在拆除原有支护前,应当先加固邻近支护,拆除原有支护后,必须及时除掉顶帮活矸和架设永久支护,必要时还应当采取临时支护措施.在倾斜巷道中,必须有防止矸石、物料滚落和支架歪倒(de)安全措施.第七十二条修复旧井巷时,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当瓦斯积聚时,必须按规定排放,只有在回风流中甲烷浓度不超过1.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空气成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三十五条(de)要求时,才能作业.第七十三条从报废(de)井巷内回收支架和装备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第七十四条报废(de)巷道必须封闭.报废(de)暗井和倾斜巷道下口(de)密闭墙必须留泄水孔.第七十五条报废(de)立井应当填实,或者在井口浇注1个大于井筒断面(de)坚实(de)钢筋混凝土盖板,并设置栅栏和标志.报废(de)斜井(平硐)应当填实,或者在井口以下斜长20m处砌筑一座砖、石或者混凝土墙,再用泥土填至井口,并加砌封墙.第七十六条报废(de)井巷必须做好隐蔽工程记录,并在井上、下对照图上标明,归档备查.第三章回采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七十七条开采前,跟班队(组)长、安全员必须对工作面顶板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准人员进入工作面.第七十八条回采过程中严禁任意扩大和缩小设计确定(de)煤柱.采空区内不得遗留未经设计确定(de)煤柱.第七十九条采煤工作面所有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超前压力影响范围内必须加强支护,且加强支护段巷道长度不得小于20m.综采工作面此范围内(de)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8m,安全出口人行道宽度不少于0.8m,其他采煤工作面此范围内(de)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6m.安全出口和与之相连接(de)巷道必须设专人维护,发生支架断梁折柱、巷道底鼓变形时,必须及时处理.第八十条不同煤层或同一煤层(de)临近区域内同时进行采掘作业,必须保持一定安全距离,避免造成应力叠加.相邻矿井、相邻采区之间应当避免开采相互影响.第二节支护第八十一条采煤工作面支护形式应与顶板条件相适应,并在作业规程中对支护强度进行校验作出明确规定.工作面液压支架初撑力不低于额定值(de)80%.液压支架(de)支护参数应与工作面采高和顶板条件相适应.严格控制采高,严禁采高大于支架(de)最大有效支护高度.当煤层变薄时,采高不得小于支架(de)最小有效支护高度.第八十二条采煤工作面基本架应选用同一型号液压支架.第八十三条采煤工作面必须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第八十四条采煤工作面遇顶底板松软、破碎或者过地质构造、老空区、冒顶区、煤柱及应力集中区等,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第八十五条加强采煤工作面巷道日常巡查,发现顶板破碎、支护失效、底鼓、两帮回缩等影响设备正常运转和安全生产,以及影响行人、设备安全间距(de),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回采工作面进行卧底、刷帮、更换支护等维修作业必须制定专门安全技术措施.第八十六条工作面上下端头处三角区(工作面煤壁与巷道交叉处)必须采取措施加强管理,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工作面上下端头隅角区应在切顶线支设密集支柱,严禁超前回柱.第八十七条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必须在工作面设计中明确矿山压力(de)监测和控制措施.(二)运送、安装和拆除综采设备时,必须制定包括顶板管理内容(de)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三)工作面支架间(de)煤、矸必须清理干净.倾角大于15°时,液压支架必须采取防倒、防滑措施;倾角大于25°时,必须有防止煤(矸)窜出刮板输送机伤人(de)措施.(四)液压支架必须接顶严实.顶板破碎时必须超前支护.在处理液压支架上方冒顶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五)采煤机采煤时必须及时移架.移架滞后采煤机(de)距离,应当根据顶板(de)具体情况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超过规定距离或者发生冒顶、片帮时,必须停止采煤.(六)当采高超过3m或者煤壁片帮严重时,液压支架必须设护帮板,应有防片帮措施.当采高超过4.5m时,必须采取防片帮伤人措施.(七)工作面两端必须使用端头支架或者增设其他形式(de)支护.(八)处理倒架、歪架、压架,更换支架,以及拆修顶梁、支柱、座箱等大型部件时,必须有安全措施.(九)在工作面内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有保护液压支架和其他设备(de)安全措施.第八十八条采用放顶煤开采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矿井第一次采用放顶煤开采,或者在煤层(瓦斯)赋存条件变化较大(de)区域采用放顶煤开采时,必须根据顶板、冲击地压等地质特征和灾害危险性进行可行性论证和设计,并由煤矿组织行业专家论证.(二)针对煤层开采技术条件和放顶煤开采工艺特点,必须制定顶板支护、初采和工作面收尾等安全技术措施.(三)放顶煤工作面初采期间应当根据需要采取强制放顶措施,使顶煤和直接顶充分垮落.(四)采用预裂爆破处理坚硬顶板或者坚硬顶煤时,应当在工作面未采动区进行,并制定专门(de)安全技术措施.严禁在工作面内采用炸药爆破方法处理未冒落顶煤、顶板及大块煤(矸).(五)严禁单体支柱放顶煤开采.(六)坚硬顶板、坚硬顶煤不易冒落,且采取措施后冒放性仍然较差,顶板垮落充填采空区(de)高度不大于采放煤高度(de),严禁采用放顶煤开采.第八十九条分层开采工作面必须合理确定分层高度,严禁超高回采.。

