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职工食堂管理办法(试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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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职工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职工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职工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广大职工的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职工食堂,是指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提供职工餐饮服务的食堂。

第三条职工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职工食堂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第五条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职工食堂食品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六条职工食堂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一定的食品安全知识;(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三)具备沟通协调能力;(四)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合格。

第八条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二)组织食品安全培训;(三)组织食品安全检查;(四)组织处理食品安全事故;(五)组织食品安全信息公示。

第三章食品安全管理措施第九条职工食堂应建立健全食品采购管理制度,实行食品原材料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食品原材料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第十条职工食堂应建立健全食品储存管理制度,合理储存食品,防止食品变质、污染。

第十一条职工食堂应建立健全食品加工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食品加工,防止食品交叉污染。

第十二条职工食堂应建立健全食品餐饮具管理制度,保证餐饮具清洁、卫生,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三条职工食堂应建立健全食品留样制度,对每餐供应的食品进行留样,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

第十四条职工食堂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

第十五条职工食堂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定期公示食品安全信息,接受职工监督。

第四章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第十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职工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机关食堂管理制度(通用7篇)

机关食堂管理制度(通用7篇)

机关食堂管理制度(通用7篇)党政机关食堂管理制度篇一为了加强食堂管理,尽可能做到让干部吃的满意,使来客吃得可口,又要降低成本,节约开支,现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特定制度如下:一、机关干部用膳制度。

1、镇机食堂只向在职上班的机关干部开放,一律不接收外来搭膳人员在食堂用餐,镇机关干部在食堂用膳实行包月制,20元/人/月,每月统一从工资中代扣。

2、食堂用膳时间,夏秋季早餐:7:308:00,中餐:11:3012:00;晚餐:一qi:3016:00;冬春季早餐:7:308:30,中餐:11:3012:00,晚餐:一qi:00一qi:30。

3、就餐人员,应保持节俭原则,严禁浪费,不得将饭打出食堂用膳,更不能将食堂碗筷、盘等餐具带出,事务长要做好监督,发现了有此现象应对带出物品予以及时追回或阻止带出。

对多次有剩饭剩菜用餐人员将给予通报批评。

4、食堂工作人员应保证饭菜及时供应,并保持饭菜质量与新鲜,不得出售变质或隔夜饭菜,并保持每周一、三、五有(一大荤二素一汤),二、四(一小荤二素一汤),早餐有三个小菜。

6、个别在镇办事需在镇食堂用膳的村委会干部,实行零用餐卷用膳制,用餐人员到办公室免费领取。

对机关干部(家属)亲戚来访,可以到办公购买用餐卷,用餐卷5元/张。

二、会议用膳制度1、凡镇机关召开各种会议,一律按工作餐标准安排,即七菜一汤(两荤五素),原则上不拿酒(市级现场会,经验交流会临时待定)。

2、会议用餐,由主持会议领导交待党政办公室,由办公室根据需用膳人数凭派餐单通知食堂安排用膳。

用膳人数在三桌以上的(含三桌),由办公室统一编桌用膳,非参加会议人员一律不得参加会议用膳。

三、来客招待制度1、上级或兄弟单位来客,对口由接待的领导交待党政办公室,原则上办公室按来客级别进行安排;科员级来客按工作餐标准;副科级来客按八菜一汤(三荤五素)标准;正科级来客按十菜一汤(四荤五素)标准;副县级以上来客安排标准由主要领导确定(需要加菜的应与党政办联系)。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定稿)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定稿)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定稿)机关食堂管理办法(定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机关食堂的管理,保障干部职工的饮食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各级机关及其附属单位的食堂管理。

第三条定义1. 机关食堂:指为机关单位内部干部职工提供工作餐的餐饮服务场所。

2. 管理部门:指机关内指定负责食堂管理的部门或个人。

第二章食堂使用管理第四条用餐规定1. 干部职工在机关食堂用餐应凭有效证件刷卡。

2. 食堂供餐时间为早餐7:009:00,午餐11:3013:30,晚餐17:3019:00。

特殊情况另行安排。

第五条餐饮服务1. 食堂应提供清洁卫生的餐具和环境。

2. 食堂应定期对食品材料进行检验,确保食品安全。

3. 食堂应提供多样化、均衡营养的餐饮服务,可根据季节变化调整菜单。

第三章食堂卫生管理第六条清洁卫生1. 食堂应每日进行定期清洁,保持环境整洁。

2. 食堂应定期进行消毒工作,保障食品安全。

第七条废弃物处理1. 食堂产生的废弃物应分类投放并定期清理,保持环境卫生。

2. 对有害垃圾应按规定进行专门处理。

第四章食堂安全管理第八条安全防范1. 食堂应设置安全出口和应急处理设备,保证干部职工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疏散。

