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中小学招生方案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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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经开区公办幼儿园学区划分

合肥经开区公办幼儿园学区划分

合肥经开区公办幼儿园学区划分合肥经开区是合肥市经济开发区的简称,位于安徽省合肥市。

合肥经开区是一个经济发展较快、城市规划和建设较为完善的区域。

随着经开区的不断发展壮大,教育资源也在不断完善,公办幼儿园学区划分成为家长们关心的问题之一。

公办幼儿园学区划分是指根据幼儿园所在地区的划分,将幼儿园的招生对象划分到不同的学区进行管理。

学区划分的目的是为了照顾幼儿园生源均衡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方便家长选择幼儿园,减少孩子上学的交通压力。

合肥经开区的公办幼儿园学区划分主要分为北部、南部、东部和西部四个学区。

每个学区下设若干个幼儿园,家长可以按照自己居住的地点,去就近的学区内选择合适的幼儿园。

首先,北部学区是合肥经开区公办幼儿园学区划分中比较大的一个学区,主要包括了经开区北部的一些社区和小区。

在北部学区内,有多所公办幼儿园,如明星幼儿园、金麟幼儿园等,这些幼儿园给北部学区的孩子提供了优质的教育资源。

其次,南部学区是经开区的另一个重要的学区之一,主要覆盖了南部地区的社区和小区。

在南部学区内,有一些知名的公办幼儿园,如童心幼儿园、幼儿园等,这些幼儿园为南部学区的孩子提供了良好的成长环境。

再次,东部学区是经开区的另一个重要学区,主要包括了东部地区的社区和小区。

在东部学区内,有一些知名的公办幼儿园,如阳光幼儿园、启明幼儿园等,这些幼儿园给东部学区的孩子提供了优质的教育资源。

最后,西部学区是经开区的另一个重要学区,主要包括了西部地区的社区和小区。

在西部学区内,有一些知名的公办幼儿园,如幸福幼儿园、花园幼儿园等,这些幼儿园为西部学区的孩子提供了良好的成长环境。

总的来说,合肥经开区的公办幼儿园学区划分是比较合理和完善的,覆盖了整个区域的幼儿教育需要。

家长们可以根据自己所居住的地点,选择就近的学区内的幼儿园,为孩子选择合适的成长环境和教育资源。

同时,政府部门也在不断加大对公办幼儿园的投入,提高教育质量,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提供更好的条件。

2020年合肥一中、六中、八中联合招生均衡派位操作办法

2020年合肥一中、六中、八中联合招生均衡派位操作办法

2020年合肥一中、六中、八中联合招生均衡派位操作办法根据《2020年合肥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现对合肥一中、六中、八中联合招生均衡派位提出如下办法。

一、派位原则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均衡原则。

二、派位对象2020年合肥一中、六中、八中联合招收共5250人。

除各校提前自主招生(含校园足球和篮球定点学校)385人(一中161人、六中99人、八中125人)外,其余4865名高一新生均须参加均衡派位。

其中统招生418人、指标到校生4447人。

派位按统招生和指标到校生分别进行。

三、派位程序(一)排序。

对3校联合招收的高一新生按照统招生和指标到校生分别排序,每位考生生成一个序号。

排序原则为:依据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含体育、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和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相同按照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从高到低排序,仍相同按照全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从高到低排序,再相同按考生体育、理科实验操作两科目考试等级从高到低排序,再相同按文化课考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再相同按语数外3科及英语口试成绩总分排序。

具体见《2020年合肥一中、六中、八中联合招生均衡派位考生排序表》。

特别说明:今年有19对同时进入联招的双胞胎家长提出申请,希望能够让自己的两个孩子进入同一所学校就读。

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将此19对双胞胎按其中高分考生进行派位,低分的随高分进入同一所学校就读。

(二)分组。

按照统招生和指标到校生2种类型,将排序后的考生按英文字母“Z”字型生成若干组均衡的学生群体,每位考生进入一个组内。

“Z”字型排列情况如下(以指标生分组情况为例):(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合肥市市区2020省示范高中特长生及校园足球、校园篮球定点学校招生实施细则

