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龙岩市贯彻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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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整理区委农工办关于开展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的自查报告区委农工办关于开展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的自查报告市农委:xxx区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菜篮子”工程建设,把“菜篮子”工程抓实、抓好,全区“菜篮子”产品供应丰富,价格平稳,质量可靠,基本满足了人民群众的需要,并正朝着更加充足、更加优质、更加安全的方向发展。

根据《x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x市贯彻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x办函〔20xx〕113号)、《xxx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自查工作的通知》(x菜办〔20xx〕1号)、《关于印发《xxx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x农联发〔20xx〕)1号)等文件要求,就xxx区开展“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自查工作总结如下:一、指导思想大力实施乡村振兴与“中优、西控”战略,紧扣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强化供给保障能力、完善市场流通环节、保总量、保质量、稳价格”为指导思想,统筹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通过加强“菜篮子”生产基地建设、完善市场流通体系、强化产品质量检测、创新调控保障机制等,推动“菜篮子”工程建设稳定、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重点抓好蔬菜、肉类等农产品的生产及供应,确保“菜篮子”产品的安全、有效供应;建立稳固的产销联结机制,进一步完善现代流通体系;建立健全“菜篮子”农产品追溯体系,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增强应急保障供应能力。

实现生产布局合理、总量满足需求、品种更加丰富、调控保障有力、季节供应均衡的目标。

三、工作举措(一)加强蔬菜基地标准化建设,提高生产体系建设水平1.抓好蔬菜供应基地建设以“菜篮子”蔬菜生产基地、蔬菜标准园、示范区和设施农业基地为载体,依托各类农业项目,建设一批标准化、设施化蔬菜生产基地,大力提升蔬菜生产供应能力。

一是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实施都江堰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柏木河工程建设,为保障灌溉奠定坚实基础。

“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1号)的要求,进一步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农业农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等“菜篮子”食品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修订了《“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3月4日“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1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考核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落实情况。

第三条考核采取“基础分+绩效分”的方式,满分为100分,结果分为4个等级。

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75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60分以上75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四条考核工作每两年为一个考核期,考核得分根据考核期内第二年各项指标数据计算。

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为首个考核期,以此类推。

第二章生产能力第五条蔬菜面积(6分)。

指本市各种蔬菜(含食用菌,不含西甜瓜、马铃薯、草莓)的播种面积。

考核年度蔬菜播种面积达到或超过前3年平均值的98%得基础分5分。

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5分;每提高1个百分点得绩效分0.5分,直至满分。

数据来源:省、市统计局数据第六条蔬菜产量(6分)。

指本市生产的各种蔬菜(含食用菌,不含西甜瓜、马铃薯、草莓,也不含蔬菜加工产品)的产量。

考核年度蔬菜产量达到或超过前3年平均值的98%得基础分5分。

蔬菜销售补贴方案

蔬菜销售补贴方案

蔬菜销售补贴方案蔬菜销售补贴方案1为贯彻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进一步保障市场有效供给,稳定市场价格,让百姓吃上“放心菜、便宜菜”,提高我市国企主导平价菜销量市场份额,确保我市“15+N”种基本蔬菜平均价格下降0.5元/500克,其他蔬菜品种平均价格稳中有降,根据《东方市平价蔬菜保供惠民行动专班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府办函〔〕41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一)年度目标。

确保国企主导平价菜销量市场份额占比15%以上,确保“15+N”种基本蔬菜平均价格下降0.5元/500克,其他蔬菜品种平均价格稳中有降。

(二)季度目标。

国企主导平价菜销量市场份额比例第三季度达15%、第四季度达15%以上。

我市“15+N”种基本蔬菜每个季度均价与同比下降0.5元/500克,其他蔬菜品种价格稳中有降。

二、价格调控品种(一)“15+N”种基本蔬菜。

15种基本蔬菜:芹菜(西芹)、油菜(上海青)、黄瓜、萝卜(白萝卜)、茄子、西红柿、豆角(长豆角)、土豆、胡萝卜、青椒、尖椒、圆白菜、韭菜、大白菜、蒜苔。

我市指定“N”种基本蔬菜:地瓜叶、生菜;共17种基本蔬菜。

(二)其他蔬菜品种。

菜心、空心菜、小白菜、芥菜、苦瓜等。

三、价格调控定价原则由市发展改革委根据上年全年蔬菜价格及当日海口江楠批发市场批发价格、我市批发市场价格及农贸市场价格,结合我市年度菜价目标任务,于每日下午制定完成次日的政府倡议价,并在政府相关进行发布,同时发送市平价蔬菜保供惠民行动专班通过后台推送至电子秤上。

