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关系现状分析--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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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关系现状和趋势
1.现状概述
随着经济文化的发展,卫生事业建设在我国取得了飞速的增长,无论是医疗技术水平、设备先进性,还是医护资格水平建设,都得到了极大提升,但也随着人们对医疗效果与效率的追求,病人与医护人员之间的纠纷逐渐产生,如有些患者或其患者家属因治疗效果或所花费未达到满意的疗效,频繁找医院的麻烦,甚至出现暴力事件,使得医患之间关系的矛盾日益突出。
医患关系矛盾产生的医闹事件,经过媒体披露被公众知晓,引发社会上种种热议,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患者及其家属素质过低且缺乏法律意识,对医生或是病情认识有局限,治疗结果未达到他们的要求就疯狂闹事;个别医方人员专业水平欠佳,服务意识差,且与患者及家属沟通中缺乏合理有效方式,而为公众服务的医疗纠纷调处机制不够成熟以及效率不够高。
根据一份来自丁香园平台的调研报告显示:80%以上被调查对象在自身或自身所处环境中遭遇过患者暴力,包括语言暴力、身体伤害等,暴力手段主要是来自于患者的辱骂及威胁;患者暴力事件主要来源于二三线城市,且总体看三甲医院的发生数量最多;超过70%的医护受访者表示受到了精神伤害,部分医护人员产生职业排斥;在医院预防暴力事件方面,超过九成受访者表示其所在工作环境未设置任何安检措施。部分受访者表示所处医院采取了安装报警装置、治安巡逻、设置警务室或相关医患纠纷培训等预防手段,但超过半数受访人员仍对现有措施表示不满意,并认为所处医院的措施无法有效保障医护人员安全。
2.解决途径
目前,我国解决矛盾纠纷的方式主要通过协商、调解、司法诉讼三种方式。
根据我国2018年发布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协商对于医患方来说是解决纠纷成本最低的方式,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即可解决问题争端,但往往难在双方出现不一致的争论点时候,双方易对对方提出的观点或解决方案不能满足,或者对方的说辞不予置信;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行政机关的主持下,依照法律、政策及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对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规劝,促其彼此互谅互让,在自主自愿情况下,达成协议,消除纷争,
调解有利于及时解决争端,防止争端的加剧和升级,简单及时且较为经济,调解协议的签署,具有法律效力。无论是协商或是调解的成功,都可以给双方减少讼累,一旦进入诉讼,聘请律师,申请鉴定等等,准备答辩等等会使医疗机构和患者及其家属投入更大的人力物力。
3.诉讼纠纷案件
2020年虽然是新冠疫情贯穿的一年,医护人员作为奋勇逆行搏斗在抗议一线的主力军,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关注,但纵观2020全年,医患纠纷事件仍不在少数。医患之间有纠纷,经过双方协商或未被公众披露而解决的案件,我们无法得知其详细及相关数量,可以被公众获取的,基本是被媒体公众披露报道并引起广泛关注的,或者是纠纷事件已经进入到司法阶段,以下是近年经过我国人民法院审理的关于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案件情况。
2018年2019年2020年案件总数
122491*********一审案件
74611260113255二审案件36184249
4160122491811218670746112601132553618424941600
2000
4000
6000
8000
10000
12000
14000
16000
18000
20000
案件数量/件年份近三年医疗纠纷案件
解结案数量对比于2019年略微有所下降,但仍然可以看出,司法调解在对于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的处理中可以起到不可小觑的作用。
2020年进入二审审结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为4160件,比2019年的4249件略微降低,但仍明显高于2018年的3618件。
3.2地域分布
2020年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发生数量排在前列的省份分别是山东省、河南省、辽宁省、江苏省、安徽省,案件量均超过1000件。
2018年案件数量最高的省份为河南省,而2019年山东省的案件数量增加到1475件,超过河南省排在第一位,2020年山东省的案件数量继续增加到1709件,仍然是全国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数量最高的省份。河南省的案件数量为1673件,排在第二位。值得注意的是,与2019年相比,去年排在第三位的湖南省案件数减少至849件,下降了近3成。辽宁省的案件数量从2019年的不足1000件陡然增至1547件,取代湖南省上升到第三位。
2019年与2020年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数量最少的省份为西藏、海南、宁夏、青海,纠纷案件发生数量都在200件以下,其中西藏发生数量仅为个位数。总体趋势基本与经济发展相关,经济情况发展好的省份,如中东部及沿海一带地区发生医疗案件纠纷多,西部地区总体较少。
3.3科室分布
以2020年医疗纠纷案件进入法院二审的情况看,妇产科、急(门)诊、骨科、肿瘤科、神经科、普外科是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高发区域。其中妇产科高达492件,相较于2019年减少18%;2020年急(门)诊的纠纷案件数量较2019年的215件,增加了近70%;2020年骨科发生的纠纷案件数量为264件,在2019年的534件的基础上减少了约50%。
3.4争议及责任
2020年纠纷案件进入二审的案例中,争议领域主要集中在医疗过错责任纠纷上面。争议焦点主要集中体现在医方诊疗行为的过错参与度、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鉴定意见异议三个方面。与2019年相比,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以1044件作为案件争议的最大焦点,占二审案件数量的三成,其中医患双方对精神损害赔偿标准及医疗费认定方面产生的争议最大。案件中双方对专家意见方面的争议最少,仅0.39%。
根据2020年案件二审结果,医方承担全部责任的案件为6%,承担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主要责任的案件最多,占比约78%。值得注意的点是,医院承担全部医疗纠纷责任的案件较2019年的7%有所下降,一定程度上表面医疗机构依法规范执业的趋势有所见好。而医方败诉的点主要在于未尽注意义务、延误治疗与未告知义务两方面,约占败诉因素的60%。