合肥市市区2020省示范高中特长生及校园足球、校园篮球定点学校招生实施细则

合肥市市区2020省示范高中特长生及校园足球、校园篮球定点学校招生实施细则合肥市市区2018省示范高中特长生及校园足球、校园篮球定点学校招生实施细则为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导学校形成办学特色,根据《合肥市市区2018年中招工作实施办法》,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考生自愿原则。

(三)择优录取原则。

(四)分校录取原则。

二、招生项目和基本条件(一)体育类。

单项项目为田径、游泳、乒乓球(含双打)、棋类(国际象棋、中国象棋、围棋)、击剑、射击、羽毛球(含双打)、体育舞蹈、武术等9项,武术项目招生基本条件为初中阶段获得由省教育行政部门、省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武术男女组单项个人项目省级前六名的队员或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的考生,其他项目为初中阶段获省或市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上述单项竞赛个人项目省级前六名或市级前三名的考生。

集体项目为排球、手球、健美操等3项,招生条件由招生学校结合实际制定,并报市教育局审核后及时公布。

(二)科技类。

招生项目为青少年科技创新、青少年信息学、青少年电脑机器人。

招生基本条件为:(1)在初中阶段获由国家、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科协主办的“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2)在初中阶段获由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科协主办的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市级一等奖、二等奖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获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省级一等奖的考生。

(3)在初中阶段获由国家、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科协主办的青少年电脑机器人比赛市级一等奖、省级一等奖或全国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三)艺术类。

合肥一中、六中、八中艺术类招生条件由市教育考试院结合学校实际组织制定,经市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公布实施。

其他学校艺术类招生条件由招生学校制定,报市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公布实施。

(四)校园足球类。

(五)校园篮球类。

招生条件另行通知。

2020 合肥 指标到校 分数

2020 合肥 指标到校 分数

2020 合肥指标到校分数一、合肥2020年指标到校政策简介2020年,合肥市继续实行指标到校政策,旨在促进教育公平,让更多学生享受到优质教育资源。

该政策规定,合肥市范围内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中,有一定比例的指标分配给各初中学校,按照初中学校的在校生人数分配到校。

二、2020年合肥指标到校分数线概述2020年合肥指标到校分数线分为两部分:一是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二是各初中学校的具体分配分数线。

根据市教育局公布的数据,2020年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00分。

而各初中学校的具体分配分数线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有所不同,一般在500分至600分之间。

三、分数线的划分及影响因素1.分数线的划分:根据市教育局的规定,各初中学校的指标到校分数线不得低于所在区域的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

同时,各学校要在招生方案中明确具体分数线,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2.影响因素:分数线受多种因素影响,如初中学校在校生人数、优质教育资源分配、考生报考意愿等。

此外,各学校的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也会对分数线产生影响。

四、考生如何应对分数线变动1.了解政策:考生要关注市教育局的政策动态,了解指标到校政策及分数线划分原则,以便在报考时作出合理的选择。

2.分析自身实力:考生要对自己的学习能力和潜力有清晰的认识,结合历年分数线,确定报考目标学校。

3.制定学习计划:在初中阶段,考生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学习计划,努力提高自己的学业水平,争取在考试中取得更好的成绩。

五、家长如何协助孩子规划学业发展1.了解政策:家长要关注市教育局的政策动态,了解指标到校政策及分数线划分原则,为孩子的报考提供参考。

2.关心孩子的学习:家长要关注孩子的学习情况,了解孩子的兴趣和特长,为孩子提供适当的学习资源和环境。

3.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家长要教育孩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认识到努力学习的重要性,培养孩子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协助孩子制定学业规划:家长要与孩子共同制定学业规划,根据孩子的兴趣和特长选择合适的发展方向,为孩子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