2. 食堂工作人员应经过岗前培训,熟悉应急处理流程。

第九条突发事件处理1. 食堂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食堂安全。

2. 食堂工作人员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应按照预案及时处置,保障干部职工安全。

第五章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第十条监督检查1. 机关食堂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上级部门应定期对机关食堂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

第十一条责任追究1. 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食堂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给予处罚。

2. 对因管理不善导致重大事故的食堂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追究其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办法解释权归机关食堂管理部门所有。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修订,经批准后实施。

机关饭堂管理办法

机关饭堂管理办法

机关饭堂管理办法机关饭堂管理办法一、总则机关饭堂是为了满足机关单位职工的基本生活需求,提供有品质的餐饮服务。

为保证饭堂的运行有序、食品安全与质量可靠,制定本《机关饭堂管理办法》。

二、饭堂管理机构1. 机关饭堂设立饭堂管理委员会,由机关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负责饭堂的日常管理和问题解决。

2. 饭堂管理委员会成员应具备相应的管理经验和食品安全知识。

三、食品供应与品质管理1. 餐饮供应商应经过严格筛选,确保其具备合法资质、卫生安全证书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2. 饭堂应提供多样化、均衡营养的菜品选择,根据职工需求及时调整菜单。

3. 严格按照卫生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食品加工、储存和处理,确保食品安全和卫生。

四、食品安全管理1. 饭堂应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定期开展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

2. 对供应商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其食品生产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

3. 建立食品溯源体系,确保食品安全问题能够及时发现、追溯和处理。

4. 对食品检测、储存和餐具清洗消毒等环节进行严格监督和管理,做好食品安全工作记录。

五、就餐环境卫生管理1. 饭堂应保持干净、整洁的环境,及时清扫、消毒,并定期进行卫生检查。

2. 饭堂应配备充足的洗手设施,提供清洁的餐具、餐巾和纸巾,保证就餐环境的卫生。

3. 加强室内通风,保持饭堂空气流通,避免细菌滋生。

六、就餐服务管理1. 饭堂应提供快捷、高效的就餐服务,提供合理的用餐时间安排。

2. 饭堂应设置明确的食品标价和结算方式,并保证价格公示的透明度。

3. 饭堂应提供友好、礼貌的服务态度,处理职工的投诉和意见,并及时改进。

七、隐私保护和知识产权管理1. 饭堂应严格保护职工的个人隐私,不得泄露个人资料和就餐记录。

2. 饭堂提供的菜品和食谱等相关信息,属于知识产权,未经授权不得外传或使用。

八、监督与评估1. 每年定期组织食品安全检查和食品质量评估,对饭堂的运行状况进行监督。

2024年机关单位食堂管理规定

2024年机关单位食堂管理规定

2024年机关单位食堂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单位食堂的管理,保障职工的饮食安全和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卫生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机关单位的食堂,包括中央和地方机关单位。

第三条机关单位食堂应与相关部门建立紧密的协作机制,监督检查食堂的食品安全和卫生状况。

第四条机关单位食堂应当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和卫生标准进行运营,并保证有营养、健康、可口的饭菜提供给职工。

第五条机关单位食堂应当加强职工的食品安全和卫生教育,提高职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卫生习惯。

第六条机关单位应当配备专业的食堂管理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食堂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卫生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机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堂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

第二章食品供应第八条机关单位食堂应当选择具有食品经营许可的供应商,确保所供食材符合安全卫生标准。

第九条机关单位食堂应严格按照食品采购管理制度进行食材采购,确保食材的来源可追溯。

第十条机关单位食堂应当建立食品入库检验制度,对每批次的食材进行检验,确保食材的合格率在合理范围内。

第十一条机关单位食堂应当储存和处理食材的场所应符合相关规范,储存条件应适宜,食材应分类存放。

第十二条机关单位食堂应当定期对食品进行检验和抽检,确保食品的安全和卫生符合要求。

第三章餐饮加工第十三条机关单位食堂应当根据职工的饮食需求,合理制定菜单,保证食物的营养均衡。

第十四条机关单位食堂应当加强食品加工的卫生管理,严禁使用过期食材、变质食材以及有问题的食材进行加工。

第十五条机关单位食堂应当加强食品加工过程的卫生控制和监测,保证食品加工的安全与卫生。

第十六条机关单位食堂应当明确食品加工人员的卫生要求,定期进行体检,确保其健康状况符合标准。

第十七条机关单位食堂应当采用健康的烹饪方法,减少油炸和高热量食物的摄入。

第四章食品安全监督第十八条相关部门应当定期对机关单位食堂的食品安全和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

