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型企业领军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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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方案

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方案

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的不断变化,创新已经成为企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在我国,为了推动创新型企业的发展,各级政府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

其中,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本工作方案旨在制定一套创新型企业试点的具体工作方案,推动我国创新型企业的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1.为创新型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快创新型企业的成长和壮大。

2.以试点工作为契机,推动相关政策和措施的进一步完善和落实。

3.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引领行业的发展。

4.加强创新型企业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形成创新生态圈。

三、工作内容1.建立创新型企业试点基地(1)选择若干研究院、高校科研团队或企事业单位,建立创新型企业试点基地。

(2)为试点基地提供必要的场地和资金支持,帮助其搭建起一整套创新孵化服务体系。

(3)鼓励试点基地引入国内外一流的创新资源,建设高水平的创新创业团队。

2.优化创新型企业评估机制(1)建立创新型企业评估的标准和指标体系,确保评估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2)加强对创新型企业的评估和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合规行为。

(3)鼓励各级政府设立创新型企业奖励机制,为优秀的创新型企业提供激励和支持。

3.加强创新型企业的金融支持(1)制定创新型企业融资政策,鼓励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加大对创新型企业的信贷支持。

(2)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创新型企业的研发和创新活动。

(3)引入风险投资和专业投资机构,为创新型企业提供风险投资和股权融资支持。

4.推动产学研合作(1)建立产学研用一体化的合作机制,加强创新型企业与高校、研究院所的合作。

(2)鼓励创新型企业与科研机构、行业协会、技术转移机构等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开展科技研发和技术创新。

(3)促进技术成果的转化和商业化,推动科技与经济的有机结合。

5.加强创新型企业之间的合作和交流(1)组织创新型企业之间的论坛、培训和展览,促进创新资源的共享和交流。

关于印发苏州高新区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实施办法通知

关于印发苏州高新区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实施办法通知

关于印发苏州高新区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实施办法通知苏州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州科技城、苏州西部生态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综保区管理办公室,各室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苏州高新区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实施办法》已经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政府2020年4月10日苏州高新区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高水平打造创新引领发展示范区,开放再出发,做强科技创新主阵地,加快引进、集聚科技人才来苏州高新区创新创业,助推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区域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苏州高新区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大健康、大数据和高端制造等产业领域,大力引进高层次科技领军人才(团队)来苏州高新区创新创业,切实提升区域科技人才综合竞争力。

第三条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分为两大类别:顶尖领军人才(团队)、领军人才(团队)。

其中,顶尖领军人才(团队)分为三类:重大创新团队;诺贝尔奖获得者、海内外院士及国家最高科技奖获得者;地方培养的院士。

领军人才(团队)分为五类:重点创新团队;创业领军人才(领军、孵化、成长);创新领军人才。

第二章申请条件第四条顶尖领军人才(团队)(一)重大创新团队主要支持拥有重大原始创新成果,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能够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持续的创新支撑,并引领和推动苏州高新区产业跨越发展的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创新创业团队。

团队成员由领军人才和相关核心成员组成,一般不少于5人,并具有博士学位。

领军人才应在国际相关领域具有重要的创新地位和学术影响,创新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强,研究水平和成果居本领域、本行业前列,业绩突出。

团队应为近年来苏州高新区创业或全职到苏州高新区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领衔创新。

自主创业的团队,企业须已正式设立,领军人才需符合区创业领军人才条件;相关核心成员应全职或占股。

科技创新型企业培育计划

科技创新型企业培育计划

科技创新型企业培育计划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全球经济环境中,科技创新型企业成为了推动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

为了促进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发展,制定并实施有效的培育计划显得尤为关键。

一、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定义与特点科技创新型企业是指那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驱动力,在技术研发、产品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并能够通过创新活动实现持续增长和竞争优势的企业。

这类企业通常具有以下特点:1、高度重视研发投入:将大量资源用于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以保持技术领先地位。

2、创新能力强: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创新人才队伍,能够不断推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创新成果。

