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休干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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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是指移交政府安置的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服务管理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离休退休干部(以下简称军休干部)。

第二条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应当从维护军休干部的合法权益出发,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军休干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完善军休干部服务保障和教育管理机制,落实军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坚持政治关心、生活照顾、服务优先、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坚持党的领导,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主管,军休服务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军休机构)具体组织实施。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当依法负责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监督检查军休服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军休机构是服务和管理军休干部的专设机构,包括军休服务管理中心、军休所、军休服务站等,承担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具体工作。

第四条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应当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实行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

第五条对在军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服务管理内容第六条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军休机构应当加强军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军休干部继续发扬人民军队优良传统,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永葆政治本色。

第七条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军休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落实军休干部政治待遇,组织军休干部阅读有关文件、听取党和政府重要会议精神传达等。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当主动协调当地离退休干部管理部门,将军休干部纳入本级老干部工作体系。

第八条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在国家、地方和军队举行重大庆典和重大政治活动时,应当按照要求组织军休干部参加。

第九条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当协调当地人民政府和军队有关负责人,在八一建军节、春节等重大节日走访慰问军休干部。

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制度

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和威望优势,促进离退休干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离退休干部,包括退休干部、离职干部、离职教师、离职科技人员等。

第三条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维护离退休干部的合法权益;(二)坚持服务至上,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三)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完善服务管理机制;(四)坚持分类指导,根据不同类型离退休干部的特点开展服务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级党委、政府应当加强对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确保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建立健全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机构,明确各级党组织和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责。

第六条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机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的政策法规;(二)制定本地区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办法;(三)组织开展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四)协调解决离退休干部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五)指导基层开展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六)组织开展离退休干部文化、体育、娱乐等活动;(七)维护离退休干部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各级党组织和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责:(一)党委:负责领导和协调本地区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二)政府:负责制定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保障离退休干部的基本生活待遇;(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离退休干部社会保障政策,保障离退休干部的基本养老金待遇;(四)卫生健康部门:负责保障离退休干部的基本医疗服务,提供健康咨询和保健服务;(五)教育部门:负责保障离退休干部的教育培训权利,组织开展适宜的文化、体育、娱乐等活动;(六)民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社会力量参与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服务;(七)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离休干部日常管理制度

离休干部日常管理制度

离休干部日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健全离休干部管理制度,始终关心关爱离休干部的生活,体现党和政府对离休干部的关心和重视,提高离休干部的待遇和福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的离休干部。

第三条离休干部是指在国家有关规定年龄内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军人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第四条离休干部享受国家相关政策及规定的津贴、医疗等福利待遇。

第五条市各级单位和社会各界应加强对离休干部的关爱和帮助工作,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

第六条离休干部在享受政府提供的生活待遇的同时,还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七条离休干部要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不得从事有损国家和社会的行为。

第八条离休干部要遵守社会风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第九条离休干部应当自觉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利益,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不得损害社会和公共利益。

第二章离休干部的权利和义务第十条离休干部有权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

第十一条离休干部有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社会道德风尚。

第十二条离休干部有义务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社会做出贡献。

第十三条离休干部有义务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利益,不得从事有损国家和社会的行为。

第十四条离休干部有义务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不得损害社会和公共利益。

第三章离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第十五条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离休干部管理机制,加强对离休干部的关怀和帮助。

第十六条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离休干部的政策宣传力度,让离休干部及时了解政策和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离休干部生活情况的了解和掌握,并及时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第十八条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离休干部工作档案,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在重大节假日和离休干部生日等特殊日子,政府要组织活动,让离休干部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

第二十条各级政府要加强离休干部的教育工作,提高他们的文化和科技水平。

第四章离休干部的待遇和福利第二十一条离休干部可以享受政府提供的津贴、医疗等福利待遇。

离退休干部管理办法

离退休干部管理办法

离退休干部管理办法一、引言离退休干部是我们党宝贵的财富,他们为国家和人民作出了重要贡献。

为了合理管理和保障离退休干部的权益,确保他们过上安定、幸福的晚年生活,制定《离退休干部管理办法》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制度、权益保障及服务保障三个方面进行论述。

二、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制度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制度是确保干部退休后能够有序参与社会生活的基础。

根据《离退休干部管理办法》,离退休干部管理应严格遵循以下原则:1. 平等原则:任何干部无论职位、级别或退休时间长短,都应受到平等的待遇和管理。

2. 多部门协同原则:各级政府、组织和单位应当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共同管理离退休干部的事务。

3. 民主原则:离退休干部管理应充分发扬民主精神,广泛听取干部的意见和需求,积极回应他们提出的合理诉求。

4. 透明原则: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应当公开透明,相关政策和规定应及时向他们宣传,确保他们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