机关职工食堂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职工食堂管理,推动食堂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食堂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更好地为干部职工生活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机关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机关各级机关及执法机构职工食堂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职工食堂(以下简称食堂),是指设于本单位内部,符合卫生安全标准,供应干部职工、劳务派遣(劳务外包)人员及外来因公办事人员等集中就餐,具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食品加工操作及就餐空间的非盈利性专用场所。

第四条食堂管理应当遵循安全卫生、厉行节约、优质服务、程序规范的原则,坚持服务第一、职工至上,为干部职工提供卫生、营养、方便、经济的就餐服务。

第五条食堂管理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第二章组织管理及职责第六条食堂实行内部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各单位负责统筹本级食堂的管理工作,上级单位监督、指导下级单位食堂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单位应当成立食堂管理小组,对食堂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并建立食堂事务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离制约的内控管理体系。

食堂管理小组组长由本单位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人、食堂管理员、财务人员、职工代表等组成。

食堂管理小组成员有变动的,应及时进行调整。

职工代表由各单位民主协商推选产生,实行任期制,原则上每届任期一年。

第八条在食堂管理小组的领导下,各级综合管理部门作为牵头责任部门,负责食堂的人员招聘、物品购置、食材采购、材料保管、食谱安排、就餐标准、费用报销、服务质量、安全卫生等管理工作,并指派专职或者兼职食堂管理员具体负责管理日常事务。

第九条食堂管理小组主要职责是:(一)研究制定食堂管理制度,参与食材供应商的选择确定等涉及食堂较大问题的研究决策。

(二)定期听取食堂工作汇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提出改进食堂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机关饭堂管理办法

机关饭堂管理办法

机关饭堂管理办法
机关饭堂是指为机关干部及工作人员提供就餐服务的场所。


了保障机关饭堂的管理秩序和饮食安全,制定了以下的管理办法:
1. 设立机关饭堂的条件:机关饭堂必须具备卫生、安全、管理
等方面的基本条件,包括拥有合格的餐厅场地、餐具、设备和厨师,且符合相关卫生标准。

2. 饭堂的日常经营管理:机关饭堂应设立管理人员,负责饭堂
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包括食材采购、食品卫生检测、菜单制定等。

饭堂应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和饮食安全培训。

3. 饮食卫生安全:机关饭堂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确
保饭堂食品的质量、卫生安全,定期进行食品卫生检测,检测结果
公示,并及时采取措施改正不符合要求的问题。

4. 饭堂的收费标准和管理:机关饭堂收费应合理,并按规定开
具发票,确保收费的透明和合法。

饭堂应建立就餐记录,便于管理
和统计。

5. 就餐人员的权益保障:机关饭堂应确保就餐人员的基本权益,包括提供健康安全的食品、提供就餐环境和服务,尊重就餐人员的
意见和需求,并及时解决就餐中遇到的问题。

6. 管理监督机制:机关饭堂应设立管理监督机制,由相关部门
定期或不定期对饭堂的卫生、安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并
将评估结果及时公示。

以上是机关饭堂管理的基本办法,为保障机关饭堂的正常运行
和工作人员的健康权益提供了相应的指导和保障。

机关单位食堂管理办法.docx

机关单位食堂管理办法.docx

机关单位食堂管理办法.docx机关单位食堂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单位食堂管理,保障职工饮食安全和健康,提高餐饮服务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机关单位食堂的管理和运营。

第三条机关单位食堂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下列规定:1. 食品安全法;2.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3. 食品安全风险监控与预警管理办法;...第二章机关单位食堂的设立和运营第四条机关单位食堂的设立应符合以下条件:1. 具备相应的食品加工和储存设施;2. 配备专业食品加工人员;3. 注意食品卫生和消防安全。

第五条机关单位食堂的运营应按照以下规定进行:1. 确保饭菜的营养均衡和健康;2. 优化菜品的味道和质量;3. 加强对食材和食品加工过程的监管;4. 提供合理的饮食服务价格;5. 做好餐厅的卫生清洁工作。

...第三章食堂管理的责任和义务第十条机关单位食堂管理负责人应履行以下责任和义务:1. 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与运营;2. 指导并监督食堂员工的工作;3. 确保食材的采购渠道和质量;4.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培训活动;5. 汇总和报送食堂的相关数据。

