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发放公示牌
施工现场七牌二图统一规定
施工现场七牌二图统一规定施工现场七牌二图1、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2、工程概况3、进入施工现场须知4、文明施工规则5、十项安全生产措施6、消防保卫制度7、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8、立面效果图9、农民工维权须知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技术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材料员资料员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安全监督部门姓名各工种负责人瓦工钢筋工木工架子工电工起重工机械操作工电焊工砼工姓名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单位:材料检测单位:安全监视单位:层数:高度:结构类型:建筑面积:开工日期:竣工日期:进入施工现场须知五要:一、外来人员,车辆进入施工现场要登记。
二、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要佩戴胸卡。
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四、新工人入场前要先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
五、进入施工现场要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
五不准:一、不准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2、不准穿拖鞋、高跟鞋、赤身、赤脚进入施工现场。
3、不准在现场嬉笑打闹。
四、不准儿童、学生进入施工现场。
5、不准无证操纵施工机具。
文明施工规则三要:内部管理要规范;外部形象要文明;表里关系要和谐。
四不:轮胎不沾泥;泥浆不外流;管线不溢漏;垃圾不乱丢。
五无:宿舍厨房无鼠蝇;办公室里无痰迹;建筑物里无粪便;施工现场无污水;夜间施工无噪音。
十项安全生产措施一、按规定使用“安全三宝”(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
三、临时用电要规范,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正确使用标准配电箱。
四、高处功课要防坠落,必需按规程搭设脚手架,搞好安全防护。
2、“四口”(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防护设施要定型化,工具化,并安全可靠。
5、机器设备安全防护要齐全有效,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功课,不准在运转中保养,维修。
六、各种机器设备,电气设备和防护用品,要定期检测,各种单子要齐全有效。
7、雨期、冬季施工要防雷、防滑、防冻。
大风天气防倾覆。
八、基坑要防坍塌,临边要防护,坑边和在不超标。
农民工维权公示牌
民工合法权利公示牌
一、民工合法权益不得侵犯,受国家法律保护。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对维权工作负全面责任,不得向无资质单位和个体分包工程;用人单位对民工维权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民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明确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支付形式和支付时间等内容。
四、民工工资应当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不得无故克扣或拖欠。
五、用人单位应当对民工进行生产和安全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教育培训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
六、用人单位应当对民工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告知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规操作的危害。
七、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规范要求做好现场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安全等防范措施,保证民工劳动安全和身体健康。
八、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办公室、生活区;民工饮食、住宿、学习、娱乐等场所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和卫生标准。
九、施工总承包单位应该为民工办理意外伤害等保险。
十、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用人单位存在拖欠民工工资等侵权行为的,民工有权到所属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建设工会或建设主管部门投诉。
劳务员管理与实务(B)试题及答案
劳务员管理与实务(B)试题及答案一、单选1、()是指从企业的发展战略出发,在全面、客观的分析培训需求的基础上做出的对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者、培训对象、培训方式以及培训内容等的预先系统设定。
A劳务管理计划B劳务培训计划C劳动力需求计划D劳动计划2、劳务需求计划应以()为依据A施工图预算B劳务定额C施工定额D预算定额3、下列关于劳务企业的资质标准描述正确的是()A净资产300万元以上B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C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D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4、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由特种作业人员本人或用人单位在期满前60日内提出申请,由原考核、发证单位负责审验。
复审内容不包括()A操作资格证书考核申请表B违章作业记录检查C安全生产新知识和事故案例教育D本工种安全知识培训考核5、劳务分包合同应当明确的内容其中不包括()A发包人、承包人的单位全称B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劳务作业承包范围及内容、质量标准、劳务分包合同价款C合同工期以及调整的要求、D大型机械、周转性材料租赁和主要材料采购内容6、发包人、承包人在劳务分包合同订立时应当对下列有关合同价款内容明确约定,其中不正确的是()A发包人将工程劳务作业发包给一个承包人的,正负零以下的工程、正负零以上结构、装修、设备安装工程等应分别约定B工人工资、管理费、工具用具费、低值易耗材料费等应分别约定C承包低值易耗材料的,应当明确材料单价,并明确材料费的支付时间、方式D劳务分包合同价格风险幅度范围应明确约定,超过风险幅度范围的,应当及时调整7、下列不属于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是()A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B劳动合同期限C试用期D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8、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A、1个月B、2个月C、3个月D、4个月9、劳动合同中应当几倍“劳动报酬”条款,