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医院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医院固资管理制度
医院固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医院固定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和维护水平,保障医院资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资产管理范围1. 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设备、工具、机器、交通工具以及其他用于生产经营、科研等用途并具有使用寿命的资产。
2. 医院所有固定资产均纳入管理范围,不得私自处置或挪用。
三、资产管理程序1. 固资登记(1)医院应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台账,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包括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购置日期、金额、存放地点等信息。
(2)所有固定资产购买、捐赠、调拨等都应在登记台账上及时记录,并进行盘点确认。
2. 资产领用和使用(1)固定资产领用应经过合理审批程序,填写领用单据,明确领用数量、用途和责任人。
(2)责任人应妥善使用固定资产,保持资产完好无损,不得擅自改变、拆卸或挪用。
3. 资产保养和维修(1)医院应制定固定资产保养和维修计划,按照规定时间进行保养和维修,并将维修记录归档保存。
(2)如有资产损坏或故障,责任人应及时报修,不得私自维修或改动。
4. 资产报废和处置(1)过期、损坏或不再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及时报废,填写报废审批单,并按程序进行处置。
(2)医院应建立固定资产处置清单,对所有报废资产进行记录和处理,确保合理处置。
5. 资产盘点和清查(1)医院应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盘点,对各项资产进行清查和核实,确保台账与实物相符。
(2)盘点结果应及时整理并进行汇总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资产管理责任1. 医院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登记、核算和管理工作,及时更新资产信息。
2. 各科室和责任人要做好固资使用和保管工作,定期检查维修资产,确保资产安全和完好。
3. 对于违反资产管理制度的个人或单位,医院将依法追究责任,对不当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理。
五、资产管理监督1. 医院领导应加强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监督与检查,确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对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医疗院所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医疗院所固定资产管理规定1. 目的本规定旨在规范医疗院所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医疗院所,包括但不限于医院、诊所和健康中心等。
3. 定义- 固定资产:指医疗院所持有并用于长期生产经营活动的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设备、车辆等。
- 资产管理部门:指医疗院所负责固定资产管理的部门或人员。
4. 资产采购管理4.1 资产采购需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统筹规划,编制采购计划,并及时报备相关部门审批。
4.2 资产采购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疗院所的相关规定,确保采购程序的透明、公正和合法。
4.3 资产采购应根据医疗院所的实际需求,经过充分调研和比较,选择性价比最高的供应商或产品。
5. 资产验收与登记5.1 资产验收应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确保所采购的资产符合质量要求,并与供应商进行验收确认。
5.2 资产验收合格后,应及时进行登记,包括资产编号、规格型号、数量、使用部门等相关信息,并建立资产档案。
6. 资产使用管理6.1 资产使用应按照规定用途进行,不得超出授权范围,保证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6.2 资产使用部门应定期进行资产盘点,确保资产的数量和状态与登记信息一致。
6.3 资产维护保养应按照规定进行,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7. 资产处置管理7.1 资产报废、报损或转让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7.2 资产处置应经过合法程序,确保资产处置的公开、公正和合理。
7.3 资产处置后,应及时更新资产登记信息。
8. 资产保管与安全8.1 资产保管应有专人负责,建立健全的资产保管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
8.2 资产保管人员应定期检查、维护资产,确保其完好无损。
8.3 对于易失、易损、易贵的资产,应加强安全防范,采取必要的防盗、防火和防灾措施。
9. 监督与考核9.1 医疗院所应建立资产管理的监督机制,加强对资产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9.2 资产管理部门应定期报告资产管理情况,接受上级部门的考核和评估。
民营医院固定财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设备、车辆、物资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进行固定资产管理;(二)效益原则: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三)责任原则: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确保固定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四)规范原则: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维修、报废等环节。
第二章固定资产分类第四条本医院固定资产分为以下几类:(一)房屋及建筑物:包括本医院拥有的各类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二)设备:包括医疗设备、办公设备、教学设备、科研设备等;(三)车辆:包括本医院拥有的各类车辆;(四)物资:包括医疗物资、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等;(五)其他固定资产:不属于上述四类的其他固定资产。
第三章固定资产购置第五条固定资产购置应遵循以下程序:(一)需求调查: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固定资产购置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报院务会议审批;(二)采购计划:根据院务会议审批意见,制定采购计划,明确购置方式、采购渠道、采购时间等;(三)采购实施:按照采购计划,通过招标、比价等方式进行采购;(四)验收交付:对购置的固定资产进行验收,确保其质量、性能等符合要求,并办理交付手续。
第四章固定资产使用与维护第六条固定资产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合理使用:按照固定资产的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程,合理使用固定资产;(二)责任使用:明确固定资产使用人的责任,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三)定期检查: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第七条固定资产维护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定期保养:按照固定资产的保养要求,定期进行保养;(二)故障维修:发现固定资产故障,应及时进行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行;(三)维修记录:维修过程中应做好维修记录,包括维修时间、维修内容、维修费用等。