经开外校初中招生条件

经开外校初中招生条件

经开外校初中招生条件经开外校初中是一所位于某经济开发区的优质学校,在提供高质量教育的同时,也拥有一系列严格的招生条件。

本文将介绍经开外校初中的招生条件,以帮助家长们对该校做出明智的选择。

一、户籍条件经开外校初中的招生对象主要为经开区外的学生。

根据政策规定,家长或监护人需提供学生的户籍迁移证明,证明学生不具备经开区户籍。

如学生本人具有经开区户籍,则不符合招生条件。

二、年龄要求经开外校初中招生对象为初中一年级的学生。

学生应在报名时已满12周岁,且未满14周岁。

超过此年龄范围的学生将不符合招生条件。

三、学业成绩经开外校初中在招生时会对学生的学业成绩进行评估。

首先,学生应具备良好的学习态度和积极的学习动力。

其次,学生应具备较高的学习能力和潜力,以及具备一定的学科知识基础。

在申请过程中,学生需要提交最近两年的成绩单。

学校将根据学生的综合成绩、学科竞赛成果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同时,学生还需要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和笔试,以进一步评估学生的学术能力和潜力。

四、身体健康状况学生应具备良好的身体健康状况,无严重的慢性病和传染病。

学生需要提供体检报告,以证明身体状况符合学校的健康要求。

在体检中,学生的身高、体重以及各项健康指标都将被检查,并记录在学生的健康档案中。

五、品德表现经开外校初中高度重视学生的品德发展。

学生应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团队合作精神,遵守学校纪律。

学校将会从学生的个人品行、社会公德、集体荣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六、招生名额经开外校初中的招生名额有限。

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招生计划和名额分配比例。

在申请过程中,竞争将会很激烈。

综上所述,经开外校初中的招生条件严格,并且采取了综合评估的方式,确保学生的学术能力、身体健康和品德发展等各个方面符合学校的要求。

对于家长和学生来说,我们应该在了解招生条件的基础上,进行理性的选择和准备,以增加成功入学的机会。

经开外校初中将继续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和全面的发展机会,培养未来的栋梁之才。

小学招生政策

小学招生政策

小学招生政策
安排2020年普通小学招生政策安排根据最新的《普通小学招生实施办法》,2020年普通小学招生安排如下:一、报名方式1.报名时间:4月17日-4月24日。

2.报名地点:报名地点为招生学校,考生可以携带身份证原件现场报名。

3.报名费:免费。

二、录取方式1.录取结果:2020年小学招生录取结果将公布在报名学校的公示牌上。

2.录取原则:以积分排序,优先招收具有就近优势、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

3.录取率:录取率为100%,未达到标准的考生将被自动调剂至招生目标满足人数。

三、签约方式1.签约时间:2020年6月3日-6月5日。

2.签约地点:报名学校。

3.签约内容:学生及家长签署《小学招生入学约定书》。

四、报名备案1.备案报名:考生可以通过报名备案来报名参加招生,但其获得的最终录取资格仍然要经过现场审查。

2.备案期限:4月27日前完成报名备案。

以上就是2020年普通小学招生安排,希望能够为考生们提供参考。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合肥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合肥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合肥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0.06.09•【字号】合教〔2020〕57号•【施行日期】2020.06.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招生考试正文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合肥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为做好全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0〕4号)等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切实规范中小学招生秩序,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一)依法依规原则。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等法规政策,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和市教育局“六个杜绝”等有关招生工作纪律规定。

各学校须实行均衡编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各种形式的实验班、双语班、特色班等。

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

义务教育学校严禁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严禁以各类特长生名义招生。

严禁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招收中国籍学生。

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形式宣传中考成绩排名、“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严禁地方政府、有关单位和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民办学校按照省教育厅皖教基〔2020〕4号文件规定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

(二)属地管理原则。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作为发展和管理义务教育的责任主体,承担辖区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下同)招生入学管理责任。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明珠教育人才工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明珠教育人才工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明珠教育人才工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9.01.08•【字号】合经区管办〔2019〕2号•【施行日期】2019.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关于印发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明珠教育人才工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合经区管办〔2019〕2号各相关单位:《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明珠教育人才工程实施办法(试行)》已经2018年12月1日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1月8日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明珠教育人才工程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安徽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人才高地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皖办发〔2015〕61号)和《合肥市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合政〔2015〕105号)等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管委会成立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明珠教育人才工程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管委会主要领导任第一组长,分管领导任组长,工委办(人才办)、社会发展局、人事劳动局、财政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负责明珠教育人才工程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发展局,负责具体实施落实,办公室主任由社会发展局主要负责人兼任。

