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招投标法及其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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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基础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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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定
招标公告内容包括项
目名称、招标人、招
标代理机构、招标内
2
容、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截止时间等
3
招标公告的发布渠
道包括政府采购网
站、招标代理机构
网站、报刊杂志等
投标文件编制
投标文件的组成: 包括商务部分、技 术部分、价格部分 等
01
商务部分的编制: 主要包括公司介绍、 资质证明、业绩证 明等
02
技术部分的编制: 主要包括技术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质 量保证措施等
03
0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按照招标文件的要 求,在规定的时间 内递交投标文件, 并注意密封和签章。
05
投标文件的格式要 求:按照招标文件 的要求进行编制, 注意格式规范和文 字表述
04
价格部分的编制: 主要包括报价表、 价格分析、优惠条 件等
开标、评标和定标
开标: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公开宣布投标人 的投标文件,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 方法和标准进行,确保公 平、公正、公开
签订合同:中标人收到中 标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时 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谢谢
公正原则:招投 标活动应当公正 进行,保证所有 投标人都能得到 公正的评价和待 遇。
4
诚实信用原则: 招投标活动应当 诚实信用,保证 所有投标人都能 遵守诚实信用原 则进行竞争。
2
招投标流程
招标公告发布
招标公告是招标活
动的开始 1
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 通常在招标活动开始
4
前15天至30天,具
体时间根据项目情况
采购效率
保障公平公正:通过公 开、公平、公正的招投 标程序,保障各方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7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7.03.01•【文号】国务院令第676号•【施行日期】2017.03.01•【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招标投标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1年12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公布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

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第三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四条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全国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等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有关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招标投标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其所属部门有关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职责分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财政部门依法对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监察机关依法对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监察对象实施监察。

第五条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统一规范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为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服务。

招投标的法律案例及分析(3篇)

招投标的法律案例及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建筑工程项目位于我国某市,项目总投资约5亿元人民币。

项目业主为该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委托某招标代理机构负责项目的招标工作。

在招标过程中,某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原告”)认为招标代理机构存在违法行为,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案件事实1. 招标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时,未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进行公示,导致原告未能及时获取招标信息。

2. 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未按照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导致原告未能参与投标。

3. 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行为,导致原告未能中标。

原告认为,招标代理机构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侵害了其合法权益。

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招标代理机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法律分析1. 案件定性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为招投标法律关系中的合同无效和侵权责任。

2. 相关法律规定(1)《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规定:“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依法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

”(2)《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确保投标人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

”(3)《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3.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招标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时未进行公示,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导致原告未能及时获取招标信息,侵犯了原告的知情权。

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未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导致原告未能参与投标,侵犯了原告的投标权。

此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行为,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导致原告未能中标,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法院判决招标代理机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1)退还原告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2)赔偿原告因投标活动产生的合理费用;(3)支付原告因诉讼产生的合理费用。

四、案例分析本案涉及招投标法律关系中的多个法律问题,以下进行具体分析:1. 招标公告公示问题招标公告公示是招投标活动的重要环节,有助于保障投标人的知情权和公平竞争。

招投标法律法规及政策

招投标法律法规及政策

招投标法律法规及政策招投标法律法规及政策1. 招投标法律法规的概述招投标法律法规是指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法律法规体系。

在中国,招投标法律法规主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如《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等。

招投标法律法规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投标活动,促进资源配置的合理化。

它规定了招标投标活动的基本程序和规则,保障了招标主体和投标人的权益,促进了市场经济的发展。

2. 招投标法律法规的重要性招投标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在于保障市场秩序,防止不良竞争行为的发生。

它规定了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责,明确了招投标活动中的各种规则,使得市场经济能够顺畅运行。

首先,招投标法律法规保障了公平竞争环境。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础,而招投标作为市场交易的一种形式,也需要有公平竞争的环境。

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了各种招标程序和要求,确保所有投标人都有平等的机会参与竞标,不出现任何歧视性行为。

其次,招投标法律法规保障了投标人的权益。

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需要投入大量时间和资源,如果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保护,他们的权益很容易受到损害。

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了投标人的权益,并对违约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保护了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最后,招投标法律法规保障了招标人的权益。

招标人在进行招标活动时,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和责任。

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了招标人的权益,并规定了采取措施保护招标人的利益,保证招标活动能够顺利进行。

3. 招投标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招投标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3.1. 招标程序和规则招标程序和规则是招投标活动的基本要素,招投标法律法规对其进行了详细规定。