民营医院资产管理制度范本
民营医院资产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民营医院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确保固定资产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物尽其用,合理配置;(三)制度健全,流程规范;(四)定期检查,及时处理。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定义及分类第四条固定资产是指我院在开展医疗业务活动中,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其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
第五条固定资产分为以下几类:(一)房屋及建筑物类;(二)专业设备类;(三)一般设备类;(四)图书类;(五)其他固定资产。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管理组织第六条我院设立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由院长、财务科长、设备科长、后勤科长等组成。
第七条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下设固定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固定资产管理办公室设在财务科,财务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购置与验收第八条固定资产的购置应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编制购置计划,经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批后实施。
第九条固定资产的购置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合格的供应商,确保资产质量。
第十条固定资产的验收工作由固定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验收合格后,办理固定资产入库手续。
第五章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维护第十一条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使用制度,明确使用责任人,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有效使用。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确保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的维修费用纳入医院财务预算,按照医院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固定资产的盘点与处置第十四条固定资产盘点分为定期盘点和临时盘点。
定期盘点至少每年进行一次,临时盘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五条固定资产处置包括报废、出售、捐赠等。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对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好、有效地利用,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采购管理一、医院固定资产的采购应经过预算和采购计划的审核,并以经费汇款单为凭证。
二、采购固定资产需经过招标或比价程序,并严格按照招标或比价结果采购。
三、医院固定资产的采购应制定采购合同,包括价格、数量、质量、验收标准等内容,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
四、采购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登记入账,标明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厂家、购置日期、原值等信息。
第三章使用管理一、固定资产使用登记医院应制定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制度,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包括资产名称、数量、型号、使用部门、使用人等信息,并进行分类管理。
二、保管与维护使用部门应对固定资产进行良好的保管与维护,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好,如发现资产有破损或损坏,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三、借用与调拨对于需要借用或调拨固定资产的情况,需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借用方和出借方应签订借用协议,明确借用期限、使用条件等。
四、资产盘点每年对医院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盘点结果应与实际台账比对,发现的差异要进行核实处理,并填写盘点报告。
第四章维护管理一、固定资产的保险医院应对固定资产进行保险,以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好。
保险应包括资产的全险和盗抢险等保险内容。
二、固定资产的折旧医院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折旧核算,并编制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凭证。
三、更新与淘汰对于损坏、老化或不再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及时进行淘汰或更新,淘汰资产应填写资产报废审批表,由相关部门审批后进行淘汰处理。
第五章处置管理一、固定资产的处置医院固定资产应按照程序进行处置,包括委托拍卖、转让、报废等方式,并编制处置报废凭证。
二、处置收入的管理处置固定资产所得的收入,应按照规定进行财务结算,明细登记入账,并进行使用绩效评价。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条例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条例一、总则为规范医院固定资产管理,保障资产的安全,提高资产利用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编制和修订本制度由本单位资产管理机构编制,经财务主管部门审定,并向本单位各部门及财务人员宣传,定期评估和修订。
三、资产管理机构1.本单位设有资产管理机构,负责医院固定资产的购置、管理、维护和报废。
2.资产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1)负责编制、执行本制度。
(2)负责医院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的制定、管理和执行。
(3)负责加装医疗设备的审批、安装、验收及监管工作。
(4)制定医疗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并对维修保养质量进行监督。
(5)对资产实施管理、监督和管控,确保资产安全、完好并且可用。
(6)协助各部门做好报废资产的处置工作。
(7)定期对医院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和清查。
四、固定资产购置1.编制购置计划医院固定资产的购置需编制具体计划。
2.采购渠道(1)依照资产购置计划,通过正规途径向市场采购。
(2)在保证品质的前提下,优先选择具有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完善、信誉良好的供应商。