四、补贴和奖励的标准、条件(一)补贴条件。

自愿按照政府倡议价销售蔬菜,购买平价蔬菜零售保险,铺设电子秤且销售蔬菜符合质量、菜品标准要求的全市范围内蔬菜销售摊位、专区。

(二)摊位补贴标准。

每月给予500元/摊位(专区)的摊位补贴(含摊位费、水电费、卫生费等)。

(三)奖励标准。

对符合补贴条件的摊位(专区),日均蔬菜销量达200斤(含200斤)以上的,每月给予300元的销售奖励;日均蔬菜销量达100斤(含100斤)以上200斤以下的,每月给予200元的销售奖励。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龙岩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9.23•【字号】龙政综〔2020〕83号•【施行日期】2020.09.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龙政综〔2020〕8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开区(龙岩高新区)、厦龙合作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龙岩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五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龙岩市人民政府2020年9月23日龙岩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精神,引导、激励我市产品、工程、服务业企业或组织不断追求卓越绩效,提高市场竞争力,推进龙岩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2018〕3号)、《中共龙岩市委龙岩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岩委发〔2019〕5 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龙岩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设立龙岩市政府质量奖,用于表彰在经济领域实行卓越绩效管理,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对促进龙岩高质量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具有标杆示范作用的各类企业或组织。

第三条龙岩市政府质量奖的评审遵循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由企业或组织自愿申请,严格申报、评审和授奖程序,结合市场评价、专家评审等方式,坚持评审标准,宁缺毋滥,好中选优,评定奖项。

第四条龙岩市政府质量奖每届的评审周期为二年。

龙岩市政府质量奖每届授奖总数不超过三个。

第二章评审机构和职责第五条龙岩市政府质量奖的评审由龙岩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负责(以下简称质评委)。

质评委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主任,市市场监管局和工信局负责人任副主任,成员由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莆政办[2017]182号【发布部门】莆田市政府【发布日期】2017.12.08【实施日期】2017.12.0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莆政办〔2017〕18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莆田市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2月8日莆田市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任务分工方案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7〕46号)和《福建省商务厅等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及分工方案的通知》(闽商务市场〔2017〕55号)精神,为全面落实莆田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任务,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协调(一)成立机构。

成立“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各县(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作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日常工作。

(二)组织协调。

市商务局负责我市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任务的总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考核任务分工全面、精准地落实好。

市农业局负责对接省农业厅需要衔接的“菜篮子”工作其它事项。

二、考核指标任务分工“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采取“基础分+绩效分”的方式。

考核工作每两年为一个考核期,考核得分根据考核期内第二年各项指标数据计算。

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为首个考核期。

(一)“菜篮子”产品生产能力方面。

市农业局负责优化全市“菜篮子”产品生产布局,加大支持力度,稳定和发展蔬菜、肉类等“菜篮子”产品生产,强化“菜篮子”产品生产能力。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畜禽养殖废弃物高水平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畜禽养殖废弃物高水平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畜禽养殖废弃物高水平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9.30•【字号】浙政办发〔2017〕108号•【施行日期】2017.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固体废弃物与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畜禽养殖废弃物高水平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108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浙江省畜禽养殖废弃物高水平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9月30日浙江省畜禽养殖废弃物高水平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提升全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以高效生态农业为发展方向,坚持保供给与保生态并重,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按照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思路,以沼气、生物天然气、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主要利用方向,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强化责任落实,完善扶持政策,严格执法监管,加强科技支撑,持续深化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深入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和农业绿色发展。

到2020年,力争全省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养殖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配套设施基本建成,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县域内种养业布局合理,畜禽养殖适度发展,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制度基本建立。

二、主要任务(一)健全属地管理责任制度和绩效评价考核制度。

各级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负总责,健全工作机制。

2023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情况的报告(公文常用)

2023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情况的报告(公文常用)

关于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情况的报告市委、市政府:2021年以来,市农业农村局统筹协调“菜篮子”市长负责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菜篮子”稳产保供工作部署,实现疫情防控期间我市“菜篮子”产品生产稳定、供应充足、质量安全。

