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全日制攻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3年在职攻读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
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3年在职攻读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3年在职攻读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科目考试办法和时间安排的通知为了培养适应社会、经济、文化和艺术事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根据师大研[2012]号)《关于印发福建师范大学2012年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2013年面向全国招收攻读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主要招收声乐、钢琴、古筝、琵琶、作曲、大提琴与室内乐、舞蹈编导方向的学生。
现将有关《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科目考试办法通知如下: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科目考试由我院组织,采取专业知识笔试与专业技能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专业知识笔试考试科目:(1)音乐方向:《中西音乐史与作品分析》,满分150分,笔试时间150分钟。
参考书目:《中国古代音乐史稿》杨荫浏著,人民音乐出版社;《中国近现代音乐史纲》汪毓和著,人民音乐出版社;《西方音乐通史》于润洋,上海音乐出版社;《欧洲音乐文化史论稿》叶松荣著,福建人民出版社2001年8月第1版;《曲式与作品分析》吴祖强,人民音乐出版社。
(2)舞蹈方向:《中外舞蹈史与作品分析》,满分150分,笔试时间150分钟。
参考书目:《中国舞蹈史》王宁宁、江东、杜晓青著,文化艺术出版社,1998年版;《西方芭蕾史纲》朱立人著,2001年5月版;《舞蹈欣赏》金秋编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11月版。
2、专业技能面试:满分150分。
(1)、声乐、钢琴、琵琶、古筝、作曲、大提琴与室内乐、舞蹈编导方向:鉴于在职攻读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和培养中的特点,为确保以上方向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成为名副其实的既能唱、奏、作曲、舞导编导,又有专业艺术分析能力的高质量的研究生,我院规定,上述方向的研究生,毕业时除了要符合学校对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有关规定外,还要能开一场个人独唱或独奏或个人作品音乐会,或个人舞蹈编导专场晚会,方可毕业。
1351-艺术硕士教指委指导性培养方案
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试行稿)一、培养目标培养具有系统专业知识和高水平艺术创作技能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为: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够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促进艺术文化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2、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高水平的艺术创作能力和较强的艺术理解力与表现力。
3、能够运用一门外语,在本专业领域进行对外交流。
二、招生对象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
四、培养方式培养过程应突出专业特点,以实践为主,兼顾理论及内在素质的培养。
采用课堂讲授、技能技巧的个别课与集体训练及艺术实践等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积极创造艺术实践条件,建立多种形式的实践基地,加大实践环节的学时数和学分比例。
实行导师负责制,并聘请高水平的艺术家配合指导艺术实践。
五、课程设置课程设置分为公共课、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
公共课应着重于提高研究生的总体素质,拓展审美视野,增强理解作品的能力。
专业必修课应着重于提高研究生专业技能水平,加深、拓宽研究生的专业知识,提高研究生的综合艺术修养以及在作品创意表达和风格呈现方面的综合能力。
选修课分专业选修课和一般选修课。
选修课程应内容广泛、形式多样,给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余地,为学生的个性发展提供一定空间。
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和专业方向来选修课程,以利于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课程与实践环节总学分应不少于50学分(课程学分计算方式:大于等于16课时为1学分),其中实践类课程应占60%以上。
具体学分设置如下:1、公共课:不少于8学分(包括外语、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等)。
2、专业必修课与专业实践:不少于36学分。
3、选修课:不少于6学分。
六、毕业考核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修满规定学分后,须参加毕业考核。
毕业考核包含实践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