3、高成长性:凭借创新优势,能够在较短时间内实现快速增长。

4、风险承受能力高:由于创新活动的不确定性,需要具备较强的风险承受和应对能力。

二、培育科技创新型企业的重要性1、推动经济增长:科技创新型企业通过创新产品和服务,能够创造新的市场需求,促进产业升级,带动经济的持续增长。

2、增加就业机会:企业的发展壮大必然带来更多的就业岗位,尤其是高技能、创新型的就业机会。

3、提升国家竞争力:在全球科技竞争中,拥有众多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国家能够占据优势地位,增强综合国力。

三、科技创新型企业培育计划的目标1、短期目标扶持一批具有潜力的初创企业,帮助其渡过创业初期的困难阶段。

促进现有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提升创新能力。

2、中期目标培育出一批在国内具有影响力的科技创新型企业,形成产业集群。

推动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加强产学研协同创新。

3、长期目标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科技创新型领军企业,提升国家在全球科技创新领域的地位。

形成完善的科技创新生态系统,吸引更多的创新资源集聚。

四、培育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具体措施1、政策支持制定优惠的税收政策,对科技创新型企业给予税收减免或优惠。

设立专项扶持资金,为企业的研发活动、技术改造等提供资金支持。

简化行政审批流程,为企业提供便捷的政务服务。

2、金融支持建立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型企业的信贷支持。

领军企业评选工作方案

领军企业评选工作方案

领军企业评选工作方案背景为了表彰和推广市场上的领军企业,提高市场竞争力,我们公司计划开展一项领军企业评选活动。

在这个活动中,我们将以多维度的评选标准,评选出在某一领域中实力最强、为整个行业做出了巨大贡献的企业,授予领军企业的称号。

经过评选的企业将得到扩大知名度、增强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力等诸多优势。

目标评选出某一领域中实力最强、为整个行业做出了巨大贡献的企业。

评选流程1.报名阶段招募参与活动的企业,在我们官方网站上公布活动的报名链接,报名时间为 10 天。

本评选活动不限制参与企业的规模和行业类型,只要符合报名条件,都可以参与。

2.初选阶段在报名结束后的 5 天内,我们将会对报名的企业进行初步审核,按照资质、经验、业绩等多个方面进行评估,并筛选出符合评选条件的企业。

3.评选阶段进入评选阶段后,我们将组成一支专业的评审团队,对进入初选的企业进行综合评估,并依据评选标准,从中评选出 10 家领军企业。

4.授予称号在评选结果公布之后,我们将会在公司官网、各大媒体平台上宣传推广这些获得“领军企业” 称号的企业,并为这些企业颁发荣誉证书。

评选标准1.行业影响力:企业在该行业内的品牌知名度、企业影响力、行业地位等方面的排名情况。

2.商业实力:企业的市场份额、财务状况、成长性、经营管理水平等商业方面的指标。

3.产品创新:企业的产品研发能力、创新实力和市场应用等方面的情况。

4.社会责任:企业的环境保护、公益事业支持、员工福利等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报名条件1.企业注册地在本国,并且在市场上已经运营至少3 年以上。

2.企业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3.企业运营的业务涉及的领域应当是该评选专题涉及到的领域并有相应证明材料。

费用说明本次活动对所有参加者免费。

因此,我们也不会对获得领军企业称号的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活动宣传渠道1.公司官网,将活动信息通过官网公布。

2.社交媒体平台,通过各大社交媒体平台分享活动信息,传播活动的影响力。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省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领军企业培育工程第一批领军企业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省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领军企业培育工程第一批领军企业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省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领军企业培育工程第一批领军企业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12.01•【字号】•【施行日期】2021.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其他正文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省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领军企业培育工程第一批领军企业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省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苏政办发〔2021〕34号)和《服务业创新发展江苏行动纲要(2017-2025年)》(苏发改服务发〔2017〕1474号),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强化骨干龙头企业引领作用,推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苏省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领军企业培育工程实施方案》(苏发改服务发〔2021〕1052号),请你们组织开展第一批省级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领军企业申报推荐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和类型申报范围为在我省科技服务、软件和信息服务、金融服务、现代物流、商务服务、现代商贸、文化旅游7个优势型服务业重点产业领域,健康服务、养老服务、教育培训、家庭服务、体育服务、人力资源服务、节能环保服务7个成长型服务业重点领域以及大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服务、全产业链工业设计、现代供应链管理5个先导型服务业细分领域中,行业特色鲜明、龙头带动作用明显、引领支撑能力强劲、创新创优意识突出、发展成长潜力较大,经引导和培育,有望实现重大行业突破、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产生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现代服务业企业。

