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验收标准和考核细则
乡镇统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贯彻落实国家统计法和有关法规,健全乡镇统计工作机构,规范统计工作程序,保证统计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提高统计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信息化水平。
根据国家《统计法》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乡镇统计管理机构主要包括乡镇统计办公室、统计调查中心等,统计工作机构的职责是负责统计业务工作和管理。
乡镇统计工作机构的领导班子由乡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成,乡镇统计办公室主任由乡镇政府委派,统计调查中心主任由乡镇统计办公室任免。
乡镇统计办公室作为统计工作的牵头单位,是乡镇统计工作的执行机构,主要负责统计政策的研究、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和上报以及统计监督检查等统计工作。
统计调查中心主要负责乡镇统计调查任务的组织实施,编制和发布统计报表、出具统计调查结论、宣传统计制度和统计法规等。
三、统计工作程序1.统计工作计划乡镇统计办公室应当每年制定统计工作计划,包括任务分配、工作内容、工作流程等,并报乡镇政府批准。
2.统计资料的收集乡镇统计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统计资料收集制度,确保各部门、单位和个人主管要及时、真实、准确地提供统计资料。
3.统计资料的整理和汇总乡镇统计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统计资料整理和汇总制度,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统计资料的上报乡镇统计办公室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向上级主管统计机构上报统计资料,并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5.统计监督检查乡镇统计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统计监督检查制度,对每个部门和单位的统计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提出整改意见。
乡镇统计工作流程主要包括统计调查计划的制定、调查对象的确定、调查程序的实施、数据分析处理和成果报告等。
1.统计调查计划的制定乡镇统计办公室应当根据上级主管统计机构的要求和乡镇实际情况编制统计调查计划,包括调查内容、调查对象、调查方法和调查时间等内容,并报乡镇政府批准。
2.调查对象的确定乡镇统计办公室应当根据统计调查计划确定调查对象,包括各部门、单位和个人等。
乡镇统计工作职责与规范

第二章 乡镇统计业务工作规范
������ 第二节 乡镇统计业务工作管理制度 (六项) ������ 一、建立统计调查工作管理制度 (三)做好调查网点的维护、管理。 (四)建立健全以乡镇统计工作站为 核心的基层统计调查网络。 (五)对调查工作网络实施动态管理, 建立工作网络统计人员名录。
第二章 乡镇统计业务工作规范
第一章 乡镇统计工作职责
第二节 乡镇统计机构职责
������ 乡镇统计机构(或统计工作岗位) 在统计业务上受县级人民政府统计机 构领导,接受国家调查队业务指导,负 责组织实施和协调辖区内的统计业务 工作,履行政府综合统计职能,指导 村级统计工作。
第一章 乡镇统计工作职责
第二节 乡镇统计机构职责
乡镇统计机构的具体职责:
第二章 乡镇统计业务工作规范
本章主要内容:
第一节 规范的概念及制定规范的
第三节 统计调查工作规范 第四节 统计服务工作规范 第五节 统计信息化工作规范 第六节 统计法制工作规范
第二章 乡镇统计业务工作规范
第一节 规范的概念及制定规范的意义和作用
一、规范的概念
乡镇统计工作职责与规范
乡镇统计工作职责与规范
《乡镇统计工作职责与规范》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和《中华人民共 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中关于统计人员职责和 义务等规定,以国家 统计局制定的《乡镇统 计工作规范(试行) 》为基础,对其部分内
容进行了拓展和细化。辽宁省统计局制定《辽
宁省乡镇统计工作规范(试行)》, 2014年4 月10日起试行。
������ (三)责任追究
第二章 乡镇统计业务工作规范
������ 第二节 乡镇统计业务工作管理制度 (六项) ������ 五、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管理制度
镇统计站规范化建设情况汇报(4篇)

镇统计站规范化建设情况汇报根据镇统计站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汇报如下:1. 建设背景:为了提高镇统计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效率,在镇委的支持下,我们决定进行统计站规范化建设,以建立一个专业、高效、标准化的统计工作平台。
2. 建设目标:通过规范化建设,提高统计站的数据采集、整理、分析和报告的能力,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镇委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 建设内容:(1) 建立统计站规章制度:制定了《统计站工作纪律》、《统计数据采集与整理规范》等文件,明确了统计站的职责、权限和工作流程,增强了工作的规范性和统一性。
(2) 完善统计站硬件设施:采购了新的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提升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3) 建立统计数据库:通过引入统计数据库软件,将各类统计数据集中存储和管理,方便查询和分析。
(4) 提高统计人员的专业素质:组织了统计人员参加培训班、讲座等学习活动,提升了他们的统计理论和实践能力。
4. 建设效果:(1) 工作流程更加规范:经过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宣传,统计站的工作流程更加顺畅和规范,大大减少了工作中的纰漏和失误。
(2) 统计数据质量提升:通过规范的数据采集和整理流程,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得到了明显提升,为决策提供了可靠的数据支持。
(3) 工作效率提高:新的硬件设备和数据库系统的引入,大大提高了统计工作的效率,节省了人力和时间成本。
(4) 统计人员素质提升:通过培训和学习,统计人员的专业素质有了明显提高,能够更好地完成各项统计工作。
总结:通过镇统计站规范化建设,我们取得了一系列明显的成果,工作流程更加规范,统计数据质量和工作效率得到了大幅提升,统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也有了明显的提高。
但在建设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设备更新不够及时、培训机会有限等,我们将继续努力完善规范化建设,为镇委决策提供更好的数据支持。
这就是我们镇统计站规范化建设情况的汇报。
镇统计站规范化建设情况汇报(二)尊敬的领导:根据您的要求,我对镇统计站的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汇报。
乡镇统计工作考核方案