实践展示水平是毕业考核的主要方面。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代码:055107-08)一、方案适用专业艺术硕士(美术055107,艺术设计055108)二、培养目标培养具有专业的系统理论与知识和高水平艺术创作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为:1. 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够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促进艺术文化事业的发展作出贡献。
2. 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高水平的艺术创作能力和较强的艺术理解力和表现力。
3. 能够运用一门外语,在本专业领域进行对外交流。
三、研究方向1.美术学2.艺术设计四、学习年限与学习方式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2年,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最长不超过4年。
课程与实践环节总学分不少于50学分,具体学分设置如下:1、公共课:不少于8学分2、专业必修课:不少于25学分3、专业实践课:不少于6学分4、选修课:不少于6学分5、必修环节:不少于5学分六、培养方式(一)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采用校内外双导师制。
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课程与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
(二)学位课程学习与艺术实践紧密结合,应吸收不同学科领域的专家、学者和实践领域有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员,共同承担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工作。
注重培养实践研究和创新能力,增长实际工作经验,缩短就业适应期限,提高专业素养及就业创业能力。
七、实践环节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1年的实践教学,可采取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
1.课程实践:一般在校内实验中心、工程中心和研究中心等单位完成,主要进行专业课程实践和科研技能训练。
2.综合实践:依托各专业领域的校外实践基地完成,在校内外导师的共同指导下,结合工程实际岗位,主要进行专业综合实践和应用能力训练。
以上两个实践环节是全日制艺术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的必备环节,研究生要提交实践计划,撰写实践总结报告。
对研究生实践环节实行全过程管理和质量评价,确保实践教学质量。
艺术硕士全日制攻读 领域培养方案.doc
艺术硕士全日制攻读领域培养方案全日制攻读艺术硕士美术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领域代码:135107一、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系统掌握专业知识和高水平艺术创作能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层次、应用型美术创作与教学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为: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较强的事业心,身心健康。
2.掌握扎实、精深的美术基础知识及系统、严谨、科学的美术研究的思想体系、原理、方法论;了解和关注美术相关学科的前沿理论及当代艺术的动态发展,具有求实、严谨的科学作风;积累美术相关学科的知识和过硬的技术手段,掌握与美术各研究方向相关的新技术、新材料的使用与研究等方面的知识。
3.能够运用一门外语,在本专业领域进行对外学术交流。
4.培养具有高水平的艺术创作能力和较强的艺术理解力与表现力,能够胜任大专院校、基础美术教育机构、专业艺术团体所需要的艺术管理、教学、科研艺术创作等策划活动和组织等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并具备自主创业能力。
5.具有独立的学习和研究能力,具有学术素养和学术道德,形成明确的研究方向和研究特色,并且有一定数量的研究成果公开发表或被采用。
6.了解国内外美术领域的发展动态,有一定的学术交流能力和较强的科研与创作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团结协作和社会活动能力。
二、学习方式与年限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
三、招生对象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四、培养方式/教学方式实行导师负责制及导师指导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并聘请高水平的艺术家配合指导艺术实践。
培养过程应突出专业特点,以实践为主,兼顾理论及内在素质的培养。
采用课堂讲授、技能技巧训练与艺术创作实践等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积极创造艺术实践条件,建立多种形式的实践基地,加大实践环节的学时数和学分比例。
课程学习和教学实践环节,按教学要求进行考核,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
课程教学和专业实践实行学分制。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doc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2015年修订版)(135107 美术领域)一、培养目标美术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旨在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具备系统专业知识与技能的高层次美术创作专业人才,以及胜任文化艺术事业与产业方面所需的创作、管理与策划、教育等相关工作的高层次专业人才。