本次申报分为龙头型和创新型两种。

企业必须明确选择其中一种类型和一个行业领域进行申报,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和行业示范项目实施计划,积极开展行业示范活动。

二、申报企业条件(一)基本条件企业应在江苏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持续经营3年以上,产业领域和经营范围符合国家、省的服务业发展规划和相关产业政策。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育计划的意见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育计划的意见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育计划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浙江省委员会,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2.07•【字号】浙委办发[2014]11号•【施行日期】2014.0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育计划的意见(浙委办发〔2014〕11号2014年2月7日)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进、培育和造就一批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我省产业转型升级,根据省委《关于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浙委发〔2013〕22号)精神,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实施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育计划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性和紧迫性当今世界,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合作共享成为主流,诸多领域的创新日益成为社会化、集成化的系统工程,创新团队已成为集聚创新要素、转化创新成果、实现人才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和途径。

近年来,我省通过大力实施省级重点创新团队建设,加大创新创业团队培养支持力度,提升了我省创新创业能力,取得了良好成效,但也存在创新创业团队带动力不强、自主创新能力不足、科技成果转化难等问题。

面对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加快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新要求和新任务,亟需引进、培育和造就一批以领军人才为核心、以团队协作为基础、以从事企业创新研究和创业活动为目标,具备国际领先、国内一流水平,对我省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能带来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

通过团队式的人才引进和培育,实现人才工作从个体到团队的深度发展,进一步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引进、培育和造就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作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有力举措,努力为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提供强有力的科技和人才支撑。

杭州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育计划实施细则(试行)【范本模板】

杭州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育计划实施细则(试行)【范本模板】

杭州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育计划实施细则(试行)为全面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重大决策,落实《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大力引进培育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提升杭州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及创新型城市,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目标到“十三五”末引进培育30个左右,符合杭州城市总体定位、产业发展导向、创新路径清晰、创业成果显著、预期效益明显的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以下简称“团队”),形成杭州建设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提升人才竞争优势,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核心力量。

二、引进培育对象1.领军型创新团队:以高层次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为核心,致力于自主技术创新及创新成果产业化的人才团队。

创新团队的研发领域处于所在学科前沿,研发起点处于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创新水平,预期取得的创新成果能显著提升我国在该领域的科学研究及技术创新水平,突破重大技术瓶颈,取得较好的产业化应用前景。

2.领军型创业团队:以高层次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为核心,拥有一批符合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和产业技术创新需求的高新成果,以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在杭州落户创业的人才团队。

创业团队自带技术、自筹资金,创新产品研发基本完成,取得较好的市场前景。

三、申报条件(一)领军型创新团队申报条件1.领军型创新团队由本市近两年从国内外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组成,团队核心成员包括至少1名杭州市A类或B 类高层次人才领衔负责人和3名以上具有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

其中,国外引进高层次人才占团队人员的一半以上,团队平均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2.创新团队及其人员与所在单位签订3年以上建设培养与工作服务协议。

其中,国内引进的团队成员已将个人人事劳动关系及档案落在依托单位,拥有国外护照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与依托单位签订连续服务3年以上工作合同,团队核心成员每年在本市依托单位工作时间6个月以上。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新一轮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行动入库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新一轮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行动入库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新一轮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行动入库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22.06.27•【字号】•【施行日期】2022.06.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正文关于组织开展新一轮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行动入库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江北新区科创局、各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新一轮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行动入库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苏科高发〔2022〕143号)要求,现组织开展相关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 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

企业对其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业中领先。

2. 具备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

企业注重创新投入,研发投入强度与研发团队实力在国内同行业中领先,作风学风优良。

企业须为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如以集团名义申报,其核心子公司须为高新技术企业),有高水平的研发机构和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具有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技术标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参与国际、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