招标程序包括公告、资格预审、投标、评标、中标等环节,而招标规则则包括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标书编制和提交的规定等。

3.2. 投标人的资格和要求投标人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要求才能参与竞标活动。

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了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例如具备相应的资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等。

招投标法律法规案例分析(3篇)

招投标法律法规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21年3月发布了一项招标公告,招标内容为该市某新建住宅小区的园林绿化工程。

公告规定,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

在招标过程中,某园林绿化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对招标文件中部分条款提出质疑,认为部分条款限制了公平竞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

甲公司遂向当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二、案例争议焦点1. 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是否合法?2. 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是否合理?3. 招标文件中关于评标标准的设置是否公平、公正?三、法律法规分析1.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百分之二。

投标保证金应当以银行保函或者现金形式提交,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

”在本案中,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超过了招标项目估算价的百分之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规定违反了法律规定,应当予以纠正。

2. 关于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四)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五)具备履行招标文件要求的条件。

”在本案中,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较为合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

3. 关于评标标准的设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按照评标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在本案中,招标文件中关于评标标准的设置较为公平、公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

四、案例分析结论1. 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应当予以纠正。

招标投标案例法律法规(3篇)

招标投标案例法律法规(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城市管理局为了改善城市基础设施,提高城市绿化水平,决定对市区公园进行绿化工程招标。

经过严格筛选,共有三家施工单位符合招标条件。

以下是关于该招标投标案例的法律法规分析。

二、法律法规分析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是我国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根本法律,旨在保障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根据该法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公开原则:招标信息应当公开,招标文件应当向所有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公开。

(2)公平原则:招标投标活动应当公平对待所有投标人,不得有歧视性待遇。

(3)公正原则:招标投标活动应当公正,不得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

(4)诚实信用原则:招标投标活动应当诚实信用,不得有欺诈、串通等行为。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是对《招标投标法》的细化和补充,进一步明确了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规定。

根据该条例,招标投标活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招标公告:招标人应当在国家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具体要求、评标标准、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等。

(3)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真实、完整、有效。

(4)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应当客观、公正、公平地评标。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规定了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法订立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以下是《合同法》中与招标投标活动相关的主要规定:(1)合同订立: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内容应当明确、具体。

(2)合同履行: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服务。

(3)合同变更:合同订立后,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合同内容,但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招标投标法PPT课件

招标投标法PPT课件

招标公告违法案例
总结词
公告内容存在歧视性条款
详细描述
招标公告中存在歧视性条款,限制了某些潜在投标人的参与。
投标人资格预审违法案例
总结词
资格预审标准不明确
详细描述
资格预审标准模糊,导致评审过程缺乏客观依据。
总结词
资格预审程序不透明
投标人资格预审违法案例
详细描述
资格预审程序不公开、不透明,存在暗箱操作的可能性。
唱标
招标人应当唱出投标文件中的关键信 息,如投标报价、工期等,以便于记 录和后续评审。
评标委员会组成与职责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 上单数。
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 和分析,以确定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纪律规定,确保评标的公正、公平和公开。
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04
开标、评标和中标
开标程序
确定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开标时 间和地点,并在该时间和地点进行开 标。
邀请投标人参加
招标人应当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 ,并确保投标人能够准时到达。
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性
在开标时,招标人应当检查投标文件 的密封性,确保所有投标文件未被篡 改或损坏。
对于违反《招标投标法》规定, 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 ,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 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的,处项目合同金额5‰以上 10‰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 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 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
行政监督部门职责与监督方式
01
职责
02
负责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1999.08.30•【文号】主席令第21号•【施行日期】2000.01.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招标投标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1999年8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1999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招标第三章投标第四章开标、评标和中标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五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七条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释义及实用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释义及实用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释义及实用指南一、导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是我国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而制定的重要法律。

本法对招标投标的基本原则、程序、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定。

本指南旨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进行详细释义,并提供实用操作指南,帮助相关单位和个人更好地理解和执行该法。

二、释义1.招标人:指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招标人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能够承担招标项目的责任和义务。

2.招标项目:指需要按照本法规定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货物采购项目和服务项目等。

招标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需要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

3.公开招标: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公开招标是最具竞争性的招标方式,能够保证公平竞争和择优选择。

4.邀请招标: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适用于特定情况下的招标项目,如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项目。