乡镇统计工作考核方案为推动我县农村统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农村统计数据质量,为地方党政公共政策和政府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根据《河北省农村统计业务工作操作规范》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农村工作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时间每年度考核一次,于当年年底组织实施。
二、考核对象各乡镇、工业区统计员。
三、考核标准考核实行千分制,从统计基础、统计业务、统计服务、统计培训等四个方面绩效评价进行考核。
四、考核内容(一)统计基础(200分)1、有单独的办公场所、微机、档案柜,各项管理制度上墙,办公场所干净、整洁。
(80分)2、各种资料整理进行规范,原始资料齐全、按档案档案标准规范管理要求及时整理。
(120分)(二)统计业务(600分)1、统计业务发展工作的评分,根据各专业领域工作量的大小,分到局各科室,由各专业人员根据报表的及时性和报表质量打分。
农业200分,规下工业75分,投资75分,商业75分、服务业75分,其它100分。
2、各专业考核标准:(1)统计数字报表填写规范:加盖公章、填写法人码、填报人、联系电话、报送日期等项。
(2)按时报送各种统计报表(登记在册)。
累计迟报5次或出现缺报、拒报现象的,取消当年评比资格。
3、各专业评分细则:(1)农业(200分)——每表每迟报1天扣10分;报表没有基层徽章、填写不规范、逻辑明显错误的,每错一笔扣5分,扣完为止。
(2)规下工业(75分)——每迟报一天扣5分,没有基层单位刻字、漏报、错报的,每出现一笔扣2分,本项扣完为止。
(3)固定资产投资(75分)——每迟报一天扣5分,没有基层单位刻字、漏报、错报的,每出现一笔扣2分,本项扣完为止。
(4)商业(75分)——每迟报一天扣5分,没有基层单位刻字、漏报、错报的,每出现一笔扣2分,本项扣完为止。
(5)服务业(75分)——每迟报一天扣5分,没有基层单位刻字、漏报、错报的,每出现一笔扣2分,本项扣完为止。
(6)综合(100分)——包括劳资、基本单位名录和库维护、综合资料等。
湖南省乡镇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

郴统发[2011]51号郴州市统计局关于认真做好全市乡镇(街道)统计示范站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统计局:湖南省统计局《关于开展乡镇(街道)统计示范站评选活动的通知》(湘统…2011‟38号)文件,分配我市9个名额。
为扎实做好我市乡镇(街道)统计示范站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把握推选标准这次评选主要从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经费保障、办公设施、统计调查、资料管理、统计服务、工作制度等方面进行评价。
其具体标准如下:1(一)统计机构情况。
乡镇(街道)统计站为独立的实体型统计机构,有单位公章、单位标牌等。
(二)统计人员情况。
乡镇(街道)统计站有专职的统计人员编制,并按乡镇(街道)的规模配备专职统计人员,大、中、小型乡镇(街道)的专职统计人员分别不少于3人、2人、1人。
统计人员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并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并适当保持稳定。
统计站负责人享受其他站(办、所)负责人的同等待遇[乡镇(街道)的规模划分标准见附件1]。
(三)经费保障情况。
乡镇(街道)统计站平均每人每年的工作经费不少于2万元;或有年度资金计划安排,保障各项统计业务工作顺利开展,无拖欠统计业务经费的现象。
(四)办公设施情况。
乡镇(街道)统计站有独立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用房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配备适用的办公桌椅橱柜及通信设施,环境整洁。
人均配备0.5台以上的统计专用微机,并实现省、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统计系统联网。
(五)统计调查情况。
认真履行乡镇(街道)统计站的综合统计职责,承担本辖区内国民经济及社会所有行业统计。
严格贯彻实施统计方法制度,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各项常规性统计调查任务;承担上级统计部门部署的周期性普查和各类专项调查;动态维护辖区内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乡镇(街道)“三上”企业网上直报率达到上级统计部门的要2求;积极完成上级统计部门部署的其他工作任务。
严格遵守《统计法》,统计站及所辖调查单位近两年无统计违法案件。
扬州市统计局关于印发《扬州市乡镇(街道、园区)统计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扬州市统计局关于印发《扬州市乡镇(街道、园区)统计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扬州市统计局•【公布日期】2018.09.04•【字号】扬政统〔2018〕60号•【施行日期】2018.09.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扬州市统计局关于印发《扬州市乡镇(街道、园区)统计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扬政统〔2018〕60号各县(市、区)统计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局,化工园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经发局,市局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高基层统计数据质量,提升基层统计服务水平,市统计局制定了《扬州市乡镇(街道、园区)统计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现将文件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扬州市统计局2018年9月4日扬州市乡镇(街道、园区)统计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方案》(扬办发〔2018〕2号)提出的“夯实统计基层工作基础,推进统计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市统计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乡镇(街道、园区)统计规范化建设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认识建设意义,加强组织领导乡镇(街道、园区)统计担负着直接面对广大统计调查对象采集原始数据的重任,是各类原始数据的汇聚点,是政府统计的源头,在政府统计体系中处于基础地位。
当前,随着政府机构改革、行政区划调整的深入及各类经济开发园区的快速发展,统计机构设置和统计人员队伍建设出现了发展不均衡情况;国家统计局推行的统计数据生产方式变革,也使我市基层统计力量、统计人员队伍素质和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面临新的考验。
各地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批示精神,聚焦统计改革发展目标,充分认识到加强基层统计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积极推进业务工作制度化、统计管理法制化、数据流程信息化建设。
着力解决部分乡镇(街道、园区)统计工作中制度缺失、管理混乱等问题;着力增强统计工作科学性、权威性;着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统计服务水平。
乡镇工作年度考核细则