第十一条机关单位食堂员工应履行以下责任和义务:1. 遵守工作纪律和操作规程;2.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要求;3. 及时排除食品安全隐患;4. 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服务意识。

...第四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 食品安全法:是我国食品行业的基本法律,规范了食品的生产、经营、使用、标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要求和管理措施。

2.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是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所进行的细化和规范,包括食品安全监督、检验、检测等方面的具体工作方法和程序。

3. 食品安全风险监控与预警管理办法:是对食品安全风险的监控和预警工作进行规范,包括食品安全风险的评估、预测、预警和处理等具体措施。

附件:本所涉及附件如下:附件一:机关单位食堂管理规定附件二:机关单位食堂员工岗位职责。

机关职工食堂管理办法

机关职工食堂管理办法

机关职工食堂管理暂行办法为加强对职工食堂的监督管理,尽可能为员工提供优质的膳食服务,进一步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精神饱满地投入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第一条职工食堂要树立“服务第一”的理念,尽心尽力为机关员工提供优质价廉的早、中、晚餐服务,确保员工健康安全用餐。

第二条机关职工食堂为非盈利性福利机构,由综合部统一负责管理,负责制订食堂一整套内部管理及日常运作制度。

第三条职工食堂要承担机关一般性接待任务。

第四条要贯彻勤俭办食堂的原则,尽可能减少损耗、避免浪费。

二、人员设置第五条设立机关职工食堂管理岗,负责管理机关食堂具体运作及相关事务.第六条根据机关就餐员工实际情况,设置职工食堂工作人员为2人.具体人员基本分工如下:主厨1人:具体负责早、中餐和晚餐;副厨1人:协助做好早餐并负责中餐改刀;第七条职工食堂工作人员由人事部门负责招聘,并明确具体岗位职责、工资标准、奖励措施等具体内容。

三、就餐管理第八条早餐时间为7:30至8:25,按时间分批供应食品,超时停止供应一切食物;中餐开饭时间为11:45,晚餐开饭时间为下班时间.第九条早中晚餐供应食品提前公布,定期不定期适当调整,尽量保证食品供应充足、丰富。

第十条中、晚餐价格主要按食品购置成本定价,人员工资、水电燃气、菜肴佐料以及食堂其他用品等成本不计入菜肴价格。

早餐统一按每人3元计收。

第十一条职工食堂凭就餐卡先付款后就餐,原则上仅为本行员工提供膳食服务。

人员增加凭人事部门发卡函给予登记发卡,不得随意扩大发卡范围。

第十二条公务联系及其他情况用餐,需提前1天填写就餐联系单,经综合部审批后交食堂管理员,及时开取食堂就餐收据后按规定流程报销。

第十三条食堂饭卡机日常管理由综合部负责。

四、物品采购第十四条根据食堂日常所需各项材料进行采购,主副食品和其它易耗品由双人负责采购。

第十五条采购的日常菜肴由食堂服务员进行复称。

对食品的数量、质量进行验收.采购的其他物品,应入库登记并填写入库单,建立领用登记制度。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定稿)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定稿)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定稿)机关食堂管理办法(定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食堂的管理,提供安全、卫生、营养的饮食服务,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机关食堂是指为机关内部职工提供餐饮服务的场所,由机关所在单位负责管理。

第三条机关食堂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服务质量,满足职工就餐需求。

第四条机关食堂应当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第二章食堂设置第五条机关食堂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食堂应位于机关办公区域内,便捷且方便职工就餐。

2. 食堂应设置明显的标识,标明名称、开放时间等信息。

3. 食堂的用餐区域应设置合理,确保职工的用餐环境安全、舒适。

第六条食堂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采购、烹饪、卫生、消防等。

第七条食堂设施设备应适应职工用餐需求,包括餐具、饮水设备、垃圾处理设备等,确保用餐便利和卫生安全。

第三章餐饮服务第八条食堂应提供多样化的餐饮服务,满足职工不同口味需求,包括荤素搭配、精细面点、特色菜品等。

第九条食堂应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了解职工对餐饮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结果进行改进和优化。

第十条食堂应建立食材采购制度,确保食材的质量和安全,采购环节应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并定期进行食材抽检。

第四章食品安全第十一条食堂应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由专门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确保生产、加工、配送过程中的卫生安全。