3. 具有行业带动性和自主品牌。

企业注重自主品牌的管理和创新,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在国内同行业位居前三位,有较大的主营业务收入规模或较大的发展潜力与影响力,具备联合行业上下游企业以及高校院所开展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的基础条件。

拥有省部级以上名牌产品或知名商标。

4. 具有良好的企业创新文化。

企业具有良好的培育和吸引人才机制,重视国内外优秀人才的引进,建立与市场机制相适应的企业创新文化、人才评价体系和创新激励机制。

5. 具有较好的信誉。

为在南京区划范围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主营业务和技术发展重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相关的行业政策。

具有良好的科研诚信,近一年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未列入科研严重失信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创新型领军企业(智慧百企)培育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创新型领军企业(智慧百企)培育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创新型领军企业(智慧百企)培育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6.16•【字号】苏政发[2012]75号•【施行日期】2012.06.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创新型领军企业(智慧百企)培育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2〕75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现将《江苏省创新型领军企业(智慧百企)培育工作推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六月十六日江苏省创新型领军企业(智慧百企)培育工作推进方案为深入实施科教与人才强省战略和创新驱动战略,大力促进人力资本和技术资本的紧密结合,充分发挥人才在企业自主创新中的核心作用,大幅度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转型升级,努力抢占新一轮竞争制高点,现就推进创新型领军企业(智慧百企)培育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充分认识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智慧百企)的重要意义人才作为第一资源,在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有效参与国际竞争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依靠人才和知识支撑,培育发展一批以高端人才集聚、创新引领驱动、全球战略布局、行业领军先导为特征的创新型领军企业(智慧企业),已成为一个国家或地区竞争力的重要体现。

近年来,我省大力实施科教与人才强省战略和创新驱动战略,着力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努力营造激励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为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当前,我省正处于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攻坚期,充分发挥高端人才重要作用,打造一批站在全球产业链高端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培养“江苏创造”先锋队和主力军,以人才引领产业发展,以创新驱动转型升级,对于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坚持不懈地将创新型领军企业(智慧百企)培育工作抓紧、抓好、抓实。

领军人才工作计划范文

领军人才工作计划范文

领军人才工作计划范文一、背景分析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企业要想取得成功,必须拥有一支高素质的领军人才队伍。

这些领军人才不仅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更重要的是他们应该具备强烈的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

因此,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领军人才工作计划,对于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设定1.建立健全的领军人才选拔机制,确保选聘到符合公司需求的优秀人才。

2.打造一支高效团队,提升员工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确保公司的战略实施。

3.激发员工的潜能,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为公司的创新和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4.打造具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体系,吸引和留住优秀的领军人才。

三、工作方案1.建立健全的领军人才选拔机制(1)明确职位需求和招聘标准。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明确各个职位的需求和要求,确保聘用的员工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2)广泛招聘,多渠道推广。

除了通过招聘网站和猎头公司进行招聘外,还可以通过校园招聘、社交媒体招聘等多种途径,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

(3)科学的选拔流程与方法。

制定详细的面试流程和评选标准,确保选拔到的人才能够胜任所需的工作。

(4)储备人才的注重。

对于潜在的优秀人才,可以建立人才储备库,以备不时之需。

2.培养和提升员工的综合能力(1)建立完善的培训体系。

对新员工进行全面培训,包括公司文化、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等,为员工提供上升通道。

(2)注重员工的职业发展规划。

制定员工的职业发展规划,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和良好的晋升机会,提升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忠诚度。

