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论与功能对等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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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目的论简介即就是skopostheory Skopos是希腊语,意为“目的”。翻译目的论(skopostheorie)是将Skopos概念运用于翻译的理论,其核心概念是:翻译过程的最主要因素是整体翻译行为的目的。Skopos这一术语通常用来指译文的目的。除了Skopos,弗米尔还使用了相关的“目标(aim)”、“目的(purpose)”、“意图(intention)”和“功能(function)”等词。为了避免概念混淆,诺德提议对意图和功能作基本的区分:“意图”是从发送者的角度定义的,而“功能”指文本功能,它是由接受者的期望、需求、已知知识和环境条件共同决定的。

在弗米尔的目的论框架中,决定翻译目的的最重要因素之一是受众——译文所意指的接受者,他们有自己的文化背景知识、对译文的期待以及交际需求。每一种翻译都指向一定的手中,因此翻译实在“目的语情景中为某种目的及目标受众而生产的语篇”。弗米尔认为原文只是为目标受众提供部分或全部信息的源泉。可见原文在目的论中的地位明显低于其在对等论中的地位。

20世纪70年代,功能派翻译理论兴起于德国。其发展经过了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 凯瑟琳娜·莱斯首次把功能范畴引入翻译批评,将语言功能,语篇类

型和翻译策略相联系,发展了以源文与译文功能关系为基础的翻译批评模式,从而提

出了功能派理论思想的雏形。莱斯认为理想的翻译应该是综合性交际翻译,即在概念性内容,语言形式和交际功能方面都与原文对等,但在实践中应该优先考虑的是译本

的功能特征。

第二阶段: 汉斯·弗米尔(Vermeer)提出了目的论,将翻译研究从原文中心论的

束缚中摆脱出来。该理论认为翻译是以原文为基础的有目的和有结果的行为,这一行为必须经过协商来完成;翻译必须遵循一系列法则,其中目的法则居于首位。也就是说,译文取决于翻译的目的。此外,翻译还须遵循“语内连贯法则”和“语际连贯法则”。前者指译文必须内部连贯,在译文接受者看来是可理解的,后者指译文与原文之间也

应该有连贯性。这三条原则提出后,评判翻译的标准不再是“对等”,而是译本实现预期目标的充分性。弗米尔还提出了翻译委任的概念,即应该由译者来决定是否,何时,怎样完成翻译任务。也就是说,译者应该根据不同的翻译目的采用相应的翻译策略,而且有权根据翻译目的决定原文的哪些内容可以保留,哪些需要调整或修改。

费米尔认为,翻译中的最高法则应该是“目的法则”。也就是说,翻译的目的不同,翻译时所采取的策略、方法也不同。换言之,翻译的目的决定了翻译的策略和方法。对于中西翻译史上的归化、异化之争,乃至近二三十年译界广泛讨论的形式对等与动态对等,“目的论”都做出了很好的解释。翻译中到底是采取归化还是异化,都取决于翻译的目的。由于功能翻译理论就是以“目的原则”为最高准则,而任何翻译活动都是有目的的行为,片名翻译的最终目标和主要功能是帮助人们了解影片的主要内容,并激发观众的观看欲望。因此我们需要对功能翻译理论尤其是“目的论”流派做简单了解。

第三阶段: 贾斯塔·霍茨—曼塔里借鉴交际和行为理论,提出翻译行为理论,进

一步发展了功能派翻译理论该理论将翻译视作受目的驱使的,以翻译结果为导向的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作用。该理论和目的论有颇多共同之处,弗米尔后来也将二者融合。

第四阶段: 克里斯汀娜·诺德全面总结和完善功能派理论。克里斯汀娜·诺德首次用英语系统阐述了翻译中的文本分析所需考虑的内外因素,以及如何在

原文功能的基础上制定切合翻译目的的翻译策略。克里斯汀娜·诺德对功能派各学说

进行了梳理,并且提出译者应该遵循“功能加忠诚”的指导原则,从而完善了该理论。

functional equivalence theory功能对等理论

由美国人尤金·A·奈达(Eugene Nida)提出,奈达师从几位著名的结构主义语言大师,

本身也是有重要地位的语言学家,曾任美国语言学会主席。但这位在学术界赫赫有名的人物,偏偏远离学术重镇,默默地在美国圣经协会供职半个多世纪。他一生的主要学术活动都围绕《圣经》翻译展开。在《圣经》翻译的过程中,奈达从实际出发,发展出了一套自己的翻译

理论,最终成为翻译研究的经典之一。奈达理论的核心概念是“功能对等”。所谓“功能对等”,就是说翻译时不求文字表面的死板对应,而要在两种语言间达成功能上的对等。

简介为使源语和目的语的之间的转换有一个标准,减少差异,尤金·A·奈达从语言学

的角度出发,根据翻译的本质,提出了著名的“动态对等”翻译理论,即“功能对

等”。在这一理论中,他指出“翻译是用最恰当、自然和对等的语言从语义到文体再

现源语的信息”(郭建中,2000 , P65) 。奈达有关翻译的定义指明翻译不仅是词汇意

义上的对等还包括语义、风格和文体的对等,翻译传达的信息既有表层词汇信息也有

深层的文化信息。“动态对等”中的对等包括四个方面:1. 词汇对等,2. 句法对等,3. 篇章对等,4. 文体对等。在这四个方面中,奈达认为“意义是最重要的,形式其

次”(郭建中,2000 , P67) 。形式很可能掩藏源语的文化意义并阻碍文化交流。因此,

在文学翻译中,根据奈达的理论,译者应以动态对等的四个方面作为翻译的原则准确

地在目的语中再现源语的文化内涵。

为了准确地再现源语文化和消除文化差异,译者可以遵循以下的三个步骤。

第一,努力创造出既符合原文语义又体现原文文化特色的译作。然而,两种语言代

表着两种完全不同的文化,文化可能有类似的因素,但不可能完全相同。因此,完全展

现原文文化内涵的完美的翻译作品是不可能存在的,译者只能最大限度地再现源语文化。

第二,如果意义和文化不能同时兼顾,译者只有舍弃形式对等,通过在译文中改变

原文的形式达到再现原文语义和文化的目的。例如,英语谚语“white as snow”翻译

成汉语可以是字面意义上的“白如雪”。但是,中国南方几乎全年无雪,在他们的文化

背景知识中,没有“雪”的概念,如何理解雪的内涵? 在译文中,译者可以通过改变词

汇的形式来消除文化上的差异。因此,这个谚语在汉语中可以译作“白如蘑菇”,“白

如白鹭毛”(郭建中,2000 ,P63) 。再如,英语成语“spring uplike mushroom”中“mushroom”原意为“蘑菇”, 但译为汉语多为“雨后春笋”,而不是“雨后蘑菇”,因为在中国文化中,人们更为熟悉的成语和理解的意象是“雨后春笋”。

第三,如果形式的改变仍然不足以表达原文的语义和文化,可以采用“重创”这

一翻译技巧来解决文化差异,使源语和目的语达到意义上的对等。“重创”是指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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