第十二条食堂应制定食品加工操作规范,明确各类食品的加工方法、温度控制、保存方式等,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食堂应建立食品原辅料台账,记录食品原料的购进、使用、留样等信息,以便追溯和检测。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四条食堂应加强员工培训,定期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操作规程培训等,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五条食堂应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和食品安全抽检,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进行记录和报告。

职工食堂管理办法

职工食堂管理办法

职工食堂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职工食堂的管理,保障职工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食堂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工食堂应坚持安全、卫生、营养、实惠的原则,为职工提供优质、便捷的餐饮服务。

第三条职工食堂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条职工食堂应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堂工作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五条职工食堂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流向可追踪、责任可追究。

第二章食堂管理组织第六条职工食堂应成立管理组织,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工作。

管理组织应由单位领导、食堂负责人、职工代表等组成。

第七条管理组织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食堂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监督食堂的食品安全工作,确保食品安全;(三)定期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四)听取职工对食堂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服务;(五)其他相关管理工作。

第三章食品安全管理第八条职工食堂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确保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安全。

第九条职工食堂应建立健全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配送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十条职工食堂应定期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确保食品安全。

第十一条职工食堂应建立健全食品留样制度,对每餐供应的食品进行留样保存,以备查验。

第十二条职工食堂应建立健全食品召回制度,对发现问题的食品及时采取召回措施。

第十三条职工食堂应定期对食堂环境进行清洁消毒,保持食堂卫生。

第十四条职工食堂应定期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工作人员身体健康。

第四章服务质量管理第十五条职工食堂应根据职工的口味和需求,合理搭配菜品,提供营养、美味的餐饮服务。

第十六条职工食堂应建立健全菜品更新制度,定期推出新菜品,满足职工的口味需求。

第十七条职工食堂应建立健全服务规范,提高服务质量,为职工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第十八条职工食堂应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职工的投诉和建议,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国家机关食堂管理办法【最新版】

国家机关食堂管理办法【最新版】

国家机关食堂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业务管理第三章服务质量管理第四章财务管理第五章食品成本核算与内部价格管理第六章劳动管理第七章卫生与安全第八章职工伙食的民主管理第九章考核与评比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中央国家机关食堂工作的改革,逐步实现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更好地为机关工作和职工生活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央国家机关食堂(以下简称食堂)是实行内部核算的集体福利性机关后勤服务单位。

第三条食堂的主要任务是:坚持“服务第一”的方针,为机关职工提供卫生、营养、方便、经济的就餐服务;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努力挖掘自身潜力,积极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服务项目,方便职工生活,增强内部活力。

第四条食堂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一)食堂受本单位机关后勤主管部门的领导,并接受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行业指导;(二)实行多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做到责、权、利相结合,努力提高劳动效率和经济效益,减少行政经费支出;(三)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四)贯彻“按劳分配,奖优罚劣”的原则,充分调动食堂职工的积极性;(五)建立食堂管理工作会议制度,加强食堂内部的民主管理。

第二章业务管理第五条采购工作应做到品种对路,质量可靠,价格合理。

数量适当,购货及时,努力降低采购成本,严格遵守国家粮、油及其它副食品供应政策。

第六条保管工作要加强入库、存库、出库三个环节的科学管理,做到货物出入库及时,验收核对手续严格;定期盘库、数量准确,帐货、帐卡相符;发挥仓储设备的效能,降低保管费用;采取相应措施,防火、防盗、防鼠、防虫、防霉变、防残损。

第七条食品加工要加强计划性,建立每周食谱制,制定食品质量标准,建立各项操作规程,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做到食品加工时间省,损耗小,质量优,销路畅。

搞好单项核算。

第八条销售工作应坚持文明服务,建立销售服务规范,改善销售方式,合理设置销售窗口和摊点,尽量缩短就餐人员排队时间,努力为职工提供热情、方便、快捷的服务。

机关职工食堂管理办法试行单位食堂管理办法3篇

机关职工食堂管理办法试行单位食堂管理办法3篇

机关职工食堂管理办法试行单位食堂管理办法3篇一、总则(一)为完善食堂管理,给职工营造一个温馨、整洁的就餐环境,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食堂工作人员、在委机关就餐的职工。

(三)办公室负责对职工食堂进行管理,接受食堂工作人员和就餐职工的投诉。

二、食堂工作管理(一)食堂管理实行办公室总负责下的“主管负责制”,即由食堂主管对食堂饭菜质量、卫生状况、就餐环境等全面负责,并对发生的问题承担相应责任。

(二)食堂工作人员负责为委机关全体职工提供一日三餐。

(三)食堂采购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适宜、合理地安排好每天的用餐量,不造成菜肴变质、浪费或者份量不够。

