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罪刑法定原则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浅谈罪刑法定原则
摘要:我国现行刑法中类推制度存在,与罪刑法定原则矛盾与否,我国在刑法中如何规定罪刑法定原则并在立法与司法中贯彻罪刑法定原则一直是讨论的热点。
关键词:罪刑法定原则犯罪罪刑
新中国在经历了30余年没有刑法典的痛肌体验后,诞生了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从此也拉开了全面研究刑法学的序幕。
一、罪刑法定原则的含义及其价值蕴含
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如果把一命题看作正命题,那么它的逆否命题“犯罪由法律名文规定,刑罚由法律名文规定”含义较为浅显,可简称为“罪刑法定”,虽然这两个命题是等价的,但我们总习惯于从罪刑法定原则的显性含义去理解,实际我们在理解罪刑法定价值蕴含时二者是不能偏废的。
二、关于我国罪刑法定原则立法化的建议
罪刑法定原则能否成为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问题争论在我国刑法界持续了一段时间,通说持肯定观点,然而我国现行刑法中类推制度存在,与罪刑法定原则矛盾与否,我国在刑法中如何规定罪刑法定原则并在立法与司法中贯彻罪刑法定原则成为了讨论的热点。笔者认为,在我国刑法修改的过程中在法律条文中应坚决取消不利于被告的类推。理由如下;1、类推是一项具体的司法制度,它具有可操作性,不应该规定在实体法中与罪刑法定原则相冲突。2、我国颁行的刑事诉讼法中没有规定严格的类推程序,因而类推缺乏程序保障。3、类推定罪案件尽管是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的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这也是司法权对方法权的侵犯。4、我国类推案件数量少、类型少,以无可辩驳的事实说明类推没有存在的实际价值。5、我国不利于被告的类推的价值选择是偏颇的,在我国有几千年封建传统,国家本位的思想观念浓厚的情况,司法实践中更易于侵犯个人(包括公民和犯罪分子)的权利,同罪刑法定原则统一的价值蕴含相矛盾。
那我们可以举几个例子来看一下。
例子1、甲医生对乙有仇,试图危害乙,在乙重病急需治疗之际,甲电话吩咐药剂师丙为乙配中药,乙服用后中毒死亡,甲成立故意杀人罪并无疑问,问题是丙在不知甲的杀人故意的场合,是否有罪?
在认定丙的责任时,存在一个合理解释法律的问题,有关医疗法规规定,药剂师按医生开具的“处方签”配药的,即使出现医疗事故,药剂师也没有刑事责任,即注意义务完全由职位、技术都出于优位的医生承担。某药剂师按照医生的“电
话吩咐”发药,病人死亡的,完全可以将药剂师按照医生电话指示发药解释为按照“处方签”开药,从而宣告药剂师无罪。
类推解释和扩张解释的界限有时很难认定,但是,他们的区别仍然是不可否认的。
例子2、A有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确认被害人因为商业秘密被侵害而受到损失数额,也未调查被告人的获利额,只向人民法院提供被害人商业秘密价值特别重大的鉴定材料,人民法院是否可以直接判定被告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本案中,如果出有罪结论,则有类推解释刑法的嫌疑,是否妥当还有待推敲。因为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明确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才构成犯罪。这里的“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是指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数额。被告人因为侵权行为所获取的数额、商业秘密的自身价值都只是认定损失是否重大时的参考数据。径直将商业秘密自身价值认定为侵犯商业秘密罪中权利人的“重大损失”,超越了成文刑法的规定,是为不妥当。
例子3、B到饭店吃饭后,发现账单金额超过万元时,为免除债务而借上厕所的机会翻窗逃跑的,是否构成诈骗罪?
B的行为事实上使店主受到损失,B也有恶意逃避债务的意思,但是其不构成犯罪。在认定B的行为性质时,我们必须考虑刑法分则对诈骗罪是如何具体规定的。诈骗罪的成立,要求行为人有犯罪故意,同时另有不法取得他人财物的意思,并且该意思在行为实施当时就具备。但B在消费店主的财产时,并不具备不法取得意思,所以其行为并不符合成文刑法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不能成为犯罪,应依据民事法律处理类似纠纷。
从以上例子可以看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确立是经济基础。将罪刑法定原则名文载入法典,更能发挥出法律为市场经济保驾护航的作用。
我国刑法,在1979年通过的刑法典上,没有规定罪刑法定原则,在新刑法中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刑法》第3条规定“法律名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罚;法律没有名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罚”,这表明我国刑法注重人权保障的价值取向。这一原则,对我国刑法的完善和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罪刑法定原则是最概括明晰的用语,表述出我国刑事立法的基本精神,这是刑事司法活动必须遵守的准则,是法制建设必然的结果。罪刑法定原则的明确和贯彻实施,必须有助于正确实现刑法惩罚犯罪、打击敌人,保护人民的任务,有助于公正合理的惩罚犯罪和改造罪犯、预防犯罪,从而有效地实现刑罚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