[乡镇工作年度考核细则]乡镇工作年度考核细则、考核对象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乡镇工作年度考核细则。
二、考核内容(一)统计业务工作(30分)对农业、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劳动工资、建筑业、三产等统计年定报、农村住户、粮食产量、生猪家禽、中间消耗、农产品价格、规模以下工业企业、限额以下贸易餐饮业企业等抽样调查和专项调查的业务工作,主要从准确性、及时性、全面性和规范性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1、准确性(10分)。
报表内数据不平衡的,一次扣1分(出现连带差错的,一次扣0.5分);报表之间不衔接,同一指标前后不一致的,一次扣1分;不符合逻辑背离实际情况的,一次扣1分。
2、及时性(10分)。
按时上报各种统计调查报表。
邮寄上报的,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电子信息上报的,以发送时间为准;其他方式上报的,以收到时间为准。
各种统计调查报表迟报一天,扣1分。
全年累计迟报两次以上或因迟报影响市级上报一次的取消当年评比先进资格,并通报全市。
3、全面性(5分)。
漏报指标的,一次扣1分(出现连带漏报指标的,一次扣0.5分);应报而未报评估报告或统计表说明的,一次扣1分;应报而未报基层表或报送不全的,一次扣1分。
对于报表中漏报的指标、统计表说明和基层表等要在限定时间内予以补报,超过限定时间,再按迟报的有关规定扣分。
4、规范性(5分)。
未按规定的方法、方式实施统计调查的,一项扣1分;未按规定要求进行上报的,一次扣1分;无填报单位、负责人或填报人章印的,有一次扣0.5分。
(二)“一合三统一”工作(25分)1、成立乡镇统计办公室(3分)。
由乡镇政府发文,明确乡镇统计机构名称、职责、组成人员。
未在规定的时间前成立,延迟一个月扣1分。
2、人员、经费落实到位(12分)。
乡镇统计办公室配备专职统计人员。
未合并的乡镇至少两名,合并的乡镇至少三名(3分)。
一、二、三产统计人员集中在乡镇统计办公室办公(3分),人员工资由乡镇政府统一发放(3分)。
开展统计工作的经费有保证(2分)。
乡镇(街道)绩效评估考核指标与评分标准(经济类)

平安建设
100
信访事项受理
办理情况
10
未登记或未按规定告知信访人及未按规定向领导和相关部门反馈办理情况或办理结果,每件扣1分;少开展一次信访接待活动扣1分;接访领导未到位的,少一位领导扣1分;隐瞒、谎报、缓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信访信息的,每次扣2分;对发生信访人越级上访,协访干部未能及时到位的,每次扣2分。本项扣分扣完为止。按时办结反馈并息访的,每件奖2分;年内办结反馈并息访的每件奖1分,信访老户问题办结并息访息诉每件奖10分。本项奖分不封顶。
环境污染治理
10
主要考评5项工作:1.有分管环保工作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2.辖区内无发生土法炼油;3.规范设置乡镇饮用水源区标志;4.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5.积极参与环境污染纠纷处理。具体评分细则由县环保局提供。
县环保局
村道建设与管理
10
依据交通局评分细则实施。
县交通局
殡葬改革工作
30
县发改局
县统计局
四
财政工作
60
财政收入完成
情况
20
财政收入比上年财政收入有增收的,考核增长率和贡献率,增长率按增收比例分两档(即分财政收入1000万元以上及以下两档)分别计算奖励;贡献率按增收额占全县增收总额的比例计算得分(不分档次);没有增收的不得分。完成任务得6分,不能完成的每个百分点扣0.5分,完成任务80%以下(不含)的不得分;增长率最高得4分,其它乡镇按其增长比例占相应档次的最高增长比例分别计算得分;贡献率最高得10分,其它乡镇按其贡献率比例占最高贡献率比例分别计算得分。
30
依据县综治委制定的百分制评分标准进行考评,之后按权重折算计分。
县综治办
备注
1.特色工作加分项目详见附件4;飞地项目由县项目服务中心认定,其他未尽事项,由县绩效办商同相关责任单位作出解释。
镇统计站规范化建设情况汇报

