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接设备使用管理规定(1)教学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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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1、目的
本规定旨在规范公司各部门及各劳务公司合理使用各类焊接设备,强化设备使用者对设备的维护、保养、保管责任意识,本着“谁使用,谁保管,谁保养,谁负责”的原则,确保焊接设备使用正常、服务于生产。
2、范围
适用于我公司使用的各类焊接设备(多头焊机、CO2焊机、批铲机、埋弧焊机、氩弧焊机、角焊机、碰焊机、单头焊机等)。
3、职责
3.1设备部负责对公司范围内所使用的各类焊接设备进行宏观控制与管理,并组织对各类焊接设备的梳理、编号、建帐。
3.2设备部负责编制各类焊接设备的一级保养计划和二级修理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对焊接设备的修理。
3.3公司各生产主管部门负责对所管辖部门及劳务公司所使用的焊接设备统筹管理,并负责布置落实设备部对焊接设备管理的各项制度,下达对焊接设备进行保养,对劳务公司的设备使用现场进行管理,并逐步推行定置管理。
3.4各劳务公司负责对各类焊接设备的规范使用、保养、保洁、维护、保管,并接受设备部及各主管部门的监督、考核。
4、实施细则
4.1设备前期管理:由使用部门申报计划→设备部扎口管理(核实登记)→公司审批→设备部签订设备技术协议→物资部组织竞标比价采购→购回后经设备部开箱、验收、登记、编号和收集资料→使用部门到设备部登记领用,办理交接手续→设备部督促设备使用部门建帐立册,实施定机定人或定班组管理。
4.2设备中期管理:使用部门按需按量进行区域分配和定置→设备部负责对设备使用过程中的跟踪管理和巡检督查→使用部门负责设备使用过程中的管理、保管、维护、保养和向设备部报修→设备部负责对设备的修理、故障原因的分析、设备事故的调查→物资部负责对设备使用性能不稳定与厂家联系索赔,同时负责选择合格供方购买修理配件和修理线路板→财务部负责建帐扣款。
4.3设备后期管理:根据设备使用年限或损坏情况,由使用部门填报设备报废申请或修理申请→设备部调查和原因分析→报公司审批→交财务部核销固定资产→物资部将报废或淘汰设备按规定进行招标拍买。
4.4焊接设备常用零配件使用期限规定(按每台机算)
4.4.1 CO2焊机:气筛—2只/月、喷咀—3只/月、导电咀—25只/月、绝缘套—3只/月、送丝软管—3根/月、内导管—1根/月、导电咀接座—1只/3月、弯管—3根/月、送丝滚轮—
1套/6月、焊枪总成—1把/12月、压杆—1只/6月、压臂—1只/6月、CO2气管—1根/6月、六芯控制线—1根/12月、焊线—1根/12月、遥控器—1只/5年、送丝装置(机头)—1只/5年
4.4.2多头焊机:手柄手轮—1只/18月、丝杆挡板—1根/18月、桩头—1只/6月
4.4.3角焊机:导轮及导轮臂—1只/3月、橡胶滚轮—1付/月
4.5焊接设备日常维护保养事项
4.5.1焊机输入端子(380V、220V)及保护罩要确保完好,输出端子要经常检查确保紧固。
4.5.2焊接设备380V、220V进火线、控制线要保证完好和连接可靠,输出焊线尽量无老化破损现象。
4.5.3每天下班以前,使用者必须对焊接设备的外表进行清扫和清洁,对于焊接设备内部,每季度(3个月)至少需进行一次清扫、清洁和保养,方法是将焊机电源部分侧板和顶板打开,用干燥的压缩空气吹扫灰尘和清理垃圾杂物,同时检查和复紧各电器连接件和机架紧固件,对保养中发现的有焦痕和变色的电器部位需及时报修。
4.5.4焊接设备外壳需定期做好整修、除锈、油漆保养,确保设备外形完好,设备上顶、后门、侧板、后板无缺损。
4.5.5焊接设备工作应放置在环境通风、空气干燥、无粉尘和无震动的施工场所。
4.5.6焊接设备必须接地,同时需按照负载持续率使用,严禁超载超负荷使用。
4.5.7焊接设备禁止在无任何遮挡和保护措施的情况下雨天或滴水、潮湿环境下作业。