二、招生对象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四年。
四、培养方式培养过程中应突出专业特点,以实践为主兼顾理论及内在素质的培养,对学生进行系统、全面的专业训练。
采用课堂讲授、技能技巧的个别课与集体训练及艺术实践等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积极创造艺术实践的条件,建立多种形式的实践基地,加大实践环节的学时数和学分比例;实行导师负责制,并聘请高水平的艺术家配合指导艺术实践。
课程教学和专业实践实行学年学分制。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课程设置分为公共课(教育部规定的必修课程)、专业必修课(专业主科与专业相关课程)和选修课。
公共课应着重于提高研究生的总体素质,拓展审美视野;专业必修课应着重于提高研究生专业技能水平,加深、拓宽研究生的专业知识,提高研究生的综合艺术修养,增强理解作品的能力以及在作品创意表达和风格呈现方面的综合能力。
选修课分专业选修课和一般选修课。
选修课程应内容广泛、形式多样,给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余地,为学生的个性发展提供一定空间。
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和专业方向来选修课程,以利于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课程与实践环节总学分应不少于50学分,其中实践类课程与环节应占60%以上。
具体课程学分设置如下:公共课不少于8学分;专业必修课程与专业实践环节不少于36学分;选修课程不少于6学分;课程学分计算方式:大于等于16课时为1学分。
六、毕业考核毕业考核包括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申请者,在修学规定课程和获得规定学分的同时,须完成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提交与答辩的毕业环节要求。
135107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美术领域培养方案【模板】
******** 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美术领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培养美术领域具有系统专业知识和高水平艺术创作技能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为: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够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促进文化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2、掌握专业知识、培养创作能力,培养具有独立承担大型美术创作工程队伍,培养具有较强的艺术理解力与表现力的现代艺术创作人才。
3、能够运用一门外语在本专业领域进行对外交流。
美术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旨在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具备系统专业知识与高水平技能及良好综合素养的高层次美术专门人才,以及胜任文化艺术事业与产业方面所需的创作、教育、管理与策划等相关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业人才。
二、招生对象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四年。
四、培养方式培养过程中应突出专业特点,即以实践为主兼顾理论的综合性素质培养;对学生进行系统、全面的专业训练:采用集体授课与训练和个别技能指导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积极营造艺术实践条件,建立多种类型的实践基地,保障适度学时数和学分比例的实践类课程,以保证专业教学质量。
教学实行学年学分制。
1、实行导师负责制下的双导师制培养模式,适当聘请校外在艺术界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当)的艺术家参与指导艺术实践。
通过师生互选为每位研究生配备校内导师和实践导师各1名。
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实践导师主要负责实践环节的指导,同时可参与论文写作等环节的指导工作,实现校内、外导师联合培养。
2、实行导师个别指导和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模式。
按专业领域成立导师组,导师组一般由5—7名本专业领域校内导师和校外实践导师共同组成。
导师组主要负责课程教学、艺术实践、学位论文等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的组织、指导和监控工作。
3、实行研究生培养中期考核机制。
福建师范大学在职人员攻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人数,参考书目,内部讲义,押题
2015年福建师范大学在职人员攻读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人数,在职艺术硕士(MFA)考试复习大纲指南,参考书目,在职艺术硕士(MFA)考试历年真题,内部讲义,在职艺术硕士(MFA)考试押题招生人数:50人福建师范大学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MFA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一、招生学位类别及招生计划艺术硕士(含3个招生领域,计划招生50人)。