三、离退休干部的权益保障离退休干部的权益保障是保证他们晚年生活稳定和满意的关键。

根据《离退休干部管理办法》,应严格履行以下权益保障措施:1. 经济保障:离退休干部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待遇,其退休工资、福利和医疗保障待遇应按时足额发给,确保他们的经济收入稳定。

2. 精神关怀:政府和社会应组织开展关爱离退休干部的活动,如组织文体活动、提供心理咨询等,使他们感受到社会的关怀和尊重。

3. 社会地位保障:离退休干部作为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获得应有的社会地位和待遇。

各级政府和组织应优先考虑离退休干部的兴趣和需求,在各个领域给予他们适当支持和优待。

四、离退休干部的服务保障离退休干部的服务保障是提供优质服务,满足他们需求的重要方面。

《离退休干部管理办法》规定了以下服务保障措施:1. 医疗保障:离退休干部享有基本医疗保险和健康管理服务,政府应完善退休干部医疗保障体系,确保他们的医疗费用得到合理报销。

2. 文化教育:各级政府和组织应加大对离退休干部文化教育的投入,提供各类学习机会,满足他们继续学习和提升自我素养的需求。

离休老干部的有关规定

离休老干部的有关规定

离休老干部的有关规定离休老干部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的退休干部,因其在工作期间对国家和人民作出了突出贡献,享有一定的福利待遇和权益保障。

为了确保离休老干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有关规定。

本文将对离休老干部的相关规定进行介绍。

一、退休待遇离休老干部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休保险法》规定,离休老干部的退休金和退休生活费应在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以上,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

此外,离休老干部的退休待遇还包括医疗保险、住房优惠等多种福利待遇。

二、荣誉称号离休老干部由于其在工作期间的突出表现和贡献,有时会获得一些荣誉称号和奖励。

比如,他们可以被授予“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以表彰他们对国家和人民的贡献。

这些荣誉不仅是对离休老干部的肯定,也是激励其他人员向他们学习的榜样。

三、医疗保障离休老干部享受国家统一的医疗保障政策。

按照有关规定,离休老干部可以在指定的医疗机构享受免费或者优惠的医疗服务。

此外,他们还可以享受定期的体检和门诊服务,以保障其身体健康。

国家还鼓励各地建立离休老干部社区医疗保健中心,为其提供更为便利的医疗服务。

四、社会保障离休老干部可以享受国家的社会保障政策。

在社会福利方面,他们可以享受养老金、低保金等福利待遇,确保其基本生活需求。

同时,离休老干部还享有优先购买国有住房、养老护理服务等特殊待遇,以解决他们的居住和生活需求。

五、活动娱乐离休老干部在享受福利待遇的同时,还可以参加各种活动娱乐。

例如,各级党政机关、机关团体为他们组织文体活动、文化讲座、旅游等,以满足他们的娱乐需求,提高生活品质。

此外,离休老干部还可以在退休之后继续从事一些有益养老和社会公益的工作,保持身心健康。

六、精神关怀对于离休老干部来说,精神关怀同样至关重要。

国家和各级机关在日常工作中会关心离休老干部的身体健康、生活情况,提供帮助和支持。

各级机关还建立了离休老干部联系工作机制,定期与他们进行交流和沟通,关心他们的思想发展和精神需求,以保持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生活幸福感。

离休老干部的工作管理制度模版

离休老干部的工作管理制度模版

离休老干部的工作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1.为规范离休老干部工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离休老干部。

二、工作安排1.离休老干部应按照本单位的要求参加离休工作,如参加单位文化活动、教学辅导等。

2.离休老干部应按照单位安排,参加相关培训和学习,提升专业知识和技能。

3.离休老干部应按照工作要求,开展相关研究和调查。

三、考核评估1.离休老干部应按照单位要求,参加年度考核评估。

2.考核评估主要从工作绩效、职业道德、学习进步等方面进行评估。

3.考核评估结果将作为离休老干部享受待遇的重要依据。

四、奖励和激励1.对工作表现突出的离休老干部,单位应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表彰。

2.单位应设立相应的奖励制度,鼓励离休老干部参与工作,并激发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3.单位应为离休老干部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工作。

五、工作交流与合作1.单位应定期组织离休老干部进行工作交流和经验分享。

2.单位应建立联系渠道,及时向离休老干部提供工作信息和政策动态。

3.单位应支持离休老干部间开展合作项目,共同完成有益于单位发展的工作。

六、其他1.离休老干部应遵守单位的工作纪律和规定,不得违反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

2.离休老干部应保护单位的利益,不得泄露单位的商业机密和重要信息。

3.离休老干部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和工作热情,不得怠工懒散。

4.离休老干部应主动提出工作建议,为单位的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5.单位应加强对离休老干部的关心和照顾,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7.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进行修订,应经单位领导同意并公布。