三、实用指南1.招标前的准备工作: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招标计划和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技术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等内容。

2.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性质和需要,选择适当的媒体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确保相关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传达给潜在的投标人。

3.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提交: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招标人。

投标文件应当包括投标人的基本情况、技术方案、报价清单等内容。

4.开标、评标和中标:招标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应当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确定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

《招标投标法》PPT课件

《招标投标法》PPT课件

二、招标的范围
在我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 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 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 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 援助资金的项目
投标文件编制的合理时间
《招标投标法》规定: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 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 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 不得少于二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三章 投 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三章从第二十五条起至第三十 三条止共九条。
投标人的概念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 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
投标邀请书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 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 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
资格审查的注意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 标法》的规定:资格审查中,投标 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 排斥潜在投标人”。
“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 遇”。
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招标规模范围
•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 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 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 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 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 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 (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 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 民币以上的。
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 • 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
目 • 防洪、灌概、排涝、引(洪)水、滩涂治理、水土

《招标投标法》课件

《招标投标法》课件
典型案例分析
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可以发现当前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和问题,为完 善相关法律法规提供参考。
完善建议与展望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建议完善《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 法规,加强法律制度的可操作性和执行力度。
推进电子化招标投标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建议推进电子化招标投标,提高招标投标的 效率和透明度。
美国招标投标法律制度
美国联邦政府和各州都有自己的招标投标法律和 规定,强调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护投标 人的合法权益。
亚洲国家招标投标法律制度
亚洲国家如中国、印度、日本等在招标投标方面 也有着各自完善的法律体系,为国内招标投标活 动提供了法律保障。
国内实践总结
招标投标实践现状
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以来,招标投标活动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推广,但在实践中也 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 求编制投标文件,包括 技术方案、商务报价、
资格证明等。
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 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 求缴纳一定金额的投标
保证金。
开标、评标和中标程序
01
02
03
04
开标
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地点,当 众开启投标文件,宣布投标人
的名称、报价等。
投标人违规行为
如串标、围标等,同样需 承担法律责任。
争议解决机制
对于招标投标过程中产生 的争议,应通过规定的救 济途径解决,如行政复议 、诉讼等。
06
《招标投标法》的未来发 展与完善建议
国际经验借鉴
1 2 3
欧盟招标投标法律制度
欧盟成员国在招标投标方面有着统一的法规和指 令,为成员国之间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了便利和 保障。

招标投标法的主要内容介绍

招标投标法的主要内容介绍
招标投标法的主要内容介绍
4、招标投标的法律责任(续)
(4)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人违反规定,与投 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的; (5)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 选定中标人的,或者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 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 (6)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 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 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招标投标法的主要内容 介绍
2020/11/20
招标投标法的主要内容介绍
《招标投标法》专题讲座
一、《招标投标法》的主要内容介绍; 二、《招标投标法》对评标人员的基本
要求规定; 三、《招标投标法》对评标人员的法律
责任;
招标投标法的主要内容介绍
一、《招标投标法》介绍:
(一)背景: 《招标投标法》是我国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 一部重要法律,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委托, 原国家计委于1994年6月开始研究、起草。经过五年多的反复 研究、论证、审议、修改,于1999年8月30日经九届全国人大 11次会议通过,同日公布,自2000年1月1日起实施。 它是一部规范我国招标投标活动的基本法律。
招标投标法的主要内容介绍
2、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续)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2004-11-01】 水运工程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4-10-29】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06-21】 国家技术创新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2-10-29】 工商领域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2-10-29】 商领域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2-10-29】 交通部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2-06-19】

招投标法解读PPT

招投标法解读PPT

二 出台背景必要性
❖ 认真总结招标投标法实施以来的实践经验;制定出台 配套行政法规;将法律规定进一步具体化;增强可操 作性;
❖ 并针对新情况 新问题充实完善有关规定;进一步筑 牢工程建设和其他公共采购领域预防和惩治腐败的 制度屏障;维护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秩序
摘自国务院法制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 监察部负责人就 实施条例的有关问题 答记者问——为什么要制定 条例
不得有其他不客观 不公正履行职 务的行为
解读 实践中常遇到评标委员会成员
不依法客观公平公正地履行职务; 甚至徇私舞弊的情况;该条款为规 范评标行为;作出了相应规定
同时对评标委员会成员不依法 客观公正履行职务的法律责任作了 明确规定
针对实践中有的领导干部 招 标单位负责人滥用权力干预评标 委员会成员的选取;指定或变相指 定评标委员会专家成员;严重妨碍 公正评标的问题
一 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 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 设定的资格 技术 商务条件与 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 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 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 奖励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四 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 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法条 条例第四十五条 第四十六条规定: ➢ 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应 当组建综合评标专家库
➢ 除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特殊招标项目
外;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从评标专 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以随机抽 取的方式确定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定或者变相 指定参加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 招标 人非因法定事由;不得更换依法确定的 评标委员会成员
四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 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五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 混装;