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订立书面劳动合同A一个月后B一个月内C两个月后D两个月内10、用人单位为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约定的,实行()A当地最低工资标准B同工同酬C参照本单位其他同岗位工资D按照实际完成工作量给予报酬11、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法达成共识,不能重新确定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劳动合同中约定不明的事项,适用()A、当地最低工资标准B、参照当地其他同岗位工资C、集体合同中约定的标准D、同工同酬1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消失工资标准的()支付劳动者工资A、15%B、200%C、300%D、400%13、目前在海外项目中,最常见的模式就是()A劳务分包模式B总分包模式C自营管理模式D总承包管理模式14、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备用金缴存标准暂为()万元人民币A、10B、20C、100D、20015、下列不属于劳资纠纷应急预案中项目经理部职责的是()A按照“实名制”管理工作要求,将本项目部所有外施队伍的人员花名册、合同备案资料、上岗证、考勤表。
农民工工资发放公示牌
农民工工资发放公示牌农民工工资发放公示牌一、公示目的本公示牌旨在向劳动者、社会各界公示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二、公示范围本公示牌适用于所有从事农业相关工作的农民工,包括农场工人、农田管理人员、果园工人、养殖场工人等。
三、公示内容1:工资项目1.1 基本工资:指农民工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按月计算的工资金额;1.2 绩效工资:指农民工根据工作表现获得的额外工资,以及与生产、销售、质量等因素挂钩的绩效奖金;1.3 加班工资:指农民工超过正常工作时间的工作,按照法定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发放的加班工资;1.4 奖金津贴:指农民工根据工作表现、职务等获得的额外奖金和津贴;1.5 其他工资项目:指农民工根据劳动合同约定而获得的其他工资项目。
2:工资发放信息2.1 发放时间:指农民工工资发放的具体日期和周期,包括月薪发放时间和其他周期性工资发放时间;2.2 发放方式:指农民工工资发放的方式,可以是现金发放、银行转账、等电子支付方式;2.3 发放地点:指农民工工资发放的具体地点,可以是企事业单位、农场办公室等。
3:工资计算及扣除标准3.1 工资计算:指农民工工资计算的具体方式,可以是按小时计算、按天计算、按月计算等;3.2 扣除标准:指农民工工资扣除的具体标准和计算方式,包括社保扣除、住宿扣除、餐费扣除等。
四、附件本文档涉及以下附件:1:农民工工资条样本2:劳动合同范本3:工作时间记录表五、法律名词及注释1:劳动合同:指劳动双方协商一致、明确劳动条件、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书面或口头协议。
2:基本工资:指劳动者按劳动合同约定每月获得的工资金额,作为劳动者的基本生活保障。
3:绩效工资:指劳动者根据工作表现获得的额外工资,以激励和奖励优秀表现的劳动者。
4:加班工资:指劳动者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工作的报酬,应按劳动法规定的加班工资比例给予支付。
5:奖金津贴:指劳动者根据工作表现、职务等获得的额外奖金和津贴,作为劳动者工作的一种奖励和激励措施。
建筑工人维权公示牌
联系电话
工伤保险投保日期
年 月 日
参保证明编号
属地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
属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苏州市建设局(清欠办)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
部门
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Βιβλιοθήκη 苏州市锦帆路211号地址
苏州市体育场路4号
投诉
电话
65236372
投诉
电话
65113011
附件4:
建筑农民工维权告知牌
工程
名称
工程
地址
开竣工日期
年 月- 年 月
建设
单位
单位
地址
总包
单位
单位
地址
项目
经理
电话/
手机
每月发放工资日期
月 日
发放
地点
分包(劳务)单位
分包(劳务)单位
分包内容
分包内容
现场负责人
现场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分包(劳务)单位
分包(劳务)单位
分包内容
分包内容
现场负责人
现场负责人
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
XX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为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依据有关规定,特制定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如下。
一, 对所属农民工按照工种进行登记造册,充分掌握农民工实际情况,杜绝农民工工资拖欠行为。
二, 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三, 公司每月组织工程,财务,成本控制等部门,对项目部所完成的工程量精确验工计价,确保工程量及工资金额准确属实。
四, 项目部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五, 工人工资应当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抵付。
六, 项目部应当每月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七, 项目部应当将工资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将农民工工资拨付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代表。
八, 项目部支付农民工工资应当编制工资发放表,载明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的姓名,支付的明细项目和金额,扣除的项目和金额等事项,办理工资支付的签收手续,并将工资支付记录保存3年以上。
九, 项目部应当在施工工地醒目位置设立维权告示牌,公示每月工资支付情况,每次工资结算情况,公示投诉举报受理部门和电话号码,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十, 用人单位与农民工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退场之前付
清农民工工资和相关费用,并与农民工书面签订退场确认书。
(参见第四册退场确认书格式)
XX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样式)
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项目名称
考勤公示栏
建设单位
(注:粘贴近三个月工人上岗考勤表)
施工总承包单位
名称
地址
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劳务公司
名称
地址
劳资管理员
联系电话
(注:粘贴近三个月工人工资发放表)
维权提示
致项目全体农民工:
为保障你在本项目劳动期间的合பைடு நூலகம்权益,帮助你依法有序维权,现将有关情况告示如下: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投诉电话:0777--2862153
地址:三沿路11号
备注:维权信息公示牌规格统一要求为:宽米,高米,张贴于工人休息区或工人进出口处!