(四)食堂用膳一天三餐,式样品种要变化多样,每天蔬菜、鱼肉、瓜果必须新鲜、洁净,无污染、无变质、无发霉,过夜变质食物严禁使用。

(五)烹调菜肴时,肉鱼豆类菜肴做到烧熟煮透,隔餐菜应回锅烧透。

食物不油腻,味精等尽量降低使用量。

(六)厨房操作间内的设备、设施与用具等应实行“定置管理”,做到摆放整齐有序,无油腻、无灰尘、无蜘蛛网,地面做到无污水、无杂物。

(七)餐厅要清洁、卫生、通风,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不定期开展消灭蚊子、苍蝇工作,应采用防蝇门帘、纱窗、电子灭蝇器、灭蝇纸、灭蝇拍、定时喷撒药剂,实行垃圾袋装等各种防护措施,将餐厅蝇蚊污染减低到最低限度,做到无苍蝇、无蟑螂、无飞虫叮咬。

(八)桌椅表面无油渍、摆放整齐、经常清洗;地面每天清扫一次,每周大扫除一次,每月大检查一次,保持清洁,玻璃门窗干净,地面干净、无烟蒂。

(九)餐具使用后要清洗干净,不能有洗涤用品残留,每天消毒二次,未经消毒不得使用;消毒后的餐具必须贮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中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十)食堂工作人员要待领导、职工全部用餐完毕,清理好桌面,打扫好卫生后方可离开。

(十一)办公室组织食堂工作人员每年进行定期身体检查,出现不适合食堂工作的情况,解除聘用。

三、就餐管理(一)菜肴标准原则上为二荤二素一汤。

机关食堂管理规定办法

机关食堂管理规定办法

机关食堂管理规定办法一、目的为加强机关食堂管理,提高饮食安全与服务质量,保障工作人员和来访人员的营养需求,制定本规定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办法适用于机关食堂,包括固定或流动机关食堂。

三、管理机制1. 食堂管理委员会的设立(1)机关内应组建一支以机关领导为核心的食堂管理委员会,统筹机关食堂的管理工作。

(2)食堂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包括:领导机关食堂的规划、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制定食堂管理制度和运营规定;协调食堂内部和外部各方面的关系;做好食品卫生和营养卫生等环境监测工作。

2. 食堂日常管理(1)必须严格按照食堂管理制度和运营规定实施。

(2)保证供应的食品安全、卫生、合理营养,要遵守国家卫生、食品安全等行业管理规定。

(3)享受机关餐饮服务的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就餐,不可以将食品带离用餐地点。

(4)供应食品应按照国家营养标准进行科学搭配,菜品的制作方式应该多元化,促进健康饮食和减少浪费。

(5)建立食品采购安全监管机制,只有符合有关标准的店家、企业或农户可以进行食品供应,禁止购进不符合要求或者不能保证安全的食品。

3. 环境卫生(1)确保在用餐期间保持食堂内的环境卫生,每日清洁工作必须跟上。

(2)定时进行食堂清洁和空气消毒;厨房操作台、设备用具、餐桌等应按照国家相关卫生标准进行消毒。

(3)保持就餐区域通风,场地周围要保持干净整洁、无害虫无杂物。

4. 食品安全(1)对于购进的食品须要看采购商家提供的商品质量检测,保证食品安全。

(2)对采购的食品进行检验,未经检验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3)对于已购进的食品应当储藏、保存、加工制作、配餐、提供、销售等全部环节,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

(4)遇有食品召回等情况应立即追查消费者信息,及时公告并妥善处理。

5. 特殊事件的处理(1)当出现食物污染、食品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所在机关领导,并对相关事件进行调查原因并切实采取措施处理。

(2)若出现因食用食品引起食物中毒等情况应对食品进行分析评估、病例分析及疫情调查,进行相关处置。

职工食堂管理办法

职工食堂管理办法

职工食堂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职工食堂的管理,确保职工的饮食安全和健康,提高职工的工作效率和生活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职工食堂是指供职工就餐的场所,具体管理办法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的职工食堂。