4.5.8焊接设备在使用中如发现异常声和冒烟跳闸等异常情况,需立即关闭电源找专业修理人员进行检修。
4.5.9焊接设备气管完好无漏气现象。
4.5.10 CO2焊机气阀能正常开启和关闭。
4.5.11操作面板各类开关灵敏可靠。
4.5.12焊接设备各紧固件、焊接处或螺丝连接处无断裂和松动现象,焊机吊环牢固。
4.6日常使用维护管理规定
4.6.1设备部按作业区域划分实施焊接设备主管和主修员负责制,每月组织一次焊接设备专项巡检,其巡检内容为4.5条,巡检记录表式见附录一。
4.6.2设备部针对每月焊接设备专检记录情况组织进行计划整修,并通过现场检查将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通知各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
4.6.3焊接设备操作使用人员负责做好每日班前检查确认和班中过程控制,有问题及时报送设备部进行修理,其每日日检内容为4.5条,送修表式见附录二。
4.6.4焊接设备台帐管理分为职能部门(设备部)、主管部门、使用部门或劳务队班组三级建立和管理,由设备部负责总扎口和宏观管理控制,由主管部门负责统筹管理和现场管理控制,由使用部门或劳务队班组负责日常使用管理。
4.6.5焊接设备现场使用管理采用定人定机或定班组管理,并实行现场使用和管理责任可视化。
4.6.6焊接设备在施工区域使用中,尽量做好定区域定置管理;如出现部门与部门之间需临时调节和借用,需办理临时调借手续,并交一份设备部备查。
4.6.7焊接设备在使用中本着“谁使用,谁保管;谁保养,谁负责;谁违章,谁承担责任”,如出现他人使用损坏你的设备,由设备使用责任人负责追查损坏原因和责任者,如追查不到其他人员,由设备使用责任人承担全责。
4.6.8焊接设备在使用中出现性能较差、损坏严重,按先填报设备送修单进行送修,由设备部负责进行检查分析作出修理、调节使用、淘汰、报废的判断,并按照设备后期管理规定逐级审批;如设备在使用中因事故造成损坏,由设备使用部门填报《设备事故报告单》,并送设备部作检查判断,由设备部根据实际损坏情况拿出处理意见报公司审批。
4.7焊接设备违章处罚条例
4.7.1焊接设备外壳须保证完好,如外壳面板、侧板、滚轮、机头、机架等元件遗失或撞坏,照价赔偿。
4.7.2焊机接线桩头牢固可靠、无松动,发现一处罚款50元/桩头;不允许用扁铁或脚手管随意作搭铁,如特殊情况使用但连接不牢固可靠,发现一次罚款200元;如造成设备损坏照价赔偿。
4.7.3严禁用行车轨道和各类气水管(尤其是氧气、乙炔管)作焊机搭铁,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如焊机搭铁在氧气、乙炔管上罚款1000元,责任人作下岗或辞退处理。
4.7.4焊机应保持内外清洁,每三个月用压缩空气进行一次内部灰尘吹扫和保养,如发现保养不合格罚款50元/台。
4.7.5焊机搬运按章办事,不允许野蛮装卸,不允许拉焊线控制线拖拉焊机,不允许焊机过轨道或障碍物时冲撞,发现违章吊运,一次罚款100元,野蛮吊运造成焊机损坏由责任人全额赔偿。
4.7.6工作结束后不关机,造成焊机长期空载运行者,单头机罚款100元,多头机罚款200元。
4.7.7 CO2焊机必须经过气阀使用CO2气体,违者罚款100元/台。
4.7.8 CO2焊机因长时间使用后出现异常指示灯亮,应立即停止使用,让冷却风扇空转10分钟以上方可使用,继续使用时应降低使用频率,如因超负荷使用造成焊机损坏,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4.7.9严禁互相偷拆焊机零部件或盗窃他人焊机,发现一次罚款1000-5000元,同时追究刑事责任。
4.7.10焊机编号严禁乱涂乱画、随意乱改,如发现焊机无编号将拒绝修理同时予以没收并罚款200元,如发现乱涂乱改编号罚款50元/台。
4.7.11严禁用多头焊机多个桩头连接作批铲机使用,发现一台次罚款500元;如用多头焊机作低压照明用,视为焊机空载,罚款100元/台。
4.7.12批铲机工作结束后,操作者需及时将空气风管拔掉,如未拔掉且存在漏气罚款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