目前,全市常年农作物播种面积稳定在**万亩以上,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万亩左右,能繁母猪存栏量稳定在**万头左右,水产养殖面积超**万亩。

据统计,2021年至2022年,全市蔬菜产量**万吨、肉类产量**万吨、水产品产量**万吨,与2019-2020年度相比(全市蔬菜产量**万吨,肉类产量**万吨,水产品产量**万吨),呈稳定向好增长态势,推动2022年一产用电增速**%,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实现**亿元,同比增长**%、增速全省第一。

2021年-2022年12月份,全市农产品生产环节共监测样品**万批次,合格率为**%,连续10年保持“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零事故。

一、主要工作情况一是完善“菜篮子”管理体系。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高度重视“菜篮子”工程,深入田间地头、农贸市场检查调研“菜篮子”稳产保供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和工作要求,推动各项稳产保供措施落细落实。

两年来市级财政资金安排超****万元,重点保障“菜篮子”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菜篮子”工程建设和政策性农业保险等重点项目必要支出。

完善市县两级“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工作信息联络机制,建立政府部门与保供农业企业工作联络平台,加强上下信息互通、政企资源共享。

二是强化疫情期间“菜篮子”应急保障。

印发“菜篮子”产品供求应急调控预案,坚持实行“一周一报”制度,建立“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应急调配重点企业台帐,确保应急调配企业不少于**家,满足市民生活应急需求。

印发《某某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规定蔬菜、猪肉等“菜篮子”产品储备,制定《某某市市级储备冻猪肉管理制度(试行)》,与承储企业签订《应急食品(冻猪肉)储备协议书》,落实100吨政府储备冻猪肉,定期组织对冻猪肉协议储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冻猪肉储备数量准确、质量安全。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七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七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七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龙政综〔2017〕216号【发布部门】龙岩市政府【发布日期】2017.11.09【实施日期】2017.11.0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七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龙政综〔2017〕21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七大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促进茶叶、水果、蔬菜、薯业、畜禽、林竹、花卉苗木等七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全产业链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发展原则--坚持绿色发展。

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构建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的产业体系,促进全产业链绿色化、清洁化,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有机统一。

--突出产业融合。

用工业理念优化升级农业产业,推进产品初加工,重点发展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发展休闲观光农业,打造全产业链,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加快产业集聚。

以园区为平台,加强对产业的规划、引导和提升,按“一产业一方案”综合精准施策,推动优势特色产业向适宜发展区域和园区集聚集群,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强化项目带动。

围绕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产业园建设的短板,积极策划生成建设项目。

通过项目带动,延伸产业链条,补齐产业发展短板,促进产业优化升级。

--注重科技创新。

统筹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以创新激发新活力、培育新动能、拓展新空间,带动新业态和新模式发展。

--促进农民增收。

完善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引导广大农民参与到优势特色产业发展中来,稳步提高农民在产业各环节的增值收益,不断扩大优势特色产业的扶贫成效,让广大农民特别是贫困群众充分分享产业发展成果。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力争实现七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全产业链总产值830亿元以上,比2016年增加260亿元,年均增长超过10%。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菜篮子”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菜篮子”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菜篮子”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1994.04.09•【文号】国发[1994]23号•【施行日期】1994.04.09•【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副产品购销正文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菜篮子”工作的通知(国发[1994]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对于“菜篮子”和粮棉油工作,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十分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当前,全国“菜篮子”产品和粮棉油的生产、供应形势总体上是好的,但也潜伏着一些问题,需要引起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今年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迈出更大步伐的一年,能否使“菜篮子”产品和粮棉油的生产供应、市场价格保持相对稳定,将直接关系到各项重大改革措施的顺利实施,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为了切实加强“菜篮子”和粮棉油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加快生产基地建设保证“菜篮子”产品和粮棉油供给的基础在于发展生产。

各地尤其是大中城市要树立大生产观念,要在增强必要的自给能力的同时,组织好地区间的协作,互利互惠,联合开发建设生产基地,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以保证市场的均衡供应。

对于“菜篮子”和粮棉油生产基地建设,各地都要安排专项资金,增加投入,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提高生产水平,加快建设步伐。

中央已经确定的扶持粮棉油生产基地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要坚决贯彻、落实,重点是落实扶持粮棉油大县发展经济和建立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示范区的政策和措施。

各地要确保完成棉花种植计划和棉花收购任务,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加强田间管理,力争今年粮棉增产。