本项目(合同段、工区)所在地区、县)最低工资标准为1680元;本项目(合同段、工区)工资发放日期为每月 25 日。
三、举报投诉方式
施工企业劳资专管员: 联系电话:
分包企业劳资专管员: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劳资专管员: 联系电话: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钦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投诉电话: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南珠西大街57号劳动大厦
一、劳动保障权益
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含集体合同),并按劳动合同约定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足额支付工资。
二、特别提醒事项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以及未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资,请及时向有关单位劳工专管员反映有关情况,由其协调解决;同时也可向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为有效维护你的权益,你应妥善保留各种有效证据,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作证件、工资结算单等。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模板)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模板)附件4农民工维权告示牌(模板)农民工维权注意事项项目名称1.在入场施工前要与用人单位(总承包或分包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直接向劳动保障监察或行业主管部门投诉。
2.要及时向企业号等信息,便于企业每月发放工资。
3.要配合企业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实行现场签到。
4.企业当月未按时发放工资的要立即联系承建单位劳资负责人,如果连续2个月以上未按时发放工资的,要立即向XXX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投诉。
5.发生拖欠工资且已有欠条等相关证明欠款证据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对相关法律不明白的可拨打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或。
公示栏人为支付公示(按月支付)项目地址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联系电话项目负责人承建单位(总承包)联系电话劳资负责人联系电话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相关制度公示企业施工注意事项1.开工前及时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缴纳工伤保险。
2.必须实行按月支付工资,要与农民工签订劳动条约,编制农民工用工管理台账和人为支付台账,保存年限为三年。
3.工程项目发放工资实行银行代发。
分包企业必须按月向总承包企业提供农民工工资表,由总承包企业通过农民工工资专户代发工资。
3.购买工伤保险后,在用工前实时向当地社会保险管理机构报送人员诨名册,增加或减少的人员时及时更新。
4.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未按时拨付工程款的实时向工信(商工)部分反应、社会投资项目未按时拨付工程款的实时向行业主管部分反映。
分包单位劳资负责人联系电话行业主管部门投诉电话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仲裁)投诉咨询电话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法令救济咨询电话2020年最低。
农民工工资支付资料制作情况汇总表
3、务工人员信息(花名册等) 4、务工人员考勤工资发放表 四、分账制 1、建设单位与总包签订的分账制补充协议 2、建设单位到总包专户银行转账凭证 3、总包专户到分包专户转账凭证(按合同) 五、银行代发制度 1、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专户通过银行代发按月足额 发放工人工资凭证 六、填表问题反馈 1、 2、 3、 4、 5、
实施情况
农民工工资支付资料制作情况 公司名称: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香港街一期
名称 一、基本情况 1、项目性质(如立项批文、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
2、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专户信息 3、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一金三制制度、劳资专管员制度、 欠薪应急预案等) 4、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信息告1、工资保证金缴存情况 三、实名制 1、劳资专管员信息/劳务员岗位证书或公司聘书复印件
农民工权益告知牌-样本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建设单位
负责人电话
施工总
承包单位
单位地址
项目经理
电话
告知事项
1.农民工必须依法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配合用工单位进行实名制管理;
2.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不得将工程违法分包、层层转包给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3.农民工进场后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办理或登记实名制银行卡,农民工工资在工资发放5日前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工资表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由施工总承包单位通过农民工工资账户将工资转入农民工银行卡,不得无故克扣和拖欠;
4.农民工工资一旦发生拖欠,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甲方)和施工单位(乙方)进行反映,解决不了的可以向工程的所在人社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住建、交通、水利等)投诉;
5.当农民工工资发生争议时,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部门和司法部门提请仲裁或诉讼,并可到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服务;
6.农民工要注意保存好劳动合同、工资表、工资结算单、工资卡、出入证、考勤记录等证据,以便维权时使用。
建设部门
地址
人力资源保障部门
地址
投诉
电话
投诉电话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保障制度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各项目部支付工资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建设领域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议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 一、为保证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对所属各项目部农民工按照工种进行登记造册,充分掌握农民工实际情况,杜绝工资管理中的欺瞒现象发生。
