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会费及财务管理办法、选举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丹江口市×××协会会费标准及使用管理

办法

(草案)

根据湖北省民政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执行民政部调整社团会费政策有关文件的通知》(鄂民政发[2004]12号)和《丹江口市某某某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以会养会、服务会员、自收自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原则,制定丹江口市某某某协会(以下简称“本会”)会员缴纳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

一、会费收取标准

1、会长单位:元/年。

2、副会长单位:元/年。

3、理事单位:元/年。

4、会员单位:元/年。

二、会费缴纳时间与方式:

会员按年度缴纳会费,每年一次。其中老会员每年6月30日前一次性缴清;新会员被批准入会后一个月内缴纳当年会费;当年7月1日以后批准入会的,按年度会费缴纳标准的50%缴纳。

会费缴纳方式为支票、现金或汇入本会账户。

户名:丹江口市某某某协会

开户银行:

账号:

三、会费开支范围

1、办公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的建购、租用、水电、交通费、工作人员的薪酬、福利及差旅费、必要的办公用品购置费、文印资料费等;

2、举办本会大型会议、各类培训、信息交流及考察调研等活动的开支;

3、编印、购买宣传资料、文件等费用;

4、其他应支出的费用。

四、会费管理

1、会费由秘书处负责收取及管理,并开具《社会团体会费

统一收据》。

2、会费的使用开支按《丹江口市某某某协会财务管理办法》执行;

3、会费使用的财务账目由专职会计负责,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接受会员大会、理事会和会员的质询和监督;

4、会费收支情况由秘书处定期向会员或理事大会报告,接受审计部门审计。

5、对于无故一年不缴纳会费的会员,经秘书处协调无效的,按本会章程规定,取消会员资格。

本办法经2013年月日丹江口市某某某协会第一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丹江口市某某某协会财务管理办法

(草案)

第一条为加强丹江口市某某某协会财务管理办法,保证协会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有关文件

精神和《丹江口市某某某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协会实行财务自收自支、独立核算的原则。协会的财务机构和会计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

真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和社团财务管理的有关

规定。

第三条协会财务接受丹江口市民政、财政、税务、物价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协会秘书处应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经费来源,编制年度财务预算,提交理事会讨论审查通过后,交协会秘书处

执行。

第五条协会根据章程规定开展业务活动并筹集活动经费。协会各会员单位必须在每年6月30日前向协会缴纳会费,

协会秘书处应至少提前一个月发出收缴会费通知。

第六条协会收取会费和其他费用,必须使用《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和其他相应票据,接受市民政局、财政局、商

务局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并接受审计单位的审计。第七条协会应税有偿服务收入的票据管理:

1、应税票据由协会秘书处统一申报,在税务部门纳税领

取票据,并按月报送税务报表,及时协调与税务部门

的相关事宜;

2、应税票据统一由财务保管,登记发放、收回存根;

3、应税票据使用须经分管财务的负责人批准,方可发放

使用;

4、应税票据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省物价、省财政部门的

收费标准。

第八条会费标准按本会会员大会通过的标准和《章程》的有关条款执行,并报市社团登记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财务

部门备案。

第九条协会的经费支出按《丹江口市某某某协会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第三条会费的开支范围执行。

第十条协会购买控购商品、各种会议的会议费开支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协会的财务管理实行独立核算专人负责,重大开支项目由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紧急情况下的重大开支,由会

长决定,但事后应向理事会报告备案。

第十二条协会应根据有关规定,配备专兼职财会人员。会计、出纳必须分设,并具备会计从业资格。

第十三条协会按规定只允许在一家银行设立一个一般帐户,用于核算各种收入和经费支出。

第十四条协会经费应建立相应的会计科目账簿,完整保存收入和支付凭证,全面、真实地反映协会财务状况。

第十五条协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严禁坐支现金、套取现金和设立小金库,不得公款私存。

第十六条协会年终经费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结转经费可设立事业发展基金、集体福利基金、奖励基金等专项基金,

其中事业发展基金不得少于50%。

第十七条协会秘书处必须在每年的理事会上报告上年度财务收支情况,接受审查和监督,协会应在会员大会上报告财

务收支情况。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2013年月日丹江口市某某某协会第一届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丹江口市某某某协会第×届理事会选举办法

(草案)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丹江口市某某某协会章程》的规定,制定丹江口市某某某协会第一届理事会选举办法。

一、丹江口市某某某协会第一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理事、

秘书长,由本会第一届会员大会依照《章程》选举产生。

二、丹江口市某某某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候选人,依据自荐与推荐

相结合的原则,根据企业在行业内的影响力及代表性,经综合平衡后,由筹备组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提交第一届会员大会进行选举;本会会长、副会长候选人由第一届理事会、业务主管部门提出建议名单,提交第一届会员大会进行选举;秘书长人选,由筹备组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由会长提名,理事会聘任。

三、选举方式为等额选举,选举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参加,半

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由参加会议的会员代表举手表决。

四、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由会员大会讨论决定。

五、本选举办法经2013年月日丹江口市某某某协会第一

届一次会员大会举手表决通过后实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