(3)加装医疗设备的采购应遵循国家和行业规定的程序办理。
3.验收工作医院固定资产采购后,须进行相关的验收工作,确保购置的资产质量、准确性和完好性。
五、固定资产管理1.固定资产的分类和账务管理医院固定资产应依据其用途、功能、性质等因素进行分类和账务管理,确保资产信息准确、可靠。
2.固定资产的使用、维护和保养(1)医院固定资产的使用须坚持安全为先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使用要求来操作。
(2)按照设备的使用周期和制定的维修保养计划,进行定期检测、保养和维修。
(3)对于经常性使用频繁的设备,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应加强日常保养和管理。
3.使用监督通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监督体系,对医院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每个使用部门应当对所用资产进行日常管理和保养,定期对资产情况进行检查和巡视,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三篇)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合理利用和保护医院的固定资产,确保资产的完好性和有效使用,提高资产的利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的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包括设备、房屋、土地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实施机构为医院的设备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资产的登记、管理、维修和报废等。
第四条医院每年需要进行资产盘点,并将结果报告给医院管理层。
第五条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归医院所有。
第二章资产的登记与分级第一条医院所有的固定资产,包括设备、房屋、土地等,都需要进行登记。
第二条资产的登记包括资产名称、规格型号、品牌、数量等。
第三条资产分为三个级别:一级资产、二级资产、三级资产。
一级资产:价值超过100万元的资产,包括重要的医疗设备、核心技术设备等。
二级资产:价值在1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的资产,包括一些中等价值的医疗设备。
三级资产: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资产,包括一些辅助设备、办公器材等。
第四条医院的设备管理部门根据资产的级别,对资产进行分类管理和记录。
第三章资产的维修与保养第一条医院的固定资产需要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第二条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维修和保养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三条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可以由医院自行进行,也可以委托外部单位进行。
第四条维修和保养记录要详细记录维修日期、维修内容、维修人员等。
维修后需要进行验收,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四章资产的报废与处置第一条医院的固定资产,当无法继续使用或已经过时,需要进行报废和处置。
第二条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资产报废和处置的程序和规定。
第三条资产的报废需要经过医院管理层批准。
第四条报废资产的处置可以通过拍卖、捐赠、报废处理等方式进行。
第五条报废资产需要进行记录和报表,包括报废日期、报废原因、处置方式等。
第五章资产的使用与监督第一条医院的固定资产只能在医院内进行使用,不得外借或擅自移动。
第二条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资产的使用和监督,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私立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合理、有效地使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定义和分类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本医院在正常业务活动中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其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第四条固定资产分为以下类别:1. 房屋及建筑物;2. 专业设备;3. 一般设备;4. 图书及资料;5. 其他固定资产。
第三章管理职责第五条本医院设立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全院固定资产的统一管理。
第六条各科室设立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本科室固定资产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七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职责:1. 制定和实施固定资产管理制度;2. 负责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登记、保管、调拨、报废等管理工作;3. 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4. 对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产安全、合理、有效使用;5. 对固定资产的维修、保养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八条各科室固定资产管理员职责:1. 负责本科室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2. 对本科室固定资产进行定期盘点,确保账实相符;3. 对本科室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产安全、合理、有效使用;4. 及时向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报告固定资产的变动情况。
第四章资产采购与验收第九条固定资产采购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行招标采购。
第十条固定资产验收应按照采购合同、技术规格、质量标准等要求进行。
第十一条验收合格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及时办理资产登记手续。
第五章资产使用与维护第十二条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产,不得擅自改变资产用途。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加强资产维护保养,确保资产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资产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六章资产盘点与报废第十五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民营医院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资产的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确保资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财务会计制度,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
第三条资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规范化:建立完善的资产管理制度,确保资产管理的规范性和标准化。