??? 二、在与劳务公司签订用工协议时,应明确对该公司与农民工劳动合同、工资标准、发放情况、社会保险等权益保障的监督。
并督促和监督层层签订用工合同。
三、公司每月组织工程、财务等部门,对项目部所完成的工程量精确验工计价,当场监督对农民工工资的发放,随后对务工的民工进行现场调查,对拖欠情况进行监督解决,想方设法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四、为防止项目部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突发事件,公司除每年一次性向政府管理部门存交保证金外,并按年均工作量2%提取农民工工资备用金专户存储。
???五、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抵付,更不准打白条。
?? 六、项目部应当每月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
按照约定工资结算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应当每月预付工资,预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余额部分到工资结算周期满时一次结清,并足额支付。
??? 七、项目部支付给农民工的工资必须实名制发放。
项目部支付农民工工资应当编制工资发放表,载明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的姓名、支付的明细项目和金额、扣除的项目和金额等事项,办理工资支付的签收手续后由公司财务科到现场发放。
工资支付记录保存两年以上。
??? 八、项目部因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按期支付工资的,应当向农民工说明情况,同时就工资支付时间与工会或农民工代表协商一致,可以延期支付工资,但最长不得超过30 日。
超过30 日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视为无故拖欠工资行为。
九、项目部应当在施工工地醒目位置设立公示牌,公示每月工资支付情况、每次工资结算情况,公示投诉举报受理部门和电话号码。
建筑领域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牌
公共法律服务热线
劳动监察 举报投诉
照片
(姓 名) (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
照片
(姓 名) (联系方式)
劳资专 管员
照片
(姓 名) (联系方式)
工资支付及考勤情况公示栏
照片
(姓 名) (联系方式)
第二条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农民工,是指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农村居民。 本条例所称工资,是指农民工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后应当获得的劳动报酬。 第三条 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农民工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完成劳动任务。 第十条 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有权依法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有权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 关部门举报。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与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支付 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足额支付工资。 第二十五条 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依法订立书面分包合同,应当约定工程款计量周 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 第二十六条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 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 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妥善保存备查。 第二十八条 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应当依法与所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并进 行用工实名登记,具备条件的行业应当通过相应的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进行用工实名登记、管 理。未与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的人员,不得进入 项目现场施工。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 掌握施工现场用工、考勤、工资支付等情况,审核分包单位编制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分包 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应当建立用工管理台账,并保存至工程完工且工资全部结清后 至少3年。 第二十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并将人工费用及时足额拨付至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加强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监督。 因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建设单位应当以未结 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应当以项目为单位建立保障农民工 工资支付协调机制和工资拖欠预防机制,督促施工 总承包单位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妥善 处理与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的矛盾纠纷。 发生农民工集体讨薪事件的,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总承包单位及时处理,并向项目所在地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第三十一条 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制度。 分包单位应当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与当 月工程进度等情况一并交施工总承包单位。 施工总承包单位根据分包单位编制的工资支付表,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支 付到农民工本人的银行账户,并向分包单位提供代发工资凭证。 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银行账户所绑定的农民工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者银行卡,用人单位或 者其他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或者变相扣押。