(3)激励员工的学习积极性。

建立奖励机制,鼓励员工参加相关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员工的综合能力。

3.激发员工的潜能,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1)激励机制的建立。

建立符合公司文化和战略发展的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的工作激情和创造力。

(2)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

营造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倡导团队合作精神和创新思维,为员工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3)加强员工的沟通和协作能力。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调整完善滨海新区创新型企业领军计划实施方案的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调整完善滨海新区创新型企业领军计划实施方案的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调整完善滨海新区创新型企业领军计划实施方案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3.15•【字号】津滨政发〔2021〕9号•【施行日期】2021.03.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调整完善滨海新区创新型企业领军计划实施方案的意见的通知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现将《关于调整完善滨海新区创新型企业领军计划实施方案的意见》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2021年3月15日关于调整完善滨海新区创新型企业领军计划实施方案的意见《滨海新区创新型企业领军计划实施方案》(津滨政发〔2019〕2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自实施以来,在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部门协同配合全力推动,各项重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为全区产业转型升级、新旧动能转换提供了有力支撑。

近期,天津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对天津市“十四五”规划提出了新目标、新要求。

区委三届十二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区委关于制定滨海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区委全会精神,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提升自主创新和原始创新能力,结合当前全区科技创新工作的新形势、新变化,现就调整完善《实施方案》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区委三届十二次全会部署,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优化创新生态系统,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建立“雏鹰-瞪羚-领军”企业梯度培养机制,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建设生态、智慧、港产城融合的宜居宜业美丽滨海新城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二、发展目标——科技企业规模逐渐壮大。

到2023年,创新型企业梯队基本形成,“雏鹰”企业达到1500家,“瞪羚”企业达到150家,科技领军企业和领军培育企业达到140家。

领军企业评选方案

领军企业评选方案

领军企业评选方案一、背景介绍在当今高速发展的商业环境中,领军企业的地位越发重要。

领军企业作为一个行业的引领者,具有强大的创新能力、市场竞争力和社会责任感。

评选出一批具有领军地位的企业,不仅可以为其他企业提供学习和借鉴的榜样,也能够推动行业的发展和进步。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领军企业评选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二、评选目标1. 确定行业领军企业:通过评选,确定在特定行业中具有领导地位的企业,以其创新能力、市场占有率、品牌影响力等综合指标为依据。

2. 推动行业发展:评选结果将为其他企业提供学习和借鉴的榜样,促进行业的技术创新、产品升级和服务质量的提升。

3. 社会认可和赞誉:评选结果将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可和赞誉,有助于提升企业的品牌形象和声誉。

三、评选指标1. 创新能力:评估企业的研发实力、技术创新能力、专利数量和质量等指标,以确定企业在行业中的创新地位。

2. 市场占有率:评估企业在市场中的份额、销售收入、销售增长率等指标,以确定企业在行业中的市场地位。

3. 品牌影响力:评估企业的品牌价值、品牌知名度、品牌认可度等指标,以确定企业在行业中的品牌地位。

4. 社会责任感:评估企业的环境保护措施、员工福利、公益慈善等指标,以确定企业在社会责任履行方面的表现。

5. 经营管理水平:评估企业的财务状况、管理层素质、运营效率等指标,以确定企业在经营管理方面的能力。

四、评选程序1. 提名阶段:通过专家推荐、行业协会推荐、自荐等方式,收集各行业领军企业的候选名单。

2. 材料审核:对提名企业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保企业符合评选条件和指标要求。

3. 数据统计:收集并统计各指标的相关数据,进行数据分析和比较。

4. 专家评审:邀请行业专家组成评审团队,对候选企业进行综合评估和打分。

5. 公示公告:公示评选结果,接受公众监督和意见反馈。

6. 颁奖典礼:举行领军企业评选颁奖典礼,表彰和奖励获奖企业。

五、评选结果的意义1. 行业影响力:评选结果将对行业产生积极影响,引领其他企业向领军企业学习和追赶,推动整个行业的发展。

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科委《静安区加快吸引和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打造高水平产业集群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科委《静安区加快吸引和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打造高水平产业集群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科委《静安区加快吸引和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打造高水平产业集群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3.08•【字号】•【施行日期】2023.03.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科委《静安区加快吸引和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打造高水平产业集群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区科委《静安区加快吸引和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打造高水平产业集群的若干政策》已经区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2023年3月8日静安区加快吸引和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打造高水平产业集群的若干政策为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核心承载区,吸引和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强化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协同创新,推动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耦合,着力构建国际一流新赛道产业集群,打造高水平的新兴产业创新发展先导区和应用融合示范区,结合《静安区科技创新与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快吸引和集聚高水平创新型企业聚焦产业链、创新链和价值链,面向重点产业和新赛道领域,精准引入一批创新型领军企业,充分释放“招一个、引一串、带一片、强一集群”的乘数效应,夯实静安产业创新发展基础。