离休老干部的工作管理制度范本(2篇)

离休老干部的工作管理制度范本(2篇)

离休老干部的工作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离休老干部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对其进行工作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发挥离休老干部的积极作用,提高他们的工作效能,特制定本工作管理制度。

二、工作机制1. 离休老干部工作管理应以党的方针政策为指导,遵循依法、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2. 通过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离休老干部工作管理的阵地化、规范化。

3. 建立健全离休老干部工作管理跟踪、考核、评价等机制,确保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三、权益保障1. 离休老干部享有党和国家法定的权益,包括养老金、医疗保障等,要积极落实相关政策。

2. 务必保障离休老干部的基本生活,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确保他们过上安稳幸福的晚年生活。

四、工作内容离休老干部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学习培训离休老干部应积极参加各类学习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知识水平,以适应社会发展变化。

2. 转发信息离休老干部作为组织和基层的桥梁纽带,应时刻关注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时向所在单位转发相关信息,帮助传达上级指示,保持组织和老干部之间的联系。

3. 参与评议离休老干部可以参与所在单位的各类评议活动,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积极参与决策,为单位的发展做出贡献。

4. 志愿服务离休老干部可以积极参与社区、居民委员会等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为社会和群众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五、工作调度1. 根据离休老干部的特点和能力,科学合理地进行工作调度,将其优势资源充分利用起来。

2. 定期安排离休老干部的工作任务,确保他们的工作不会超负荷,保证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六、工作考核1. 建立健全离休老干部的工作考核机制,将其工作绩效纳入考核体系。

2. 考核重点应围绕离休老干部的工作内容和目标进行评估,客观、公正地进行综合评价。

七、奖惩措施1. 对于表现优秀的离休老干部,可以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激励他们更好地发挥作用。

2. 对于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的离休老干部,可以视情况采取适当的惩戒措施,督促其改正错误、提高工作水平。

离休老干部的工作管理制度

离休老干部的工作管理制度

离休老干部的工作管理制度离休老干部是指国家公职人员或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因年龄原因离开正常工作岗位,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享受离休待遇的人员。

离休老干部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他们长期从事党和国家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智慧,为党和国家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是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不可或缺的一支重要力量。

对于离休老干部的工作管理,应建立一套科学、健全的制度,保障他们的权益,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对于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离休老干部的待遇和权益保障离休老干部享受的待遇是他们多年来为党和国家事业作出贡献的体现,也是对他们付出和贡献的肯定。

离休老干部的待遇和权益保障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 经济待遇:离休老干部享受国家规定的经济福利待遇,包括离休金、医疗保险、养老金等。

离休金是离休老干部的基本经济保障,根据离休公务员或工作人员在职期间的工资、岗位补贴等计算,确保其基本生活需求。

医疗保险是离休老干部的重要保障,对于老年人来说,健康问题尤为关键。

应建立健全的医疗保险制度,为离休老干部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养老金是离休老干部的养老金制度,根据离休公务员或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和工龄计算,确保其在老年生活中有足够的经济保障。

2. 政治待遇:离休老干部在政治地位上享有特殊待遇,应保留其参加党内活动的权利,可以继续享受党的组织生活和宣传教育。

离休老干部对于党和国家的建设具有丰富的经验和智慧,应积极发挥余热,为党的事业作出新的贡献。

3. 社会待遇:离休老干部在社会地位上应受到尊重和关爱,社会各界应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工作情况,提供必要的帮助。

离休老干部的经验和智慧是宝贵财富,应加强与他们的交流和沟通,为他们提供适当的工作和学习机会。

以上是对离休老干部的主要待遇和权益保障,为了确保这些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和落实,有必要建立一套科学的工作管理制度。

离休老干部的工作管理制度(二)离休老干部的工作管理制度应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工作安排:离休老干部根据其专业特长和兴趣爱好,可以参与一些符合自己能力和条件的工作,如担任一些社会组织或公益项目的顾问、志愿者等。

离休老干部的工作管理制度范本

离休老干部的工作管理制度范本

离休老干部的工作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离休老干部的工作管理,提高离休老干部的工作效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离休老干部的工作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离休老干部,包括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军队、群团组织等单位的离休老干部。

第三条离休老干部工作管理的目的是维护离休老干部的合法权益,促进离休老干部的工作安排和生活管理。

第四条离休老干部工作管理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治国原则,坚持与时俱进、保持创新,坚持科学、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离休老干部的工作管理坚持离休老干部的工作自愿原则,发挥老干部的余热,充分调动和发挥老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第六条各级党委、政府、企事业单位、军队和群团组织应当建立健全有关离休老干部工作管理的组织机构和工作体系。