十牌二图、一栏
施工现场“十牌二图、一栏”制度内容告知(施工现场规定统一标准)施工现场十牌二图、一栏: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2011最新版)统一规定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十牌二图、一栏,为加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辖区域各公司项目建设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树立质量安全责任意识,特对项目施工现场十牌二图进行统一规定。
十牌二图如下:1、工程概况及人员概况2、安全生产牌3、消防保卫牌4、十项安全技术措施5、安全生产六大纪律牌6、工地文明施工牌7、“三宝、四口”防护规定牌8、工地环境卫生制度牌9、安全警示牌10、节能指示牌、农民工工资公示制度牌11、施工平面布置图、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及效果图12、一栏:重大危险源告知栏注:1、图牌位置:图牌设置于进大门显要位置。
2、规格:图牌为长方形,竖式。
长×宽(1.2米×0.8米)。
图牌架尺寸高2米,总长为7.2米。
3、材质:白色底板框,不锈钢包边。
设“十牌二图、一栏”宣传栏,底座高0.3米,防雨棚设日光灯夜间照明。
4、文字颜色:图牌标题红色,内容蓝色。
内容排序:附件1:工程概况及人员概况附件2:安全生产牌附件3:消防保卫牌附件4:十项安全技术措施附件5:安全生产六大纪律牌附件6:工地文明施工牌附件7:“三宝、四口”防护规定牌附件8:工地环境卫生制度附件9:安全警示牌附件10:节能指示牌、农民工工资公示制度牌附件11:施工平面布置图、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及效果图大门门扇悬挂:进入施工现场带安全帽警示牌、安全生产警钟长鸣警示牌醒目位置悬挂一栏:重大危险源告知栏以上十牌二图、一栏要设置四个框边(不锈钢框边)工地二扇门:尺寸实际测量为准工地大门门头设置:安百全年第大一建设单位及项目名称计预质防量为第主一施工现场彩钢板围墙,彩钢板围挡墙必须设置牢固,高度不得小于1.8米大门靠墙上长6.8m*宽2m 做铁架子悬挂竖幅牌匾与门头设置大小相符,要求牢固(数量1件)注:施工标准化施工现场具体内容参考JGJ59-2011(2011最新版)内容为主重大危险源告知栏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安全监督:措施A=有经审批的方案B=职工须经过三级教育C=特殊工种须持证上岗D=须有安全交底E=设备须经检测合格F=设施须验收合格G=须有现场指挥H=须有监理旁站J=须有应急预案K=违者处罚M=举报有奖大门悬挂进入工地请正确佩戴安全帽大门悬挂。
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牌
等。
2.您在本项目部的工资支付时间是每月的 日前。在您全月提供正常劳
动的情况下,月度工资应不低于项目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元。
3.为维护您的权益,您务必妥善保管自己的工资卡,保留各种有效证据, 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作证件、工资清单等。
项目部: 总承包方:
劳资专管员: 主管部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分包企业: 分包企业:
劳务管理员: 劳务管理员: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分企企业: 分包企业:
劳务管理员: 劳务管理员: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劳工监督员:
联系电话: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 工程建设主管部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举报投诉电话: 举报投诉电话: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申请渠道: 法律援助申请渠道:
公共法律服务热线:
公示公告栏
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牌
农民工朋友:
为保障您在本项目劳动期间的合法权益,足额获取工资,依法有序维权,
现将与您密切相关的事情告示如下:
1.如果用人单位拒不与您签订劳动合同,以及未按约定足额支付工资,请
及时向劳务管理员、劳资专管员反映有关情况,由其协调解决;同时也可向项
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等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寻求法律援助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各项目部支付工资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建设领域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议研究,特制定本制度.一、为保证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对所属各项目部农民工按照工种进行登记造册,充分掌握农民工实际情况,杜绝工资管理中的欺瞒现象发生.二、在与劳务公司签订用工协议时,应明确对该公司与农民工劳动合同、工资标准、发放情况、社会保险等权益保障的监督。
并督促和监督层层签订用工合同.三、公司每月组织工程、财务等部门,对项目部所完成的工程量精确验工计价,当场监督对农民工工资的发放,随后对务工的民工进行现场调查,对拖欠情况进行监督解决,想方设法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四、为防止项目部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突发事件,公司除每年一次性向政府管理部门存交保证金外,并按年均工作量2%提取农民工工资备用金专户存储.五、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抵付,更不准打白条。
六、项目部应当每月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按照约定工资结算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应当每月预付工资,预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余额部分到工资结算周期满时一次结清,并足额支付。
七、项目部支付给农民工的工资必须实名制发放。
项目部支付农民工工资应当编制工资发放表,载明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的姓名、支付的明细项目和金额、扣除的项目和金额等事项,办理工资支付的签收手续后由公司财务科到现场发放。
工资支付记录保存两年以上。
八、项目部因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按期支付工资的,应当向农民工说明情况,同时就工资支付时间与工会或农民工代表协商一致,可以延期支付工资,但最长不得超过30 日。
超过30 日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视为无故拖欠工资行为.九、项目部应当在施工工地醒目位置设立公示牌,公示每月工资支付情况、每次工资结算情况,公示投诉举报受理部门和电话号码.十、项目部与农民工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付清农民工工资和相关费用.工资计发到解除劳动关系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