第三条教育人才资金实行预算总额控制,纳入财政预算。

第二章目标任务第四条到2021年,区内各类教育人才总数达到600名,占教师总数的20%左右。

到2025年,争取全区教育人才占教师总数的30%左右。

第五条到2021年,培养区级及以上名校长10名、名班主任30名、名教师60名。

第六条到2021年,每个学校(含校区)至少设立1个区级及以上名师或名班主任或名校长工作室,充分发挥优秀教育人才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

2023合肥小升初本区升学需满足条件、办理方式汇总

2023合肥小升初本区升学需满足条件、办理方式汇总

2023合肥小升初本区升学需满足条件、办理方式汇总本市入学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实行单校划片、“两个一致”的招生入学办法。

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到户籍地所在学区的学校入学。

“两个一致”指的是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地址一致。

随迁子女入学随迁子女入学实行所在地政府和公办学校“两为主”招生入学政策。

各县(市)区要积极稳妥地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保障符合政策条件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城区随迁子女入学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登记,在接到审核材料通知时,需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的居住证(居住证截至2023年8月31日满1年)、经商办企业的营业执照或备案的劳动合同等材料。

县(市)随迁子女入学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居住证所在县(市)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材料有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合肥的居住证(居住证截至2023年8月31日满1年)、经商办企业的营业执照或备案的劳动合同等。

外区回本区入学关于外区回本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需要专门的线下审核。

其他瑶海高新经开新站没有单独说明,按照正常流程报名就可以了。

庐阳区外地外区小学就读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小学毕业证书(或就读证明)、学籍表(需学校盖章)、户口簿、房产证,于6月28日-6月29日,到区招办(地点:合瓦路170号合肥市第三十六中学内)办理现场审核手续,7月3日第二次现场审核。

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7月16日起可在系统里查询报名结果。

7月16日 ;7月22日,系统补报名登记。

7月21日 ;7月22日,外地外区小学就读补报名的现场审核材料。

不符合“两个一致”原则及补报名登记的,8月11日起可在系统里查询分配去向并查看录取通知书。

蜀山区在本区外学校就读要求回本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根据全市统一安排的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并于6月28日、29日到区招生办公室报名点【合肥市琥珀中学教育集团琥珀中学(龙居山庄校区),地址:潜山北路与高刘路交口】现场审核材料,补审时间为7月3日、23日。

合肥入学条件

合肥入学条件

合肥入学条件
《合肥入学条件》
合肥是安徽省的省会城市,也是中国中部地区的重要城市之一。

随着城市的发展,合肥的教育资源也逐渐得到了提升,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家庭选择在合肥接受教育。

那么,合肥的入学条件又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

首先,合肥的小学、初中和高中都实行了户籍限制的政策。

也就是说,家长要想在当地的学校就读,必须具有合肥市的户籍,或者是在当地有固定的稳定工作和生活。

对于外地人想在合肥就读,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并由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其次,合肥的入学条件还包括了学习成绩和学科素质。

在小升初和升学过程中,学生需要参加相应的考试,通过考试后才能顺利升学。

同时,对于一些名校和重点学校,还会对学生的学科成绩和素质进行重点考察,以保证学校的教学质量和学生成绩。

最后,合肥的入学条件还需要家庭的经济条件。

在一些农村和贫困地区,合肥市政府实施了助学金政策,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资助,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同时,也会在入学条件中考虑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总的来说,合肥的入学条件是综合性的,既包括了户籍限制,也包括了学科素质和家庭经济状况。

在合肥就读的学生需要符合相关的条件才能获得入学资格,这也有利于保障学校的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学习环境。

希望家长和学生们都能了解清楚入学条件,并做好充分的准备。

合肥市2020年中小学招生方案

合肥市2020年中小学招生方案

合肥市2020年中小学招生方案公布合肥市2020年中小学招生媒体通气会召开。

据介绍,受疫情影响,今年中小学招生政策发布较往年有所推迟。

经过市政府审定,2020年合肥市义务教育招生文件已经发布。

现就具体时间和方案提示如下:(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0〕4号)规定,参考外省市做法,2020年我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其中市管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在市区范围内招生,区管民办学校在所在行政区范围招生。

