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矫正工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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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指南
一、打开内网“手机定位系统”(账户密码11)查看所有定位人员是否存在关机违
规情况,如有关机的及时电话联系对象保持开机状态。
二、打开宣城市司法局网站查看首页及社区矫正科页面新闻及通知,打开绩溪县司法局内网
查看首页通知公告及社区矫正股页面新闻,了解工作方向并及时处理县局通知要求。
三、处理日常工作,整体上分为七类:1报表类2评估类3入矫类4管教类5解矫类6宣传
类,(其中评估类详见对应工作说明及文书模板)。
(一)报表类(此大类工作建议均在月底前完成)
首先,每个月20日前报送:1、在册社区矫正人员花名册2、社区矫正人员奖惩情况3、社区矫正人员违规刷证情况并于20日前通过“内网oa邮箱”报送至县局矫正股所有成员
oa邮箱为:密码)
其次,每个月1号和2号两天报送“社区服刑人员情况”,每个季度1号、2号两天报送“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报送通过外网“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信息平台”,用户名:密码:)再次,每个季度1号、2号两天报送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情况统计表(通过外网“司法部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账户:密码:—继续点击输入账户:密码:)
再次,每个月28号前完成刑释解矫信息核查工作(具体操作步骤如下:进入“全国刑释
解矫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后:(1)找到“信息查询”中的“服刑劳教信息查询”模块,点击
进入,在最后一栏“是否有回执”中选择“无回执”后进行查询,将出现本地尚未进行回执
的人员名单;(2)找到“人员管理”中的“等待本级核查列表”模块,点击进入,若出现待
核查人员信息前往派出所请求户籍民警验证其具体信息是否一致,最后核实或修改并反馈)(二)宣传类
及时将主办、参与的活动、创新举措整理成信息,发布到司法所网站社区矫正股、基层股
等栏目上(网站账户:密码:),同时通过oa邮箱报送至县局矫正股、基层股,另外还可通过外网邮箱报送至“外媒”(外媒投稿邮箱及奖励标准参见《绩溪县司
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工作奖励办法》)
(三)入矫工作流程
1.司法所接收对象,尽量用word填写所级档案(便于留存电子档案),打印出来制作出纸
质工作档案(提醒要求复印身份证、户口本、留存指模笔迹毛发类证据)。
同时注意档案扫描上传至“内网矫正管理系统”(账号:密码:),并填写“社区矫正监管工作手册”。
2.司法所在“内网矫正管理系统”(账号:密码:)中接收矫正对象档案,填
写完善(注意拍照),最后更新花名册,复印(基本信息表、身份证、户口本、指纹类材
料、宣告书、责任书)送至“社区矫正中心”。
(四)管教类
1、每个月记录并检查电话汇报情况;
2、每个月记录并检查书面汇报情况;
3、矫正对象来办公室汇报时,为其办理刷证报到手续(具体进入内网“所级社区矫正管
理系统”(账号:密码:),点击“责任人工作区”,进入“矫正执行栏目”
中监督管理,点击刷证汇报,将身份证置于“读取器”,点击身份证验证即可。
4、矫正对象来办公室汇报时,与其一对一谈话,了解近况,教授法律、法规、政策等知
识,进一步强调纪律,并做好谈话记录;
5、每个月组织一次集中教育同时安排公益劳动;
6、排查走访;
7、系统应用:月底前及时将以上情况录入“所级社区矫正管理系统”,注意逐个项目点
击完成(账号:密码)
(五)解矫类
1、要求对象写解矫总结(按《实施办法》规定应当提前一个月写);
2、办理解矫程序(期满鉴定表、期满审批表、期满宣告书、解矫证明书、解矫通知书)
3、在“所级矫正管理系统”内解除矫正,勾选安置帮教,并为录入安置帮教内容;
4、将所级工作档案与县级执行档案合并装订成册,存放入档案室,并在档案移交登记簿
上记录。
同时注意更新花名册并将word档案从在“矫文件夹”剪切至“解矫文件夹”。
(六)社区矫正社区影响评估调查说明
社会影响评估的调查范围包括被告人(罪犯)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所在单位(学校)、家庭成员等相关单位和个人。
一、对村(居)民委员会应调查以下内容:
1、对被告人(罪犯)的评价和反映:个人情况、一贯表现、悔罪表现等;
2、被告人(罪犯)的生活状况和生活环境:家庭情况、邻里关系及工作生活状况等;
3、对被告人(罪犯)实行社区矫正的态度。
二、对所在单位(学校)应调查以下内容:
1、对被告人(罪犯)的评价和反映:个人情况、一贯表现、悔罪表现、工作(学习)生
活状况等;
2、对被告人(罪犯)实行社区矫正的态度。
三、对家庭成员应调查以下内容:
1、被告人(罪犯) 个人情况: 受教育情况、身心健康状况、个人品行、性格特点;
2、家庭主要成员基本情况:姓名、与被告人(罪犯)关系、年龄、职业、联系电话及
住址等;
3、居所及家庭经济情况:被告人(罪犯)家庭经济情况、生活环境是否有利于实施社区
矫正;
4、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相处融洽程度;
5、家庭是否发生重大变故及其影响;
6、有监管能力的近亲属对被告人(罪犯)犯罪危害性的认识及配合司法部门工作的态
度;
四、对其他个人(社区群众、单位同事或被害人等)应调查以下内容:
1、对被告人(罪犯)的评价和反映:个人情况、一贯表现、悔罪表现等;
2、被告人(罪犯)的生活状况和生活环境是否适合社区矫正;
3、对被告人(罪犯)实行社区矫正的态度。
评估流程
1、社区矫正中心接收法院委托书及起诉书副本后在纸质登记簿上登记
2、矫正中心在内网系统内指派,并电话联系司法所于“中心”拿相关委托书、
起诉书复印件和意见书空白件(4份)
3、司法所调查后填写或者指导填写完毕调查笔录、亲属承诺书、意见书后,将
文书送至“中心”
4、司法所接收并填写内网系统评估意见
5、“中心”持意见书到县局报领导审批并盖章
6、意见书:一份送至法院、一份中心留存、一份司法所留存、一份送至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