2. 效率化: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降低资产成本,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3. 安全化:确保资产安全,防止资产流失和损失。
4. 责任化:明确资产管理的责任主体,落实资产管理的责任制度。
第二章资产分类与编码第四条我院资产分为以下类别:1.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设备、家具等。
2. 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存货等。
3. 无形资产: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
第五条资产编码采用统一编码标准,确保编码的唯一性和可追溯性。
第三章资产购置与验收第六条资产购置应遵循以下程序:1. 需求分析: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提出资产购置申请。
2. 预算编制:财务部门根据资产购置申请,编制年度预算。
3. 采购申请:相关部门提出采购申请,经审批后进行采购。
4. 验收:对购置的资产进行验收,确保资产质量符合要求。
第四章资产使用与维护第七条资产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1. 资产使用部门应妥善保管和使用资产,确保资产安全。
2. 资产使用部门应定期对资产进行维护保养,延长资产使用寿命。
3. 资产使用部门应定期对资产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和报告。
第八条资产维护应遵循以下程序:1. 制定资产维护计划,明确维护内容、时间、责任人等。
2. 按照维护计划进行资产维护,确保资产处于良好状态。
3. 维护完成后,填写维护记录,并及时上报。
第五章资产盘点与报废第九条资产盘点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确保资产账实相符。
第十条资产报废应遵循以下程序:1. 资产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报院长批准。
2. 财务部门对报废资产进行资产评估,确定报废价值。
3. 资产报废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医疗院所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医疗院所固定资产管理规定1. 总则1.1 目的为确保医疗院所固定资产的有效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保障医疗活动的正常进行,制定本规定。
1.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医疗院所各类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1.3 管理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制度健全,流程清晰;- 责任到人,保障安全;- 定期检查,持续改进。
2. 管理机构与职责2.1 管理机构设立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医疗院所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2.2 管理职责- 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监督制度的执行,审批固定资产的购置、处置等事项。
- 财务科:负责固定资产的财务核算、盘点等工作。
- 资产管理科:负责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维护、处置等工作。
- 使用科室: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使用、维护和保管。
3. 固定资产的购置与验收3.1 购置申请各部门根据业务需求,提出固定资产购置申请,经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批后实施。
3.2 采购流程- 制定采购计划,选择合格供应商;- 签订采购合同,明确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事项;- 验收合格后,办理固定资产入库手续。
3.3 验收标准固定资产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和院所要求,具备合格证明、技术说明书等文件。
4. 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维护4.1 使用规定- 固定资产应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固定资产的使用者应经过培训,熟悉设备操作规程;- 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
4.2 维护保养- 固定资产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性能稳定;- 建立固定资产维护保养档案,记录维护保养情况;- 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应由专业人员进行。
5. 固定资产的处置5.1 处置申请固定资产处置需经过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批。
5.2 处置方式- 报废:确已损坏,无法修复或修复成本过高的固定资产;- 调剂:院内各部门间因业务需求调整,需调剂使用的固定资产;- 出售:经审批同意,将固定资产出售给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本(4篇)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保护和提升医院的固定资产价值,提高医院的整体经营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保管、维护和处置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三条医院固定资产包括建筑物、设备、器具、车辆等固定用于经营活动的资产。
第四条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办公室是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部门,负责制定管理制度、做好固定资产的购置和处置工作、编制固定资产清册和固定资产台帐、协调维修工作等。
第五条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人组成,负责协调和监督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医院各部门和岗位都应遵守本制度,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节约和合理使用。
第七条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应坚持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禁违规操作和挪用公款购置、处置固定资产。
第二章购置管理第八条医院固定资产的购置需要进行预算和审批程序,由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
第九条购置固定资产需制定购置计划,明确需求和用途,提出合理的估价和采购要求,并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后报批。
第十条购置固定资产的招标和采购工作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确保公开、公正、公平。
第十一条购置固定资产后,应以合同形式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并进行登记和入账。
第三章使用管理第十二条医院固定资产的使用应根据实际需求,进行科学合理的安排和调度。
第十三条医院固定资产的使用人员应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和使用期限使用资产,禁止私自改装、拆卸和占用。
第十四条医院固定资产发生故障或损坏时,使用人员应及时报修,遵守维修和保养要求。
