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新乡发电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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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新乡发电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以业绩贡献为导向的薪酬分配体系和逐级分解传递公司目标任务的责任体系,有效地留住人才和吸引人才,促进企业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新建项目薪酬内部分配指导意见》和国家有关劳动工资政策,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2、坚持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原则;

3、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薪酬分配方式,员工收入与劳动业绩和劳动要素挂钩的原则。

第三条适用范围和期限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中层干部及以下人员。

第二章工资结构

第四条建立岗位绩效薪酬分配模式,以岗位为对象,通过对劳动技能、劳动责任、劳动强度、劳动条件等基本劳动要素的测评确定岗位。

第五条岗位绩效薪酬制由岗位薪点工资、绩效奖金、年功工资和辅助工资四个

部分组成。

第六条岗位薪点工资

1、岗位薪点工资是岗位绩效薪酬制的重要单元。按照《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新建项目岗薪标准》要求,共设置23个岗级,最低1岗,最高23岗。每个岗级中设6个薪级。详见《华电新乡发电有限公司岗位薪点等级表》(附表1)。

2、岗级主要体现不同岗位间劳动要素的差别,薪级主要体现相同岗位上不同技能水平的劳动差别。

3、岗位薪点工资的计算方法:

岗位薪点工资=岗位薪点×点值

岗位薪点对照《华电新乡发电有限公司岗位薪点等级表》确定,首次上岗的员工原则上岗位薪级以1级为起点。

点值(单位:元)大小根据企业工资计划确定。根据华电集团规定,岗位薪点工资占员工个人收入的40%左右,计算公式如下:

点值=工资总额×岗位薪点工资占工资总额的比重/Σ岗位薪点

第七条绩效奖金

1、绩效奖金是根据企业整体效益情况,结合员工所在部门的整体工作绩效以及超额贡献给予的奖励。绩效奖金按月发放,占员工收入的40%左右。

2、员工绩效奖金计算方法:

绩效奖金=奖金系数×基数

基数根据年度工资总额按月进行调整,奖金系数参考《奖金系数表》确定(见附表2)。系数根据公式(岗级数+薪级×0.1)×0.2计算得出。

第八条年功工资

年功工资是反映员工劳动积累而支付的工资,按照员工连续工龄确定,按20元/年计算,即年功工资=连续工龄×20元。

第九条辅助工资

辅助工资是对有特殊贡献和特殊技能的员工建立的津补贴及加班工资等。加班工资计算方法如下:

加班费=基本薪点工资/21.75×加班天数×200%(300%或者150%)

说明:

1、国家法定节假日按照日工资的300%计算,公休日加班按照日工资的200%计算,延长工作日加班按照日工资的150%计算。

2、基本薪点工资=岗位薪点数×1。

第三章工资管理

第十条实行岗位薪级动态管理,坚持岗变薪变,收入能升能降;岗位要素发生

变化,应相应提高或降低该岗位对应岗级,同时从岗位变动的次月起执行新的岗位薪点工资;薪级根据员工连续两年的绩效考核总成绩调整一次。

第十一条按照绩效考核办法规定,进行员工岗位、薪级的晋升或降低,考评的主要内容为工作业绩、工作(劳动)态度、技术水平等,考评实施办法另行规定。

第十二条在国家、省、市等市级及以上单位或华电国际、华电集团组织的比赛或技术比武中获得名次者,由人力资源部提出晋级建议,报公司办公会研究决定后执行。

第十三条在技术创新、内部管理以及生产一线操作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或在非工作范围内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取得明显经济效益者,可由各部门汇总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提出晋级建议,报公司办公会研究决定后执行。

第十四条由低岗位到高岗位的,薪级以1级执行。由高岗位到低岗位的,薪级以3级为起点。

第十五条奖金发放

奖金发放为当月发放上月奖金。由人力资源部每月15日下发部门奖金总额,各部门可进行二次分配,并于每月18日前报人力资源部汇总,由人力资源部制单,财务部在20日前进行发放。

各部门奖金额=本部门人数×本部门奖金平均系数×当月奖金基数±计划部考核

各部门参照本管理办法,具体制定本部门的奖金二次分配方案,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因岗位变动引起奖金系数的调整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各部门不得任意提高岗级和奖金系数。

第十六条月度工资分为两个部分发放,岗位薪点工资、年功工资每月10日支付到为员工统一办理的工资存折中,加班工资每月10日支付到奖金存折里;绩效奖金每月20日支付到奖金存折里。节假日顺延。

第十七条公司在计算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缴费基数时,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上级有关政策确定员工缴费标准。

第十八条公司根据有关规定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收入所得税、社会保险统筹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第四章考核

第十九条受公司内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员工,其薪酬待遇按《员工纪律处罚条例》执行。

第二十条休假工资待遇

按《华电新乡发电有限公司考勤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章其它

第二十一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试用期均为三个月,经考试合格后转为见习期;见习期为一年(含三个月试用期),见习期满,经考试合格后定岗。

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在试用期内(一般为6个月)只发放薪点工资。试用期满后根据考试考核情况决定是否进入见习期,见习期内发放薪点工资和业绩奖金,具体标准按《新进公司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见习期间工资情况表》)执行(见附表3)。

见习期满后实行上岗预备期。在上岗预备期按照过渡岗位工资执行。(见附表4:《各类学校毕业生上岗预备期及过渡岗位工资等级标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华电新乡发电公司岗位薪点等级表

2.奖金系数表

3.新进公司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工资情况表

4.各类学校毕业生上岗预备期及过渡岗位工资等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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