1.支持行业龙头创新型企业落地。

引导一批行业国际影响力强、创新实力强、产业生态塑造能力强的龙头创新型企业在静安落地,加大对企业研发攻关、人才引进、生活配套等方面的服务和支持力度,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级。

2.支持细分领域领军企业集聚。

聚焦本区重点产业细分领域和新赛道领域,引入一批核心技术能力突出、引领产业发展、市场占有率高的细分领域领军企业,包括各细分领域的“链主企业”、“隐形冠军”、“制造业单项冠军”等,依托项目、人才、载体一体化,推动企业在静安发展壮大。

领军计划是什么

领军计划是什么

领军计划是什么
领军计划是指一项旨在选拔和培养具有领军潜质和能力的优秀人才的计划。

在各行各业,领军计划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们旨在发掘和培养未来的领导者,为组织或行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首先,领军计划的实施可以为组织输送优秀的领导人才。

在当今竞争激烈的社会环境中,每个组织都需要具有卓越领导能力的人才来引领团队,推动组织的发展。

领军计划通过选拔和培养具有潜力的人才,为组织未来的发展储备了强大的人才资源。

其次,领军计划还可以为行业培养领军人物。

在一个行业中,如果能够培养出一批具有领袖魅力和影响力的人才,将对整个行业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这些领军人物将成为行业的引领者,推动行业的创新和发展,为行业的繁荣注入新的活力。

另外,领军计划也可以激励更多的人才积极投身到领导岗位。

通过领军计划的实施,可以向更多有潜力的人才传递出一种积极向上的信号,激励他们不断提升自己,争取成为未来的领袖人物。

这将形成一种良性循环,不断有优秀人才涌现,为组织和行业的发展
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总的来说,领军计划是一项重要的人才培养计划,它对于组织和行业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通过实施领军计划,可以为组织输送优秀的领导人才,为行业培养领军人物,同时也可以激励更多的人才积极投身到领导岗位。

因此,各个组织和行业都应该高度重视领军计划的实施,为未来的发展储备人才,为持续的创新和进步奠定坚实的基础。

贵州创新型领军企业认定条件

贵州创新型领军企业认定条件

贵州创新型领军企业认定条件
贵州创新型领军企业的认定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企业必须是在贵州省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2. 企业需要具备在贵州省同行业中具有影响力的创新型特性,且上一年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不含)。

3. 企业需要在国内同行业中具有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并具备行业领先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

4. 高新技术产品或技术年销售额在1\~10亿元的企业,近三年销售额年均增长30%以上;高新技术产品或技术年销售额在10\~100亿元的企业,近三年销售额年均增长20%以上。

5. 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保责任事故或偷税、骗税等行为,且在省工商局没有不良记录。

另外,在2013年,贵州省科技厅在首批创新型领军企业的推荐工作中,重点把握了两项条件:一是入选企业必须是正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或创新型企业;二是年销售额在1\~10亿元的企业,2010年至2012年的销售额年增长率需超过30%以上;年销售额在10\~100亿元的企业,2010年至2012年的销售额年增长率需超过20%以上。

如需了解更多关于贵州创新型领军企业认定的信息,建议咨询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以获取最新最准确的信息。

领军企业培育实施方案

领军企业培育实施方案

领军企业培育实施方案领军企业培育实施方案1. 概述该方案旨在提供一套全面的领军企业培育实施方案。

通过该方案,企业能够培养出具有领导能力和创新思维的员工,使其成为行业的领军人物。

2. 培训计划2.1 培训目标•培养员工的领导能力,使其具备团队管理和决策能力。

•培养员工的创新思维,促进企业的创新发展。

•提升员工的沟通能力与协作能力,使其能够更好地与团队合作。

2.2 培训内容1.领导力培训–团队管理与领导能力–决策与问题解决能力–战略思维与目标设定2.创新思维培养–创意生成与开发–创新方法与工具–创新文化与组织氛围营造3.沟通与协作能力提升–有效沟通技巧–团队协作与协调–冲突管理与解决3. 培训方式3.1 培训形式•线下培训:组织专业讲师进行面对面培训,增强互动和实践环节。