蔬菜生产要坚持“郊区为主,农区为辅,外埠调剂”的方针,以“菜园子”保“菜篮子”;要恢复和扩大菜田面积,坚决制止滥占菜地,如确需占用,也要先补后占,占1公顷要补1.5公顷以上;要认真执行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征收、管理和使用的有关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关于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情况的报告692

关于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情况的报告692

关于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情况的报告692尊敬的市长:您好!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本市顺利完成了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的各项任务。

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目标和意义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是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加强市场监管,保障人民群众膳食安全的重要措施。

本市设定了明确的目标,即提高食品安全质量,保障市民日常生活所需,确保市场有活力,群众有信心。

二、组织机制为推动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本市成立了市长负责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并将任务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

相关部门积极响应,加强了协同合作,形成了工作合力。

三、工作落实情况1. 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本市加强了对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环节的监管,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切实保障市民食品安全。

2. 建设农产品溯源体系本市积极推动农产品溯源体系建设,要求农产品进入市场前必须具备溯源码,确保市民能够了解农产品的生产、加工、运输等信息,为食品安全提供有效保障。

3. 建立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制度本市积极探索建立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公开食品安全检查结果、处罚决定等信息,推动市场主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提高市场秩序。

四、取得的成效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本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

一方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力,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水平稳步提高;另一方面,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制度的建立,增加了市场透明度,提高了市场主体的自觉性,促进了市场的稳定和有序发展。

五、存在的问题及展望在推进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中,我们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不够,对一些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还需要加大;二是农产品溯源体系建设还处于初级阶段,需要进一步完善;三是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制度的建立和推广程度还不够,需要加大宣传力度。

展望未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工作机制的建设,提高各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能力;加大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投入,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测和检测力度;推动农产品溯源体系的完善,提高信息追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完善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制度,增强市场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或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或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或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
文件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龙岩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8.09.25
•【字号】龙政综〔2018〕150号
•【施行日期】2018.09.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或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
通知
龙政综〔2018〕1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厦龙山海协作经济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及产权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29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做好涉及产权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8〕51号)的要求,并根据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需要,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对2017年12月31日以前龙岩市人民政府及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清理结果经2018年9月21日市第五届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
过。

现将市本级废止(或宣布失效)的93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公布。

凡列入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依据。

附件:龙岩市人民政府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计93件)
龙岩市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5日附件。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一批文件的通知-闽政〔2020〕5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一批文件的通知-闽政〔2020〕5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一批文件的通知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一批文件的通知闽政〔2020〕5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经省政府研究决定,29件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文件予以废止。

被废止的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废止的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目录(共29件)福建省人民政府2020年6月12日附件废止的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目录(共29件)序号文号标题1闽政办〔2007〕12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线数字电视机顶盒统一招标协议的通知2闽政〔2008〕15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暂行办法》的通知3闽政办〔2008〕92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新闻出版局等部门关于福建省农家书屋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4闽政〔2010〕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的实施意见5闽政〔2010〕2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省属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工作的通知6闽政〔2010〕26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福建省与中央企业对接合作的指导意见7闽政〔2011〕4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二五”科技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8闽政办〔2011〕151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省文化产业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9闽政办〔2011〕19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厦漳泉大都市区同城化工作方案的通知10闽政办〔2012〕49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构建福州大都市区推进福莆宁同城化工作方案的通知11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闽东电机电器千亿产业集群发展措施的通知12闽政〔2013〕4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十二条措施的通知13闽政〔2013〕45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十二条措施的通知14闽政办〔2013〕13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进我省水泥产业转型升级十二条措施的通知15闽政办〔2014〕1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九条措施的通知16闽政办〔2014〕92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17闽政办〔2014〕155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改革方案的通知18闽政办〔2015〕1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加快发展七条措施的通知19闽政〔2015〕2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远洋渔业发展五条措施的通知20闽政办〔2015〕47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信息通信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21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若干意见22闽政〔2016〕5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级空间规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3闽政办〔2016〕81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2016-2018年实施方案的通知24闽政办〔2016〕152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金融办等部门关于做好灾后恢复重建金融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25闽政办〔2017〕89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26闽政办〔2017〕126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27闽政办发明电〔2018〕5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障“两节”期间生产稳定运行有关措施的通知28闽政办〔2018〕39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29闽政办发明电〔2018〕6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障2019年“两节”期间生产稳定运行有关措施的通知——结束——。