(一)报考条件艺术硕士201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具有艺术创作实践经验;或者2009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有5年(含)以上艺术创作实践经验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创作或表演奖励者也可报考。
以专科学历报考者,应在报考前向所报考的我校相关学院提交《福建师范大学专科学历人员报考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经审核合格后方可报考。
专科毕业考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人数的10%。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进行报考资格自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
1.资格自审报考我校的考生须认真阅读报考条件,确保本人具备相关学位类别的报考资格。
符合报考条件者可参加网上报名。
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考试成绩合格,也不予录取,不退还报名费等费用,责任由考生自负。
2.网上报名考生于2014年6月20日—7月10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 ),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本人近期照片,上传照片格式要求见附件2)、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
3.现场确认考生于7月11日—14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
艺术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艺术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一级学科·0504艺术学)适用专业:050401艺术学一、培养目标培养国家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所需高端的应用型、研究型、复合型人才;适合在专业实践、理论领域和基础教学方面继续深造的(如攻读博士研究生)学术型人才。
1.树立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具有强烈的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在德、智、体等方面均衡发展,对专业领域具有开阔的视野和前瞻性。
2.掌握扎实的美术学基础理论,同时对一级学科及相关学科领域有所了解、拓宽学术和科研视野。
3.具有较强从事艺术创作、学术研究、美术教育的能力。
4.能够掌握一门外语。
5.具有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研究方向1.北方地域特型艺术创作与理论研究2.当代美术基础实践及理论研究三、修业年限修业年限为3年。
四、毕业学分和授予的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得少于33学分,其中公共基础课7学分,学科基础课、专业主干课和专业方向课不得少于20学分,开题报告、学位论文、毕业创作合记4学分,实践活动记1学分,其余学分为选修课(部分学分也可跨学科选课,但所选课题要与导师协商)。
设计﹒造型原理与方法论为本专业研究生必修课。
学生修满培养计划所规定学分并且成绩合格者,可获得文学硕士研究生学位并准予毕业。
五、培养方式1.该方向硕士研究生培养将论题研讨、课堂教学和艺术创作融为一体,以导师特色学术和项目为依托,鼓励研究生自主学习和创新精神,建立自己的科研领域。
2.在导师特色学术和项目研究与实践基础上,采用导师负责和导师组集体培养的方式。
每个导师组由3-9人组成,充分发挥集体智慧的优势。
3.培养计划要和研究生本人商量后制定,研究生要在入学后3个月内拿出自己的研究和学习计划。
由导师与导师组成员共同制定该计划具体实施细则和时间表。
4.研究生教学灵活多样。
提倡采用课题研讨、课题论文、基本阅读报告等,实践教学以艺术创作实践带动特色教学和基础教学,加强研究生自主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福建师范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福建师范大学
年月日年月日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专业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专业《当代心理科学研究新进展》学位课程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专业《高级心理统计》学位课程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专业《心理学研究》学位课程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专业《发展心理学新进展》学位课程
教学大纲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专业《教育心理学新进展》学位课程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专业《学校心理咨询》学位课程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专业《专业外语》必修课程
教学大纲
教学大纲
教学大纲。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2015年修订版)(135106 舞蹈领域)一、培养目标通过舞蹈领域艺术专业学位的教育,培养具有系统专业知识、高水平技能和一定艺术造诣的高层次应用型舞蹈专门人才。
舞蹈专业学位教育培养的艺术硕士应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接受完整、系统、规范的专业训练,在专业技能上达到较高的水平。
注重培养良好的人文素养、艺术素养和道德素养,具有较高的艺术审美能力、艺术鉴赏能力、艺术感悟能力、理解力和表现力,并能够掌握研究方法,达到一定的学术水平。