第一轮招生未招满的学校可组织一次补录,经市教育局批准后可跨县域招生,但不得跨市招生。

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报名条件与公办学校一致。

(二)稳步推进网上报名录取。

根据省教育厅皖教基﹝2020﹞4号文件要求,2020年全面实行网上报名录取。

今年我市所有中小学(含四县一市、民办学校)全部使用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报名登记系统。

公办学校继续沿用2019年“线下预审、线上登记校验,线上线下报名同步进行”办法。

民办学校按照“线上报名、摇号录取”办法,适龄儿童只能选填1所民办学校志愿,志愿确认后不得修改,暂不符合网上报名条件的学生,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预约登记,登记成功后按照系统提示分批、分时到所在区教体局指定的地点统一进行线下资格审核。

四县一市参照市区执行。

同时,将县(市)区报名系统录入率纳入2020年市政府对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教育发展)内容。

(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摇号录取。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2020年我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的(扣除直升生数),一律通过审批地教育主管部门统一或认定的系统实施电脑摇号,邀请纪检监察机关现场监督或公证部门现场公证,学校不得自行选择性录取。

2020年安徽合肥市民办小学招生入学指南

2020年安徽合肥市民办小学招生入学指南

【导语】幼升⼩不过是未来进⼊优质中学的跳板,家长、学⽣的真实⽬的是紧紧瞄准⾼考的。

因此幼升⼩既要看⼩学,更多的是还要看可能进⼊的初中、⾼中学校,这样就使得幼升⼩择校、升学变得更迷乱⽽复杂了。

在这种形势下,家长要及时关注各种升学资讯,今天⽆忧考为各位分享了2020年安徽合肥市民办⼩学招⽣⼊学指南,欢迎各位家长的关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学招⽣⼊学⼯作的通知》和《关于合肥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学⼯作的指导意见》等⽂件精神,合肥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合肥市市区2020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学⼯作的通知》,对合肥市市区2020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条件、范围、程序等内容作出了具体说明。

招⽣条件 民办学校可招收审批地范围内具备以下条件之⼀的适龄⼉童少年: 1.户籍。

适龄⼉童少年户籍在学校审批地范围。

2.房产。

适龄⼉童少年或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的独⽴产权房产在学校审批地范围。

3.居住证。

适龄⼉童少年⽗母或其他法定监护⼈在学校审批地范围的居住证截⾄2020年8⽉31⽇满⼀周年(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签注的视为未中断)且有经商办企业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

4.学籍。

适龄⼉童少年⼩学在我市实际就读且学籍在审批地范围的,视为符合民办学校报名条件。

5.其他。

其他符合《关于合肥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学⼯作的指导意见》(合教〔2020〕57号)⽂件规定的公办学校⼊学条件的适龄⼉童少年。

招⽣范围 民办学校应在审批地范围招⽣,其中市管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在市区范围内招⽣,区管民办学校在所在⾏政区范围内招⽣。

具体招⽣学校名单详见下表。

招⽣程序 市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统⼀通过“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招⽣⼊学报名登记系统”(以下简称“上报名系统”)实⾏上报名或者上登记。

上报名操作办法将根据⼯作进度后续推送。

(⼀)报名登记 1.关于上报名。

在规定时间内,适龄⼉童少年户籍、独⽴产权房产、或者⼩学学籍等在学校招⽣区域范围的,可通过上报名系统进⾏报名,只可选1所民办学校志愿。

经开区2020-2021学年各中小学招生范围

经开区2020-2021学年各中小学招生范围

经开区2020-2021学年各中小学招生范围
经开区2020-2021学年各中小学招生范围
小学,是人们接受初等正规教育的`学校,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社会发展,在其前又开设了幼儿园。

下面是小编分享的经开区2020-2021学年各中小学招生范围,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龙山街道辖区
天门小学:天门花园、龙山花园、大桥新城、大圣小区、阳琴岛、凤鸣湖公寓、秀水江南、向阳花园、原四垾社区、红星社区、和平社区、上闸社区和红旗社区未拆迁地段。