第十五条医院固定资产的领用和交接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章保管管理第十六条医院固定资产的保管应建立相应的场所和仓库,进行统一管理。
第十七条医院固定资产的保管人员应有明确的责任和权限,并进行定期盘点和核对。
第十八条医院固定资产的保管要进行防火、防盗和防损毁措施,保证其安全和完好。
民营医院的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民营医院资产的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提高医院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院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第三条我院资产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资产购置、使用、处置等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安全性原则:确保资产安全,防止资产流失和损坏。
(三)效益性原则:提高资产利用效率,降低成本,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四)责任制原则: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资产管理和责任。
第二章资产分类及管理第四条我院资产分为以下类别:(一)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存货等。
(二)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设备、家具、车辆等。
(三)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
第五条流动资产管理:(一)财务部门负责流动资产的管理,定期核对账目,确保账实相符。
(二)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流动资产负责,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
(三)严禁挪用、侵占、浪费流动资产。
第六条固定资产管理:(一)总务科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登记、保管、调配、维修等工作。
(二)使用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固定资产负责,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合理使用。
(三)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四)对损坏、报废的固定资产,及时上报,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无形资产管理:(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无形资产的管理,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
(二)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由相关部门负责管理。
(三)定期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确保价值合理。
第三章资产购置及验收第八条资产购置:(一)购置前,相关部门应进行充分论证,确保项目必要性、可行性和经济效益。
(二)购置过程中,严格执行采购程序,确保采购过程公开、透明、公正。
(三)购置后,及时办理验收手续,确保资产质量符合要求。
私企医院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私企医院资产的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性原则:确保资产安全,防止损失和浪费。
2. 完整性原则:确保资产账实相符,防止账外资产。
3. 效率性原则: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降低成本。
4. 规范性原则:规范资产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章资产分类及管理第四条资产分类1.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专业设备、一般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2. 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存货等。
3. 无形资产: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
第五条固定资产管理1. 购置管理:固定资产购置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由采购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购置。
2. 验收管理:固定资产到货后,由使用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共同进行验收,确保资产质量。
3. 登记管理:固定资产购置后,应及时办理资产登记手续,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实现账卡一致。
4. 使用管理: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确保资产完好。
5. 维护管理: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延长资产使用寿命。
6. 报废管理:固定资产达到报废条件时,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进行报废处理。
第六条流动资产管理1. 现金管理: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确保现金安全。
2. 银行存款管理:加强银行账户管理,确保银行存款安全。
3. 应收账款管理:加强应收账款催收,降低坏账风险。
4. 存货管理:严格执行存货管理制度,确保存货安全。
第七条无形资产管理1. 专利、商标、著作权等无形资产,应依法进行申请、登记、保护。
2. 无形资产的使用、转让、许可等,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第三章资产核算与报告第八条资产核算1. 财务部门应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对资产进行核算,确保资产价值准确。
民营医院资金管理制度
民营医院资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民营医院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医院正常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院及所属分支机构的资金管理。
第三条资金管理遵循合法、合规、合理、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应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全院资金的筹集、使用、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资金管理规范有序。
第二章资金筹集第六条医院筹集资金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七条医院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筹集资金:(一)自筹资金;(二)银行贷款;(三)政府补助;(四)社会捐赠;(五)其他合法途径。
第八条医院筹集资金应充分考虑自身偿债能力和资金需求,合理确定筹资规模和结构。
第九条医院筹集资金的决策应经过医院决策机构审议批准。
第三章资金使用第十条医院资金使用应遵循合法、合规、合理、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十一条医院资金使用应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合理、高效使用。