招标方式及适用范围

招标方式及适用范围

招标方式及适用范围摘要:一、招标方式分类1.公开招标2.邀请招标3.竞争性谈判4.单一来源采购5.询价采购二、招标方式适用范围1.公开招标:适用于采购金额较大、需求明确的项目2.邀请招标:适用于采购金额较小、需求明确的项目3.竞争性谈判:适用于采购金额较大、需求不明确或具有技术复杂性的项目4.单一来源采购:适用于紧急采购、独家供应或具有特殊优势的供应商的项目5.询价采购:适用于采购金额较小、需求明确、价格竞争激烈的项目正文:招标方式及适用范围在我国,招标采购是企事业单位进行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的主要方式。

根据不同的采购需求和特点,招标方式可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采购。

下面我们将分别介绍这五种招标方式的适用范围。

一、招标方式分类1.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指采购单位通过公开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最终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确定中标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适用于采购金额较大、需求明确的项目,如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采购等。

2.邀请招标:邀请招标是指采购单位直接向少数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发出招标邀请,进行投标竞争,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邀请招标适用于采购金额较小、需求明确的项目,如办公设备采购、货物运输服务等。

3.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单位与多家供应商就采购项目进行谈判,最终通过谈判达成采购合同的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适用于采购金额较大、需求不明确或具有技术复杂性的项目,如信息化建设项目、科研课题等。

4.单一来源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单位直接与唯一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适用于紧急采购、独家供应或具有特殊优势的供应商的项目,如特殊原材料采购、紧急设备更换等。

5.询价采购:询价采购是指采购单位向多家供应商询问价格,根据价格、质量等因素选择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适用于采购金额较小、需求明确、价格竞争激烈的项目,如办公用品采购、耗材采购等。

招标投标法PPT课件

招标投标法PPT课件
中标人的投标应符合下列两项条件之一: (1)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
综合评价标准。 (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
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价 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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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确定中标人 (三)评标委员会对投标的否决权 (四)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的通知义务 (五)中标通知书的法律效力 (六)合同的签订 (七)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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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的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 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 标也称有限竞争性招标或限制性招标,是指 招标方根据自己所掌握的情况,选择若干供 应商或承包商,向其发出投标邀请,由被邀 请者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者的方式。
以上是法律规定的两种方式,还有一种 法律未作规定的方式是议标。议标也称限制 性招标或谈判招标,通过谈判来确定中标者, 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①直接邀请议标;② 比价议标;③方案竞赛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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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标人的权利
1.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 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 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2.招标人有自行招标的权利。
五、招标代理机构
(一)招标代理机构的性质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 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二)招标代理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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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 资的项目
按国家计委的有关规定,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 范围包括:
1.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
2.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 项目;

招投标法律案例及分析(3篇)

招投标法律案例及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某区政府为了改善城市环境,决定公开招标一项绿化工程项目。

经过严格的资格预审,共有五家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进入投标阶段。

在投标过程中,某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在投标文件中虚报了其绿化工程经验,并在投标报价中低于成本价。

最终,甲公司以最低报价中标。

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公司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导致工程延期和质量问题。

区政府遂以甲公司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二、案例分析1. 案例焦点本案的焦点在于甲公司是否违反了招投标法律法规,以及区政府是否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2. 案例依据(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甲公司在投标报价中低于成本价,违反了招投标法律法规。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与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甲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违反了合同约定。

3. 案件审理结果法院审理认为,甲公司在投标过程中虚报绿化工程经验,并在投标报价中低于成本价,违反了招投标法律法规。

同时,甲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导致工程延期和质量问题,违反了合同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因此,法院判决解除甲公司与区政府签订的绿化工程项目合同,并要求甲公司赔偿区政府因此遭受的损失。

4. 案例启示(1)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招标项目的质量。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中标。