获得此学位后,能够在国家艺术演艺团体、院校、文化机构、研究机构、文化场馆、文化公司、政府文化管理部门和相关的社会团体从事相关工作。
二、招生对象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四年。
四、培养方式培养过程应围绕专业发展的需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导师应根据学科及学生个人的专业发展需要,制定研究方向和教学计划。
对学生进行较为全面的、系统的培养。
采取个别教学与集体教学、校内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培养方式,积极调动各类资源,建立形式多样的教学方式。
实行导师负责制,聘用社会和行业专家参与教学实践与研究。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课程设置分为公共课(教育部规定的必修课程)、专业必修课(专业主科与专业相关课程)和选修课。
公共课程应完成国家规定课程,为拓展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知识视野提供基本保障;专业必修课从舞蹈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需要出发,提高研究生专业技能水平,加深、延展研究生的专业知识;选修课程应拓宽学生的学术视野和知识面,形式多样,为学生的艺术个性发展创造机会;专业实践课应重视锻炼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提供独立思考、自主创作及表演的空间,全面提升学生的专业能力。
艺术硕士的学位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得少于50学分,(即16学时为1学分)。
其中,公共课不低于8学分;专业必修课和实践课不低于32学分;选修课不低于10学分。
音乐学院攻读艺术学硕士(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音乐学院攻读艺术学硕士(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我院艺术学硕士学位包括音乐学、作曲技术理论以及音乐教育学等20个研究方向,为更好地培养水平较高、数量较多的音乐高级专门人才,根据《学位条例》、《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攻读艺术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如下:第一条培养目标艺术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应具备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艺术理论修养及良好的道德品质;在所从事的音乐研究、音乐创作、音乐教育方面具有扎实、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了解学科的现状及发展趋势;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具备独立从事理论研究创作、以及专业教学研究的能力。
第二条学习年限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三年,申请学位年限最长可延至五年。
第三条培养方式采取理论学习和艺术实践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的学习研讨,以及田野考察、艺术采风实际工作的训练,培养和提高硕士生理论研究的能力。
要充分发挥指导教师和研究生两方面的积极性,因材施教,教学相长。
根据专业特点,在保证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具体培养方法可以灵活多样。
硕士生的培养工作由硕士生导师负责。
第四条各专业课程安排各专业方向的课程安排,应由招收硕士生的系部起草拟定。
对硕士学位共同课、主科、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程的科目、学分、时间安排等做出明确的规定。
各专业方向课程安排应由系委会讨论通过,系主任签署意见后报院审批,研究生部备案。
硕士学位的课程包括以下五类:一、共同课:政治,外国语;二、主科;三、专业必修课;四、专业选修课;五、一般选修课。
硕士学位课程总学分要求不低于48学分。
课程学习着重加强基础理论,扩大和加深专业知识,拓宽知识面,提高科研能力。
研究生课程均应有教学大纲,明确规定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学习要求、教学方式及主要参考书目。
研究生选修课的教学大纲需经所在部门审批通过,报研究生部备案。
研究生的课程教学,应在传授知识的同时,着重注意加强自学能力的培养。
专题讨论、文献阅读、选题报告、学术活动等培养环节的考核主要用考查的方式进行。
设计艺术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设计艺术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二、培养要求1.系统的专业知识:具备扎实的设计理论知识和创新设计方法,能够运用相关理论和方法开展研究工作。
2.独立研究能力:具备独立进行设计研究的能力,能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具备创新设计的能力。
3.团队协作能力:具备团队合作精神和与他人沟通协作的能力,能够与不同学科和背景的人合作。
4.学术道德和社会责任意识:具备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社会责任意识,能够承担社会责任,做出适应国家和社会发展需求的创新设计成果。
三、培养方式1.课程学习:开设一定比例的专业课程,包括设计理论、设计方法、设计管理等方面的课程,通过课堂教学、研讨会和实践活动等形式提高学生的专业知识水平。
2.导师指导:每位研究生分配一位专业导师,导师负责指导研究生的学习和研究工作,帮助研究生确定研究方向和制定学习计划,提供研究方法和学术指导。
3.学术研究:研究生通过独立的学术研究来提高自己的研究能力,包括文献研究、实地调查、实验设计等。
研究生需要选择一个研究课题,并完成一篇独立的学术论文。