镇统计站规范化建设情况汇报尊敬的 XXX 镇领导:我是 XXX 镇统计站的负责人,特向您汇报我站的规范化建设情况。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我站在规范化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积极的成绩,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做汇报。
以下是我站规范化建设的五个方面内容:一、人员建设1. 人员素质提升:我站通过开展培训班、组织考试等方式,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已有80%的工作人员参加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
2. 岗位责任明确:我站制定了详细的工作岗位职责,明确了各岗位的职责范围和工作内容,确保每一位工作人员都清楚自己的任务和责任。
二、工作流程规范1. 数据收集:我站建立了完善的数据收集机制,在数据的来源、收集流程、信息核对等方面制定了详细的规定。
同时,我站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了信息的有效获取。
2. 数据处理:我站制定了统一的数据处理流程,确保数据的准确性、一致性和及时性。
对于涉及敏感信息的数据,我站加强了保密工作,确保数据安全。
三、信息化建设1. 信息化设备更新:我站逐步更新了办公设备,购置了先进的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等设备,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数据处理能力。
2. 电子档案管理:我站引入了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对相关数据进行了电子化存储和管理,提高了档案的检索和保管效率。
四、办公环境改善1. 办公场所改造:我站对办公场所进行了改造,优化了空间布局和设备配置,提供了更为舒适和便捷的工作环境。
2. 环境卫生整治:我站加强了环境卫生管理,定期进行卫生清洁和消毒,确保办公环境的整洁和卫生。
五、工作规范制定1. 工作制度完善:我站制定了一系列的工作规范,包括岗位操作规程、数据处理标准、工作纪律等,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2. 审查工作机制:我站建立了统一的数据审查机制,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以上是我站规范化建设的主要情况汇报,我们将继续加强工作,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农村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方案(试行)-

农村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方案(试行)正文:---------------------------------------------------------------------------------------------------------------------------------------------------- 农村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方案(试行)(1990年12月29日国家统计局印发)统计工作规范化,是统计工作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农村基层统计工作包括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
它的规范化是搞好农村基层统计工作的基础,是保证和提高全国农村统计数字质量、发挥农村统计整体功能的根本环节,也是强化乡镇经济管理所必须。
为了加强我国农村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以乡镇统计站为核心的农村统计信息网络。
二、内容与标准根据目前我国农村统计工作的现状,农村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的内容与标准包括九个方面:(一)组织建设完善1.按照《统计法》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在乡镇、村配备统计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统计人员的条件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作风好,身体健康,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并懂得一些经济统计知识,有志于农村统计工作。
需要调动乡镇专职统计人员,须事先征求县(市)统计局的意见。
2.乡镇建立统计站(或称统计委员会、统计办公室、统计科,下同)。
目前乡镇统计站有两种形式:(1)联合型统计站:在乡镇政府领导下,以乡镇统计员为骨干,联合乡镇有关业务部门的统计人员组成的乡镇统计联合体,行使乡镇政府的综合统计职权,业务上受县(市)统计局领导,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乡镇统计工作。
(2)实体型统计站:由2名以上专职统计员组成的乡镇政府直属机构,是乡镇政府的综合统计职能部门,业务上受县(市)统计局领导,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乡镇统计工作。
乡镇统计站要有牌子、有章子、有班子、有制度、有固定的办公室。
乡镇部门考核细则_细则_

乡镇部门考核细则乡镇部门考核是如何执行的?乡镇部门考核细则该如何制定?下文是乡镇部门考核细则,欢迎阅读!乡镇部门考核细则一一、制度落实(10分)(一)制度落实,领导真抓实管(6分)1、领导重视(3分)①领导亲自解决热点、难点问题,记0.5分。
②把综治工作纳入各乡镇综合目标管理的范畴,年初有安排,年底有总结,记0.5分,查计划和会议讲话资料。
③全年研究综治工作不少于6次,记1分。
查会议记录,少1次扣0.2分。
④经费安排,查财税所票据复印件,3千元以上记1分,2千―2.9千元记0.8分,1千―1.9千元记0.5分,500―900元记0.3分,500元以下记0分。
2、制度落实(3分)①乡镇与行政村和乡镇直单位签订了目标管理,记0.5分。
②制订了考核评估办法,记0.5分。
③年终对行政村和乡镇直单位进行了年度考核,记2分。
查考核评估汇总表,考核结束通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表彰决定,缺1项扣0.5分。
(二)台帐管理(2分)①有不稳定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摸底表,记0.5分。
②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了交办整改的,记0.5分。
③县里下发的综治方面的文件资料收集齐全,记0.5分;乡镇本级有关综治方面的文件资料收集齐全,记0.5分。
(三)情报信息报送情况(2分)①重要情报信息无漏报、迟报、瞒报现象,记1分。
②特护期坚持领导带班、值班制,记0.5分,抽查无人值班的每次扣0.2分。
③按要求坚持日报制的,记0.5分,每缺1次,扣0.2分。
二、社会稳定(26分)(一)重特大群体性事件(10分)1、有处置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案,记1分。
2、发生一起重大群体性事件,扣3分。
3、发生一起特大群体性事件,扣10分。
(二)集体上访(5分)1、到县委、政府集体上访的,每起扣1分。
2、到市集体上访的,每起扣2分。
3、赴省集体上访的,每起扣3分。
4、进京集体上访的,每起扣5分。
(三)赴省进京个访(3分)1、赴省进京个访,每3人次扣0.1分。
按“属地管理和双线稳控责任制的要求,以属地乡镇为主,县直责任部门为辅,属地乡镇扣0.07分/3人次,县直责任部门扣0.03分/3人次。
来龙镇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总结