(2)招标人应加强对投标文件的审查,确保投标人的资质和报价真实有效。

对于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知识课件

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知识课件
健全专家选聘与退出机制, 实施统一的评标专家, 建立 专家黑名单制度, 加强对评标专家的动态管理, 包括监 管和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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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平台禁止行为国办63号
(一)不得取代依法设立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法人地位、法定代理权以及依法设立的其他交易机构和代理机构从事的服务; (二)不得违法从事或强制指定招标、拍卖等中介服务; (三)不得行使行政审批、备案等管理职能; (四)不得强制非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在平台交易; (五)不得通过设置注册登记、设立分支机构、资质验证、投标(竞买)许可、强制担保等限制性条件, 阻碍或者排斥其他地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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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采购前应当具备的条件:工程 建设项目已经履行项目审批手续、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包括审核招标 范围、方式和组织形式。项目审批 包括核准和备案两种形式。 政府采购,应当制定采购计划, 列入财政预算,确定采购方式,符 合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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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组织形式分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 代理机构是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
3.其他市县公管局如果要实施处罚,必须 通过相对集中处罚权才能实施,这才符 合行政处罚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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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整合交易平台
(一)各省合理布局本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二)设区的市级以上整合建立本地区统一的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 (三)县级不再新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已经设立的 整合为市级平台的分支机构;个别需保留的, 由省级政 府确定, 并向社会公告。 (四)鼓励建立跨行政区域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各 省级政府探索推进交易主体跨行政区域自主选择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
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采购法实施条例(2015年3月1日 起施行)第7条。 招标投标,则是工程及与工程相关的货物、服务。工程 包括建筑物新、改、扩和相关的装修、修缮、拆除 。 服务包括勘察、设计、监理。 3.政府采购工程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 适用预算法和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由财政部门 监管)。

《招标投标法》课件

《招标投标法》课件
特点
招标投标法具有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要求招标人依法进行招 标,投标人依法参与投标,并由第三方立法目的是规范招 标投标活动,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保证项目质量,预防腐败行为 。
立法原则
招标投标法遵循公开、公平、公 正、诚实信用的原则,要求招标 人依法进行招标,投标人依法参 与投标,并由第三方进行监督。
业实力和履约能力。
中标条件与中标通知
中标通知
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 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公示
中标结果公示应当载明中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以及其他主 要内容。
合同签订与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
01
中标人与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
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投标人法律责任
串标、围标、哄抬标价等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将受到行政处罚,并 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评标委员会法律责任
评标委员会成员违反规定,将取消其评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行政监督与司法救济
行政监督
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管,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司法救济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存在违法行为,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寻 求救济。
详细描述
某工程项目招标文件未明确工程量清 单,导致投标人在报价时无法准确计 算成本,最终导致招标失败。
案例二:投标人资格问题
总结词
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包括资质、业绩、信誉等方面的要求。
详细描述
某工程项目招标中,一家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参与竞标,并最终中标。后因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给招标人造 成重大损失。
VS
详细描述

招投标法与公共采购的绿色环保与社会责任

招投标法与公共采购的绿色环保与社会责任
招投标法与公共采购的绿色 环保与社会责任
目录
• 招投标法概述 • 公共采购中的绿色环保理念 • 社会责任在公共采购中体现 • 招投标法与绿色环保关系探讨 • 招投标法与社会责任关系探讨 • 总结与展望
01
招投标法概述
招投标法定义与作用
招投标法定义
招投标法是指国家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 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而制定的法律。
绿色采购政策
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绿色采购政策,如《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 等,明确了政府绿色采购的范围、标准和程序。
绿色采购措施
政府和企业采取了多种措施推动绿色采购,如建立绿色采购 制度、制定绿色采购标准、加强绿色采购宣传和培训、实施 绿色采购评价和监督等。
加强对招投标过程的监管,确 保相关法规得到有效执行,同 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
推动跨部门合作
加强政府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 协作,共同推动招投标过程中 的绿色环保和社会责任目标的
实现。
THANK YOU
法规执行不力
尽管招投标法规对环保和社会责任有所要求,但在实际执行过程 中存在监管不到位、处罚不严格等问题。
未来发展趋势预测
绿色采购成为主流
随着环保意识的提高,绿色采购 将在公共采购中占据越来越重要 的地位,对环保和社会责任的要 求将更加严格。
智能化技术应用
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 段,招投标过程将更加智能化, 有助于提高采购效率和透明度。
05
招投标法与社会责任 关系探讨
招求所有参与者在平等 、公正、公开的基础上参与竞争
,确保公共利益最大化。
诚信原则