第二章工作管理制度第七条离休老干部的工作管理按照“党委领导、党总支属地管理、离休老干部会议逐级监督”的原则进行。

第八条离休老干部居住地党总支、企事业单位或军队、群团组织要建立健全离休老干部工作档案,真实记录离休老干部的个人情况和工作经历。

第九条离休老干部工作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协助党委完成工作任务。

(二)指导新一代干部。

(三)组织离休老干部开展学习、培训等活动。

(四)组织离休老干部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五)解决离休老干部的生活困难和问题。

第十条离休老干部的工作安排和任务根据离休老干部的实际情况和能力分配,注重根据离休老干部的专长和特长进行合理的配置。

第十一条离休老干部的工作责任要明确,相关单位要建立健全离休老干部工作量化考核制度,对工作不力的老干部要进行相应的奖励或处罚。

第十二条离休老干部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由各单位自行规定,一般不超过每周16小时,工作时间以灵活轮换为主。

第十三条任命离休老干部担任党务、政务、经济管理、教育教学、研究等工作要按照程序,以公开、公正、公平的方式进行,并保证离休老干部享有相应的待遇和权益。

第三章生活管理制度第十四条离休老干部的生活管理由所在单位负责,包括食宿管理、医疗保障、休闲娱乐等方面。

离休老干部服务管理制度

离休老干部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党的老干部政策,加强离休老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维护离休老干部的合法权益,保障离休老干部的生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干部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离休老干部,包括退休干部、离职干部和退职干部。

第三条离休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关爱老人,尊重老干部的意愿和需求;(二)依法行政,保障老干部的合法权益;(三)分类管理,突出重点,确保服务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四)注重实效,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

第四条本制度由老干部工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离休老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

第二章服务内容第五条离休老干部服务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生活照料服务1. 提供适宜的居住环境,确保老干部的居住安全、舒适;2. 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包括洗衣、做饭、清洁等;3. 定期检查老干部的健康状况,提供必要的医疗保健服务。

(二)精神文化生活服务1. 组织开展适合老干部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2. 定期举办老干部座谈会、茶话会等,增进老干部之间的交流;3. 关注老干部的精神需求,提供心理咨询和疏导服务。

(三)医疗保健服务1. 为老干部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确保老干部的健康需求得到满足;2. 定期对老干部进行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和治疗疾病;3. 加强与医疗机构的合作,为老干部提供便捷的转诊服务。

(四)权益保障服务1. 依法维护老干部的合法权益,协助老干部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2.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为老干部提供政策咨询和帮助;3. 建立健全老干部权益保障机制,确保老干部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第三章服务管理措施第六条建立健全离休老干部服务管理网络1. 成立离休老干部服务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各项工作;2. 设立离休老干部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服务管理工作;3. 在社区、街道设立离休老干部服务管理站,负责日常服务管理工作。

离退休干部管理制度

离退休干部管理制度

离退休干部管理制度离退休干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原则第二条适用范围第三条定义第二章干部离退休及养老保障第一节干部离退休第1款干部离退休的条件第2款干部离退休的程序和程序第3款干部离退休的待遇和权益第二节养老保障第1款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和条件第2款养老保险待遇的计算和发放第3款养老保险的转移和接续第4款养老保险的投资管理第5款养老保险的监督和检查第三章干部离退休工作机构第一节机构设置和职责第二节人员配备和管理第三节绩效考核和奖惩第四章干部离退休管理和服务第一节离退休人员档案管理第1款档案的建立和保存第2款档案的查询和使用第二节离退休人员权益保障第1款经济待遇的发放和调整第2款生活保障的提供第三节离退休人员服务第1款生活照料服务第2款心理疏导和咨询第3款教育培训和文化活动第五章离退休党员管理第一节党籍管理第二节党费管理第三节党员权益保障第六章离退休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节党风建设第二节廉政建设第三节监督和惩处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一节干部离退休违法行为的处罚第二节干部离退休职务犯罪的处罚第八章附则第一条法律程序第二条本制度的解释和适用第三条生效和修改程序本文档涉及附件:1.离退休干部信息登记表2.离退休干部经济待遇计算表3.养老保险参保手续4.离退休干部生活照料服务申请表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干部离退休:指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等在达到规定年龄或其他条件后,按照规定程序退出工作岗位并享受相应待遇的人员。

2.养老保障:指为离退休干部提供社会保险和福利福利待遇的制度和措施。

3.绩效考核:指对离退休干部工作进行绩效评价和奖惩的程序和方法。

4.离退休人员档案:指对离退休干部个人信息、工作经历、经济待遇等进行记录和管理的文件和资料。

5.离退休人员权益保障:指为离退休干部提供经济待遇和生活保障等相关权益的保证和保障。

离退休老干部管理制度

离退休老干部管理制度

离退休老干部管理制度
是指对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政策和措施。

该制度旨在维护离退休老干部的合法权益,保障他们的生活安定和社会地位,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