龙山小学:龙山新苑、向阳花园、香城湾、新里城观澜苑、新里城揽胜苑、新里城天门苑。

育瑞实验小学:B0B0城、新里城观澜苑、新里城揽胜苑、新里城天门苑、新里城凤鸣苑、新里城龙祥苑。

城北实验小学:家和园、龙湖湾、龙凤佳苑、蓝鲸湾、大圣小区、阳琴岛、凤鸣湖公寓、新里城凤鸣苑、新里城龙祥苑。

凤凰城小学:凤凰城、玲珑湾。

银湖小学:信德半岛、银湖时代、雍锦园、紫金观邸、信德华府、信德翡翠湾,银湖公馆、明园、玫瑰园、金湾小区、银湖小区、凤鸣湖小区、杨王、三塘、澳然天成、香江碧水城。

银湖小学招生范围不含原划入鸠江区凤鸣实验小学服务小区。

东梁小学:东梁小区、东梁社区未拆迁地段。

万春街道辖区
学生就读执行“自主选择、就近入学”原则,学生可自主选择学校进行就读。

就读学校:万春小学、新民小学。

2020年安徽普通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已公布

2020年安徽普通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已公布

【导语】幼升⼩不仅仅是对孩⼦的考察,更是对家长的⼀次修⾏。

所以对于幼升⼩相关的政策,我们家长⼀定不能糊涂。

为了让家长及时获悉各地招⽣政策,今天⽆忧考为⼤家分享了2020年安徽普通⼩学招⽣⼊学政策,请⼤家及时关注。

如有幼升⼩⽅⾯的疑问,敬请关注⽆忧考为您发布的资讯。

安徽省教育厅刚刚正式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学招⽣⼊学⼯作的通知》,安徽省今年全⾯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学,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招收特长⽣。

今年将继续保持⽰范⾼中指标分配政策,按照不低于当地省⽰范⾼中招⽣计划80%的⽐例切块分解到初中学校,不单独设置指标到校⽣最低录取分数线。

在保障特殊群体教育⽅⾯,我省明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作⼀线医务⼈员⼦⼥按照相关⽂件精神执⾏。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招收特长⽣ 我省今年全⾯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学,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依据,不得以⾯试、⾯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招收特长⽣。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纳⼊审批地统⼀管理,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

“学区”⼀直以来备受关注。

省教育厅明确,各市、县(区)教育⾏政部门要按照确保公平和免试就近⼊学的原则,科学合理制定本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案,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学政策全覆盖。

学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的,县(区)教育⾏政部门要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对⽅案进⾏论证,并报同级⼈民政府同意后实施。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免试、划⽚、就近⼊学的要求,按照本地教育⾏政部门划定的学区招收适龄⼉童少年⼊学,不得违规招收学区外的适龄⼉童少年⼊学。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跨设区市招⽣ 在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我省明确,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在审批地范围内招⽣,具体招⽣计划、范围、对象等由其审批机关明确。

报名⼈数⼩于或等于招⽣计划,直接录取;剩余的招⽣计划由市教育⾏政部门统筹,可适当跨县域招⽣,但不得跨设区市招⽣。

合肥清华附中招生简章

合肥清华附中招生简章

合肥清华附中招生简章为做好我校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2〕7号)、《关于做好合肥市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合教〔2022〕50号)要求,根据《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合经区管办〔2022〕16号),依据协作办学协议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依法招生。

按上级相关政策规定,均衡编班、兴趣选课,均衡配备教师,严格控制班容量。

二、招生办法1、招生片区:水木园小区2、招生条件:小学入学年龄原则上要求截至2022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

1)本区居民子女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地址一致(简称“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