招投标法对于电力企业的作用和影响

招投标法对于电力企业的作用和影响

招投标法对于电力企业的作用和影响摘要:在我国招投标制度已经实行了超过30年,这一交易方式一直被各国工程建设单位所应用,而招投标法的完善与实施确保了招投标制度的完善性和规范性,是建立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重要保障。

在当前通过招投标来签订合同,是电力行业的大势所趋,同样也是国际通行做法,招投标法的运用符合市场环境需求和历史要求,对于电力企业也带来不小的作用与影响。

对此,我国电力企业要明确招投标法实施的作用与影响,灵活运用和依靠招投标法来促进自身健康发展。

关键词:电力企业;招投标法;作用与影响前言:在电力工程项目的运行过程中招投标作为重要阶段,会直接给电力工程项目实施效果带来直接影响。

而影响招投标过程的因素有很多,大大小小的因素都会给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造价带来一定影响。

由此可见,招投标过程的管控是非常关键的,也会给电力工程带来重大影响。

而招投标法的完善与实施正是科学管控招投标过程的重要法律依据,管控电力行业环境的平等性与和谐性。

对此,本文着重对招投标法的实施给电力企业带来的作用与影响进行详细分析。

一、确保物资采购的公平公正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明确要求了建筑工程展开的招投标活动要依法公平、公正、公开的进行。

《招标投标法》针对招投标活动的展开,也明确规定了国际招标与投标活动都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的招标、投标程序与方法,要坚持公正、公平、诚实信用和保密的原则。

招投标主要分为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这两种方式,但不论实施哪一种方式,开标、评标与中标过程都要公开进行,中标结果也要公开,确保全过程的公开性和透明性。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招标的竞争性和透明性以及广泛性。

此外,招投标法还给予投标人平等的投标机会,投标人享有同等权利,同时履行着同等义务,不能以任何理由歧视或排斥任何一方。

评标委员也要公平客观的履行评标职责,在评标过程中不得私下与与投标人接触,严禁出现徇私舞弊和收受贿赂的问题,违反此规定则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实施招投标法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杜绝少数想要通过采购为个人捞取油水的情况,杜绝出现人情采购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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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掌握以下考试知识点:1、依据招投标法,招投标过程中,要约邀请、要约和承诺的具体表现是什么;2、投标企业的投标策略(技术标的策略、商务报价策略、报价技巧;1)技术标的策略内容:——突出自身的优势,如装备、技术力量、业绩等;——突出质量管理,质量水平尽量优于业主要求水平;——突出工期掌控优势,在满足业主工期要求的同时,提出适当缩短工期的目标和措施;向业主提出一些有利于工程建设的合理化建议及一些优惠。

2)商务报价策略可采取:——不平衡报价法——多方案报价法——增加建议方案法——突然降价法——无利润竞标法——先亏后盈法等方式进行报价。

3.复核工程量的重要性及对策对于总价固定合同,因是以总报价为基础进行结算的,要规避风险,如果工程量出现差异,就会带来无法弥补的经济损失。

不平衡报价法是指一个工程项目总报价基本确定后,通过调整内部各个项目的报价,以期既不提高总报价、不影响中标,又能在结算时得到更理想的经济效益。

一般可以考虑在以下几方面采用不平衡报价:(1)早日结账收款的项目(如临时设施费、基础工程、土方开挖、桩基等)可适当提高单价。

(2预计今后工程量会增加的项目,单价适当提高,这样在最终结算时可多盈利;将工程量可能减少的项目单价降低,工程结算时损失不大。

上述两种情况要统筹考虑,即对于工程量有错误的早期工程,如果实际工程量可能小于工程量表中的数量,则不能盲目拾高单价,要具体分析后再定。

(3设计图纸不明确、估计修改后工程量要增加的,可以提高单价;而工程内容说明不清楚的,则可适当降低一些单价,待澄清后可再要求提价。

(4)暂定项目,又叫任意项目或选择项目,对这类项目要具体分析。

因为这类项目要在开工后再由招标人研究决定是否实施,以及由哪家投标人实施。

——如果工程不分包,不会由另一家投标人施工,则其中肯定要做的单价可高些,不一定做的则应低些。

——如果工程分包,该暂定项目也可能由其他投标人承接时,则不宜报高价,以免抬高总报价。

采用不平衡报价一定要建立在对工程量表中工程量仔细核对分析的基础上,特别是对报低单价的项目,如工程量执行时增多将造成投标人的重大损失;不平衡报价过多和过于明显,可能会引起招标人反对,甚至导致废标。