离退休老干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1. 经济待遇:离退休老干部享受相应的经济待遇,包括基本退休金、离休费、补贴等,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

2. 医疗保障:离退休老干部可以享受养老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等政策,以确保他们的健康状况得到及时治疗和照顾。

3. 组织关系:离退休老干部可以保留党组织关系,继续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活动。

4. 文化娱乐活动:为离退休老干部提供各种文化娱乐活动,包括培训、旅游、文化讲座等,满足他们的精神文化需求。

5. 优抚安置:对于一些特殊情况下的老干部,如因工作受伤致残或因公牺牲的,享受相应的优抚待遇和安置安排。

6. 对外交往:离退休老干部可以参与国内外的交流、访问和合作项目,发挥他们的经验和智慧,为国家的发展和建设贡献力量。

离退休老干部管理制度的公平、公正和透明是其关键要素。

同时,政府和社会各界也应加强对离退休老干部的关怀和照顾,为他们晚年生活提供更多的关爱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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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老干部政策

离退休老干部政策

离退休老干部政策离退休老干部是指在工作或服务期满后,按照国家规定脱离工作岗位或退还军籍的干部人员。

为了保障离退休老干部的合法权益,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离退休老干部政策。

本文将重点介绍离退休老干部政策的主要内容。

一、离休老干部政策离休是指男性干部在60周岁,女性干部在55周岁时按照国家规定脱离工作岗位,并领取养老金的制度。

离休老干部享受以下政策:1. 养老金待遇:离休老干部按照个人的工龄、职位等因素确定养老金的发放标准,确保其生活水平不受太大影响。

2. 医疗保障:离休老干部可以享受良好的医疗保障待遇,包括定期体检、住院护理和药品补贴等。

3. 文化活动:政府会组织各种文化活动,为离休老干部提供精神文化享受,如旅游、讲座、会议等。

二、退休老干部政策退休是指干部在完成一定年限的工作后,根据国家规定申请退休并领取退休金的制度。

退休老干部享受以下政策:1. 退休金待遇:退休老干部按照个人的工龄、职位等因素确定退休金的发放标准,确保其生活水平不受太大影响。

2. 医疗保障:退休老干部可以享受与在职干部相同的医疗保障待遇,包括医疗费用的报销和定期体检等。

3. 优待政策:国家对于退休老干部还给予了一定的优待政策,如购买火车票、飞机票、门票等享受折扣价。

三、老干部管理政策为了更好地管理老干部群体,国家还出台了一些相关政策:1. 文明礼仪:对于老干部的行为举止,提出了一定的要求,要求他们检点言行,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 学习培训:政府会组织各类培训班,提供学习机会,帮助老干部不断充实自己的知识,适应社会变化。

3. 参与社会活动:鼓励老干部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社会贡献智慧和力量。

总结起来,离退休老干部政策旨在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并使其在退休后能够过上安逸、有尊严的晚年生活。

这些政策不仅关注老干部的物质需求,还重视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和社会参与。

希望通过这些政策的实施,能够让离退休老干部感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关爱,为他们晚年生活注入更多的温暖和幸福。

离退休老干部管理制度(四篇)

离退休老干部管理制度(四篇)

离退休老干部管理制度为更好的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切实做好老干部工作,本着妥善安置,帮助照顾好老干部,努力发挥好老干部余热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一、指导思想第一条、老干部是党的宝贵财富,是不能忽视的一支力量,关心照顾好老干部是我党的一贯传统,是四化建设的需要,也是实现安定团结、新老交替的重要一环。

第二条、要教育好广大干部职工对老干部充分尊重,多做敬老工作。

树立敬老、爱老的风尚。

妥善照顾好老干部,使他们愉快的安度晚年。

二、政治待遇:第三条、建立离____干部党支部,根据具体工作情况随时安排活动。

第四条、为保证离____干部享受同级在职干部的政治待遇,对有关重要文件,按要求____老干部阅读,对年老多病不能参加学习的老同志,应提供相应的便利条件。

第五条、按照有关规定,为不同级别的老干部订阅报刊、杂志。

第六条、必要的会议和报告要____老干部参加,市里____的各项活动,视老干部的身体状况,吸收老干部参加。

第七条、逢重大节日,领导及老干部管理人员要看望和慰问老干部。

第八条、每年由委领导向全体老干部通报一次工作情况,听取老干部的意见和建议。

三、生活待遇:第九条、医疗保健,老干部住院期间委领导和老干部科要去探望。

第十条、文娱活动,购置老干部活动器械,如扑克、象棋等放在活动室中供老干部娱乐之用,购置日常生活用书,供老干部阅读。

第十一条、生活困难补助,离____干部生活确有困难的,经研究批准后予以补助。

第十二条、福利待遇,按有关国家文件规定,“政治待遇不变,福利待遇从优”的原则,发给老干部的各种福利物品由我委负责分发。

四、参观、考察、学习:第十三条、老干部参观考察,原则上就近安排,省外隔年一次。

第十四条、参观、考察坚持个人自愿,____外出时,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有医务人员前往。