第十二条医院资金使用应遵守国家有关财务、税收、物价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第十三条医院资金使用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范财务风险。
第十四条医院应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合理配置资金,确保医院正常运营。
第十五条医院应加强应收账款管理,提高资金回收率。
第十六条医院应加强库存管理,降低资金占用。
第十七条医院应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第十八条医院应加强对外投资管理,确保投资安全、合法、合规。
第四章资金监督与检查第十九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对资金管理的监督与检查。
第二十条医院应定期对资金筹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第二十一条医院应接受财政、审计、卫生等部门对资金管理的监督检查。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二条医院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资金损失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医院管理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营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参考制度
民营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参考制度
一、引言
民营医院作为医疗服务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秉持着良好的管理理念和创新精神,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而作为民营医院的重要资产之一,固定资产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直接影响到医院的运营效益和服务水平。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民营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参考制度,对于提高资产管理水平、降低风险、保障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的和范围
本参考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和完善民营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流程,确保固定资产的合理使用、保护和价值最大化。
参考制度适用于民营医院的各类固定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建筑、设备、器械、车辆等。
三、管理责任和权限
1. 总经理履行总体资产管理职责,负责资产管理政策和制度的制定与监督。
2. 资产管理部门主管负责制定具体的资产管理规定、流程和工作安排,监督资产管理的执行。
3. 各部门负责人应对本部门下属固定资产的管理负责,确保资产的正常使用和保护。
四、资产管理流程
1. 固定资产登记: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详细的登记和编码,包括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原值、使用部门、使用人等信息,并建立完善的固定资产台账。
2. 购置管理:制定固定资产购置管理制度,明确购置流程、审批权限以及采购标准。
在采购过程中,应尽量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3. 使用与维护管理:建立固定资产使用和维护流程,明确资产的使用规定和责任,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和保养。
定期进行设备巡检和维护,及时修复故障和损坏,保证设备的良好状态。
民办医院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民办医院资产管理工作,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确保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民办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民办医院所有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管理。
第三条民办医院资产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规范管理,确保资产安全;2. 优化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率;3. 严格审批,规范操作流程;4. 明确责任,强化监督考核。
第二章资产分类及管理职责第四条民办医院资产分为以下类别:1.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专业设备、一般设备、交通工具等;2. 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等;3.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
第五条资产管理职责:1. 财务科:负责资产核算、管理、监督和考核;2. 采购科:负责资产的采购、验收、调配、报废等;3. 使用部门:负责资产的日常使用、维护和保养;4. 后勤保障部:负责资产的维修、更新、改造等;5. 监察室:负责对资产管理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资产购置及验收第六条资产购置应遵循以下程序:1. 需求部门提出购置申请,经分管领导审批;2. 采购科进行市场调研,确定购置方案;3. 财务科审核预算,报院长审批;4. 采购科组织实施采购,确保采购质量;5. 使用部门验收资产,确认无误后办理入库手续。
第七条资产验收应严格遵循以下要求:1. 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2. 验收过程中,应认真核对资产数量、规格、型号、性能等;3. 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入库手续。
第四章资产使用及维护第八条资产使用部门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资产使用:1. 合理使用,充分发挥资产效能;2. 定期检查,确保资产安全;3. 加强保养,延长资产使用寿命;4. 不得随意改变资产用途。
第九条资产维护应遵循以下规定:1. 制定维护计划,定期进行维护;2. 维护工作应遵循专业规范,确保维护质量;3. 维护费用应纳入年度预算。
民营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参考制度