矿体顶板的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矿体顶板的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矿体顶板的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矿体顶板的安全管理,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矿井生产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具有矿体顶板的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其他开采矿山。

第三条矿体顶板的安全管理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矿山安全生产规程的要求,制定合理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加强对矿体顶板的日常检查和维护。

第四条矿山企业要建立健全矿体顶板安全管理机构,制定顶板安全管理责任制。

第五条对矿体顶板的安全管理应实行全员参与、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

所有人员都有安全生产的义务和责任。

第六条建立矿体顶板安全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顶板安全隐患。

第二章矿体顶板的风险分析与评估第七条矿体顶板的风险分析与评估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通过观察、检测、测量等方式,分析矿体顶板的稳定性。

第八条矿体顶板的风险分析与评估应包括地质情况调查、岩石力学性质测试、顶板结构研究等内容。

第九条矿山企业应将矿体顶板的风险分析与评估结果,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三章矿体顶板的日常检查与维护第十条矿山企业应建立科学、规范的矿体顶板日常检查与维护制度,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第十一条矿体顶板的日常检查工作应由专职人员或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负责,并及时将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和汇报。

第十二条矿体顶板的日常检查内容应包括:测量矿体顶板的变形情况、观察和记录矿体顶板及周围岩石的变化、检查支撑系统的状况等。

第十三条矿体顶板的维护工作应根据检查结果,制定相应的维护方案,并安排专人进行维护作业。

第十四条矿体顶板的维护工作应包括:对矿体顶板及支撑系统进行修复、更换老化支撑材料、消除顶板隐患等。

第十五条矿体顶板的检查和维护过程中应注意人员的安全,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四章突发事故应急处理第十六条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

第十七条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应包括:事故现场的安全疏散、事故原因的调查分析、顶板稳定性的评估、事故处理措施的制定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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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掘进工作面,不采用前探梁支护,控顶距离大, 易发生冒顶事故。对采用棚子支护的掘进工作面, 爆破前,如果支架不实行十连锁也会由于爆破打倒 棚子而引起冒顶事故。 4、人为因素的影响。 在冒顶事故中,人的违章操作占极大比例。其主要 表现在对工作不负责任、不按规定控制顶板、盲目 蛮干、侥幸心理、缺乏安全意识、麻痹大意等方面。 以上各种违章行为大都发生在节、假日及矿井停产 检修前后。

五、易发生冒顶的地点

1、采煤工作面易冒顶的地点 ★采煤工作面易发生冒顶的地点可概括为“一道、一线、两出口”。 ★ “一道”:是指采煤工作面机道。机道上方支护力相对较小, 加之若煤壁片帮及破煤后顶板支护不及时,顶板失去控制,极易发 生局部冒顶。如果局部冒顶处理不及时,还会发展为大冒顶事故。
三、顶板事故预兆时候的应急处理
具体措施为: 1、迅速撤离到安全地点; 2、遇险时要靠煤帮贴身站立或到木剁处躲避; 3、感觉到顶板掉渣时,不要抬头观察,迅速躲避 后观察; 4、发现鸡窝顶时,要及时挑下,挑不下时必须做 临时支护。
四、冒顶的原因
井下采掘工作面发生冒顶的原因很多,也比较复杂, 但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一、顶板事故的分类
(一)、煤矿顶板事故总的分为:采场顶板事 故及巷道顶板事故。
1、采场 ①绝大多数发生在使用单体支柱和木支柱工作面约占 93%;②由直接顶造成的事故约占93%,老顶造成的 事故约占7%;③局部冒顶70%,大型垮落30%;④ 机炮道26%,放顶线15%,上下两口15%,其他44%。 2、巷道 掘进头占48%,交叉点43%,其他9%。掘进头和交 叉点是防治重点。
3、基本顶(老顶)
指位于直接顶或煤层之上,通常为厚 度及岩石强度较大、难于垮落的岩层。 常有砂岩、砾岩、石灰岩组成。 基本顶能维持很大的悬露面积而不随 直接顶垮落。基本顶垮落后会给采煤 工作面带来很大压力,如果工作面支 护不好,就会发生大面积冒顶伤人事 故。
二、采空区上方顶板的“三带”
采空区上方的岩层,按由下向上的顺序逐步冒落, 根据破坏特征及结构特点分为三个带:冒落带、 裂隙带、弯曲下沉带
第二节 煤矿顶板事故概况
引 言 ★世界主要产煤国家统计资料表明,冒顶事故总 数占井下事故的二分之一。 ★ “冒顶”即地下开采中,上部矿岩层自然塌落 的现象。是由于开采后,原先平衡的矿山压力遭 到破坏而造成的。采煤工作中有时有计划地放落 上部煤层,也称为冒顶。 ★“片帮” 指矿井作业面、巷道侧壁在矿山压力 作用下变形,破坏而脱落的现象。 ★采场支架对顶板应能支得起、稳得住、护得好。
(二)、按发生事故的力学原因分三类:压垮型 冒顶;推垮型冒顶;漏垮型冒顶。 压垮型冒顶:由垂直于层面方向的顶板力压坏采 场支架而导致的冒顶。 推垮型冒顶:由平行于层面方向的顶板力推倒采 场支架而导致的冒顶。 漏冒型冒顶:是因已破碎顶板没有得到有效防护 受重力作用冒落而导致的冒顶。