•在线培训:利用网络平台进行远程培训,提供灵活的学习方式和时间安排。

3.2 培训周期•培训周期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一般建议为3-6个月。

•每个培训阶段之间设定适当的间隔,以便学员进行实践和总结。

4. 培训评估•设定培训目标,并制定相应的评估指标。

•培训期间进行定期测评,及时了解学员的进展和需要调整的地方。

•培训结束后进行总结评估,评估培训效果和学员的整体成果。

5. 成果展示•培训结束后,组织学员进行成果展示和分享,以激励其他员工的学习热情和提高成效。

•鼓励优秀学员参加行业相关比赛或演讲活动,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6. 奖励机制•设立相应的奖励机制,鼓励学员在培训期间取得优异成绩和创新成果。

•奖励可以包括奖金、晋升机会、特殊荣誉等方式,以激发学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7. 持续改进•在培训过程中,不断跟进学员的需求和培训效果,及时调整方案和方法。

•定期进行培训结果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和优化。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企业能够有效培养出具有领导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员工,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推动企业在行业中领跑。

8.拓展合作•在培训期间,与其他优秀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开展培训活动或经验分享,促进互相学习与提升。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创新型领军企业(智慧百企)培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创新型领军企业(智慧百企)培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创新型领军企业(智慧百企)培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07.11
•【字号】苏政办发[2012]131号
•【施行日期】2012.07.11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创新型领军企业(智慧百
企)培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2〕131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对创新型领军企业(智慧百企)培育工作的组织领导,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省创新型领军企业(智慧百企)培育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如下:组长:徐南平省长助理
副组长:朱步楼省政府副秘书长
赵永贤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成员:陈少军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魏然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戴跃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殷翔文省教育厅副厅长
王秦省科技厅副厅长
江建平省财政厅副厅长
王立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赵进省商务厅副厅长
葛元力省国税局副局长
何声贵省地税局副局长
支苏平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黄立新江苏证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王秦兼任办公室主任。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7月11日。

领军企业评选工作方案

领军企业评选工作方案

领军企业评选工作方案1. 引言本文档旨在提供一份领军企业评选工作方案,该方案旨在识别和激励那些在市场竞争中表现卓越的企业。

通过识别这些领军企业,我们将能够为其他企业提供学习和借鉴的机会,促进行业的创新和竞争力的提升。

2. 目标该工作方案的目标如下:- 识别行业中的领军企业,并创建一个领军企业名单;- 通过评选过程激励和奖励那些取得卓越成果的企业; - 促进行业间的经验交流和合作; - 提升整个行业的竞争力。

3. 评选标准为了评选出真正的领军企业,我们将制定一套评选标准。

以下是一些我们将考虑的标准: -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 - 公司在市场上的占有率和市场地位;- 公司的创新能力和研发投入; - 公司的管理团队和员工素质; - 公司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表现; - 公司对于行业的影响力和贡献; - 公司的产品和服务质量。

4. 评选流程为了保证评选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我们将制定一套评选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第一阶段:初步筛选 - 收集行业内公司的基本信息; - 根据评选标准对公司进行初步筛选; - 评定公司的得分并选出一批潜在的领军企业。

- 第二阶段:深入评估- 对潜在的领军企业进行深入的调查与评估; - 考察公司的财务状况、市场表现、创新能力等; - 评定公司的得分并选出最终的领军企业名单。

- 第三阶段:表彰和奖励 - 公布领军企业名单并进行公示; - 举办颁奖典礼,表彰和奖励领军企业; - 向领军企业颁发奖项和荣誉证书。

5. 宣传和推广为了让更多人了解和认可评选工作,我们将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宣传和推广: - 利用各种社交媒体平台发布评选活动的信息; - 发布新闻稿和文章,宣传评选活动的意义和目标; - 邀请专业媒体和行业领域的专家参与评选活动; - 在行业会议和展览上宣传评选结果并分享领军企业的成功经验。