五、经费开支:第十五条、老干部特需费,应按规定统一掌握,主要用于解决老干部困难补助。

第十六条、活动经费用于老干部办公用品、文体、学习费、参观、考察、工具费及其它开支。

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制度

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离休干部管理,充分发挥离休干部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和威望优势,保障离休干部的合法权益,提高离休干部生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离休干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离休干部,包括离休干部本人及其配偶。

三、服务管理职责(一)组织部门1.负责离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医疗等方面的服务管理工作;2.定期组织开展离休干部座谈会、参观考察等活动;3.加强与离休干部的联系,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和生活状况;4.协调解决离休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二)人事部门1.负责离休干部的人事档案管理,确保档案完整、准确;2.及时掌握离休干部的退休金、福利待遇等情况,确保其合法权益;3.协助组织部门开展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三)财政部门1.负责离休干部退休金、福利待遇的拨付工作;2.定期对离休干部的退休金、福利待遇进行调整,确保其生活水平;3.加强对离休干部退休金、福利待遇的监督管理。

(四)卫生部门1.负责离休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确保其身心健康;2.建立健全离休干部医疗保健制度,提供优质医疗服务;3.加强对离休干部医疗保健工作的监督检查。

(五)其他相关部门1.根据职责分工,协助做好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2.加强对离休干部的服务保障,提高其生活质量。

四、服务管理措施(一)政治关怀1.定期组织离休干部参加重要会议、活动,让他们了解国家大事;2.关心离休干部的思想动态,及时解决他们的思想问题;3.尊重离休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二)生活服务1.落实离休干部的退休金、福利待遇,确保其生活水平;2.关心离休干部的生活,定期走访慰问,了解他们的需求;3.为离休干部提供便利的生活服务,如家政服务、医疗接送等。

(三)医疗保健1.建立离休干部医疗保健档案,定期进行健康检查;2.落实离休干部的医疗保健政策,提供优质医疗服务;3.加强对离休干部医疗保健工作的监督管理。

国务院关于发布老干部离职休养制度的几项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发布老干部离职休养制度的几项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发布老干部离职休养制度的几项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1982.04.10•【文号】国发[1982]62号•【施行日期】1982.04.10•【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正文国务院关于发布老干部离职休养制度的几项规定的通知(国发(1982)62号1982年4月10日)现将《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制度的几项规定》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附: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制度的几项规定第一条对建国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战争、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和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老干部,达到离职休养年龄的,实行离职休养的制度。

已经退休的干部,符合本规定的,应当改为离休。

第二条老干部离休的年龄为:中央、国家机关的部长、副部长,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书记、副书记和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省长、市长、主席、副省长、副市长、副主席及相当职务的干部,正职年满六十五周岁,副职年满六十周岁;中央、国家机关的司局长、副司局长,省市自治区党委部长、副部长和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厅局长、副厅局长、地委书记、副书记和行政公署专员、副专员及相当职务的干部,年满六十周岁;其他干部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身体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可提前离休;确因工作需要,身体又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经任免机关批准,可适当推迟。

老干部离休,由所在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批准。

第三条老干部离休后基本政治待遇不变,生活待遇略为从优。

一九二一年七月一日到一九四九年九月三十日各个革命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干部,离休后原工资照发。

一九三七年七月六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干部,按本人离休前标准工资,每年增发两个月的工资,作为生活补贴。

一九三七年七月七日到一九四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干部,按本人离休前标准工资,每年增发一个半月的工资,作为生活补贴。

一九四三年一月一日到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干部,按本人离休前标准工资,每年增发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生活补贴。

离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规定

离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规定

离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规定《离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规定》是一份具有相当重要意义的文档,它从管理离休干部、为其提供服务等多个方面做出了规范和要求。

以下是详细内容:一、总则《离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规定》的制定旨在加强对离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规范离休干部社会地位,提升离休干部的生活质量和安全保障水平,维护离休干部的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社会。

二、离休干部管理1、离休干部管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尊重离休干部个人意愿,尊重其人格尊严,给予离休干部应有的社会地位和尊重。

2、针对离休干部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其在政策待遇、生活福利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3、加强与离休干部的沟通交流,建立健全离休干部代表机制,为离休干部发表意见、提出建议提供渠道。

