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科研财务助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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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科研财务助理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为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不断增强我校科技创新和服务能力,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和《淮阴工学院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要求,特建立科研财务助理制度,为科研老师在项目预算编制和调剂、经费支出、财务决算和验收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以二级学院或团队为单元设立1-2名科研财务助理( 可兼职) 。人选要求责任性强,有一定的科研经费管理基础,由二级学院在学校在编职工中推荐或聘请社会人员,经财务处审核确认后上岗。财务处定期有针对性地对科研财务助理开展有关财务资产管理方面新制度、新要求的业务培训,以提高团队经费管理专业化能力,以及新制度在科研团队的及时贯彻执行,让老师从具体科研经费预算、报销和决算中解脱出来。
2、项目层面聘用的科研财务助理,所需费用可通过劳务费安排解决;单位统一聘用的科研财务助理,所需费用可通过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科研管理费、单位日常运转经费等安排解决。
3、财务处科研与专项经费管理科提供科研项目预算编制的指导、经费使用、中期检查、结题决算、验收等专业化服务。
4、财务处对取得国家自然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纵向和横向30万元以上经费项目建立联络员制度和预约服务。联系电话:83559208.
5、财务处举办“学院行活动”,宣传科研经费报销、预算等财经制度,组成专业团队现场接受老师咨询。
6、请各二级学院或团队在10月12号前将准备推荐或聘请的科研财务助理名单报我处科研与专项经费管理科金花老师邮箱。
特此通知。
附:科研财务助理推荐表
财务处
2016年10月8日
科研财务助理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