1)不平衡报价法不平衡报价法是指一个工程项目总报价基本确定后,通过调整内部各个项目的报价,以期既不提高总报价、不影响中标,又能在结算时得到更理想的经济效益。

一般可以考虑在以下几方面采用不平衡报价:(1)早日结账收款的项目(如临时设施费、基础工程、土方开挖、桩基等)可适当提高单价。

(2预计今后工程量会增加的项目,单价适当提高,这样在最终结算时可多盈利;将工程量可能减少的项目单价降低,工程结算时损失不大。

上述两种情况要统筹考虑,即对于工程量有错误的早期工程,如果实际工程量可能小于工程量表中的数量,则不能盲目拾高单价,要具体分析后再定。

(3设计图纸不明确、估计修改后工程量要增加的,可以提高单价:而工程内容说明不清楚的,则可适当降低一些单价,待澄清后可再要求提价。

(4)暂定项目,又叫任意项目或选择项目,对这类项目要具体分析。

因为这类项目要在开工后再由招标人研究决定是否实施,以及由哪家投标人实施。

如果工程不分包,不会由另一家投标人施工,则其中肯定要做的单价可高些,不一定做的则应低些。

如果工程分包,该暂定项目也可能由其他投标人承接时,则不宜报高价,以免抬高总报价。

采用不平衡报价一定要建立在对工程量表中工程量仔细核对分析的基础上,特别是对报低单价的项目,如工程量执行时增多将造成投标人的重大损失;不平衡报价过多和过于明显,可能会引起招标人反对,甚至导致废标。

2)多方案报价法对于一些招标文件,如果发现工程X围不很明确,条款不清楚或很不公正,或技术规X要求过于苛刻时,则要在充分估计投标风险的基础上,按多方案报价法处理。

即按原招标文件报一个价,然后再提出,如某某条款作某些变动,报价可降低多少,由此可报出一个较低的价。

这样可以降低总价,吸引招标人。

如果招标文件说明允许投标人提供多方案报价时,有实力的投标人在做好正常投标书的基础上,可以另行提出改变招标文件中预定的施下方案,可使招标人获得提高项目功能、减少投资等实际利益的替代实施方案。

5、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依据工程性质对施工方案作详细说明,并对若干技术要点和难点提出问题,要求其提出具体、可靠的实施措施。

投标人如何应对?投标人应根据该项目是×××××的技术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如大型设备吊装、焊接、试压、调试等专项施工技术方案。

拟定质量、环境、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落实技术交底制。

6、掌握《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对照背景资料分析在该项目的招标投标程序中,你认为有哪些不妥之处?请逐一说明。

7、掌握如何避免废标;1)未能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标书,如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未按要求密封、无投标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无相应资格的注册师签字等。

2)投标文件有明显不符合要求的重要缺陷,如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投标人名称或组织机构与资格审查不一致等。

3)弄虚作假或串通报价的标书。

4)低于成本报价的标书。

5)评标过程中不与评标专家配合或有不正当行为。

6)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标书。

什么条件构成废标、招投标过程的注意事项如一般叙述:1)A施工单位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单位的报价且未能合理说明理由;2)B施工单位投标报价大写金额小于小写金额;3)C施工单位投标文件提供的检验标准和方法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4)D施工单位投标文件中某分项工程的报价有个别漏项;5)E承包商将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封装,在封口处加盖本单位公章和项目经理签字。

8、开标、评标和签订合同的合法性。

包括:招标形式和招标X围与工程的建设性质;评标委员会组成;公证人的责任和行为;订立书面合同的时间;中标人递序的排序和递增原则;保证金退还的原则等。

二、复习掌握以下案例的题型和答案案例1背景资料某大型涉外投资拟建工程项目,由外方出资85%,中国方出资15%,总投资为1800万美元,该项目包括15个单项工程。

由于工期紧,招标过程很短,从发招标文件到收投标文件仅10天时间。

招标图纸设计较粗,没有施工详图,工程量表由业主提出目录,工作量由投标人计算并报单价,最终评标核定总价。

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式,要求报价中的材料价格调整独立计算。

共有10家中国公司参加投标,第一次收到投标文件后,发现各企业都用国内的概预算定额分项和计算价格,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报出完全单价,也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使投标文件的分析十分困难。