4、提高离休干部管理服务的水平和效率,完善离休干部信息管理,常态化走访、关爱、慰问离休干部,解决其实际问题。

三、离休干部服务1、政策服务。

提供有关政策法规、需求办事指南等信息,帮助离休干部在退休后越来越多地了解有关政策法规的相关信息。

2、健康服务。

开展各项健康咨询、体检等活动,为离休干部提供健康保障。

3、文化服务。

丰富离休干部余暇时光,开展各种文化体育活动,如文艺演出、书画展览、旅游等。

4、法律服务。

及时向离休干部宣传法律法规,维权保障离休干部各项合法权益。

5、心理服务。

开展各种心理健康互动活动,解决离休干部生活中的精神困扰。

四、离休干部安置1、结合离休干部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积极安排农村老年人、城市小区服务员、社区义务工作等公益性岗位,让他们继续为社会作出贡献。

2、不断完善退休证明、退休证照片等证明材料制作,确保离休干部的身份认证工作的准确性。

3、明确离休干部民主管理方式,通过选举产生的离休干部代表需要积极联系离休干部,经常开展谈心活动,了解他们的基本情况和需求。

五、责任和监督1、建立离休干部管理服务的责任制度,明确责任人,建立考核制度。

2、加强对离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监督,调查离休干部出现的问题,妥善解决。

制定离休干部规章制度

制定离休干部规章制度

制定离休干部规章制度一、离休干部的资格1. 享受离休待遇的干部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年龄达到国家规定的离休年龄,男性为60周岁,女性为55周岁;(2)工作年限达到国家规定的离休年限,一般为20年以上;(3)身体健康,无离休不适宜工作情况。

二、离休干部的权利和义务1. 离休干部有权享受国家规定的离休待遇,包括基本养老金、医疗保险等;2. 离休干部有义务遵守国家和单位的相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3. 离休干部可以参加各种文化、体育、健康活动,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4. 离休干部有义务协助政府和单位做好相关事务工作,为国家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三、离休干部管理1. 离休干部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机制,明确责任和权限,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2. 单位应当建立离休干部档案,保存相关信息,并定期对离休干部进行走访和慰问;3. 单位应当定期组织离休干部参加各种活动,促进离休干部之间的交流和沟通;4. 对于离休干部的急需帮助和支持,单位应当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解决问题。

四、离休干部的待遇1. 离休干部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金和医疗保险待遇;2. 单位可以给予离休干部一定的生活补助和关怀,以确保其基本生活水平;3. 单位可以安排离休干部参加各种培训和学习,提升其自我发展和社会参与能力;4. 单位可以组织离休干部参与志愿活动,让他们继续为社会做出贡献。

五、离休干部的监督1. 对于违反规定的离休干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责任;2. 单位应当建立离休干部管理的监督机制,确保工作的公平公正;3. 社会各界应当关心和支持离休干部事务,促进离休干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以上是对离休干部规章制度的相关内容,通过建立健全的制度,可以更好地管理离休干部,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为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希望各单位和社会各界能够密切关注离休干部事务,为他们提供更好的关怀和支持。

离休干部是国家和社会的宝贵财富,应当得到应有的尊重和关爱。

离退休干部管理规定

离退休干部管理规定

离退休干部管理制度为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坚持老干部政治待遇基本不变,生活待遇略为从优的原则,不断满足老干部物质、文化、精神需求,提高为老干部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一、组织好“离退休干部活动日”每半年组织一次离退休干部集体活动日,离退休人员管理处与老干部党支部具体安排落实.活动内容:政治学习,阅读文件.请一名局领导参加活动,负责向离退休干部通报半年来有关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解答提出的问题.二、召开老干部座谈会一每年春节前后,召开一次离退休干部迎春座谈会.二为新办理退休手续的干部召开一次座谈会.三九月初九“老年节”开展敬老活动.三、走访慰问离退休干部一每年春节前由局领导带队慰问离退休干部.二离退休人员管理处要经常家访,及时解决问题.三经常看望住院的离退休人员,病危、病重者,局领导要亲自看望.四、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节日庆祝、纪念活动一组织离退休干部参加市里的一些重要会议,重大节日庆祝、纪念活动.二本委组织召开的一些重要会议,请离退休干部或代表参加.五、不断添置文体活动用品,搞好老干部活动场所建设.第二节生活服务一、按时发放离退休人员规定享受的各项费用.二、离退休人员的福利与局在职职工同等对待,对年老多病的同志,要将福利送到家中.三、做好离退休人员的医疗保健工作.组织好离休老干部参加县局安排的每年一次健康体检;离退休人员因病住院或者转院治疗,离退休管理人员要协助办理有关事宜.负责离休干部门诊医疗费的报销.第三节离退休干部管理人员职责一、学习贯彻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文件和规定,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引导离退休人员,加强学习,弘扬正气,抵制邪教、迷信.二、坚持以人为本,致力提高为老干部服务水平.努力使本局离退休人员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三、做好老干部信访接待工作,化解矛盾,促进信访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四、了解掌握每位老干部思想动态和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帮助.。