菜篮子工程实施方案

菜篮子工程实施方案

菜篮子工程实施方案(一)为加快菜篮子工程建设,保障城市居民生活需要,改变我区蔬菜基地设施薄弱、规模小、生产率低,不能满足市场需求的现状,根据市农委《关于印发安庆市、考核办法和目标任务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发展现代农业的总体要求,以保障市场供应、增加农民收入、扩大劳动力就业为目标,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努力实现全区蔬菜产业布局区域化、生产标准化、管理集约化、产品优质化和市场多元化;积极发展订单生产,开发无公害蔬菜和绿色蔬菜基地,加大对专业村、专业户扶持力度;依靠科技进步,稳步扩大蔬菜种植面积,提高单产,改善品质,增加我区蔬菜的市场占有率,促进全区蔬菜产业又快又好发展,满足城市居民生活需求。

二、目标任务根据蔬菜供求特点和市场潜力,我区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项目的重点是立足本地市场,依托城市及周边市场,在巩固和稳定老菜地的基础上,大力发展设施栽培和特色、精细蔬菜品种,不断提高产品品质和档次,逐步扩大生产规模,以优质、快捷、早熟和规模生产占领市场。

2011年,我区新增各类蔬菜基地480亩。

其中:常年菜地180亩(其中设施栽培50亩,露地菜地130亩),季节性菜地300亩(其中水生蔬菜200亩,间套轮作100亩)。

三、项目布局20XX年新增480亩具体安排在:1、新洲乡(190亩):新增设施栽培常年菜地30亩,露地常年菜地80亩,间套轮作季节性菜地80亩。

2、长风乡(290亩):新增设施栽培常年菜地20亩,露地常年菜地50亩,水生季节性菜地200亩,间套轮作季节性菜地20亩。

四、主要措施1、实行项目申报制度和“一图一表”管理制度。

各乡要按照区的布局安排,制定项目规划和施工图纸,实行项目申报制度,明确实施地点、面积及品种等。

严格推行“一图一表”管理制度,即以乡为单位绘制蔬菜种植分布示意图和实施农户登记表,并按施工图纸进行验收。

2、建立考核制度,实行双向承包。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快蔬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快蔬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快蔬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赣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1.28•【字号】赣市府办发[2011]8号•【施行日期】2011.0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快蔬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办发〔2011〕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现将《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快蔬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快蔬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意见》(赣府发〔2010〕39号)精神,结合《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心城区商品蔬菜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赣市府发〔2010〕35号)内容,切实解决我市蔬菜自给率低等突出问题,保障市场有效供应,保持菜价基本稳定,做大我市蔬菜产业,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发展思路、原则发展思路: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生产方式转变,狠抓蔬菜产业建设,改善蔬菜流通设施条件,建立蔬菜供应保障机制,推动蔬菜生产步入稳定健康的发展轨道,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蔬菜消费需求。

基本原则:坚持市场调节和政府调控相结合的原则,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基础上,加大公共财政对蔬菜生产基础设施的投入,为蔬菜面积稳步发展和保障居民消费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

坚持产区和销区统筹发展的原则,在不放松优势产区生产的同时,加强销区生产能力的建设,密切产销的协作关系,既保障城市居民的消费需求,又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坚持能力建设和机制创新并重的原则,注重生产要素集成和资源整合,在改造升级原有生产基地的基础上,重点规划建设一批成规模、起点高、标准高的新基地,稳定产量,提高质量。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2.13•【字号】武政办〔2018〕18号•【施行日期】2018.0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正文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18〕1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武汉市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2月13日武汉市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1号)和《农业部等13部委关于印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农市发〔2017〕1号)精神,为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快推进我市“菜篮子”工程建设,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到2020年,我市“菜篮子”工程在体制创新、机制健全、生产发展、供给有效、流通顺畅、品质安全、调控有力等方面实现均衡发展并取得显著成效。

2018年度工作目标如下:(一)确保全市蔬菜播种面积、蔬菜产量不低于前3年平均水平,力争增长2%;猪肉产量不低于前5年平均水平。

(二)科学合理实施“菜篮子”产品批发市场规划,促进市场功能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菜篮子”产品批发市场公益性建设和改造工作得到具体落实;每个社区平均建有“菜篮子”产品零售网点数达到4个以上。

