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SMART原则在设定工作目标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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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SMART原则在设定工作目标中的重要作用
目录
中文摘要与关键词 (1)
一、首先了解什么是SMART原则 (1)
二、对SMART原则的详细解释 (1)
(一)SMART原则一 S(Specific)——明确性 (1)
(二)SMART原则二 M(Measurable)——衡量性 (2)
(三)SMART原则三 A(Attainable)——可接受性 (2)
(四)SMART原则四 R(Realistic)——实际性 (2)
(五)SMART原则五 T(Time-bound)——时限性 (3)
三、SMART 原则具体应用事例 (3)
四、对SMART 原则在设定工作目标中重要作用的总结 (4)
参考文献 (4)
论SMART原则在设定工作目标中的重要作用
在现代企业管理中,人力资源管理的地位越来越重要,而人力资源管理中绩效考核占主要地位,绩效考核是体现员工工作能力,成果,效率等的手段。也为员工晋升,加薪起一定作用。绩效考核必先根据你的工作目标为基础。而SMART 原则就是中设定个人工作目标的准则,在现代企业中是比较流行的准则。
关键词:SMART 绩效考核工作目标
一、首先了解什么是SMART原则
SMART是五个英文单词的缩写,S(Specific)M(Measurable)A(Achievable)R(Relevant)T(Time-based)。
S代表具体(Specific),指绩效考核要切中特定的工作指标,不能笼统;
M代表可度量(Measurable),指绩效指标是数量化或者行为化的,验证这些绩效指标的数据或者信息是可以获得的;
A代表可实现(Attainable),指绩效指标在付出努力的情况下可以实现,避免设立过高或过低的目标;
R代表现实性(Realistic),指绩效指标是实实在在的,可以证明和观察;
T代表有时限(Time bound),注重完成绩效指标的特定期限。
SMART原则五个部分缺一不可,无论是制定团队的工作目标还是员工的绩效目标都必须符合上述原则。SMART原则原本上是为销售团队所用,制定销售目标的工具,五个部分紧密相连,是设定工作目标,考核工作成果的重要准则。
二、对SMART原则的详细解释
(一)SMART原则一 S(Specific)——明确性
所谓明确就是要用具体的语言清楚地说明要达成的行为标准。明确的目标几乎是所有成功团队的一致特点。很多团队不成功的重要原因之一就因为目标定的模棱两可,或没有将目标有效的传达给相关成员。实施要求:目标设置要有项目、衡量标准、达成措施、完成期限以及资源要求,使考核人能够很清晰的看到部门或科室月计划要做哪些那些事情,计划完成到什么样的程度。
明确性是目标设定的基础,有一个明确的目标是一切工作的开始,如设定个人工作目标时列出“客户满意度”,单纯来讲,“客户满意度”是比较笼统的概念,如具体化则要写出具体哪方面让客户满意。因为不同客户有不同的要求,满意的衡量标准也不一样。在此,可以根据不同客户的特点设定工作目标。
(二)SMART原则二 M(Measurable)——衡量性
衡量性就是指目标应该是明确的,而不是模糊的。应该有一组明确的数据,作为衡量是否达成目标的依据。实施要求:目标的衡量标准遵循“能量化的量化,不能量化的质化”。使制定人与考核人有一个统一的、标准的、清晰的可度量的标尺,杜绝在目标设置中使用形容词等概念模糊、无法衡量的描述。
衡量性也可以解释为可量化的,目标要可以量化,这对于销售人员来说比较简单去设定。比如,在A区域我要在半年内完成多少销售任务,无论是产品数量1万件或销售额10万元,都是可以量化的,可以用数字来体现。衡量性又使你的目标更具体化,有数据做依据,在年度末可以根据具体数据来体现目标数据的完成程度。
(三)SMART原则三 A(Attainable)——可接受性
可接受性是对应上下级两方面而说的,目标可接受性。上级给下级定的目标要客观,可接受,不能盲目设定,对上级也是起约束作用。
实施要求:目标设置要坚持员工参与、上下左右沟通,使拟定的工作目标在组织及个人之间达成一致。既要使工作内容饱满,也要具有可达性。比如,销售
任务定下100万利润,但公司不能给销售人员一定的支持,或100万对于客观来讲超出现实太多,那不能成问可接受的。
(四)SMART原则四 R(Realistic)——实际性
目标的实际性是指在现实条件下是否可行、可操作。可能有两种情形,一方面领导者乐观地估计了当前形势,低估了达成目标所需要的条件,这些条件包括人力资源、硬件条件、技术条件、系统信息条件、团队环境因素等,以至于下达了一个高于实际能力的指标。另外,可能花了大量的时间、资源,甚至人力成本,最后确定的目标根本没有多大实际意义。实施要求:部门工作目标要得到各位成员的通力配合,就必须让各位成员参与到部门工作目标的制定中去,使个人目标与组织目标达成认识一致,目标一致,既要有由上到下的工作目标协调,也要有员工自下而上的工作目标的参与。
实际性同可接受性是相通的,都为客观所允许范围内。如,公司规模而言,销售100万就已经是极限了,但销售人员定出200万的销售目标,就不太实际了。客观因素决定,成本,规模,都是条件,条件不具备,可实现性就不大。(五)SMART原则五 T(Time-bound)——时限性
目标特性的时限性就是指目标是有时间限制的。实施要求:目标设置要具有时间限制,根据工作任务的权重、事情的轻重缓急,拟定出完成目标项目的时间要求,定期检查项目的完成进度,及时掌握项目进展的变化情况,以方便对下属进行及时的工作指导,以及根据工作计划的异常情况变化及时地调整工作计划。设定的目标要有时限,目标不能无限期的进行中,不然会无果而不终。如不,销售目标在09年度内完成,发展新客户在第一季度中要完成5个目标。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也为目标提供客观限制,这也是工作效率的体现。
总之,无论是制定团队的工作目标,还是员工的绩效目标,都必须符合上述原则,五个原则缺一不可。制定的过程也是对部门或科室先期的工作掌控能力提升的过程,完成计划的过程也就是对自己现代化管理能力历练和实践的过程。
三、SMART 原则具体应用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