离休干部工作的规章制度

离休干部工作的规章制度

离休干部工作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离休干部工作,维护离休干部的权益,发挥离休干部在社会建设和发展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离休干部,对所有离休干部都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离休干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积极参与社会建设和发展活动,在工作中发挥余热,为社会作出贡献。

第四条离休干部有义务向本单位及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不得损害单位和社会的利益。

第五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离休干部信息管理制度,确保离休干部的权益得到保障。

第二章离休干部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离休干部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福利待遇,有权享受医疗保健、休息等福利,并有权参与本单位组织的相关活动。

第七条离休干部应当自觉维护单位的声誉,不得损害单位的形象和利益。

第八条离休干部有义务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助人为乐,传承社会正能量。

第九条离休干部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单位应当认真听取并及时处理。

第十条离休干部应当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维护单位的秩序和稳定。

第三章离休干部的管理第十一条离休干部应当定期向本单位报告个人近况和活动情况,不得隐瞒重要信息。

第十二条离休干部应当按规定参加单位组织的相关活动,积极参与社会建设和发展。

第十三条离休干部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参与违法活动。

第十四条离休干部应当维护本单位的利益,不得损害单位的声誉和利益。

第十五条离休干部应当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不得随意泄露自己的隐私。

第四章离休干部的奖惩措施第十六条对于有突出贡献的离休干部,可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离休干部,可给予警告、记过、降级等处罚。

第十八条对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离休干部,可给予开除离职等处分。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由本单位负责解释,如有变动将及时通知离休干部。

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对离休干部具有约束力。

以上是离休干部工作的规章制度,希望离休干部们能够严格遵守,发扬优秀传统,为社会作出更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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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休干部管理规定
根据中央和省、市1982年以来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1 组织机构
1.1 公司成立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老干部工作的领导。

公司总经理任领导小组组长,党委副书记任领导小组副组长,领导小组组员:党委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门、后勤部门、劳资部门、保卫部门、工会、团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1.2 党委办公室负责老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1.3 建立离休干部党支部,负责离休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

2 管理职责
2.1 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
2.1.1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老干部的方针政策,维护老干部的合法权益。

2.1.2 研究、决定公司老干部的重要问题。

2.1.3 审批党委工作部提出的老干部工作计划。

2.2 党委办公室
2.2.1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落实老干部的各项政治、生活待遇,制订具体执行方案。

2.2.2 负责安排老干部的组织生活、政治学习、文件传达、参加重要
会议及其他活动。

2.2.3 组织参观学习活动。

2.2.4 组织走访老干部,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2.2.5 落实老干部的医疗保健和体检工作。

2.2.6 按规定编制并合理使用老干部活动经费。

2.3 离休干部党支部
2.3.1 根据市委老干部局和党委的工作安排,组织离休干部的政治学习、组织生活和参观活动。

2.3.2 了解老干部的思想情况,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做好老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

3 离休干部的政治待遇
3.1 离休干部根据离休后享受的职级,按同级在职干部规定的范围阅读文件,听重要报告和参加某些重要会议。

对因病不能参加会议的离休干部,重要文件或精神要派人上门送阅或传达。

3.2 发给在职干部的学习资料,同样发给离休干部。

3.3 离休干部要编入学习小组,定期组织政治学习。

3.4 离休干部党员要编入党支部,定期过组织生活。

3.5 重大节日和重要政治活动,邀请离休干部或他们的代表参加,并安排适当的席位就座。

3.6 公司领导定期参加老干部会议,通报公司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
和要求。

3.7 适当组织老干部外出参观,了解改革开放后国家和家乡的巨大变化。

外出参观要周密组织,热情服务,确保安全。

3.8 重大节日、高温期间、生病住院,要召开茶话会或走访慰问,为他们排忧解难。

4 离休干部的生活待遇
4.1 根据上级规定,及时办理增加离休金的手续。

4.2 上级规定由公司发放的各种费用,及时领取发放。

4.3 根据离休后的职级,按规定落实老干部的住房待遇。

4.4 做好老干部开会学习和参观活动期间的医疗保健工作,按时组织老干部参加健康体检。

4.5 根据上级规定和公司老干部会议决定,离休干部看病和参加会议,乘公共汽车有困难的,乘出租车,费用凭发票给予报销。

4.6 离休干部除享受上级规定的各项离休待遇外,享受在职同级干部的各项非生产(工作)性福利待遇和退休职工的各项待遇。

制订部门:党委工作处(党委办) 审核:杨伟良管理处审定:宣建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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