来龙镇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总结来龙镇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总结总结是指对某一阶段的工作、学习或思想中的经验或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做出带有规律性结论的书面材料,写总结有利于我们学习和工作能力的提高,为此我们要做好回顾,写好总结。
总结怎么写才是正确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来龙镇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总结,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是整个统计工作的基石,基石不牢,根基不稳,必将影响统计数据的质量,进而影响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
我们来龙镇通过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保障投入、建章立制、夯实基础、提高质量等使得我们的统计基础建设工作有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几点:一、加强领导,建章立制、保障投入。
我们来龙镇统计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宿迁市统计局关于做好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工作的通知》(宿统发[20xx]99号)文件精神要求,深刻认识到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为此,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把这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1、根据区局对此次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吴英梅为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张旭、镇人大主席朱晓杰为副组长,各分管领导、及各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
2、增配了统计工作人员,目前,我镇统计办公室共有工作人员四名。
黄晓利同志负责综合统计、张士坚同志负责农业统计、王珍江负责工业统计、盛高明同志负责三产统计。
明确了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工作职责,建立了统计的岗位责任制、工作考核和奖罚制度,保障了统计办公室独立行使统计调查、报告、监督的职权。
3、党委政府为改善统计办公室的办公条件先后为统计办公室配备了三台电脑以及其他一系列联网所需的配套设备。
另外还配备空调、档案柜、办公桌椅、沙发、扫描仪、打印机、电话等硬件设施,并通过市局的腾讯通平台实现了全省内网互通。
4、另外为保障统计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每年年初主要领导还专门安排财政部门做好统计经费的预算工作。
基层统计工作规范考评细则

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考评细则为贯彻落实皖政办秘〔2013〕165号文件精神和淮政办秘〔2015〕101号文件精神,夯实统计基础工作,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切实加强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以保证全区统计工作有序、高效地开展,现结合本区统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考评细则。
一、考核对象各镇、办及开发区统计站及统计员。
二、考核范围各镇、办及开发区的统计工作三、考核方法1、实行百分制。
本考核细则按季度考核,以百分制计算,与统计工作项目补助经费发放挂钩。
2、考核方式。
考核组通过现场看文件、查资料、询问有关人员等方式进行打分,90分以上为合格,按100%发放项目补助经费;80分以上按90%发放项目补助经费;70分以上按80%发放项目补助经费;60分以下为不及格,取消当季度项目补助经费发放。
四、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基层统计工作规范考评内容主要包括各镇、办及开发区统计站统计机构、办公场所及设备配置,统计制度建设,统计队伍建设,统计档案盒管理,统计资料管理和统计服务六个方面,具体如下:(一)统计机构、办公场所及设备配置(10分)1、有分管领导1分;无分管领导扣1分。
2、经费实报实销1分;不能实报实销扣1分。
3、有固定办公场所1分;无固定办公场所扣1分。
4、有公章、有牌子1分;无公章、无牌子扣1分。
5、有办公桌椅、档案柜、计算机(人手1台)、打印机、电话、传真等配套设施6分;计算机不能人手1台,每缺1台扣1分。
(二)统计制度建设(5分)1、根据工作要求,建立各项统计制度1分;无制度扣1分。
2、统计制度公示(上墙)1分;无公示(上墙)扣1分。
3、认真执行统计各项制度3分;联网直报触一条红线扣3分。
(三)统计队伍建设(23分)1、根据文件规定足额配备专职统计人员1分;少于文件规定人数扣1分。
2、明确统计站负责人(首席统计人员)1分;没有明确负责人(首席统计人员)扣1分。
3、统计人员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并持证上岗2分;没有或未能持证上岗扣2分。
镇街考核分项考核细则

附件镇街考核分项考核细则一、目标考核1.共性项目(1)主要经济指标(2)发展重点工作指标名称考核责任单位考核内容要求和评分办法仙岩街道49.8亩、丽岙街道150亩、茶山街道73.8亩、泽雅镇376.3亩。
5.没有任务的镇街取平均值(平均值=被考核单位总分/被考核单位个数)。
土地开发、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农田质量提升(20分)1.完成土地开发任务,得5分。
2.完成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得10分。
3.完成本年度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地力培肥任务,得5分。
4.没有任务的镇街的取平均值(平均值=14个被考核单位的总分/14)。
招才引智区招才局按照《关于印发2015年度镇街基层组织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和2015年镇街招才引智考核办法的通知》(瓯组〔2015〕55号)进行考核。
科技创新(“八倍增”指标)区科技局区统计局1.企业R&D(研发)经费支出(25分)分别按四项指标总量和增速对有科技创新考核任务的镇(街)、经济开发区进行统一排名和赋分。
得分=[(本值-最低值)/(最高值-最低值)×30+70]/100×25。
指标总量和增速两项得分分别以30%和70%的权重计入该指标最终得分。
四项指标最终得分之和即为各镇街考核得分。
2.发明专利授权量(25分)3.高新技术产业产值(25分)4.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数(25分)审批制度改革区审管办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60分)1.窗口设置完整,审批服务事项集中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每有一个镇街服务事项未纳入便民服务中心的扣1分。
2.每月按时上报区审管办要求的便民服务中心审批办件月报表、工作人员信息等各类报表的,每出现一次迟报、漏报、错报的扣1分;3.审批服务实行“一事一评”制度。
各便民中心应在服务窗口安装电子评价器,让办件群众前来取件时对该项服务态度、服务效率等进行评议。
未配置电子评价器的扣1分,发现一起未实时评价的扣1分。
4.出现办事群众投诉至区审管办或区纪委的,经查实,每次扣2分;出现不文明、不规范服务被媒体曝光的扣3分,被各级检查通报批评的扣5分。
浙江省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考核办法

