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造价咨询公司造价业务人员(造价师、造价人员)薪酬计取的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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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都***咨询有限公司

造价业务人员薪酬计取的补充协议

(试行期:一年)

甲方:成都***咨询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已订立《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具体详《劳动合同》。

甲乙双方在忠实履行《劳动合同》的前提下,现就乙方在成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作的薪酬事宜,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同意签订以下补充协议,共同遵守履行。

一、工作内容

(一)本合同签署时,乙方的工作岗位为,公司将根据其规章制度确定和调整乙方在公司内部的职务级别,乙方同意遵照执行。

(二)双方同意,除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对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和职务作必要调整:

1.双方协商同意;

2.公司生产经营之工作需要(解释权归甲方);

3.乙方所在工作岗位不复存在或者削减。

(三)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地点包括将乙方派往外地(本市及外省市)或甲方的所属企业相应的岗位。

(四)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建设部《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或中价协《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等及地方规定,实施执业行为,遵守职业规定,执行国家、中价协和地方的各种工程造价计价规范、规程、标准和方法。

(五)乙方作为甲方员工,以自身岗位向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委托人和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利益相关方负责,维护委托人利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等,忠实、负责地代表甲方开展各类业务。

(六)甲方在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实施的组织形式上,采用项目负责制。乙方作为项目的业务人员,服从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项目经理的领导和管理。

二、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确定乙方执行标准工作时间制度,并应满足委托人和甲方的工作需要。一般情形下,经执业注册的员工和其他固定员工实行每日坐班工作制,每天到岗每天考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节假日除外)。

1.乙方实行全日制(标准)工作时间制,每日工作时间、每周总工作时

间不得超过国家标准,每日具体工作时间为09:00~12:00、

13:00~18:00(或甲方另行规定)。

2.甲方实施工作时间考勤制度,有权据此对乙方进行奖惩。考勤制度另

行规定。

3.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特点,乙方必须满足委托人和甲方对于各种形

式工程造价咨询成果在工作时限上的具体要求。在此前提下,乙方

安排、调整自身的作息时间。

4.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的其他规定,详见《劳动合同》。

三、劳动报酬计取

(一)计取原则: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绩效挂钩的原

则。因乙方在某项目工作质量未达到规定要求和成果交付时间延迟

等原因造成该项目业务收入减少甚至绝收,乙方工资亦随之减少直

至不计,甲方保留要求乙方赔偿一定经济损失的权利。

(二)计取方式:以计时工资、计件工资相结合的结构工资制。另外,

公司经营效益较好时,可发放经营效益奖金。

即,造价人员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

1.计时工资是指造价业务人员实行每日坐班工作制而应向其支付的基

础工资、职务工资和一般正常情况下包含的津贴和补贴的总和。特

殊业务项目和远离本地区的长时间出差补助等情形另行规定。

2.计件工资是指按照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项目的业务收入的提成比例而

支付的工资,属于效益工资;

3.公司经营效益奖金是指甲方依国家政策规定支付给乙方的基本工资

之外,在年底公司经营效益较好的前提下,经董事会和公司高管层

决定,公司为奖励员工对公司经营效益做出贡献而额外发放的奖金。

(三)月计时工资的具体规定。

目前,月计时工资按造价人员的资历、能力、以往业绩等定为以下四个岗位层级:骨干级、中间级、一般级和实习人员级等金额标准,在此基础上乘以岗位系数区别计算。公司造价人员岗位层级由公司高管层确定。

乙方定级为级,岗位系数为。

各级计时工资具体标准和岗位系数如下。

1.骨干级:月计时工资标准为3000 元,岗位系数为

2.0~0.85 。

2.中间级:月计时工资标准为2000 元,岗位系数为 1.2~0.70 。

3.一般级:月计时工资标准为1000 元,岗位系数为 1.2~0.70 。

4.实习人员级:月计时工资标准为1500 元,定额包干。

(四)计件工资的具体规定。

以单个项目为单位计算项目计件工资,实行以项目收入提成比例体现计件效益工资的形式,按比例包干计取。项目组全部成员参与项目工资分配,每个成员以其对项目收入的贡献大小(即绩效挂钩)获得项目计件工资(即每个成员贡献的项目收入部分与项目总收入的比例)。

1.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项目计件工资,总额按照项目收入的15% 提

成比例计提。

2.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的项目,项目经理按照15% 提成比例中的

15% (即项目收入的 2.25% )计提项目经理津贴。余额为项目

组所有人员按照各自对项目收入的贡献额度占项目总收入的比例进

行分解、分配。

3.鉴于土建工程专业(含建筑、装饰、市政、绿化园林、公路桥梁等土

木类别)与安装工程专业之间,存在主次、大小之分,但又属于一

个项目整体,在项目收入分配时,除专业本身贡献额度外要考虑一

定的倾斜比例。即,对安装人员的计件工资考虑0%~20%的分配增加

系数,土建人员的计件工资则按项目计件工资总额减去安装人员的

计件工资的余额部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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