故业主退回投标文件,要求重新报价。

这时有5家退出竞争。

这样经过四次反复退回投标文件重新做投标报价,才勉强符合要求。

业主A方最终决定我国某承包公司B(以下简称B方)中标。

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总价为1751.8万元人民币(其中包括不可预见风险费120.0万元)。

本工程合同条件选择是在投标报价之后,由A方与B方议定。

A方坚持用ICE,即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颁布的标准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文本;而B方坚持使用我国的示X文本。

A方认为示X文本不完备,不符合国际惯例,可执行性差。

最后由A方起草合同文本,基本上采用ICE的内容,增加了示X文本的几个条款。

2005年6月23日A方提出合同条件,6月24日双方签订合同。

工程结束时双方结算时出现差异,主要差异是:(1)由于招标图纸较粗略,A方在招标文件中没给出工作量,由B方计算工程量,而B 方计算的数字都很低。

如:由于缺少施工详图,承包商报价时预算402t钢筋,而按后来颁发的详细的施工图核算应为约720t。

施工中,由于工程变更又增加了290t,即整个工程实际钢筋用量约l0l0t。

由于为固定总价合同,A方认为详细的施工图用量与B方报价之差318t,合计价格100多万元是B方报价的失误,或为获得工程而作出的让步,在任何情况下不予补偿。

(2)在工程施工中B方现场人员发现缺少设备基础安装图纸,审查报价发现漏报了该基础价格约30万人民币。

分析责任时,B方的预算员坚持认为,在招标文件中A方漏发了基础图,而A方代表坚持是B方的预算师把基础图弄丢了。

由于采用固定总价合同,B方最终应承担损失。

问题(1)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的方式是否合理?为什么?(2)招标文件图纸资料不全导致报价不准是哪一方的责任?为什么?(3)招标人在本次招投标工作中存在哪些不妥之处?分析与答案(1)采用固定总价合同不合理。

因为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的条件是:工程量小、工期短,估计在施工过程中环境因素变化小,工程条件稳定并合理;工程设计详细,图纸完整、清楚,工程任务和X围明确;工程结构和技术简单,风险小;投标期相对宽裕,承包商可以有充足的时间详细考察现场、复核工程量,分析招标文件,拟订施工计划;合同条件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十分清楚,合同完备。

本工程招标图纸粗略,投标期短,地形和地质条件复杂,所使用的合同条件和规X是承包商所不熟悉的。

因此,不宜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

(2)是B方的责任。

B方投标风险意识较差。

直到工程施工中才发现缺少设备基础安装图纸,从而发现漏报了设备基础价格,B方的预算员认为A方在招标文件中漏发了基础图不能说明是问题。

B 方应该在接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的完整性进行审查,将图纸和图纸目穿校对,如果发现缺少,应要求A方补充,同时向业主提出索赔。

(3)不妥之处有:1)《招标投标法》中针对招标项目的规定对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适用。

因此以标文件到收投标文件仅10天时间明显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的规定。

2)在本工程中,A方在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出合同条件,而在确定承包商中标后提出合同条件,这是不合理行为。

本工程采用承包商不熟悉的英文合同文本、英国规定未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造成承包商投标文件编制与招标人意图不符而返工,属于A方的过错。

3)本案例中“经过四次反复退回投标文件重新做标报价”的做法,违反了《招投标标法》的规定。

案例2、背景资料:某机电安装工程项目施工采用了承包全部材料的固定价格合同。

工程招标文件参考资料中提供的用砂地点距工地4 千米。

但是开工后,检查该砂质量不符合要求,承包商只得从另一距工地20千米的供砂点采购。

而在一个关键工作面上又发生了几种原因造成的临时停工:5 月20日~5 月26日承包商的施工设备出现了从未出现过的故障;应于5 月24日交给承包商的后续图纸直道6 月10日才交给承包商;6 月7日~6 月12日施工现场下了罕见的特大暴雨,造成了6 月11日~6 月14日的该地区的供电全面中断。

问题:1.承包商的索赔要求成立的条件是什么?2.由于供砂距离的增大,必然引起费用的增加,承包商经过仔细认真计算后,在业主指令下达的第3 天,向业主的造价工程师提交了将原用砂单价每吨提高5 元人民币的索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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