民营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参考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民营医院的快速发展,固定资产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良好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能够帮助民营医院更加高效地进行设备、设施等固定资产的采购、使用和维护,最大程度地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医院的服务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本文旨在为民营医院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固定资产管理参考制度提供指导。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1) 合理规划固定资产的采购、使用和维护,确保医院正常运营和提供高质量医疗服务;(2) 最大程度地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延长使用寿命;(3) 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性,防止丢失和损坏;(4) 减少医院的运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2. 原则(1) 合规性原则: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法规,保证固定资产管理的合法合规;(2) 公平公正原则:公开透明地采购和使用固定资产,不偏袒任何人或部门;(3) 高效性原则:高效地采购和使用固定资产,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工作效率;(4) 安全性原则: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性,防止丢失和损坏;(5) 经济性原则:合理采购和使用固定资产,减少浪费,降低运营成本。
三、具体管理制度1. 固定资产采购管理(1) 采购计划:根据医院的发展需求和长期规划制定固定资产采购计划;(2) 供应商选择: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供应商,签订合同并保留相关证据;(3) 采购流程:制定固定资产采购流程,明确各环节的责任和权限,并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4) 资产登记:对采购的固定资产进行详细的登记,包括资产名称、型号、数量、价格等信息;(5) 资产验收:在资产到达医院后进行验收,确保符合合同要求并无损坏。
2. 固定资产使用管理(1) 资产登记管理:建立完善的资产登记制度,对已有的固定资产进行详细登记,包括资产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使用部门、使用人员等信息;(2) 资产领用管理:对固定资产的领用进行申请、审批和登记,明确责任人并建立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3) 资产使用管理: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监管和使用管理,制定相应的使用规范和维护计划,定期进行设备巡检和维修保养;(4) 资产调拨管理:对固定资产进行调拨时,需进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并及时更新资产登记信息;(5) 资产盘点管理: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盘点,核实实际情况与登记信息是否一致,及时处理盘点差异。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民营医院固定资产管理
规定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民营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参考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固定资产的采购、入库及日常维护管理行为,使医院各类固定资产得以有效利用,保障医院业务工作正常运行,制定本。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或使用期限在2年以上的办公设备、用品,医疗设备的管理。
三、原则
1、预算管理原则
2、节约使用原则
3、按需采购原则
四、职责
(一)、部
1、组织制定年度固定资产的采购预算。
2、负责资产的计价折旧等账务核算,及时掌握增减变动情况,建立《固定
资产明细帐》,确保账账相符。
3、负责审核采购是否在预算内,采购过程中资金运用是否合理。
4、会同院办(部)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
(二)、院办(人事行政部)
1、对采购申请进行审核,组织办公资产的采购并对采购过程进行控制和监督。
2、建立资产使用台帐,对资产的保管和使用进行指导和监督。
3、每半年组织一次资产盘点,做到帐实相符。
4、对需清理的固定资产提交处理意见,经总经理批准后进行清理。
(三)、网络管理部门(人员)
1、负责医院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的配置规划,提出采购及费用预算。
2、协助院办(人事行政部)进行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的采购。
3、负责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的日常维护及保养,协同院办(人事行政部)进
行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的使用管理。
(四)、药械部
1、负责对医疗设备进行询价及性能比对,申报采购费用预算,组织采购。
2、负责对医疗设备日常使用与保养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
3、负责医疗设备售后服务及其它事项的对外联络。
(五)、使用部门负责人
1、负责提出本部门年度采购计划。
2、协助药械部进行专业医疗设备和仪器的采购。
3、指导并监督下属人员合理使用资产。
(六)、保管人或使用人
保证资产及附属配件、的完整(设备说明书、使用等资料管理见《仪器设备档案管理制度》),合理使用资产,并作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五、工作程序
(一)、采购
1、部门提出采购申请,院办(人事行政部)应对库存情况进行核对,可内
部调整使用的应以内部调配为主,确需购入的按正常审批程序购入。
2、采购申请的审批:各部门物品的采购采用预算管理制度,超出年度预算
的采购项目,需经总经理批准。
财务部应对部门资产采购进行预算审
核。
3、预算内采购的审批:单位价格在1000元以下(含)且总价为2000(含)
元以下的物品由总经理批准后交院办(人事行政部)采购;单位价格在
1000元以上、3000元(含)以下且总价为10000元(含)以下的物品,经执行董事审批后交院办(人事行政部)采购;单价在3000元以上、总价为10000元以上的物品,经董事长审批后方可采购。
4、专业医疗设备和仪器由使用部门协同院办(人事行政部)采购。
(二)、入库
1、采购人员在院办(人事行政部)专人处办理验收及入库手续。
2、专业设备和仪器经申请部门验货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3、采购人员凭入库单到财务部办理报销。
4、院办(人事行政部)建立固定资产台账。
5、财务部对固定资产进行账务处理。
(三)、领用
使用人在出库单上签字领用。
(四)、管理
1、使用
①、使用人要爱护使用固定资产,发现资产破损或故障时及时通知院办(人
事行政部)报修。
如因疏忽造成资产损失或重大事故,相关责任人及保
管或使用人员应负相应的赔偿责任。
②、保管或使用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对设备的检查,如发现实际情况与
原配置不符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上报院办(人事行政部),并协助调
查。
任何人私自拆换部件,造成与原设备档案不符的,由责任人承担赔
偿责任,未查明责任人的,保管人应负相应的赔偿责任。
2、调拨
院办(人事行政部)统一对各部门的资产进行调配,各使用部门或使用人之间的资产转移,必须通过院办(人事行政部)完成。
由原使用人或使用部门至院办(人事行政部)办理入库,而后重新办理现使用部门的调入手续。
各部门及员工不得随意变更使用人,如发现员工擅自挪用他人或其他部门物品,医院将根据双方责任,对资产使用保管人及擅自挪用人员予以处罚。
3、盘点
院办(人事行政部)、财务部每半年组织一次资产盘点及清查工作,并共同对盘点结果进行处理。
4、报废
由院办(人事行政部)、财务部清理报废。
原值在5000元(含)以上的报院长审批,5000元以下的由行政副院长审批。
六、资产编号管理
1、医院所有资产应按照统一的规则编号,应保证编号的唯一性。
2、资产建帐、建卡时需将编号登记在册,并要求在固定资产的明显位置上
留有编号,以便盘点。
3、资产的编号规则
资产编号共8位,前四位为商品类别编号,后四位为流水号。
编号规则见《固定资产类别编码表》表样,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对固定资产进
行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