6. 评估和改进为了持续改进评选工作,我们将进行定期的评估和改进,包括以下方面: - 收集评选参与者和领军企业的反馈意见; - 分析评选过程中的问题和改进建议; - 对评选标准和流程进行优化和升级; - 定期召开评选工作会议,总结经验和分享最佳实践。

领军企业评选工作方案

领军企业评选工作方案

领军企业评选工作方案1. 背景领军企业评选是一项旨在表彰在某个行业或领域中具有卓越贡献的企业,并为其提供更广泛的曝光度和认可度的活动。

通过这种评选活动,可以为消费者提供更有权威性的购买建议,同时为评选出的企业带来更多的商业机会。

2. 目的本文档的目的是为领导者提供一份详细的工作方案,以协调评选流程并确保评选的公平性和准确性。

3. 评定标准为了确保评选的公平性,在选择最终的获奖企业时,需要考虑以下标准:•商业模式是否可持续:这包括考虑企业是否创造了真正的商业机会,并为其产品或服务的交付提供了可靠的和可持续的收入来源。

•创新性:评委们将会评估企业是否具有突破性的创新,以及这些创新是否有颠覆性的用户体验或者产生重大的影响。

•战略地位:评委们将会考虑企业在其行业中的地位,包括其业务领域的专业性、经验、影响力和对市场的占有率等。

•管理能力:最终获奖企业的领导层必须展示出强大的管理能力和才华,包括如何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上取得优势,并在困难的时候保持应对能力。

•社会责任:最终获奖企业必须展现出了解社会的重要性,尽可能地贡献给改善社会,并在实现商业目标的同时,逐步提高社会福利。

4. 工作流程评选领军企业的工作流程由以下步骤组成:4.1 开始评选•确定所有参与者和负责人,以及他们的职责。

•确定评选的时间表,包括提交申请的截止日期、评选的时间范围、评选结果宣布的日期等。

•开始向目标行业发布评选通告。

4.2 选择参赛企业•收集申请,并审查其是否符合评选标准。

•筛选满足标准的企业,将之纳入候选企业池。

•联系候选企业,并为他们提供更多的评选细节和要求。

•进一步评估资格企业,并排除不符合标准的企业。

4.3 进一步评估•对所有符合标准的企业进行深入调查,并收集有关其业务、产品和服务的更多细节和信息。

•安排评估委员会,并确保评委在处理申请过程中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基于评定标准评估所有候选企业,并对其进行排名。

4.4 最终评选与获奖•确定最终获奖企业,并进行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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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型企业领军计划
工作简报
第7期(总第7期)
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5月11日
全市2020年1-4月份创新型企业评价情况通报
2020年1-4月份,全市4511家企业通过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235家企业通过天津市雏鹰企业评价,累计1799家;天津市瞪羚企业累计348家。

1-4月份,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累计数排名前五位的区是滨海新区(1767家)、武清区(396家)、西青区(356家)、北辰区(283家)、东丽区(272家)。

1-4月份,天津市雏鹰企业累计数排名前五位的区是滨海新区(608家)、西青区(295家)、武清区(169家)、北辰区
(123家)、东丽区(118家)。

1-4月份,天津市瞪羚企业累计数排名前五位的区是滨海新区(113家)、武清区(44家)、静海区(33家)、西青区(29家)和北辰区(29家)。

1-4月份,高新区、武清区、南开区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居滨海新区、九区、市内六区三大板块首位,分别为758家、396家、214家。

1-4月份,高新区、西青区、南开区的雏鹰企业数量居滨海新区、九区、市内六区三大板块首位,分别为229家、295家、68家。

1-4月份,开发区、武清区、南开区的瞪羚企业数量居滨海新区、九区、市内六区三大板块首位,分别为43家、44家、13家。

具体情况通报见附表1、附表2。

附表1:2020年1-4月份各区创新型企业评价进展情况
附表2:2020年1-4月份各区创新型企业评价考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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