浙江省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镇(街道)统计工作,提升乡镇(街道)统计能力,保障源头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国家统计局《乡镇统计工作规范(试行)》(国统字〔2013〕7号),结合浙江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全省各乡镇(街道)政府统计活动。
二、考核内容统计组织建设、统计业务工作、统计法制、统计保障等四个方面。
(一)统计组织建设。
包括统计机构设立或统计工作岗位设置,专(兼)职统计人员配备,统计职责设定,所属村居(社区)统计人员配备,所辖区统计调查对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
(二)统计业务工作。
包括统计数据采集与上报,统计调查对象确定和调整,统计数据审核,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设置,统计资料管理,参与专项调查和普查,统计服务,统计业务指导和培训等情况。
(三)统计法制。
包括统计法制宣传,统计监督检查,统计保密等情况。
(四)统计保障。
包括统计工作组织领导,统计信息网络建设,统计工作考核,统计办公条件及经费保障等情况。
三、考核标准详见附件1:《浙江省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考核标准》。
四、考核时间考核工作每年开展一次,首次开展时间为2013年,考核上一年度统计工作。
每次开展的具体时间以每年印发的相关考核通知为准。
五、考核结果及奖惩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其中优秀单位占比不超过20%,良好单位占比不超过40%。
前一年被评为优秀的单位,本年又被评为优秀单位的,该单位不占本年推荐名额,但此类单位不超过全市乡镇(街道)的5%。
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单位的,可以确定为乡镇(街道)统计工作示范单位,授予“浙江省统计工作示范单位”的牌匾(有效期三年,三年内不参与考核)。
对连续两年被评为不合格单位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六、考核程序(一)乡镇(街道)自评。
各乡镇(街道)根据本办法要求,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填写《浙江省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考核评分表》(见附件2)和上一年度《浙江省乡镇(街道)基本情况表》(见附件3,Excel文件形式),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网上打印件和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报送所在县(市、区)统计局。
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考评验收标准

16
组织关系管理
1.每年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1次集中排查。
2.党员组织关系隶属清楚,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
3.积极开展党员组织关系网上转接,组织关系转接规范有序。
17
流动党员管理
5.深化村民组长活力工程,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加大待遇保障。
6.建立村级干部后备库,每村至少确定2名后备干部,跟踪培养管理措施落实。
7.建立乡镇党委组织委员、组织员、组织干事和村党组织组织委员、后备干部电子台账,建立村干部工作日志制度。
12
自身建设
1.乡镇党委每月至少开展1次中心组学习、乡镇党员干部每人每年参加各类培训累计不少于12天。
2.党委(总支)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到所在支部或联系支部讲1次党课。
21
民主评议党员
1.支部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党性分析,对党员进行评议,确定评议等次。
2.稳妥慎重处置不合格党员。
22
组织生活会
支部每半年召开1次党员组织生活会。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召开。
23
民主生活会
1.党委(总支)每年至少召开1次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会议召开情况及时通报。
附件1
农村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考评验收标准
类别
序号
项目
具体标准
达标情况
(一)
党的
组织
设置
1
乡镇党组织
乡镇设立党的委员会,乡镇机关、站所根据党员人数、工作需要及便于开展党的活动等设置党组织。
2
村党组织
1.正式党员人数达到3人以上的设立党支部,原则上,党员人数超过50人、不足100人的设立党总支,党员人数达100人以上的设立党委。
乡镇(街道)统计规范化建设检查表

40
1、有负责统计工作的领导
10
2、有合格统计人员队伍
10
3、有明确的岗位职责
10
4、有必要的工作场所
10
二、业务建设“三化”标准
60
1、统计业务制度化
35
2、统计管理法制化
10
3、统计处理信息化
15
总 分
乡镇(街道)推荐意见:
单位(章): 负责人签名: 日期:20 年 月 日
局分管领导意见:
负责人签名: 日期:20 年 月 日
局长意见:
单位(章): 负责人签名: 日期:20 年 月 日
统计基层基础特色示范街(镇)和示范村(社区)申报推荐表
申报单位
(名称要与公章一致)
示范单位情况介绍
要求:
(文字稿1000左右,突出成果,要有特色)
乡镇(街道)、开发区推荐意见
(盖章)
年月日
XX市乡镇(街道)统计规范化建设检查表
申报单位(章):负责人(签名):
考评内容
应得分
自查
得分
市局
核查得分
扣分原因
一、“四有”标准
30
1、有主管领导
5
2、有工作机构
8
3、有统计人员队伍
8
4、有必要工作条件
9
二、“三化”标准
70
1、统计管理活动
法制化
20
2、统计业务活动
制度化
30
3、统计数据处理
信息化
20
局分管领导意见
签名:年月日
局长意见
签名:年月日
总 分
乡镇(街道)推荐意见:
单位(章): 负责人签名: 日期:20 年 月 日
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指导方案模板(五篇)