(三)、按冒顶发生的地点可分为:采煤工作面 冒顶即发生在采煤工作面的顶板事故;掘进巷道 冒顶即发生在掘进工作面的顶板事故。维修巷道 冒顶即发生在维修巷道的顶板事故。 (四)、按冒顶范围分为两类:大面积冒顶(一 次伤亡3人以上);局部冒顶(一次伤亡1-2人)。
第一节、采场顶板活动规律
一、煤层的顶底板 位于煤层上面或下面的岩层分别称为煤层的 顶底板。 根据顶底板的坚硬程度及距煤层的距离,可 把其分为以下几类:
伪顶 顶板 直接顶 底板 老底
2018/10/26
直接底
基本顶
煤 层 顶 底 板 岩 层
1
2
3 4 5
1、基本顶;2、直接顶;3、伪顶;4、煤层;5、底板岩层

二、冒顶事故的预兆:
1、发出响声(岩层下沉断裂,支架发出响声) 2、掉碴; 3、片帮煤增多; 4、顶板出现裂缝增多; 5、顶板出现脱层。用“敲帮问顶”的方法检查顶
板,如果发出的声音清脆,表明顶板完好;如果发 出“空空”的响声,说明上下岩层之间已经脱离。 6、漏顶,形成棚顶托空;(空顶作业)
7、瓦斯涌出量增加。 8、顶板的淋头水量加大。
1、伪顶是在煤层之上、紧贴煤层的一层松软岩层,
一般厚度0.3~ 0.5 m。当煤层被采落时,伪顶也同时
下落,混入煤中,影响煤质。伪顶一般极难支护。
2、直接顶是位于伪顶之上或煤层(无伪顶时)之上的
顶板,它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一般能随回柱放顶及时
垮落。直接顶是采掘பைடு நூலகம்作面支护的对象。如果支护好,
就不会冒顶,否则会造成冒顶伤亡事故。
1、冒落带 岩层破碎冒落,下部块度较小,而且呈 杂乱无章堆积,上部块度大,呈规则 的排列。由于岩石的碎胀性,每冒落 一些岩层,采空区自由空间的高度就 减小一些。

冒落带岩层厚度(冒落带高度)是冒落后能把采空 区空间填满的厚度。
2、裂隙带 岩层中出现许多垂直或斜交于层面的裂
隙,以及顺层的离层裂隙,但不冒落。 3、弯曲下沉带 岩层整体弯曲,可能有少许裂隙,影响 范围可波及到地表。
1、地质因素的影响。
采掘工作面在遇到顶板松软破碎时较难控制,易发生 局部冒顶事故。但是,顶板坚硬难冒时,一旦冒落, 会造成采煤工作面大面积冒顶事故。我国有些矿区还 有冲击地压的影响。除此之外,采掘工作面如果遇到 断层、褶曲、风化带、陷落柱时,由于顶板破碎,难 以控制,也易发生冒顶事故。
2、顶板压力变化影响。 在采煤工作面开采中,有基本顶的初次来压和周 期来压,工作面靠采空区一侧还有固定的支承压 力。如果支护措施不能有效地抵抗压力,就会发 生冒顶事故。在掘进巷道布置中,如果布置在压 力集中区,也易造成冒顶事故。 3、采掘工序的影响。 采煤工作面爆破、采煤机割煤、移输送机、回柱 放顶都可能引起冒顶事故。工作面在托伪顶、过 老巷、过断层等特殊条件下,如果支护措施不当, 同样会发生冒顶事故。
★顶板事故是指是指在地下采、掘生产过程中,顶 板意外垮落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生产中止 等事故。 ★顶板事故是煤矿五大自然灾害之一(瓦斯突出与 爆炸;煤尘爆炸;矿井火灾;矿井水灾;顶板事 故)。 顶板事故的伤亡人数约占煤矿总伤亡人数的37%, 对安全生产影响很大,所以加强顶板管理,消除 顶板事故隐患,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是顶 板安全管理工作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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