小学一年级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4日-7月7日,补报名时间为7月18日。

2)其他儿童少年入学。

参照《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合经区管办〔2022〕16号)执行。

3)政策优待人员子女入学a.军人子女入学。

按照《合肥市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合教〔2019〕258号)文件和《关于加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指导意见》(合拥办〔2021〕6号)有关规定执行。

b.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

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有关规定执行。

c.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学。

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队伍保障机制的意见》(合政办秘〔2019〕64号)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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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总体要求,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7〕37 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7 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17〕6 号)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深化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改革,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努力促进教育公平,依法保障我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推进依法治教,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全市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合教[2017]10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原则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行“单校划片”“两个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地址一致)的招生入学原则。

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

二、招生办法(一)幼儿园招生今年,我区各幼儿园招收年满3周岁(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健康儿童入园。

家长在幼儿园公布的时间内持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计划免疫证(须经疫苗接种地点查验盖章),并携幼儿到居住地附近的有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报名。

(二)公办小学招生凡户口在我区且年满 6 周岁的(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单位查验盖章)等材料,于7月1日-7月2日,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7月6日小学入学补报名,8月1日前各校发放2017年新生入学录取通知书。

(三)公办初中招生集体报名:初中招生全区统一报名时间为6月19日-23日。

凡有小学毕业生的学校,以校为单位,按规定时间到区招生办集体办理报名手续,并提供小学升初中需要的报名材料。

单独报名:凡户口和实际居住地在我区,但在外区或外地就读等小学毕业生,如需回我区就读初中,于6月26日-27日,到学区内学校或区招生办(地点:合肥市第六十八中学,翠微路500号)办理单独报名手续, 补报名时间为7月3日。

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报名时,须出具学籍表(学校盖章)和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这三项同时提供复印件)。

8月1日前各校发放2017年初中新生入学录取通知书。

(四)民办学校招生民办学校的招生报名时间为6月10日至6月11日,6月22日前完成新生录取工作。

各民办学校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需要,依法依规实行自主报名、免试入学。

招生计划、招生简章(含招生广告)须报经社会发展局备案,并及时在学校和社会发展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各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学校需在社会发展局指导和监督下,采取电脑派位等方式录取新生。

(五)特长生招生经省市批准我区合肥市第六十八中学、合肥一六八玫瑰园学校(合肥市第四十六中海恒分校、合肥市第四十五中芙蓉分校按总校统一政策)今年初中将招收体育和艺术特长生。

4所学校招收特长生人数比例遵照省市相关文件执行。

具有相关特长的小学毕业生,在本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由毕业学校推荐,招收学校招生办公室审核,招收相应的特长生。

招收特长生的学校要按照区制定的招生办法认真组织实施,严禁学校以文化考试等方式录取特长生,6月20日前完成特长生录取工作。

(六)特殊群体入学1.随迁子女入学。

区招办在7月8日前公布2017年可接收随迁子女入学学校,相应学校要积极稳妥地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保障符合政策条件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随迁子女入学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7月12日至7月16日期间(7月26日至7月28日期间补报名),携带在我区的居住证(持证居住满1年)、经商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户口簿和身份证(升入初中的学生,报名时还须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学籍表)等材料,到居住证地址就近的接收随迁子女学校办理材料审核、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条件的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入学。

2. 农村留守儿童少年入学。

各校要结合《合肥市贯彻落实安徽省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行动实施办法》(合民〔2016〕421 号)精神,在社区委的支持下,加大关爱力度,并切实摸清底数和情况,确保辖区内适龄留守儿童按时入学。

合肥市第七十九中学须优先满足留守儿童的住宿需求。

3.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各中小学要按照学区范围和招生计划,安排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要积极引导动员学区内视障和听障儿童少年到合肥特殊教育中心就读。

南艳小学开设智障儿童辅读班实验教学,招收本行政区内适龄智障儿童就学。

4. 引进人才子女入学。

执行《合肥市引进的领军人才、高端人才子女接受基础教育保障办法》(合教〔2014〕367号),对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市教育局审核,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5.境外人员子女入学。

华侨、华人、港澳台胞人员子女入学,由我区侨(台)务部门出具证明,外籍人士子女入学由市外侨办出具证明,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6. 区内房产和户籍不统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7月12日至7月16日期间,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实际居住材料等,若在我区经商或务工,可提供经商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升入初中的学生,报名时还须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学籍表)等材料,到房产证或户口簿地址就近的接收随迁子女学校办理材料审核、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条件的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至有学位的学校入学。