(三)开展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督抽查次数不少于4次;“菜篮子”产品监测总体合格率达到98%以上;“菜篮子”主要生产基地和批发市场、菜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流通环节肉类、蔬菜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覆盖率达到50%以上。

(四)建立健全市级“菜篮子”工程管理体系;制定、完善并实施一系列生产扶持、市场流通及消费者补贴调控政策;“菜篮子”价格指数在36个大中城市中保持在中下游水平。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粤办函〔2017〕370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粤办函〔2017〕370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粤办函〔2017〕370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农业厅反映。

省府办公厅2017年6月15日广东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第一条为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统筹推进我省“菜篮子”工程建设,稳定发展“菜篮子”产品生产,保障市场有效供给,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1号)及农业部等13部委《关于印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农市发〔2017〕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工作坚持自评自查与综合评定相结合、过程监管与结果考评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估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由省农业厅牵头,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交通运输厅、海洋与渔业厅、商务厅、卫生计生委、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广东银监局、广东证监局、广东保监局等单位组成考核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负责考核各地级市的“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落实情况。

第四条考核内容包括“菜篮子”产品生产能力、市场流通能力、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调控保障能力和市民满意度五个方面。

生产能力考核蔬菜播种面积、产量和肉类产量等;市场流通能力考核批发市场规划布局、建设和零售网点密度等;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考核“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情况、质量安全水平和追溯体系建设等;调控保障能力考核“菜篮子”工程调控政策、价格涨幅、储备制度建设、管理体系建设、信息监测预警与发布平台建设等;市民满意度考核市民对“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满意程度。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立贵阳市“菜篮子” 市长负责制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立贵阳市“菜篮子” 市长负责制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立贵阳市“菜篮子” 市长负责制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5.15•【字号】筑府函〔2020〕58号•【施行日期】2020.05.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关正文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立贵阳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筑府函〔2020〕58号市农业农村局:《贵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呈请审定〈贵阳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送审稿)〉的请示》(筑农呈〔2020〕38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同意建立贵阳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请按照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2020年5月15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贵阳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关于研究产业帮扶助推全省脱贫攻坚及“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有关工作会议纪要》(筑府专议〔2020〕52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函〔2020〕25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贵阳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研究解决“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根据筑府办函〔2020〕25号文件明确的职责分工,统筹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加强问题整改的监督管理。

二、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召集人,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为副召集人,市有关部门及各区(市、县)政府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召集人:冉斌(副市长)副召集人:田胜松(市委副秘书长、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市生态移民局〕局长)张朝虎(市政府副秘书长)成员:戴建伟(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张民建(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肖文(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徐云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二级调研员)郑国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治安支队长)刘念(市民政局副局长)裴斌(市督办督查局副局长)麻晓刚(市财政局副局长)路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委委员)麻树清(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长)潘剑(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市生态移民局〕副局长)周勤(市商务局副局长)廖昆丽(市退役军人局副局长)安尤光(市应急局副局长)龚新民(市国资委常务副主任)罗军(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总监)李雪非(国家统计局贵阳调查队副队长)李祥(市大数据局副局长)刘昌权(市林业局副局长)杨春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二级调研员)石洋(云岩区政府副区长)杨吉华(南明区政府副区长)袁莉(花溪区政府副区长)胡红(乌当区政府副区长)刘仁好(白云区政府副区长)何小丽(观山湖区政府副区长)王国鉴(清镇市政府副市长)谭永红(修文县政府副县长)李明伟(息烽县政府副县长)段红莲(开阳县政府副县长)刘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兰京(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副主任)赵晓敏(市农投集团专职副书记)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市农业农村局,由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人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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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龙岩市贯彻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龙政综〔2010〕50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龙岩市贯彻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方案》已经龙岩市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龙岩市人民政府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龙岩市贯彻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促进蔬菜等主要副食品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0]18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国发[2010]26号)以及全省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提出如下工作方案:一、目标任务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为出发点,以实现“菜篮子”产品量足价稳质优为目标,坚持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相结合、能力建设与机制创新并重的原则,按照国家、省关于“菜篮子”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我市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加大对“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投入力度,通过加强生产能力建设、健全市场流通体系、推进发展方式转变,推动“菜篮子”工程建设步入生产协调发展、产销衔接顺畅、品种数量充裕、质量安全可靠、市场价格稳定、农民稳定增收、市民得到实惠的良好局面,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