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指导方案模板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统计基础工作,逐步实现基层统计的科学化、规范化,保障源头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不断提高全县农村统计工作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统计基础工作(一)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和住户调查网点管理各级统计机构(县级各农口部门及____个镇)、统计人员应当根据统计工作的需要,建立各类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台帐数字应当与相应的原始记录及统计报表相衔接。
统计台帐的登录必须准确、及时、连续、指标齐全。
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的设臵和管理应当规范,台帐内容应包括乡村人口、耕地面积、农村基础设施、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和产量、主要畜禽的存出栏情况、林业和渔业的生产情况以及农业机械等。
有条件的应当建立电子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手工登记的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应当字迹清晰端正。
1.农村住户原始记录为调查户帐页资料,要加强对记帐户的管理,要求做到:(1)帐页必须由调查户本人填写,内容要真实可靠。
若有特殊原因由别人抄录,必须将原始的帐页记录附到抄录帐页后面。
(2)账面要整洁,字迹要清楚,用钢笔、圆珠笔或毛笔记账,不能用铅笔和红笔记账。
不要随意涂改账目,如确系记错,经辅助调查员核实后可以更正。
(3)记帐要规范,日期、摘要、数量、计量单位、金额按规定填写,没有错记、漏记、多记、混记的情况。
2.畜牧统计原始记录为各镇畜牧兽医站分村资料、牧情测报点资料和《内江市统计局畜牧业规模养殖户统计表》。
凡达到规模饲养标准的农户和所有畜牧生产单位,要逐一登记到《内江市统计局畜牧业规模养殖户统计表》,规模户表由各镇畜牧兽医站组织村防疫员填报,但需经农户或畜牧生产单位签字盖章。
3.粮食播种面积、产量统计的原始记录为各镇分村资料。
4.农业产值核算的原始记录为产值核算计算表。
5.水产品产量、林业生产统计的原始记录为各镇分村资料。
(二)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1.各镇有一至二名专兼职综合统计人员,并有与统计工作相适应的工作条件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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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有年终评比验收的材料,包括文件、验收表、打分表等。
10、统计分析、信息、调研文章等资料。
3、统计数据处理信息化
20
⑴未与上级统计机构联通统计信息网的,扣2分。
⑵乡镇统计机构未配备能适应现代统计信息自动化处理和网络传输需要的(至少1台以上)统计专用计算机及传输打印设备的,扣2分。
项目
分值
规范化建设考核内容
验收检查要件
一、“四有”标准
30
1、有主管领导
5
⑴没有明确领导分管乡镇统计工作的,扣1分。
⑵对分管的统计工作没有发挥领导和监督作用的,扣1分。
⑶辖区内的统计违法现象没有及时监督纠正的,扣1分。
⑷不能保证统计机构独立行使法定统计报告权的,扣1分。
⑸1年内没有为改善统计工作条件、保障统计经费或者解决统计工作过程中存在问题的,扣1分。
1、制订的各项制度装订成册。
2、组织统计人员学习制度的记录。
3、乡镇的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情况资料。
4、各专业人员2012年记载簿、迟报单位记录、催报记录、统计报表审核等记录资料。
5、报表填报说明、签收签领册、年定报会议的通知、图片等资料。
6、有统计工作网络,并定期维护更新的资料。
7、纸质报表等统计资料分类管理、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⑵在2年内发生被上级通报的统计业务责任事故的,扣1分/件,最多扣2分。
⑶未对辖区内统计调查单位进行动态管理,存在虚报入库和漏报入库企业没有进行名录库认证的,基本单位名录库未及时进行维护、更新工作的,扣1分/个。
⑷未在规定时间内对缺报单位进行及时催报,造成报表迟报或者未报的,扣2分/次。
⑸未对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报表进行审核、查询、录入、汇总,出现明显差错的,扣0.5/次,最多扣2分。
⑹未严格贯彻执行上级统计调查制度确定的调查单位的,扣1分/个。
⑺未建立统计报表及报表填报说明发放登记及领取人签名制度的;报表填报说明发放登记册及报表领取登记册齐全并装订成册,未达到要求的,扣2分。
⑻对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的设置未严格执行国家统一标准的,扣2分。
⑼未指导和规范辖区内基层单位依法设置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的,扣1分/个,最多扣10分。
4、有一年内统计经费预算报告。
5、乡镇人事年报中涉及统计站人员的相关资料。
6、乡镇统计站有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平时工作记载齐全。大型活动和专项调查要有实施方案和工作总结。