第三条职工食堂的管理应遵循合理经济、科学管理、安全卫生、便利快捷的原则。

第四条职工食堂的管理应由专门负责食堂管理的机构或人员负责,配备相应的经营资质和从业人员。

第五条职工食堂的管理应建立完善的服务机制,注重职工的意见和需求,保障职工的权益。

第二章食堂设施及设备第六条职工食堂应具备适宜人数的用餐桌椅、餐具、厨具、调料等设施及设备,并保持其清洁、完好。

第七条职工食堂应安装合理数量的饮水设备,保障职工的饮水需求。

第八条职工食堂应具备适宜温度的饭菜保温设备,确保食物的新鲜和热度。

第九条职工食堂应配备冷藏设施,储存食材和食物,并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管理。

第十条职工食堂应配备合适的烹饪设备,如炉灶、蒸炉、烤箱等,确保食物的烹饪质量和卫生安全。

第三章食材采购和储存第十一条职工食堂应采购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材,并保留相关采购记录。

第十二条职工食堂应制定食材储存管理制度,对食材进行分类储存,保证不同食材的卫生安全。

第十三条职工食堂的食材储存室应具备适宜温度和适当通风的条件,定期清洁和消毒。

第十四条职工食堂的食材储存室应划分为不同区域,避免不同食材之间的交叉污染。

第十五条职工食堂应保证食材的有效期,及时处理过期食材,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四章食品加工与制作第十六条职工食堂应保证食品加工和制作的卫生安全,经过严格的操作和控制流程。

第十七条职工食堂的厨师和厨工应具备相关健康证明,并参加定期的卫生培训和考核。

第十八条职工食堂的厨房应保持清洁、整洁,厨具经过正常清洗和消毒。

第十九条职工食堂的厨房应做好食品的储存和标识,避免交叉污染和食品变质。

第二十条职工食堂应提供丰富的健康食谱和菜单,合理搭配食品,推广营养均衡的饮食习惯。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最新版)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最新版)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支行机关食堂(以下简称机关食堂)的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提高机关食堂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向员工提供良好的就餐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机关食堂是机关为保障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保证在职员工工作用餐的场所。

第三条用餐对象。

(一)机关正式在册员工(包括行员、聘用制员工和合同制员工);(二)前来机关临时办事的人员;第四条机关食堂的经营管理实行劳务外包制(包工不包料),通过采购程序定期选聘外包单位。

第五条机关食堂实行“明厨亮灶”制度,对厨房烹饪操作、仓储保管、人员出入等重要环节进行监控和公示,杜绝违规操作,禁止浪费食品。

第六条机关食堂经费补助根据行长办公会确定的补助标准给予拨付。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七条外包单位负责机关食堂的厨房和就餐区域的管理和-3-运作,负责机关食堂设施设备的维护及保养。

第八条后勤服务是机关食堂的直接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机关食堂管理办法;负责监督外包单位开展日常工作;负责食材供应基地的确定和食品的采购和验收;负责机关食堂的所需用具用品的采购和维修;负责对食堂费用进行核算管理以及食堂支出账务处理,对支出的真实性、合法合规性负责。

第九条后勤服务每季度初按人事处提供的上季度末实际正式在册员工人数计算用餐补助,并填写费用申请,履行审批手续。

会计财务处根据审批后的费用预算申请予以拨付。

第十条工会办负责牵头组织机关膳食管理委员会,对机关膳食管理和服务进行民主监督。

机关膳食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定期收集员工对机关食堂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配合后勤服务开展对机关食堂工作的监督检查;协助完成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

第四章订餐方式第十一条因食堂备餐需提前备货,原则上不接受当天申请的用餐需求。

第十二条日常普通就餐严格执行事先预定(手机订餐平台)的订餐制度。

第十三条因年终决算、抗洪救灾、应急演练等工作需要用餐的,应由所属部门或接待部门提前填写《支行机关食堂用餐申请表》(见附件),经部门经办人和主要负责人签字,分管行领导审批后,报送后勤服务登记后领用餐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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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职工食堂管理办法(试行)(范本) 机关职工食堂管理办法(试行)
机关职工食堂管理办法(试行)
x分行机关职工食堂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强对职工食堂的监督管理,为员工提供优质后勤服务,确保员工身体健康、精神饱满地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建立“x分行机关职工食堂膳食小组”,负责对职工食堂卫生情况、日常用品及水、电使用情况、饭菜份量、质量等各方面进行监督管理,炊事人员要服从分行办公室和膳食小组的管
理与监督。