4.实践实习:研究生需要参与相关的实践实习活动,了解行业动态和专业实践,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和设计实施能力。
四、培养课程设置1.基础课程:设计理论、设计方法、设计心理学、设计史、设计文化等。
2.专业课程:创新设计理论与方法、设计策划与管理、设计创作与实践、设计技术与工艺等。
3.选修课程:根据学生的兴趣和研究方向,设置多个选修课程,包括专业的前沿课程和相关领域的课程。
五、学位论文研究生在培养期间需要完成一篇学位论文,该论文应具备独立性和创新性,能够解决实际问题,同时符合学术规范和要求。
学位论文的选题需经过导师的指导和评审,论文答辩由专业委员会组织。
六、评价方式1.课程考核:采用百分制评分,包括平时表现、课堂作业、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等。
2.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由专业委员会评阅和答辩,根据学位论文的独立性、创新性和学术规范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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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
音乐学院
专业方向
学科领域
音乐
1
声乐
学习年限
三年
2
钢琴
指导组
负责人
叶松荣
3
管弦
4
作曲
培养目标:
为文化部门、专业单位和团体以及社会培养适应经济、文化和艺术事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获得者应具有高水平的艺术创作和表演技能、系统的专业知识、较高的艺术审美能力和较强的艺术理解及表现力,能够胜任本专业艺术创作领域的各种艺术表现形式的艺术人才。
管
弦
2
√
2
36
2
室内乐
4
√
√
2
72
3
音乐表演美学
2
√
2
36
4
艺术指导
2
√
√
1
18
1
和声、复调写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与分析
作
曲
4
√
√
2
72
2
配器
4
√
√
2
72
3
现代音乐创作专题研究
2
√
2
36
指定选修课
1
中国音乐史研究
各方向
2
√
2
36
2
西方现代音乐研究
2
√
2
36
3
和声理论与应用
2
√
2
36
4
复调分析
2
√
2
36
任意选修课
3
人文类(选2门)
6
√
√
√
2
144
毕业音乐会
毕业音乐会是艺术硕士专业学生艺术实践能力的专门展示,是学生综合能力考核的重要环节,也是该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4
√
4
72
学分总计
不少于50分
3、加强艺术创作实践环节。艺术考察与实践安排在学位课程学习之后,且根据专业方向进行作品展示。
4、学位论文写作必须与艺术创作实践紧密相联,根据专业方向,结合作品展示,在对作品进行专业分析和理论阐述的基础上完成。
5、导师指导研究生积极参加各种艺术实践、展示、学术活动,培养研究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毕业之前至少有一篇的作品或论文在省级(含)以上电视台、广播电台、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播出或发表;或其作品在省级以上(含)音乐家协会主办的活动中展(演)。6、强调理论联系实际,把思想教育与业务学习有机地结合起来,培养研究生关心时事、了解国情,积极参加公益活动,促进德、智、体各方面全面发展。
必
修
课
专业核心课程
1
世界民族音乐概论
各研究方向
2
√
2
36
2
音乐作品分析
2
√
2
36
方
向
必
修
课
1
歌剧简史
声
乐
2
√
2
36
2
音乐表演美学
2
√
2
36
3
声乐表演艺术
2
√
√
2
72
4
艺术指导
4
√
√
√
√
1
72
1
钢琴艺术史
钢
琴
2
√
2
36
2
音乐表演美学
2
√
2
36
3
钢琴伴奏
2
√
√
1
36
4
艺术指导
2
√
√
1
36
1
中西管弦乐器简史
4
√
√
2
72
毕业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应在理论联系实践的原则指导下,把握与本专业密切相关的实践问题,从理论高度予以论证说明。论文要求主题突出,条理清晰、结构合理,文字通顺。
2
√
2
36
实践教学(艺术实践)
艺术实践是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学生进行艺术表演或创作的直接体验,有助于表演和创作能力的培养。
培养的主要内容(含方式、方法、要求、艺术实践、创作实践、论文工作安排):
1、根据培养目标,学制一般为三年,其中二年时间进行课程学习和艺术实践,其余一年时间进行学位论文的撰写、答辩工作。
2、以指导组集体培养为方式。以专业实践为主,同时注重艺术理论的培养和艺术素养的提高,教学方法采用课堂讲授与技能技巧训练及艺术实践相结合。
全日制攻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表演类作曲类研究生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
课程类别
课 程 名 称
适用
研究方向
学
分
时 间 安 排
周
学
时
总
学
时
Ⅰ
Ⅱ
Ⅲ
Ⅳ
Ⅴ
Ⅵ
公 共 课
1
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
各研究方向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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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6
2
艺术原理
2
√
2
36
3
艺术创作方法研究
2
√
2
36
4
外 语
2
√
2
36
主 科
各主修方向技能课
各自方向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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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