7. 适龄儿童少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于7月1日-7月2日,凭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与本区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同等政策。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户口不在我区,本人户口随另一方在我区内房产所在地并实际居住;(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离异,本人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内房产所在地并实际居住。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均为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公派出国人员,本人户口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我区内房产所在地并实际居住。

(4)在我市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在我区内实际居住。

(5)烈士子女。

8.区内企业引进优秀人才子女入学。

我区企业因工作需要,引进优秀人才,其适龄子女不符合上述入学条件,由企业或企业工会出具证明,携带相关材料,经区招商局、经贸局或总工会审核后,7月12日-16日报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入学。

9.肥西县派河以北部分小区子女入学。

根据2016年2月2日《经开区与肥西县对接会商会会议纪要》精神,今年我区继续接收肥西县派河以北12个小区业主子女入学,接收学校仍按2016年招生政策不变。

其中,苹果小镇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小学在莲花小学、初中在五十九中就读,翡翠花园、翡翠湖郡、方兴桃源小区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小学在方兴小学、初中在五十九中就读;肥西县桃花镇染坊社区二期当地祖居居民等同于一期居民,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小学在芙蓉小学、初中在六十八中就读。

对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携带房产证、户口簿、身份证(升入初中的学生,报名时还须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学籍表)等材料,到对应学校办理材料审核、报名入学手续。

三、组织领导为加强领导,统一协调,顺利实施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桑林兵副组长:李应天、孙超成员:纪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应急办)、经贸发展局、建设发展局、财政局、人事劳动局、社会发展局、市场监管局、信访局、招商局、总工会、公安分局、房产中心、各社区委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发展局,负责协调和监督招生工作。

主任:彭桂贞副主任:时宗田、陈其安成员:刘艳松、潘声福、李靖、檀红华、王传虎、陈维严、周盼盼,区内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

各校要成立以校(园)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关工作人员,确定专人负责。

四、相关要求(一)强化招生工作的依法依规意识和大局观念。

各校要服从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协调,顾全大局、精心组织、规范操作,确保顺利完成我区今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任务。

各校均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其他机构合作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不得以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录取学生;不得擅自提前招生、超计划、超班额招生。

公办学校严禁跨县(市)区招生,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原则上公办小学不得招收择校生,公办初中招收择校生人数不得超过招生总额的 4%。

各学校须严格实行“阳光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各种形式的实验班、特色班等。

(二)强化学籍管理。

各校要严格实行“人籍一致”,及时掌握学生流动和辍学等情况,为全面实行就近入学、加强控辍保学提供保障。

各校在注册学籍过程中要将入学学生的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等入学证明材料扫描上传到学籍系统,对招收的择校生要填写“是否学区外学生”信息。

根据省教育厅及市政府确定的我区义务教育阶段消除大班额年度细化目标,2017 年秋季学期开始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要达到标准班额要求。

(三)加大招生政策的宣传力度。

各校要利用宣传栏、家长会、门户网站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积极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和解读。

要在学校公示栏等显著位置公示本校招生区域范围和报名入学条件。

要积极为群众释疑解惑,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突出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政策的宣传,增强学生和家长对教育改革发展形势的了解和把握,引导适龄儿童少年自愿合理分流,就近入学,控制和消除大班额。

(四)加强招生监督。

要进一步健全招生监督工作机制,完善违规惩戒措施,进行全程监控,确保招生入学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落实问责制度,结合群众举报和日常督查,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事件。

凡发生违规招生问题,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取消学校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取消特长生招收资格),并追究相关学校和个人的责任。

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受教育主管部门通报的,限期整改,整改结果与年检挂钩。

(五)增强招生工作服务意识。

各校要进一步增强招生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对群众反映的子女入学问题,要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及时处理,不推诿,不扯皮。

对于发现的矛盾和问题,要及时化解,遇到难以解决的招生问题要及时上报,切实维护招生秩序。

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

要遵守招生纪律,坚持招生原则,维护教育形象,自觉排除干扰,勤政廉政,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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