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沟包屯高中教学用房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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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沟县包屯高中教学用房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招标人:扶沟县包屯高级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建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O一八年一月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2)
第二章谈判供应商须知 (2)
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
1、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2、竞争性谈判文件 (8)
3、响应性文件 (9)
4、谈判 (11)
5、竞争性谈判及报价 (13)
7、合同授予 (15)
8、纪律和监督 (16)
第三章评审办法 (17)
附表:资格和符合性审查内容 (17)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另附)................................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六章图纸(另附)......................................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规范.. (19)
第八章响应性文件格式......................................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扶沟县包屯高中教学用房建设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河南建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扶沟县包屯高级中学的委托,就扶沟县包屯高中教学用房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现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扶沟县包屯高中教学用房建设项目
二、采购编号:扶财采购【2018】001008号
三、采购内容:具体内容及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预算总额:44.09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资质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应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报名时必须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结果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响应。
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到周口市川汇区观澜国际国际9号楼2单元负1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1000元/份,售后不退。
2.投标单位报名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所有招标公告要求的各种材料原件,同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注:根据豫建【2016 】3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可不提供原件,但应提供盖章复印件及网上查询结果,保证查询信息与复印件一致。
3.投标文件的递交: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4.发布公告和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同时发布。
5.联系方式
招标人:扶沟县包屯高级中学
地址:扶沟县包屯镇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代理机构:河南建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周口市川汇区观澜国际国际9号楼2单元负1楼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2018年1月23日
第二章谈判供应商须知
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竞争性谈判项目己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对项目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
1.1.2 竞争性谈判采购人:见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 采购代理机构:见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 谈判项目名称:见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 谈判项目建设地点:见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谈判项目的资金来源:见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 本谈判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谈判范围、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谈判范围:见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工期:见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 本项目质量要求:见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 谈判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l)资质条件:见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建造师(项目负责人)资格:见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其他要求:见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1.4.3 谈判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竞争性谈判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工程的监理人;
(4)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5)为本工程提供谈判代理服务的;
(6)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