3、有统计人员队伍
8
⑴乡镇统计站在位业务人员不少于3人,根据乡镇规模配备,不足的,每少1人扣3分。
⑵新任职的统计业务负责人要了解统计工作,从事统计工作不足一年的要参加上级统计业务培训合格。没有参加培训并合格的,扣1分。
3、一年内增加的统计人员、办公设备设施、统计经费等相关的资料。
2、有工作机构
8
⑴乡镇未设立独立的实体型统计机构的,扣6分(独立机构、专职负责人、经费单列、正式编制、集中办公、扎口管理可以分别计分)。
⑵统计站不能独立行使统计报告权的,扣2分。
1、综合统计站要有公章印模。
2、有统计站的牌子。
3、有专职统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⑷未开展面向本乡镇所属单位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覆盖率未达到90%的,扣2分。
⑸未依法开展本乡镇的统计执法检查活动的,扣2分。
⑹对在统计检查活动中发现统计违法行为未及时移送并未积极协助依法查处的,扣2分
1、上级下发的通知以及上级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资料。
2、村、企业统计人员法制培训(两次)会议通知、签到册、辅导材料等。
⑶有计算机,但是统计数据处理未实现计算机化、数据没有进行电子保存、数据传输未实现网络化的,扣3分。
⑷未配备专(兼)职计算机技术管理人员的,扣1分。从业人员不能熟练使用计算机、解决一般技术问题的,扣2分。
⑸未建立建全统计电子台帐的,扣1分。
⑹辖区内联网直报率未达到100%,没有达到并轨要求的,扣0.5分/家,最多扣5分。
3、下企业(送法律法规汇编和法律事务告知书)的相关图文资料。
4、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的相关材料。
5、统计法制宣传的图文资料。
6、数据质量检查的计划、通知、检查记载簿等资料。
7、统计执法检查案卷。
2、统计业务活动制度化
30
⑴统计原始记录、台账、报表管理制度;数据采集审核报送制度;统计资料管理工作制度;数据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统计业务岗位责任制度;统计人员考核评比等制度。缺一个扣0.5分,最多扣2分。
1、与上级统计机构连通统计信息网页面截图。
2、统计专用计算机、传真机、打印机等图片。
3、配备计算机管理人员的资料。
4、联网直报截图(每月)。
5、电子台账资料等。
⑵当年没有落实统计人员经费、专项调查经费、大型普查经费的,扣2分。
⑶统计业务经费没有列入乡镇财政预算的,扣1分。
⑷乡镇统计站统计业务人员人均电脑一台并实现与上级联网,不达要求的扣2分/人。
⑸最近2年统计工作条件无明显改善的,扣1分。
1、办公用房图片。
2、经费预算报告。
3、其他办公条件的图片。
4、与上级联网的截图资料。
⒀对外提供的重要的乡镇统计数据未经市统计局审核确认,与市统计局的相关资料不一致的,扣2分。
⒁未对统计资料进行分类管理、装订成册并妥善保管的,扣2分。
⒂原始资料保存期限少于5年、汇总性资料保存期限少于10年的,扣1分/项。
⒃磁介质资料无备份、没有刻录光盘存档的,扣1分/项。
⒄电子台账未以纸介质资料存档的,扣1分。
项目
分值
规范化建设考核内容
验收检查要件
二、“三化”标准
70
1、统计管理活动法制化
20
⑴乡镇统计人员未参加上级统计机构组织的统计法律、法规学习,未依法履行其职责的,扣1分/次,最多扣4分。
⑵辖区内的企业二年内有发生被立案调查处罚的统计违法案件的,扣3分/件,最多扣6分。
⑶未依法统一管理本乡镇范围内各类统计调查活动,2年内有失职现象发生的,扣2分/件,最多扣4分。
1、乡镇政府领导分工的文件;乡镇成立统计工作领导小组的文件;涉及各项普查、统计专项调查时成立的的领导小组文件等。
2、乡镇党政联席会中讨论统计工作的相关记录;政府办公会研究统计工作的相关记录;领导参加统计工作会议、陪同上级统计部门的领导进行调研、执法等活动的图文资料等;召开统计工作会议的相关材料等;乡镇领导对统计分析、信息的批示、对统计工作的指示稿件等。
⑶乡镇统计站工作人员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扣1分/人。
⑷行政村(社区、企业)未落实统计负责人和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统计工作的,扣0.1分/人。
⑸辖区内的统计人员没有接受统计继续教育的,扣0.1分/人。
1、乡镇统计业务人员工资发放花名册。
2、乡镇人事年报中涉及统计站人员的资料。
3、统计站人员花名册、学历证明、职称证明等。
4、统计站人员岗位设置文件。
5、统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6、统计站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7、行政村、企业、统计负责人、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统计人员参加各种会议的文件、签到册及相关图文资料。
8、参加从业资格培训、统计继续教育的资料。
4、有必要工作条件
9
⑴有独立的办公场所,集中统一办公,办公用房人均使用面积10平方米以上,达不一致,有修改或者销毁的,扣2分/个。
⑾未对本辖区内的统计调查人员、辅助调查员和记帐户及基层单位的统计业务进行督促和检查,造成采集、审核和统计数据与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数据不一致的,扣2分。
⑿以纸介质上报的统计报表内容不完整、不规范,以磁介质、光存储介质或网络方式上报的统计报表文件名不规范、格式不正确、有病毒、无密码和身份控制的,扣1分/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