膳食小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2人,组员3人。

第一届膳食小组组长由x同志担任,副组长为x、x,组员为x、x、x。

第二条职工食堂要为分行员工提供质优价廉的早、中、晚餐,确保员工健康安全;承担分行一般性公务接待。

职工食堂为非盈利性福利机构,要树立“服务第一”的理念。

炊事员要真正用心做饭,要多多研究菜
式和烹饪方法,尽可能做到“色、香、味”俱全,又兼顾营养,严禁敷衍了事。

第三条财务管理是食堂管理的主要环节,滤布食堂工作人员决不允许搞“小金库”、帐外物资、贪污挪用公款等不正之风。

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条坚持食物不定时验收制度,膳食小组要每周对食堂买菜、买米、买油等进行一至二次抽查,对
食堂管理的其他方面随时检查,及时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第五条职工食堂要搞好成本核算,每月盘点一次,做到帐物相符。

每月上旬公布上月的收支明细表,接受员工的监督。

食堂收支帐目要求清晰、准确,日清月结,每月做到收支基本平衡。

第六条在保证质量的前
提下,要尽可能到批发市场或超市购买物美价廉的菜肴、米、油等。

第七条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遇事要向师傅请假,未经同意不
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每天早晨、上午、下午到食堂时间分别不得晚于7?30、10?00、15?30。

第八条食堂工作
人员不得将食堂的任何东西(包括米压滤机滤布、油、剩余饭菜等) 拿回家。

剩余饭菜应放入冰箱存放,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前提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放在橱窗供员工选择食用,不计入餐费,不得与每餐的正常饭菜混合,防止变质剩菜剩饭
导致员工身体不适。

第九条员工实行挂牌就餐,早餐挂牌时间为前一天晚上
以前,中餐和晚餐挂牌时间分别为10?00以前和15?30
以前,超过规定时间挂牌的食堂可不予下餐。

早餐、中餐和晚餐就餐时间分别为8?
1
5、12?00和17?30,员工不得提前进入食堂就餐。

食堂要按时开饭,要保证供应热饭、热菜、热汤,.freekan.不允许出现夹生、未煮熟的饭菜。

第十条食堂工作人员要做好个人卫生,勤洗手、剪指甲,每年年终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凡患有重感冒、剧烈咳嗽等易传染病症的不得上岗,长期患有传染病或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人员不得继续从事食堂工作。

第十一条厨房、餐厅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勤打扫、勤清洗,无“四害”、无垃圾,餐具清洁干净、勤擦洗、勤消毒,做到无毒无菌。

菜碗、饭碗在每顿洗净后必须放进消毒柜高温消毒。

第十二条职工食堂必须确保所购的蔬菜、肉制品、油等新鲜、干净、安全,严禁采购腐烂、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蔬菜要漂、洗干净完全去掉农药残余,保证员工吃上放心肉、放心菜,把住“病从口入”关。

如因质量原因造成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全部责任由食堂工作人员承担,并扣发责任人当月工资,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使用炊事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严禁随带无关人员进入厨房;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
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

第十四条贯彻勤俭办食堂精神,精打细算,减少损耗和浪费,堵塞漏洞,努力降低成本。

食堂工作人员应爱护食堂公物,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及时关掉不必要的日光灯、空调等。

非就餐时间严禁使用空调。

第十五条洗菜要做到水清无杂质,下班前要把菜筐洗净,放整齐,坛、罐、盆要加盖,要有防鼠、防蝇措施,不用手直接拿熟食。

第十六条生熟菜墩要分开,冰箱、碗柜要经常清洗。

第十七条制定一周菜谱,于每周一上午公布,让员
工更方便地决定每天是否挂牌就餐本文来自.gongwen123.。

菜式品种和菜式搭配要尽可能多样化,保证每天都有鱼、肉、蛋和青菜,菜量要够;每天晚餐必须做一份有营养的汤,如西红柿蛋汤、骨头汤、
紫菜汤等,不允许只是水煮青菜。

每天采购的食物,必须由师傅于当天将品种、数量、单价公布,供全体就餐员工监督。

第十八条职工
食堂原则上仅供本行员工使用,特殊情况经过允许在确保本行员工就餐的前提下,可适当允许外单位人士来挂牌就餐。

但遇分行对在食
堂就餐员工有补贴时,必须向外单位在我行就餐者加收与我行补贴相同的伙食费。

第十九条食堂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每人次罚款10元,罚款交给分行总务x同志统一管理,用作加菜补助。

第二十条食堂工作人员和膳食小组应经常互相沟通,并主动、积极地听取员工对用餐的要求和意见,共同改进食堂工作。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x分行机关职工食堂膳食小组解释、补充、修改,由行领导颁发生效,
自x年x月x日起执行。

x分行机关职工食堂膳食小组 x年x月x日《机关职工食堂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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