二、工作措施(一)明确职责分工。

建立“菜篮子”市、县、乡三级行政首长和各相关部门领导共同负责的责任体系,健全考核评价办法。

按城镇消费人口测算“菜篮子”产品的总需求量,将“菜篮子”中常年菜地保有数量、“菜篮子”重点产品自给率、主要食品质量安全合格率、市场供应应急管理等指标进行量化,作为市、县、乡行政首长负责制的主要内容,具体量化指标根据各县市区的城镇消费人口等因素确定;明确部门职责,经贸、发改(物价)、财政、农业、畜牧、建设、国土、规划、交通、环保、工商、质监、检验检疫等部门各尽其职,围绕“菜篮子”基地和菜市场建设、基金征收和价格管理、资金筹集、发展社会生产和农业技术指导以及初级农产品质量监管、用地保护、产品运输、基地环境保护、质量提升和检测体系建设等方面落实有效措施,形成“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强大合力。

(二)大力发展生产。

一是发展蔬菜生产。

建立蔬菜基地保有制度,加大新菜地开发建设力度,加快蔬菜基地向中远郊转移。

按城镇吃菜人口人均20平方米标准,规划建设常年蔬菜基地保护面积,实行登记造册,征一补一,占补平衡。

加大蔬菜设施栽培的扶持力度,每年新建蔬菜大棚1000亩以上,提高基地规模生产能力和抗灾能力。

二是发展畜禽水产品生产。

进一步推广畜牧业健康养殖模式,大力推广动物防疫灭病技术,大力实施畜禽水产品标准化工程建设,积极创建无公害畜禽养殖基地,提高养殖效率。

加大禽蛋业机械化养殖扶持力度,每年新增基地养殖5万羽,逐年提高本地蛋品自给率。

加大养殖业污染整治,增强畜禽养殖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是提高组织化水平。

扶持产销协会、产销合作社、公司+农户、公司带基地等多种形式的产销合作组织发展规模生产,提高“菜篮子”产品生产的组织化程度。

(三)搞活市场流通。

一是加强市场建设。

加紧规划龙岩红坊农产品批发市场,各县(市)要分别规划建设1个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农产品批发市场。

加快城乡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大力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连锁“农家店”。

二是加大储备力度。

扶持龙岩市果蔬保鲜加工中心建设,鼓励蔬菜基地建立田间小型冷库,调节蔬菜上市总量,提高蔬菜上市品质。

在已建立生猪活体的基础上,研究建立季节性耐储蔬菜储备制度,确保在每年的春淡秋淡以及重要节日期间储备重要的耐贮蔬菜品种5至7天消费量的动态库存;研究建立蛋品储备制度,按人均每人每天0.05公斤的消费量储备5至7天的库存,应对灾害天气,保障应急需求,调节市场供应。

三是减少流通环节。

引导“菜篮子”基地直接进市场入超市设立营销网点,引导超市进入市场设立零售摊点,发展“农超对接”、“基地+农户”,“场场挂钩”等产销一体化模式,减少中间环节,降低经营成本。

四是拓展产销协作。

加强“菜篮子”产品产区与销区的沟通和联系,建立协作平台,搞活“菜篮子”产品流通。

扶持奖励购销大户加大副食品调入,增加日常库存。

(四)强化市场监管。

一是强化副食品价格监测制度。

开展副食品生产、流通的成本调查,加强价格变动分析,当市场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时,启动价格日报制度,及时掌握各类商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二是强化市场调控。

适时设立“菜篮子”产品平价专柜,平抑市场价格。

当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当地政府认为有必要时,可在城区主要市场、超市建立“菜篮子”产品平价专柜,对重要副食品通过政府补贴等形式,减少销售费用,降低销售价格,直至主要“菜篮子”产品总体价格恢复正常为止。

当市场副食品价格严重异动时,报请省政府或根据省政府的要求,采取价格干预措施,控制物价上涨。

三是加强市场管理。

工商、物价等部门充分利用12315、12358举报投诉网络,加强对市场流通环节的价格巡查,严厉打击相互串通、哄抬物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等不服从价格管理规定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五)提高产品质量。

一是推进“菜篮子”产品标准化生产,普及农业标准化知识,大力实施农业投入品、产地环境、生产技术规范、产品质量与安全、包装标识与贮运、检测检疫等标准,提高“菜篮子”产品质量;二是抓好源头的净化工作。

完善农业投入品的日常监管机制,打击非法使用“瘦肉精”、莱克多巴胺、国家禁限用兽药、渔药、农药以及其它非食用物质等行为。

加强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基地创建工作,提高产品质量。

三是抓好市场准入的把关。

严格实行牲畜定点屠宰制度,完善肉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办法,积极探索蔬菜、禽蛋、水产品等“菜篮子”产品全程质量追溯体系建设,保障产品质量。

加快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加大上市产品检测力度,提高检测的密度和濒次,保障产品质量。

四是开展专项整治。

以打击非法屠宰、运输、储存、销售病死猪及其产品和非法使用、销售农业投入品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行政执法,严禁以罚代刑,提升整治成效,保障消费安全。

(六)加强舆论宣传。

高度重视媒体宣传在稳定人心、稳定市场的重要作用。

宣传部门要加强舆论宣传的引导和对媒体的管理。

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要讲大局,坚持正确的宣传导向,坚持内紧外松的原则,多宣传各级党政关心群众生活所采取的各项政策措施;多宣传良好的生产形势和政策效应;多宣传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不炒作价格的异常变动,发布有利于平稳市场、引导生产、流通和消费的信息,引导群众正确理性看待蔬菜、猪肉等“菜篮子”主要商品生产、供应及价格的变化情况,做到报道准确、不作炒作,营造和谐的社会消费环境。

(七)完善政策保障。

一是健全基金征收。

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制度,不断壮大价格调节基金总量,增强政府调控市场价格的能力。

龙岩中心城市和漳平市要完善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的征收,未经省政府批准,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减免或取消基金的征收,所征基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二是加大财政投入。

将“菜篮子”工程建设所需经费列入当地财政安排,从2011年起,全市每年要确保5000万元以上的财政投入,其中龙岩中心城市2000万元,其它六县(市)3000万元,专项用于对开发建设新菜地、改造“菜篮子”基地基础设施、市场升级改造和建设、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要“菜篮子”产品储备、“菜篮子”产品信息体系建设等进行扶持。

三是落实用地政策。

各县(市、区)要落实畜牧和水产养殖发展规划,严格执行禁养区、限养区和可养区的有关规定。

对“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因城乡建设和环境整治需要搬迁的,应妥善安排好新的基地地点。

加强蔬菜生产基地的保护,将蔬菜基地保护区纳入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优先安排土地整理项目,对于确需征用菜地的要从严掌握,严格执行菜地补偿标准,并相应增加新菜地面积。

四是提供运输优惠。

落实“绿色通道”相关政策,市内所有收费公路对整车运输粮食、食用油、蔬菜、马玲薯、禽、蛋、生猪(包括猪肉)、牛羊(包括牛羊肉)、水产品、鲜牛奶等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对混装少量其它商品或超载幅度在合理计量误差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整车合法装载车辆执行。

五是关心社会特殊群体。

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具体办法由市民政、教育部门会同市财政、经贸、物价等部门制定。

四、工作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菜篮子“工作,把“菜篮子”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总体协调、日常管理和工作考评。

各县(市、区)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建立行政首长为组长的“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

要加大对“菜篮子”工作人、财、物的投入,做到“三纳入”、“四到位”,即纳入政府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财政预算安排重点项目,机构、人员、资金、责任到位,切实保证各类政策及时落实兑现,保证“菜篮子”产品供应不断档、不脱销和市场价格基本稳定,保证群众消费安全。

二要密切部门配合。

“菜篮子”工程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任务重,涉及部门多,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加强协调配合,努力提高“菜篮子”工程建设成效。

经贸部门要主动牵头,进一步完善保障市场供应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菜篮子”工程建设中的新情况、问题,提出政策建议,研究解决办法。

发改(物价)、财政、农业、畜牧、建设、国土、规划、交通、环保、质监、工商、检验检疫等部门,要在主动履职的基础上支持配合其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共同为“菜篮子”工程建设做出贡献。

三要加强督促检查。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关于“菜篮子”工作的决策部署,细化相关制度、方案、预案,加强检查督促,不折不扣地落实相关政策。

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制定本地、本部门的落实“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工作方案并报市政府备案,市里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督查。

四要严格责任追究。

切实落实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实行“菜篮子”工作问责制,将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决策部署情况作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并严格责任追究制。

对不落实、不执行上级各项政策措施及相关工作要求的,或组织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地方政府或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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